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
农村干部犯罪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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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干部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在新农村建设中,村干部即“村官”是领头雁,他们担负着带领和组织群众落实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重任。
对于广大普通农民群众而言,村干部就是党和政府形象的代表者。
老百姓从他们的一言一行中来认识评判党和政府的形象。
然而,近年来,“村官”违法犯罪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村干部利用职权实施犯罪的现象屡屡发生,有逐年上升、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的趋势,从而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农业生产、农民生活,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破坏了社会和谐,同时也制约了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如何有效预防村级干部犯罪已经成为新时期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有必要对这类犯罪案件的特点及其成因进行分析,为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惩治措施提供坚实的基础。
笔者试就2003年—2007年五年间青田县农村基层干部犯罪的概况、犯罪特点和原因进行了调查和分析,提出了相关犯罪预防对策,积极探索预防农村基层干部犯罪的新路子。
一、2003年以来青田县人民法院判处农村基层干部犯罪案件的概况及犯罪特点五年间,青田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村干部犯罪案件 13件 19人,法院依法做出有罪判决13起,判处缓刑的有9人。
其中“村官”职务犯罪 7件 13人,占村干部犯罪案件的54%;非职务犯罪的案件 6起,占村干部犯罪案件的46%。
从被审理的案件调查情况来看,具有以下共性:(一)“村官”非职务犯罪占一定比例,且发案数呈上升趋势。
2003年至2007年,“村官”涉嫌非职务犯罪的案件 6件,其中故意伤害案件4件,非法拘禁1件,赌博1件,占总犯罪案件的46%。
(二)涉案人员主要是村书记、村主任及财务人员,而“一把手”犯罪现象较为突出。
2003年以来,我院立案判处的19人农村基层干部案件,其中村支部书记、副书记、村主任16人,占判处农村基层干部总人数的 84%,其中基层“一把手”9人,占52 %,上述人员除一人是群众之外,其他均是党员身份。
(三)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性质主要是职务侵占、贪污和挪用。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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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指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的行为。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存在以下几个特点:1. 腐败现象突出: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中涉及的主要是经济犯罪,如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权力相对集中,腐败现象相对突出。
2. 隐蔽性和复杂性: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往往存在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很难通过传统的查办手段进行调查和取证。
一些干部犯罪使用的手段高度隐蔽,利用职务上的权力和地位来掩盖罪行。
3. 社会影响大: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对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
一方面,贪污、受贿等犯罪削弱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动力,阻碍了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也严重败坏了干部形象,破坏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纯洁性。
4. 犯罪手段多样化: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手段多样化,如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利用购销关系等手段从中牟取利益。
一些干部还借助金融工具、网络等技术手段进行犯罪,使得犯罪手段不断更新、变化多样。
5. 预防控制难度大:由于农村地区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和隐蔽性,使得预防和控制工作面临诸多困境和挑战。
一方面,一些地方的纪检监察力量相对薄弱,难以及时发现和查处职务犯罪行为。
一些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来进行犯罪,让干部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更加困难。
为了预防和控制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讨和完善:1. 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监督,建立健全干部信用档案制度,及时掌握干部的违规行为。
2. 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干部的法纪教育培训,加强对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3.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免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规范,提高干部任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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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对策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然而,近年来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现象呈现多发、高发、频发趋势,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根据相关案件的查办情况,笔者现对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对策。
一、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的特点(一)犯罪行为多涉及经济问题。
目前,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多涉及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等罪名,涉案人员大多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或通过滥用手中职权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或利用各种名目截留、侵占集体财产,或将公款挪用于经商、炒股、购买理财产品等营利活动,而村干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行为的发生,多是由于涉案人员法律知识不足、工作方法简单等引起,具有偶发性,占案件总数量比例并不高。
(二)涉案金额较小但影响恶劣。
虽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有“小官大贪”的情况,涉案数额巨大,但仍属较个别现象。
总体来看,村干部职务犯罪大多是从贪小利开始,往往犯罪次数多却涉案总数额较小,然而由于其属于最为典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会直接影响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引发群众不满情绪甚至形成群体事件,造成严重的社会舆论和恶劣社会影响。
(三)犯罪手段具有较强隐蔽性。
随着村级财务管理的不断规范,村干部企图谋取非法利益已无法轻易得逞,因此虚开发票、虚挂往来帐、收入不入账或多收少入账等手段成为其违法犯罪的常用手段,他们希望通过此类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的方法逃避法律惩处,其犯罪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而这些获利方式仅从账目表面难以发现问题,特别是当相关人员“统一口径”时,更给犯罪线索发现、案件查办带来了不利因素。
二、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原因分析(一)法治意识淡薄。
整体上看,村干部文化水平较低,对国家法律法规尤其是监管制度缺乏系统学习,对违法行为所承担的后果认识不清,许多涉案人员甚至以为只要把贪污的钱退回去就不用负法律责任。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https://img.taocdn.com/s3/m/57b35639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b3.png)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指在农村乡镇、村委会等基层单位担任职位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法乱纪,从事腐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活动。
这些犯罪行为不仅给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还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阻碍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步。
本文将阐述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
一、特点(一)违法手段多样化。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在手段上表现出多样化特点,包括存在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巧立名目侵占国有资产、滥用职权等形式。
他们往往采取虚报农田水利工程等工作进度、伪造材料、捏造项目等手段,从中牟取暴利。
(二)犯罪隐蔽性高。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在犯罪手段、环节、关系链等方面表现出隐蔽性高的特点。
他们常常采取虚构文件、伪造账目等掩盖犯罪证据;与亲朋好友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难以穷根追踪。
(三)职权过大、监督不力。
在农村基层单位,一些干部任职时间长、职权过大、监督不力的情况较为突出,给了他们从事腐败、贪污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
职权过大容易滋生腐败,监督不力监管不到位,也容易造成腐败聚敛,一旦失去遏制腐败的机制,将会给农村干部带来诱惑。
二、预防对策(一)引导干部正确履职。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职位观和权力观,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并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加强资金和资源的审计和监督。
(二)加强廉政建设。
构建完善的纪检监察制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推行双重预防机制,提高违法犯罪的预防能力。
(三)加强执法监管。
加强农村基层单位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职务犯罪行为。
(四)依法惩治腐败。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严厉打击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行为,提高惩治腐败的力度和效果,形成有效震慑。
(五)加强社会监督。
加强农村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的监督和反馈,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调研报告:当前村官职务犯罪案件成因分析及对策
![调研报告:当前村官职务犯罪案件成因分析及对策](https://img.taocdn.com/s3/m/3147922967ec102de2bd893d.png)
当前村官职务犯罪案件成因分析及对策“村官”职务犯罪主要是指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利用其职务的便利,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而实施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
本文通过对20XX年以来查办的“村官”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和剖析“村官”职务犯罪的特点及成因,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能有效遏制当前“村官”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一、“村官”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20XX年以来,XX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村官”职务犯罪案件29件42人。
从案件查办情况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涉案罪名及涉案领域集中涉案的罪名集中在:贪污罪27人,占比64.3%;受贿罪7人,占比16.7%;挪用公款6人,占比14.3%。
(见图一)涉及的领域主要是征地拆迁、补偿领域23人,占比54.8%;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领域8人,占比19%;基础设施建设领域6人,占比14.3%。
(见图二)(二)犯罪主体集中且共同犯罪现象明显犯罪主体主要集中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会计,占查办总数的71.4%。
作案方式由原先的“单打独干”转变为“集团式作战”,这也是近年来“村官”职务犯罪的一个明显特征。
20XX年以来查办的案件中,8件22人系共同犯罪,多为村支书、主任、会计相互勾结,合伙作案,呈现“塌方式腐败”。
如L县S村村支书、主任、会计相互勾结,冒领征地补偿款8.5万元。
(三)犯罪手段简单从整体上看,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手段不像其他领域那样隐蔽狡猾,反侦查能力相对较弱,手段较为简单直接,一般为虚报冒领或骗取来往款项,挪用款项谋取私利,截留公款直接贪污等。
如M县H村会计刘某将群众的征地补偿款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私自将该款项挪用购买理财产品,并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M县L村支部书记石某利用职务之便,以他人名义虚报套取救灾补助款7.2万元,将补助款据为己有。
二、“村官”职务犯罪的原因(一)村务公开不规范是萌发村官职务犯罪的根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应当定期将村务公开,其中包括村的财务收支情况,宅基地审批事项等。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https://img.taocdn.com/s3/m/755dd298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d171f4c.png)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农村基层干部在职务犯罪中存在一些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职务权力滥用:农村基层干部往往通过滥用职务权力来谋取私利。
他们会通过调动资源、批准项目、安排工程等方式,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
有些干部还会以身份之便,搞生产经营,插手经济事务,非法从事经济活动,并将盈利私自占有。
2. 腐败问题突出:农村基层干部存在腐败问题,例如收受贿赂、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等。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在资源配置、资金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的自主权,他们往往会通过滥用职权、违规操作等手段来牟取私利。
3. 行政管理不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在行政管理中存在许多问题。
他们在资金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存在违规操作、违法行为,导致资金浪费、工程质量问题等。
4. 职务犯罪隐蔽性强: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往往比较隐蔽。
他们在审批项目、批准资金等方面存在权谋,利用职务之便来谋取私利,这种犯罪行为往往被掩盖得比较好,不容易被发现。
5. 受社会监督少:农村基层干部往往受到社会监督的压力相对较小。
一方面,农村基层干部政权地位高,掌握农村资源,社会对他们的监督相对较弱;农村基层干部普遍居住在农村,与城市相对较远,监督更加困难。
为了预防和遏制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应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力度。
社会应当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通过舆论监督、举报制度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揭示他们的违法违纪行为。
2. 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
通过培训,引导农村基层干部正确履职,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为民情怀。
3. 加大惩治力度: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要依法严惩,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他们的职务犯罪实施零容忍,使其自觉遵纪守法。
4. 强化行政管理: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行政管理,规范他们的行政行为。
对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状况的分析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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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状况的分析与对策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村级干部在农村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同时也成为了社会上重要的议题之一。
村干部的职务犯罪也逐渐成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分析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的状况和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状况村级干部职务犯罪是指担任村级干部职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故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干部纪律,造成损失的行为。
近年来,村级干部职务犯罪呈现出以下的特点:1、数量呈上升趋势。
从近年公布的案例来看,村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且犯罪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
2、性质越来越严重。
村级干部职务犯罪大多是经济犯罪,包括贪污、受贿、侵吞公款等,这些犯罪涉及的金额惊人,给国家财政造成了较大损失。
3、造成的影响越来越严重。
村级干部担任重要岗位,执行的工作涵盖了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一些村级干部的职务犯罪不仅损害了国家财产,也损害了社会民众的利益和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村级干部职务犯罪原因分析1、制度不健全。
一些地方的村级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监管机制无法有效发挥作用,缺乏制度保障,为村级干部职务犯罪提供一定的空间。
2、道德败坏。
一些村级干部由于道德底线降低,利益驱使下陷入贪腐漩涡,不可避免地制造了一系列的义务犯罪。
3、脱离群众。
一些村级干部忽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作需要,甚至通过权力手段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导致公众对村级干部信任度低下,成为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的滋生土壤。
三、对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1、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针对村级干部职务犯罪问题,应建立健全村级干部管理制度,建立村级干部派驻、巡查和待遇管理监督等管理机制,保障村级干部清廉自律。
2、严格执法,加大惩戒力度。
对于村级干部职务犯罪,应当依法予以严惩,体现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建议加强对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构建高效的监察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村务管理环境。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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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农村基层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往往承担着重要的领导和管理职责,他们直接面对群众,涉及到农村的经济、政治、社会等多个方面的工作。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环境复杂,职责繁重,加之一些干部素质不高,道德水平低下,很容易出现职务犯罪现象。
下面就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及预防措施进行分析。
一、职务犯罪的特点1. 腐败的普遍性农村基层干部中存在着大量的腐败现象,主要表现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方面。
由于职务犯罪的普遍性,腐败现象已成为农村基层干部的一大突出问题。
2. 侵害群众利益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为了谋取私利,滥用职权,导致贫困群众利益受损。
他们往往利用自己的职权地位,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挪用扶贫资金、收取非法费用等,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3. 资金管理混乱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存在着许多资金管理混乱的现象。
一方面是由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审计监督不到位,容易造成资金管理的漏洞。
另一方面是一些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将集体资金用于私人目的,导致农村集体经济受损。
4. 职务犯罪的隐蔽性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往往具有隐蔽性。
由于农村地域广阔、群众分散,监督不力,使得一些干部在职务犯罪过程中难以被发现。
这就需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职务犯罪行为。
二、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1. 完善制度建设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素质培养和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日常监督和审计监督。
2. 提高腐败成本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纪的农村基层干部要依法依纪予以严惩,形成对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
应当完善反腐败法律体系,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腐败分子的违法成本。
3. 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责任观,自觉维护国家法律,维护农村群众利益。
村官职务犯罪原因和对策探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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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职务犯罪原因和对策探析(一)关键词:村官;犯罪;原因对策心存侥幸、利令智昏,不计后果,几乎是每个犯罪人员的共同心理,到头来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时,他们才会后悔不已,谢训安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
2008年12月29日,大埔县人民法院当庭对谢训安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作出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为了教育警醒广大干部,现将谢训安犯罪案件进行剖析。
一、谢训安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1、谢训安虽然是一名小小的村官,但犯罪案件的特点比较特别。
犯罪期间连任三届县人大代表。
谢训安从1998年3月起,就当选大埔县十一届人大代表。
“县人大代表”的工作证,他在脖子上挂了10年多。
谢训安被人们称是“老代表”了。
2、一案涉及三种罪名。
谢训安原是茶阳镇太宁管理区和村委会主任,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他先后5次擅自挪用其保管的政府下拨的公路建设专项资金32万元,借给他人使用,构成了挪用公款罪。
1998年至2000年,他在受茶阳镇政府委托收取建房报批款过程中,将村民缴交的建房报批款34971元截留侵吞,构成了贪污罪。
2003年12月至2007年2月,在村扶贫机耕路、村公路等建设中,他先后3次收受工程承包人的送款37000元,构成了受贿罪。
3、能人犯罪被忽视。
根据太宁村一些村民的反映,谢训安是一个工作能力比较强的村干部,镇政府一些干部也这样认为。
因此,对谢训安的教育、监督无形中被忽视,再加上本身不是中共党员,党的纪律教育,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查、约束、整改等机会都没有,使其政治觉悟、道德品质、自制能力得不到加强。
二、谢训安走上犯罪的主要原因谢训安走上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其本身少学习不懂法、我行我素不接受监督等原因,也有上级管理不到位的原因。
(1)把“人大代表”当作外衣。
谢训安在任期间把“人大代表”看作是特殊身份,感到自己荣誉、威信、权力样样俱备。
平时喜欢听人说好话,做一些不合理的事情,认为村民不敢拿他怎么样。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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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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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依 照规章制 度去 监督 村干部 .
特 别 是 对 村 干 部 发 生 的 问 题 讲
2 1年 1 01 2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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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20 0 9年 至 今 ,阜 平 县 检
察 部 门 共 立 案 查 办 村 干 部 职 务
我 , 给谁办 事 ; 给 我好处 , 我 谁 我
给 谁 办 事 ” 思 想 , 着 法 儿 往 的 变 自 己腰 包 里 捞 钱 。 是 规 章 制 度 二
“ 床 ” 在{ 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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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班 子 :还 有 的 是 家 族 势 力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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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 部 本 来 就 没 有 什 么 素 质 , 加 再
上 农 村 工 作 的 松 散 , 这 些 村 干 对
情 面 . 能 及 不
提 出 的要 求 , 村 务 、 务 全 部 公 使 政 开, 自觉 接 受 村 民的 监 督 , 行 民 实
主 管理 。 民主 理 财 方 面 , 健 全 在 要 村 民理 事会 、 民理 财 小 组 , 真 村 并 正发 挥 作 用 ; 同时 对 村 内重 大 事 项 和重 大 开 支 必 经 由村 民大 会 或 村 民代 表 会 议 决 定 ,真 正 达 到 科 学决 策 。另 外 还 要 加 强 对 村 民 民 主 管理 的检 查 和 验 收 .确 保 公 开 透 明 要 开展 农村财 务 审计检 查 .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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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 80 的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 举足轻重,不容忽视。
我党在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惠及亿万农民、关 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而村干部自身素质水平直接影响社会主义新 农村建设,特别是近年来村干部利用职务犯罪侵害农民利益,造成许多农 村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告状事件,严重危及农村稳定,制约农村经 济发展,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进行的绊脚石。
为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及时清除路障, 促进农村富裕、 文明、 和谐、 民主,研究村官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是当务之急,探索遏制村官职务犯 罪刻不容缓。
一、**查处村官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从 2005 年 5 月至今,**县人民 检察院立案查办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3 件 8 人,其中贪污罪 2 件 6 人,挪 用公款罪 1 件 2 人,贪污 10 万、挪用公款 30 万元以上的大案 2 件 7 人, 且两案均系支部书记伙同村委会其他人员共同犯罪;在查处的 8 人中,中 专文化 1 人,高中文化 2 人,初中文化 4 人,小学文化 1 人;中国共产党 党员 5 人;年龄 40-50 岁的 2 人,50 岁以上的 6 人。
二、当前村官职务犯罪的特点 1、贪污挪用公款犯罪突出。
一是查处村官职务犯罪罪名突出,均系贪污、挪用公款案件,其中有的同时涉嫌贪污、挪用两个罪名。
二是涉案金额较大。
在上述 3 件 8 人中, 涉案金额达 66 万元, 平均个案涉案值为 22 万元, 村官职务犯罪涉案金额呈上升趋势。
2、相互勾结共同犯罪居多。
主要表现在查处村官职务犯罪窝串案多,村支部书记与管理钱物的财 务人员串通, 共谋侵吞集体财产或擅自动用集体资金进行营利活动、 挥霍。
在查处的 3 件案件中,其中 2 件都是支部书记伙同他人作案。
如**县澄溪镇南华居委支部书记左文超,在协助派出所进行户籍管理、 计划生育工作、 居委会办公楼修建中, 利用职务之便, 伙同居委会副主任、 文书、计生专干等 5 人采取截留收入不入帐、虚增支出的手段共套出公款 32 万余元进行私分。
浅析“村官”职务犯罪原因及对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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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村官”职务犯罪原因及对策(一)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征用,农村基层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日益增多。
且农村基层干部的违法犯罪往往触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极易激起民愤,引发村民群体性上访,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社会的稳定。
一、“村官”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一)窝、串案多、共同犯罪比例高在村官职务犯罪案件中,往往窝、串案多,共同犯罪、共同作案的较多,一旦查处即涉及到整个基层领导班子,一般表现为村支书或村主任与会计共谋作案或是由一人主谋,其他村干部有意或无意的帮助下作案。
由于村干部大多知识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在利益趋动下很容易达成犯罪共识。
(二)贪污、受贿居多、涉案金额较大随着村级经济的加快发展,许多农村基层干部在履行职责或代行政府职能过程中,尤其是在土地和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涉案金额已不是几千、几万,而是达到数十万之巨。
(三)作案手段直接、简单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集中表现为:截留侵吞、虚报冒领或是收受他人贿赂。
(四)案件的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由于基层干部和群众朝夕相处、零距离接触,而且村干部的违法犯罪往往触及村民的切身利益,当这种水乳交融的关系,演变成变水火不相容时,必然会引起民情激愤,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甚至于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恶劣。
二、“村官”职务犯罪滋生的原因(一)村官职务犯罪的内在原因1.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公仆意识淡化,宗旨意识不强,部分基层干部公仆意识淡化,严重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享乐主义作祟,工作时不从基层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而是仅仅从个人利益考虑,把群众赋予的权力当成个人发财致富的筹码,并不惜以身拭法,走向犯罪。
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查办的所有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都属于这一类型,他们在悔过书中无不谈到忽略了思想改造,淡化了宗旨意识。
2.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普遍淡薄。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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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思考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思考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入,涉及民生民利的惠民资金大量倾斜于农村,农村基层干部在资金管理上拥有很大权力,职务犯罪的频频发生,影响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对党和国家政权建设以及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
结合查办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实际情况,笔者有以下几点粗浅的思考:一、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现阶段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多发,反映出新农村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一)监管机制不到位乡镇党委政府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
例如,韩城市检察院在查办城乡接合部某村道路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中,该村村主任刘某伙同原村组长刘某一,采取冒名顶替等方式,假借他人名义,侵占他人拆迁款共计46余万元。
此案反映出该镇办党委政府监管不力,镇办监管人没有充分履行监管职责,镇办监管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为违法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党性缺失谋私利乡镇领导不深入实际、不深入群众为项目建设化解纠纷,甚至个别镇办干部不及时汇报,与村组干部沆瀣一气借机敛财,中饱私囊,侵吞了企业与村组财产。
例如:新城办项目办主任赵某某,在企业征地过程中对出现的问题,不是本着对党委政府负责的态度去解决问题,而是利用手中权力,介绍贿赂村组干部并从中捞取好处30余万元。
(三)权力集中搞内耗村级两委会主要成员,利用手中权力,拉帮结派,搞内耗,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差。
两委会成员及群众代表利用手中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想当然地把手中权力转换成获取不法利益的资本,把党的纪律和宗旨抛之脑后,不认真给村民办事,没有从集体利益出发,为村民谋福利,相互争利搞不团结,相互告状影响了社会稳定。
例如,有一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作案7起,涉案金额370余万元,他在交代中称:“我当村长就是为自己捞钱,不捞钱,那么我当村长干什么。
”该村党支部书记刘某安不但不发挥党组织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作用,而且身为基层党的干部与村委搞不团结,利用手中权力为己谋取私利,作案3起,涉案金额31万元。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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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与对策陇县以查办农村职务犯罪为重点,积极履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能,2012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0案12人,其中村干部贪污公款案3案、受贿案3案、行贿案1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贿案1案,玩忽职守案2案,较好地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
一、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通过对查办的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呈现以下五个特点:(一)涉农案件较多。
在2012年立案查办的10件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农案件有8件,占所立案件数的80%,同比2011年的30%占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二)串案窝案较多。
所立案的12人中,串案窝案涉及7人,占总立案人数的58%。
尤其是村级干部在作案时,往往相互利用,共同作案,使该特点更加突出。
(三)犯罪手段单一。
在所查办的。
,村上按月、季报账的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
二是离任监督不到位,村组干部换任后手续移交得不到有效督促。
离任村干部还持有村组的往来支出账目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没有得到坚持,使群众监督权力得不到充分保障,不但为职务犯罪提供了条件,而且易引发干群矛盾,导致上访、缠访问题出现。
(三)农村干部管理不到位。
一是在选人用人方面,注重个人能力的考察,对个人的思想素养方面没有具体规范的考察方法,容易出现个人能力强但素质低、作风差的现象。
二是在综合业绩衡量方面,对村干部工作业绩、思想作风考核没有规范化、科学化的标准。
三是村干部的待遇普遍较低。
村干部身处基层一线,工作坚苦,工资待遇差,难免有人心理失衡而诱发职务犯罪。
(四)农村惩防力度不到位。
一是法律对案件的管辖权做出了新规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93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将检察机关对村民委员会基层组织人员的犯罪行为的管辖范围中大部分的管辖权划分给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实际只能对村民委员会基层组织人员实施的七类职务犯罪行为行使侦查权,而该类人员的其他经济犯罪行为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
“村官”职务犯罪:原因剖析与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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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职务犯罪:原因剖析与对策思考【关键词】职务犯罪;原因剖析;对策思考湖北省秭归县地处三峡工程坝上库首,是三峡库区移民搬迁大县。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库区涉农工程项目投入力度的加大,部分村干部在涉农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也逐渐浮出水面,且呈现出高发频发态势和办一案、挖一窝、带一串的现象。
村干部职务犯罪直接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诱发群众上访信访,造成不稳定因素,制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
本文拟从秭归县院近年查办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入手,对“村官”职务犯罪的原因与对策进行一些探讨性的思考。
一、“村官”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2009年至2011年,秭归县院共查办9个村18名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其中大案14人,大案率为77.78%;窝串案16人,窝串案率为88.89%。
影响较大的有归州镇屈原庙村村干部受贿窝案、茅坪镇庙河村村干部受贿窝串案、郭家坝镇擂鼓台村村干部受贿窝串案、茅坪镇兰陵溪村村干部贪污窝案、茅坪镇松树坳村村干部贪污窝案。
从涉案罪名来看,主要是贪污和受贿,贪污的5人,占27.78%;受贿的13人,占72.22%。
从涉案领域来看,主要是涉农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有17名村干部涉嫌职务犯罪。
在涉农工程项目建设中,许多工程承包人通过贿赂村干部,采取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方式从中渔利;或村干部勾结工程承包人通过虚报工程量,套取国家涉农专项资金予以贪污私分,以致于涉农工程建设领域成为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重灾区。
从涉案人员来看,共有10名村党支部书记、主任、2名村委会副主任、3名村委会财经委员、1名村委会治调委员、2名村委会妇女计生委员涉嫌职务犯罪,其中男性16名、女性2名。
涉案村干部年龄最小的33岁,最大的56岁,平均年龄44.5岁,其中40岁以下的4人,占22.22%;40-50岁的11人,占61.11%;50岁以上的3人,占16.67%。
其中高中文化的6人,占33.33%;初中文化的12人,占66.67%。
村官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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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职务犯罪的思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前我们国家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惠及广大农村群众,关系国家长治久安。
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时有发生,成为侵犯农村群众民主权利、损害农民合法利益,破坏农村经济发展秩序,影响农村稳定的重要因素。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政务村务环境,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就成了一项当前重要任务。
一、农村职务犯罪基本情况通过对相关部门走访、调查了解,采取座谈、查阅相关资料方式,对农村职务犯罪的现状、特点等情况有了比较详尽的了解和掌握。
2009年以来,全县各乡镇纪委及县纪委受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5余件;县检察院两年来共受理涉农案件举报线索6件,占受理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的 30%;检察机关2009年以来立案查办的农村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涉案金额达5万余元。
在此类案件中,被告人受到刑事处罚的3件,其余案件当事人也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罚。
从以上数据表明,我县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比例较大,情况不容忽视。
二、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通过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别是对“村官”违法犯罪案件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发现当前“村官”违法犯罪案件具有以下特点:(一)“村官”职务犯罪涉及人员较为固定。
主要集中在村主任、村支书和财务人员等村干部,并且是两人以上共同作案。
过去县检察院查办的一起某村支书李某因贪污、挪用公款案被判刑,财务人员同样存在经济问题受到相应的处理。
(二)职务犯罪案件大多是贪污、挪用公款等类型,作案手段不断翻新。
从调查材料分析看,其作案手段:一是采取收款不入帐、虚报冒领等手段,公然贪污公款;二是以吃喝等名义少支多报、虚支重报侵吞公款;三是利用假发票报帐频频作案;四是挪用公款案件时有发生。
(三)农村财务管理不善。
在调查中发现,经过近年来在全县推行“村帐乡管”制度后,大部分村级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是部分村级财务管理仍然有些混乱,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执行监督不力,从而引发职务犯罪。
村干部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村干部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https://img.taocdn.com/s3/m/ded4a8c7d5bbfd0a79567313.png)
村干部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我们可以看到,随着中央惠农政策的落实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扶贫开发、退耕还林、农村综合改革等领域中,大量资金流入农村、大批项目在农村落户、大批工程在农村展开的同时,增大了农村干部腐败的可能性,由此而引发的村干部贪污贿赂犯罪呈上升趋势,本文就当前村干部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成因进行浅析,并提出几点预防对策。
一、村干部贪污贿赂犯罪的主要特点(一)犯罪主体多为实权在握者。
村干部犯罪主体多为有决策权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也有掌握经济账本的会计、出纳,这些人拥有财物的管理权和支配权,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要么相互勾结,共同作案;要么各自为战,中饱私囊;要么拉拢乡镇干部和其他村干部,共同腐败。
他们把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二)触犯罪名比较单一。
在新农村建设以来,上级党委政府划拨的建设款会越来越多,而掌管建设款的村干部往往见钱眼开,往往把国家的扶贫资金作为自己的私人提款机而大肆贪污挪用。
另外,村委会利用协助各级机关开展计划生育、土地管理、发放补助款等工作上便利,拥有较大的权力,也往往成为村干部受贿犯罪的源泉。
因此,村干部涉嫌犯罪主要集中于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
(三)犯罪环节相对集中。
随着土地开发利用规模的扩大和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增加,特别是在一些城乡结合部、附城地带的农村,由于有较多的可支配的土地等集体资源,土地征用补偿款、搬迁补偿款和支农拨款成了不少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
这些款项往往额度较大,在操作中又存在非常规性、临时性以及使用管理的非规范性,成为村干部非法谋利的主要目标。
(四)窝案串案比较突出。
一般情况,每个村干部对掌握村里的每笔资金来源都比较清楚,村干部想一个人达到侵吞公款的目的很容易出事,于是常常串通其他村干部共同合谋犯罪。
如我院查办的朱某案,其就是和副主任兼出纳黄某共同预谋,贪污公款8万多元。
浅谈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浅谈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https://img.taocdn.com/s3/m/9f695fb1284ac850ad0242bb.png)
浅谈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摘要】当前,农村基层干部总体上是好的,但是也有少数村干部无视党纪国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违法犯罪,影响了我们党的形象,也影响到农村的和谐稳定。
本文通过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防范的对策和建议,希望为惩治和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成因对策农村基层干部是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他们的行为事关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形象,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
近年来,农村基层干部总体上是好的,但是也有少数村干部无视党纪国法,腐化堕落,在带领广大农民致富奔康的路上折翅落地,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既影响了我们党的形象,也影响到农村的和谐稳定。
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腐败尤为迫切。
本文通过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防范的对策和建议,希望为惩治和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一)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挪用公款、侵吞集体资财。
由于村级资金的收入不同于一般的单位,资金来源五花八门,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截留资金比较容易,相对隐蔽,且方式多样。
因此,个别村干部上任后不是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致富,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贪污受贿,侵吞集体资财。
(二)以请客送礼为名,吃喝玩乐,挥霍浪费。
有些农村基层干部无视群众疾苦,贪图享乐,公款吃喝风现象依然存在,把大量的村级集体资金浪费在餐桌上,有的借“开展工作需要”向有关人员送“红包”、送礼为名,壮大自己的腰包,虚列、虚增开支、虚报冒领、报销话费等。
(三)独断专行,失职渎职。
主要表现为作风不民主,遇事不同群众商量,不经村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独断专行,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甚至因官僚主义严重导致失职渎职,这种现象在一些村干部当中比较突出。
尤其是在工程和资源发包、财务管理方面更为突出,村主要负责人严重违反财务管理程序和民主决策制度,给集体利益造成巨大损失。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https://img.taocdn.com/s3/m/3bd5c25ea66e58fafab069dc5022aaea998f413c.png)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摘要:农村基层干部是农村社会治理的核心力量,但由于工作环境和制度的限制,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容易滋生腐败、职务犯罪问题。
本文通过对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一、引言当前,农村基层干部承担着农村社会治理的重任,是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由于农村的特殊环境和制度的限制,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存在严重的职务犯罪问题。
了解和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对于提高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腐败问题突出。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长期在农村工作,接触广泛,职权较大,监管不力,容易滋生腐败问题。
一些干部通过权力寻租、吃拿卡要、受贿受贿等手段敛财。
2.自我约束机制薄弱。
农村基层干部多为本地人,与群众关系密切,自我约束机制相对薄弱。
在具体操作中,一些干部对权力的操控容易滑向个人化,决策不公开、不透明,容易产生贪污等问题。
3.管理体制不健全。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管理体系普遍存在不健全的问题。
一些农村干部管理经验不足,政务水平低下,对法规制度的理解和遵守程度不高,容易滋生职务犯罪问题。
4.社会压力较大。
农村基层干部承担着维护农村稳定和改革发展的任务,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一些干部面临各种考验,容易在工作中滑向违法犯罪。
1.加强干部教育培训。
通过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政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强化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增强抵御职务犯罪的能力。
2.完善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体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机制,做到权力公开透明,减少滋生腐败的环境。
3.加强社会监督。
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舆论监督、参与决策等方式,监督农村基层干部行使职权的过程,增加透明度和公正性,减少滋生腐败的空间。
4.强化法律制裁。
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树立法律威慑,让农村基层干部明白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5.建立监督机制。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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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当前,广大群众对有些村干部侵犯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怨声载道、深恶痛绝。
对此,群众采取的回应措施一是“骂”,二是“告”,三是“闹”,骂不出效果,告不出结果时,便采取极端措施,给村干部堵门、挂花圈,甚至到市里闹,到省里闹,到北京闹。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重大战略任务,如何使农村干部既能当好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又能遵纪守法,已成为当前形势下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新课题。
一、当前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农村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占有较大比重。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不但直接侵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犯罪嫌疑人绝大部分是村级基层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即村民委员会主任或村支部书记,而村会计由于在村委会掌握一定职权,往往也会单独作案或者参与共同犯罪。
2、犯罪的形式和手段简单原始。
贪污的手段基本上是白条下账、收入不记账、重复支出、做假票据等。
受贿基本上以权钱交易,收受好处费为主。
3、共同犯罪现象突出。
往往是村委会主任、书记、会计、出纳中的两人以上共同作案。
4、犯罪涉案金额不大,但作案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危害大。
侵害了几十户,甚至几百上千户农民的利益。
二、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原因分析1、农村经济基础薄弱。
在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本上没有村集体企业,村集体的资本积累为零。
在任村干部便“八仙过海各显其能”,有的在村村通电、通路、通水、通有线电视中截取工程款;有的虚报冒领小麦、柴油、化肥直补款;有的私卖宅基地等等。
2、乡镇干部给农村干部造成的负担。
乡镇一般干部,以各种检查指导工作为借口,赖在村书记、村主任家里不走,村干部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管烟、管酒、管饭,还顺送些土特产。
村干部自己不会掏腰包,只有歪门邪道的法子弄钱。
3、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没有建立并实施整套的财务收支审批和经办制度,人为地造成帐目混乱、“家底不清”、多人管帐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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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职务犯罪的思考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前我们国家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惠及广大农村群众,关系国家长治久安。
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时有发生,成为侵犯农村群众民主权利、损害农民合法利益,破坏农村经济发展秩序,影响农村稳定的重要因素。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政务村务环境,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就成了一项当前重要任务。
一、农村职务犯罪基本情况
通过对相关部门走访、调查了解,采取座谈、查阅相关资料方式,对农村职务犯罪的现状、特点等情况有了比较详尽的了解和掌握。
2009年以来,全县各乡镇纪委及县纪委受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5余件;县检察院两年来共受理涉农案件举报线索6件,占受理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的 30%;检察机关2009年以来立案查办的农村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涉案金额达5万余元。
在此类案件中,被告人受到刑事处罚的3件,其余案件当事人也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罚。
从以上数据表明,我县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比例较大,情况不容忽视。
二、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
通过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别是对“村官”违法犯罪案件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发现当前“村官”违法犯罪案件具有以下特点:(一)“村官”职务犯罪涉及人员较为固定。
主要集中在村主任、村支书和财务人员等村干部,并且是两人以上共同作案。
过去县检察院查办的一起某村支书李某因贪污、挪用公款案被判刑,财务人员同样存在经济问题受到相应的处理。
(二)职务犯罪案件大多是贪污、挪用公款等类型,作案手段不断翻新。
从调查材料分析看,其作案手段:一是采取收款不入帐、虚
报冒领等手段,公然贪污公款;二是以吃喝等名义少支多报、虚支重报侵吞公款;三是利用假发票报帐频频作案;四是挪用公款案件时有发生。
(三)农村财务管理不善。
在调查中发现,经过近年来在全县推行“村帐乡管”制度后,大部分村级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是部分村级财务管理仍然有些混乱,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执行监督不力,从而引发职务犯罪。
三、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违法犯罪的成因
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官”违法经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的“村官”自身素质不高,忽视世界观改造。
少数村干部把当“官”与发财等同起来,为了当上村干部不惜拉关系托熟人送礼,一旦目的达到便千方百计捞回“失去”的钱财,造成很坏影响。
同时少数村干部平时放松学习,经不起市场经济的考验而走上违纪违法道路。
(二)法制观念淡薄,私欲膨胀。
基层村干部皆来自于农村,这些人接受教育的程度普遍较低,自身素质较差,基本没有接受过专业的财务知识培训。
加之不懂法,不依法办事,思想观念一旦发生变化,过分追求物质利益,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难免会做出违纪违法的事情。
(三)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制度还不十分健全,财会人员不专业。
近年来,一些农村的财务管理比较混乱,无帐、片帐、现象虽然已逐步消灭,包帐、白条入帐等在村级财务帐目中相当严重。
一是村干部利用白条自批自支的现象存在;二是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够,收支缺乏透明度,理财小组把关不严格;三是财会人员不专业,缺乏执行财务制度的自觉性和原则性,对村干部言听计从,成为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犯罪的帮手,有的与村干部共同作案。
(四)制约机制不健全,监督乏力。
一是农村基层管理和监督职能组织没有很好地发挥其内部监督作用,上级职能部门监督无力。
如白条入帐现象在村组帐目中依然存在,审查人员对此无可奈何。
二是
纵向监督软弱。
一些上级主管部门对村级集体资金的使用和分析没有进行严格审批。
三是横向监督虚化。
一些村级集体经济的支配由村里书记、主任少数人说了算,其他人员不敢提意见,也不敢反映,起不到应有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作用。
四是对村干部的贪污、挪用等问题,一些知情群众慑于这些人的权势,敢怒不敢言,害怕招来报复。
四、遏制“村官”腐败的对策
农村职务犯罪的预防要在党委领导下,形成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专门预防与社会预防,检察预防和系统预防相结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
采取“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办法,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对农村基层组织党员干部的宗旨观念、法律意识教育。
村民在选举村干部时,一定要认真用好自己的选举权。
一是选用政治立场坚定,品质作风优良,工作创新、求真、务实,德才兼备的人;二是选用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学科学、用科学、靠科学带领广大群众脱贫致富,彻底摒弃当官“捞钱”的村干部。
形成正气压倒邪气的良好氛围,把那些为官清廉,开拓进取,百姓信赖的人选拔到村干部岗位上。
三是要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运用党政理论及法制理论及早对村级干部进行教育,从思想上筑牢防腐线。
(二)加强农村资金管理,堵塞漏洞。
制约和监督农村干部权力行使的关键:一是发挥“村帐乡管”制度的作用,各村定期上报财务凭证,由镇专门机构审核,制止“白条”、“包帐”等违反财经纪律费用的支出。
二是改变村领导与财务人员的隶属关系,会计由镇经管站统一管理,报酬分配由镇政府统一支配,与村没有隶属关系。
这样可以让会计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也使村干部在财经上没有歪脑筋可动。
三是在农村基层广泛推行民主理财制度,杜绝公款随意开支等现象存在。
(三)完善监督机制,注重强化群众的监督作用。
要施行群众监督和上级检查相结合。
一是必须增强基层单位工作的透明度,让群众
享有知情权、发言权,推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
特别是在土地转让、出租、承包、工程发包等问题上,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乡镇经管、审计等部门经常下村检查,做到有案抓查处,无案抓预防,把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消灭在萌芽阶段。
(四)改善“村官”待遇,以有效防止发生违法经济犯罪问题。
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都要通过“村官”才能最终落实到基层。
改善“村官”待遇不能忽视。
目前,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拖欠“村官”工资的现象比较普遍,严重影响了“村官”的工作积极性及生活,同时也是其违法经济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
(五)加大打击预防力度,确保经济发展。
针对农村干部犯罪较为突出的现状,在加大查办村级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作用,重视农民的举报和上访内容。
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
特别对群众意见大,多次上访影响稳定的大案要案坚决从快查处,依法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群众反馈。
对不构成犯罪的违纪案件,既要将查办结果向群众说明情况,同时也要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为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民心、增加农民收入和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丛小民、肖功权
2009年 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