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结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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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供应商结算管理是指企业与供应商之间进行结算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订单管理、发票管理、付款管理和对账管理等环节。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是为规范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行为,提高结算效率、降低结算风险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1200字以上的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的模板供参考:一、总则1.本制度旨在规范供应商结算管理,建立有效的结算流程,确保供应商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供应商进行结算的相关人员。

3.供应商结算管理分为订单管理、发票管理、付款管理和对账管理四个环节。

二、订单管理1.供应商接受采购订单后,应及时确认订单,并按照订单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

2.供应商应按时交付货物或完成服务,并在交付后及时提供相应的发票和相关证明文件。

3.如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发票和证明文件,企业有权扣减相应的付款金额。

三、发票管理1.供应商应在交货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发票和相关证明文件,并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发票应包含正确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货物或服务明细、价格和税额等信息。

3.供应商应及时修正错误发票,并重新提交给企业。

四、付款管理1.企业应在收到供应商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和审批,并及时进行付款。

2.企业可通过银行转账、支票、电汇等方式进行付款,供应商应提供正确的收款账户信息。

3.如供应商提供错误的收款账户信息导致付款失败,企业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五、对账管理1.企业应定期对供应商的应付账款进行核对和对账,确保结算的准确性。

2.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有误或存在疑问,企业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解释和修正。

3.如供应商出现恶意提价、虚开发票等行为,企业有权停止与其的合作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违规处理1.如供应商因故意违规行为导致企业损失的,企业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2.如供应商多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企业有权随时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

超市供应商结算财务制度

超市供应商结算财务制度

超市供应商结算财务制度一、综述超市供应商结算财务制度是指超市与其供应商之间的结算及财务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双方之间的经济往来,确保资金流动的稳定和透明性。

本制度适用于超市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业务,涵盖结算凭证、款项支付、账务核对等方面的规定。

二、结算凭证1. 超市每月底统一向供应商发送结算凭证,包括本月销售额、商品采购额、折扣、退货等明细信息,以便供应商核对和确认。

2. 供应商需在收到结算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确认,并将有异议的地方及时向超市结算部门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3. 超市结算部门在收到供应商确认的结算凭证后,会在第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款项的支付。

三、款项支付1. 超市与供应商的款项支付采用电子转账的方式进行,确保资金安全和准确性。

2. 超市结算部门每月根据结算凭证中的金额信息,将结算款项支付给供应商,确保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支付。

3.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支付,请提前告知供应商,并主动与供应商商议新的支付时间。

四、账务核对1. 超市结算部门每月底会将结算凭证中的金额信息与超市销售系统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 超市结算部门将核对后的数据与供应商提供的结算凭证进行比对,确保双方的数据一致。

3. 如发现数据不一致或有错误,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和调整,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平衡。

五、结算财务管理1. 超市结算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结算款项的安全和准确性。

2. 结算款项的处理应遵循审批流程,确保款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超市结算部门应加强对供应商的信用管理,定期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控。

六、结算争议处理1. 如在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建立友好的沟通机制。

2. 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寻求第三方机构或专业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七、制度执行1. 超市与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确保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2. 双方应建立合作关系,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结算业务的稳定和规范。

酒店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酒店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酒店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行为,确保双方权益,提高酒店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与供应商之间的所有结算活动,包括采购、租赁、服务、工程等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确保结算工作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结算流程第四条供应商资质审核1. 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 酒店财务部门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

第五条合同签订1. 合同内容应明确结算方式、付款期限、付款条件、违约责任等。

2.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条订单与验收1. 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酒店根据订单进行验收。

2. 验收合格后,酒店财务部门出具验收报告,作为结算依据。

第七条结算申请1. 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向酒店财务部门提交结算申请,并附上相关发票、凭证等。

2. 财务部门对结算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合同约定。

第八条结算审批1. 财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内容包括结算金额、付款方式等。

2. 审批通过的结算申请,由财务部门通知供应商。

第九条付款与结算1. 酒店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结算申请,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 付款后,财务部门出具付款凭证,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第三章结算纪律第十条严禁违规操作1.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结算流程,不得擅自调整结算金额。

2. 严禁以任何形式挪用、侵占酒店资金。

第十一条保密原则1. 酒店财务部门对供应商结算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2. 供应商对酒店结算信息也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酒店设立结算监督小组,负责监督结算工作的合规性。

第十三条结算监督小组定期对结算工作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酒店对结算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相关人员薪酬挂钩。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与供应商之间进行业务往来时,对供应商的付款和结算事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的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管理供应商的付款事务,确保供应商和企业之间的合作顺利进行。

一、付款方式的规定1.预付款:对于合作时间较短或合作初期的供应商,可以要求提前支付预付款作为合作保证金。

2.货到付款:对于履约良好且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可以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

3.月底结算:对于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可以约定每月底结算一次,避免频繁的付款操作。

二、结算周期的规定1.供应商结算周期:设定供应商结算周期,明确要求供应商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交结算申请和相关发票,以确保结算及时进行。

2.企业结算周期:规定企业内部结算周期,明确要求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付款操作,以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三、发票管理1.要求供应商提供发票原件:确保付款的合法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虚假发票和重复报销情况。

3.发票录入:将审核通过的发票录入财务系统,确保发票信息准确无误,方便后续的结算管理和报表统计。

四、付款控制1.制定付款审批流程:明确付款审批流程,确保财务部门对于付款申请的审核严格、合理、及时,避免资金浪费和风险。

2.付款授权:明确财务部门对于付款的权限和授权范围,避免未经授权的付款行为。

3.付款限额控制:设置付款限额,超过限额的付款需要经过高级管理层的审批才能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风险控制。

五、账务查实和核对1.对账:定期进行供应商对账,核对应付账款与供应商提供的对账单的一致性,及时解决账务差异。

2.账务核对:与供应商进行账务核对,核对付款金额与供应商应收账款的一致性,避免错误付款和漏付款。

3.异常账务处理:对于发现的账务异常,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并进行调整处理,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的宣传与培训1.制度宣传:通过内部通知、培训等方式,向全体员工宣传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供应链_财务结算制度范本

供应链_财务结算制度范本

供应链财务结算制度范本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公司供应链财务结算管理,规范财务结算行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供应链协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在供应链业务中的财务结算管理。

1.3 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供应链财务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供应商管理2.1 供应商选择公司应根据业务需求,综合评估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因素,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2.2 供应商合同签订公司应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合同条款,包括货物或服务内容、质量标准、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限等。

2.3 供应商信用管理公司应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对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结算政策。

三、采购管理3.1 采购申请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交采购申请,经审批后进行采购。

3.2 采购订单公司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订单,明确采购商品或服务的要求、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

3.3 货物验收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对采购的货物进行验收,确保货物符合合同要求。

四、财务结算4.1 发票管理供应商在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后,向公司开具合法的发票,公司进行核实无误后进行付款。

4.2 付款方式公司应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采用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进行付款。

4.3 付款审批公司应建立付款审批流程,对付款申请进行审批,确保付款的合规性、合理性。

4.4 应付账款管理公司应建立应付账款管理制度,对应付账款进行核算、清理,确保应付账款的准确性。

五、风险管理5.1 信用风险管理公司应建立信用风险评估机制,对供应商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5.2 操作风险管理公司应加强财务结算环节的操作风险管理,确保财务结算工作的准确、及时、安全。

六、监督与检查6.1 公司应定期对供应链财务结算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2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供应链财务结算工作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结算工作的合规、合法。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1.简介本文档旨在制定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以确保供应商的付款及结算流程的规范化和高效性。

这将有助于维护公司与供应商的良好关系,并避免潜在的纠纷。

2.结算流程2.1 采购订单确认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后,采购部门将向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确认。

供应商收到采购订单确认后,应立即核对订单内容,并在24小时内将确认结果反馈给采购部门。

2.2 交付验收供应商按照采购订单要求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

我方业务部门在收到商品或服务后,根据质量、数量等要求进行验收。

2.3 结算单据准备供应商提供结算单据,包括、送货单、验收单等必要的文件。

结算单据应包含正确的价格、数量和其他相关信息,并符合国家税务法规要求。

2.4 结算审核我方财务部门对结算单据进行审核,核对结算金额、税费、付款条件等内容是否与采购协议一致,并确保单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5 付款财务部门根据结算审核结果和付款条件,及时安排付款。

付款应按照协议约定的付款周期和方式进行。

3.争议解决3.1 协商解决如出现供应商与公司之间的结算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提交给高级管理层进行进一步处理。

3.2 法律诉讼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双方有权依法向相关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接受法律程序的裁决。

4.风险管理4.1 定期评估公司将定期评估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信用状况等风险因素,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4.2 合同管理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以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5.合规要求供应商在结算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税收规定以及公司内部的合规要求。

公司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合规审核,并对合规问题进行追踪和整改。

6.生效和修订本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任何对本制度的修改和修订,须经高级管理层批准,并将修改后的内容通知全体相关部门和供应商。

以上为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确保结算流程的规范和高效,维护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良好关系,促进合作共赢。

供应商结算与账务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与账务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与账务管理制度1. 前言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供应商结算与账务管理的规范和透亮,并促进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

准确及时的供应商结算和账务管理对于企业的运营和财务情形具有紧要意义。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全部供应商,并与其签订的采购合同、付款协议和相关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供应商管理2.1 供应商选择和评估•企业应依照公平、公正、透亮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供应商应供应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信息,并依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和筛选。

2.2 供应商合作关系•企业和供应商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持及时的沟通和协调。

•双方应遵守合同商定,保证供应商定时交付货物或供应服务。

2.3 供应商信息管理•企业应建立供应商信息数据库,包含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合同履约情况、结算和支出记录等。

•企业应定期审查和更新供应商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结算管理3.1 结算方式•结算方式可以依据合同商定或双方协商确定,常见的结算方式包含预付款、货到付款、月度结算等。

•企业应与供应商确保结算方式的明确,并及时进行更改或调整。

3.2 结算周期•结算周期应依据合同商定或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超出30个工作日。

•供应商应定时提交结算申请,并供应相关的结算资料和发票。

3.3 结算审核•企业应设立结算审核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结算审核。

•结算审核应包含对供应商提交的结算资料和发票进行核对和验证。

3.4 结算支出•结算支出应依照合同商定或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

•企业应确保结算支出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开给供应商造成损失或耽搁。

4. 账务管理4.1 账务登记和分类•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账务管理体系,对供应商的交易和结算进行登记和分类。

•账务登记应包含供应商的名称、交易金额、结算方式、结算周期等信息。

4.2 账务审核和核对•企业应设立特地的财务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账务审核和核对。

•账务审核应包含对供应商结算申请和发票进行核对和验证。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结算原则1.1经营部门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根据财务部结算要求,明确结算日期与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载明。

1.2在资金允许得前提下,财务部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并控制不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得支付申请;无合同条款或在合同中无明确付款约定得,按财务部规定得相关日期结帐。

1.3与供应商明确支付时间期限,供应商未在规定得时间内提交相关结算资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足额交纳相关费用,造成财务部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得,一般不允许临时签字结款,一律延后一个月,与下一个月款项合并结算与支付。

1.4代销商品得资金结算必须已销完并在规定得付款期支付为原则,严禁超付或提前支付货款;经销商品必须谨慎采购,从紧采购,以免形成存货积压,产生问题商品,并造成公司大量资金沉淀。

1.5对于不按照合同条款执行支付货款得供应商,特别就是借款、预付、提前结帐等,需按公司付款得相关审批流程办理。

1.6一般不允许供应商随意变更企业名称、开户行、帐号;确需变更得供应商,财务部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变更申请得次月起,按照新得企业名称,开户行或帐号进行支付,当月仍按照原有得企业名称、开户行、帐号进行支付。

不符合当月支付条件得,一律延后到下个月进行支付。

1.7财务部应加强付款前稽核,保证款项支付得正确性;重点关注货品就是否到达,发票就是否入帐,货品就是否销完,就是否有退货,供应商帐面结余情况,就是否符合合同付款条件,用款申请前道审批就是否完整等。

第二章结算时间与方式2.1会计上采用上月26日-本月25日为一个月份得核算周期,每年12月份结算到月末最后一天,即12月31日。

2.2一般月份,上月销售期指上上月得26日-上月得25日,根据合同条款承诺得具体结帐期在本月进行支付,每月付款期规定在16日-20日之间。

2.3资金结算日接待时间,每月16日---20日,上午9:30---11:00 ,下午13:30---16:00 ,公司作息时间如有改变,则相应调整。

工厂供应商结算财务制度

工厂供应商结算财务制度

工厂供应商结算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规范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财务结算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财务结算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保证结算流程的规范和合规性。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商品销售、采购和服务外包等一切财务结算行为。

第五条公司与供应商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确保财务结算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结算管理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数据库,对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资质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合作的稳定和安全。

第七条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品种、数量、单价等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结算档案,对每一笔结算进行记录和归档,保留相关凭证和票据,以备查验。

第九条公司应当制定财务结算流程,对结算的操作步骤、人员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结算的规范和可控。

第十条公司应当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进行结算,确保及时支付供应商应付款项,避免对方资金损失。

第三章结算方式第十一条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方式主要包括现金结算、银行转账结算、支票结算等多种方式,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档案,对每家供应商的结算账号、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以便于结算时的准确操作。

第十三条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全部结算应当以结算单或发票为凭据,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三证合一的结算体系,即结算单、发票和付款凭证三者相互印证,确保结算的真实性。

第十五条对于供应商的迟交货、次品货等不良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合理的措施,如扣减货款、解除合同等,保护公司的利益。

第四章结算监督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结算监督制度,对供应商的结算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结算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供应商对账、结算及付款管理规定

供应商对账、结算及付款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明晰公司与供应商的往来,确保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提高公司采购竞争力,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供应商对账、结算及付款管理规定。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供应商。

三、职责及权限:供应链管理部(采购课和仓库课)负责采购订单的维护,以及入库数量的录入;财务部负责和供应商对账、接受供应商发票;供应链管理部负责货款的申请,财务部负责货款的支付。

四、内容:1.对账(1)每月1日-10 日为公司与供应商对账日,未对账或错过此对账日会影响供应商货款正常支付。

(2)供应商每月将对账单传真给公司财务对账人员或将对账单发送至公司指定对账邮箱,对账单需包括上月交货的采购订单号、送货单号、物料代码、交货数量、含税单价、合计金额等。

(3)公司对账人员在收到供应商对账单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对账单回复给供应商。

(4)公司对账依据,数量以系统自然月份期间入账数量为准,价格以系统入账价格和供应商对账单中价格较低者为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采购人员在系统通过“低价退货、高价采购”等方式进行的差价补偿一律不得确认。

(5)委外加工费对账,依据已完工的委外订单对账、未完工的订单不对账,每月3号前由PMC提供上月完工的委外订单《委外加工材料损耗扣款明细表》给财务,对账人员需把扣款金额在对账单上确认。

(6)附带模具费返还的供应商对账,由采购每月3号提供《模具费返还进程追踪明细表》,对账人员把需返还的费用在当月对账单上确认。

(7)对账一律以交易原币进行核对确认。

(8)对账单有效性,对账单上需有供方单位签字和盖章,针对特殊格式要求的需按公司要求格式提供,否则视为无效对账单。

(9)每季度对未支付的货款余额进行核对,区分已对账未付、已对账未开票、未对账金额。

(10)品质扣款由品质部提供品质扣款通知单给财务备案,财务负责跟踪并扣款。

2.结算1)接收发票时间:供应商必须在收到对账单后的10天内以核对无误的对账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寄到公司对账人员;公司收取发票时间为每月1-20日,在此期间收到的发票核对无误后当月录入系统,超出此期间的发票核对无误后下月录入系统。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供应商结算管理工作,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合用范围本管理制度合用于公司所有供应商结算管理工作,包括供应商的进货、销售、结算等一系列业务。

三、供应商的申请所有供应商必须到公司财务部办理开具的供应商申请表并提交必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 供应商的全称、地址、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2. 供应商负责人的复印件;3. 其他必要证照或者资料。

四、供应商的资质审核1. 财务部门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子细审查其证照是否齐全、资金是否充足、信誉是否良好等。

2. 对于新的供应商,财务部门应当在审核通过后,编定供应商档案,并向供应商发放供应商编码。

五、采购合同及结算1. 采购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合同。

2. 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供货,财务部门审核后进行结算工作。

3. 供应商可以选择货到付款或者月底结算的方式。

4. 财务部门会核对发票与供货情况,如有问题,将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

六、付款1. 月底结算的供应商,公司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付款。

2. 货到付款的供应商,将在验收合格后进行现金付款或者支票付款。

3. 对于纳税人供应商,应根据税务规定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

七、供应商的考核与评价1. 公司将以供应商的交货质量、服务质量、定单履约、投诉处理等指标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2. 根据考核结果,公司将对供应商进行评级,并制定出相应的奖惩措施。

八、违规处理1. 对于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2. 对于供应商在结算过程中存在造假等行为的,公司将取销其供应商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1. 供应商申请表2. 供应商编码表3. 结算对账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公司法》:国务院颁布的规定公司法律职责的法律。

2. 《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商标登记与保护的法律。

3. 《税收法》:规定经济、个人税种及税收缴纳程序等方面的法律。

供应商结算管理规定

供应商结算管理规定

供应商结算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结算原则1.1经营部门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根据财务部结算要求,明确结算日期和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载明。

1.2在资金允许的前提下,财务部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并控制不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的支付申请;无合同条款或在合同中无明确付款约定的,按财务部规定的相关日期结帐。

1.3与供应商明确支付时间期限,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结算资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足额交纳相关费用,造成财务部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的,一般不允许临时签字结款,一律延后一个月,与下一个月款项合并结算与支付。

1.4代销商品的资金结算必须已销完并在规定的付款期支付为原则,严禁超付或提前支付货款;经销商品必须谨慎采购,从紧采购,以免形成存货积压,产生问题商品,并造成公司大量资金沉淀。

1.5对于不按照合同条款执行支付货款的供应商,特别是借款、预付、提前结帐等,需按公司付款的相关审批流程办理。

1.6一般不允许供应商随意变更企业名称、开户行、帐号;确需变更的供应商,财务部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变更申请的次月起,按照新的企业名称,开户行或帐号进行支付,当月仍按照原有的企业名称、开户行、帐号进行支付。

不符合当月支付条件的,一律延后到下个月进行支付。

1.7财务部应加强付款前稽核,保证款项支付的正确性;重点关注货品是否到达,发票是否入帐,货品是否销完,是否有退货,供应商帐面结余情况,是否符合合同付款条件,用款申请前道审批是否完整等。

第二章结算时间与方式2.1会计上采用上月26日-本月25日为一个月份的核算周期,每年12月份结算到月末最后一天,即12月31日。

2.2一般月份,上月销售期指上上月的26日-上月的25日,根据合同条款承诺的具体结帐期在本月进行支付,每月付款期规定在16日-20日之间。

2.3资金结算日接待时间,每月16日---20日,上午9:30---11:00 ,下午13:30---16:00 ,公司作息时间如有改变,则相应调整。

供应商付款与结算制度

供应商付款与结算制度

供应商付款与结算制度1. 前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付款和结算流程,确保资金的合理布置和风险的掌控,实现供应商关系的良好发展和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2. 付款政策2.1 付款方式公司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供应商的付款:—银行转账:作为首选付款方式,将款项直接转入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支票:在特殊情况下使用,需提前与供应商协商确认。

2.2 付款期限公司将依据合同商定或者供应商协议的规定支出款项。

通常付款期限为合同商定后的15个工作日。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支出的,应提前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并通过书面形式确认。

2.3 付款信息准确性供应商应供应准确的付款信息,包含但不限于银行账户、收款人姓名、住址等。

如因供应商供应的信息错误导致付款耽搁或损失,供应商将承当相应的责任。

2.4 付款申请和审核供应商向公司申请付款时,应供应相应的付款申请料子,包含发票、收据、合同等。

公司负责人将依据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应付款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公司将依照商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进行付款。

3. 结算政策3.1 结算周期公司将依据供应商供应的结算票据,按月进行结算。

结算周期为每月最终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应及时供应准确的结算票据,以保证结算准确无误。

3.2 结算票据要求供应商提交的结算票据应包含以下内容:—发票:应符合国家税务部门相关规定,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货物或服务明细等。

—收据:应包含付款日期、收款人签字等相关信息。

—合同:应包含供应商与公司签署的合同副本,以确认交易内容、价格等细节。

3.3 结算调整如在结算过程中发现任何错误或差别,供应商应及时与公司的财务部门联系,协商解决。

如有需要,公司将进行相应的结算调整,并及时通知供应商调整后的结算结果。

3.4 结算延期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结算票据未能定时提交,将延迟结算的日期。

公司将不承当由此延迟结算所导致的任何损失。

4. 供应商关系管理4.1 供应商评估与筛选公司将依据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交货本领等要素进行评估筛选,确保与可靠的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

供应商结算管理办法完整版

供应商结算管理办法完整版

供应商结算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管理,确保供应商货款按时支付,维护公司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货款结算管理。

三、职责
1. 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协商货款结算方式、期限等事项,并签订采购合同。

2. 财务部负责审核采购合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3. 采购部负责跟踪供应商供货情况,并与供应商协商货款结算事宜。

四、货款结算方式
1. 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货款结算方式可以采用银行转
账、支票、汇票等方式。

2. 采购部应与供应商协商一致的货款结算方式和期限,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

五、货款结算流程
1. 采购部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和期限,向财务部提交货款支付申请。

2. 财务部对采购部提交的货款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3. 财务部将货款支付凭证提交给采购部,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核对货款金额和支付时间。

六、货款风险控制
1. 采购部应加强供应商管理,确保供应商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2. 财务部应建立健全货款结算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货款结算风险。

3. 财务部应定期与采购部核对货款支付情况,确保货款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七、监督检查
1. 财务部负责对采购部货款结算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货款结算管理规定的行为,财务部有权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0001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0001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结算原则1.1经营部门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根据财务部结算要求,明确结算日期和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载明。

1.2在资金允许的前提下,财务部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并控制不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的支付申请;无合同条款或在合同中无明确付款约定的,按财务部规定的相关日期结帐。

1.3与供应商明确支付时间期限,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结算资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足额交纳相关费用,造成财务部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的,一般不允许临时签字结款,一律延后一个月,与下一个月款项合并结算与支付。

1.4代销商品的资金结算必须已销完并在规定的付款期支付为原则,严禁超付或提前支付货款;经销商品必须谨慎采购,从紧采购,以免形成存货积压,产生问题商品,并造成公司大量资金沉淀。

1.5对于不按照合同条款执行支付货款的供应商,特别是借款、预付、提前结帐等,需按公司付款的相关审批流程办理。

1.6一般不允许供应商随意变更企业名称、开户行、帐号;确需变更的供应商,财务部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变更申请的次月起,按照新的企业名称,开户行或帐号进行支付,当月仍按照原有的企业名称、开户行、帐号进行支付。

不符合当月支付条件的,一律延后到下个月进行支付。

1.7财务部应加强付款前稽核,保证款项支付的正确性;重点关注货品是否到达,发票是否入帐,货品是否销完,是否有退货,供应商帐面结余情况,是否符合合同付款条件,用款申请前道审批是否完整等。

第二章结算时间与方式2.1会计上采用上月26日-本月25日为一个月份的核算周期,每年12月份结算到月末最后一天,即12月31日。

2.2一般月份,上月销售期指上上月的26日-上月的25日,根据合同条款承诺的具体结帐期在本月进行支付,每月付款期规定在16日-20日之间。

2.3资金结算日接待时间,每月16日---20日,上午9 :30---11 :00下午13 : 30---16 : 00,公司作息时间如有改变,则相应调整。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结算原则1.1 经营部门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根据财务部结算要求,明确结算日期和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载明。

1.2 在资金允许的前提下,财务部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并控制不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的支付申请;无合同条款或者在合同中无明确付款约定的,按财务部规定的相关日期结帐。

1.3 与供应商明确支付时间期限,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结算资料,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足额交纳相关费用,造成财务部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的,普通不允许暂时签字结款,一律延后一个月,与下一个月款项合并结算与支付。

1.4 代销商品的资金结算必须已销完并在规定的付款期支付为原则,严禁超付或者提前支付货款;经销商品必须谨慎采购,从紧采购,以免形成存货积压,产生问题商品,并造成公司大量资金沉淀。

1.5 对于不按照合同条款执行支付货款的供应商,特殊是借款、预付、提前结帐等,需按公司付款的相关审批流程办理.1.6 普通不允许供应商随意变更企业名称、开户行、帐号;确需变更的供应商,财务部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变更申请的次月起,按照新的企业名称,开户行或者帐号进行支付,当月仍按照原有的企业名称、开户行、帐号进行支付。

不符合当月支付条件的,一律延后到下个月进行支付。

1.7 财务部应加强付款前稽核,保证款项支付的正确性;重点关注货品是否到达,发票是否入帐,货品是否销完,是否有退货,供应商帐面结余情况,是否符合合同付款条件,用款申请前道审批是否完整等。

第二章结算时间与方式2.1 会计上采用上月 26 日-本月 25 日为一个月份的核算周期,每年12 月份结算到月末最后一天,即 12 月 31 日.2.2 普通月份,上月销售期指上上月的 26 日—上月的 25 日,根据合同条款承诺的具体结帐期在本月进行支付,每月付款期规定在16 日-20 日之间。

2.3 资金结算日接待时间,每月 16 日——-20 日,上午 9 :30—-— 11 :00 , 下午 13 :30——-16 :00 ,公司作息时间如有改变,则相应调整。

供应商结算付款制度范本

供应商结算付款制度范本

供应商结算付款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供应商结算付款工作,确保供应商结算付款的顺利进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供应商的结算付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设备、服务等的采购。

第三条原则公司遵循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原则,与供应商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结算付款工作的公正、公开、及时、准确。

二、职责与分工第四条采购部门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履行、货物接收、质量验收等工作,并根据合同约定向财务部门提出付款申请。

第五条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供应商结算付款的具体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部门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办理付款手续、与供应商进行对账等工作。

三、结算方式与流程第六条结算方式公司根据与供应商的合同约定,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结算方式:1. 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

2. 进度付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货物交付等情况向供应商支付进度款。

3. 验收付款: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相应的款项。

4. 终验收付款:在项目终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剩余款项。

第七条结算流程1. 采购部门在货物接收、质量验收合格后,向财务部门提交付款申请。

2. 财务部门对采购部门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

3. 财务部门与供应商进行对账,确保双方账目一致。

4. 财务部门定期将付款情况汇总,向公司领导层报告。

四、付款条件与期限第八条付款条件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合同约定,质量合格,满足公司需求。

2. 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等结算单据。

3. 供应商须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资料、文件等。

第九条付款期限公司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完成付款,如无特殊原因,付款期限不应超过30天。

五、违约责任第十条供应商的违约行为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不合格,影响公司正常使用。

供应商货款结算制度

供应商货款结算制度

供应商货款结算制度
为加强工厂供应商管理,避免货款出现误差,导致双方合作不愉快,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供应商货款结算时间:当月货款次月结算
二、货款结算流程
供应商于次月将上月的“送货单”送往工厂仓库,由仓管核对是否有误后,开“报销单”给予厂长审核后,送往万山展厅出纳工作人员,由出纳人员核实后,经经理审批后则可通知供应商前来结算。

案例:8月8号,深艺拿收款收据到展厅收货款,单据上显示9123元,出纳人员致电到工厂确认时,厂部工作人员说货款有误,实为8763元,因期间退了某些物品,但无相关收据可查实。

根据以上所言,如果在没有确认的情况下,出纳人员将这笔货款9123元付予深艺,那么就等于亏损360元,那么责任何在?双方都有说不清的理由,这样一来就存在漏洞。

整改措施:请按以上结算制度严格执行!
深圳市铭心珠宝有限公司
2011-8-9。

供应商结算制度

供应商结算制度

惠来益寿购物商场供应商结款规定一、付款方式:(一)、预付款方式:1、此种方式只适用于合同中规定的以预付款方式结算的供应商,特殊情况下需要付厂家预付款时,必须由业务部按要求提交预付款申请单报批后付款。

2、预付款的冲账时间一般在商品到达的半月内完成,即商品到达后发票送达,否则将影响财务核算及财务利润。

3、行预付款的商品和供应商必须具备如下特征:A 、市场上畅销的品牌,同时在我公司销售排行的前20%的商品;B、节假日期间畅销,需特殊备货的商品;C、现款采购价格和其他付款方式相比有明显的优势,商品的销售毛利至少高出30%,且保证过季后商品不能积压。

(二)、按账期结款方式购销合同中约定、且市场销售较好的生产厂家、代销商,可执行按账期结算。

分别为账期7天,账期15天、账期55天等。

如账期7天就是供应商送货后7日内付款,其余类推。

(三)、按月销月结方式:1、超市月结账期统一为月结55天。

即在商品供应次月的5-15日对账,并提交发票及结算单,月结55天的付款期为对账当月(即送货到店的次月)的15-25日内付款2、月结方式要求财务结算科参照供应商的销售和库存情况,按照送货单据号依次结款,通常供应商结款额=应付账款余额-库存商品余额,防止因已结清货款的商品节日过后或因季节的原因返厂使供应商的应付账款形成负数。

3、采购中心向财务资讯部提供供应商合同及付款条件明细,在无特殊理由的情况下,财务部保证按合同付款,但财务部有权查询此类供应商的库存和销售情况。

如果出现库存异常或平均库存周期超过本类商品平均周转天数的情况,财务部应及时通知业务部并暂停支付货款,待问题解决后方可付款。

4、个分店因不掌握直配供应商的应付和库存情况,所以不经总部采配中心和财务部的同意和部长的签字不能直接打返厂单,否则容易造成供应商的欠款。

(四)、联营专柜供应商的结算:采配中心应向财务部及分店提供供应商付款方式及扣点明细,各分店根据供应商的账期及扣点上报结算科销售额,联营专柜会计根据账期及扣点予以复核,复核无误后生成专柜采购挂支单并上传,付款审批等同上。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对供应商的结算管理,提高公司供应链管理效率,保障公司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建立供应关系的供应商,包括直接材料、间接材料的采购,以及服务供应商等。

第三章结算方式1. 采购结算方式公司与供应商的采购结算方式一般有两种,即预付款和货到付款。

预付款适用于长期合作的供应商,货到付款适用于临时采购或小批量采购。

公司从供应商处获取产品或服务之后,应及时进行结算。

2. 服务结算方式对于服务供应商,公司与供应商可以协商确定结算方式,一般采用按服务规格和服务量结算的方式。

第四章结算流程1. 结算申请供应商在供货或提供服务后,应及时向公司提出结算申请,包括结算单据、结算金额以及付款要求等。

2. 结算审核公司采购部门对供应商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核对单据真实性、金额准确性等,并与采购合同进行比对。

3. 结算审批经过审核的结算申请,需要经过财务部门审批,确保付款符合公司财务规定。

4. 结算付款经过财务部门审批后,公司将按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付款,同时将结算情况通知供应商。

5. 结算反馈公司应及时将付款情况通知供应商,并记录结算流程和结算结果。

第五章结算管理1. 结算记录公司应建立完整的供应商结算记录,包括结算申请、审核记录、审批记录以及付款记录等。

2. 结算监督公司应建立供应商结算监督机制,对结算流程进行定期抽查,确保结算程序的合规性。

3. 结算分析公司应对供应商结算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结算异常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和防范。

第六章结算争议处理1. 结算异议处理如果供应商对公司的结算结果有异议,应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并向公司提出异议申请。

公司应及时进行核实,并协商解决争议。

2. 诉讼处理如果协商解决不了争议,供应商有权提起诉讼,公司应积极应对,并依法处理。

第七章结算风险控制1. 供应商信用评估公司应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估机制,根据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进行分类管理,降低供应商结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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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益寿购物商场
供应商结款规定
一、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方式:
1、此种方式只适用于合同中规定的以预付款方式结算的供应商,特殊情况下需要付厂家预付款时,必须由业务部按要求提交预付款申请单报批后付款。

2、预付款的冲账时间一般在商品到达的半月内完成,即商品到达后发票送达,否则将影响财务核算及财务利润。

3、行预付款的商品和供应商必须具备如下特征:
A 、市场上畅销的品牌,同时在我公司销售排行的前20%的商品;
B、节假日期间畅销,需特殊备货的商品;
C、现款采购价格和其他付款方式相比有明显的优势,商品的销售毛利至少高出30%,且保证过季后商品不能积压。

(二)、按账期结款方式
购销合同中约定、且市场销售较好的生产厂家、代销商,可执行按账期结算。

分别为账期7天,账期15天、账期55天等。

如账期7天就是供应商送货后7日内付款,其余类推。

(三)、按月销月结方式:
1、超市月结账期统一为月结55天。

即在商品供应次月的5-15日对账,并提交发票及结算单,月结55天的付款期为对账当月(即送货到店的次月)的15-25日内付款
2、月结方式要求财务结算科参照供应商的销售和库存情况,按照送货单据号依次结款,通常供应商结款额=应付账款余额-库存商品余额,防止因已结清货款的商品节日过后或因季节的原因返厂使供应商的应付账款形成负数。

3、采购中心向财务资讯部提供供应商合同及付款条件明细,在无特殊理由的情况下,财务部保证按合同付款,但财务部有权查询此类供应商的库存和销售情况。

如果出现库存异常或平均库存周期超过本类商品平均周转天数的情况,财务部应及时通知业务部并暂停支付货款,待问题解决后方可付款。

4、个分店因不掌握直配供应商的应付和库存情况,所以不经总部采配中心和财务部的同意和部长的签字不能直接打返厂单,否则容易造成供应商的欠款。

(四)、联营专柜供应商的结算:采配中心应向财务部及分店提供供应商付款方式及扣点明细,各分店根据供应商的账期及扣点上报结算科销售额,联营专柜会计根据账期及扣点予以复核,复核无误后生成专柜采购挂支单并上传,付款审批等同上。

(五)、分店自采结算方式
1、同意结算分店自采结算
(1)、内部核算分店的范围包括超市和药店
(2)、内部核算分店自采商品的范围目前只限定在农副产品、生鲜制品和加工生产用辅料,不经总部采配中心的批准,各店不得随意扩大分店自采的采购范围
(3)、由供应商送货的商品是将商品送到分店后,分店收货部和卖场共同验收并打印结算单据,结算单据由分店店长核对签字,由分店填写自采商品付款单,交总部财务部报批。

(4)、由总部采配中心业务员为分店采购的商品是将商品送分店,分店验收后打印结算单,由收货部、卖场及分店店长签字后带回总部填写付款申请单,由总部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付款。

2、独立核算分店自采
(1、)独立核算的分店采购范围除本地分店自采的范围外,还包括部分由当地供应商所经营的商品。

(2)、分店在年初与供应商签订全年供货合同,合同的样本应与总部相同,合同中应注明结款方式和结款期限等条款,付款的方式参照总部的付款方式。

(3)、当地产品或当地供应商代理的商品与总部直配和配送的商品相比,价格要有明显的优势。

(4)、外地分店增加自采商品的品种,需经总部采配中心的同意,经部长和总监签字,否者财务部不能增加供应商及商品信息,分店应将自采商品的价格、毛利率、预计销售量及销售周转天数、收取的各种通用费用的复印件报总部财务部备案。

(5)、总部采配中心应对分店的自采价格进行监督,发现进价高于总部进价的商品应进行纠正,同时应通知总部和分店财务暂时停止支付货款,待查明原因和改正后再进行支付。

(6)、分店每季度向总部财务和业务上报分店自采商品销售及库存情况。

分店自采商品销售、库存情况表
XXXX店年月日
二、付款流程
(一)直配商品结算流程
1、直配商品由总部业务部根据分店提交的要货单向供应商下采购订单,同时微机系统中自动生成订单序列号。

2、分店在接到供应商送到的商品后,由接货验收员和卖场理货员二次验收,共同签字后,交分店录入员生成供应商结算单及商品入库单。

3、供应商结算单生成后由分店收货部签字、加盖收货章交与送货人,送货的供应商应保管好手中的单据,丢失后不能再补打,特殊情况应由分店核对库存后出具证明。

分店会计每天核对订单与入库数,确认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4、供应商按规定时间到总部财务部对账,由负责结算的会计根据供应商的结账期及应付款数和供应商的库存数之差生成付款通知单。

5、供应商根据付款通知单核对手中的结算单,核对无误后根据付款通知单和结算单送总部结算科。

经核对审核后准备按账期付款。

6、结算科将付款通知单按账期整理,付款前将待付款的供应商和库存金额标注在付款单上,不够付款条件的撤下。

财务总监将付款单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

7、总经理批准后将付款单交给结算科,出纳员填写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付款单据。

,送交银行付款。

8、总部会计每月15日前将业务与财务进行对账,发现错误马上解决。

对供应商应付款为负数的情况每月进行跟踪清理。

(二)、独立核算分店自采结算流程
1、卖场根据商品情况填写要货单,要货单必须经卖场经理和业务部签字,收货部根据要货单明细生成订单。

2、收货程序要和直配商品一样,必须有收货部、卖场的签收单后生成结算单。

3、供应商根据购销合同规定的时间到分店对账,分店根据对账结果调谐付款审批单和付款通知单(采购挂支单)。

4、分店应在每月的5日前将分店自采商品明细表和付款计划报总部财务部,财务部将分店上报的《分店自采商品付款审批表》和各店以上报批准的自采商品明细及上季度填报的自采商品的跟踪考核明细相核对,确认无误后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付款。

附表:
分店自采商品付款审批表
XXXX店年月日
联营商付款审批表
分店XXXX店年月日
5、对自采商品的付款及账务处理参照直配结算程序。

(二)、非独立核算自采商品的付款
1、分店自采商品的供应商或总部的业务员将自采商品送至各分店,各分店由收货部和卖场相关人员组织验收,验收后打出《自采商品结算单》并加盖收货专用章。

2、自采商品的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到分店财务对账,分店核对无误后填写自采商品付款申请单交总部财务部履行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付款。

3、由总部生鲜部业务员代采的商品由总部业务员填写付款单,然后统一交财务部,经批准后付款。

(三)、总部自采商品付款
1、预付款的付款
(1)、总部采配中心根据订货情况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采购主管、采购总监审核签字,付款单应附带订货明细及库存情况。

(2)、预付款生清单报财务部结算科审核、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后付款
(3)、商品入库后,经办人将入库单和发票(收据)附在一起到财务报账,财务结算科核对发票和入库是否一致,无误后做冲账处理。

(4)、财务结算科应每月核对一次预付款的报销情况,对长期未能报账的预付款及时追缴,下发《预付款催收单》,单据格式如下:
预付款催收单
采配中心负责人:
你部门下列人员经办的预付款业务至今没有报账,请协助及时催缴。

2、货到付款及其他形式的自采付款
(1)、采配中心经办业务员填写付款单,同时一同提供商品入库单,商品发票,付款单需经采购主管和采购总监签字
(2)、财务部结算科根据合同规定按时上报审批,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后付款。

三、此规定自X月X日起执行。

益寿药业公司财务部
2018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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