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
刍论我国“村官”经济犯罪的特点及防范对策
刍论我国“村官”经济犯罪的特点及防范对策摘要在我国,被称为“村官”的村干部有着相对广泛的权力,近年来,我国连续发生“村官”经济犯罪案件,侵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引起了农民的强烈不满,直接导致村民多次上访、多头上访、集体越级上访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问题。
因此,对“村官”经济犯罪案件进行剖析,针对其犯罪特点提出切实的防范对策,对于全力维护广大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村官经济犯罪防范作者简介:原军,中国刑警学院经济犯罪侦查系,讲师,一级警司,研究方向:经济刑法学、经济犯罪侦查;张帆,丹东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综合大队大队长,一级警司,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侦查学学士。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1-072-02农村基层组织(村党支部、村委会)是我国社会管理的最基层组织,是直接联系群众的基层社会管理组织。
经济是农村发展的命脉,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村官”存在的经济问题也逐渐突出,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犯罪高发的突出部,危害巨大豍。
防控“村官”经济犯罪,笔者认为,不仅重要,而且迫切,应当在探究现阶段我国“村官”经济犯罪的特点的基础上,提出有效的“村官”经济犯罪防控对策,坚持“打、防、控”相结合,以减少“村官”经济犯罪数量,保护农民权益,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一、现阶段我国“村官”经济犯罪的特点(一)涉及广大农村地区,较发达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高发当前,随着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村官”管理工作中涉及的经济事务逐渐增多,“村官”职务侵财型经济犯罪问题也在广大农村蔓延,尤其是较发达的农村现已成为“村官”经济犯罪的高发区豎。
有些“村官”在经办土地出租、承包、转让时,进行暗箱操作,侵占、挪用土地承包费、出让费、补偿费;有些则收受巨额贿赂,低价转让土地,造成集体经济的重大损失;同时,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近郊土地资源成为稀有产品,城市周边农村依靠出让土地获得高额资金,经济利益相当可观,相对广大偏远农村来说,城乡结合部人口也相对集中,公共事务多,经济事务多,在这种背景下,“村官”难以经受各种诱惑腐蚀,利用受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职务之便,大肆侵占、挪用集体资产,贪污公款,收受贿赂。
大学生担任村官的利与弊
大学生担任村官的利与弊聘大学生当“村官”,是农村形势发展的需要。
而大学生村官就职的过程中在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血液的同时也会产生一些矛盾与不和谐,下面具体说明这些情况,并希望大学生村官们能够取其精髓,去其糟粕.大学生到农村担任村官的积极作用.一,大学生担任村官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宏伟目标,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建立新农村文化,形成一种具有现代意义的农村文化观。
农业的发展、农村的进步、农民的致富,都离不开文化的哺育和支撑。
如果说经济、环境等要素是新农村建设的“硬实力”,那么文化则是新农村建设的“软实力”。
尤其在各种思想意识、价值取向、发展观念互相冲击、碰撞之际,文化的特质更显示出“硬实力” 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虽然不是每一个大学生都是高素质的人才,但是从整体上来讲,大学生这个群体是一个受过国家高等教育的高素质群体,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拥有相当丰富的知识储备,接受过先进文化、先进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熏陶,愿意为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的大学生把先进的社会主义文化和农村实际结合起来,对改善民风民俗和促进新农村文化建设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大学生担任村官有利于更新农村思想意识形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新农村的发展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按照依法、民主和科学治理的要求来进行。
村官是新农村的领路人,是新农村各种事业的组织管理者,也是新农村各种复杂矛盾的协调和解决者。
这就要求农村村官在处理农村事务的过程中要有新观念、新思路、新方法。
而当前农村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首要问题是大多数农村村官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思想观念相对落后、法制意识薄弱等制约因素。
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有新鲜血液的注入,那就是引进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虽有在处理实际事务、解决实际问题方面缺乏能力、经验和方法的不利方面。
但也要看到他们有利的方面,他们整体科学文化素质较高,思想观念先进,法制民主科学意识较强,思路活跃、点子多。
基层组织人员涉农职务犯罪探析
基层组织人员涉农职务犯罪探析摘要:农村形势发展变化,与此同时基层组织成员职务犯罪在具体法律适用上出现了一些难点,这直接导致一些影响大、数额多的犯罪行为在查处后无法准确的定罪量刑或者出现重罪轻刑的现象,影响了打击涉农职务犯罪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过实务和理论研讨,厘清基层组织人员相关争议性的涉农职务犯罪法律适用问题,加大涉农职务犯罪的法律打击力度,切实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关键词:基层组织人员;涉农;职务犯罪一、基层组织人员涉农职务犯罪的相关背景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统计,在2001年至2010年这十年间,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总共102件,涉案143人,其中2006年以来共办理了68件85人,这呈现高速攀升的迹象。
除此外,职务犯罪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年龄普遍偏大,且由于各种历史原因,文化层次都不高。
已有数据表明,人员平均年龄52.4岁;在文化层次方面,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占总人数的54.9%,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只占45.1%。
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在2008年查处的于家务回族乡东马庄村党支书周某某等三人贪污案中,三个罪犯分别是58岁,58岁和62岁,文化层次均为初中学历。
[1]而在侦办的102起涉农职务犯罪的案件中,有59件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单独或联合他人共同作案,达到案件总量的57.8%。
在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态势愈演愈烈的背景下,2012年6月1日,最高检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水利部、农业部、审计署、国家林业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通知》中明确表示,为有效遏制涉农职务犯罪的多发态势,最高检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国检察机关中开展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农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专项工作。
村干部违纪及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特点
村干部违纪及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特点注:本文的内容和要点来源于《纪检监察办案实务指南》,欢迎选购。
村干部一般是指“村两委”干部。
“村两委”是村中国共产党员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的简称,习惯上前者简称为“村党支部”,后者简称为“村委会”。
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最基层的组织,是本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斗堡垒。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两委不属于国家机关,村两委干部(以下简称村干部)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村干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之一。
本章从村干部协助政府从事的工作入手,分析村干部的主要腐败问题,为查办和预防村干部腐败提供参考。
一、村干部腐败问题的特点第一,主体年龄大、学历低,办事能力较强。
农村年轻人一般在城市工作,村干部普遍由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的党员担任,但年纪大、学历低不代表能力差。
村干部由选举产生,资历深、人际资源广,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丰富的社会经验,面对复杂的村务有较强的处理能力。
部分村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长,权力集中、制约小,容易产生腐败。
第二,腐败涉及领域广。
村两委负责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性质的工作并自主管理集体事务,是村务党务建设的直接抓手。
村干部负责的工作具体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资金分配、各类补偿分配、征地拆迁、救济救灾等,与其他监察对象相比,村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较弱,各项工作中都可能滋生腐败问题。
如在工程建设中收受承建方贿赂;虚报、套取项目资金;支农惠农中优亲厚友或贪污挪用资金;在换届选举中贿赂他人。
第三,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恶劣。
普通公职人员腐败行为一般没有直接的受害人。
村干部通常是利用资源的再分配权力进行腐败,容易侵害到群众的直接利益,更容易引发矛盾,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
当前村官违纪违法案件分析及对策
当前村官违纪违法案件分析及对策发表时间:2010-10-15 11:25:54 浏览次数:253程广进当前,我国正处于腐败案件的高发期,反腐败的形势不容乐观。
从我县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村干部即村官腐败案件仍处于高发态势,基层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的频发,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败坏了社会风气,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对当前村官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对于促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顺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的总体情况从我县近三年来查办的案件情况来看,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总体呈高发态势,案件数量不断增长,违纪违法方式不断翻新,侵害集体和群众经济利益的现象比较突出,“一把手”和会计违纪违法问题比较严重。
1、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总量居高不下并呈上升态势。
2008年1月至2010年9月,我县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49件,其中村官违纪违法案件86件,占全县查办案件总量的19.2%。
其中,2008年度,我县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44件,村官违纪违法案件为27件,占全年查办案件总量的18.8%;2009年度,我县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50件,村官违纪违法案件为27件,占全年查办案件总量的18%;截至2010年9月30日,我县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55件,其中村官违纪违法案件为32件,占全县查办案件总量的20.6%。
2、村官违纪违法方式不断翻新,经济类问题仍占据主体地位,失职渎职案件日渐增多。
从我县立案查处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分析,发现当前村官违纪违法方式无奇不有、花样不断翻新,但是涉及经济方面的案件仍在违纪违法案件中占据主体地位,其次是失职渎职案件。
近三年来,我县共查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86件,其中违反财经纪律类案件24件,受贿、职务侵占、非法占有、挪用资金案件34件,失职渎职类案件8件。
由此可知,在我县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经济类案件占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总量的67.4%,居第二位的失职渎职类案件占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总量的9.3%。
湟源县院:开展大学生村官聘任检察联络员工作不断完善检察官挂职村委会法制副主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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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 人民检察 院法律政策 研究室
响农村稳定 、 损害农业发展和侵害农 民利益 的突出问题作为
服务新农村建设 的切入点 , 使检察 官和老百姓面对 面、 零距
离地接触 , 拉近 了检察机关和普通群众 的关系 , 得到 了农 民 群众 的一致好评。
一
是帮助规范乡村财务制度 。 为了做好检察官担任法制
知识 的村 民作为村级财务的监督员。 又如 E月藏族乡兔尔干 t 村的法制副主任 到任后 , 发现村财务 比较混乱 , 而且账 目也 没有 向村民公开 , 针对于此 , 建议村里选任几位有文化 、 有威 望的村 民组成了“ 理财小组 ” 。要求 “ 理财小组” 发挥作用 , 认 真监督 , 每半年 向村 民公开账 目, 这一举 措得 到了村 民的好
了推动作用。该院实行法制副主任制度后 ,5 1名法制副 主任
立 即着手对辖区内涉农专项资金 的管理 、 发放情况进行调查
摸底 , 如该院波航乡纳隆村 的法制副主任任职后 , 即组织村 委、 乡经管站 , 邀请 财务专业人员对多年来的村财务进行核 查, 核查的结果及时 向村 民公示 , 并针对核查 中发现 的问题 帮助该村建章立制 , 同时确定7 位由村 民认可 , 具有一定财务
业务实践 青海i 察 睑
近年来 , 湟源县检察院根据湟源县农村人 口多 , 民文 农
化素质较低 、 法律意识淡薄, 涉农职务犯罪逐渐增多等情况 ,
毂 蔗县 魄
围绕本县工作大局 , 认真探索检察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 的有
效徐径 ,在推行检察官挂职村委会法制副主任的基础上 , 开
展了大学生村官聘任检察联络员工作 。
迁、 环境污染 、 资源利用、 道路通行等矛盾 日益凸显的现状 , 化解企业与村 民间各种利益冲突 ,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 80 的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 举足轻重,不容忽视。
我党在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惠及亿万农民、关 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而村干部自身素质水平直接影响社会主义新 农村建设,特别是近年来村干部利用职务犯罪侵害农民利益,造成许多农 村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告状事件,严重危及农村稳定,制约农村经 济发展,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进行的绊脚石。
为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及时清除路障, 促进农村富裕、 文明、 和谐、 民主,研究村官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是当务之急,探索遏制村官职务犯 罪刻不容缓。
一、**查处村官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从 2005 年 5 月至今,**县人民 检察院立案查办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3 件 8 人,其中贪污罪 2 件 6 人,挪 用公款罪 1 件 2 人,贪污 10 万、挪用公款 30 万元以上的大案 2 件 7 人, 且两案均系支部书记伙同村委会其他人员共同犯罪;在查处的 8 人中,中 专文化 1 人,高中文化 2 人,初中文化 4 人,小学文化 1 人;中国共产党 党员 5 人;年龄 40-50 岁的 2 人,50 岁以上的 6 人。
二、当前村官职务犯罪的特点 1、贪污挪用公款犯罪突出。
一是查处村官职务犯罪罪名突出,均系贪污、挪用公款案件,其中有的同时涉嫌贪污、挪用两个罪名。
二是涉案金额较大。
在上述 3 件 8 人中, 涉案金额达 66 万元, 平均个案涉案值为 22 万元, 村官职务犯罪涉案金额呈上升趋势。
2、相互勾结共同犯罪居多。
主要表现在查处村官职务犯罪窝串案多,村支部书记与管理钱物的财 务人员串通, 共谋侵吞集体财产或擅自动用集体资金进行营利活动、 挥霍。
在查处的 3 件案件中,其中 2 件都是支部书记伙同他人作案。
如**县澄溪镇南华居委支部书记左文超,在协助派出所进行户籍管理、 计划生育工作、 居委会办公楼修建中, 利用职务之便, 伙同居委会副主任、 文书、计生专干等 5 人采取截留收入不入帐、虚增支出的手段共套出公款 32 万余元进行私分。
小议农村职务犯罪的成因与对策
小议农村职务犯罪的成因与对策摘要近年来,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究其原因,既有农村社会体制的制约因素,也包括科技、文化、法制等落后的障碍,甚而农村干部本身的素质低等等。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越来越严重影响当前实验区大开放大开发的发展进程,因此,认真分析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和特点,探讨相关预防对策,也是当前检察机关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职务犯罪类型成因对策作者简介:陈捷亮,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检察院,任助检员。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2-223-02随着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大开放大开发,国家和省政府的资金扶持力度和政策优惠不断加大,各类惠农支农款项和村集体发展资金以及农村土地征收拆迁资金等日渐庞大。
尤其是在平潭大建设格局中,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全是由村委会和村干部在具体操作和执行,村干部在利用手中的权力更好的为实验区大局服务的同时也给了一些别有居心的人机会,给腐败滋生了土壤和肥料。
近年来,涉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件数量不断上升,严重影响了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稳定,甚至关系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的大局。
一、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一)犯罪主体权力化涉农职务犯罪的主体多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及部分村会计、文书和出纳等村两委成员,都是手中握有该村社会事务和“经济大权”的人,且这些人员多为当地宗族家族势力较大人员或村霸等,作风独断。
(二)犯罪罪名集中,涉及领域广随着平潭开放开发,国家对平潭的资金扶持力度加大,农村征地拆迁项目越来越多;新农村建设也使得农村的经济收入渠道越来越广,因而,农村干部职务犯罪领域多涉及农村土地征收补偿、退耕还林、拆迁安置费等多个领域,犯罪多集中为挪用公款、贪污、行贿、受贿这几种罪名。
(三)共同作案,窝案串案明显多为村支书和村主任、出纳等两委人员相互勾结,合伙作案,相互窝藏,搞集体腐败。
一般都是查一个牵出一连串,这是当前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一个明显特征。
村官职务犯罪现状、成因分析及对策
从形式上看 , 主要是侵 占、 留、 截 骗取 、 套取支 农资金 或 公款; 从手段上看主要有 白条 下账、 收入不入 账、 复支 出、 重
段时间内侵吞 、 用国家、 挪 集体财 产无 所顾忌。同时 , 级 各
做假票据等 。犯罪分子多利用村级财务管理漏洞 , 或故 意违
党委 、 政府重维护稳定和经济发展 , 轻对村官犯罪给予应有的
乡力度等方面人手 , 实行打防并举 、 标本兼治 、 综合治理 。
关键词 : 村官 ; 职务犯罪 ; 新农村 建设 ; 大学 生村官下 乡
中图分类号 : 97 6 I 1 . )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号 :6 4— 38 20 )2 0 4— 3 17 3 1 (0 9 0 —06 0
20 0 9年 6月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 ( 社会科学 版)
J U N LO E A N TT TO N I E RN ( O I LS I N EE IIN) O R A FH N N IS IU FE GN E I G S CA CE C D TO
Jn2 o u .o9
1 对村官职务犯 罪打 击力度不够 .
案, 也有的是村 民小组长与村 民代表勾结作 案。
2 犯 罪形 式 和 方 法 手 段 比 较 传 统 .
新刑法 的颁布施行 , 使案件管辖发生了变化 , 造成在一段
时间内对村官利用职权的犯罪案件在管辖上 出现盲点 , 致使
公、 检两家对村官犯罪查处很少 , 甚至不查 , 造成个别 村官在
的总格局中 , 实行打防并举 、 标本兼治 、院 20 06年—2 o 08年
样 普遍存在 的村官的受贿 行为 , 因为身份 问题 而查处 、 定罪
率极低 。
典型案例小村官犯大案农村职务犯罪不容二
典型案例小村官犯大案农村职务犯罪不容二●“村官”职务犯罪典型个案1土地全卖光人均欠10万全国劳动模范、龙岗区平湖镇平湖村党支部原书记刘照洪贪污案。
刘照洪贪污使平湖村由全国百强村沦落为资不抵债的贫困村,人均负债10万元,8年无分红,土地全卖光,集体资产流失,村民怨声载道,上访到中央。
2003年初,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刘照洪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借出175万元至今未追回大鹏镇下沙村下围自然村原村民小组长欧阳润稻、出纳欧阳荣茂挪用公款案。
2003年7月至10月间,欧阳润稻、欧阳荣茂利用职务之便,先后5次擅自将国家委托给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共计175万元借给村民高某某,进行博彩、赌马等赌博活动。
在借钱过程中,二人各自收受高某某的感谢费58000元。
二人挪用出去的175万元至今未追回。
龙岗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判处欧阳润稻有期徒刑12年,同罪判处欧阳荣茂13年。
村官的职务犯罪调查:从坑农到侵占村集体财产时间:2007-03-01 14:38作者:陈新合延志伟顾杰新闻来源:检察日报河南省鹿邑县是个农业大县,自2002年开始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以来,该县检察院接到关于举报村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共17起,与税费改革前每年收到此类案件线索不少于30起相比,村官腐败案件呈大幅下降趋势。
但从查处的案件看,村官的职务犯罪对象已发生转移,从农民负担转向村集体财产。
侵占村集体土地。
该县某村有集体土地50亩没有承包给村民,由村委主任黄某和支书陈某两人开办窑场,从中赢利,并据为己有,而土地税费却由村民分担。
还有某村支书赵某、村委主任张某出卖村集体土地,将部分所得款据为己有。
侵占计划生育返还款。
刘某是村支书,因贪污了乡政府给该村用于搞计划生育工作的返还款1万多元被立案查处。
侵占村集体树木。
某村在路边和集体土地上种植林木2000多棵,被该村原支书佟某和原村委会主任张某私自卖掉1000多棵,从中贪污3万多元。
侵占村办企业利益。
公务员面试模拟题之村官贪污犯罪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公务员面试模拟题之村官贪污犯罪近年来,村官贪污犯罪呈逐年递增趋势。
如果你是一名即将入职的大学生村官,对此请谈谈看法。
【参考答案】农村经济好与坏,全看村官怎么带,村官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作用至关重要。
村官指的不仅仅是一个村长,指的更是所有服务基层的工作人员。
然而,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时有发生,这已经成为侵犯农村群众民主权利、损害农民合法利益、破坏农村经济发展秩序、影响农村稳定的重要因素。
当前“村官”违法犯罪案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村官”职务犯罪涉及人员较为固定。
主要集中在村主任、村支书和财务人员等村干部,并且是两人以上共同作案。
二是职务犯罪案件大多是贪污、挪用公款等类型,作案手段不断翻新。
三是农村财务管理不善。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各个县里面推行“村账乡管”制度,大部分村级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是部分村级财务管理仍然有些混乱,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执行监督不力,从而引发职务犯罪。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有的“村官”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
少数村干部把当官与发财等同起来,为了当上村干部不惜拉关系、托熟人送礼,一旦目的达到便千方百计捞回“失去”的钱财,这样就会造成很坏的影响。
二是基层村干部法治观念淡薄,私欲膨胀。
他们大部分来自于农村,不懂法,不依法办事,在物质利益的驱使下,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难免会做出违纪违法的事情。
三是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制度还不十分健全,财会人员不够专业,这为“村官”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四是制约机制不健全,监督乏力。
农村基层管理和监督职能组织没有很好地发挥其内部监督作用,上级职能部门监督无力。
具体到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上,我们可以采取“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办法,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如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对农村基层组织党员干部的宗旨观念、法律意识教育,加强农村资金管理,堵塞漏洞和完善监督机制,注重强化群众的监督作用,改善“村官”待遇,以有效防止经济犯罪的发生。
2015大学生村官面试热点:村干部窝案频出:办一案 查一窝 挖一串
2015大学生村官面试热点:村干部窝案频出:办一案查一窝挖一串【导读】梳理近年查办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发现,当前村官腐败已经从吃吃喝喝、多吃多占演变为多种形式:权钱交易,索贿受贿;套取、冒领惠农资金、低保款、救济款、优抚款;私分、贪污集体土地补偿款;申报低保优亲厚友;项目实施中少做多报;挪用集体资金;失职渎职,使集体资源流失;大量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费用。
梳理近年查办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发现,当前村官腐败已经从吃吃喝喝、多吃多占演变为多种形式:权钱交易,索贿受贿;套取、冒领惠农资金、低保款、救济款、优抚款;私分、贪污集体土地补偿款;申报低保优亲厚友;项目实施中少做多报;挪用集体资金;失职渎职,使集体资源流失;大量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费用。
>>现象“办一案、查一窝、挖一串”村干部集体窝案频出犯罪团伙化是村官违法犯罪的一个特点和发展趋势,通常出现“办一案、查一窝、挖一串”的现象。
据眉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他们查办过多起因村务不公开、财务管理混乱的村干部集体窝案。
2004年初,眉县马家镇车圈村村支部书记李某、村副主任杜某和张某以及村报账员杜某某嫌工资待遇低,四人商议后决定给每人7亩退耕还林。
经查,2004年2月至2006年3月,四人共侵吞集体所有的28亩退耕还林补助款17556元。
眉县金渠镇蔡家崖村也爆出村干部贪腐窝案。
2010年元月至今,村支书宫某、村主任司某、副主任严某和赵某,将村民征地补偿款73000余元,采取虚报冒领方式予以私分。
同时,还将国家拨付给两户村民的低保金3000余元和沼气池建设水泥款4000元,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予以私分。
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提起被查村主任陈文治,山阳县十里镇磨沟口村四组村民李党莲直摇头。
据李党莲介绍,给孩子上户口,陈文治说要四千元,不给钱不给娃上户口。
该组村民黄彦芝说:“我领个低保,要给村主任掏钱,不掏钱就不给填表……心太黑了”。
据了解,陈文治在任村主任兼村文书期间,不仅存在吃拿卡要行为,还存在贪污受贿等经济问题。
石磊:被“正处级”的24岁村官
石磊:被“正处级”的24岁村官
佚名
【期刊名称】《廉政瞭望》
【年(卷),期】2013(000)001
【摘要】正为什么没有背景的石磊等人可以成功呢?大学生村官需要接地气,能否"流得动",与是否"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密切相关。
继周森锋29岁就当上湖北宜城市长,焦三牛22岁成为甘肃武威副县级干部后,最近又一次创造处级干部"年轻"记录是24岁的石磊,凑巧的是,他们都是师出清华大学。
【总页数】2页(P64-6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422.6
【相关文献】
1.正处级村官 [J],
2.在宁夏统计局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岗位交流任职集体谈话会上的讲话 [J], 贾红邦;
3.走进自贡为正处级干部容错纠错第一案 [J], 杨智淋;吕超
4.河北省教育厅科技处正处级调研员刘树船发言 [J],
5.履职尽责勇创佳绩——辽宁省分行正处级干部旺玉峰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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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
论我国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摘要农村基层组织在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演进过程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随着农村基层组织经济活动的日渐活跃也使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问题日益突出。
本文通过对温州市龙湾区近年来案例的剖析,深入探究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如何通过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制,从而有效地预防农村基层组织的职务犯罪。
关键词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案例分析;预防我国在经济转型和城镇化过程中,伴随着农村土地征用、补偿、道路建设、农民安置等一系列复杂工作,作为政府施政和农民述求的沟通桥梁,农村基层组织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架构,更多适应农业经济的管理,未能及时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挑战。
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案件多发,不仅严重影响厂农村经济各项事业的发展,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也成了诱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一、近几年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查处的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案件(一)基本情况从2002年1月至2010年7月,龙湾区10个街道(镇)共被查处18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共有48名村干部因涉嫌贪污、受贿、职务侵占及挪用公款等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已被提起公诉并判刑的37人。
从2002年1月—2004年12月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共4起,涉案人数6人,从2005年1月至2010年7月,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共14起,涉案人数42人。
(二)龙湾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1.犯罪领域扩大化、新型化。
涉案罪名由单一型、传统型逐渐向多类型、新类型发展。
在2005年前,龙湾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共有4件,3件贪污案1件挪用公款案,但在2005年以后除涉嫌的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外,还出现涉嫌职务侵占罪、串通投标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玩忽职守等罪名。
2.涉案金额高额化、犯罪形式合伙化。
个案金额越来越大、人数越来越多。
在2005年以前查处的龙湾区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案件的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大多在5万元以下,案件涉及的人数较少,一般一个案件中只涉及一人。
“小村官”也有“大腐败”
1、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三人在担任郾城区某镇某村的村书记、副主任、会计主任职务期间,利用政府征收其村土地的便利,收受征用土地开发商贿赂共6.4万元,后分别以受贿罪被判处三年不等的刑罚。
2、犯罪嫌疑人王某三人及李某、赵某分别系郾城区某乡某村的正、副主任、会计主任和妇女主任,五人在任职期间,受我市沙河沿岸开发建设指挥部的委托,负责拆迁工作。五人利用协助上级人民政府从事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侵吞房屋改造款8.1万元,五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预防遏制农村干部违法犯罪,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重点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
1、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廉洁从政教育;同时还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出发,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首先就要选拔好领导班子,一方面推选党性强、作风好、素质高的党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村委员选举制度,真正选举出顺民心、合民意,为人民服务的村委员会主任及成员。
2、政治觉悟不高,法制观念不强,文化素质较低。在违法犯罪的村干部中,文化程度较低,大多数只有初中文化程度,有的仅仅为小学文化程度,这些人工作在农村,平时又不注重政治学习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根本不具备其履行职务所具备的政治、业务水平。
3、财务制度管理较为混乱,村务公开不透明。一是钱帐不清,白条下账。大部分行政村存在财务管理分散,村书记、村主任、会计等人都有用白条子报销入账现象,村财务支出较为混乱。二是会计手续不齐全,个别村甚至出现了村干部把个人的钱和村里的钱放在一起,混淆公私关系,导致账目混乱;三是资金管理混乱,存在收入不入账,财务不公开,即便公开也是仅仅限于流于形式,尤其是村书记、村主任掌握着对村事务的决定权,随意用公款吃喝,侵占公款用于消费送礼或私分。
1新农村建设职务犯罪预防的制度建构(结题)
社会管理创新与新农村建设职务犯罪预防的制度建构——龙湾区西*村受贿案的反思[摘要]新农村建设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内容,要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立廉洁高效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应有之义。
随着农村社会的变革,原有的管理模式逐渐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变化,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并阻碍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和城乡统筹改革的深入。
本文通过温州市龙湾区近年的一个案例剖析现有农村基层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并着手从产权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检察预防机制、大学生村官等方面探究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管理制度的创新,从而有效的预防农村基层组织的职务犯罪。
[关键词]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管理创新城乡统筹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提出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要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1。
新农村建设已经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深层次调整经济发展模式的方向。
作为政府施政和农民述求的沟通桥梁,农村基层组织在土地征用、基础建设、农房改造安置、集体经济发展等一系列活动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目前农村基层组织的制度建设不能完全适应平衡城乡统筹发展,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需要,基层建设相对滞后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成员职务犯罪呈高发和多样化的趋势。
如果不能在制度上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建构廉洁高效的农村基层组织,以统筹城乡为目标的新农村建设就不可能顺利开展。
当前的新农村建设是在农村经济重大转型、社会群体面临重构、传统社会管理模式遭遇阻力的背景下进行的,因此需要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视野下重新审视农村社会、农村社区的发展,激活社会管理潜能,建构职务犯罪的系统预防机制。
龙湾区西*村案是部分农村基层组织缺乏有效监督,制度建设不完善的缩影,从中可以思考农村基层组织犯罪发生、预防的一些问题。
村干部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村干部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我们可以看到,随着中央惠农政策的落实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扶贫开发、退耕还林、农村综合改革等领域中,大量资金流入农村、大批项目在农村落户、大批工程在农村展开的同时,增大了农村干部腐败的可能性,由此而引发的村干部贪污贿赂犯罪呈上升趋势,本文就当前村干部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成因进行浅析,并提出几点预防对策。
一、村干部贪污贿赂犯罪的主要特点(一)犯罪主体多为实权在握者。
村干部犯罪主体多为有决策权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也有掌握经济账本的会计、出纳,这些人拥有财物的管理权和支配权,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要么相互勾结,共同作案;要么各自为战,中饱私囊;要么拉拢乡镇干部和其他村干部,共同腐败。
他们把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二)触犯罪名比较单一。
在新农村建设以来,上级党委政府划拨的建设款会越来越多,而掌管建设款的村干部往往见钱眼开,往往把国家的扶贫资金作为自己的私人提款机而大肆贪污挪用。
另外,村委会利用协助各级机关开展计划生育、土地管理、发放补助款等工作上便利,拥有较大的权力,也往往成为村干部受贿犯罪的源泉。
因此,村干部涉嫌犯罪主要集中于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
(三)犯罪环节相对集中。
随着土地开发利用规模的扩大和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增加,特别是在一些城乡结合部、附城地带的农村,由于有较多的可支配的土地等集体资源,土地征用补偿款、搬迁补偿款和支农拨款成了不少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
这些款项往往额度较大,在操作中又存在非常规性、临时性以及使用管理的非规范性,成为村干部非法谋利的主要目标。
(四)窝案串案比较突出。
一般情况,每个村干部对掌握村里的每笔资金来源都比较清楚,村干部想一个人达到侵吞公款的目的很容易出事,于是常常串通其他村干部共同合谋犯罪。
如我院查办的朱某案,其就是和副主任兼出纳黄某共同预谋,贪污公款8万多元。
[纪检监察]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纪检监察]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成因及对策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成因及对策近年来,村干部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问题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农民利益,成为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村干部贪污腐败问题,对确保中央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推动农村工作健康发展、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成因(一)思想教育工作滞后。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利益多元化和分配不均衡日益突出,拜金主义思想泛滥,个别村干部经受不住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理想信念发生动摇。
农民党员教育、农村党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制度形同虚设,村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能力缺失。
绝大多数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干部待遇偏低,与日益提高的农民生活水平不相适应,每年1万多元的工资收入与当地从事个体经营和打工的农民相比,差距悬殊;同时,村干部三年一选,不能保证连续长期任职,加之离任后基本没有经济保障,导致一些干部心理失衡,产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
(二)村干部整体素质偏低。
村干部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大多数为中、小学文化程度,一些有文化、有能力的农民热衷给自己干事业,不愿当村干部。
虽然近年来下派了一批大学生村官,但其实践经验不足,没有进入村班子的核心。
个别素质较低的村干部较长时间在村领导岗位任职,安插亲信,排除异己,搞”一言堂”,贱卖集体资产,收取”回扣”,为犯罪埋下伏笔。
(三)村级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从查处的情况看,发案的村无一例外存在财务监管失控的问题。
县农经局和镇对农村财务一般实行抽审或离任审计,无法做到全程监督。
”村财镇管”未能真正发挥作用,尽管各种开支账目必须经过乡(镇)会计中心审核,但对具体支付项目、支付渠道和用途,未能做到跟踪监督。
村民理财小组有名无实,对票据的真伪、支付是否合理不审核或根本不懂如何审核,只是被动盖章。
有的村会计身兼数职,既管钱又管账,白条支出,票据长期积压,给违法犯罪创造了可乘之机。
预防村官职务犯罪防范村官换届不交账
预防村官职务犯罪防范村官换届不交账作者:汤克文来源:《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29期摘要当前,一些农村经济社换届后,村社干部不交帐的问题一定程度存在,容易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究其原因,有村官文化水平低、思想認识错误、财务管理混乱、监管不完善、打击不力等因素。
可以从提高村官素质、加强法制教育、制度建设、日常监管和加大打击力度等方面防范村官不交帐。
关键词村官不交帐监管制度建设作者简介:汤克文,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10-071-02我院反贪部门在查办和预防村官职务犯罪,坚持“送法下乡”,建设廉政乡村的过程中,发现一些农村的经济社换届选举后,部分落选的经济社干部拒绝将财务账册、经济社公章等按照规定移交,导致新任社干部无法开展正常工作,经济社集体资产存在被侵占挪用的风险,容易激化矛盾、引发村民集体上访,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村官不交帐行为的原因比较复杂,该种行为直接侵害了农民的利益,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破坏了国家法令和惠农政策的落实,使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可信度下降,也容易引发农民集体上访,矛盾激发,影响农村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亟需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该类行为高发。
一、导致村官换届不交账的原因1.村官文化水平低、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差是村官换届不交账的主要原因。
一些年龄较大的村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民主意识淡薄,法律知识贫乏,当前农村35岁以上的村官一般都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他们缺乏依法办事的意识,容易形成“一言堂”,将村里的收入当作自己的“钱柜子”。
2.部分村官思想认识错误,不交账形成“恶性循环”。
部分村官对经济社的性质及自身的职责认识不清,法制观念淡薄,认为经济社是独立的经济组织、自治组织,且社干部由社员直接选出,不领取政府工资,可以不受党和政府的监管。
加上在换届选举中失利诱发抵触情绪,故意不移交账册给新一届社社委以造成工作障碍。
高校学生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例
高校学生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例
1. 某高校学生会主席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个人消费。
2. 某高校社团负责人在中央财务系统中私拿社团经费。
3. 某高校班级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接受商家回扣以安排学生集体活动。
4. 某高校学生干部利用学生会公章伪造文件,违规报销个人费用。
5. 某高校学生干部利用权力进行性骚扰或性侵犯行为。
6. 某高校学生干部参与非法组织或团体,进行违法活动。
7. 某高校学生干部参与考试作弊行为,寻找替考者或利用作弊器材。
8. 某高校学生干部破坏学校设施,进行恶作剧或明目张胆的破坏行为。
9. 某高校学生会干部利用职权压制他人言论自由,对持不同意见的学生打压报复。
10. 某高校学生干部参与抢劫、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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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
【摘要】不少大学生在做村官期间,禁不住金钱的诱惑,缺乏自我防范意识,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过程中出现了贪污受贿、侵权渎职等一些职务犯罪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公务活动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村官)职务犯罪成高发趋势,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极易引发群体上。
因此,有必要在大学生村官中进行职务犯罪教育,提升大学生村官对职务犯罪的了解,从多个方面提出具体的预防措施和建议,有效预防和遏制大学生职务犯罪。
【关键词】大学生;职务犯罪;预防措施;意义
一、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现状
(一)大学生村官犯罪问题突出
大学生村官身为农村干部,其深入农村后,大都担任村支部书记或者村主任,虽然官小权小,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手农村干部的资金量逐渐增加,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会计等村干部犯罪案件明显增多,犯罪主体有向农村基层纵深发展趋势。
(二)犯罪罪名主要为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
由于农村基层组织的权力有限,很少涉及决策性的权力,更多的是利用手中掌握的微小权力,贪污、挪用国家、集体的财产,将其非法转变为私有财产。
还有一些大学生村官,容易意气用事,在
自己的关系范围内利用自己的权力为家人和朋友谋利益等。
(三)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多涉及土地征用拆迁、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加速,国家征用土地逐年增多,基础建设大幅度增长,由此而产生的土地征用费、补偿款等,多由农村基层干部负责管理和发放,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加上大学生村官的自我防范意识比较差,便诱发了一些职务犯罪的现象。
二、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发案原因
(一)基层农村干部权力过分集中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权限迅速增大,很多生产要素、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权和建设资金、补偿款等款项的管理使用权掌握在少数农村干部手中,有的甚至集党、政、企大权于一身,给滋生职务犯罪提供了必要条件。
(二)农村基层组织制度不健全,管理松懈
目前,农村各种约束机制还不健全,大多数基层组织规章制度和程序存在较大漏洞,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白条子”出入账、随意审批、自收自支等不规范行为较为普遍,特别是对拆迁补偿款、土地出让金、等资金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从而为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三)缺乏有效地监督体系
首先是自身监督流于形式。
村干部之间分工不清,职责不明,
财务管理混乱,“一言堂”情形严重,内部监督几乎是一片空白。
二是乡镇监管松弛,职能监督不到位。
一些职能部门未能深入基层,特别是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缺乏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审计。
三是村务与财务公开不落实,瞒着群众暗箱操作,不让群众了解村务、财务和政务,群众无从监督。
(四)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村民法律意识淡薄也是其中原因之一,大部分农村村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分不清村干部哪些行为是行使公务,哪些行为是违法违纪,在利益受到侵害时忍气吞声,使得该类违法犯罪得不到及时有效查处。
(五)立法不完善,惩处不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只对村委会人员极少数职务犯罪有管辖权,其他犯罪由公安机关管辖,而村级财产管理混乱,乡村干部掌管的资财名目众多,数额巨大,不同种类资金一起管理,导致司法实践中,村干部侵占挪用的资金性质难以界定,案件定性难以把握,管辖不明确。
[2]
三、大学生职务犯罪防范对策
大学生村官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一支重要的力量,预防和遏制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对今后的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有必要针对大学生职务犯罪提出一些防范对策。
首先从大学生自身来说,一是要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思
想道德及综合素质;二是要认真遵守各项制度,促进村务公开;三是要经得住各种诱惑,增强抗腐蚀能力;四是要谨慎交友,慎言慎行。
其次,要从外部建立有效的遏制和预防大学生职务犯罪的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继续加大打击力度
对于大学生职务犯罪,不管是小案子,还是大要案,都应该予以重视,不能因为案子小而不重视、不办理,同时还要提高侦破效率,不让犯罪分子有侥幸心理。
其次要重点查办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案件,贪污、挪用、私分涉农资金的大案要案,矿产开发、水土保持等工程项目背后的职务犯罪。
三是要灵活处理管辖有争议案件。
对于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及时进行查处;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移送有关单位,确保案件处理有结果;对于有管辖有争议案件,加强协调,防止对群众举报踢皮球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
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职责,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村务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等制度。
同时,上级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加大对各村权力、财务和各种收入来源的监管。
其次要扩大群众监督,积极推行村务公开,赋予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对财务收支和集体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等
重大事务及时、定期地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党的农村政策、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政策观念、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以宣传人民群众易懂的、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为主,让广大群众知道哪些事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哪些事情应向哪个部门反映,及时向有关机关举报职务犯罪的现象。
参考文献:
[1]张孟东,陈琦.村官职务犯罪现状、成因分析及对策[j].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2).
[2]李坚.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研究[j/ol]
/shownews.asp?id=63781,2012-06-20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