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检测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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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试验、检测人员的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铁路工程质量管理有关管理文件及规范、规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程试验是指在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中,根据设计、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和有关规程、规范对各单项工程、隐蔽工程的各个部位逐项进行的工程质量检查,由试验室使用一定的仪器设备,对目的物进行测试检验,采集有关质量指标或数据的活动。

第三条铁路各参建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09)、《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要求执行,试验人员资格按《铁路工地试验室和混凝土拌和站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工管办函…2013‟300号)要求落实。

公司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推行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有序落实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各参建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的归口管理。

公司各现场指挥部负责督促本项目各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第五条参建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有关规定及施工、监理合同要求,设置中心试验室和满足现场需要的工地试验室。

全面负责本标段的试验检测工作。

第六条公司安全质量部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或行业的现行标准,并负责宣贯、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试验室贯彻执行有关新标准。

2. 归口管理工程试验和试验室信息化有关工作。

3. 对本项目试验室工作条件和信息化工作条件的确认。

4. 抽查各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工作和试验室信息化有关情况。

5. 审核并批准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外委单位。

第七条公司各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1. 检查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工作。

2. 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处理试验检测所引发的工程质量问题。

3. 检查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信息化建设和运行情况。

现场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现场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现场试验检测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经理部现场检测管理,标准现场检测工作,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中现场检测包括:工程地质原位测试〔动力触探、静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等〕,路基压实质量检测〔Evd、Ev2、K30、孔隙率检测等〕,锚杆拉拔试验,贯入法一天强度检测,混凝土回弹、钻芯检测,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测试,孔底沉碴厚度检测,静载试验,桩基低应变检测、超声波检测,雷达检测,混凝土裂纹宽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等凡需持试验仪器到施工现场进展的检测;不包括第三方检测。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经理部各总队、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工地试验室。

第二章各方职责第四条总队职责1.向试验检测中心现场检测组或工地试验室提出现场检测申请,填写委托单。

2.做好现场检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配合试验检测中心现场检测组或工地试验室进展检测。

4.总队自行进展的检测并出具报告的工程有:贯入法1天强度检测、锚杆抗拔力、泥浆性能、压实系数或孔隙率、K30检测、混凝土拌合物性能、隧道防水板焊接质量气密性检测等。

5.总队应配备根本的现场检测仪器包括:贯入法强度检测仪、钻孔取芯机、泥浆测试仪、灌砂筒、环刀、压力泌水仪、含气量测定仪、水灰比测定仪、测温设备、隧道防水板焊接质量气密性检测设备等。

6. 对根本的现场检测填写现场检测记录,并出具报告。

试验报告编号以总队为单位进展编号,除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检测章及CMA章外,其他工作均由总队完成。

检测报告交两份到检测中心或工地试验室存档〔一份是签字齐全未盖章的;另一份是签字、盖章齐全的〕。

同时总队要负责此类试验报告在武广梦龙即时通的填报工作。

7.每周四上午及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四上午向试验检测中心或工地试验室上报总队自行检测次数〔二、七总队向试验检测中心现场检测组上报〕,以便试验检测中心或工地试验室及时汇总并上报。

第五条试验检测中心现场检测组职责1.负责二、七总队的重型动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Evd、Ev2检测、混凝土回弹、钻芯检测,混凝土裂纹宽度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负责一至八总队的孔底沉碴厚度检测、静载试验、桩基低应变检测、超声波检测、雷达检测、静力触探;负责出具现场检测报告。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为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保障检测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制度。

1、本站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由质量室统一管理;2、各室如需新购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等需报质量室统一购置;3、质量室应注意采集技术资料信息,及时更新有关技术资料;4、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由质量室建立档案,统一编号、保存;5、质量室应建立资料借阅制度,技术资料原则上只供本站人员借阅,借阅、复制技术资料应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6、技术资料应根据有关要求、分类、重要性等情况确定保存期限。

一般情况下各种法规、标准、规范应保存至有效期过后两年;检验报告与记录一般保存两年,当有合同要求时,记录的保存期应按合同要求执行;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技术档案,报经质量主管批准可延长保存期限;7、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按规定报技术主管批准,登记后予以销毁;8、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副本的管理应遵守有关保密的规定。

试验环境条件管理制度为保障试验环境条件满足检验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1、检验室应保证检验时的现场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不应对检验结果或对检验设备的计量准确度造成不利影响;2、在检测站以外场所进行的检验工作,应首先确认环境条件就是否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的范围。

对检验环境条件有可能发生的变化要有足够的预见,以避免对检验操作及检验结果造成不良影响。

3、对开展检验工作的环境条件要进行监测、控制与记录,项目负责人应确保环境控制设施运转正常,认真填写设备使用与环境监测记录,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应报告室主任或质量主管。

4、检验室应注意周围环境因素,如灰尘、电磁干扰、温度、湿度、电源电压、噪声、振动、雷电、有害气体等的影响,以免影响工作质量。

5、检验室应制定停电、停水、火灾等非正常情况的应急预案,在检验过程中非正常情况发生时,应保全检验数据或重新组织检验。

6、检验设施的布置及检验工作的开展应尽量避免相互之间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

检测站管理规章制度最新

检测站管理规章制度最新

检测站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检测站管理,规范检测站运行,保障检测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检测站的管理工作,对检测站的负责人、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检测站应当依法进行检测工作,保证检测过程公正、客观、准确。

第四条检测站应当加强对检测设备和人员的培训,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检测站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检测站的组织机构第七条检测站设站长一人,负责全面协调管理工作。

第八条检测站设技术主管一人,负责检测工作的技术支持。

第九条检测站设质量主管一人,负责检测工作的质量管理。

第十条检测站设安全主管一人,负责检测工作的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检测站设运营主管一人,负责检测工作的运营管理。

第三章检测设备管理第十二条检测站应当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十三条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检测设备台账,定期进行设备清点和检查。

第十四条检测站应当对检测设备进行定期校准和检定,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对于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检测站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六条检测站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包括技术、质量、安全、纪律等方面。

第十七条检测站应当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规范人员的工作行为。

第十八条检测站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九条检测站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岗后反馈,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五章检测工作流程第二十条检测站应当建立完善的检测流程,确保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检测。

第二十一条检测站对每一次检测都应当制定详细的检测方案,并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检测站应当对检测结果进行专人复核和签字确认,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六章质量管理第二十三条检测站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质量目标。

试验室检测质量管理制度

试验室检测质量管理制度

试验室检测质量管理制度一、质量方针试验室检测目的是为本合同段工程质量管理提供试验检测数据,严肃认真地对质量负责,坚持准确、可靠、公正的原则,坚持工程质量百年大计,质量是第一的方针,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清除和控制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确保测试质量;二、质量保证措施1、严格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有关公路工程的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按照批准的试验检验项目开展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2、用于检测的全部仪器设备,均按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司的要求检定合格;3、已建立了一套严密的行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人员和测试人员在实现质量目标中指标明确,各类人员都有严格的岗位责任制;4、严格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98进行检测;5、对检测过程中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办法,以确保测试质量;6、有一套完善的检测流程图及质量保证体系框图;三、检测工作质量控制1、检测任务的接收与管理(1)一切检测样品均由主任或其委托人接收,并报项目部领导,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承担检测任务;(2)接收样品时必须严格把关,弄清样品来源性质,选择目的、要求、检查样品数量与重量是否满足所测项目的需要,核定样品的标签与实际情况是否吻合,所需资料是否齐全;(3)接收任务时,要了解检测时限是否满足需要试验结果;一般试样以时间先后进行测试;(4)样品接收时应进行登记;(5)验证试验:对重要原材料包括钢筋、钢绞线、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等国内采购材料应有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并提供样品进行试验,若本试验室没有某种材料的检测能力应经过项目领导同意后,填写试验委托书报监理工程师批准,送指定试验室检测;试验合格后上报驻地监理及代表处中心试验室;材料进场后应按规定的项目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在施工中,加强随机抽样试验频率以保证工程质量;(6)标准试验:标准试验包括各种标准击实、集料的级配、混合制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所有标准试验,必须有试验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进行,在取得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存档或随同试样一起上报审批;(7)抽样试验:内容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质,土石方及其他填筑施工的压实度,砂浆、水泥砼或沥青砼的强度的测定和试验;(8)项目部试验室随时派人对作业队连队的自检、测试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2、检测任务下达(1)主任或其委托人负责日常测试工作调度;(2)基本测试与抽样检查测试交不同测试人员进行,以保证内部测试质量的准确、可靠;3、检测(1)检测人员应根据规范要求频率,检测项目进行检测;(2)检测所用的各种仪器设备,技术状态要正常,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用,技术状态不正常的不用;4、原始记录与数据处理检测原始记录是保证检测质量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检测人员必须十分重视,严格实行以下规定:(1)原始记录应按统一格式书写;不得使用其他纸张,一律记录在指定记录表上;(2)原始记录单中所列内容,必须用碳素濹水钢笔逐项填写,文字、数字要书写清晰工整,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3)记录有误需修改时,在原数字上打一横杠,原始数据应仍能辨认;并加盖本人私章,正确数字写在改换数字的上方;(4)原始记录因某种原因需重抄时,须试验工程师同意,并将原记录一并上交;(5)给出图谱的检测仪器的记录原件,必须附在原始记录单上,一并上交; (6)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应与检测系统的准确度相适应,且要符合规范要求; (7)原始记录应保持其原始值,严肃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8)试验室负责人有权拒收一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始记录;5、检测报告的审查与申报(1)检测人员检测完毕,按要求填写好原始记录并经复算后,签名,交表; (2)对原始记录进行复核,主要校核内容包括计算公式、参数、检测精度、仪器状态、测试结果、表示方法、曲线绘制、计量单位等校核后交试验工程师助理或试验工程师;(3)试验工程师助理或试验工程师收到原始记录后进行验收复核,并抽部分结果进行复算,且进行数据统计整理,作出测试质量判断,交试验室主任;(4)凡自检或抽检试验数据,超出允许偶然误差范围的,应及时通知返工复检,直到合格;(5)试验室主任对试验报告进行审核、盖章、签字、上报;6、质量异议的处理(1)当试验室提供的数据与实际不符时,各作业队连队应向试验室汇报,可重新取样试验;(2)当抽检数据与自检数据不符时,可加倍试验,结果以试验室数据为准; 7、检测事故和意外的处理为确保检测工作质量,在测试过程中发生过失行为或意外中断试验,应按以下程序处理:(1)过失行为如错样、错量、计量法错、记错、计算错误、操作失误,意外事故如停电、仪器偶然故障或环境因素突变等,造成差错结果或被迫中断试验,则必须重新取样试验;(2)过失行为若及时发现,且不影响测试结果的,可连续试验;(3)试验人员在提交试验报告后,才申诉过失或意外的,一概不予认可;不允许提交“仅供参考”之类的试验报告,对有怀疑的测定数据时,应说明原因; 附:一、试验室主任职责二、试验工程师职责三、试验员职责四、试验资料的整理与保管制度五、试验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试验室主任职责1、全面负责试验室工作,根据室内人员技术水平,业务能力、操作技能,合理安排工作;2、检查、监督试验人员按试验规程、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工程的各种试验、检验,对提供的试验、检验报告,各种原始数据负责;3、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及时组织试验人员深入现场做好工地检验工作;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必要时提供鉴定数据;4、根据试验工作的需要,提出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的更新计划,并负责选型采购;对重要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负领导责任;5、督促试验人员认真钻研技术业务,教育他们爱护仪器、设备;6、积极配合项目部各部门及各级领导的工作,并提供所需要的技术、质量方面的试验数据;7、参加技术会议及技术交底会议,参加交、竣工验收,组织编写竣工文件的有关资料和年终试验工作总结;试验工程师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技术政策,严格按照国家或部颁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机关规定的试验要求,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试验检验工作;2、根据试验检验规程,结合本单位承担的工程项目,收集资料,弄清各项工程需要试验检验的项目及内容,并列出计划按规定实施;3、检验和鉴定各种外购材料、半成品、自采加工材料,为施工提供所需要的技术性能指标;4、提供试验数据,用试验数据指导施工;5、认真做好各种材料试验及其它各项试验检验等具体工作,并详细作好各项试验检验记录;要及时要及时向上级反映不合格的原材料、试件及检验中发现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工程质量;6、积极参加科学试验;收集资料,总结经验,以便推广使用;7、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交工、竣工验收;8、认真做好各种试验仪器、设备的保管、维修与正确使用;9、指导基层试验检验业务工作的开展;作好试验检验工作总结;10、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11、对本单位各项工程负试验检验责任;试验员职责1、严格按国家或部颁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机关规定试验要求,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试验检验工作;2、掌握所用原材料种类及要求标准,各分项工程要求试验项目,拟定检测项目;3、对进场材料进行取样试验,确定材料质量和级配标准,4、对各分项工程要求试验项目,检验频率,按规范进行试验,并将每天试验检验结果向试验工程师报告;5、掌握试验方法,熟悉仪器性能,保持仪器的完好状态;6、积极配合试验工程师的工作;7、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8、为工程自检和竣工验收提供完整的检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试验资料的整理与保管制度1、试验资料必须使用施工工程规定的统一表格,填写方法、要求、内容应保持一致;2、试验资料应结论明确,评定依据、使用标准、评定方法、分析统计,参数代号准确,计算无误,并有齐全的签字和印章;3、所有资料的整理,必须按时间顺序进行排列编号,分门别类按其属性、用途,装订归档;4、试验档案袋的封面应注明桩号、分项工程名称、试验项目,内装一份资料清单;5、属于竣工资料的试验报告单据,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方能有效,否则不能进入竣工资料中;6、试验档案资料应在工程完工后,按具体的规定时间整理完毕,转交工程项目工程师,为工程验收所使用及有关存档;试验设备使用管理规定1、保持工作场地及试验器具的清洁,防止各部分锈蚀;2、各试验仪器设备,除试验操作手外,其余人不得擅自操作使用;3、试验仪器操作手应按仪器的使用规定或规程进行操作,并随时检查仪器工作状况,不得超负荷运转,不得带故障操作;4、在操作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情况,及时解决,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转;5、在仪器设备的使用中,因操作手主观因素造成的损坏,应负全部责任;6、做好仪器的定期保养和维护;不具备验收条件原材料检验流程图。

公路试验检测站规章制度

公路试验检测站规章制度

公路试验检测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试验检测站的管理,提高检测质量,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路试验检测站是指专门从事公路交通试验检测工作的单位,主要承担公路交通运输车辆和设备的性能、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检测任务。

第三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遵循“公正、科学、客观、准确”的原则,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

第四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技术标准和检测规程,开展检测工作。

第五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设备、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保证检测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保障检测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和用户的沟通与合作,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有序工作流程。

第十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设立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纪律规范,加强管理监督,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建立员工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十四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安全。

第十五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员工业绩的提升。

第三章检测流程第十六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根据用户需求,确定检测项目和流程。

第十七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严格遵守检测规程,确保检测过程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对检测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对样品进行严格保管,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

第二十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对检测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便于事后查阅。

第二十一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用户,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站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检测站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检测站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第二条本检测站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检测站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检测站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设备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条检测站应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检测站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

第六条检测站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第七条检测站应加强对用户的服务,提供优质的检测服务,并及时解决用户的问题和意见。

第八条检测站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对检测数据和用户信息进行保密管理。

第九条检测站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第十条检测站应定期进行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检测站应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处理和应对。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检测站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并纠正错误。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由检测站负责执行,领导同志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检测站领导同志讨论通过后实施。

以上为检测站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各位同仁严格遵守,并共同努力,为检测站的发展和服务水平提高贡献力量。

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依据《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工程、运营线路改(扩)建及维修工程。

第三条凡参与公司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试验检测机构均应认真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由工程部会同监理及施工单位对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推荐后,公司安质部负责组织各方对推荐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考察、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入围条件第五条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第六条取得国家颁发的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含)及以上,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试验室认可证书(CNAS)。

第七条材料检测具有天津市建设交通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见证取样资质证书。

第八条专项检测具有天津市建设交通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专项检测资质证书。

第九条常规力学检测设备应实现数据自动采集。

第十条日常动态检查中检测工作正常且三年内未因检测违规被通报批评。

第三章试验检测机构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落实,并注重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第十二条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具有大专学历以上,相关工作经历10年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熟悉检测工作。

第十三条检测机构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5年以上,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检测工作。

第十四条检测人员应经过相关检测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材料力学、材料化学、混凝土及建筑材料等各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

第十五条检测机构的办公设施、检测场所及仪器设备的配置应与其开展检测项目及规模相适应,仪器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要求。

第十六条试验检测设备仪器经天津市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审查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第十七条试验检测机构必须在资质(格)允许范围内进行检验、检测及鉴定活动,对出具的检测(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范本

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范本

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湖北省荆荆城际铁路责任有限公司第一章试验检测管理办法1. 总则(1)为确保湖北省荆荆城际铁路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质量,更好地协调各有关参建单位在铁路建设过程中试验检测工作关系,明确各方职责及工作程序,做到“统一管理,职责分明”,以使试验检测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依据《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Q/TCR9204-2015)、《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及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及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

(3)本办法由公司制订并下发,适用于荆荆铁路项目试验检测工作。

公司试验检测中心、各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均须遵照本办法开展相关试验检测工作。

(4)本办法中试验检测是指荆荆铁路项目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过程中,对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及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进行的试验检测、出具试验报告等活动。

2. 机构设置(1)公司成立试验检测中心,试验检测中心配置实验室主任一名,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一名,试验检测工程师及试验员若干名,各试验人员须持证上岗。

(2)试验检测中心代表公司对整个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管理,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完成监理单位的相关试验检测工作。

(3)各监理单位不设监理试验检测中心,但应按合同要求设置试验检测人员,负责监理范围的试验检测管理工作。

监理试验检测工作须接受试验检测中心的技术指导与管理。

(4)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设立试验室,负责本合同标段的试验检测工作。

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须接受试验检测中心和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与管理。

3. 职责及权限公司试验室负责对荆荆铁路工程试验检测体系进行系统规划,明确各参建单位检测试验工作职责、内容、要求和主要工作流程,并对各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改)

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改)

哈尔滨地铁试验检测(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哈尔滨地铁工程试验检测管理,规范试验检测工作流程,明确检测项目及频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是在地铁工程建设阶段,承担见证、取样、检测等任务的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均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地铁工程试验检测,包含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涉及结构安全项目抽样检测、施工工艺参数检测以及工程实体检测和使用功能检测等。

第四条建设单位负责地铁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应定期对地铁工程各参建单位进行检查.第五条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及时办理本标段的试验检测监督备案手续,接受政府监督.监理单位应对见证编号统一管理.第六条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负责所管辖标段内试验检测活动进行过程监督管理,对涉所有检测项目实行100%见证,并对重要原材料、构配件进行不少于10%抽检频率平行检测.(供应商备案问题)第二章施工、监理单位试验人员管理第七条施工、监理单位每个标段应至少配备1名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建设部颁发的试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的试验工程师.取样员、见证员应取得地方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取样员工作卡或见证员工作卡.试验人员变更时,应向建设单位申请,并经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

第三章试验检测单位的管理第八条地铁工程试验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是指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由建设单位统一招标确定(委托),与其签订试验检测委托合同,承担地铁工程试验检测业务,并对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的机构.第九条检测单位应配备固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地铁工程检测业务,配合建设单位试验检测管理工作。

第十条检测单位应按建设单位要求,在检查、验收过程中,提供必要的现场技术服务。

第十一条检测单位在接到见证取样委托后,应当及时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提交给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后,转交给施工单位存档。

第十二条检测单位应当建立地铁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台账。

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工程试验检测体系和手段,提高试验检测水平,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提高工程总体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设置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总监办试验室。

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设立的检测部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人员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和工程试验检测的实际需要。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须经相应的法定计量标定部门或检测机构标定计量合格,并须在使用中定期进行校正。

各级工地试验室首先应通过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简称“质监机构”)验收,取得临时工地试验室资质,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章试验室任务第四条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任务(一)按照工地试验室资质规定可以进行的试验、检测项目对本合同段所有原材料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现场检测试验(需外委的检测项目除外)按照规范规定的频率自检,使所有工程全部处于受控状态、并达到本项目建设质量管理目标的质量标准。

(二)同时配合项目公司、检测部和总监办做好外委试验取样及验收试验检测工作。

(三)要充分重视做好首件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应向总监办提供详实的试验检测报告。

第五条总监办试验室的任务(一)检查验收承包人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上岗情况;(二)负责工程质量抽检试验、材料抽检试验和现场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委托试验;进行平行验证试验与审核工作;(三)监督检查承包人试验仪器设备的校核标定情况及其试验检测频率、方式、方法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四)全过程监督检查首件工程的试验情况,审查和评价试验检测结果,及时准确地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对基础资料的评价报告;(五)承担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试验工作;按照合同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抽检试验和检测。

(六)提前进行试验检验检测工作,不能因试验检验检测工作而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总监办应及时督促承包人提交下步工作的试验检验检测,审核合格并报项目公司和检测部认可备案,然后由监理工程师审批和监督执行。

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XXXXX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X(以下简称“XX公司”)XXX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有效发挥试验检测在工程质量控制和指导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6年第80号)、《XX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及《XX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等,结合本项目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试验检测,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本项目高速公路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工程制品、工程实体的质量和技术指标等进行的试验检测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的执行并不免除试验检测单位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责任。

第二章管理依据第四条试验检测管理依据(一)国家有关试验检测的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章、制度及有关试验检测方面的技术标准、验收标准、检验评定标准;(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6年第80号);(三)《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交通部质监局);(四)《关于进一步加强XX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交【2012】213号);(五)《XX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X交建【2008】167号);(六)《X交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暂行办法》(七)设计文件中有关试验检测的相关要求;(八)XX公司与试验检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五条试验检测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XX公司建管部为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全线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

第六条全线试验检测机构分三级管理:(一)根据XX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由XX公司组织招标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

(二)经招标确认的公路试验检测机构在各总监办设立的监理试验室。

(三)施工单位按公路试验检测资质自建的工地试验室。

施工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施工项目的试验检测是必不可少的。

为此,相关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试验检测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下面就施工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一、试验检测管理体制施工项目的试验检测应该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明确相关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在试验检测工作中,应指定专门的质量技术负责人负责试验检测工作,并组织试验检测人员开展工作。

同时,建议建设方与监理方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方对试验检测内容的监督责任。

二、试验检测范围施工项目的试验检测应涵盖关键节点和重要部位,重点关注土建结构、装饰装修、电气通信等方面的试验检测。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项目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试验检测。

当然,施工项目中出现新的设备材料和工艺时,应及时制定试验检测方案,指导现场试验检测工作。

三、试验检测计划根据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确定试验检测计划,并将其纳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

试验检测计划中应包含实验室测试、现场测试、第三方检测等内容。

同时,还应对试验检测人员的资质、工作时间、出勤等要求进行规定,并安排试验检测人员与施工人员的协调工作。

四、试验检测方法进行试验检测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合适方法,确保试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同时,应注意密切关注试验检测的要求,保证检测过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试验检测方法上需要遵循多种标准,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

五、记录与审批试验检测的数据应准确,并及时记录。

试验检测报告应包含有关试验检测的数据、结果,以及相应的检测结论和建议。

试验检测报告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存档。

试验检测报告需要定期通报施工方和监理方,建立专门的通报机制。

六、质量问题处理如果在试验检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展开专项处理工作,排除质量问题。

同时,在质量问题处理过程中,应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开展整改和复验工作。

总之,施工项目试验检测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保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促进公路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提供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的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第三条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是指经其行政主管单位或部门批准成立,对公路工程及其所用原材料、构件、产品等质量和性能进行试验检测的单位。

含监督、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科研、教学等单位的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第四条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是根据试验检测机构的技术力量、仪器设备、环境状况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分别定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地试验检测机构,定为临时资质.第五条交通部是全国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主管部门,负责甲级资质和部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工程质量督站所属的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的审批和管理等工作,办事机构是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是本地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地方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甲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所属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的初审和上报,负责本地区乙、丙级和工地试验检测机构临时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等工作,办事机构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六条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有关公路工程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按照批准的试验检测项目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提供科学、公正的数据和报告。

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不得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章资质等级条件与职责第七条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主要包括试验检测人员、工作和管理制度、主要仪器设备、主要试验检测项目等内容,详见附表一:《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

第八条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职责:1.公路工程及工程所用原材料、构件、产品等的试验检测; 2。

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

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

“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控制,做到事前、事中、从点到面全方位、全过程控制,确保每一个施工工序的质量,建管中心将委托具有乙级以上资质且经过计量认证合格的试验检测单位承担本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试验检测任务.为了加强对“第三方"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保证每一个工程质量控制点都能控制到位,充分发挥“第三方"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作用,保证工程质量控制不漏盲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工作要求第一条第三方检测单位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车辆及燃油、办公设施及耗材、人员及生活设施,由“第三方”按照合同要求配备完整,满足试验检测任务需要,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开展工作;第二条“第三方"在施工现场附近设立驻扎点和临时试验室,配备试验室常用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设备必须经过标定满足试验检测需要;第三条“第三方”应对工程项目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检测任务,对所服务的各标段的每一个施工作业面都应巡视到、检测到,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质量控制点要及时地现场取样,尽快拿出试验数据,反馈给业主;第四条对分部、分项工程需按照规定的检测项目进行检测,频率不低于监理当月抽检内容的20%。

除此之外,必须进行其他为保证质量需要进行的试验检测项目,保证工程质量控制检测无盲点;第五条质量控制要“用数据说话”,应及时地、准确地提供试验检测结果,做到在事前、事中控制工程质量,避免“事后验尸”给工程造成损失;第六条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天要向业主提供一份《第三方巡查记录》(附试验报告或试验检测数据),每周业主将给“第三方”下达工作任务,“第三方”每周上报一期《第三方检测巡查周报》(含电子文档)对本周检测进行总结.每月25日前向业主提供一份《工程质量抽检月报》,月报中应对各标段存在的质量问题汇总(对共性问题和个别问题分别汇总);第七条“第三方"的各项检测原始记录和各种报表应于妥善保存,交工验收时整理汇总归档;第八条配合业主做好阶段性检查和“三阶段”检查验收工作;第九条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省、市质量监督机构)组织的质量检查工作。

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云南富广高速公路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富广高速公路工程试验管理,规范试验检测工作,提高试验检测水平,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公正性,以便更好地指导施工,为施工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富广高速公路工程土建工程合同文件、现行的试验规程、技术标准及规范。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指挥部中心试验室、监理试验室、承包人(工地)试验室。

第二章试验机构设置和人员、环境要求、试验仪器设备要求第一条机构设置1、全线设中心试验室一个,各监理合同段设监理试验室,各施工合同段设承包人(工地)试验室。

2、中心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实行在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统一协调指挥下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实行驻地办高监负责制;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实行项目经理统一协调下的总工程师负责制。

第二条试验检测人员要求1、试验室主任和试验室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7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执有交通部(厅)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试验室配员应满足申报临时资质和工程施工的需要。

2、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具有一定的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和良好的业务素质。

3、未取得试验检测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试验检测工作。

4、试验检测人员在工作中不得弄虚作假、捏造试验检测数据,伪造试验检测报告,在试验检测工作中应秉公办事,客观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

5、试验室主任、试验室技术负责人、试验室质量负责人和试验内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变动,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离开工地一天以上必须向驻地办试验室负责人请假,驻地办试验负责人离开工地一天以上必须向中心试验室负责人请假。

第三条试验室建设标准要求1、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面积不小于100m2,监理试验室的面积不小于80m2,标养室的面积均不得小于16m2。

2、试验室应根据工程需要和试验功能要求设养护室、水泥室、建材室、土工室、力学室、样品室、办公室。

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林芝至米林机场专用公路新改建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试验检测工作在工程质量管理和指导施工方面的作用,使试验室各项试验检测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评定提供可靠的数据,根据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林芝至米林机场专用公路新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从事试验检测活动的试验室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试验检测机构及设置要求第三条本项目试验检测机构设置为:总监办工地试验室、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外委的社会检测机构、法定检测机构。

各试验室应设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专业试验检测人员。

第四条试验室驻地建设严格执行《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第一分册工地建设)。

第五条有环境温度要求的检测室必须根据房屋的空间体积配置相匹配的空调,确保所配置的空调能够将试验环境调节至规范(规程)要求的温度。

标养室必须安装自动温、湿度控制设备,确保温、湿度符合规范要求。

试验室要综合考虑供电、排水等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第六条配备满足工地试验检测需要的仪器设备.检测设备的放置应便于操作,按其功能要求合理分布,避免互相干扰。

第七条必须上墙的文件包括:组织机构框图、岗位职责、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

第八条总监办、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的力学室、水泥室、混凝土室、土工室必须安装摄像头进行录像监控。

第三章各级试验室职责第九条总监办工地试验室职责:(一)负责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二)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检测资料、检查频率、质保质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对检测数据动态管理,发现薄弱环节,提早防范;(三)结合工程进展的需要,按照规定的频率做好检测工作;(四)每月汇总、分析施工单位和总监办的试验检测数据和资料并形成报告,提交指挥部;(五)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外委试验工作,全程参与施工单位对外委试验的取样、封存、送样等工作;(六)负责编制监理工地试验室实施细则。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为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保障检测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制度。

1、本站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由质量室统一管理;2、各室如需新购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等需报质量室统一购置;3、质量室应注意采集技术资料信息,及时更新有关技术资料;4、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由质量室建立档案,统一编号、保存;5、质量室应建立资料借阅制度,技术资料原则上只供本站人员借阅,借阅、复制技术资料应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6、技术资料应根据有关要求、分类、重要性等情况确定保存期限。

一般情况下各种法规、标准、规范应保存至有效期过后两年;检验报告和记录一般保存两年,当有合同要求时,记录的保存期应按合同要求执行;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技术档案,报经质量主管批准可延长保存期限;7、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按规定报技术主管批准,登记后予以销毁;8、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副本的管理应遵守有关保密的规定。

试验环境条件管理制度为保障试验环境条件满足检验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1、检验室应保证检验时的现场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不应对检验结果或对检验设备的计量准确度造成不利影响;2、在检测站以外场所进行的检验工作,应首先确认环境条件是否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的范围。

对检验环境条件有可能发生的变化要有足够的预见,以避免对检验操作及检验结果造成不良影响。

3、对开展检验工作的环境条件要进行监测、控制和记录,项目负责人应确保环境控制设施运转正常,认真填写设备使用和环境监测记录,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应报告室主任或质量主管。

4、检验室应注意周围环境因素,如灰尘、电磁干扰、温度、湿度、电源电压、噪声、振动、雷电、有害气体等的影响,以免影响工作质量。

5、检验室应制定停电、停水、火灾等非正常情况的应急预案,在检验过程中非正常情况发生时,应保全检验数据或重新组织检验。

6、检验设施的布置及检验工作的开展应尽量避免相互之间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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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内蒙古新大地路桥集团试验检测中心为内蒙古新大地路桥集团下设的公路工程实验检测机构,隶属内蒙古新大地路桥集团,具体负责公路与桥梁的多项材料试验和标准试验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人员分工1、组织体系试验检测中心共24名人员;其中试验检测工程师9名,试验检测人员10名。

试验检测中心主任1名;试验检测中心质量负责人1名;试验检测中心技术负责人1名;试验检测中心共分九个试验检测室:(1) 砂石及水泥混凝土实验室;(2)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实验室;(3)化学实验室;(4)力学实验室;(5)水泥实验室;(6)土工实验室;(7)现场检测室;(8)样品室;(9)档案室;2、人员分工检测中心主任:杨兴宝技术负责人:胡波质量负责人:杨焕林砂石及水泥混凝土实验室负责人: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实验室负责人:化学实验室负责人:力学实验室负责人:水泥实验室负责人:土工实验室负责人:现场检测室负责人:样品室负责人:档案室负责人:三、试验检测工作程序框图四、试验检测中心管理职责(一)试验检测中心工作职责1、服从组织领导,合理安排试验检测的各项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规程。

3、协助各分公司做好外业验收及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及进行科研课题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

4、主动承揽外单位试验检测任务,作好创收工作。

5、负责制定试验检测中心、工地实验室的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

6、管理好试验设备,根据业务需求负责试验人员与试验仪器的合理分配,满足试验检测任务的需求。

7、爱护试验设备,定期对试验仪器进行保养、维护,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

8、负责对路桥总公司及各分公司所承担工程项目中试验检测工作进行巡回检查与监督。

9、执行质量体系文件,并确保持续有效的运行。

(二)工地实验室工作职责:1、工地实验室向业主和监理单位负责,及时、准确地为工程施提供试验报告和分析意见。

2、对工程项目的各项试验工作经常性检查与监督。

按频率进行各项工序的检测。

3、施工过程中,及时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构件或半成品按频率进行抽检,并通过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实施认可或否决。

4、对全线拟用的主要材料如沥青、水泥、钢筋等进行质量确认。

5、及时复核所做的主要试验控制指标。

6、负责处理有异议的试验检测项目。

7、妥善保管试验仪器设备,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以保证试验仪器的正常使用。

(三)材料(砂石、钢材、稳定材料)组工作职责:1、接收的试样清楚,标识明确。

2、需要操作的试验项目必须熟练准确。

3、使用各种压力机、磨耗机等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原始记录清晰、准确,试验数据不得任意涂抹和修改,试验完毕签字。

5、试验项目完成后要保持各种仪器完好、清洁室内卫生。

6、试验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主任汇报。

7、在工作过程中试验员之间要协调,互相尊重,团结合作,准确完成试验项目。

8、在试验操作过程中,严禁聊天,与试验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9、试验全过程中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手套。

(四)沥青组工作职责:1、严格按试验操作规程进行各种试验。

2、原始记录清晰、准确,试验数据不得任意涂抹和修改,试验完毕签字。

3、保持各种仪器清洁及室内卫生。

4、爱护仪器,如有损坏及时汇报。

5、试验过程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主任汇报。

6、除试验操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便进入。

7、防止火灾,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药品,用后马上入库。

8、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和手套。

(五)化学组工作职责:1、严格按试验操作规程进行各项试验。

2、管好、用好各种化学药品。

3、原始记录清晰、准确,试验数据不得任意涂抹和修改,试验完毕签字。

4、试验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向主任报告,不得随便处理。

5、保证试验仪具、仪器清洁及室内卫生。

6、爱护仪器清洁,如有损坏及时汇报。

7、除试验操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室。

8、操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和手套。

(六)土工组工作职责:1、严格按试验操作规程进行各种试验。

2、原始记录清晰、准确,试验数据不得任意涂沫和修改,试验完毕签字。

3、保持各种仪器清洁及室内卫生。

4、试验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或仪具损坏及时向主任汇报,不得随便处理。

5、操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严禁穿高跟鞋和裙子。

(七)水泥组工作职责:1、严格按试验操作规程进行各种试验。

2、原始记录清晰、准确,试验数据不得任意涂沫和修改,试验完毕签字。

3、保持各种仪器清洁及室内卫生。

4、试验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或仪器损坏及时向主任汇报,不得随便处理。

5、试验完毕必须切断电源。

6、操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严禁穿高跟鞋和裙子五、人员岗位工作职责(一)主任工作职责:1、负责试验检测中心质量体系的运行及组织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的批示,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3、合理组织安排试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开展工作。

4、定期对各分公司工地实验室试验检测工作进行巡回检查与监督。

5、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合理的试验仪器购置计划报表。

6、负责组织职工开展专业知识学习和政治学习,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二)试验检测人员工作职责:1、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规程进行各种试验。

2、原始记录清晰、准确,试验数据不得任意涂改,试验完毕签字。

3、规范操作试验仪器,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标定、保养,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

4、试验过程中试验员之间要团结合作,准确完成试验项目。

5、努力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复核人员工作职责:1、负责复核记录上的每个数据的准确程度,有错及时改正,做到出手的原始记录在数据上再无差错。

2、负责复核试验的全过程,是否按操作规范进行。

3、负责复核原始记录上各项填写是否齐全。

4、复核后签名或盖章。

(四)审核人员工作职责:1、审核某项试验的原始记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审核试验全过程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处理试验过程中出现的某些技术质量问题。

3、指导试验人员进行某项试验。

4、审核发现由某种原因造成的比较大的技术质量事故,及时向主任反映,并协助主任共同研究处理。

5、审核后签名或盖章。

(五)试验仪器保管员工作职责:1、试验仪器要建立详实的台帐及使用情况登记卡。

2、物品的保管要分类,分库(区)保管,做到规格清楚,摆放整齐并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盗工作。

3、试验仪器外借必须通过主任签字认可,否则一律不准外借。

4、保管定期对试验仪器进行检查,对检修、标定、维护的试验仪器列出清单,上报主管部门领导。

5、试验仪器在领用或交还时,保管必须与领用及交还人仔细对仪器进行检查。

领用时,标定检修合格的试验仪器可以出库,否则不准出库。

交还时,检查原领用试验仪器的规格、配件数量、性能,只有规格对、配件数量够、性能良好的试验仪器才能办理交还手续,否则须有交还人写明情况,差、坏试验仪器按赔偿办法处理。

6、须加强责任心,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凡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单位或部门损失的情况,依照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六)资料管理员职责:1、负责路桥试验检测中心质量体系文件的管理。

2、负责本中心的资料,试验规程文件的管理。

3、负责试验检测报告、原始记录、试验仪器说明书的保存管理存档。

4、建立借阅登记手续,严格执行档案保管制度。

六、质量目标1、提供产品数据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2、精心试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把过程中质量控制,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准确性,产品合格率全年100%。

3、承接委托后,保质保量的完成委托书试验项目,保证产品符合先行试验规程,并提供完善热情服务,使每一个委托方得到满意。

4、不断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改进落后的人工操作,提高检测速度,降低数据误差,提高试验检测水平。

七、前景规划1、科学管理、合理分工、团结合作、互相协调,圆满完成各项试验检测任务。

2、精心试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试验数据准确,争取全年产品合格率达到100%。

3、以人为本,以先进的试验仪器为支柱,努力提高试验检测水平与质量,增强部门在同行业的竞争力。

八、质量控制措施1、检测中心进行质量检测的依据是公路工程及其材料试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试验规程及用户提出的检测要求。

2、对于复杂的没有做过的新试验项目应在检测试验前进行讨论,技术交底,或编写详细地实施细则,并按其计划好的操作方法去开展具体的试验检测工作。

3、对试验检测过程中影响试验检测质量的各种因素,均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以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

4、试验检测人员必须通过试验检测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用于试验检测的仪器、设备均按计量认证要求进行检定。

九、检测工作开始前的检查程序1、试验检测人员应对试样数量、标识或品质进行检查,确保试验质量。

2、应对实验室的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如温度、湿度、电源等)。

3、应检查仪器、设备的工作性能是否正常。

4、在进行不可重复的试验前,应对检测方法、仪器、条件等进行检查,当确认正常无误后再开始试验。

十、检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1、应严格按技术标准或实施细则进行检测。

2、试验检测人员应经考试合格。

参加试验检测工作的人员一般不少于两人,除有自动记录外,均应由试验检测人员读数,记录人员复诵记录以防在数据传递过程中产生差错。

十一、试验检测工作结束后的检查程序1、对全部试验检测数据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对被测试试样作检后处理。

2、试验检测结束后,试验检测人员应对试验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如开关、电源、油门等)。

十二、检测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或突然的外界干扰时的处理办法1、出现异常数据时,应停止试验检测工作,对试样质量、检测仪器设备的工作状态等进行详细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2、因外界干扰(如停电、停水等)而中断试验,干扰过后,检测工作重新开始;记录过程中的中断现象。

3、因检测仪器、设备故障或损坏而中断的试验,可用同等级的代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测或将损坏的仪器、设备修复,经验证合格后才能开始检测。

4、如发现检测仪器、设备损坏事故,被测试件毁坏事故,人身伤亡等事故时,应保护现场,同时向技术负责人(主任工程师)报告,待妥善处理后进行检测。

十三、安全卫生管理安全卫生总负责人:安全卫生检查负责人:西办公室卫生负责人:东办公室卫生负责人:十四、请假及考勤制度试验检测中心请假及考勤完全依照本公司请假及考勤制度执行;工地实验室试验检测人员的请假及考勤制度按各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无工程任务或工程任务完成后工地实验室试验检测人员的请假及考勤完全依照本公司请假及考勤制度执行。

十五、试验检测中心试验仪器管理办法1、出入库办法建立试验仪器、物品帐物卡,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作到帐物相符。

对需要的试验器材建立领取记录,记录包括:器材名称、型号、数量和质量情况,领取器材的工作目的和领取人签名。

试验仪器在领用或交还时,必须由保管员与领用人及交还人仔细对仪器进行检查。

领用时标定检修合格的试验仪器可以出库,否则不准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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