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及其预防
金融犯罪的预防与打击措施

金融犯罪的预防与打击措施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金融犯罪也逐渐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
金融犯罪给社会和经济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因此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讨论金融犯罪的预防与打击措施。
首先,加强金融监管是预防金融犯罪的重要举措。
政府和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密切监测金融市场的动态,及时发现和阻止潜在的金融犯罪活动。
同时,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促使金融机构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确保金融交易的合法合规。
其次,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也是打击金融犯罪的重要手段。
各国应当建立健全的金融犯罪法律框架,对各类金融犯罪行为予以明确界定,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惩罚措施。
同时,建立跨国司法合作机制,加强国际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共同打击跨境金融犯罪活动。
另外,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也是预防金融犯罪的有效途径。
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内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于金融犯罪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增强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和专业素养,有效防范潜在的金融犯罪风险。
此外,运用科技手段也可以提高金融犯罪的识别和打击效率。
金融机构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建立智能化的风险监测系统,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对金融交易数据进行分析和监测,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行为,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类金融犯罪活动。
综上所述,金融犯罪的预防与打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政府、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以及全社会都应当密切合作,共同加大力度,采
取多种手段,全面提升金融犯罪的预防和打击能力,构建一个安全稳
健的金融体系,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推动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金融监管局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汇总

金融监管局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汇总一、廉政风险点1. 贪污受贿风险:金融监管局工作人员可能因利益诱惑从事贪污受贿行为,导致廉政风险。
贪污受贿风险:金融监管局工作人员可能因利益诱惑从事贪污受贿行为,导致廉政风险。
2. 权力滥用风险:金融监管局工作人员可能通过滥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例如批准不符合规定的金融交易或给予不当优惠。
权力滥用风险:金融监管局工作人员可能通过滥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例如批准不符合规定的金融交易或给予不当优惠。
3. 内部控制不力风险:金融监管局内部控制机制可能存在缺陷,导致工作人员有机会利用其职务便利进行不正当行为。
内部控制不力风险:金融监管局内部控制机制可能存在缺陷,导致工作人员有机会利用其职务便利进行不正当行为。
4. 信息泄露风险:未能妥善保护金融监管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可能导致信息泄露或被不法分子利用。
信息泄露风险:未能妥善保护金融监管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可能导致信息泄露或被不法分子利用。
二、防控措施为了有效防范廉政风险,金融监管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完善的内部监控机制:金融监管局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控体系,加强对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廉政风险。
建立完善的内部监控机制:金融监管局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控体系,加强对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廉政风险。
2. 加强廉政教育培训:金融监管局应定期组织廉政教育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提高他们对廉政风险的辨识能力。
加强廉政教育培训:金融监管局应定期组织廉政教育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提高他们对廉政风险的辨识能力。
3. 推行公开透明原则:金融监管局应积极推动工作公开透明,及时发布重要信息,提供完整的决策依据,减少内外部信息不对称,防止信息泄露。
推行公开透明原则:金融监管局应积极推动工作公开透明,及时发布重要信息,提供完整的决策依据,减少内外部信息不对称,防止信息泄露。
金融业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金融业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金融业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它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但与此同时,金融业职务犯罪也时有发生,给金融市场带来了一定的危害。
因此,对于金融业职务犯罪的原因和预防措施,我们应该重视起来。
一、金融业职务犯罪的原因1. 利益驱动。
金融业是一个充满诱惑的行业,其中涉及的利益环节也比较复杂。
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看到其中的利益,便产生了非法占有财产的想法。
比如,金融机构的内部人员可能会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伪造资料、恶意操作账户等途径来进行非法占有。
2. 管理不规范。
一些金融机构的管理制度不规范,或者是内部监管不严格,也是导致金融业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之一。
一些员工可能会利用制度漏洞,逃避监管进行违法操作。
3. 个人素质不足。
金融业作为一个高端行业,要求从业人员的素质比较高,但是在实践中,还是存在一些工作人员素质不足的情况。
这些人可能对待工作不认真,对待客户不公平或者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这些行为可能会给金融机构带来负面影响,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机会。
4. 经济环境的变化。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贪污腐败的诱惑、考核压力和经济下行压力等也是导致金融业职务犯罪的原因之一。
市场经济的变化,可能会对金融机构产生一定的经济压力,而一些员工可能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便考虑采取不良手段,进行违法操作。
二、金融业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1.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监督。
金融机构应该在招聘、培养和考核人员方面下功夫,为其提供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完善的内部意识形态,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制意识,逐步形成集体员工的道德约定。
2. 审慎立法和加强监管。
立法部门要完善法律法规,对金融业内的职务犯罪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同时,对违法者要依法惩处,从重处罚,使之产生威慑作用。
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监管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和处理,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3. 加强内部管理制度。
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并依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
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现状及预防

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现状及预防金融机构职务犯罪是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的问题。
这些犯罪行为通常是由金融机构内部的管理人员或高层人员在执行其职务时所犯下的罪恶行为,对金融市场和正常的经济生活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和损害。
本文将探讨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现状以及如何预防这些犯罪行为。
一、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现状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种类比较多,其中涉及较多的包括:贪污受贿、挪用资金、信用卡诈骗、内幕交易等。
这些犯罪行为在金融机构内部、市场上和社会上都带来了极大的不良影响。
首先,这些犯罪行为会破坏金融机构的公信力和声誉,导致客户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度降低,影响机构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其次,这些犯罪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对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造成威胁,增加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最后,这些犯罪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会对国家的财政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影响。
二、预防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措施为预防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发生,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健全的制度和监管机制:金融机构应该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管理。
加强内部监管,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
同时,加强对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的监管,加强对重要人员的监管和审计。
2.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关键岗位人员是金融机构内部的核心人才,也是操纵资金和信息的关键人物。
金融机构应该加强对这些人员的聘任和考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过度依赖个人和个别制度。
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应当进行惩戒和纪律处分。
3.加强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执法:为有效预防和惩治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监管部门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一套完善的惩戒机制和治理体系。
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和监管。
同时,及时发现和打击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4.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公众应该对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风险和防范措施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
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员工职务犯罪与预防

浅谈农村金融机构员工职务犯罪及预防近期,兴化农村金融机构查处了两起受贿违法案件。
一是原兴化农行行长王某犯收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二是原兴化农行业务部总经理顾某犯受贿罪,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75000元。
就犯罪成因及预防,笔者谈点浅见。
一、犯罪成因1.追求时尚,极时行乐。
由于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地位的建立,而引发了人员的思想和价值观念的变化,诱发权利人投机心理、冒险心理和侥幸心理的增强,在追求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同时,产生了权钱交易、人情交易的心理,从而不惜以职务、职权之便以身试法,满足自己的欲望。
2. “金钱”诱惑,丧失底线。
有些金融机构干部和有权部门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工作关系,把银企关系混同人情关系,将手中的权力同人际交往混淆在一起,最终感情超越原则,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以至成了企业的“内线”。
更有甚者“同企业穿一条裤子”,帮助企业对付银行,恶意套取银行资金,并从中捞取好处。
其表现:一是个别员工把正当的银企关系逐步演变成伙伴关系;二是由伙伴关系逐步蜕化成利害关系。
在利益的驱动下,步入腐败的泥潭。
3、监督制约,形同虚设。
从以上收贿案件分析看,他们收贿的地点多数在办公室和家里,且多数是在重大节日,持续性和连续性,长时间不能被发现,反映出事后监督不细,岗位制约不严,自查、互查,检查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疑点后也没有深究。
在金融系统各项业务管理中,特别是“敏感”部门岗位,在内控和防范上,对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每道关卡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且规定的又细又全,可谓措施严密,责任分明。
然而,在落实这些监管措施时不到位,有断档和错位现象,而来自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也存在形式主义的走过场,致使作案人在上级监督不到位、同级监督不了、下级监督无效的情况下,在职务犯罪“自由王国”里,任意作为。
这是对银行岗位监管失控而诱发职务犯罪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二、犯罪特点1.职务犯罪项目多、时间久,受收礼品方式多。
金融危机当前,如何有效预防金融职务犯罪

习 ,增 强法制观 念 ,提高依法经营 的 广 大党 员干 部 、员工职业道 德教育 ,
自觉性 , 法治行 ,把 各项业 务纳 入 加 强行风建设 ,提高思想政 治素 质 , 依 强拒腐 防变的能 力,使 金融从业人 员 法制轨道 ,从根本上预 防金融职 务犯 努 力提 高 银行 的 信 誉 和树 立 良好形 对金融职 务犯 罪 “ 不想犯 ”。高素质 罪的发生 。 象 , 宽效能监 察的内容 ,深入开展 拓
的金融干部队 伍 ,首先要有坚 定的廉 洁 自律意识 ,要在金钱 、美色等各种
诱惑面前保持 清醒的头脑 ,不 至于迷
13加强 正反典 型警 示教 育 ,提 承诺服 务 ,提高管理 水平 ,抑制不正 . 高 自我约束 、自我鞭 策能 力 ,做到警 之风 ,打好 预防金融职 务犯罪的坚实 钟长鸣 ,使 金融 从业人 员对金融职 务 基础 ,创 立一流的银 行品牌 ,同时对 犯罪 “ 不能犯 ”。为了提高 金融干部 以权谋私 ,以贷谋私 ,以及吃 、拿 、 卡 、要等不 正之风 ,决不 姑息 ,严加
“ 贪污 、受贿罪 ”和 “ 渎职罪 ”以及 是保证 金融安全经 营的重要手段 , 打 其它比 照贪 污 、受贿 罪 、渎职罪的犯 好预防 金融职 务犯 罪的坚实基础 。行 罪 。做到 “ 法可依 ,有 法必 依 ”。 有 业 不 正之 风 金 融 风 险产 生 的 罪 魁祸 二 是 要 依 法 规 范金 融 行 为 ,要通 过 首 。要 始终坚持 “ 纠建 并举 ,综合治 《中 国人 民 银 行 法 》 、 《商业 银 行 理 ”的 方针和 “ 谁主管 ,谁负责 ”的 法 》、 《 票据 法 》、 《 会计 法 》等与
金融犯罪的预防和打击措施

金融犯罪的预防和打击措施金融犯罪一直是社会上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不仅给金融市场带来了不良影响,也造成了经济的不稳定。
为了有效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各国政府和金融机构都在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
本文将就金融犯罪的预防和打击措施进行探讨,以期加强对金融犯罪的防范和打击。
一、加强监管和监察为有效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加强监管和监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各国应建立健全的金融监管机制,确保金融市场的秩序和安全。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违规行为。
另外,建立金融犯罪预警系统,及时掌握市场风险,对可疑行为进行监测和调查,有效遏制金融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国际合作金融犯罪通常具有跨境特点,需要各国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金融犯罪。
各国要签订相关协议,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分享情报信息,加强跨国追逃和引渡工作,形成合力,加大对金融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
同时,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建立信息分享平台,共同提高预警和打击金融犯罪的效果。
三、强化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是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的关键。
各国应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明确各类金融犯罪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提高打击金融犯罪的效果。
同时,要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科技应用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金融犯罪的手段也越来越复杂和隐蔽。
因此,加强科技应用是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的必然选择。
各国可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建立智能化的金融监管系统,提高金融犯罪的预警和识别能力,减少金融犯罪的发生。
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保护金融信息安全,有效防范黑客攻击和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
综上所述,金融犯罪的预防和打击需要各国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监察,加强国际合作,强化法律法规,加强科技应用,形成合力,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类金融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软硬兼施 内外兼管 标本兼治——浅析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有效预防

利 润多 不 作 为 衡 量 经 营好 坏 的 惟 一标
。
这 样 有 意 无 意 地 把 从 业 人 员 误 早 发 现 、早预 防 ,达 到 “ 不 ” ,即 三
不 敢 犯 罪 、不 能 犯 罪 、不 想犯 罪 ,最 终 降 低职 务 犯 罪 率 ,确 保金 融 机 构健 康有 序发 展 。
率 越 来 越 低 , 因 金 融 从 业 人 员 之 间 , 甚 至 是 金 融 从 业 人 员 与 社 会 人 员 之 间 ,相 互 利 用 、 内 外 勾 结 、多 环 节
约 金 融 改 革 和 发 展 的 重 要 素 。 为
此 , 切实 加强 金 融 系 统预 防职 务 犯 罪
益 ,给社 会带来 了不安定 因素 。 4 犯罪形 式越 来越 复杂 化 。 、
1 、预 防 职 务 犯 罪 的主 观 意 识 淡
漠。 金 融 系 统 既 是 同 家 经 济 宏 观 调 控
部 门 ,也是 独 立 的 经济 实体 ,获 取 经 营 利 润 ,创 造 经 济 效 益是 它的 重 要 任 务 。 为实 现 这 个 目标 ,有些 金 融 部 门
比例 越 来越 高 。犯 罪 主 体 多元 化 还 表 现 在 共 同 犯 罪 增 多 。 由 于 金 鬲 业 务 交 虫
米 ,随 荇 金 融业 务 的 小 断 发展 ,金 融 违 法 犯 罪 尤 其是 职 务 犯 罪 案件 频 发 , 给 家 财 产造 成 了巨 人 损 失 ,极 人 地
●李丽 娟 / 文
△
亚
融足现代经济的核心。随着我
罔 金 融 体 制 的 不 断 改 革 与 创
的 逐 步 深 化 ,金 融 手 段 的 高 科 技 化 以 及 金 融 业 区 际 ,国 际 联 系 的 H益 密 切 ,金 融 领 域 贪 污 贿 赂 等 职 务 犯 罪 表 现 出许 多不 同以往 的特点 。 1 、犯 罪 主 体 越 来 越 多 元 化 。
金融工作中职务犯罪及预防PPT教案课件

三、金融工作中职务犯 Ø 11罪罪、、 的案 点广泛金融机构的一个特点是几乎每个员工都可能与金钱打交道,在特定的条件下,特别是在存在制度漏洞、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监督制约的情况下,就可能给极少数心怀不轨的人员提供作案的机会。据我参考的媒体所披露的近年金融机构所发生的100多件职务案件,涉案人员几乎涵盖了金融机构所有类别的职员,既有身为最高管理层总行的行长,也有最基层分支机构的普通员工;前一类人员如华夏银行前行长段晓兴及中国建设银行前行长王雪冰、张恩照等,最基层的员工也不时涉案,如前几年中国工商银行开平支行发生的职员詹某挪用公款一案。在我所参考的100多宗案件中, 由于工商银行的组织结构、管理体系相对较优,第13页/共26页
3、挪用公款罪 (刑法 384条)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 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 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刑罚: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最 高可处无期徒刑。
立案标准:挪用公款1万元以上。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 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 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 谋取利益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 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立案标准:受贿0.5万元以上。
2.消极腐朽思想严重Ø 极少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素质低,有赌博的嗜 好,甚至长期沉迷于赌博,易受消极腐败思想的 侵蚀和影响,贪婪欲望膨胀。在金融队伍中,极 少数员工本身政治、思想、文化素质就不高,缺 乏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就与社会 上消极腐败思想一拍即合,同流合污。随着拜金 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滋长和膨
金融工作中职务犯罪及预防
如何预防金融职务犯罪

如何预防金融职务犯罪金融职务犯罪是指金融机构或金融从业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获取、占有或挪用他人财物的行为。
这种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金融领域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因此,预防金融职务犯罪至关重要。
下面将提供一些预防金融职务犯罪的方法和措施。
1.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框架,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并对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监管和查验。
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确保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2.强化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金融从业人员应具备较高的道德和职业操守,了解和履行自己的职责,并具备正确的价值观和风险意识。
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识别和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
3.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规范操作流程,并设置合理的审批和监督机制。
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的力度,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
4.加强风险管理和反洗钱工作: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各种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和有效控制。
同时,加强反洗钱工作,建立健全的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监测机制,防止金融机构被用于洗钱或其他非法活动。
5.提高信息技术安全保障: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金融机构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网络安全威胁。
因此,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信息技术的安全保障工作,建立高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数据保护和风险防范,防止黑客和其他非法分子入侵系统,造成财产损失和业务中断。
6.建立举报机制和加强法律惩处:金融机构应建立公正、透明的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和客户对涉嫌犯罪行为进行举报。
同时,加强对金融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责任,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和风险。
7.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金融犯罪往往跨越国界,需要国际合作才能有效打击。
金融机构应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的合作,分享信息和情报,共同打击跨国金融犯罪。
银行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银行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障金融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
然而,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扩展和深化,银行职务犯罪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银行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在这里,我将分享一些我在银行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对银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所帮助。
加强内部管理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其内部管理的严密性和规范性直接关系到金融安全和稳定。
因此,银行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首先,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管理等方面。
这些制度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能够有效地规范员工行为,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
其次,银行需要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
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全面的背景调查和资格审查,确保员工的合法性和资格的真实性。
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最后,银行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项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事件,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
提高员工素质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其员工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银行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因此,银行需要注重员工素质的提高,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首先,银行需要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分类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同时,加强对员工的考核和评价,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其次,银行需要注重员工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
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同时,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的惩罚,保护银行的合法权益和客户的利益。
强化风险防范意识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广泛,风险性较高。
金融市场的金融犯罪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的措施和挑战

金融市场的金融犯罪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的措施和挑战在现代社会中,金融市场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类投资者获取回报的重要渠道。
然而,与金融市场的繁荣相伴而来的是各种金融犯罪行为的增长。
这些金融犯罪行为不仅对个人和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还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金融犯罪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成为了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金融犯罪的特点和类型金融犯罪是指在金融领域内,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通过欺骗、侵占、伪造等手段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金融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高度技术化: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金融犯罪手段不断升级,利用电子支付、网络交易等方式实施犯罪行为。
2. 国际化:金融犯罪往往跨越国界,利用各种金融市场的相互联系,逃避国际执法机构的追捕。
3. 高风险性:金融犯罪涉及大额资金和复杂的交易机制,其风险性较高,容易给受害者带来巨大损失。
目前,金融犯罪的类型主要包括金融诈骗、洗钱、内幕交易等。
其中,金融诈骗是最常见的一种金融犯罪行为,它通过虚构投资项目、编造赢利模式等手段欺骗投资者,以获取非法利益。
二、金融犯罪的危害金融犯罪给金融市场和社会带来的危害不可忽视。
首先,金融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金融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破坏了市场秩序,扰乱了正常的投融资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其次,金融犯罪行为导致了资金的大规模流失,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再次,金融犯罪行为也直接影响了金融机构的稳定和发展,削弱了金融体系的信誉和公信力。
三、金融犯罪预防的主要措施为了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行为,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各国通过颁布相关的金融犯罪法律法规,并不断修订和完善,加大对金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2. 加强执法力度:各国加强金融执法机构的建设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大对金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金融监管及其职务犯罪预防浅谈

金融监管及其职务犯罪预防浅谈作者:徐建华来源:《法制博览》2012年第09期【摘要】金融监管工作利益攸关,但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机制存在渠道单一、监管滞后等问题。
加强金融监管、预防职务犯罪,应从加强党委政府的指导,协调内部关系等着手。
【关键词】金融监管;职务犯罪;预防一、我国金融监管机构职能概况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是“一行三会”,即中国人民银行(简称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
它们的监管职能主要是:(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
它的主要职能是通过各种金融活动,尤其是控制货币供给和调控利率手段来影响我国的经济活动。
目前的监管职能主要是: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通过各种手段,如现场稽核、支付系统监测,监视各银行机构的信用和流动性,以保护存款人利益。
(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承担了原由人民银行承担的大部分金融监管职能,主要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其监管职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章立制。
就是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并发布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行政许可。
就是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同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三是执法检查。
就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置。
主要包括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现场或非现场的检查;处置银行业的一些突发事件;对违法经营或管理不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调查并进行处罚;取缔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的活动,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构。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是我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统一监管机构。
其监管职能也如同银监会、保监会一样体现在建章立制、行政许可证和执法检查三个方面,其内容:一是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县金融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讲话词

县金融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讲话词—WORD版
【本文为word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县金融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讲话词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大家好:
首先,感谢县农村信用社的领导给了我一个和大家共同学习和交流的机会。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我县金融系统已经开展六年多了。
自年开始,检察机关就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活动,金融系统作为八个重点行业之一被纳入了预防职务犯罪网络。
金融系统对此极为重视,经过七年多的实践,已见成效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那么有的同志也许会问了,还有再抓的必要吗?很有必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是廉政教育是长期的。
大家可能听过“水煮青蛙”的故事。
把一只青蛙放在开水中,因对环境的强烈反映,它会立即跳出来。
如果把它放在温水中然后加热,开始它会舒服地游来游去。
水热以后意识到危险时,已经没有力量从水中跳出来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当潜在的危险存在时,是很容易被忽视,当现实危险来到的时候再做任何努力都为时已晚了。
青蛙是低智能动物,既不具备敏锐的分辨力,也缺乏相应的的自制力,酿成大祸到也说得过去。
可悲的是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有时候却也和温水中的青蛙一样,犯着同样的的错误。
因此,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手中都掌握一定权力,是被拉拢、腐蚀的对象,稍不留神就会被一杯小酒、一笔小钱而“栽跟头”。
二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任务是艰巨的。
因为职务犯罪造成的后果是巨大的。
职务犯罪是任何国家公职人员都试不起、也不能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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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融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2023年金融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金融职务犯罪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利用其从事融资活动的便利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或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下面是我带来的有关金融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金融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1为纪念建党周年,进一步预防和杜绝金融职务犯罪,市检察院组织了《全市预防金融职务犯罪》图片展。
中行分行迅速掀起学习警示教育,组织分行、各部门领导和新参加工作同志共同参加了这一活动。
本次活动的深入有序开展,对我行职工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和启迪作用,我作为一名刚参加工作的年轻职工,初涉金融岗位,现结合本职工作谈一下感想和思路。
一、现阶段存在金融职务犯罪的原因思考(一)金融体制改革不彻底是产生犯罪的大环境。
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银行不再是国家计划的执行部门和财政的出纳部门,有了一定的市场资源选择权和被选择权,但与此同时,金融法规健全程度、金融监管到位程度与金融体制改革发展不够协调,使有寻租条件和寻租机会的人蠢蠢欲动,为一己私利钻空子、找路子,最终导致犯罪的产生。
(二)贪欲膨胀是导致犯罪的推进器。
由于社会分配体系不健全,使贫富差距拉大,而商品经济中“经济人”的逐利性又使人们的价值观念、消费观念发生巨大变化。
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改革导致基层银行人员精简、业务量成倍增加的同时,收入和福利减少,工作压力和金钱诱惑成倍增长,于是一些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取向产生偏离。
他们不惜利用职务和职权之便以身试法,妄图以一时之风险换取一世之享受,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
(三)金融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导致犯罪有机可乘。
少数精通业务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业务优势钻法律空子,成为金融职务犯罪产生的主要原因。
就目前来讲,虽然金融法律制度建设的步伐加快了,但依然没有跟上金融体制改革的速度,难以对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实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具体体现为:一是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应规章的法律层次低,法律效力弱,助长了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并导致其向犯罪行为演变。
谈金融腐败的特点原因和预防对策

谈金融腐败的特点原因和预防对策金融腐败是指金融机构或金融从业人员通过滥用权力、违规操作、贪污受贿等手段获取非法私利的行为。
它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以下特点:一、极具隐蔽性:金融腐败通常发生在金融机构内部和金融从业人员之间,涉及到复杂的业务流程和规则。
因此,金融腐败常常被隐藏得十分隐蔽,很难被外界察觉。
二、巨大的经济影响:由于金融领域的特殊性,一起金融腐败事件常常导致巨额财务损失。
这不仅会直接损害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的利益,还会给整个社会经济带来负面影响,降低市场信心,扰乱金融秩序。
三、长期的影响:金融腐败在经济和社会领域所带来的不良后果通常会长期存在。
除了经济上的损失,金融腐败还会破坏公众的信任和对金融体系的信心,给整个社会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金融腐败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制度不健全:金融腐败往往与制度的薄弱和缺失有关。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不够明确,监管制度不够完善,监管力度不够强大,容易导致金融腐败的产生。
二、道德观念淡薄:金融腐败与人们的道德观念紧密相关。
如果社会上普遍存在道德观念淡薄、重利轻德的风气,金融腐败现象易于滋生和蔓延。
三、利益诱惑强烈:金融业务通常涉及大量的资金和利益,金融从业人员经常面临着极大的利益诱惑。
如果他们缺乏职业道德和自律意识,就容易被经济利益驱使,陷入金融腐败的泥潭。
为了预防和打击金融腐败,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加强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人员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监管的效力和透明度,防止金融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金融腐败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和责任追究机制。
加大对金融腐败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良好的法律环境。
三、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培养他们的职业操守和自律意识。
通过强化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平,降低金融腐败的发生率。
四、加强国际合作:金融腐败往往具有跨国性质,需要各国加强合作,共同打击金融腐败。
加强银行监管预防金融职务犯罪

加强银行监管预防金融职务犯罪今年来,我国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呈高发势头。
其涉案金额之大,涉及面之广,智能化程度之高令人触目惊心。
这不仅给银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也带来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银行的信誉。
一金融职务犯罪产生的主要原因(一)转轨时期金融体制还不能适应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当前金融体制改革正处于深化时期,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过渡,调整金融秩序的法律框架虽已大体建立,但仍过于粗疏, 不能完全适应预防违法犯罪的需要。
整体上看,金融系统处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金融市场结构性矛盾和利益格局不平衡是当前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现象较为突出的社会原因。
作为转轨时期的社会问题,金融领域的职务犯罪是由于尚未真正建立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与市场秩序的结果。
金融体制的急剧变化,使金融活动失控是产生犯罪的根本原因。
同时,转轨时期必然存在一些宏观调控的空白或“盲点”,金融市场实践超前与法制相对滞后是滋生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银行内部疏于管理,防范意识差银行内部疏于管理,防范意识差,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给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因此内控不力是金融职务犯罪案件高发的直接原因。
在某些金融机构中,特别是基层银行的负责人,往往集人、财、物权力于一身,上级疏于监导、下级不敢监督,使其权力常常处于真空状态。
由于金融系统上下级和部门之间的监督不力。
致使有的部门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有章不循、使涉案人员能够作案方便,并屡屡得逞。
疏于管理、制度不落实、部门岗位职责不清、风险防范意识差是金融职务犯罪案的主要原因,( 三) 银行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目前,银行系统内部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他们片面抓业务、重效益,而忽视队伍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或思想工作“一阵风”以会议落实会议,用通知传达通知,导致一些人拜金主义、利已主义、享乐主义思想潜滋暗长,恶性膨胀,在侥幸心理下,最终铤而走险,走上了犯罪道路。
( 四) 涉案人员职业道德缺失,法律意识淡薄金融部门是一个经营货币商品的特殊行业,金钱的诱惑更为直接和强烈。
商业银行职务犯罪与警示教育

商业银行职务犯罪与警示教育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资金融通、风险管理等关键职责。
然而,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内部也面临着职务犯罪的严峻挑战。
职务犯罪不仅损害了银行的经济利益,破坏了金融秩序,更严重影响了银行的声誉和社会形象。
因此,深入研究商业银行职务犯罪现象,加强警示教育,对于防范和遏制此类犯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商业银行职务犯罪的常见类型1、贪污受贿这是商业银行职务犯罪中较为常见的类型。
某些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例如,在贷款审批过程中,收受企业的贿赂,违规发放贷款。
2、挪用公款将银行的公款挪作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超过规定期限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非法活动。
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银行资金的正常流转和安全。
3、金融诈骗通过伪造金融票据、信用证、信用卡等手段,骗取银行资金。
或者利用内部信息优势,操纵金融市场,获取非法利益。
4、违法发放贷款在未严格审查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情况下,违规发放贷款,导致银行贷款无法收回,形成大量不良资产。
二、商业银行职务犯罪的成因1、利益诱惑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面对金钱、物质等利益的诱惑,一些银行工作人员的价值观发生扭曲,为了追求个人私利,不惜铤而走险,触犯法律。
2、内部控制薄弱部分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存在漏洞,对业务流程的监督和制约不足,为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3、职业道德缺失一些银行工作人员缺乏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对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置若罔闻,漠视职业责任和社会信任。
4、外部环境影响社会上的不良风气、行业竞争压力等外部因素,也可能对银行工作人员的心理和行为产生负面影响,增加职务犯罪的风险。
三、商业银行职务犯罪的危害1、经济损失职务犯罪导致银行资金流失,形成大量不良资产,直接影响银行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
2、声誉损害一旦发生职务犯罪事件,银行的声誉将受到严重损害,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度降低,可能导致客户流失和业务萎缩。
解析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危害及预防

解析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危害及预防金融系统做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金融犯罪特别是金融职务犯罪往往给金融机构和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会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和金融风波,其危害性更甚于其它犯罪。
本文就金融职务犯罪形态特点、危害,成因及预防措施作粗浅的探讨,希望有益于金融职务犯罪的预防。
一、金融职务犯罪的形态金融系统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指在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利用从事融资活动的职务之便,侵犯公共财产,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以及其它危害社会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信用合作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
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金融犯罪形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法律明确规定以职务便利为构成要件的犯罪,如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等。
二是法律尽管没有明文规定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为犯罪构成要件,但犯罪的构成与行为人的身份和职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如银行人员购买伪币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用帐外客户资金拆借、发放贷款罪,非法出具金融票据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等。
三是金融机构人员在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其手段又触犯了其它罪名,如伪造、变造金融罪证罪。
银行业务包括会计结算、出纳、储蓄、信贷、信用卡等方面,金融犯罪主要体现在这些业务中,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金融从业人员在实施犯罪时往往是多种手段并用、各种行为交叉,在一种业务中使用的手段,也可能在另一种业务中使用。
以下所列的犯罪形式主要是根据金融业务性质,以岗位特征划分形态的。
1、结算业务中的犯罪形式结算是指因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调拔等经济活动需发生的货币收付行为,分为货币结算和转帐结算,银行的结算主要为转帐结算,转帐结算中银行从业人员的犯罪主要针对结算凭证和会计帐本,其具体形式主要有:伪造:涂改结算凭证,隐匿、销毁记帐单据侵吞银行资金,利用空头结算凭证或者重复利用结算凭证骗取银行资金;虚构收付关系贪污银行资金;虚构伪造存款帐户或付款凭证挪用银行资金;收帐、重复出帐挪占银行资金、非法多次转帐、改变资金正常流向占用银行资金;非法拆借客户资金;利用结算时间差套取银行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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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及其预防2009/5/16 非常感谢,根据市检察院的安排,今天由我来和大家探讨有关职务犯罪的问题,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共鸣。
十七大创造性地提出了五大建设,以及国家预防腐败监督管理局的成立,以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反腐五年规划》)的出台,这些都足以表明目前我们国家对待职务犯罪的政策已经开始转型,从以往的单纯重打击到打击与预防并重这么一个格局,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当然,可能有的同志会问,既然现在这么重视预防,是不是就不用打击了呢,其实不然,相反打击的力度更大,从去年对一些大案要案的查处上就很能说明问题,你比如陈良宇、郑筱萸的案子。
尤其是郑筱萸的案子就更能说明问题,2008年5月29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郑筱萸受贿649万余元,一审判处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
郑也就成为继胡长清,成克杰之后第三位被判处极刑的省部级高官。
郑一审被判死刑可以说突乎了很多人的预料,因为郑有坦白的情节,认罪态度也教好,所有的脏款都已上缴,这也就打破了以往我们国家对省部级高官腐败案件“坦白、认罪、退赃”即可免死的这么一个惯例。
对郑筱萸判处死刑,我个人觉得除了郑筱萸他的社会危害性比较大之外,更重要的我觉得是高层向那些高官犯罪发出了紧急叫停的这么一个响亮的信号。
那么究竟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有什么危害性,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有效预防职务犯罪,这就是我今天和大家所要共同探讨的四个问题。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及主要罪名关于职务犯罪,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对职务犯罪的认识也不尽一致。
一些国家称其为“公务员犯罪”,或者“白领犯罪”,专门指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实施的与其职务相关的犯罪。
严格来讲职务犯罪并不是我国刑法所使用的概念,也就是说它既不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类罪名,也不是法定的具体罪名。
而是刑法理论界和实践部门针对具有利用职务性这一类犯罪在法理上的概称或总称。
目前我国刑法学界还没有统一的认识,观点也是多种多样,从我国刑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来看,我们认为所谓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滥用职权,实施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从目前我国《刑法》来看,涉及职务犯罪的内容主要有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九章渎职罪以及第十章的军人违反职责罪。
由于时间关系,下面我就几个主要的罪名和大家做个简单的介绍:1、贪污罪(邹三水案)(318 “南海神话”林裕行案,原工行南海支行行长。
因贪污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判死缓。
以收取贷款户“利息差”、“赞助费”的手段私设“小金库”,总额高达7080余万,其中林以各种名义先后数次拿走了318万。
)2、挪用公款罪(横峰建行胡永春案、铅山银监会姜会武案、上饶县建行胡瑜平,三个共同点:鄱阳人、辩护人都是余湘明、挪用手段基本一致,都是利用从其他行拆借来的资金,打到私人账户上,胡永春挪用了8353.7375万元,并有692.1万元未归还。
)3、受贿罪(广丰顾慧案)“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5、滥用职权罪(309中行温州分行烂尾楼事件,04年4月央视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谁来为中银烂尾楼埋单”。
3500万元的国家投资打了水漂。
该行行长叶征因受贿判13年,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判3年零6个月,执行15年。
叶的失职有三:一是未按国家规定配备工程管理人员;二是未按国家规定委托监理公司;三是审批工程把关不严,超进度付款、提前付款和重复付款)6、玩忽职守罪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当前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应当看到,这几年经过金融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与各级检察机关通力协作,不断加大打击金融犯罪力度和认真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效地遏制了金融案件的高发势头。
总的来说,当前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总体走势出现“两个波浪式”:一方面,职务犯罪案件数呈波浪式的下降趋势;另一方面,职务犯罪案件在金融案件中的所占比重又呈波浪式的上升趋势。
这表明,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下,金融系统的职务犯罪处于欲张又缩的状态,较之金融其他犯罪更具有顽固性,预防职务犯罪既是金融系统查处和防范违法犯罪的工作重点,也是任重道远的法制任务。
尤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当前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特点:1、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居高不下。
在近几年立案查处的金融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所占比重一直很大,反映了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犯掠夺钱财的贪婪性。
(横峰建行胡永春案、铅山银监会姜会武案、上饶县建行胡瑜平)2、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危害性严重。
随着涉案金额上百万、上千万案件增多,造成银行资金大量流失和被侵吞,不仅对正常的金融秩序造成影响和破坏,更为严重的是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
(林裕行案,工行南海支行行长,违法发放贷款9.14亿元、美金500万元,造成贷款全部无法收回的特大损失。
)3、单位负责人涉案比例上升,并向高级管理人员蔓延。
从近年情况看,呈现出上升并向处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蔓延的趋势,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4、内外勾结合伙作案增多,导致串窝案发生。
随着金融内部管理制度的加强和改进,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作案方式发生了变化,从过去的手段单一、一人一案一罪的情况转向以联手犯科、狼狈为奸的团伙特点,从而使内外串通勾结和内部合伙作案增多,导致一些串窝案的发生。
5、案犯年龄结构呈下降趋势,智能化作案倾向明显。
在原先普遍采取收储不入帐、偷支储户存款、冒用他人名义贷款等传统犯罪手法的基础上不断翻新,智能化作案倾向明显。
或利用新业务拓展、管理不到位等可乘之空隙,违规大额透支、非法载留、拆借资金将公款挪用等。
这些新的犯罪手法诡秘,隐蔽性强,不易被发现,增大了查处和防范工作的难度。
6、基层操作岗位发案率高,携款潜逃者增多。
金融系统的支行(公司)及分理处、储蓄所和农村信用社,是金融机构的基层单位,其中直接与资金货币打交道的操作岗位,往往是金融职务犯罪的诱因。
基层金融机构不仅发案率高,而且还常常发生携款潜逃案件,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和危害。
(294寇君宝案:中国银行塘沽分行临柜储蓄员,10个月贪污437万判死缓)三、诱发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金融业是从事和经营货币这一特殊商品的行业,容易诱发与金钱相关的职务犯罪。
从总的情况分析,金融系统职务犯罪与其他职务犯罪一样,都是利用职务便利而获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它的产生和存在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是思想、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诸多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
具体说来,既有其外部的条件影响,也有其内部的原因所致,是诸多因素和问题的综合作用之结果。
当前诱发金融系统职务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受消极腐败思想的侵蚀和影响,贪婪欲望膨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以及社会利益日趋多元化,人们对利益的追求也逐渐成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认可的价值目标。
在这种社会意识形态的作用下也必然产生一种异化,这就是对利益特别是对不正当物质利益的追逐,随之而来的是拜金主义的价值观、极端个人主义的人生观和不切实际的消费观等各种消极腐败思想在侵蚀和影响着人们。
而在金融队伍中,有的本身政治、思想、文化素质就不高,缺乏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就与社会上消极腐败思想一拍即合,同流合污。
随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滋长和膨胀,于是部分金融从业人员贪婪成性,不顾政策、法律的约束,公然把贪污、受贿、挪用、侵占公款作为实现个人价值目标的直接手段,最终沦为人民的罪人。
(寇君宝案,找三陪女做情人,花3000元买1000朵玫瑰送给三陪女,一夜风流之后又送给三陪女1.2万元的钻戒)(295陈新案,原工行重庆九龙坡支行职员。
因贪污4000万,挪用368万,判死刑。
“我错在太放纵自己的欲望了”)2、执行规章制度不严,内部管理松驰。
与其他行业相比,金融系统的规章制度是比较健全和严密的。
从金融行业绝大多数的发案情况看,“十案九违规”,多与执行规章制度不严、内部管理松驰有直接关系。
(318林裕行案:工行南海支行的贷款审批权限是8000万。
而冯明昌却在一天之内从南海支行骗贷2.4亿。
而林严重违反审批制度,越权审批贷款,却并没有受到及时追究。
上级行对这一违规行为采取了默许态度,于是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
加之林的拉拢腐蚀,使上级行的某些关键人物,与其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成为“同一条船上的人”,共同规避制度、屏蔽监督,无疑助长了林的非法行为)3、制约机制不完善,对权力监督不力。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加快和金融业逐步迈向商业化的进程中,出现了金融经营体系和监管体制相对滞后的情况,从而使一些金融机构尤其是基层机构的业务监管不力,内控机制不健全,缺乏对职务犯罪的防范意识,忽视对某些权力的监督,造成整体控制上的失衡。
(295陈新案,工行重庆九龙坡支行职员。
因贪污4000万,挪用368万,判死刑。
“我错在太放纵自己的欲望了”,“921”科目大帐,聚集了支行各网点所有的资金,工行规定每年1月1日同时扎帐)4、在防范和查处上存有偏差,“两手抓”不够落实。
近几年来,经济发展较为迅速,从而也使金融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
为适应这种状况并掌握发展的主动权,一些金融机构的领导迫于客观形势和竞争的压力,思想上存在着重业务发展、轻内控管理的倾向,往往忙于抓业务指标,疏于道德风险防范,使得内部思想建设相对薄弱,防案意识淡化,“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