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办事指南-沈阳市人力资源和
沈阳社保申报及缴纳操作流程详解
沈阳社保申报及缴纳操作流程详解一、前言社会保险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权益,减轻社会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沈阳市作为辽宁省的省会城市,其社保申报及缴纳操作流程得到了良好的完善和发展。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沈阳社保申报及缴纳的操作流程,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并履行社保缴费义务。
二、沈阳社保申报及缴纳操作流程1. 社保登记(1)新办企业社保登记新办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需向沈阳市社保局进行社保登记。
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市统筹办缴费申报登记科业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办理有关手续。
(2)已注册企业社保登记已注册企业需向社保局申报新增参保人员信息,携带被参保人的档案资料到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征缴业务口主管人处进行审档。
符合参保条件的,主管人发给《沈阳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各企业劳资专管员,按照《沈阳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各项填写要求进行填报,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交由市统筹办社会保险登记主管人。
2. 社保缴纳(1)企业社保缴纳企业社保缴纳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
企业需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通过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社保费申报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可前往所在区社保经办中心申请办理灵活就业社保缴费。
缴费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卡等材料。
缴费时,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办税服务大厅窗口、辽事通APP自主选择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并申报缴费。
三、注意事项1. 企业应及时办理社保登记和申报缴费,确保员工社保权益得到保障。
2. 企业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履行社保缴费义务,切勿逾期缴费。
3. 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办理社保缴费,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4.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如需查询社保信息,可通过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窗口等途径进行查询。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4.08.28•【字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减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费用负担的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对原城镇居民大额补充保险政策进行调整,个人缴纳的大额补充保险费用于建立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的人员。
二、缴费标准:成年及老年人每人每年38元,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0元。
三、补偿标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支付后,符合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由补充保险按65%的比例补偿。
四、费用拨付: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市医保局按季拨付给承办的商业保险公司。
每季拨付额为大病补充保险费的确认额。
五、补偿方式: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补偿待遇,其补偿费用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待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保局结算后,由市医保局将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情况通报给商业保险公司,再由商业保险公司审核后拨付给各定点医疗机构。
转外就医、长期居外就医、外出急诊就医等符合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由市医保局受理补充医疗保险结算业务,结算的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拨付给参保人员。
六、患“肺动脉高压症”的参保人群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办法:患“肺动脉高压症”且长期使用“波生坦”治疗的人群,在接受中华慈善总会赠药前的自费购药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给予专项补偿,补偿比例为70%,年最高补偿限额为5万元。
补偿方式:由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原始收据与承办补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手工结算。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工商局等关于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工商局等关于印发沈阳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沈人社发[2011]65号【发布部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沈阳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发布日期】2011.05.25【实施日期】2011.07.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沈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工商局、沈阳市国税局、沈阳市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沈阳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11]65号)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在沈各商业银行: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全面规范劳动者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行为,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共同制定了《沈阳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现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
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0〕24号)精神,从201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并实行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过去使用的《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不再发放,已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应于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更换成《就业失业登记证》。
从2012年1月1日起,劳动者原持有的《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一律自行失效,《就业失业登记证》将成为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失业保险待遇的有效凭证和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书面载体。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事指南一、如何办理新农保参保记录手续?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具有我县农村户籍、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大体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能够参加新农保。
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户口簿复一份,身份证复二份。
参保程序:1.个人申请。
参保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记录表》一式二份。
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理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由村协理员初审后,并送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2.材料审核。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县农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对参保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复核。
3.参保记录。
县农保中心为参保人员成立大体信息和新农保个人账户。
二、如何办理变更记录手续?什么情形下要办理变更手续:当参保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诞生年月、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及缴费档次等内容,发生一项转变时,要办理变更记录。
需提供以下材料:参保人应携带身份证件及因变更有关部门出具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
参保人到村委会申请办理变更记录手续,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变更记录表》一式二份。
2.变更记录。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县农保中心在收到材料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复核,对变更记录信息进行确认,为参保人进行变更记录手续。
三、如何办理注销记录手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需办理注销记录手续:(1)参保人出国(境)居住;(2)参保人户籍性质变更的;(3)参保人身故的。
需提供以下材料:(1)参保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出国(境)居住证明或户籍变更证明、农业银行存折账户;(2)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农业银行存折账户,医院出具的亲属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能肯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等。
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
参保人或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到村委会提出注销记录申请,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记录表》一式三份。
沈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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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的困难家庭。
1、有10个以上的会员,发起人不少于3人; 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 3、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有合法的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 社区居民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持《瑞安市城乡低保边缘救助证》家庭中的常住成员; 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人员; 4、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存折原件、复印件各1份; 5、退伍军人、低保、残疾等对象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6、满60周岁提供个人单寸照片2张。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存折原件、复印件各1份; 户口簿、身份证、退休证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存折原件、复印件各1份;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存折原件、复印件各1份; 1、填写表格《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3、单寸免冠照片1张。 1、身份证、户口簿、养老保险手册、照片3张; 2、工行、建行、农行或邮政存折; 3、《瑞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无需资料 1、申请表;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住院发票原件或医疗机构报销结算单及医院诊断证明; 4、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三老证等); 5、银行存折复印件。 其他困难群众: 1、申请表;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住院发票原件或医疗机构报销结算单及医院诊断证明; 4、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存折复印件。 1、申请报告、符合条件填审批表;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报告、符合条件填审批表; 2、户口簿、身份证(16周岁以上需提供)复印件各2份; 3、户主2寸免冠照片2张; 4、瑞安市农村合作银行存折复印件; 5、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沈阳社保办理流程
沈阳社保办理流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越来越高。
社会保障是国家为维护社会安定、保障民生而实行的一项重要制度。
在沈阳,社会保障的办理流程也相应得到了完善。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沈阳社保办理的流程。
一、社保种类沈阳市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个方面。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强制性的,而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是可选的。
二、社保办理条件1.养老保险:年龄在16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沈阳市就业的企业职工。
2.医疗保险:在沈阳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城镇居民以及新农合参保人员。
3.失业保险:在沈阳市就业的企业职工。
4.工伤保险:在沈阳市就业的企业职工。
5.生育保险:在沈阳市就业的女性职工。
三、社保办理流程1.办理养老保险(1)企业职工:由用人单位代办。
用人单位要向社保机构提交职工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社保登记表等材料。
(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要到社保机构办理。
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社保登记表等材料。
2.办理医疗保险(1)企业职工:由用人单位代办。
用人单位要向社保机构提交职工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社保登记表等材料。
(2)城镇居民:城镇居民要到社保机构办理。
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社保登记表等材料。
(3)新农合参保人员:由所在村委会办理。
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证等材料。
3.办理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代办。
用人单位要向社保机构提交职工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社保登记表等材料。
4.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代办。
用人单位要向社保机构提交职工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社保登记表等材料。
5.办理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代办。
用人单位要向社保机构提交职工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社保登记表等材料。
女职工需要提交产检记录、医保诊断证明等材料。
四、社保缴费企业职工的社保费由用人单位代缴。
【商品说明书】城乡居民养老转移办事指南最新
城乡居民养老转移办事指南最新1️⃣ 引言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成为保障广大城乡居民老年生活的重要制度。
然而,由于人口流动、户籍迁移等原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确保参保人员权益不受影响,国家相关部门不断更新和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事指南。
本文将详细介绍最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事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2️⃣ 转移条件与流程2.1 转移条件参保人员身份:适用于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因户籍迁移、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
年龄要求:无特定年龄限制,但需注意转移前后缴费年限的累计计算。
缴费状态:在申请转移前,应确保已缴清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费用。
2.2 转移流程1. 申请提出:参保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养老保险参保凭证等材料,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 审核确认: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及《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 信息传递:原参保地将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缴费记录等通过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传递至新参保地。
4. 接收与确认: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信息后,进行核对确认,并通知参保人员办理接收手续。
5. 账户合并: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的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账户,实现养老保险关系的无缝衔接。
3️⃣ 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3.1 注意事项及时申请:参保人员应在户籍迁移或工作变动后,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以免影响个人权益。
材料齐全:在申请转移时,应确保所需材料齐全、准确,避免因材料不全导致办理进度受阻。
保持联系:在转移过程中,参保人员应保持与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办理进度。
3.2 常见问题缴费年限如何计算?转移后,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与新参保地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个人账户资金随养老保险关系一并转移,确保参保人员权益不受损失。
沈阳保险网办操作指南
保险办理操作手册前言:现阶段保险办理,除失业保险和就业登记外都可网上办理,本手册以网办为主。
每月1日-15日可办理参保人员的增减变动,遇节假日时间变动情况可关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医疗保证局(/)进行查询,其他政策变动也可关注上述网站。
员工个人查询保险缴纳情况可打开沈阳政务服务网,注册后登录查询个人情况(/sy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
公司保险办理请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一、人员变动1、劳动用工备案(人员增加需要办理,人员减少无需办理)网址:https://:8181/syrsj/login_qiye.html账号:91210102MA0P50PW8L 密码:665@99流程:劳动用工备案管理—新增备案申请—录入—提交—(审核通过)将备案职工名册(自动生成)、录用职工登记表(自动生成)打印盖章留存(录入时,需提交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法人公章以及员工签字页的电子版)2、养老保险申报网址:/ylwb/ylwb_login账号:0180277 密码:hy000000 (需再进行经办人手机号码短信验证)①人员增加流程:养老办事大厅—单位职工参保(人员增加)申报—在线提交—(审核通过)受理记录中打印文件盖章留存②人员减少流程:养老办事大厅—单位职工停保申报—在线提交—(审核通过)受理记录中打印文件盖章留存—停保变动通知单打印(交给减少员工)3、工伤保险申报(人员增加需要办理,人员减少无需办理)网址同养老保险网办网址流程:工伤办事大厅—工伤保险职工新增登记4、医疗保险申报网址:/账号:00180277 密码:hy000000(医保经办人在智慧医保APP中通过“单位经办员认证”后,使用沈阳智慧医保APP“单位业务”中的“扫码登录”功能扫描网页二维码登录网站)①人员增加流程:在线业务申报—单位职工参保(人员增加)申报—在线申报—(审核通过)受理记录中打印文件盖章留存②人员减少流程:在线业务申报—单位参保人员停保申报—在线申报—(审核通过)受理记录中打印文件盖章留存③当月人员变动办理完毕后申请打印医保核定单流程:核定申报打印业务—核定申请打印—(审核通过)打印医保核定单注:①确认当月无人员的增减变动后申请核定,申请核定后网站不可进行人员变动,若进行人员变动需到医保窗口并携带单位公章办理;②去医保窗口办理任何业务需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③员工每年7月有1次机会可更改医保申报基数;(医疗网报网站—年度工资申报)5、失业保险申报窗口办理(和平区行政审批办事大厅4楼)携带资料:U盘:失业保险报盘(excel文档中填写参保人员报盘、停保人员报盘页面)、失业手册注:失业保险报盘excel文档可登录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最新单位事业保险报盘格式》(/)6、就业登记(人员增加需要当月办理,人员减少无需办理)窗口办理(和平区行政审批办事大厅4楼)携带资料:新增人员就业创业证、步骤1中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审核通过后文件:备案职工名册(加盖公章)录用职工登记表(加盖公章)、新增人员电话号码(手写白纸上即可)7、对接财务部门①编辑文档如下,确认信息无误后,和步骤4中打印的医保核定单一同发送财务部门;(员工职工编码可在养老保险审核通过后的文件中查询)②财务人员报税后,索要《网上报税综合申报表信息》核对无误后留存;③社保基数每月可调整(发送的财务文件),医保基数只能每年7月调整1次。
沈阳市人社局业务办理指南(一)
沈阳市人社局业务办理指南(一)沈阳市人社局业务办理指南(一)一、就业保障类业务办理指南1.就业援助业务1.1 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可以通过在线申请、电.化、邮寄等方式进行失业登记。
申请材料包括身.分.挣、就业失业证、户籍证明等。
申请后,人社局将核实信息并发放失业保险金。
1.2 就业服务人社局提供就业信息发布、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服务。
求职者可以通过人社局网站、就业服务中心等途径获取就业信息和相关培训机构信息。
2.劳动关系类业务办理指南2.1 劳动合同签订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一般通过劳动合同来约定。
劳动合同签订可以在人社局办理,双方需要提供身.分.挣明、用工单位执照、劳动合同等材料。
2.2 劳动争议调解在劳动纠纷发生时,双方可以向人社局申请调解。
申请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证据材料等。
人社局将根据事实情况进行调解,并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二、社会保险类业务办理指南1.社会医疗保险1.1 参保登记居民可以到人社局办理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需提供身.分.挣、户口本、就业单位证明等材料。
1.2 医疗费用报销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就医后,可以持医疗发票及相关材料到人社局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人社局将核实费用并进行报销发放。
2.养老保险2.1 养老金领取退休人员可以到人社局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需提供身.分.挣、退休证、银行卡等材料。
2.2 养老保险缴费用人单位需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可以到人社局缴费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附件:1. 就业援助申请表2. 劳动合同范本3. 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4. 养老保险领取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失业保险金:由国家提供给失业人员的一种经济援助措施,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2. 就业服务中心:提供就业信息发布、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服务机构。
3. 劳动合同:劳动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确定的劳动关系相关事项。
4. 医疗费用报销:参保人员在就医后,将医疗费用发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社会保险机构,由其核实后给予一定比例的费用报销。
沈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沈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缴纳流程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新增首次新增:1、身份证复印件3张;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户主页各3张;3、一寸彩照3张;4、外地户口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5、企业需提供《录用职工登记表》或《录用职工名册》、单位公章;与员工签订的合同。
调入/续保:1、身份证复印件3张;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户主页各3张;3、一寸彩照3张;4、外地户口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5、员工在前单位的变动通知单(即养老停保单)原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6、企业需提供《录用职工登记表》或《录用职工名册》、单位公章;与员工签订的合同。
停缴1、职工转出:(1)接收单位的用工合同、接收单位的《录用职工登记表》;(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中止合同:(1)企业与职工签署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必须持档案托管回执;上述业务的办理均需带单位公章。
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为沈阳市(区)劳动就业管理局统一印制。
补缴补缴期限和险种:可补缴全险,但医疗、失业补缴基数不一样,有滞纳金,时间一般补缴至上年度。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新增首次新增:1、身份证复印件。
停缴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由原单位到管理部办理职工个人账户集中封存手续,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管理部的集中封存账户,实行集中封存管理。
职工符合转移或提取条件时,到相应的管理部办理转移或提取手续。
补缴补缴期限和险种:按员工所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补缴。
所需资料:补缴清册、缴交书、补缴审批表携员工补缴信息,到公积金中心填写以上表格。
报销流程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申领报销条件1、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申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职工50;女干部55)。
申领报销时限1、时限:退休批准后的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养老金;每月25日至次月5日办理业务。
2、周期:提交全资料后,正常一个月左右。
沈阳养老保险个人缴费 沈阳社保办事流程
沈阳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沈阳社保办事流程鉴定的劳动合同:1、招聘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签证汇总表;劳动合同签证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3、身份证复印件4、三份劳动合同5、聘请人员登记表6、招聘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签证人员登记表;电子7、就业失业登记证解除劳动合同: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四份2、三份原始的劳动合同3、红手册的工资4、身份证副本5、申请辞职6、劳动合同汇总表工资审批:1、红色工资手册2、签证人员劳动合同登记表养老金账户和更新:1、原身份证;复制2、招聘一个员工花名册3,声明的变化在养老4、职工养老改变注意养老金停止保护:1、身份证副本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个新的3,声明的变化在养老医疗账户和更新:1、身份证副本2、雇佣工人列表;劳动合同签证汇总表;劳动合同签证人员登记表,雇佣员工登记表,之后日历3、医疗保险、增加表4、声明的变化在养老5、注意卫生保健停止保护:1,医疗保险减少表2、身份证副本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4、声明的变化在养老工作机会:社保查询1、增加直接报价,填写相应的信息在报价软件,到失业保险的窗口2、降低报价,填写相应的信息在报价软件,填写蓝色失业手册到窗口密封公积金账户、密封和启封:1、声明的变化在公积金2,需要身份证复印件3、启封需要职工原单位处理公积金转移公积金转出:1、原单位填写公积金转移形式2、新单位提供新单位储备账户,银行信息等保险支付:灵活就业人员的名义个人支付保险: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公司,先把合同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联卡收费账户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业务窗口办理付款,分隔金融窗口,等待30分钟来检索保险可还是单身省社会保险转移城市社会保障转移:1、拯救社会保障支付凭证,办理转移。
2、个人接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付款凭单市政厅的社会安全在一楼的个人业务窗口办理接收不到两个月到短信通知到户口地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接收。
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指南
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指南社会保障卡使用说明一、社会保障卡及功能沈阳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严格遵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文件要求制作的芯片卡。
由市人社局联合中国工商银行和盛京银行共同发放。
中国工商银行为全部退休参保人员和中央及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的开户银行;盛京银行为市及市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的开户银行,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可自主选择中国工商银行或盛京银行作为社保卡具有两大功能: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
1.社保卡具有原医保卡的所有功能,序列号是原医保卡的个人编号。
社保功能启用后,原医保卡的个人账户等相关信息直接转入社保卡,其使用方法与原医保卡相同。
同时,实现了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的社会保险代扣代缴功能。
2.社保卡具有银行借记卡的所有功能,包括存取款、转账结算、刷卡消费、公用事业缴费、自助服务等。
可在中国工商银行或盛京银行的服务网点和自助缴费机办理个人金融业务;在具有银联标识的ATM和商户POS机上使用。
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免收年费及小额账户管理费。
二、社保卡的申领方式社保卡管理中心设立在市、区(县)医保局。
1.基本医疗保险新参加人员:用人单位的在职和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申领和发放;无缴费主体的用人单位职工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社保卡管理中心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登记单到所在区社保卡管理中心申领。
2.已经领取医疗保险卡的参保人员:其中单位参保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代办换发社保卡业务;灵活就业人员首先更换已开能短信服务的群体,未开通短信服务的群体将通过媒体、社区通知等方式告知其换发方式。
3.尚未办理社保卡或者开户行为盛京银行的参保人员,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时,须同步申请或更换中国工商银行标识的社保卡(免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认证操作指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认证操作指南乡亲们!咱现在来说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认证这个事儿,其实一点都不难,就像咱平常摆弄手机玩似的简单,听我慢慢道来哈。
一、认证前的准备。
1. 设备。
首先呢,你得有个智能手机或者能上网的平板电脑。
要是没有这些玩意儿,也可以用家里年轻人的,反正只要能操作就行。
2. 网络。
要有网络哦,不管是WiFi还是手机流量,只要能让你的设备顺利联网就成。
就像车子要加油才能跑,咱这设备得有网络才能办事儿。
3. 相关材料。
可能需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有些情况也许会用到户口本,就放在旁边,以备不时之需,就像战士上战场得带好武器一样。
二、认证方式。
1. 手机APP认证(这个是最方便的啦)下载安装。
很多地方都有自己专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认证APP。
你可以先问问村里的干部或者社区工作人员这个APP叫啥名字。
然后去手机的应用商店(像苹果手机的App Store,安卓手机的应用宝之类的)里搜索这个APP,找到后就点击下载安装,就像在超市里挑选自己喜欢的东西然后放进购物车带回家一样简单。
注册登录。
安装好后打开APP,一般会有个注册的页面。
按照上面的提示填写自己的信息,像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这些,密码要设置一个自己能记住的,可别弄太复杂,不然自己回头都忘了。
注册好了就登录进去,就像你回家开门一样,钥匙对了就能进去啦。
开始认证。
登录进去之后,会有个认证的入口,可能写着“养老保险认证”之类的大字,一眼就能瞅见。
点进去之后呢,按照系统的要求操作。
一般就是让你对着手机摄像头,根据提示做出点头、眨眼之类的动作。
这就像是和手机玩个小游戏,手机说啥你做啥就对了。
记得要在光线好的地方做这个事儿,要是黑乎乎的,手机可就看不清你喽,就像你在黑夜里看东西也费劲是一个理儿。
2. 微信公众号认证。
搜索公众号。
在微信里搜索你们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的公众号。
你可以在搜索框里输入“[地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样的关键词,就像在大商场里找自己想去的店铺一样,慢慢找总能找到。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个人信息查询
篇一:《金柚网-银行可查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00%在线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广东在全国率先推出,80万参保人上半年将领到“专用折”,下半年全省推广以后按月到银行“打簿”,个人账户信息一清二楚,年度“对账单”不再发放。
笔者从省社保局获悉,我省在全国率先推出银行查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后只要到银行按月打印“专用折”,自己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就一清二楚了。
省社保局决定今年上半年将向所有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的80万参保人发放《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专用折》,并在下半年逐步向全省推广。
此后,不再按年发放“对账单”。
养老保险被称为老百姓的“养命钱”。
“专用折”是用于查询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变动情况的专门对账折,完整记录账户的基金累计及缴费明细。
参保人手持“专用折”,可在省内(暂不含深圳)对应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及全省范围内对应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网点的自助终端机或ATM系统上,随时查询、按月补登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实现“人手一本专用折、个账信息随时知”。
“专用折”最大特点,就在其月度对账功能,改变了以往只能通过年度对账单一年一对的方式,便于参保人对参保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时监督。
如单位代扣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和社保经办机构记录的参保人个人账户记账额有出入,参保人当月打印“专用折”就可发现,有利于及时向单位反映,尽快更正。
省社保局目前正在开展对参保人实际缴费信息的核对工作,5月25日前完成核对和签名确认工作,希望有关单位和参保人积极配合。
参保人缴费信息经签名确认后,将及时制发“专用折”,由单位发给参保人。
篇二:《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沈人社发…2011‟175号关于印发沈阳市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2006‟46号)和原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劳社发…2007‟4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沈阳市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备案号为沈政法备字…2011‟第32号),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办事指南
便民服务中⼼各窗⼝办事指南计⽣服务窗⼝办证须知⼀、《流动⼈⼝婚育情况证明》所需材料:1、村(居)委会出具须外出⼈员的婚育情况证明(加盖公章)2、壹张须外出⼈员的⼀⼨免冠照3、须外出⼈员的⾝份证或户⼝簿⼆、《⽣育服务证》所需材料:1、申请⼈夫妻双⽅⾝份证、户⼝簿、结婚证原件2、《江西省⽣育服务证、再⽣⼀胎⽣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和加盖公章注:不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办意见并盖章3、三张⼥⽅⼀⼨免冠照4、未孕的提供夫妻双⽅参加孕前优⽣健康检查报告单三、《再⽣⼀胎⽣育证》所需材料:1、申请⼈夫妻双⽅⾝份证、户⼝簿、结婚证、计划⽣育服务⼿册原件2、《江西省⽣育服务证、再⽣⼀胎⽣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及乡、镇(街道)并加盖公章注:不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办意见并盖章3、三张⼥⽅⼀⼨免冠照4、乡镇(街道)计划⽣育服务所孕检报告单5、夫妻双⽅参加孕前优⽣健康检查报告单四、《独⽣⼦⼥证》所需材料:1、领取独⽣⼦⼥光荣证申请表,并由夫妻双⽅提出申请2、夫妻双⽅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意办理3、携⼀张⼩孩⼀⼨免冠照到乡、镇(街道)计⽣办办理五、单独《再⽣⼀胎⽣育证》所需材料:1、申请⼈夫妻双⽅⾝份证、户⼝簿、结婚证、计划⽣育服务⼿册原件及复印件2、《江西省⽣育服务证、再⽣⼀胎⽣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及乡、镇(街道)并加盖公章注:不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办意见并盖章3、⼆张⼥⽅⼀⼨免冠照4、乡镇(街道)计划⽣育服务所孕检报告单5、夫妻双⽅参加孕前优⽣健康检查报告单6、张榜公⽰报告(⼀⽅独⽣⼦⼥⽗母单位或村、镇两级计⽣办公⽰报告)7、⼀⽅独⽣⼦⼥⽗母户⼝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8、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9、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计⽣办办证六、环孕检所需材料:⾝份证、《⽣殖保健服务⼿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窗⼝办事须知⼀.门诊补偿1.门诊看病家庭账户补偿,直接在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5〕32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5〕3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5月29日沈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要求,我市作为全国首批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试点城市,为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障领域重点改革任务为切入,以依法依规经办、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科学分析运用。
通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和创新社会管理水平,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
二、目标任务(一)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
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二)全面开展参保登记工作。
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城乡五项基本社会保险进行登记,核查比对相关基本信息,建立以社会保障号码为个人唯一参保标识、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国联网和实时更新。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14〕54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正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14〕5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15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建立我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辽宁省关于建立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总要求,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城乡居民福祉为落脚点,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任务目标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到2014年末,全面完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两项制度的合并实施;——到2015年末,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到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保障全市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社保登记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
网上申报开户(激活数字证书)
4
单位登记信息变更
5
单位社会保险整体跨区转移
6
建筑施工单位工伤趸缴
7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注销
8社保登记证补办9参保单位月报补缴(还欠)
10
职介人才存档人员持档减员打印社会保险转移单
11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一老一小)
12
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登记(新参保)
13
单位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变更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办理
指南与流程图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
前言
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出台,社会保险政策及业务内容的不断细化,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了更好的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进行了机构改革,扩增了人员编制,做到科室职责明确,岗位相互制约,人员权责分明。为使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把握社保政策、业务流程,提升业务水平,确保轮岗交流的通畅和首问负责制的落实,同时帮助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办事效率。经社保中心各业务科室共同努力,由社保中心咨询服务科牵头梳理绘制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指南和业务办理流程图,方便大家学习查阅。由于时间紧、内容多,水平所限,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第二步:打印表格。点击“业务报表查询→个人信息登记表”,选择起止时间,点击“查询→下载打印”,打印出新增人员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主副表。点击“人员增加表”,选择起止时间,点击“查询→下载打印”,,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人员增加如有疑问,请参照网上申报登录界面的《用户指南》。
注:(1)网上申报人员增加如有疑问,请参照网上申报登录界面《用户指南》
(2)社保网上服务平台网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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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
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登记服务办事指南
一、事项类别:社会保障
二、办理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三、办理对象及范围: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
四、办件类型:即办件
五、申办条件: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
六、申请材料: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农信社或农商行银行卡、开卡单原件和复印件(批量开卡人员可不提供)、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受理单位: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乡镇(街道)、区(县、市)养老保险分局。
七、办理流程:
1.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
表》);
2. 村(社区)协办员负责检查登记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符合条件的《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将《参保表》和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限一并上报乡镇(街道);
3. 乡镇(街道)负责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上报区(县、市)养老保险分局;
4. 区(县、市)养老保险分局应对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通过信息系统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八、办理时限:村(社区)即时受理,每月30日前上报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次月5日前上报到区(县、市)养老保险分局。
九、收费标准:无
十、联系方式:
1.办理机构:所在地的村(社区)、乡镇(街道)、各区县养老保险管理分局
2.办公时间:工作日
3.监督电话:2640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