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山东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据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根据《山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用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规划、测绘等支出。
新办法规定,我市的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并实行严格的“双控一账户”管理。
我市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155元,其中城市建设配套费90元,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30元、供气管网建设配套费15元、排水管网建设配套费20元。
对工业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厂房、仓库及其它生产性附属设施等建设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征收30元。
新标准规定,对校舍、军事和社会福利设施等可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对经济适用住房、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可以减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其它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减征。
符合减征、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条件的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财政部门会同规划、建设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行文批复。
附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临沂市政府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市政府对城区进行各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财政性资金,主要用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规划、测绘等,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道路、桥梁、绿化、环卫、中小学、社区办公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网建设配套费(供热管网、燃气管网、排水管网的建设)。
第三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四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以下标准征收:(一)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或改建住宅楼(含集体宿舍)、办公楼(含综合楼)以及商业经营用房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征收155元。
天津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项目名称
收费主体
类别
收费标准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费
(大配套费)
政府
住宅
165
公
建
商贸、娱乐、旅游项目
220
写字楼、公寓式酒店项目
215
文化、教育、金融项目
210
中水主干管网建设费
(大配套费)
政府
住宅
25
公建
35
住宅建设非营业性公建配套费
(小配套费)
政府住宅Leabharlann 70公建电力建设配套费
(专项配套)
电力
公司
公建
10千伏(含用电容量大于100千伏安的底商)
1280元/千伏安
35千伏
按实际发生的工程费据实收取
供热工程建设费(专项配套)
供热
公司
住宅
92
公建
130
公益
100 (注)
小区工程费
电力
公司
多层住宅(含用电容量不大于100千伏安的底商)
105
带电梯多层住宅高层住宅
2、公益项目的供热工程建设费(专项配套)暂不征收。
更新日期:精心搜集整理,只为你的需要
(含用电量不大于100千伏安底商)
110
公建项目(含用电容量大于100千伏安的底商)
按实际发生的工程费据实收取
自来水公司
住宅
25
公建
27
燃气
公司
普通住宅
28
燃气采暖
31
高档公寓、别墅
40
公建
按实际发生的工程费据实收取
供热
公司
住宅
25
佛山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
佛山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
摘要:
1.佛山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概述
2.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标准
3.适用范围和时间
4.征收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正文:
一、佛山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概述
为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佛山市政府对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进行了明确。
本篇文章将为您详细介绍佛山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相关内容。
二、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标准
1.民用建筑及临时民用建筑:按照建筑面积征收,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30 元。
2.工业建筑:按照建筑面积征收,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20 元。
3.城市(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征收,具体比例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适用范围和时间
本标准适用于自2013 年3 月28 日(含当日)之后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
在此日期之前已办理规划许可的项目,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四、征收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明确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有利于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同时,也有利于增强政府财政收入,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总之,佛山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对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苏州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
苏州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1. 引言哎呀,咱们说到苏州,脑海中是不是立马浮现出那古色古香的园林、灵动的小桥流水,还有那让人心驰神往的美食?但其实,苏州的魅力不止于此,咱们还得聊聊一个重要的话题——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
听起来有点严肃,但其实也没那么复杂,今天就让我来给大家普及一下吧!2. 基础设施配套费是什么?2.1 定义基础设施配套费,简单来说,就是在你买房、办证的时候,要交的一笔钱,用于支持当地的公共设施建设。
比如说,学校、医院、道路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离不开的“大人物”。
所以,交这笔钱,其实就是为咱们自己铺路,当然了,也得看清楚它是怎么算的。
2.2 重要性你说,万一没有这些设施,咱们的生活会不会乱得像一锅煮糊的面?当然会!有了这些设施,大家才能在苏州这片美丽的土地上,安心工作、快乐生活。
想想看,如果没有学校,孩子们该去哪儿上学?如果没有医院,生病了可怎么办?所以,这笔费用真的是为咱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3. 苏州的收费标准3.1 收费标准的制定那苏州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具体是怎么收费的呢?其实这标准是由相关部门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来定的,像是什么人口密度、区域发展情况等等,都是考虑的因素。
听上去像是在算命,其实就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合理制定的。
就拿市中心和郊区来说,市中心的人多,需求大,自然费用就高一点;而在郊区,可能就会便宜一些。
3.2 收费标准的变动不过,别以为这收费标准是铁板一块,完全不会变。
随着城市的发展,会不定期调整,就像咱们的天气,有时候晴空万里,有时候乌云密布。
因此,想要了解最新的收费标准,最好还是关注官方的公告,不然就像在雨中淋了个透心凉,真是受不了啊!4. 大家的反应4.1 各界声音说到这儿,大家可能会问,那这些配套费到底贵不贵?其实这个问题就像问“苏州的汤包好不好吃”,答案各有千秋。
有些人觉得价格还算合理,毕竟是为了改善生活;而有些人则觉得压力山大,钱袋子总是扁扁的。
就像老话说的,“一分钱一分货”,花钱的同时,也是在为未来的生活投资嘛!4.2 意见反馈而且,相关部门也很重视大家的意见,常常会进行听证会,听听市民的心声。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为了满足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对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费用。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标准是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它直接关系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因此,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确定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偏袒特定利益群体,要保证各方利益的平衡。
2. 成本合理原则,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成本合理确定,不能随意提高或降低,以保证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3. 政策引导原则,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政策导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项目。
1. 市政道路建设费,包括市政道路的新建、改建、扩建等费用,按照道路等级和规模确定收费标准。
2. 给水排水设施建设费,包括给水管网、污水管网等设施的建设费用,按照城市人口密度和用水量确定收费标准。
3. 城市绿化设施建设费,包括城市公园、绿地、绿化带等设施的建设费用,按照绿化面积和植被类型确定收费标准。
4. 城市供电设施建设费,包括城市供电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费用,按照用电负荷和供电范围确定收费标准。
5.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包括城市燃气、通讯、交通等其他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按照实际投资成本确定收费标准。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标准制定。
1. 综合考虑城市规划和发展需求,确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标准,要充分考虑城市的发展阶段和规模,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的档次和标准。
2. 按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情况,结合成本核算和市场调研,科学制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标准,确保收费标准合理、科学、可行。
3.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标准的动态调整和监督管理,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收费标准,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
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
1、住宅建设项目没有纳入城市综合开发的,按建设项目新建和扩大面积部分,每建筑平方米收取53.8元,其中工业项目20元。
2、远离城市建成区且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自成系统的建设项目,每建筑平方米收取11.5元,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3、改建的建设项目以及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省政府或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减免此项收费的其他建设项目按规定执行;县级及各县建制镇收费标准,由市在不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核定,并报省价格、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基础设施配套产生的费用,是拟建项目向政府城市建设、城市管理部门缴纳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费,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统筹安排使用。
上海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
上海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上海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城市基础设施一直是上海市民关注的焦点之一。
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建设住宅用地时,用于支付住宅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费用的费用。
通过此费用,上海可以为市民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在这种背景下,上海市出台了相应的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本文将就上海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进行全面的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上海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标准。
根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文件,上海市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分为A、B、C、D四个档次,其中A档次为5.5万元/平方米,B档次为4.5万元/平方米,C档次为3.5万元/平方米,D档次为2.5万元/平方米。
具体的费用标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用途和不同标准进行具体调整,以满足各地区不同的发展需求。
其次,我们来分析一下上海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背后的意义。
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支付住宅用地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费用,如道路、排水、供水、供电、绿化、公园、医疗、教育等。
这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对于一个城市的发展至关重要,它们关系到市民的生活品质和城市的整体形象。
通过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可以保证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充分保障,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上海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对市民的影响。
首先,对于购房者来说,基础设施配套费是购房成本的一部分,购房者需要在购房时一并缴纳。
但是,相比较于购房总成本,基础设施配套费只占较小比例,对购房者的影响并不会太大。
其次,对于住户来说,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缴纳将直接影响到他们日常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
通过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上海的住户可以享受到更完善、更优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例如更好的交通便利、更好的医疗卫生设施和更好的教育资源。
最后,我们来展望一下上海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未来发展。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04.12•【字号】浙财综〔2024〕9号•【施行日期】2024.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建委(建设局、资规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自征收以来,对促进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转为政府性基金后,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制度不健全、职责界限不清、征收管理不规范、应减未减或擅自减免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土地成交价款管理规范资金缴库行为的通知》(财综〔2009〕89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80号)等规定,结合历史文件及制度渊源,现就规范我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性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
二、征收范围及对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对象为我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取得土地使用权(包括出让方式及非出让方式)进行建设的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人。
三、征收部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项目属地原则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征收工作。
征收职能已划转自然资源和规划(审批)部门的地区,具体职责根据属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确定。
四、征收方式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计算方式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项目地上建筑面积×收费标准地下建筑面积(人防面积除外)×收费标准,建筑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扩建、改建、拆复建项目及旧城改造拆建项目按新增面积征收。
市政配套费收费标准
市政配套费收费标准市政配套费是指为了补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所需的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向政府支付的费用。
市政配套费的收费标准直接关系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资金来源,对于城市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市政配套费的收费标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资金需求,特制定本收费标准。
一、市政配套费的收费项目。
市政配套费的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照明、通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所需的费用。
二、市政配套费的收费标准。
1. 道路建设和改造费用。
(1)按照道路面积计算,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X元。
(2)按照道路长度计算,收费标准为每米X元。
2.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费用。
(1)按照用水、用电、用气、用热量计算,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千瓦时/立方米/千焦耳X元。
(2)按照管道长度计算,收费标准为每米X元。
3. 排水费用。
(1)按照排水量计算,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X元。
(2)按照排水管道长度计算,收费标准为每米X元。
4. 照明、通讯费用。
(1)按照照明灯具数量计算,收费标准为每盏X元。
(2)按照通讯设施数量计算,收费标准为每套X元。
三、市政配套费的收费依据。
市政配套费的收费依据应当是合理、公平、透明的。
具体收费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方案、实际施工成本等。
四、市政配套费的使用范围。
市政配套费所筹集的资金应当专款专用,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具体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建设、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照明、通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五、市政配套费的监督管理。
市政配套费的收费、使用等工作应当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对于违规收费、挪用资金等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六、市政配套费的收费程序。
市政配套费的收费程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收费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收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收费依据确定、收费标准制定、收费通知发布、收费发票开具等环节。
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
∙关于宜昌市建制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
批复
∙宜昌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建制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宜价服[2011]145号)收悉。
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的总体要求,鄂财综发[2011]2号和鄂价费规[2011]47号文件对建制镇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相关政策和原则作出了规定。
依据规定,现将宜昌市建制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批复如下:
一、宜昌市建制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
二、建制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按建
筑面积收取。
征收范围、缴费对象以及减免等有关政策,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鄂财综发[2011]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在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
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以上收费标准自2012年5月1日起执行。
2012-04-17。
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
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在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为了满足城市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开发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给政府的费用。
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标准直接关系到城市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因此,合理确定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对于城市规划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范围。
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范围包括城市规划用地、建设用地、土地增值等相关范围。
具体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环境保护费、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
二、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标准。
1.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是指用于城市道路、桥梁、给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
根据不同城市的建设规模和发展需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标准会有所不同,一般按照建筑面积或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2. 环境保护费。
环境保护费是指用于城市环境治理、绿化建设、污水处理等环境保护工程的费用。
环境保护费的征收标准一般也是按照建筑面积或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同时也会考虑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等因素。
3. 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
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是指用于城市公共交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建设的费用。
征收标准一般也是按照建筑面积或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同时也会考虑到项目的规模和功能定位等因素。
三、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方式。
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方式一般有一次性缴纳和分期缴纳两种方式。
一次性缴纳适用于规模较小、开发周期较短的项目,而分期缴纳适用于规模较大、开发周期较长的项目,可以根据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分期缴纳。
四、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管理和使用。
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专款专用,用于城市规划和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治理等相关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结语。
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合理征收标准和科学管理使用,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城市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标准,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合理征收和有效使用。
山东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东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在我的⽣活中会涉及到⼀些城市基础设施的费⽤,这个费⽤⼀般是拥有建筑物的公司才会进⾏交纳的,那么⼭东省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的费⽤是怎样进⾏收费的?如果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城市基础设施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存和发展所必须具备的⼯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的总称,是城市中为顺利进⾏各种经济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建设的各类设备的总称。
⼆、⼭东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或改建住宅楼(含集体宿舍)、办公楼(含综合楼)以及商业经营⽤房的,按建筑⾯积每平⽅⽶征收155元。
其中:城市建设配套费90元,供热管⽹建设配套费30元、供⽓管⽹建设配套费15元、排⽔管⽹建设配套费20元。
(⼆)⼯业企业新建⼚房、仓库及其它⽣产性附属设施等建设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积每平⽅⽶30元征收。
在原址上改建的,其新增⾯积按每平⽅⽶30元征收。
改变⼟地使⽤性质的,按每平⽅⽶155元标准征收。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拥有建筑项⽬的公司就需要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这个时候会根据房屋认知以及所涉及到的⾯积来进⾏征收,这些费⽤都是⽤来建设城市配套设施的。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上海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
上海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随着上海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城市住宅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费用,包括道路、绿化、排水、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照明、供暖、卫生、环境保护设施及服务设施等。
适当的配套费用标准对于城市建设和住宅环境的改善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上海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展开讨论。
一、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意义1.促进城市良性发展。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和使用,可以帮助城市政府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能力,从而有效地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
2.提高居住环境品质。
适当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可以保障住宅区公共基础设施的质量和完善程度,从而提高居民的居住环境品质,增强幸福感和满意度。
3.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
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和使用可以有效缓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短缺状况,有利于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定。
二、上海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制定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
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居民在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的费用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2.市场调节原则。
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市场调节原则,充分考虑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变动,合理确定费用标准。
3.可持续发展原则。
征收和使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当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的长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三、上海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调整和完善1.加大政府投入。
上海市政府应当加大对住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资金保障,提高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
2.完善税收政策。
上海市政府应当通过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和居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共同承担基础设施配套费用。
3.强化监管管理。
上海市政府应当加强对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监管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费用征收和使用的程序和标准。
四、上海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经验借鉴1.参照国际经验。
市政基础配套费取费标准
市政基础配套费取费标准
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
该费用主要用于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设施的建设。
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取费标准通常遵循以下规定:
1. 征收范围: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
2. 征收对象:建设单位和个人,包括出让土地的土地受让人和非出让土地上建设的各类项目。
3. 收费标准:根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以及各地区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因地区、项目类型、建筑面积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4. 缴纳方式:一般情况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与土地成交价款分开单独收取。
土地受让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需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5. 减免政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某些特定项目(如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益性项目等)可以享受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区政策可能有所差异,具体取费标准请以当地政策文件为准。
在进行建设项目时,相关人员需详细了解当地政策,确保合规履行相关手续。
山东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据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根据《山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用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规划、测绘等支出。
新办法规定,我市的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并实行严格的“双控一账户”管理。
我市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155元,其中城市建设配套费90元,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30元、供气管网建设配套费15元、排水管网建设配套费20元。
对工业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厂房、仓库及其它生产性附属设施等建设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征收30元。
新标准规定,对校舍、军事和社会福利设施等可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对经济适用住房、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可以减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其它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减征。
符合减征、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条件的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财政部门会同规划、建设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行文批复。
附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临沂市政府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市政府对城区进行各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财政性资金,主要用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规划、测绘等,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道路、桥梁、绿化、环卫、中小学、社区办公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网建设配套费(供热管网、燃气管网、排水管网的建设)。
第三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四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以下标准征收:(一)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或改建住宅楼(含集体宿舍)、办公楼(含综合楼)以及商业经营用房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征收155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山西省忻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一、收费项目名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收费项目性质:行政性收费
三、收费单位(机构)名称:忻州市建设局
四、收费依据文件:晋价涉字[1993]第13号《关于颁发山西省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办法》的通知
五、收费标准:1、综合开发区内(元/平方米):①Ⅰ级中心地段35;②Ⅱ级中心区以外25;③Ⅲ边缘地段15。
2、综合开发区外(元/平方米):①Ⅰ级中心动段70;②Ⅱ级中心区以外50;③Ⅲ级边缘地段20。
3、按工程总投资的2.5%。
符合减免条件的执行有关规定。
六、收费范围:市区规划区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包括翻修后超过原面积30%的建设项目)
七、收费对象:市区规划区内在收费范围以内的各类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天津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天津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关键信息项:1、收费项目及定义2、收费标准分类3、适用范围4、计费依据5、收费减免政策6、收费管理与监督7、违规处理措施1、收费项目及定义11 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而收取的费用。
111 城市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
2、收费标准分类21 根据不同区域和项目类型,收费标准分为若干类别。
211 中心城区的住宅项目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 XX 元。
212 中心城区的非住宅项目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 XX 元。
213 郊区的住宅项目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 XX 元。
214 郊区的非住宅项目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 XX 元。
3、适用范围31 本收费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
311 但不包括农村自建自用住房等特殊情况。
4、计费依据41 计费面积以建设项目的规划建筑面积为准。
411 对于分期建设的项目,按照各期的规划建筑面积分别计算收费。
5、收费减免政策51 对于保障性住房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
511 符合特定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可享受相应的减免优惠。
512 对于公益性质的建设项目,如学校、医院等,经审核可减免收费。
6、收费管理与监督61 收费收入应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611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收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612 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配套费,不得拖欠、少缴或拒缴。
7、违规处理措施71 对于未按规定缴纳配套费的建设单位,责令限期补缴,并加收滞纳金。
711 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8、其他规定81 收费标准的调整应根据城市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811 本收费标准的解释权归天津市相关主管部门所有。
以上协议内容仅为示例,具体的收费标准、减免政策等应根据天津市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政策进行制定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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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公建项目(含用电容量大于100千伏安的底商)
按实际发生的工程费据实收取
自来水公司
住宅
25
公建
27
燃气
公司
普通住宅
28
燃气采暖
31
高档公寓、别墅
40
公建
按实际发生的工程费据实收取
供热
公司
住宅
25
公建
按实际发生的工程费据实收取
备注1、计费建筑面积为项目地上、地下和附属用房等建筑的建筑面积总和,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项目名称
收费主体
类别
收费标准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费
(大配套费)
政府
住宅
165
公
建
商贸、娱乐、旅游项目
220
写字楼、公寓式酒店项目
215
文化、教育、金融项目
210
中
公建
35
住宅建设非营业性公建配套费
(小配套费)
政府
2、公益项目的供热工程建设费(专项配套)暂不征收。
住宅
70
公建电力建设配套费
(专项配套)
电力
公司
公建
10千伏(含用电容量大于100千伏安的底商)
1280元/千伏安
35千伏
按实际发生的工程费据实收取
供热工程建设费(专项配套)
供热
公司
住宅
92
公建
130
公益
100(注)
小区工程费
电力
公司
多层住宅(含用电容量不大于100千伏安的底商)
105
带电梯多层住宅高层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