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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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集团各单位实习生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及转正,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习生资格

(一)正规院校的在读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

(二)能够提供学生证. 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三)其余条件可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与要求具体确定。

三、实习生甄选

(一)信息来源

1、通过网络投递的简历;

2、通过校园招聘收集的简历;

3、内部推荐的简历。

(二)面试流程

1、实习生提供简历,填写《应聘登记表》;

2、人力资源部进行基础综合能力方面的认定,填写《面试评价表》;

3、用人部门针对实习生进行专业方面的认定,填写《面试评价表》;

4、用人单位负责人对最终面试评价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录用,填写《薪资审批表》。

四、实习生录用

(一)录用基础

1、通过公司的面试考核;

2、各种资料真实有效;

3、体检通过。

(二)录用确认方式

人力资源部发送《实习生录用及体检通知书》,实习生本人确认回复。

五、实习生入职流程

(一)入职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必带);

2、证件照(免冠蓝底二寸2张、一寸2张)(必带);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必带);

4、入职体检报告(市级以上医院均可)(必带);

5、银行卡复印件(发放工资)(根据公司具体需求)。

(二)办理入职手续

1、入职当天统由各集团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实习协议》;

2、入职一周内,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入职培训并通过考试,并做好培训签到记录。

六、实习生待遇

(一)实习津贴

1、实习津贴标准

一线城市大专80元/天. 本科90元/天. 研究生100元/天;

二线城市大专70元/天. 本科80元/天. 研究生90元/天;

三、四线城市大专60元/天. 本科70元/天. 研究生80元/天。

注:一线城市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二线城市为各省省会城市及苏州、青岛、厦门、大连、宁波;一、二线城市以外的按照三、四线城市标准执行。2、实习津贴计算期间

每个自然月第一天至当月最后一天。

3、实习津贴发放方式

实习生入职时按照公司指定的银行办理银行卡,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提供银行卡号,每月发薪日由财务部将薪金汇入银行卡内

(二)其他待遇

如因工作需要出差,享受正式员工出差待遇,参见公司政策。

七、实习生的日常管理

(一)实习生的义务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实习生须完成部门制订的实习期工作安排,并接受各项任务指标。

(二)实习生的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同公司正式员工上班时间;

2、出勤天数:每周至少保证4天正常出勤,如遇特殊情况请假,参见公司政策。

(三)实习生的工作指导

1、实习生导师安排

(1)各单位组建实习生导师团队,并将具体名单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2)实习生到岗前3天,由用人部门确定实习生导师,并将具体情况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2、实习生工作指导及监督

(1)实习生导师在实习生入职后,各单位对实习生进行日常工作在岗培训及指导,需要有相关文字及图片信息,在实习生周报中进行体现;

(2)实习生的各项记录,每月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存入实习生个人档案,做为实习期延续或是否转为公司正式员工的依据。

八、实习期终止管理及转为正式工相关程序

(一)实习期终止管理

1、实习生提出终止实习的,需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在部门及集团人力资源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2、实习期间,用人单位如发现实习生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胜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实习生提出终止实习,解除《实习协议》;

3、实习生发生以下情况,公司有权解除协议:

(1)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及以上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若实习生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要求实习生赔偿;

(3)有主观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连续2个月及以上没有完成上级安排任务指标的。

(二)实习生毕业转为正式工

1、用人部门在每年5月份上旬与实习生本人沟通毕业是否留任事宜;

2、实习生实习期结束,表现优异且明确表示愿意继续在公司工作,公司须优先考虑,协助安排. 推荐就业;

3、临近毕业一个月内,欲留任实习生可以提交三方协议,公司将配合进行盖章

手续;

4、实习生领取毕业证书后,公司第一时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合同开始时间为毕业证书颁发时间次日。

八、附则

本办法拟订、修改及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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