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教师、品牌教师、骨干教师评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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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功勋教师、首席教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

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功勋教师、首席教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

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功勋教师、首席教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功勋教师、首席教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功勋教师、首席教师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与研究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对象:我校教育教学第一线的在职专任教师(含兼课的学校管理人员,其兼课每周不少于10课时)。

第三条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功勋教师、首席教师是逐级提升的四级梯次教师,每一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教务科负责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功勋教师、首席教师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按照“认真遴选、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教师培养规划,建立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功勋教师、首席教师培养培训和评价、激励机制。

第五条骨干教师、从教学能手中评选产生,功勋教师从骨干教师中评选产生,首席教师从功勋教师中评选产生。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功勋教师、首席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教育方针和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注重教书育人。

2、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和教学改革实践,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质量优异,在培养学生良好素质和实践能力方面起示范或带头作用。

3、具有合格学历,有2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担任管理工作经历。

第六条教学能手应该具备的条件:符合(第五条)全部条件并达到下列叁项以上(含叁项)条件:1、在市级(指醴陵市级,以下同)及以上论文获奖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

2、负责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

3、独自承担校级以上(包含校级)公开课1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在评优课、基本功等竞赛活动中获奖。

4、参加株洲市级教师技能竞赛获三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株洲市级以上学生技能竞赛获优秀指导奖。

5、学生评教满意率达到90%以上。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学校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充分发挥我校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的作用,鼓励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奋发有为,做专家型教师。

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骨干教师及名师评选办法及管理方案:一、基本条件1、模范的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教育教学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实验中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活动;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要求。

3、具有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和指导学生的能力,具有担任班主任,指导课外活动或执教活动类课程的能力。

4、学历达标,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教学常规检查合格。

5、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及违法违纪事件和重大教育责任事故。

二、各类教学能手评选办法(一)教学新秀评选办法条件:1、任教期限三年以内,但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见习期已满的教师。

2、教学常规检查达到基本要求,积极参加集体备课,无误课现象。

3、教学成绩达到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

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85%以上。

5、具有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和执教校级公开课的能力。

评选办法:每年度1112月份由教导处举办新教师赛教活动,由教研组推荐参加,课型为新授课,教研组长任评委,对优胜者获教学新秀称号,按先进教师对待。

(二)骨干教师条件:1、具有6年以上教学实践(含6年),有两届高三教学经验,具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和实际教学能力。

2、常规教学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任备课组长或在集体备课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3、能熟练掌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成绩在校名列前茅。

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

5、获区级赛教名次,参加过区级以上教学论文交流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

6、所任班主任的班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

7、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集体备课中能独挡一面;能出色的完成学校所交给的具体工作。

第六届首席教师、骨干教师、教坛新星考评及第七届聘任实施方案

第六届首席教师、骨干教师、教坛新星考评及第七届聘任实施方案

合肥世界外国语学校第六届首席教师、骨干教师、教坛新星考评及第七届首席教师、骨干教师、教坛新星聘任实施方案签发:各部门:为更好地发挥首席教师、骨干教师的典型示范和带头作用,使广大教师开扩视野、拓宽教学思路,根据学校校长办公会精神,特制定本学期首席教师、骨干教师考评方案。

具体如下:一、考评、聘任领导小组组长:邵忠德副组长:何全胜、张永国、张小平组员:吴琪琦、赵宇明、方仁武、唐蓉、魏君专家:蔡文杰二、考评内容1、第六届首席教师、骨干教师须根据学校制定的《首席教师和骨干教师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中八条工作职责提供相关材料;2、第六届教坛新星须交一份公开课教案和一篇教学论文或教学总结,一学年听课记录;3、所有参加评选教师须上一节公开课(时间定于11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4、新申报骨干教师、教坛新星评选的教师(未参加往届评选的)须提交一份教学设计、一篇教学论文或总结,一学年听课记录;以上材料于11月20日前交至校办郑凡凡老师处。

三、评选办法1、第七届首席教师在第六届首席教师和第六届骨干教师中产生(特殊情况根据合世外教字【2012】2号文件执行),学校首席教师总人数不超过10人。

2、第七届骨干教师在第六届骨干教师和第六届教坛新星中产生(特殊情况根据合世外教字【2012】2号文件执行),其中第六届教坛新星申报骨干教师评选,需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由部门主管、分管校长签字后交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指标按本部门第六届教坛新星人数20%上报。

学校骨干教师总人数不超过28人。

3、第七届教坛新星在第六届教坛新星和在工作一年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未参加往届评选教师中产生,新申报教坛新星评选教师需由个人提出申请,由部门主管、分管校长签字交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指标按本部门工作一年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非第六届教坛新星教师人数的20%上报。

学校教坛新星总人数不超过36人。

4、因病假、产假、短期事假未能参加评选且在规定假期后及时返校工作者,学校将重新安排时间评选。

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____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培养一支优秀的骨干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发展,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分为学科骨干教师和教育教学骨干教师两个方面。

学科骨干教师评选范围涵盖各学科教师。

教育教学骨干教师评选范围涵盖年级(班)主任、教科组长、实验室负责人等职务的教师。

第三条评选目标:评选出业务过硬、工作出色、有较高影响力的骨干教师,以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推动学校的发展。

第四条根据评选工作的需要,设立评选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选工作。

第五条评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评选结果应当按程序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六条学科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 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经验;2. 教学能力突出,在学科教学中有明显的创新和实践成果;3. 积极主动参与学科建设和教研活动,为学科发展做出重要贡献;4.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

第七条教育教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 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2. 能够在教育教学管理上起到表率作用,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3. 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够承担教育教学领导职责;4. 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等方面有良好的成绩和影响力。

第八条评选条件可以根据不同的学科或岗位作适当的调整,但必须符合基本原则和评选目标。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九条积极引导和推荐学校要加强宣传,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争取自荐、推荐。

第十条申报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工作总结、所在学科或教研组的教学研究和成果、教学评价、学生评价等。

申报材料应详实准确,材料真实性由申报人负责。

第十一条评选委员会评审评选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科骨干教师和教育教学骨干教师代表组成,评审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有权拒绝参评人员参与评审。

第十二条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办法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办法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办法第一篇: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办法宁化县济村中心学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的示范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与认定(一)评选办法1、本评选办法只适用于本校在编初中教师。

2、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市、县级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校级骨干教师评选)。

名额为语文、数学、英语学科1-2名,其他学科3名。

3、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尽量保证学科均衡)、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至少3人)。

各学科承担报名、资格审查及推荐任务,由学校学科专业考评小组负责评选审定工作,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最后审定公布学校骨干教师名单。

(二)评选程序1、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济村中心学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呈批表》一式两份,近两个学年的综合述职报告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和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按照学校知道的名额、程序及选拔条件对申报对象的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和推荐的先后顺序,候选人名单在校园公示3天。

公示期间,学校、学科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评选审定。

公示结束后,由各学科组负责人签名确认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

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按选拔条件对各学科的骨干教师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候选人的推荐先后顺序意见,上报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在参考专业评审小组的推荐意见基础上,再通过课堂教学跟踪、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教师大会投票形式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3、公示。

学校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考评小组确定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人选后,在校园进行进行公示5天。

2024年一中“首席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一中“首席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一中“首席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教师是教育事业中最核心的力量,他们对学生的启迪和塑造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为了弘扬教师事业的崇高精神,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以评选出一中“首席教师”。

二、评选目的评选一中“首席教师”的目的是为了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激励他们为学生的成长做出更大的贡献,并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三、评选标准1. 教学质量: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表现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2. 师德师风:教师在日常工作中遵守教师伦理,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有真挚的关心和尊重。

3. 创新实践: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能够积极尝试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4. 师德表现:教师在工作中体现出的敬业精神、团队合作意识、自我学习能力等。

5. 学术研究:教师在学术研究方面有突出的成果,并且能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教学中。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将向全校师生公开征集首席教师的提名,学生、家长、教师及校园组织都可以提名候选人。

候选人应符合评选标准。

2. 评选审议阶段:由学校组织专家、校领导、教师代表等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答辩、教学观摩、访问调查等环节。

3. 公示投票阶段:学校将评选结果公示,并组织校内师生进行投票,选出获奖教师。

投票结果占评选结果的30%。

4. 颁奖典礼阶段:学校将组织颁奖典礼,公布获奖教师名单,并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

5. 跟踪考察阶段:学校将对获奖教师进行跟踪考察,以了解他们的教学效果和继续发展情况,并及时给予指导和支持。

五、奖励措施1. 获奖教师将被评为一中“首席教师”,并获得相应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2. 学校将鼓励获奖教师参与教研活动,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资源。

3. 获奖教师将成为学校的培训师和教学指导师,在校内分享教学经验和方法。

六、工作机制1. 学校将建立一中“首席教师”评选工作小组,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评选公正、公开、透明。

首席教师评选办法实施方案

首席教师评选办法实施方案

首席教师评选办法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励教师积极向上,树立先进典范,特制定首席教师评选办法实施方案,具体如下:一、评选对象。

全校中任课教师均可参与首席教师评选,包括教学骨干、年轻教师和特级教师等。

二、评选标准。

1.教学水平,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是评选的重要标准之一,包括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设计、学生学习情况等方面的表现。

2.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和成绩,包括科研论文、教学设计、教学反思等方面的表现。

3.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能力和表现,包括班级管理、学生管理、教学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表现。

4.师德师风,教师的师德和师风是评选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关爱学生等方面的表现。

三、评选程序。

1.提名阶段,学校教师可以自荐或他人推荐,提交个人简历和教学、科研、管理成果材料。

2.初评阶段,学校相关部门对提名教师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公示阶段,将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和评议。

4.评审阶段,由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首席教师名单。

5.公布结果,学校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向首席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评选奖励。

被评选为首席教师的教师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并享有一定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支持和资助。

五、评选效果。

通过首席教师评选,激励教师积极向上,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形成良好的教师激励机制和氛围。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调整,由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和调整。

以上就是首席教师评选办法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全校教师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2023年一中“首席教师”评选方案

2023年一中“首席教师”评选方案

2023年一中“首席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教育贡献对学校和学生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充分肯定和表彰一中杰出教师,激励他们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全面发展,特制定2023年“首席教师”评选方案。

二、评选目的通过评选出一中的“首席教师”,旨在鼓励教师群体不断学习、进步和创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三、评选条件1. 所有在一中工作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包括班主任、学科教师和特级教师等。

2. 参选教师在一中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3. 参选教师需在过去一年的评定周期内,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四、评选流程1. 确定评选委员会:一中校长履行主席职责,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学校管理人员以及教育专家等组成评选委员会。

2. 推荐环节:a) 学生推荐:学生可以通过填写推荐表或者书面推荐信等形式推荐他们认为优秀的教师,学生的推荐需经过班级教师和学院教师确认。

b) 教师自荐:教师可以提交个人简历、教学心得等申请材料,自荐参选“首席教师”。

同时,要求教师提交评估类材料,包括学生评价、同事评价和家长评价等。

3. 评选资格审定:评选委员会成员对推荐和自荐的教师资格进行审定,确保符合评选条件。

4. 评选评价:a) 学生评价:选取不同年级、班级的学生进行匿名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

b) 同事评价:学科教师和班主任对被评选教师进行同事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团队合作、教学经验和教学效果等方面。

c) 家长评价:邀请参选教师的家长填写评价表,内容主要包括对教师课堂教学和学生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d) 校领导评价:校领导对被评选教师进行评价,参考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等。

5. 综合评价:评选委员会将学生评价、同事评价、家长评价和校领导评价进行综合评价,在评选过程中保护评价者的隐私。

6. 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一中校园内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和意见反馈。

骨干教师评聘规定

骨干教师评聘规定

骨干教师评聘规定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在我院建设一支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理论学术水平突出,实践教学能力精湛的教师队伍,特制订本规定。

一、骨干教师评聘条件骨干教师的评聘应该从政治上硬,学识上广,教学上精,作风上正的教师中遴选,必须满足以下必备条件和可选条件中的一条。

(一)必备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国家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工作,关心学院的发展和进步。

2、对学院某个专业有坚实而系统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潜心教育教学研究,坚持教学一线工作,治学作风严谨,教学纪律严明,教学效果优良。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承担并完成教学和其它工作任务。

3、熟悉学院的专业或某类课程的知识在实际工作岗位的应用情况、熟悉相关工作岗位对技能的要求。

在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主持或制订过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4、教学工作量饱满。

近五年平均年教学工作量连续保持360学时以上。

5、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和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副教授或五年以上的讲师技术职务。

连续五年年度考核“称职”。

在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能以正确的舆论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方法教育学生,班风正,学风好。

(二)可选条件1. 主动参加教研、科研和技术服务活动,注重专业理论研究和教学理论研究,近三年在CN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参与编写(已经出版)省部级规划教材五万字的编写任务。

2. 在学院教学比赛中名列前五名,或者在历年的省部级教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承担过教务处组织的观摩教学活动。

3. 具备双师型教师素质,在实践性教学、实训室或实验室建设中成绩突出。

二、骨干教师评聘办法为保证骨干教师评聘工作的严肃性,有效地组织他们开展工作,骨干教师的评聘按以下办法进行:骨干教师的评聘工作,在每年六月完成,一次聘期为两年。

1.评聘程序:教学系(部)推荐,教务处审核,学院综合评议后批准聘任并以学院文件的方式公布,颁发证书。

中学首席教师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中学首席教师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中学首席教师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首席教师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评选与管理办法。

二、评选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工作应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平,确保选拔出真正优秀的教师。

2、德才兼备原则参评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

3、注重教学实绩原则以教师的教学成绩、教学效果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为重要评选依据。

4、学科均衡原则在评选过程中,要兼顾各学科的平衡,确保不同学科都有优秀教师代表。

三、评选条件(一)首席教师评选条件1、教龄在 10 年以上,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2、具有深厚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方法独特且效果显著。

3、近 5 年来,所教班级的学科成绩在学校同类班级中名列前茅,学生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4、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并取得显著成果。

5、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 3 篇以上,或出版过教育教学专著。

6、具有较强的团队引领能力,能够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长。

(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教龄在 5 年以上,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良好,所教班级的学科成绩在学校同类班级中处于上游水平。

3、近 3 年来,承担过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获得好评。

4、参与过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5、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 1 篇以上。

6、具有一定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参与学科教研活动,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四、评选程序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学校评审小组对申报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3、教学业绩考核评审小组对候选人的教学业绩进行量化考核,包括教学成绩、教学成果、教学评价等方面。

4、课堂教学展示组织候选人进行课堂教学展示,由评审小组进行现场听课、评课。

三名教师评选方案

三名教师评选方案

六朋完小“三名”教师(首席教师、名教师、骨干教师)评选方案2015年3月“首席教师”评选方案为形成高效的运行机制,启动学校内部活力,使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教育质量,办学效益不断提高,特制订“三名教师”评比办法。

一、参评对象凡从事实际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工均有参评资格。

二、师德修养1、努力学习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具有正确的政治觉悟,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为人师表,热爱学生,积极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3、行为文明,谦虚谨慎,团结协作,服从分配,勇挑重担。

三、工作能力1、勤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能力。

2、灵活运用教育学、心理原理,注意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在工作中有独特见解,创造出新成绩。

3、有统筹规划,驾驶全局,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技能和技巧。

4、业务熟悉,能独立或与他人合作进行教改课题实验,能承担公开课,能撰写好计划、总结及论文。

5、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四、考勤纪律1、遵守法制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严谨治学,不迟到,不早退。

五、工作成绩1、学生思想觉悟明显提高,教育教学秩序良好,班风、学风显上升超势。

2、各项工作任务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结果、效果明显。

3、在教改教研课题研究上,撰写出有一定特色,质量高的论文或实践报告。

4、在校内外的教育教学,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指导学生取得好成绩。

六、考核实施1、教师本人实事求是对自己一学期来工作的态度、表现和成绩逐项定性分析,进行自我评价。

2、学校根据有关情况记录,统计数字,参考教师总结,结合科、级组意见,列出候选人名单,由学校会议评选决定,上报中心学校。

名教师评选方案为形成高效的运行机制,启动学校内部活力,使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教育质量,办学效益不断提高,特制订“先进教师”荣誉称号评比办法。

一、参评对象凡从事实际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工均有参评资格。

《名校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及管理办法》

《名校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及管理办法》

XX市各校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发展成长规律,科学构建教师专业成长体系,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科研训机构在职在岗教师。

第二条每两年评选一届,其中市名校长、名教师奇数年评选,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偶数年评选。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四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1.资格资历。

担任正职校长职务3年以上。

受聘中小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或副教授以上职务。

2.师德师风。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品德高尚,公正廉洁,管理有方,作风民主。

曾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

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

个人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任职期学校近3年无违规办学行为。

3.学校管理。

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办学理念先进,管理经验丰富,办学成绩突出,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

任职期间所在学校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承办过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活动或人才培养任务,对本地区学校具有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任现职以来,所在学校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教育科研。

积极开展学校管理研究,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水平、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和指导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近5年,承担过市级以上学校管理类项目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学校管理类论文,或正式出版有一定学术价值的学校管理类专著。

第五条中小学名教师1资格资历。

受聘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务。

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或县(区)中小学名教师。

5.师德师风。

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是“四有”好教师的示范。

曾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

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O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6.教育教学。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三篇)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三篇)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培养优秀教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是指对在教学中有突出贡献、教学水平较高、师德师风良好的教师进行选拔和评价,旨在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小学骨干教师队伍。

第三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德才兼备、素质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条件包括:1. 具备正规高等教育学历,具备小学相关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2. 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突出,教学评价良好;3. 具备较高的师德师风,言行端正,为人师表;4. 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研活动,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教学改革实践经验;5. 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得到学生及家长的认可和喜爱。

第五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程序包括:1. 评选条件公示:学校将评选条件在校园内公示一周,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意见;2. 提名推荐:学校组织教职工提名推荐骨干教师候选人,候选人需要提供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3. 初评:根据候选人的提名材料进行初步评定;4. 确定候选人:根据初评选拔出若干候选人;5. 组织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教学水平、教育改革和科研成果等;6. 公布评选结果:学校公布评选结果,并做出相应奖励和荣誉表彰。

第六条学校应加强骨干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条件,为骨干教师的教学和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改革,提高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激发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热情,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树立优秀骨干教师的典型,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评选条例。

第二条基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三条评选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较高的教学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经验;2.积极参与学校和区级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3.严守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教学规范;4.无违纪违规行为记录;5.具备相关的教育教学资格证书。

2024年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二篇)

2024年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二篇)

2024年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一)教学能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 确保课堂教学任务的高质量完成,教学效果显著,所教学科的考试成绩在本校同年级同类型班级中持续保持前列。

2. 拥有至少两年及以上的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工作成效显著。

3. 辅导的学生在市级或市级以上竞赛中荣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4. 具备独立承担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深受学生及家长好评。

5. 近三年内,参与的教学课程在校级评比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市直及以上级别的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上进行经验分享,上示范性观摩课等。

6. 近三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在市级评比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7. 近三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至少一篇,并在学校门户网站等相关教育网站上发表教学随笔若干篇(需提供网站复印材料)。

(二)教学能手应具备的专业条件:1. 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显著,所教学科的考试成绩在本校近三年同年级同类型班级中持续保持前列。

2. 拥有至少三年及以上的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并在本校荣获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

3. 近五年来,辅导的学生在市级或市级以上竞赛中获奖,同时在辅导青年教师方面成效显著,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校级及以上教学比武中荣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4. 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积极参与本学科的教学研究,形成独特的教学特色与风格,深受学生及家长好评。

5. 近五年来,参赛课程在市直及以上评比中荣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市级及以上教学经验交流会上进行经验分享(含上示范性观摩课)。

6. 近五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在近三年内荣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7. 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三篇及以上,并在学校门户网站等相关教育网站上发表教学随笔若干篇(需提供网站复印材料)。

8. 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师,可直接认定为学校骨干教师。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教师评选⽅案及管理办法校级名师、学科带头⼈、⾻⼲教师评选⽅案及管理办法为进⼀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岗位,钻研教育、教学⼯作,提⾼教育、教学、科研能⼒和⽔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案"及"管理办法"。

⼀、评选原则及任期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滥。

2、任期:每1年评选⼀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动取消所获称号。

⼆、“名师、学科带头⼈、⾻⼲教师”的构成1、教龄满⼆年及以上,在第⼀线任教且满⼯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政⼈员。

2、校内评选名师2⼈、学科带头⼈3⼈、⾻⼲教师6⼈。

三、评选基本条件(⼀)名师评选条件1、具有⾼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作中绩效显著,深受⼴⼤教师、学⽣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作量达标。

3、⼩学教师应具备⼤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现代教育思想、教学⽅式⽅法和现代化教学⼿段,带头进⾏教育教学改⾰,形成了⾃⼰的教学风格,为⾻⼲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学科带头⼈的评选条件:1、忠诚教育事业,⽴志教书育⼈,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定的教育理论⽔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的教育教学特⾊。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定的教学经验,教学⽔平较⾼,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范和指导作⽤。

5、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突出,达到以下条件:(1)从事本学科教学⼯作2年以上,教学⼯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中学首席教师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中学首席教师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中学首席教师、骨干教师评选办法(试行)为构建研究型教师队伍,建设一支具有高尚师德、正确教育思想、宽广博深知识,较强创新能力、在教育教学中起示范、指导、影响作用的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我校将于本学期末举行中学“首席教师骨干教师”评选活动。

一、首席教师评选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师德高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教书育人,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望。

2、评选对象为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教学一线执教达3年以上(含3年)。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深厚,熟练把握本学科的知识理论,在学科内具有权威地位;教书育人经验丰富,形成了自己的教学特色,在全校甚至全区范围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4、有指导同学科教师教育教学的能力,并有突出个案。

5、近三年来,参加讲课比赛(基本功比赛)获区级一等奖以上。

6、教学理念先进,创新能力强,有一定的教研成果。

下列3项中必须至少具备一项。

具备多项者优先。

(1)近三年来,曾主持完成区级以上课题研究项目并结题,或研究成果获得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2)近三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期刊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

或者在教研室评比的论文(课件)中获市级二等奖以上。

(3)近三年来,曾在区级以上教育教学部门组织的活动中作过专题发言或专题讲座。

7、近三年来,获区级以上教学成绩奖的。

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师德高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教书育人,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望。

2、评选对象为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教学一线执教达2年以上(含2年)。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深厚,熟练把握本学科的知识理论,在学科内形成了自己的教学特色,在全校范围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4、有指导同学科教师教育教学的能力,并有突出个案。

5、近三年来,参加讲课比赛(基本功比赛)获区级二等奖以上,或举行区级以上公开课。

“三名”教师考核方案

“三名”教师考核方案

钟山乡中心学校“首席教师、名教师、骨干教师”考核方案为加强学校“三名”教师的跟踪管理与培养,更好的发挥“三名”教师在校内的先锋模范引领作用,促进全乡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家堃(钟山乡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副组长:朱应忠(钟山乡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唐光永(钟山乡中心学校教务主任)李祥胜(钟山乡中心学校总务主任)成员:王文高刘启刚唐天友钱红兴胡维斌陈卫波、临时抽调相关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处,由唐光永负责日常工作。

二、考核目的“三名”教师考核,是“三名”教师管理的重要环节。

建立和完善“三名”教师考核体系和考核制度,客观、公正地评价“三名”教师的素质、成绩和贡献,旨在建立和完善“三名”教师的动态管理和激励机制,使“三名”教师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真正成为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促进全乡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乐教善教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三、考核范围被聘任为“钟山乡首席教师、名教师、骨干教师”的均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时间:每个学年的五月上旬。

六、考核内容“三名”教师考核包括师德修养、教学工作、教研工作、教学创新、科研成果和示范作用等方面。

1.师德修养:(1)政治思想表现;(2)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3)治学态度与育人状况;(4)师德公开评议(领导、教师、学生)结果。

2.教学工作:(1)履行岗位职责情况;(2)完成额定工作量情况;(3)教学效果。

3.教研工作:(1)主持和指导教研活动情况;(2)教学改革及教学创新情况;(3)承担公开课、研究课情况。

4.科研成果:(1)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情况;(2)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

5.示范作用:(1)教学科研示范作用发挥情况;(2)指导培养教师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1.受党纪、政纪处分的;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3.考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4.出现安全事故的;5.不服从组织安排的;6.违反师德师风受处分的;7.全年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8.有其他影响教育工作,造成重大失误的。

2024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2024年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我市将开展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评选对象包括所有在市教育系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评选工作分为提名、初选、终审等环节,评选结果将成为教师继续发展的重要参考。

评选工作将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和教育机构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提名要求候选人在本学科取得显著成绩,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育实践能力,受到师生和家长的认可和好评。

初选阶段将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评议,综合考虑候选人在教学、科研、校本课程建设等方面的贡献和表现,确定入围名单。

终审阶段由市教育局牵头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对入围名单进行终审评议,最终确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结果。

评选出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将获得市教育局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并享有一定的教学科研支持和培训机会。

此次评选活动的开展,旨在发现和肯定优秀教师的成绩和贡献,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升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希望全市各校教育机构积极参与评选工作,为市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和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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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首席或骨干教师评选制度

学校首席或骨干教师评选制度

学校首席或骨干教师评选制度一、指导思想为了更好地实践主体性教育,推进“大小三步一跟近”教学模式,消化“学生是学会的,不是听会的”的核心理念,推动我校课程改革,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落实学校的“名师工程”;为了更好地发挥首席教师在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榜样示范、专业引领作用,促进学校教师队伍不断向着“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方向发展,制定此评选制度。

学校首席或骨干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爱校的榜样。

二、评选对象学校在职在岗的一线教师(注:校级领导不参与评选)三、评选条件:首席教师评选,应分别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在积极推进“大小三步一跟近”教学模式工程的大背景下:1.忠诚教育事业,模范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在教师和学生中享有较高威望,在学校组织的有关教学测评中名列前茅(看测评成绩)。

2.专业基础知识功底深厚,熟悉且能较好地把握本学科课程标准,能熟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各年级的教材。

不断钻研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教书育人经验丰富,形成了自己的教学教研特色(看课堂水平)。

3. 课堂教学效益明显,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作业设计科学,作业处理认真细致,课外辅导经常,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与特长;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在学校本学科教学中成绩优异,在社会家长中有一定的知名度(看教学成绩)。

4.积极从事培养教师队伍梯队建设工作,主动承担培训中青年教师任务。

近三年内有在本校讲授示范课和教育教学辅导培训、经验介绍等经历,或有市级(含)授课、学术讲座、辅导培训、经验介绍等经历之一者(看培青成效)。

5.认真总结自己在教育教学、教育科学研究方面的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包括工作总结、教学叙事(看教研成果)。

四、评选办法:(1)首席或骨干教师的评选和认定定期进行,采取由个人申请、学生评价、专家评审和组织认定的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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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教师、品牌教师、骨干教师评聘办法为强化激励机制,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院决定设置首席教师、品牌教师、骨干教师岗位。

为搞好相关评聘工作,明确职责与待遇,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根据《教师法》、《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加强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引导广大中青年教师不断进取、专心教学、献身职教、服务学院,为广大教师在专业技术方面架设一条普通教师——骨干教师——品牌教师——首席教师的发展通道,着力打造一支队伍稳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高质量“双师型”师资队伍,为学院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2、注重实绩,突出技能。

3、为特色品牌专业服务。

4、公开、公平、公正、求实。

三、评选条件
㈠、首席教师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职教事业,热爱学院,热爱教学,热爱学生;师德高尚,为人师表;事业心强,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好,全局观念强;学生评价好,社会评价高。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得到同行公认。

3、对所任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动手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

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学识广博,技艺高超,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4、教学业绩突出,培养的学生有较突出表现,教学满意率、教师业务考核在系部名列前10%以内。

近三年本人或指导学生在省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或在国家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5、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能力,近三年内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学术讲座、公开课、研讨课等任务,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

6、参加工作10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近两年内完成教学工作量600节以上。

㈡、品牌教师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职教事业,热爱学院,热爱教学,热爱学生;师德高尚,为人师表;事业心强,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好,全局观念强;学生评价好,社会评价高。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得到同行公认。

3、理论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4、任教学科成绩突出,培养的学生有较突出表现,教学满意率、教师量化考核排在系部前15%以内。

近三年本人或指导学生在省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或在国家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5、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能力,近三年内承担学院或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学术讲座、公开课、研讨课等任务,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6、参加工作8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近两年内完成教学工作量650节以上。

㈢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职教事业,热爱学院,热爱教学,热爱学生;师德高尚,为人师表;事业心强,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好,全局观念强;学生评价好,社会评价高。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得到同行公认。

3、理论基础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务水平在本系部名列前茅。

4、任教学科成绩突出,培养的学生有较突出表现,教学满意率高,教师量化考核排在系部前20%以内。

近三年本人或指导学生在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或在省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

5、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能力,近三年内承担学院或市级以上学术讲座、公开课、研讨课等任务,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6、参加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近三年平均完成教学工作量每年360节以上;且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2年以上。

四、评聘程序、名额及任期
1、程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人事部门资格审查;教务处初审,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学院院务会认定,公示;院长聘任。

2、名额:首席教师和品牌教师仅限在学院重点专业或学科中评
选,由教务处根据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具体设立重点专业和学科目录,并且当该专业或学科的在校学生规模在500人以上,师资队伍中专任专业课教师在20人以上时才具备推荐和评选条件,首席教师每个专业或学科仅限一人,品牌教师不超过两人,骨干教师推荐人数为系部教师人数的10%,评选总量控制在5%以内。

3、任期:首席教师、品牌教师、骨干教师每届任期3年,每年寒假前完成评聘工作。

五、任期职责
1、积极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建言献策,在本职岗位努力工作,建功立业。

2、主动承担学院相关学科的示范课、观摩课及学术讲座,每学年首席教师至少3次,品牌教师至少2次,骨干教师至少1次。

3、指导和参与教学科研工作,在“一体化”教学教改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每年完成工作量300课时以上,其中一体化教学课时每学年160节以上。

4、关心培养青年教师,指导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由教务处指派培养对象和确立培养目标,由教务处和人事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其特殊津贴挂钩,首席教师和品牌教师任期内指导培养教师6-9人,骨干教师指导培养教师1-3人。

5、参与教学常规管理,对本系部教师的教学计划、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学生辅导、考核等提出指导意见。

每年指导或参加集体备课4次以上。

6、首席教师任期内每年必须主持或参与至少1项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在国家级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品牌教师任期内每年必须参与至少1项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以上。

骨干教师任期内每年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以上。

六、相关待遇
1、学院发给教师聘任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优先提供高层次进修学习的机会,优先评优、晋级、晋职。

2、首席教师、品牌教师、骨干教师任期内在履行职责、完成每周10节基本课时量的前提下,月总收入要分别达到6000元、5000元和4000元以上。

岗位津贴分别提高到3800元/月、2800元/月、1800元/月。

即基本课时费分别为86元/节、64元/节、41元/节。

3、为保证首席教师、品牌教师、骨干教师有充足时间开展教研、科研等学术活动,任期内此三类教师周课时量不得超过12节/周、14节/周、16节/周。

超课时津贴分别按50元/节、40元/节、30元/节计
算。

4、任期结束,未续聘者以上待遇自动取消。

七、本办法经学院第一届第五次职代会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试行3年。

八、本办法解释权属学院院务会。

衡阳技师学院
二OO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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