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安全有关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渔业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一、渔业船舶(养殖船、捕捞船)必须是经渔船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经渔船登记部门登记的渔业船舶,并持有渔船登记证、渔船检验合格证、水域滩涂养殖证或捕捞许可证。
二、渔船严禁违法、违规和违章载人,坚决杜绝客运、人货混载的现象。
三、渔船必须按规定配专业船员,制定并严格执行作业船内人员的岗位职责。
四、渔船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设备,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
五、船员必须持有船员技能培训合格证,严禁无证人员上船作业。
六、制定日常防范措施和应急情况下的处置程序(即应急预案)。
渔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为提高水产养殖生产者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对渔业生产者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对全县范围内渔业生产者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小型水面(池塘、坝塘、小二水库)养殖生产者受训率达50%以上,
大型水面(小一型以上水库水面、江河梯级电站库区水面、西洋江等主要支流水面)养殖或捕捞生产者受训率达95%以上。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为: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养殖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修和保管知识。
5、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6、各类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剖析。
四、除集中安全教育外,还可以采取开群众会、广播电视宣传、黑板报宣传、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五、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后,使全县渔业生产者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形成安全体系。
六、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县农业局工作经费预算内。
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为增强渔业安全生产意识,杜绝违法、违规和违章作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对渔业生产安全的检查。
二、安全生产检查以查思想、查措施、查隐患、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为主要内容。
三、县渔政站每月定期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渔业安全生产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上报检查情况。
四、水产养殖单位每周定期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做好检查记录,上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对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和问题的,责令检查对象立即停止生产,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在检查对象切实采取措施整改后、确保渔业安全的情况下方许可其恢复生产。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违法、违规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视其轻重程度给予不同的行政处罚。
七、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费纳入县农业局工作经费预算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