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成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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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库关于合同成立的案例

人民法院案例库关于合同成立的案例

人民法院案例库关于合同成立的案例
给你讲个人民法院案例库中关于合同成立的有趣案例哈。

就有这么两个人,甲和乙。

甲是个小商贩,乙呢是个普通消费者。

甲在自己的小摊位上摆着一堆新鲜的水果,旁边还竖着个小牌子,写着“苹果5元一斤,甜过初恋”。

乙路过这个摊位,看到苹果还挺新鲜的,就跟甲说:“给我来5斤苹果。

”甲啥也没说,就开始给乙装苹果。

这时候啊,你看,一个合同就在他们之间成立了。

为啥这么说呢?乙提出了购买5斤苹果的要约,就是明确表示要以甲写的那个价格买5斤苹果。

甲呢,虽然没说话,但是他直接开始装苹果这个行为,就相当于对乙的要约作出了承诺。

就像两个人在无声地达成一个协议,你要我的苹果,我就按照你说的量给你准备,这就是一个合同成立的过程。

还有一个案例呢。

有个公司丙想找个设计师来设计公司的logo。

丙就给设计师丁发了封邮件,里面详细地写了对logo的要求,还说如果丁愿意做这个设计,报酬是1万块钱,要求丁在一个星期内回复。

丁收到邮件后,想了两天,然后直接按照丙给的要求开始设计logo,并且在一个星期内把设计好的logo发给了丙。

这里呢,丙发邮件提出要求和报酬是要约,丁虽然没回复邮件说“我愿意”,但是他直接开始设计并且按时交稿这个行为,就表明他接受了丙的要约,合同也就成立了。

这就告诉咱们啊,合同成立不一定要有那种特别正式的签字盖章啥的,有时候这些简单的日常行为或者默契的互动,在法律眼里就是合同成立的表现呢。

合同的生效与成立的案例

合同的生效与成立的案例

合同的生效与成立的案例案例一:小明卖自行车。

小明想把自己的自行车卖掉,他在小区的公告栏贴了个小广告,上面写着“出售自行车,500元,有意者联系电话123456789”。

同小区的小刚看到这个广告后,就给小明打电话说:“兄弟,我要你那自行车了,这就算成交啦!”小明说:“好呀。

”一、合同成立。

1. 要约与承诺。

在这里,小明贴出小广告的行为就是一个要约。

这个要约包含了明确的标的(自行车)、价格(500元)等合同的基本要素。

就好像小明站在那大喊:“我有个自行车要卖500元,谁要?”小刚打电话说要自行车,这就是承诺。

他对小明提出的要约表示完全接受,就像在说“我接受你的这个卖自行车的条件”。

当这个承诺到达小明那里的时候,他们之间就合同成立了。

这个过程就像两个人玩接球游戏,小明把球(要约)扔出去,小刚稳稳地接住(承诺),合同这个“游戏”就开始了。

二、合同生效。

1. 一般生效要件。

小明和小刚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小明能决定卖自己的自行车,小刚也能决定买,不存在像小孩或者精神病人不能做这种交易的情况。

他们买卖自行车这个事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等不良情况。

小明是真心想卖车换钱,小刚也是真心想买车来骑,不是被人逼着或者骗着做这个交易的。

而且,这个买卖自行车的行为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自行车又不是什么违禁物品,这种小区内的正常二手交易是完全合法合规的。

所以,这个合同在成立的同时也就生效了。

小刚这个时候就有权要求小明把自行车交给他,小明也有权要求小刚付那500元。

案例二:小花租房。

小花在网上看到一个租房信息,房东说有个一室一厅的房子要出租,月租1500元,可随时看房入住。

小花就联系房东去看了房,看完房后小花说:“这房子我租了,不过我得下个月1号才能搬进来。

”房东说:“行,那我们就这么定了。

”一、合同成立。

1. 要约与承诺。

房东在网上发布的租房信息就是一个要约邀请,就像是在邀请大家来和他商量租房的事儿。

合同的生效与成立的案例

合同的生效与成立的案例

合同的生效与成立的案例案例一:水果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老张是个水果批发商,小李是个水果零售商。

有一天,小李到老张的摊位前,看到老张新进的一批苹果又大又红,就说:“老张啊,你这苹果看起来不错,我想订个50箱,每箱100块钱,下周五给我送到店里。

”老张一听,乐了,说:“行嘞,就这么定了。

”一、合同的成立。

1. 要约与承诺。

在这里,小李说要订50箱苹果,每箱100元,下周五送到店里,这就是一个要约。

小李明确地向老张表示了自己想要购买苹果的数量、价格和交货时间等关键要素。

老张说“行嘞,就这么定了”,这就是一个承诺。

老张对小李提出的要约表示完全同意,这个时候,他们之间的合同就成立了。

就好比两个人拍手,“啪”的一声,达成了一致。

不需要什么复杂的书面形式,就这么简单的一来一往,双方的想法碰在一起,合同就像一个新生的小生命一样诞生了。

2. 主观意愿。

从主观上来说,小李是真的想要这批苹果来卖,老张也是真的愿意把苹果卖给小李。

他们都有建立这种买卖关系的真实想法,而不是在开玩笑或者随便说说。

如果小李是在开玩笑,说“我订50箱,哈哈”,然后老张也知道他是开玩笑,那就不存在合同成立的情况。

但在这个例子里,双方都是认真的,所以合同成立了。

二、合同的生效。

1. 一般生效要件。

这个水果买卖合同,没有违反什么法律法规。

买卖苹果是合法的商业活动,也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小李和老张都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小李能够经营水果零售,老张能够批发水果,他们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而且他们之间的约定内容很明确,50箱苹果,每箱100元,下周五交货,不存在模糊不清的地方。

所以这个合同在成立的同时就生效了。

就像火车已经启动,开始沿着既定的轨道运行,双方都得按照约定办事了。

如果说老张下周五没有把苹果送到小李店里,那小李就可以找老张理论,说:“老张啊,咱们可是说好了的,你这可不行啊。

”因为合同已经生效,双方都有履行合同的义务。

法律合同的订立案例(3篇)

法律合同的订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在我国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房地产开发项目日益增多。

为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开发商往往需要与建筑公司签订建筑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合同条款不明确、双方沟通不畅等原因,时常会发生纠纷。

以下是一起典型的法律合同订立案例,旨在通过分析案件过程,为类似合同订立提供参考。

二、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计划在市区开发一栋商业综合体项目。

经过多次招标,开发商最终与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达成合作意向。

双方于2018年3月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建筑公司负责该商业综合体项目的土建施工。

合同主要内容包括:1.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工期为18个月。

2. 合同价款:总价为1.5亿元,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3. 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每完成一定比例的工程量,开发商支付相应款项。

4. 工程质量: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5. 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照约定开展项目施工。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因合同条款的执行产生分歧,导致纠纷不断。

三、纠纷产生1. 工程进度争议:合同约定工期为18个月,但建筑公司未能按期完成工程。

开发商认为建筑公司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而建筑公司则认为,由于天气原因和材料供应不及时,导致工期延误,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

2. 工程款支付争议: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过程中,开发商认为建筑公司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支付部分款项。

建筑公司则认为,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开发商无权扣款。

3. 工程质量争议: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开发商发现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要求建筑公司整改。

建筑公司认为,已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不存在质量问题。

四、案件处理1. 调解阶段:在纠纷发生后,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

然而,由于双方立场强硬,调解未果。

2. 仲裁阶段:双方决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案例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案例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案例案例一:小明卖自行车。

小明有一辆闲置的自行车,想卖给小红。

一、合同成立。

1. 要约。

小明对小红说:“小红呀,我那辆自行车,挺新的,500块卖给你,你要不要?”这就是一个要约,小明明确表示了要把自行车以500元的价格卖给小红的意思,而且这个意思表示是向特定的人(小红)发出的。

2. 承诺。

小红想了想回答:“行,500就500,我要了。

”这就是承诺。

小红明确地同意了小明提出的交易条件,这个时候,他们之间关于自行车买卖的合同就成立了。

这个合同成立不需要什么复杂的书面形式,就这么简单的一来一往,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3. 合同内容。

这个合同的内容包括自行车的买卖关系,价格是500元,自行车就是交易的标的物。

虽然没有写成书面的条条框框,但这些要素都在他们的对话里体现出来了。

二、合同生效。

1. 一般生效条件。

小明和小红都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

而且这个自行车买卖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这不是偷来的自行车,也不是用来做什么违法交易的。

所以,这个合同在成立的同时就生效了。

这就意味着,从这一刻起,小明就有义务把自行车交给小红,小红也有义务把500元钱给小明。

如果小明突然反悔,说不想卖了,那他就是违约,小红可以要求小明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她因为这个合同不能履行而遭受的损失。

案例二:阿强租房子。

阿强想租阿珍的房子。

一、合同成立。

1. 要约邀请与要约。

阿珍在网上发了个帖子:“本人有一套两居室房子出租,价格面议。

”这个帖子是一个要约邀请,就是吸引别人来向她发出要约。

阿强看到帖子后,联系阿珍说:“我看你那房子了,我想租,一个月1500元,租一年,你看行不?”这就是阿强发出的要约,他明确提出了租赁的条件,包括租金、租赁期限等。

2. 承诺。

阿珍考虑了一下说:“可以,就按你说的办。

”这就是承诺。

这样,阿强和阿珍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就成立了。

合同里的内容就是阿强租阿珍的房子,每月租金1500元,租一年。

民法典合同编经典案例

民法典合同编经典案例

民法典合同编经典案例一、引言合同是民法典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它规定了人们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进行交易和合作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

合同编涉及合同的成立,履行和变更等各个方面的规定,并对违约责任,保证责任,利益转移和其他重要问题做了具体规定。

本文将选取一些经典的合同案例,通过分析案例的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则,探讨合同法的适用和运用。

二、合同的成立1、李明购房合同纠纷案李明在网上购买了一套房子,与卖家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一定的定金。

然而,在签署合同后,卖家却变卦不卖房了,李明因此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并要求卖家赔偿损失。

对此案例,我们需要首先分析合同的成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成立需要符合五个条件: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意思表示具有真实性、确定性和完整性,具备法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合法的合同标的和合法的形式。

在这个案例中,李明与卖家进行了交易意思表示的一致,具备法律行为能力,合同标的也是合法的。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此合同实际上已经成立,卖家不得擅自变卦。

卖家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李明有权要求卖家赔偿损失。

2、小明购物合同纠纷案小明在一家商场购买了一台电视,收到货后发现电视有质量问题,要求商场退货。

商场以未尽到维修的义务为由拒绝退货。

小明因此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并要求商场赔偿损失。

对此案例,我们需要分析合同的成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成立需要符合五个条件: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意思表示具有真实性、确定性和完整性,具备法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合法的合同标的和合法的形式。

在这个案例中,小明在商场购买了电视并支付了相应的款项,商场也同意出售。

同时,商场作为商家具备法律行为能力,电视作为商品也是合法的合同标的。

因此,此合同实际已经成立。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小明有权要求商场退货并赔偿损失。

商场的拒绝退货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合同的履行1、张三租房合同纠纷案张三于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租了一套房子,合同约定了每月交付租金以及房屋的使用期限。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案例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案例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案例案例一:小明卖书的故事。

小明有一本珍藏多年的漫画书,想把它卖给自己的好朋友小红。

一、合同成立。

1. 有明确的要约。

一天,小明对小红说:“小红呀,我这本超酷的漫画书,我想50块钱卖给你,你要不要?”这就是一个要约,小明明确地向小红表示出想要订立一个以50元价格卖漫画书的合同的意思。

2. 有效的承诺。

二、合同生效。

1. 一般情况。

2. 假设存在特殊情况。

假如小明是个未成年人,而且这个漫画书是他的父母明确禁止他售卖的。

那即使小明和小红之间的合同成立了(因为他们有要约和承诺的过程),这个合同也不会生效。

就好比这个交易虽然表面上搭起了架子,但是因为小明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售卖物品的合法性问题,这个架子是不稳固的,法律不会承认这个交易合同的有效性。

这就像你盖房子,虽然看起来有个房子的样子了,但是因为你盖在别人的地盘上而且没有合法手续,这个房子其实是不合法存在的。

案例二:租房奇遇记。

小张有一套闲置的房子,想租出去。

小李刚到这个城市工作,正在找房子住。

一、合同成立。

1. 要约邀请与要约。

小张在网上发布了一个租房信息:“本人有一套两居室房子出租,靠近地铁站,价格面议。

”这是一个要约邀请,就像是在向大家发出一个信号:“我这儿有房子可能要租哦,你们有兴趣就来和我谈谈。

”小李看到这个信息后,联系了小张,说:“我看你那房子不错,我想租,我一个月能出1500元,租一年,你看行不行?”这时候小李的话就是一个要约了,他明确地提出了租房的价格、租期等具体的交易条件。

2. 承诺。

小张想了想,觉得这个价格和租期都可以接受,就对小李说:“行,那就这么定了。

”这就是承诺。

至此,小张和小李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就成立了。

就像两个人握了握手,说“好,咱们这个租房的事儿就这么说好了”。

二、合同生效。

1. 生效情况。

一般来说,这种普通的房屋租赁合同,当双方达成一致,合同成立的时候就生效了。

所以从他们说定的那一刻起,小李就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入住房子,小张也得把房子按照约定的状态交给小李。

合同成立的特殊条件案例

合同成立的特殊条件案例

合同成立的特殊条件案例一、悬赏广告案例失物招领与赏金承诺。

1. 案例详情。

老张丢了他心爱的宠物狗,那狗就像他的家人一样。

老张特别着急,于是就在小区门口贴了个悬赏广告,上面写着:“本人丢失白色萨摩耶一只,名叫小白。

如有拾到并归还者,酬谢人民币2000元。

”邻居小李在小区花园里发现了这只狗,他看到狗脖子上的项圈有老张的联系方式,就把狗送回了老张家里。

2. 合同成立分析。

一般来说,悬赏广告是一种特殊的要约。

老张通过悬赏广告向不特定的人(小区里的任何人都可能看到这个广告)发出了一个要约,这个要约的内容很明确,就是谁找到狗并归还,就给2000元报酬。

小李看到狗后把它送回老张处,小李的这个行为就是对老张要约的承诺。

虽然他们可能没有签订什么书面的东西,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悬赏广告的合同就成立了。

小李有权要求老张支付2000元赏金。

就像两个人打了个默契的小算盘,老张先出个价码,小李完成任务就相当于说“成交”。

二、交叉要约案例房屋买卖乌龙(但合同成立)1. 案例详情。

甲有一套房子想卖,他心里想这房子至少能卖50万,于是就给乙发了一封邮件说:“我想把我的房子卖给你,价格50万,如果你同意,咱们就成交。

”巧的是,乙呢,一直想在甲住的那个小区买套房子,他心里能接受的最高价格也是50万。

就在甲发邮件的几乎同一时间,乙也给甲发了一封邮件说:“我想从你那儿买你的房子,我愿意出50万。

”2. 合同成立分析。

正常情况下,合同的成立是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作出承诺。

但在这个例子里,甲和乙同时向对方发出了内容相同的要约,这就是交叉要约。

虽然没有一方对另一方的要约进行传统意义上的承诺,但从公平合理的角度看,他们的意愿是高度一致的。

就好比两个人同时向对方喊出了同样的买卖条件,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

这就像两个人心有灵犀一点通,虽然过程有点奇特,但结果就是达成了一个买卖房子的协议。

三、格式条款中的意外合同成立网络购物的小插曲。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案例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案例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案例案例一:小明卖书。

小明有一本旧书想卖掉,他在学校的公告栏上贴了个小纸条,上面写着“出售旧书,10元,有意者联系”,还留了自己的电话。

小刚刚好看到这个纸条,就给小明打电话说:“我要你那本书,10元钱嘛,我明天给你钱拿书。

”小明说:“行嘞。

”合同成立分析。

这时候,一个简单的买卖合同就成立了。

为啥呢?小明发出了一个卖书的要约,就是他在纸条上说要以10元卖书这个事儿。

小刚看到后,打电话表示他接受这个价格买书,这就是承诺。

当承诺到达小明的时候,这个买卖合同就成立了。

就好比两个人已经握手说定了这桩买卖。

合同生效分析。

那这个合同啥时候生效呢?一般这种普通的买卖合同,在成立的时候就生效了。

因为没有啥特殊的情况,也不违反法律法规,也没有什么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约定。

所以从他们俩在电话里说定的时候,这个合同就生效了。

这时候小刚就有义务给小明10元钱,小明就有义务把书给小刚。

案例二:阿花租房子。

阿花想租个房子,她在网上看到一个出租信息。

房子的主人阿强说:“我的房子出租,每月租金800元,不过你得先交一个月的押金,合同从下个月1号开始算,如果你在这个月25号之前给我答复并且交押金,咱们就租。

”这就是阿强发出的一个要约,这个要约里有个小条件,就是25号之前答复交押金。

阿花觉得房子不错,20号就给阿强说:“行,我租,这是800元押金。

”合同成立分析。

阿花在20号按照阿强的要求做出了承诺,并且交了押金,这时候这个房屋租赁合同就成立了。

就像两个人达成了一个关于房子租赁的约定,一个说要租,一个愿意租给他。

合同生效分析。

但是这个合同不是马上生效哦。

因为阿强说了合同从下个月1号开始算,这就是一个附期限的合同。

虽然合同现在成立了,但是要到下个月1号才生效。

在生效之前,阿花不能说我现在就要住进去,阿强也不能说我现在就开始收下个月的租金。

案例三:小周卖违禁品。

小周有一些走私来的电子产品,他想偷偷卖掉,就跟小李说:“我这有一批便宜的电子产品,你给我5000元,我就把东西给你。

合同成立的条件相关的案例

合同成立的条件相关的案例

合同成立的条件相关的案例案例:小明的“神奇”购车记。

小明一直想买一辆酷炫的摩托车。

有一天,他在一个摩托车展销会上看到了一辆超帅的摩托车,标价5000元。

一、要约。

1. 摊主老王对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大喊:“刚到货的高性能摩托车,只要5000元,有兴趣的来看看啊!”这个时候,老王的这个喊价行为就相当于一个要约。

他明确地表示了商品(摩托车)、价格(5000元),这就像是在向大家发出一个信号:“我想以这个价格把这辆摩托车卖给你们,谁愿意来买呀?”二、承诺。

1. 小明一听,心里乐开了花,他马上跑到老王面前说:“老王啊,这摩托车我要了,我现在就给你钱。

”小明这个行为就是承诺。

他明确地表示同意老王提出的买卖摩托车的条件,也就是接受了老王的要约。

这时候,按照合同成立的条件,要约和承诺都有了。

三、合同主体适格。

1. 小明是个年满18岁、精神正常的成年人,有权利购买摩托车,也有能力支付这笔钱。

老王呢,他是这个摩托车的摊主,有权出售这辆摩托车。

所以,在合同主体这一块,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小明是个10岁的小朋友,那他就没有订立这个合同的能力,这个合同可能就无法成立。

四、内容合法。

1. 老王卖的摩托车是正规渠道进货的,不是偷来抢来的,而且买卖摩托车这种交易在当地是完全合法的。

假如老王卖的是毒品,那这个合同肯定不能成立,因为内容涉及违法犯罪。

2. 就这样,因为有了有效的要约和承诺,合同主体适格,内容合法,小明和老王之间的摩托车买卖合同就成立了。

老王得把摩托车交给小明,小明得把5000元给老王。

再来看一个失败的案例:案例:不靠谱的租房约定。

小张想租房子,他在网上看到小李发布的租房信息:“市中心两居室,租金便宜,有意者联系。

”一、要约不明确。

1. 这里小李的这个租房信息就不是一个有效的要约。

他只说租金便宜,但是没说具体多少钱,也没说房子的具体地址,这就像给小张画了一个大饼,但是啥实质内容都没有。

小张联系小李问:“你这房子到底在哪啊?租金多少啊?”二、没有承诺。

成立合同的案例分析

成立合同的案例分析

成立合同的案例分析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用于规范各方之间的权益和义务关系。

它是商业和法律交易的基石,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本文将以案例分析的方式,探讨两个成立合同的案例。

案例一:雇佣合同某公司A需要招聘一位市场营销经理,于是发出了招聘启事。

在面试过程中,他们遇到了一位优秀的候选人B,B拥有丰富的市场营销经验和卓越的能力。

经过多轮面试后,公司A决定录用B,并达成了一份雇佣合同。

雇佣合同是指被雇佣人与雇主之间的协议,明确双方在工作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这个案例中,雇佣合同需要包含以下要素:1. 双方身份和联系方式:雇佣合同应明确标识双方的身份信息,并具备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双方在需要时进行沟通。

2. 工作职责和薪酬待遇:雇佣合同应清楚地列出被雇佣人的工作职责和相关要求。

同时,合同还应明确约定被雇佣人的薪资待遇、绩效奖金、工作时间等重要事项。

3. 保密条款:由于市场营销经理需要接触公司机密信息,雇佣合同应包含保密条款,明确规定被雇佣人在离职后需对公司机密信息保密,并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泄露。

4. 合同期限和解约条款:雇佣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约定的合同期限。

此外,合同还应包含解约条款,明确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在经过双方详细讨论、修改和确认后,公司A和候选人B签署了雇佣合同。

之后,B正式成为公司A的市场营销经理,并履行其职责。

案例二:销售合同某电子设备制造公司C生产了一种新型的智能手机,并希望将其推向市场。

于是,他们找到了一家大型手机零售商D,希望与其签署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是指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的协议,明确双方在销售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在这个案例中,销售合同需要包含以下要素:1. 产品描述和数量:销售合同应具备清晰的产品描述,明确标识电子设备制造公司C生产的智能手机型号、规格和功能等信息。

同时,合同还应约定销售数量以及相应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2. 价格和支付方式:销售合同应明确约定智能手机的价格,并约定支付方式和时间。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案例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案例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案例案例一:水果买卖合同。

话说老张是个水果批发商,小李是个水果零售商。

有一天,小李到老张的摊位前,看到老张那水灵灵的大苹果,就说:“老张啊,你这苹果看着真不错,我要订购100斤,每斤3块钱,下周五给我送到我的店里。

”老张一听,乐了,说:“行嘞,就这么定了。

”这时候,他们这个合同就成立了。

为啥呢?你看啊,小李提出了要买苹果的数量、价格、交货时间和地点这些主要的东西,老张也同意了,双方就这个买卖苹果的事儿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这就是合同成立的关键。

就像两个人搭伙做件事儿,把主要的怎么搭伙都说好了,这个搭伙的约定就有了。

那啥时候生效呢?他们这个合同成立的时候就生效了。

因为这个合同本身没有什么违法的地方,就是一个普通的水果买卖,也没有说要等个什么特殊的条件才开始算。

就好比你去商店买瓶水,你说要这个水,老板说行,你付了钱就可以拿走,这个买卖关系立马就生效了。

案例二:房屋租赁合同。

小王大学刚毕业,要找房子住。

他看到了赵大妈贴的出租房屋的小广告,就联系了赵大妈。

小王看了房子后,对赵大妈说:“大妈,这房子我挺满意的。

我想租一年,每个月房租1500元,我这个月月底就搬进来,可以不?”赵大妈说:“可以啊,不过你得先给我交一个月的房租当押金。

”小王说:“行。

”这时候,这个房屋租赁合同就成立了。

他们双方对租赁房屋的时间、租金、押金这些关键的东西都有了一致的意见,就像是两个人商量好了一起做个租房的事儿,计划都定好了。

这个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呢?从他们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生效了。

虽然小王还没交押金,还没正式搬进去,但这个合同已经有了效力。

不过呢,如果小王到月底了既不交押金也不搬进来,那他可就违约了。

这就好比你和朋友约好了一起去看电影,票都订好了(合同成立),到时候你不去,那你就是不讲信用(违约)了。

案例三:附条件的买卖合同。

刘老板是个生产玩具的,孙老板是个开连锁超市的。

孙老板对刘老板说:“刘老板啊,你那新款的玩具我觉得很有市场,我想订购1000套。

合同成立的判断案例

合同成立的判断案例

合同成立的判断案例案例一:小明买苹果的故事。

小明在小区门口看到李大爷摆了个水果摊,摊位上的苹果看起来又大又红。

小明就对李大爷说:“大爷,这苹果咋卖的呀?”李大爷回答:“5块钱一斤呢,小伙子。

”小明说:“行嘞,给我来两斤。

”这时候,虽然他们还没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是这个买苹果的合同就成立了。

为啥呢?因为小明表达了他想要买两斤苹果的意愿,这就是要约,就是他向李大爷发出了一个购买的信号。

李大爷说5块钱一斤呢,这就是对小明要约的承诺,表示同意按照这个价格把苹果卖给小明。

所以呀,这一来一往,双方就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就成立了。

案例二:网上购物的小插曲。

小红在网上看到一款超级好看的裙子,心动得不行。

她就在那个网店下了单,填好了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啥的,然后点击了“提交订单”,这时候订单上显示的价格是200元。

网店呢,收到了小红的订单,系统自动给小红发了个消息说:“亲,您的订单已收到,我们会尽快发货哦。

”那这个合同就成立了。

小红提交订单就相当于发出了要约,她明确表示想要以200元的价格购买这条裙子,网店回复说收到订单会尽快发货,这就是承诺。

就好像两个人面对面说话一样,一个说要买,一个说行,那这合同就这么成了。

不过要是网店一直不发货,那就是网店违反合同约定了,小红就可以找他们理论呢。

案例三:租房的那些事儿。

小张想租房子,在小区公告栏看到一个租房广告。

他就按照广告上的电话打给了房东赵大哥。

小张说:“赵大哥,我看到您的租房广告了,您那房子一个月租金多少呀?”赵大哥说:“1500元一个月。

”小张说:“那我想租一年呢,您看行不?”赵大哥说:“可以啊,小伙子。

”这时候,这个租房合同就成立了。

小张打电话询问并且表示想租一年就是要约,赵大哥同意把房子租给他就是承诺。

哪怕他们还没签什么纸质的合同,从他们口头达成一致的那一刻起,这个合同关系就已经存在了。

如果之后赵大哥又反悔不想租给小张了,那小张是可以要求赵大哥承担一定责任的,毕竟合同可不是能随便反悔的东西。

口头订立合同成立时间案例

口头订立合同成立时间案例

口头订立合同成立时间案例案例一:菜市场的买卖。

话说老张去菜市场买菜。

他走到一个菜摊前,看到新鲜的大白菜,就对摊主李大妈说:“大妈,你这白菜看着真不错,多少钱一斤啊?”李大妈回答:“一块五一斤。

”老张说:“行,给我来三斤。

”李大妈麻溜地称好白菜,递给老张,说:“一共四块五。

”老张把钱给了李大妈。

在这个过程中呢,当老张说“行,给我来三斤”,李大妈也接受了这个交易(表现为称菜递菜),这时候口头订立的买菜合同就成立了。

这个时间就是老张表达购买意愿并且李大妈开始按照这个意愿行动的时候。

案例二:打零工的约定。

小张想找个兼职,在小区门口看到一个贴的小广告,说是帮忙打扫小区卫生,一天一百块。

小张就按照广告上的电话打过去。

对方是小区物业的王经理。

小张说:“王经理啊,我看到你们招打扫卫生的兼职,我想干呢。

”王经理说:“行啊,你明天早上八点来小区物业办公室领工具就开始干吧。

”小张说:“好嘞。

”这里啊,当小张表示想干这个兼职,王经理说让他明天来领工具开始干,双方达成一致的时候,这个口头订立的雇佣合同就成立了。

也就是在这个电话里双方都明确了彼此的意思表示,那这个时候合同就成立啦,时间就是他们在电话里完成这个对话的时候。

案例三:拼车的故事。

小明早上起晚了,着急去上班。

在路边看到一辆顺路的车,司机是老赵。

小明就跑过去问:“师傅,你能带我一程不?我去XX大厦,我给你十块钱。

”老赵说:“行吧,上车。

”小明上车之后,老赵就朝着XX大厦开去。

在这个情况里,当小明提出搭车并且给车费的请求,老赵说行并且让小明上车,这就表明双方达成了一致。

这个时候呢,他们口头订立的拼车服务合同就成立了,成立时间就是老赵同意小明搭车并且小明上车的那一刻。

【2024】经济法合同法案例(精选)

【2024】经济法合同法案例(精选)

【2024】经济法合同法案例(精选)摘要:本文收集了一些2024年经济法合同法案例,旨在全面展示在经济领域中合同法的应用。

通过分析这些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合同法是如何保护各方权益和维护经济秩序的。

第一部分:合同的成立案例一:甲方与乙方的房屋租赁合同案例描述:甲方拥有一套商业用途的房产,乙方意欲将房产用于开设连锁店。

双方协商后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问题:合同成立的要件如何满足?分析: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双方的互相意思表示、合同目的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等。

在本案中,双方都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合同目的也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该合同成立。

案例二:乙方提供的合同要约案例描述:甲方需要采购一批原材料,乙方给甲方发送了一份包含商品规格和价格的合同要约。

法律问题:要约的有效性如何判断?分析:要约的有效性需要满足明确表明合同双方意思的特点。

在本案中,乙方明确提供了商品规格和价格,甲方只需要接受即可形成合同,因此该要约有效。

第二部分:合同的履行案例三: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商品交易案例描述:甲方和乙方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商品,但乙方在交付商品时缺少了部分数量。

法律问题:乙方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违约?分析:合同违约需要满足存在合同关系、合同义务履行不符合约定和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等条件。

在本案中,甲方和乙方存在合同关系,乙方未按照约定数量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其行为构成合同违约。

案例四:合同解除与赔偿案例描述:甲方和乙方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并承担某些责任。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恶意泄露商业机密,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

法律问题:合同解除的条件及赔偿责任如何确定?分析: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合同一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以及对方请求解除合同等情形。

在本案中,乙方泄露商业机密属于重大违约行为,因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弥补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部分:合同争议解决案例五:合同争议的仲裁程序案例描述:甲方和乙方就合同履行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无果,决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

合同成立的条件相关的案例

合同成立的条件相关的案例

合同成立的条件相关的案例案例一:小明卖车与合同成立。

小明有一辆闲置的汽车,想把它卖掉。

他在网上发了个帖子,说自己有一辆汽车要卖,售价5万块。

这时候,小红看到了这个帖子,对这辆车很感兴趣。

她就给小明打电话说:“小明啊,我看到你那车了,我想买,不过我只能出4万5。

”在这里呢,虽然小红表达了想买车的意向,但是她改变了价格,这就不是完全接受小明的售卖条件。

所以,这时候合同还没成立呢。

然后小明想了想,回复小红说:“行吧,4万5就4万5,你啥时候来提车?”小红说:“我这周末就去。

”这时候,小明提出了明确的卖车意向,接受了小红的价格,而且双方对于提车时间也有了一个约定。

这样,他们之间关于汽车买卖的合同就成立了。

因为有了明确的标的(汽车)、价格(4万5)、还有履行的时间(这周末提车),双方也都对这些内容表示了同意。

案例二:小花租房与合同成立。

小花要租房子,她在一家房屋中介那里看到了一套合适的房子。

中介告诉小花,这个房子一个月租金1500元,押一付三,要租的话最少租一年。

小花觉得房子不错,就对中介说:“我想租这个房子,不过我刚工作,能不能先押一付一,而且我先租半年试试呢?”这时候,小花提出了与中介初始条件不一样的要求,所以合同还没成立。

中介呢,回去和房东商量了一下,房东说:“行,那就按小花说的押一付一,先租半年吧。

”中介把房东的话转达给小花。

小花说:“那我明天就去签合同交钱。

”这个时候,因为对于租房这件事,双方就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重要条款都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小花也表示愿意按照这个约定去签合同交钱,这就意味着他们之间关于房屋租赁的合同已经成立了。

案例三:阿强买蛋糕与合同成立。

阿强路过一家蛋糕店,看到店里有一款超级漂亮的生日蛋糕。

蛋糕店老板标价这个蛋糕300元。

阿强走进店里,对老板说:“老板,这个蛋糕我要了。

”老板说:“好嘞。

”就这么简单,这个蛋糕买卖的合同就成立了。

这里有明确的标的(生日蛋糕),价格(300元),阿强表示要买,老板表示同意卖,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满足合同成立的条件。

生活中合同成立的案例

生活中合同成立的案例

生活中合同成立的案例
那我给你讲个超有趣的合同成立案例哈。

就说老王吧,他特喜欢邻居老张的那只小泰迪犬。

有一天,老王和老张在小区花园里遛弯的时候,老王就对老张说:“老张啊,你看你这小泰迪太可爱了,我特别想养一只像你这样的。

你这狗要是卖的话,得多少钱啊?”老张就半开玩笑地说:“你要是真想要,给我500块钱就行。

”老王一听,眼睛都亮了,立马说:“行嘞,500就500,这狗我要了!”
你看啊,就这么简单的几句对话,一个买卖合同就成立了。

老张提出了一个卖狗的要约,就是500块钱把狗卖给老王,老王呢,马上就做出了承诺,表示愿意花这个钱买狗。

这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很自然就形成的一个合同关系。

虽然他们没写什么书面合同,但是按照常理,这事儿就这么定了。

要是老张后来反悔不想卖了,老王还能理论理论呢,毕竟这口头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哦。

再给你说个租房的例子。

小李刚到一个城市工作,在网上看到一个合租的信息。

他就联系了发布信息的小赵。

两人见面后,小赵带着小李看了房子。

小赵说:“这个房间呢,一个月800块钱,水电平摊,你要是觉得行,就可以马上住进来。

”小李看了看房间,觉得挺满意的,就说:“行,我租了,我先给你一个月的房租和押金。

”然后小李当场就给小赵转了钱。

这也是合同成立啦。

小赵提供了租房的要约,小李做出了承诺并且支付了房租和押金,这就相当于履行了合同的一部分,这个租房合同就这么愉快地达成了。

合同成立的要件相关案例

合同成立的要件相关案例

合同成立的要件相关案例案例一:小明卖书的故事。

小明有一本珍藏多年的漫画书,他想把这本书卖给同学小红。

一、要有订约主体。

1. 小明和小红都是年满10周岁的小学生,他们都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这里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但可以进行与他们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买卖一本漫画书是比较符合的)。

这就满足了合同成立的第一个要件,得有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总不能小明对着空气说我要卖书吧,那合同肯定成立不了。

2. 假如小明想把书卖给自己想象出来的小伙伴,那这就不行啦,因为这个想象中的小伙伴不是真实存在的订约主体。

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2. 再比如说,小明在说要卖书的时候,小红根本没听见,然后小明就以为小红默认要买了,这可不行。

双方得明确地向对方表达自己的想法,并且想法得一致才行。

三、合同内容确定。

1. 他们之间的合同内容很明确,就是小明把自己的那本漫画书转让给小红,小红给小明5元钱。

要是小明只是说我要卖个东西给你,小红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或者小明说我要卖给你这个漫画书,但是没说多少钱,那这个合同内容就不确定,合同也就不能成立。

2. 就像你去商店买东西,如果老板只说我卖给你个东西,但是不告诉你是什么,也不说多少钱,你肯定不会觉得这是一个有效的买卖,对吧?所以,在这个案例中,因为有小明和小红这两个订约主体,他们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并且合同内容确定,这个漫画书的买卖合同就成立了。

案例二:老张租车的奇遇。

老张要去外地出差,他打算租一辆车。

他来到了一家租车行。

一、订约主体。

1. 老张作为一个成年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租车行呢,是一个合法经营的企业,也是合格的订约主体。

这就像两个人要跳舞,得先有两个能跳舞的人站在那儿才行。

如果租车行是个非法经营的黑店,那从主体上来说就不合格,合同就很难成立了。

2. 假如老张想从一个还没注册成立的所谓“租车公司”租车,那这个合同肯定有问题,因为这个“租车公司”根本还不是一个合法的订约主体呢。

国际经济法合同成立案例

国际经济法合同成立案例

国际经济法合同成立案例话说有个美国的公司叫酷玩科技(CoolPlay Tech),这公司专门做超酷的电子小玩意儿。

还有个中国的公司呢,叫智选商贸(SmartChoice Trade)。

酷玩科技有一款超级热门的智能手表,智选商贸就看中了这款手表,想着进口到中国肯定能大卖。

一、要约的发出。

酷玩科技的销售经理杰克(Jack)给智选商贸的采购负责人李华发了一封电子邮件。

邮件里说:“亲爱的李华,我们公司现在有一批最新款的智能手表,型号是SP 100,总共1000块。

每块手表的单价是100美元。

这批手表的功能超棒,电池续航长,外观也很时尚。

如果你们智选商贸有兴趣,在10天内给我们回复哦。

这就算我们给你们的一个报价啦。

”这封邮件就是一个典型的要约。

为啥呢?因为它内容很确定,包括了商品的数量、价格、型号,还规定了接受的期限。

二、智选商贸的反应变更的承诺(这时候合同还没成立呢)李华收到邮件后特别兴奋。

但是呢,他觉得价格稍微有点高。

于是他就给杰克回了一封邮件说:“杰克啊,你们的手表听起来确实不错。

不过这个价格嘛,能不能每块降到90美元呢?如果可以的话,我们马上就下单。

”这就不是一个有效的承诺了,而是一个反要约。

因为李华改变了原来要约中的重要条款价格。

三、酷玩科技的再回应新要约。

杰克看到邮件后,觉得有点为难。

但是他想了想,又给李华回邮件说:“李华啊,90美元确实有点低了,不过我们可以给你们每块95美元的优惠价,其他条件不变。

”这时候,杰克发出的这个邮件又变成了一个新的要约。

四、智选商贸的有效承诺合同成立。

李华看到这个新的报价后,觉得可以接受。

他马上回复邮件说:“杰克,那好,就按照每块95美元,1000块智能手表,型号SP 100的条件成交。

我们很期待这批货物的到来。

”这个回复就是一个有效的承诺。

为啥呢?因为这个回复完全同意了杰克新要约中的所有条件,而且是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的。

这时候,按照国际经济法的规定,合同就成立了。

生活中合同成立的案例

生活中合同成立的案例

生活中合同成立的案例
我给你讲个特逗的合同成立的事儿。

我有个朋友小明,他特别喜欢收集手办。

有一次呢,他在一个漫展上看中了一个限量版的手办,那摊主开价500块。

小明就跟摊主砍价,说:“哥,便宜点呗,400行不?”摊主犹豫了一下说:“450,不能再低了。


这时候呢,小明就说:“行吧,450就450,你可给我包好点儿啊。

”摊主就笑了,说:“行嘞,肯定给你包得严严实实的。


你看啊,就这么一来一往的,这个买卖合同就成立了。

小明提出了购买的意向和价格,摊主接受了这个价格并且答应了包装的小要求,这就相当于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这就是生活中很常见的一个合同成立的例子,没有啥书面的东西,就这么口头一说,合同就成了。

再给你说个租房的事儿。

我另一个朋友小红,她想租个离公司近点的房子。

她在网上看到一个房子的招租信息,就联系了房东。

见面之后,房东说这个小单间一个月1500块,水电另算。

小红就说:“1500有点贵啊,1300吧,我能立马签合同,而且我肯定会爱护房子的。

”房东想了想,说:“1400吧,这是最低了。

”小红想了一下,觉得也还可以,就说:“行,那咱就这么定了,我先付一个月房租和一个月押金。

”房东也点头同意了。

这时候,这个房屋租赁合同就成立啦。

小红和房东就租房的价格、支付方式等达成了一致,虽然没有马上写个正式的合同,但从他们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一刻起,这个合同关系就已经建立了。

这就是生活中的合同,简单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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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合同的成立【例题】1(要约的有效条件)下面哪些言辞属于要约? BDA.甲对一直想购买其珍藏的猴年邮票的乙说“我正在考虑是否要将这张邮票卖给你。

”B.某建筑公司发传真给某水泥厂,上面写着“请速运20吨150型号水泥来我公司。

”C.某大学生张三勤工俭学出售IC卡,他在各个学生宿舍都散发了销售传单,上面写着“面值100、50、30元的IC卡9折优惠,如需要请呼……”D.赵六素来想购买好友郭七祖传的一副黄庭坚真迹,郭七都不肯割售。

一日,两人共饮都有七分醉意,赵六以言语相激,说郭七自己不懂欣赏书法却不肯出售黄庭坚真迹,郭七不胜赵六之激,便说,“好,你拿30万块钱来,这副画就归你。

”【例题】2(要约邀请的法律意义——可转化为合同内容)喜好网球和游泳的赵某从宏大公司购买某小区商品房一套,交房时发现购房时宏大公司售楼部所展示的该小区模型中的网球场和游泳池并不存在。

经查,该小区设计中并无网球场和游泳池。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赵某有权要求退房。

B.赵某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承担缔约过错责任。

C.赵某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

D.赵某如不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AB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例题】3(要约的撤回)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

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

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

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A )A.要约已被撤回;B.要约已被撤销;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解析:“旋”表明马上发出撤回函,可以推定该函与要约同时到达,因此,该要约已经被乙公司撤回。

虽然受要约人的工作人员没有交给董事长,但并不影响要约撤回的法律效力。

【例题】4(要约的撤销)甲公司于8月2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卖给乙公司一台机器设备,甲公司要求乙公司10天内答复。

甲公司的要约于8月5日到达乙公司。

8月3日,甲公司又给乙公司去信,称该机器设备现本公司需要使用,不能出售,请乙公司原谅。

第二封信于8月6日到达。

乙公司8月7日回信表示接受甲公司的要约条件,该回信8月 10日到达,甲公司拒绝交货。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BC)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要约已被撤销。

B.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要约没有被撤销。

C.甲、乙之间的合同于8月10日承诺到达时成立。

D.甲、乙之间的合同于8月7日承诺发生时成立。

解析: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属不可撤销要约。

【例题】5(实质性变更)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教室耳机,每副30元。

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

”(要约邀请)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

”(要约)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但这批耳机上没有音量调节器,(实质性变更,不是承诺,合同未成立)于是拒收。

在这一过程,( D )A.乙大学违约 B.甲厂违约 C.均违约 D.均不违约【例题】6(承诺的有效条件)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

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

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要其于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

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D )A.买卖合同于6月5日成立; B.买卖合同于6月10日成立C.买卖合同于6月15日成立; 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分析:乙公司6月5日的答复仅属对事实的明确,并非对要约的承诺;6月10日的答复则强调签订合同书,提出了新的条件,当属新的要约;而当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时,又就价格提出了新的条件,仍属于新的要约。

因此本题中的合同没有成立,作为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例题】7(要约邀请、要约、承诺)美达家具厂得知Z机关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桌椅,便于2004年2月1日致函Z机关以每套1000元的优惠价格销售办公桌椅。

Z机关考虑到美达家具厂生产的家具质量可靠,便于2月2日回函订购300套桌椅,提出每套价格800元,同时要求3个月内将桌椅送至Z机关,验货后七日内电汇付款。

美达家具厂收到函件后,于2月4日又发函Z机关,同意Z机关提出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时提出其每套桌椅定价1000元已属优惠价格,考虑Z机关所订桌椅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套桌椅900元出售。

Z机关2月6日发函表示同意。

2月7日,美达家具厂电话告知Z机关收到2月6日函件。

该合同的要约为:(C)A.2月1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

2月2日机关发出的函件。

C.2月4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

D.2月6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

【例题】8(承诺的方式)某体委向某自行车厂去函,要求订购50辆某种型号的跑车,信中要求在一个月内给予明确答复。

自行车厂没有回函,但却于10天后向某体委发送了该型号的自行车。

体委认为“明确答复”是指回函,而发送车辆不是明确答复。

分析:如果交易惯例可以以发送车辆作出答复,或者从要约中不能看出要约禁止以行为作出承诺,则自行车厂通过发货的方式作出承诺,应该是有效的。

这种承诺就是一种以行为方式作出的承诺。

【例题】9(到达主义)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

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

该承诺何时生效?( B )A.5月1日;B.5月8日;C.5月9日;D.5月10日【例题】10(承诺的效力)下列承诺有效的有:( BD )A.某贸易公司以信件发出承诺通知,立即以传真向要约人表明撤回,传真先于信件到达。

B.甲告知乙,因儿子考上大学,欲将其房间出租,750元/月;问乙是否愿意住,乙称自己考虑一下,甲随即称:可以,但要在一个月内答复。

一周后,乙向甲发出一份E-mail,表示愿意租甲的房子,但因网络故障,一个月后才到达甲的邮箱,甲看到后过了两个月才告诉乙该E-mail迟到一事并称房已租出。

C.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传真,称“现有某型号轿车100辆,单价15万。

若需要请于三日内告知。

”乙公司次日传真称“同意。

若本合同出现纠纷,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D.李某到冷饮店拿出2元钱,说:“一杯可乐。

”服务员遂接过钱,把一杯冰镇可乐递过去。

【例题】11(要约与承诺)下面哪些情形中,合同已经成立? ABA.甲对乙说,“我的那本王利民主编的《合同法》28块钱卖给你,要不要?”,乙说,“好,一言为定。

”B.联想计算机公司与某销售公司签订了销售500台联想某型号电脑的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全部条款都已经协商完毕打印好后各执一份,但没有签字盖章。

不久联想公司便将500台电脑运送到了该销售公司。

C.某超级市场发传真给某食品厂,上面写着“请速运2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来我司。

”该食品厂立即派车送去了3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

D.郭某打电话给马某说,“昨天你想买的那枚珍珠我决定卖给你了,8000块钱。

”,马某说,“我要和我老婆商量一下,明天给你答复。

”第二天,马某发电子邮件给郭某说“决定8000元买你的珍珠,请速送来。

”(新要约)【例题】12(要约与承诺)6月15日,A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份订单,要求在7月10日前答复(要约)。

7月初,该货物的市场价格下跌,A公司通知B公司:“前次订单中所列价格作废,如你公司愿意降价20%,则要约有效期延长至7月20日。

”(7月10日的要约规定了有效期限,不可撤销)B公司收到通知后,立即于7月3日回信表示不同意降价,同时对前一订单表示接受,正常情况下,此信可以在7月8日到达,但由于邮局工人罢工,A公司于7月15日才接到回信,立即答复:“第一次的订单已经撤销,接受无效。

”(有效承诺,因为承诺迟到,但A公司没有即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B公司坚持第一次的订单不能撤销,A公司又于7月20日回复认为B公司的承诺已经逾期,合同没有成立。

【例题】13(合同成立的地点)赵某在甲市向乙市的钱某协商签订一份合同,钱某草拟一份合同书,自己签字后寄给赵,适逢赵某出差,其秘书以特快专递给赵寄去,赵在丙市签字。

另知:赵之住所地为丁市。

则合同成立地点为(丙市)。

【例题】14(缔约过失责任)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

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C.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D.甲公司不应赔偿乙公司的任何损失。

解析:甲乙双方只是处于缔结合同的阶段,合同尚未成立,谈不上违约责任的问题。

甲乙双方处于缔约过程中,双方均不能保证一定会签署合同,甲公司终止谈判并非违法行为,乙公司也应当预见存在对方终止谈判的风险,甲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例题】15(缔约过失责任)甲经营金山酒店,顾客爆满,相邻的银海酒店由乙经营,生意清淡。

乙指使数十人进入金山酒店,2-3人占据一桌,每桌仅消费10余元。

前来金山酒店就餐的顾客见无空桌,遂就近转往银海酒店。

如此数日,银海酒店收入大增。

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D )A.构成缔约过失 B.构成欺诈行为 C.构成不当得利 D.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解析:首先甲乙之间并无缔结合同的意思及行为,因此可排除A项;乙指使的这些人的消费行为属正常消费,并无任何欺诈情节,因此可排除B项;乙因为客人增加而增加的收入属于基于客人和乙管理的酒店之间的消费合同而获得的营业收入,有法律依据,不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可排除C项。

至于乙行为的定性,应当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例题】16(缔约过失责任)下面属于可以适用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规定的情形有:( C )A.甲某租用幸福巷30号乙某的房屋一间,为期三年,此间其亲友的信件都寄往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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