XX煤矿修理费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煤矿修理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严格控制生产经营成本,规范费用列支渠道,理顺设备维修程序,明确维修费用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修理费是为保证矿井生产、生活设备、设施正常使用而发生的费用。本办法中的修理费特指股份公司下达的承包经营成本八大项中的修理费。
第三条根据《XX煤矿成本费用管理办法》,企业科为全矿修理费控制的责任单位。
第四条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日常维修),中修、小修由使用单位承担,维修费用进入使用单位的材料费。
第五条设备大修分两类区别处理,第一类,凡属于《XXXX煤电股份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的租赁范围内的采、掘、开、机、运、通等移动设备以及工程机械、大型设备部件等,需要大修理时由使用单位提出大修理申请报机电科审核后再报企业科,再由企业科上报股份公司及设备租赁站(股份公司),经股份公司同意并核定费后,由设备租赁站承担大修理任务,并承担费用。设备租赁站委托使用单位承担维修任务的项目,其维修费仍由设备租赁站承担费用,不得进入成本。如超出核定费用股份公司不结算的部分由使用单位在本单位材料费中承担。第二类,凡不属《XXXX煤电股份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租赁范围内的设备、部件的大修理项目,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机电科、企业科核定,矿内能承担修理的由机电科安排在矿
内修理,矿内不能承担修理的委托外单位修理,发生费用列入承包成本中的修理费。
第六条矿内不能承担的中、小修理,委托外单位修理的费用也列入承包成本中的修理费。
第七条凡需委托外单位修理的项目,由使用单位填写维修申请单,必须经机电科现场勘查,准确掌握维修内容,提出修理质量要求,估算费用,推荐维修单位(不少于三家),送企业科审核,经主管矿领导审定后由供应部门签订维修合同,组织落实。修理后的设备、部件返矿后须经机电科、企业科、供应部门及使用单位验收,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填写验收单后,方可移交使用单位使用。
第八条修理费结算时,必须要有设备维修申请单、维修合同、签字盖章齐全的验收单(机电科、企业科、供应部门、使用单位及主管领导),签字齐全(机电科、企业科、供应部门、主管矿长和矿长)的发票,方可办理结算。
第九条委托外单位修理的设备要实行保修制,修理费结算时要预留20%的费用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般不少于3个月(指累计使用时间),在质保期内发生检修质量问题,要扣除全部质保金,并按合同索赔。
第十条修理费的超支节约,按相关规定对企业科执行考核奖罚。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企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