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遗产税制概览
英国税收制度(华南师范大学,黄国龙)
应税利润
计算过程:表4-9 1、折旧:不是在计算利润是扣除,而是采取资本折扣的加 速折旧方法记入成本,折扣率见表4-10 2、不能扣除的费用:资本性支出及折旧;公司税税额;违 法罚金和法律事务费;税收上诉费用;政治捐款;股息和各 种拨款以及转入备用金;开办费,股票债券的发行、赎回费 用;招待顾客和代理商的费用;各种赠与支出;赊销经营所 发生的呆账;租用昂贵汽车的部分费用 3、财务收入:某些不缴纳公司税的收入:本国其他公司支 付的股息,即免税投资收入;某些政府和地方权力机构的补 助金;大部分出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 4、资本利得:应纳税,但采用实现原则 5、损失救济:营业损失,抵前一年和以后年度;非营业损 失,冲减当年即以后年度同类收入;集团公司损失救济,可 冲减其他集团内公司收入;非公司组织,合伙企业或独资商 人损失救济同公司一样
公司制类型
古典制:无归属税收抵免 归属制:将公司税部分或者全部归属到股东 取得的股息中 英国实行部分归属:2/8比例抵免税收 如:分配股息收入80英镑,可以抵免额 80X2/8=40,因为80视为税后收入,需要还 原
税款征收
课税方法:预付公司税 如税率20%,则每次利润分配时,将分配收 入的2/8作为预付公司税缴入国库,会计年度 结束,从年度应纳税额中扣除 纳税期限:预付公司税实行按季度缴纳,每 年,3.31,6.30,9.30,12.31,以及会计年 度结束后14日内进行预付公司税的申报、缴 纳
税率
标准税率:17.5% 低税率:5%,燃料和动力供应,以及某些节 能材料的供应
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算销项税 2、计算进项税 3、计算应纳税额:补交或者退税
登记和记录
登记: 强制登记:供应应税商品(包括税率为零的 商品)的人负有登记纳税的义务:任一年度 销售额超过某一限额(99年51000英镑,每 年都可能变化) 自愿登记:限额之下的人,可以申请登记 免除登记:如改销税率为零的商品 中止登记:永久停止应税商品的经营,或者 在限额以下经营
英国税制——精选推荐
英国税制英国的税收体制英国的税收体制⼀、英国税收的结构与特点(⼀) 英国的税收由直接税和间接税构成,以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
直接税主要有个⼈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资本转移税、⼟地开发税、⽯油税、遗产税及赠与税。
间接税主要包括增值税、关税、消费税和印花税。
直接税中的所得税是英国税收的主体,占全部税收收⼊的60%以上。
间接税在英国税制中处于辅助地位,在全部税收收⼊中所占⽐重为30%略多。
(⼆) 英国的税收分配和征税权⼒英国税收收⼊⾼度集中于中央政府。
在政府收⼊分配上,英国税收分为国税和地⽅税。
国税由中央政府掌握,占全国税收收⼊的90%左右,是中央财政最主要的来源。
地⽅税由地⽅政府负责,占全国税收收⼊的10%左右,是地⽅财政的重要来源,但⾮主要来源;地⽅财政的主要财源是中央对地⽅的财政补助。
与税收收⼊分配相适应,英国的税收权⼒也⾼度集中于中央。
全国的税收⽴法权由中央掌握,地⽅只对属于本级政府的地⽅税才享有征收权及适当的税率调整权和减免权等。
但这些地⽅税权也受到中央的限制,如1980年代英国颁布的《地⽅税收额封顶法》就是显著⼀例。
⼆、英国税制的演变历程英国的税收制度经历过相当慢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英国近代税制的第⼀块奠基⽯是⼟地税。
这是⼀种直接税,是汉诺威王朝从斯图亚特王朝继承下来的。
1692年,英国国会授权征收⼟地税。
这种简单的直接税在当时是带有“⾰命”意味的。
因为这表⽰国王此后不再只“靠⾃⼰养活”。
此前,在西欧式的封建体系中,⼤⼤⼩⼩的贵族就是他们⾃⼰领地上的“国王”,英国王室和宫庭的⽇常开⽀只能依赖于王室领地的收⼊,只有战事来临,王室需要额外⽀出时,才召集国会,商量战争费⽤的解决办法,临时征收某项特别税收。
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命,便是由于英王查理⼀世要求征收对苏格兰作战的费⽤⽽与议会发⽣冲突,最终爆发了英国内战。
1720—30年代“⽆议会统治时期”,查理⼀世强⾏征收的“船税”,也是古代英国为抵御海盗进攻⽽在东南沿海征收的临时税收。
亲属财产继承中的遗产税法律规定
亲属财产继承中的遗产税法律规定在亲属财产继承中,遗产税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规定。
遗产税是指继承人在接受遗产时,需要向政府缴纳的一定比例的税款。
这个比例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所不同,但是其核心目的都是为了平衡财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那么,在亲属财产继承中,遗产税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呢?下面将从不同国家的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
一、美国的遗产税法律规定美国的遗产税法律规定较为复杂,具体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遗产金额等因素来确定遗产税的额度。
根据美国联邦法律,继承人可以享受2,500,000美元的遗产免税额,超过这个额度的部分将需要缴纳遗产税。
此外,美国各州也有自己的遗产税法规,其中一些州规定的免税额与联邦法律不同。
因此,在美国继承亲属财产时,需要考虑联邦法律和各州法律的规定。
二、英国的遗产税法律规定英国的遗产税法律规定也比较复杂。
根据英国的继承税法,继承人需要缴纳的遗产税取决于被继承人的遗产价值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英国设有一个遗产税免税额,超过这个额度的部分将按不同的税率计算遗产税。
此外,在英国还有一些遗赠税和礼品税等相关的法规需要遵守。
三、中国的遗产税法律规定目前,中国尚未立法规定专门的遗产税法律。
尽管如此,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资产转让、赠与等,可能会涉及到相关的税法规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遗产税法律的缺失,中国目前并没有对亲属财产继承中的遗产税进行明确规定。
总的来说,不同国家对亲属财产继承中的遗产税法律规定有所不同。
对于继承人而言,了解并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此外,一些国家还允许人们通过成立信托、转让财产等方式来规避遗产税的缴纳。
继承人应该与专业律师咨询,以确保自己在继承财产时遵守相关法律,并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只有这样,才能在亲属财产继承中顺利、合法地处理遗产税的问题。
总结起来,亲属财产继承中的遗产税法律规定因国家而异。
对于继承人而言,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并与专业人士咨询,是非常重要的。
英国1894年遗产税产生的古代税制背景考察
英国1894年遗产税产生的古代税制背景考察
孙学美
【期刊名称】《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24()2
【摘要】古代英国税制中关涉1894年遗产税的税种主要有土地继承税和动产税两大类。
土地继承税因各时期土地继承制度不同而有所变化:盎格鲁-撒克逊时期,不存在土地继承税;11世纪以后,随着封建制度的确立与发展,产生了继承金(relief)和继承捐(heriort)两种土地继承税,但随着封建制度的瓦解,土地遗赠行为逐渐摆脱了封建因素的制约,土地保有人获得了自由遗赠土地的权利,与封建土地保有制相伴随的继承金、继承捐便随之逐渐淡出英国税制历史舞台。
与不动产(土地)不同,动产一直可由遗赠者自由处分,且在动产税征收实践中,“量能赋税”“累进制”等现代遗产税征收原则逐渐生成并不断地超于成熟。
古代英国土地继承税与动产税征收实践及其相关税制原则的发展与成熟,是1894年遗产税(estateduty)得以出台的重要历史前提与基础。
【总页数】7页(P150-156)
【作者】孙学美
【作者单位】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561
【相关文献】
1.日本遗产税制设计及对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启示
2.借鉴英国遗产税制对中国遗产税的发展模式探讨
3.借鉴国外经验构建我国遗产税制——美、英、日、意四国遗产税制启示
4.试论遗产税制原理与我国遗产税制总体设计
5.对遗产税的探究——以中国遗产税制度的建设为视角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英国移民全程指南:英国的税务管理及税收类别
英国移民全程指南:英国的税务管理及税收类别负责英国税务管理的是收入与海关管理局,就是我们经常看到的HM Revenue & Customs, 由以前的国内税务局(Inland Revenue) 和海关与消费局(HM Customs and Excise)在2005 年合并成立。
该机构主要负责关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的征管。
税款的征收一般以纳税人填写的纳税申报表为依据。
公司应在申报表之外附加其年度会计报表,如果公司在正常的税款支付期之前未能及时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税务官员估定税款(财务结算期结束的9 个月之内),那么税务当局可对其处以罚息。
在英国,杠杆是调整收入差距的有效手段。
一是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5-2016 年,年薪10,500 英镑以下的低收入者不用纳税,超过的部分按不同比例纳税,最高收入所得税税率为40。
二是遗产税和赠与税。
英国税法规定,遗产税和赠与税合并一起征收。
为防止富人通过提前转移财产逃避遗产税,税法规定,继承人除了要对死者遗留的财产缴纳遗产税外,还要对死者7年内赠与的财产按不同的税率缴纳赠与税。
个人所得税(Income Tax)个人所得税需要按照纳税年度进行申报(4 月6 日至次年的4 月5 日)。
个人所得税由雇主从员工的薪金中代为扣除,每付一次薪水扣除一次税,即所谓的’所得税预扣法‘【PAYE (Pay as you earn)】。
每个员工都有一个PAYE 号码,公司会计根据员工不同的纳税税率代缴相应的税金。
所得税除了针对工资以外,以下类别的收入也需要缴纳税金:每年的分红奖金,股息,养老金收入,房屋出租的租金收入等。
公司所得税(Corporation Tax)公司税依据每年的财政年度规定的税率报税(4 月1 日至次年的3 月31 日),英国公司所得税也成为‘公司税’或‘法人税’,是对法人实体利润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税增值税是指:在英国经营期间,提供服务或商品而产生的增值部分所征收的赋税。
世界各国遗产税
世界各国的遗产税【解码】世界各国的遗产税核心提示:近期,关于“征收遗产税立刻提上日程”的信息惹起社会广泛关注。
尽管随后相关当事人称信息其实不正确,但人们的关注度并没有随之烟消雾散。
目前生界上约有80 多个国家或地区(37 亿人)有遗产税或变相的遗产税。
大多数的经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都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
目前生界上的遗产税制度可以分为总遗产税制(对遗产总数收税)、分遗产税制(在遗产切割按继承人继承财产分别收税)和混杂遗产税制(在遗产切割前收税并对切割后继承财产征收继承税),以前两者居多。
美国:遗产税制属于总遗产税制,遗产税和赠与税合并采用一致的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18%,最高税率为 50%,后者适用于遗产额达到 2500 万美元以上的纳税人,中间包括其个人在世界各地的所有财产。
别的,遗产额在60万美元以下者免征遗产税,而关于非居民,只需将在美国当地内的财产支付遗产税,最低税率为6%,最高税率为 30%。
日本:采用继承税制,即依照各个继承遗产数额的多少课税,是典型的分遗产税制。
对居民而言,不论其继承的遗产是在境内还是在境外,都要对其遗产收税;对非居民,仅就其在日本继承的遗产肩负纳税义务。
日本继承税税率共分13 个品位,从 10%到 70%。
伊朗:伊朗采用混杂遗产税制,遗产价额高出500 万里亚尔以上的,先按 10%的比率税率课征一次遗产税,尔后依照亲等关系按三种不同样的累进税率对继承人获取的财产价额征收一次继承税。
其中:一类税率适用于配偶、父亲母亲、子女;二类税率适用于祖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三类税率适用于其他继承人。
意大利:实行混杂遗产税制的国家,其收税方法是先按遗产总数征收遗产税,尔后再按不同样家眷关系征收比率不一的继承税。
纳税人分为两类:一类是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另一类是继承人或受赠人。
对第一类纳税人一致采用第一种累进税率,对第二类纳税人则依照其与死者的亲疏关系采用不同样累进税率。
英国:英国居民在全世界各地的所有财产需要支付遗产税,而非英国籍人士只有在英国国内拥有的财产才需要支付遗产税。
英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英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一、英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内容英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由三个层次构成:古迹保护、登录建筑保护和保护区。
对城市的保护在立法立体中是作为保护区的一种情况来加以保护的。
古迹主要至那些一般没有具体用途、无人居住的历史遗产,如史前遗迹。
被选为法定保护的古建筑称为登录建筑,它的定义是“有特殊建筑艺术或历史价值,其特征和面貌值得保存的建筑物”,它们由国务大臣编成一个目录。
登录工作始于1944年,环境部的古建筑调查官员根据英格兰遗产委员会的建议,经过全国性的持续调查后推荐,最后经国务大臣批准公布。
1946年,政府将拟定的登录建筑的选定标准下达给环境部的调查官员,这些标准主要有四条:建筑艺术特征、历史特征、群体价值、年代和稀有程度。
1967年的《城市文明法》将保护区定为“其特点或外观值得保护或予以强调的、具有特别的建筑和历史意义的地区”。
该法要求地方政府提出行政辖区内的保护区,国家也有权超越地方政府直接把任何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建筑群列为保护区。
保护区的划分原则是有利于保护该区的特点和完整性,即地段的整体效果。
英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不大强调历史古城,至1999年仅有四座历史古城:巴斯、契切斯特、切斯特和约克。
二、英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制度登录建筑登录建筑的保护管理主要依据的是1968年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登录建筑许可证”制度,用以防止未经批准而对登录建筑进行损坏和对建筑及历史特征的拆毁、改建、扩建行为。
登录建筑的拆毁、改建、扩建必须由业主向地方规划部门提出申请以获得许可证,规划部门在决定之前必须对此事进行公告并通知相关机构,于21天内检查并听取公众意见后作出决定;若为二级以上被列建筑,则需28天;拆毁则需一个月。
在修缮问题上,如果登录建筑状态很差,地方规划当局会发出“修缮通知”给业主或建筑使用者,明确规定出要做的工作,两月后不执行者当局可按市价收购。
任何未经同意而对登录建筑进行拆毁、改建、扩建的行为都被视为刑事犯罪。
死者财产继承中的遗产税务规定与筹划
死者财产继承中的遗产税务规定与筹划遗产税是指在死者财产继承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税费。
在许多国家中,遗产税是对死者财产的一种累进税收,接受继承的人需要根据继承的金额支付相应比例的税款。
本文将探讨死者财产继承中的遗产税务规定与筹划,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处理相关税务事宜。
一、遗产税的法律规定不同国家对于遗产税的规定有所差异。
在美国,绝大多数州不再征收联邦遗产税,但仍有少数几个州继续征收州级的遗产税。
在英国,全国范围内实行继承税,根据继承的金额和与死者关系的远近来确定税率。
澳大利亚也实行类似的制度,但其税率更低。
遗产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继承人,而继承税由死者的遗嘱或法律继承顺序来确定。
继承税的计算方法通常是根据遗产的金额进行累进计税,较小金额享受较低的税率,而较高金额则需要支付更高的税率。
二、遗产税的筹划1. 编制详细的遗嘱通过编制详细的遗嘱,您可以合法合规地规划继承人和遗产的分配方式,从而有效地减少遗产税的支付额度。
在编制遗嘱时,您需要咨询专业人士,如律师或税务专家,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赠与财产在死前,您可以利用赠与的方式将财产逐渐转移给继承人,减少遗产税的支付额度。
根据国家法律,每年可以赠与的金额有一定的限制,超出限制部分可能会被视为遗产而受到征税。
3. 利用免税额度许多国家都设有免税额度,即在继承一定金额以下的遗产时不需要缴纳遗产税。
继承人可以利用免税额度来减少遗产税的支付额度。
了解免税额度的具体规定,可以帮助您更好地进行遗产规划。
4. 选择合适的遗产税筹划工具在遗产税筹划中,有一些专门的工具可以帮助您减少遗产税的支付额度,如设立信托基金、利用养老金计划等。
这些工具可以帮助您将遗产转移到非遗产税征收的资产类别中,以减少税负。
三、遗产税筹划的注意事项在进行遗产税筹划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和税务规定,确保遗产税筹划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提前规划:遗产税筹划需要提前进行,尽早规划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来选择适合的策略。
遗产税_精品文档
税等新税种 ,为我国遗产税立法提供了政策依据 2004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草案》 2010年对《草案》部分内容作了修订,并且添加了新的内容 2012年中共中央十八大会议,代表们再次提出审议遗产税草案,并调整预征
遗产税的作用
• 取得财政收入 • 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 缓解社会矛盾
和贫富差距
中国遗产税的发展历程
中国早在1940年7月1日正式开征过遗产税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通过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将遗产税作为拟开征的
税种之一,但限于当时的条件未予开征 1994年的新税制改革将遗产税列为国家可能开征的税种之一 1996年全国人大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
中国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
三、开征遗产税有利于鼓励富人慈善捐赠
2010年6月盖茨邀请 美国400位亿万富豪 捐出一半财富
比尔盖茨和巴菲特 联合发起的“捐赠承 诺”行动, 到2010年8 月4日为止, 已有40 位美国亿万富翁或 家庭在承诺书上签 字。
中国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
中国虽然从九十年代以来捐赠热潮不断增长, 但与其他国家 相比, 中国富人捐赠水平并不高。据推算, 2011年, 中国捐赠总 量是美国捐赠总量的4.6%, 而中国富人捐赠总量大约为美国富 人捐赠总量的1.5%~3%。美国有12万个慈善基金会, 目前中国 只有三千多个。
反对方: 中国近期不宜开征遗产税
二、开征遗产税的负面影响 (一)开征遗产税对老百姓不公平 (二)开征遗产税阻碍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逐步成为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生力军。中小企业生 产规模中等或微小、资金薄弱、筹资能力差, 如开 征遗产税必然会对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众多 不利的影响。因继承遗产需要用大量的现金缴纳遗 产税, 就会对流动资金紧张而依靠借贷维持发展的 中小企业产生巨大的冲击。 (三)开征遗产税得不偿失
新数据:英税局遗产税收年年增!父母靠提早给遗产避税!
新数据:英税局遗产税收年年增!父母靠提早给遗产避税!英国税局今天发布了近年来(尤其2016-17年度,因为这是税局目前为止数据收集和分析的最新年度)针对遗产税(Inheritance Tax)的一些统计数据。
数据指出自2009-10年度以来,英国税局针对遗产税的税收基本是逐年上升的。
把2016-17年度和其前一年度(2015-16)相比较,可以看出上升了15%(当然这其中的原因有一部份很大可能是房产等资产的价值持续上涨的过程中,自然造成了部份“遗产”很容易高过“门槛”,而落入遗产税的征收范围内)。
这其中,“房产”一般由于价值较高,所以也就成为了较容易被征收遗产税的目标。
同理,以“地区”而言,伦敦和英国东南部地区,一般也应房价较高成为了最主要/最容易被征收到遗产税的地区;以致于在2016-17年度,英格兰地区主要对于遗产税的进账,有55%都是来自伦敦和英国东南部。
同时,同一年度伦敦和英国东南部地区,更占了整个英国近半数(48%)的总遗产税进账。
不可避讳地说,英国税局自从开始实施遗产税政策之后,为英国国库注入了不少公帑。
可对于老百姓们来说,这样一种税收政策基本是大家都不太乐见的。
一位来自英格兰东部城市诺里奇(Norwich)的父亲,或许是不希望他想留给孩子的钱,在他死后反而成了英国政府的生财工具之一(被课征到遗产税),也或许希望尽早帮助孩子买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于是他提早把他原本打算去世后才留给孩子的15千镑,现在就给到孩子手中。
这表示他的27岁女儿塔比(Tabby Farrar)和她的男友,今年37岁的克里斯(Chris Graham),得以通过这笔资助而买下一栋位于诺里奇的两室维多利亚式排房。
父亲提早给到塔比的“遗产”,正好能帮助他们支付房子的首付。
这栋房子的价值为166,000镑,长得是下面这样的↓他们重复使用了许多他们过去在租住其他房子时所购买的室内家具和装饰品,把新家布置的十分温馨又不需要多花太多钱去重新装潢↓对于他们来说,尤其是塔比和她的父亲,塔比提早拿到了原本父亲可能还要非常多年以后才会留给她的钱,让她可以尽快完成买房美梦;而就另一方面来说,这也算是让他们多一层保障,因为父亲在身体还非常健康的时候给了她这笔钱,较大可能可以避免或减少万一多年以后他的父亲去世而留下其他财产给她时,很容易高过了遗产税的免税门槛。
英国国外继承遗产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英国公民在海外的资产和遗产越来越多。
因此,了解英国国外继承遗产法律规定对于在英国有海外资产或遗产的个人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英国关于国外继承遗产的法律规定,包括继承人的认定、遗产分配、税收和遗嘱执行等方面的内容。
二、英国继承法概述1.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英国继承法遵循“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原则。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分配给继承人。
遗嘱继承是指遗嘱人在生前制定的遗嘱,明确规定了遗产的分配方式。
2. 继承人的认定在英国,继承人分为两类: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1)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 配偶:在英国,配偶通常享有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权。
- 子女: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 父母:在配偶和子女均不存在的情况下,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 兄弟姐妹:在配偶、子女和父母均不存在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2)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其他人。
三、英国国外继承遗产法律规定1. 遗产分配在英国,国外遗产的分配受到英国继承法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基本规定:(1)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国外遗产将按照英国法定继承顺序分配给法定继承人。
(2)遗嘱继承在遗嘱中,遗嘱人可以指定国外遗产的分配方式。
遗嘱继承人的权益优先于法定继承人。
2. 遗嘱执行遗嘱执行是指遗嘱人死亡后,遗嘱中所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的规定,对遗产进行管理和分配的过程。
(1)遗嘱执行人的指定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
如果没有指定,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指定遗嘱执行人。
(2)遗嘱执行人的职责遗嘱执行人的职责包括:- 代表遗嘱人处理遗产事务;- 确定遗产的价值;- 对遗产进行管理和分配;- 支付遗产税和遗嘱执行费用。
3. 税收在英国,国外遗产的继承可能涉及以下税收:(1)遗产税在英国,遗产税是对遗产价值的征税。
遗产税与英国大地产的解体-精品文档资料
遗产税与英国大地产的解体在英国,就死亡发生时的财产转移进行征税的实践古已有之,至1894年,英国首次在其《财政法》中就遗产税做了明确的界定,它是在英国社会形势发展到要求大地产解体时出现的一项适时的税收政策。
自产生之日起,政府一直不断地提高遗产税的税率,使其日益成为大地产的一项沉重的税收负担,加速了当时盛行的大地产制的解体。
本文拟就该问题做一梳理,以还原其真实状况。
遗产税的产生中世纪的英格兰已经有了“遗产税”征收的实践,当时的庄园土地估价册中,常有记载“他们死时必须交出最好的牲畜或物件作为遗产税”这样的内容①。
遗产税是庄园领主对他死亡佃农提出的一种财产要求,它源自一种古老的惯例,根据该惯例,所有的依附农在死后必须将领主提供给他的作战工具,包括马匹、马具和武器等一并交还给领主,后逐渐演化为在农奴死亡时必须缴纳一笔遗产税,它通常是一头最好的家畜或物件。
但这仅是就理论而言的,实际上,遗产税在当时是一个很沉重的负担,它是领主的一项重要收入来源,是一种封建性质的领主附庸关系在规约附庸凸显领主权利方面的一种显现,且主要是地方性的、“惯例”性的,尚不具有现代国家意义上的统一税收的属性,但它提供了关于古代在继承之时征税的实践证据。
②后伴随着英国税制的日渐成熟,英格兰又渐次出现了不同类型的就死亡发生时的财产转移征税的税收制度。
例如,1694年,英格兰开始以印花税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对动产的继承征收一种固定税―遗嘱检验税;1780年就遗嘱检验税之外增加了一个新的税种―动产遗产税;③1853年的《继承税法案》又创制了继承税。
总之,在税制方面,英国就死亡发生时的财产转移征税的实践不断成熟,为后来1894年遗产税的产生提供了重要的税制理论基础。
再者,至19世纪末期,大地产体制和土地贵族日渐为新社会形势所不容,国家有必要采取新的措施,促进大地产体制的瓦解,简化土地权利结构中的地产主、农场主和农业雇佣工人三层结构体系,以逐步确立自营农场经营体制。
英国房子继承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在英国,房屋继承权是指当房屋所有者去世后,其房屋产权按照法律规定转移给继承人的权利。
英国的法律体系相对复杂,涉及房屋继承权的法律规定也较为繁琐。
本文将详细介绍英国房子继承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遗产税、遗嘱、法定继承顺序等内容。
二、遗产税1. 遗产税概述在英国,遗产税是对死者去世时遗留的财产征收的一种税。
遗产税的征收对象包括死者去世时在英国境内的财产、在英国境外但与英国有密切联系的财产,以及死者去世后三年内转移的财产。
2. 遗产税税率遗产税的税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税率为40%,适用于遗产总额超过32.5万英镑的部分;第二阶段税率为20%,适用于遗产总额在32.5万英镑以下的部分。
3. 遗产税减免英国政府规定了一系列遗产税减免政策,包括:(1)配偶或民事伴侣:死者配偶或民事伴侣可以免征遗产税。
(2)慈善捐赠:死者去世前三年内捐赠给慈善机构的财产,可以享受遗产税减免。
(3)遗产赠与税:死者去世前七年内赠与他人的财产,可以享受遗产税减免。
三、遗嘱1. 遗嘱概述遗嘱是指死者生前制定的,规定其遗产如何分配的法律文件。
遗嘱是英国继承法中最重要的规定之一。
2. 遗嘱的种类(1)自书遗嘱:死者自行书写的遗嘱,需有证人签名和日期。
(2)公证遗嘱:由遗嘱见证人见证并公证的遗嘱。
(3)代书遗嘱:由他人代死者书写的遗嘱,需有证人签名和日期。
3. 遗嘱的效力遗嘱的效力受到以下条件限制:(1)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示。
(3)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四、法定继承顺序在英国,如果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法定继承顺序如下:1. 配偶或民事伴侣:死者配偶或民事伴侣有优先继承权。
2. 子女:如果死者没有配偶或民事伴侣,子女将继承遗产。
3. 父母:如果死者没有配偶、民事伴侣和子女,父母将继承遗产。
4. 兄弟姐妹:如果死者没有配偶、民事伴侣、子女和父母,兄弟姐妹将继承遗产。
英国房产相关——继承法和继承税
英国房产相关——继承法和继承税英国房产相关:继承税和继承法继承税在英国,继承税有多高?英国永久居民应为其赠予(在终身赠予的情况下)或留予(在继承的情况下)其受益人的全世界范围内的财产缴纳继承税(IHT),非英国永久居民仅须为其位于英国的财产缴纳继承税。
应为当事人死亡时作出的转让或死亡前七年内作出的转让(终身转让)缴纳IHT。
终身转让可累积(仅限于转让人死亡前七年内的转让),由此产生的最高为 IHT 起征点的转让将免税。
自 2009 年 4 月6 日起,起征点为 325,000 英镑(283,143 欧元)。
超过起征点的转让按40% 缴纳税款。
英国永久居民和非英国永久居民都可获得某些减免税。
以下转让不征收继承税:配偶间财产转让,除非受益人为非英国永久居民,否则在这种情况下,免税额上限为 55,000 英镑(68,750 欧元);代表正常开支及不降低转让人生活标准的终身赠予;来自父母最高达5,000 英镑(6,250 欧元),来自(外)祖父母最高达 2,500 英镑(3,125 欧元),及来自其他人最高达 1,000 英镑(1,250 欧元)的终身婚礼赠予;对受抚养未成年人和受赡养亲属的终身赠予;向慈善机构和政党的转让。
继承法在英国适用哪些继承法?在英国,动产及不动产适用不同的继承法动产继承适用于遗嘱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
(在该条中,住所地为一个非常笼统的概念,意为当事人在永久或无期限的基础上所居住的国家或州,尽管这一概念归属于国际私法,此处具有未详述的更为复杂的方面)。
不动产继承(在英国包括土地所有权益,包含抵押贷款)适用于所在地法(适用于财产归属地的法规)。
因此,对于英国产权,即使遗嘱人可能拥有海外住所,也可适用于英国法律。
适用于土地和财产的英国无遗嘱继承法如果当事人未立遗嘱即死亡,其动产将依据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授权的人员继承;但其不动产的继承适用于此不动产所在国的法律。
相应地,如当事人拥有海外财产,且未立遗嘱即死亡,其遗产包括英国房产(/doc/0667842.html,/house/)或其他英国财产,则该土地或财产将适用于英国无遗嘱继承法。
AFP考试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第六章节知识点遗产案例
第四节遗产筹划案例案例一一对英国夫妇,丈夫拥有40万英镑的个人财产,他们有一个儿子。
英国遗产税法规定:丈夫给妻子的遗产可以享受免税,从1988-1989财政年度起改为单一比例税率,税率为40%。
每个人都享有23.1万英镑的免征额(2000年)方案一:40万英镑留给儿子征税情况:须缴纳遗产税(40万英镑-23.1万英镑)X 40%=6.76万英镑方案二:自己留下23.1万英镑财产,把16.9万英镑财产划拨妻子名下,在他去世时把他那财产留给儿子,妻子去世后再把她那部分财产留给儿子。
征税情况:无需缴纳遗产税分劈技术(splitting technique)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所得、财产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劈而直接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
可以使计税基数降至低税率级次,从而降低最高边际适用税率,节减税收。
案例二汤姆有90万美元的调整后总遗产(总遗产减去负债和费用),妻子玛莎有40万美元的调整后总遗产。
汤姆2000年死亡,玛莎一年后死亡。
汤姆在2000年死亡时,他的遗产状况:其中,469800=130 万X 43%-89200如果玛莎先死亡,汤姆一年后死亡。
例1和例2,遗产税状况不会发生改变。
零税婚姻策略汤姆在2000年死亡,只留下与综合免税额相同的遗产额,而将其余部分用于婚姻扣减(留给玛莎)。
他的遗产状况:其中,220550=67.5 万X 37%-29200玛莎在一年后死去,她的遗产状况是:其中,202050=62.5 万X 37%-29200如果玛莎先死亡,汤姆一年后死亡。
在这种情况下,在汤姆死亡时,需要缴纳遗产税。
解决办法:汤姆对玛莎进行终身赠与(数额在22.5万-27.5万美元之间),这样,不管谁先死亡,都不用缴纳遗产税。
例1和例2,都需要缴纳遗产税249250美元;例3和4由于采用零税婚姻策略,无需缴纳遗产税。
案例三罗伯特有550万美元的调整后总遗产,妻子玛利亚有50万美元的调整后总遗产。
英国遗产税制概览
英国遗产税制概览遗产税是针对死亡所适用的一种税,它以死者的遗产及生前的赠与财产为课税对象。
之所以对死者的遗产征收遗产税,基本依据在于,当死者死亡的那一时刻,其财产发生了转移,转移财产的价值相当于其遗留财产的价值。
财产转移行为必然是受让人获得财产,而依据现代社会的法律理念,取得财产应当缴税。
(一)生前赠与的纳税遗产税的征收范围是应纳税转移财产总值。
所谓应纳税转移财产是指纳税主体不能被免税的转移财产的总值,既包括生前赠与的财产,包括死亡后的遗产。
所谓生前赠与的财产是指死者生前减少其财产价值的处分行为。
涉及遗产税的生前赠与的财产共有三种不同情况:1.免纳税的赠与,如发生在夫妻之间及向慈善事业或政党所作的赠与。
2,应纳税的赠与,如向信托机构或公司的赠与。
3.可能豁免纳税的赠与(PETs),如果赠与财产是发生在赠与人死亡日的七年之前,则该项增与可以豁免纳税。
(二)遗产税率英国遗产税的起征点最初为140000英镑,随后起征点不断调高,目前的起征点为255000英镑,适用税率为40%。
如果死亡发生在赠与财产后七年内,则该项赠与财产将被征收遗产税。
但是,根据赠与人死亡时间距赠与行为发生时间的不同,将适用不同的税率,这就是著名的递减原则(Tapering Reliefs)。
其适用如下:死亡时间适用税率不超过赠与后三年100%赠与后第三年到第四年间80%赠与后第四年到第五年间60%赠与后第五年到第六年间40%赠与后第六年到第七年间20%(三)遗产税的减免1.自动减免(1)住所在英国境内的夫妻之间的财产转移事有无限制的税收免除;(2)涉及慈善事业、国家目标、社会公共利益及历史建筑维护的赠与,也享有免除纳税的权利。
这种权利同样适用于向政治党派的赠与。
(3)雇员信托的赠与;(4)死亡发生在服役期间或是因为在服役期间受伤而死亡时,死者的遗产可以免除纳税。
2.生前赠与的税收减免(1)每年度3000英镑的减免。
一个纳税年度的税收减免最高额为3000英镑。
英国对于税收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对于维护国家经济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英国作为世界著名的发达国家,其税收法律规定体系完善,税收制度成熟。
本文将从英国税收法律的基本原则、税种体系、征收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概述。
二、英国税收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1. 法定性原则英国税收法律规定遵循法定性原则,即税收的设立、征收和管理必须依法进行。
英国税收法律体系由议会通过的法律构成,确保税收政策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2. 公平性原则英国税收法律规定坚持公平性原则,即税收负担应按照纳税人收入和财产状况合理分配。
税收制度的设计旨在实现社会公平,减少贫富差距。
3. 适度性原则英国税收法律规定税收政策应适度,既要满足国家财政需求,又要考虑纳税人承受能力。
税收政策应避免对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造成过大负担。
4. 可操作性原则英国税收法律规定税收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确保税收政策的顺利实施。
税收法规应明确、简洁、易懂,便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执行。
三、英国税种体系1. 直接税(1)个人所得税英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制度,税率分为基本税率、较高税率和最高税率三个档次。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奖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
(2)公司所得税英国公司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制度,税率分为基本税率、较高税率和最高税率三个档次。
公司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公司利润、股息、利息等。
(1)增值税英国增值税(VAT)税率为标准税率、降低税率和零税率三个档次。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商品和服务的销售、进口等。
(2)消费税英国消费税主要包括烟酒税、石油产品税等。
消费税的税率根据商品和服务的种类而定。
(3)关税英国关税税率根据商品种类和原产地等因素确定。
关税分为最惠国关税、协定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3. 其他税种(1)遗产税英国遗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死者遗留的财产,税率分为四个档次。
(2)赠与税英国赠与税的征收对象为赠与财产,税率分为三个档次。
四、英国税收征收管理1. 税务机关英国税务机关负责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监督。
英国房子继承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英国作为世界上历史悠久的法治国家之一,其继承法律体系较为完善。
在英国,房子继承的法律规定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产税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英国房子继承的法律规定。
二、遗嘱继承1. 遗嘱的概念遗嘱是指遗嘱人在生前依法设立的,对其财产及其他遗产处理意愿的书面文件。
遗嘱是英国继承法律体系中的核心部分。
2. 遗嘱的效力在英国,遗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具有法律效力:(1)遗嘱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2)遗嘱必须是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由遗嘱人亲自签名或经遗嘱人授权他人代签;(3)遗嘱必须明确表示遗嘱人的意愿,即对财产及其他遗产的处理方式;(4)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3. 遗嘱的修改和撤销遗嘱人可以在生前对遗嘱进行修改或撤销。
修改遗嘱必须符合原遗嘱的形式要求,而撤销遗嘱则必须由遗嘱人亲自签署。
4. 遗嘱的执行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人死亡后,遗嘱所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根据遗嘱内容处理遗产的过程。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遗嘱人指定的个人或机构,也可以是法院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三、法定继承1. 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将遗产分配给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
2.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在英国,法定继承人包括以下几类:(1)配偶或民事伴侣;(2)子女;(3)父母;(4)兄弟姐妹;(5)祖父母、外祖父母;(6)其他近亲属。
3. 法定继承的份额在英国,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以下顺序分配:(1)配偶或民事伴侣;(2)子女;(3)父母;(4)兄弟姐妹;(5)祖父母、外祖父母;(6)其他近亲属。
四、遗产税1. 遗产税的概念遗产税是指遗嘱人死亡后,对其遗产征收的一种税费。
2. 遗产税的税率在英国,遗产税的税率分为以下几档:(1)0%-0%;(2)0%-20%;(3)0%-40%。
3. 遗产税的免税额在英国,遗产税的免税额为32,000英镑。
如果遗产总额不超过32,000英镑,则无需缴纳遗产税。
ACCA F6税法:遗产税介绍
ACCA F6税法:遗产税介绍本文由高顿ACCA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在F6 Taxation税法的学习中,其中有几个相对来说比较独立的知识点,例如增值税和遗产税等。
但是有部分学员在学习这几章内容之前,对这些中国刚刚实行或者并没有实行的法律法规并不熟悉。
所以,网校会跟同学们在这里,针对于这些相对来说比较独立的知识点做一个比较简单的介绍,使学员们在真正接触之前有一个正确地认识。
遗产税的引入首先,学员们要了解的是到底什么是遗产税。
其实,顾名思义,遗产税就是在某人去世的时候针对于这个人生前所积攒的财产来征收的一个税种。
但是,在英国,IHT并不是最近几年才开始实施和征收的,早在1894年到1975年,英国就开始实施estate duty,但是在这个时候,只是把征收这部分税作为了一种责任,而且征收对象主要是逝者的房产。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富商富豪想将自己的财产在生前都转移给了亲人或者朋友,这样就能少缴纳遗产税。
所以在1975年,Capital Transfer Tax正是作为一条正规的法律来弥补偷税漏税的现象。
在IHT中,英国规定不仅仅要对房产征收遗产税,在生前所赠送的“礼物”同样也要征收遗产税。
不过征收的方式和税率并不一样。
针对于生前所赠送的财产被征收的税率一般会低于逝者去世后仍存于自己名下的房产所征收的税率。
很明显,Capital Transfer Tax有一个较为致命的确定,那就是纳税人需要记录一生所转赠的“礼物”,在最后再“结算”。
即Capital Transfer Tax之后,IHT终于在1986年“诞生”,IHT的不仅弥补了之前Capital Transfer Tax的补足,还在征收的时间,税率和分类上面有很不同程度的改变,是遗产税的征收变得更为合理和科学。
5. Apportionment re the annual investment allowance where period spans 1 January 2013.6. Amended to clarify personal allowance for people born before 6 April 1948.学员们一定要注意,由于税法每次改动都会牵扯到具体数字的改动或者百分比的改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英国遗产税制概览
遗产税是针对死亡所适用的一种税,它以死者的遗产及生前的赠与财产为课税对象。
之所以对死者的遗产征收遗产税,基本依据在于,当死者死亡的那一时刻,其财产发生了转移,转移财产的价值相当于其遗留财产的价值。
财产转移行为必然是受让人获得财产,而依据现代社会的法律理念,取得财产应当缴税。
(一)生前赠与的纳税
遗产税的征收范围是应纳税转移财产总值。
所谓应纳税转移财产是指纳税主体不能被免税的转移财产的总值,既包括生前赠与的财产,包括死亡后的遗产。
所谓生前赠与的财产是指死者生前减少其财产价值的处分行为。
涉及遗产税的生前赠与的财产共有三种不同情况:
1.免纳税的赠与,如发生在夫妻之间及向慈善事业或政党所作的赠与。
2,应纳税的赠与,如向信托机构或公司的赠与。
3.可能豁免纳税的赠与(PETs),如果赠与财产是发生在赠与人死亡日的七年之前,则该项增与可以豁免纳税。
(二)遗产税率
英国遗产税的起征点最初为140000英镑,随后起征点不断调高,目前的起征点为255000英镑,适用税率为40%。
如果死亡发生在赠与财产后七年内,则该项赠与财产将被征收遗产税。
但是,根据赠与人死亡时间距赠与行为发生时间的不同,将适用不同的税率,这就是著名的递减原则(Tapering Reliefs)。
其适用如下:
死亡时间适用税率不超过赠与后三年100%赠与后第三年到第四年间80%赠与后第四年到第五年间60%赠与后第五年到第六年间40%赠与后第六年到第七年间20%
(三)遗产税的减免
1.自动减免
(1)住所在英国境内的夫妻之间的财产转移事有无限制的税收免除;
(2)涉及慈善事业、国家目标、社会公共利益及历史建筑维护的赠与,也享有免除纳税的权利。
这种权利同样适用于向政治党派的赠与。
(3)雇员信托的赠与;
(4)死亡发生在服役期间或是因为在服役期间受伤而死亡时,死者的遗产可以免除纳税。
2.生前赠与的税收减免
(1)每年度3000英镑的减免。
一个纳税年度的税收减免最高额为3000英镑。
但是,一个纳税年度未适用的减免额度可以允许结转到下一个年度。
(2)小额的一次性赠与应全额免除。
但这项减免不能同其他减免合并使用。
(3)因正常收入的正常支出应当扣除在应纳税总额之外。
(4)为维系家庭所作的赠与免税。
为维系或支持配偶、前配偶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亲属所作的赠与或为维持、教育、培养子女所作的赠与都免交遗产税。
(5)基于联姻考虑的增与免税。
向新郎或新娘的赠与将适当减税。
3.部分减免税的财产转移
在一些场合下,因为遗产的一部分分配给属于免受益对象或慈善机构等,所以遗产转移时将部分免税。
4.商用财产的减免税。
这种场合的税收减免适用于特定的某些商用财产,并且这些财产必须依法拥有连续两年以上,投资及资产交易的行业将被排除在外。
5.农业财产
农业财产的税收减免是用于耕种自己土地的农民及将土地租给佃农耕种的农场主。
其余件是必须以农业为目的对该项财产经过七年的所有,或者已被他人以农业为目的占有七年。
农业财产包括农用土地、草场、林地、棉花地、农场建筑及农用房屋等所有用于农业目的的财产。
6,已税财产
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五年所继承的已缴纳遗产税的财严,也应减免缴纳遗产税。
具体适用如下:
(1)如果在一年之内死亡,则100%的激税;
(2)如果在一年到两年之间死亡,则缴纳80%的税;
(3)如果在两年到三年之间死亡,则缴纳60%的税。
(四)遗产评估
遗产评估的基本原则是遗产的价值按被继承人死亡时其财产的公开价格评估。
有些财产,如银行或房产账户及上市公司的股票是较容易估价的,而有些财产,如土地可能就较难估价。
1.特殊财产的估价的原则:
(1)银行账户及房地产账户,应纳遗产税财产价值以被继承人死亡之日的账户余额计算。
(2)已发行股票,以被继承人死亡当日证券交易的记录计算评估。
(3)未发行股票,比较复杂,应注重公司有关信息的记载,基本还是以公开市场价格为准。
(4)土地。
一般的方法是获取整块土地的财产估价,然后除以份额,但是应允许10
-15%的折扣范围。
(5)被继承人的债权,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拥有债权,则也应计入遗产评估范围之内。
2.债务及费用
被继承人死亡时所负的债务将在应纳遗产总额中被扣除。
这还包括被继承人生前所应交纳的一些费用。
3.相关财产
关联财产规则同样也修正了评估的基本原则。
这项规则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税财产的价值远大于该项财产被分割之后价值的情形。
配偶一方的财产必须作为整体的一部分而不能单独的来评估。
(五)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1,生前赠与财产的申报
生前赠与如果属于被豁免纳税的项目,或者在可能被豁免纳税的场合下,生前赠与财产的总值在任何一个纳税年度内少於10000英镑或最近七年内少于40000英镑,则通常情况下无须向CTO申报。
但事实上,一般还是建议赠与人递交有关的申报文件。
一般来说,应税转移财产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当日的十二个月内向CTO申报。
这包括因赠与人在赠与财产后七年内死亡所导致的应税赠与财产,无论是否实际需要缴纳遗产税。
2.遗产代理人的申报
遗产代理人必须履行遗产税申报义务,说明死者的所有财产及其估价,其中须包括发生在死亡之前七年内的不能豁免的赠与财产。
如果一些财产的精确估价难以明确,则应当提交一份临时申报书,随后在适当时候可以修订。
3.遗产税的支付
遗产税由遗产代理人在申请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证明书时缴纳。
因此,遗嘱认证或遗嘱管理证明书只有在遗嘱代理人纳税后才会批准,除非被准许分期缴纳遗产税。
遗嘱代理人的义务涉及确定遗产税在继承人(或受赠人)之间如何分担,是遗嘱继承还是无遗嘱继承。
在遗嘱继承的情形下,为了决定遗产税如何负担,应当首先参照遗嘱。
遗嘱未曾涉及到财产或者死者死亡时未立遗嘱,遗产税应同其他遗嘱财产税负一样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