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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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急料放行:为应付紧急生产需急料放行时,由生产部负责人填写《急料放行 申请单》,由品质部主管确认后经总经理签名物料方可发至生产线,物料要按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进行标识,同时IQC检验员应于仓库及生产线同 步检查;仓库部份物料检验按正常程序执行;生产现场物料检验,结果记录于 《急料放行申请单》上,若经检验不合格,即由IQC检验员填写《不合格评审 报告》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6 相关文件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7 附件 《来料检验报告》 《免检物料一览表》 《急料放行申请单》 《首检质量一览表》 《首件量测表》 《检验报告》 《QA检查报告》
5.3 成品检验控制
5.3.1 生产部将需入仓的成品放于“待检区”,OQC检验员根据《成品检验作业规范》 等相关资料、样板进行检验,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进行标识,合格 则入库出货,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成品检验结果记录于 《QA检验报告》上。
5.3.2 当成品出货特急或因返工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业务部主管可申请急料放 行,经品质部主管确认、总经理批准后可出货,但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急料放 行成品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进行相应标识。
1) 加工后的产品是否符合要求
2) 物料是否有品质异常
3) 工艺参数是否稳定符合要求
4) 员工是否按规定进行操作
5) 工作现场是否符合5S要求
5.2.4 IPQC在巡查当中发现不合格时,应及时口头通知生产部负责人进行改善,并 知会QC组长,连续两次发现同类产品同种不良现象或重大品质问题时,按《不 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IPQC检验员巡检结果记录于《检查报告》。
5.2.5 作业员自检和互检
1) 作业员对加工出来的产品必须按照首件样板(工序样板)进行自检,下道工序作 业员对上道工序作业员加工出的产品进行复检,符合要求后进行本工序的作业。
2) 作业员自检发现加工物料存在品质问题时,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进行标识,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3) 作业员对上工序作业的产品进行复检时,发现异常及时向上道工序的作业员及
技术员,生产负责人报告及时改善并同时知会IPQC检验员。
5.2.4 生产部需入仓转序的半成品放于“待检区”,IPQC检验员根据相关资料、样 板进行检验,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进行标识,合格则入库转序,不 合格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版本
文件修订履历 修订理由与内容简述
ຫໍສະໝຸດ Baidu
修订日期
制 定: 审 核: 核 准: 1 目的
发行副本章:
确保产品从进料到出货能有效控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以满足客户要 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辅材、半成品及成品的检验。 3 定义 3.1 物料包括原材料、辅材、半成品及成品。 3.2 首件检验:IPQC对生产正常后首件产品进行之检验。 3.3 自检:作业员对照样板、自己检查生产产品的结构外观。 3.4 巡检:IPQC对生产部所生产的产品进行巡回检验。 4 职责和权限 4.1 生产部负责产品自检及将不良品及时分开。 4.2 品质部负责对产品进行检验判定。 4.3 工程部负责提供检验标准和工程样板。 5 作业内容 5.1进料检验控制
5.2 制程检验控制
5.2.1 IPQC检验员接到生产部组长提供的首件样板后,须及时根据图纸要法语进行 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首检质量一览表》尺寸测量记录于《首件量测表》, 合格则通知生产部进行批量生产,首件检查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处理。
5.2.2 批量生产后,IPQC检验员根据相关检验规范及产品图纸定时对各工序&工位 进行巡检,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1.4 免检作业:符合免检条件的物料,IQC检验员建立《免检物料一览表》,实 施免检作业,但须IPQC检验员或相关使用单位负责跟进其品质,必要时要求供 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符合下列条件的物料列为免检:
1) 非直接用于生产之辅料。
2) 针对公司在设备上或能力上无法检验的物料,由公司委托供应商或检测机 构进行检验,IQC检验员实行免检。
5.4 库存品重检控制
“重检”及重检日期,合格时标签上不需再盖PASSED印章但需签名确认。
5.4.2 IQC检验员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按《标识 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进行相应标识。重检记录结果要记录于《来料检验报告》 并注明重检字样。
5.5 客户退回物料检验控制
5.5.1 客户退回之产品由仓库放置于退货区后通知品质部IQC检验员进行检验,不合 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根据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进行 相应标识,检验结果记录于《QA检查报告》并在上面注明退货检验字样。
5.1.1 IQC检验员根据《进料检验作业规范》及相关指引、样板对仓库置於“待检 区”或挂“待检”标识牌之物料进行检查判定。
5.1.2 IQC检验员根据《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进行状态标识,判定不合格时 根据《不合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进料检验结果记录于《来料检验报告》。
5.1.3 判退物料由仓库移至退货区,由采购部通知供应商&加工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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