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统论文:浅析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及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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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系统论文:浅析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及预防对策近几年来,金融系统的职务犯罪明显增多,而且犯罪金额来越大,在社会上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大,严重损害了国有商业银行在人民群众中的信誉。为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防范金融风险,本文试就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以及预防对策谈点肤浅看法。
一、当前金融系统职务犯罪高发的主要原因
金融系统内部发生的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都有着深刻的社会因素和内部原因,把它放在社会大背景下来考察,更能找出职务犯罪的本质特征,以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社会大环境对造成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高发有着重要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西方一些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不断向我们渗透,加之长期以来历史遗留的封建残余思想,必然影响着我们队伍中每一个人。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在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还有许多难点问题尚未解决,尤其是近几年来经济领域内的各种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加上管理中存有漏洞等原因,给职务犯罪提供了环境和土壤。
社会大环境是职务犯罪产生的外部条件,但金融系统内部的教育、管理、执纪、监督等基础工作薄弱仍是造成职务犯罪发生的最根本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放松了对负有管理职能员工的监督制约
改革开放以来,金融系统各项工作都有了很大发展,为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轻视思想政治工作,放松对员工队伍思想
教育,“一手硬、一手软”的倾向,在各行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近几年来各行为提高自身效益,增强竞争力,都在进行内部;机构改革,加强一线营业实力,但也不同程度地忽视了政工和监督保障机构建设。一个时期以来,一些行为突出政绩,在业务处理上“敢于冒险的开拓新业务”,甚至“敢于突破”制度的束缚,重业务、轻监督,重经济刺激、轻政治思想,重开拓进取、忽视法规约束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使职务犯罪案件在这些地方不断发生。
(二)有章不循、管理不到位
金融系统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各行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较为严密的规章制度,国家也相应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等法律法规。制度和法律不仅制约着内部职工的行为,而且也制约着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银行所进行的经济活动,是规范业务行为和预防各类案件发生的有效措施。近些年来,这些保证银行这架机器正常运转的规章制度,在一些单位部门执行的并不认真,认为违反《刑法》是违法,而对违反《会计法》、《统计法》、《合同法》、《劳动法》等则认为不是违法行为。对金融规章制度的执行更是以领导的自身认识程度来确定,至于对一把手的监督、对重要岗位的监督,只有靠“运动”检查。各项制度不能严格的执行,这就使有效的制约机制失去了作用。
(三)执纪不严,打击不力
执纪不严,打击不力,这是职务犯罪不断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的怕影响政绩,发案不报;有的碍于人情,息事宁人;有的从中得
到的好处,包庇袒护;有的把职务犯罪当作不正之风,把玩忽职守当作官僚主义,对应追究刑事责任或有关责任人员,只作经济处罚或党、政纪处理,“以罚代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以转换岗位的做法抵消制度规定。由于执纪不严,影响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也达不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使违法犯罪的人认为有利可图,胆子越来越大。加之一些单位对发现的犯罪案件不积极报案,这也在无形中助长了犯罪的侥幸心理。
(四)监督、制约机构没有很好发挥作用
近几年来,各行从上到下普遍建立了稽核、监察、事后监督制约监督机构,这些机构在预防职务犯罪上,做了大量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些机构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发挥。首先,这些机构都是在同级领导的授权之下开展业务,没有独立监督检查权,只有按安排的内容检查监督,不能就存在的问题深入调查,一查到底,即使发现了问题,也是向分管领导汇报,致使有的案件因不能及时处理,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其次,在检查监督中,往往是被动检查多,主动出击少,形式主义多,扎扎实实的检查少。再次,检查人员专业单一,对发现问题的性质界定不准;一些领导干部对检查监督工作重视不够,认识模糊,只抓业务,看报表数字,对业务操作程序、步骤、时限等缺乏监督意识。四是近几年的内部机构改革频繁,有的只是名称的变换,而新机构由于人员调整,对本身工作职责不明,人员配备没有按要求配齐而且素质得不到保证。因此,监督、制约机制没有很好发挥作用。
二、当前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发生案件数量不断上升。1988年以前,金融行业发生案件数量不多,也没有引起上级行或国务院的关注。但是,我国在1989年至1994年经过—段时期的经济快速增长之后,社会上—些“发大财,做老板”等一些不良思想开始影响金融行业,金融业有些思想不健康的人开始进行冒险,出现了贪污、挪用公款,携款潜逃等案件,而且这些案件的金额在不断上升,犯罪人员职务越来越高,引起了上级行和国务院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央纪委监察部也连续几年把金融行业作为反腐败的重点行业进行治理。
(二)、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更加狡猾,由简单化转向职能化,由公开化转向隐蔽化,利用微机作案的案件越来越多,涂改帐页、存折的案件虽时有发生,但盗用联行资金、伪造银行票证、公章的案件更为突出。这些变化说明,犯罪分子反侦察的手段在改变,已经把一些现代化科学技术应用到作案中,这一趋势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犯罪金额越来越大。近几年来涉及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案件逐年上升,目前犯罪分子作案的胃口越来越大,冒险性也越来越大,必须尽快抑制。
(四)发案部位呈现出多样性。前几年,金融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集中发生在信贷、会计、储蓄等基层业务部门。近年来,有向管理层发展的趋势;凡接触人、财、物,有一定职权的岗位都有案件发生,有贪污挪用基建款的;有利用购买储蓄奖品和宣传品从中受贿的;有伪造案件骗取保险金的;有与外商勾结贪污挪用巨额外汇的等等。职
务犯罪作案领域有了扩大,涉及作案人员也由一般员工扩大到党员干部甚至金融系统各部门、各环节已成为职务犯罪作案的目标。
三、对治理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几点意见及预防对策
研究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对于案件的预防和治理,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预防和治理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我们认为应立足于金融工作的特点,把重点放在解决好内部监督制约环节上来。
(一)、把好用人关。首先,要选用好一把手,把德、才兼备,有事业心、责任感的同志选拔上来。其“德”我们认为就是严格按法办事、按金融政策办事,维护国家、集体和职工利益的程度;而不能仅看得分的多少。其“才”是国有资产增值、利闰最大化,职工收入明显提高;而不应光看某某指标完成多少。其次,要配好班子,我国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内部领导班子,即是“立法”机构,又是“行政执行”机构,还是“监督”机构,集“三权”与一身,如果选配不好,就会产生不利因素。再次,是选好中层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
(二)、把好进人关。把好进人关是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的基础,在入行人员的选拔上,要公开选拔,公布最低选拔比例,防止有恶行的人混进银行。
(三)、把好制度落实关。制度再好不落实等于零,安排布置工作不检查等于零,检查发现问题不处理等于零。现在金融系统的各项制度已基本建全,作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无权制订规章制度,只有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制度有不合理的地方,也应采取逐级请示的办法处理,而不应按领导口头答复处理。对特急事,除非人命关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