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庆历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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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庆历新政
宋庆历三年(1043)九月,范仲淹等上书陈述10件大事,主张推行新政。
宋仁宗提拔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执掌朝政后,经常询问他们使天下太平的策略。庆历三年(1043)九月,范仲淹与富弼联名上书“条陈十事”,认为目前必须加以解决。这10件大事为:1、明黜陟。宋朝对官僚实行磨勘制度,论资排辈,许多官僚昏庸无能。范仲淹建议按实际的功、善、才、行考核官吏,干练勤政的予以升迁,否则予以罢黜;2、抑侥幸。宋代官僚实行恩荫之制,大官僚的子孙无论贤愚均可通过恩荫作官,范仲淹建议减少恩荫人数,延长恩荫时间,缩少恩荫范围,并对恩荫作官者进行严格考核,否则不能入仕;3、精贡举。改革科举制度,严格考试制度和考场纪律,成绩优异者才能做官;4、择官长。鉴于地方政治混乱,地方知州、县令昏庸,范仲淹建议凡是知县、县令都须由上级官僚保举,并增加保举官员的人数,如果被保举的官僚才能有限或犯了错误,保举者相应受到惩罚;5、均公田。由于官僚人数增加,一些官员任满一届后,很长时间才能再次上任,在此期间没有俸禄,只好借贷度日,等到下次上任后,便大肆勒索。范仲淹建议改进职田法,规定地方官员按等级给予一定数量的职田。这样可以使官吏上任后更清正廉洁;6、厚农桑。范仲淹主张大力兴修水利,发展农桑事业,提高农业单位面积产量,保护全国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以达到富国的目的;7、修武备。宋朝养兵百万,大多驻守京师。宋夏战争爆发后,禁军多抽调到西北地区,京师防务空虚,范仲淹建议召募京师附近5万强壮青年为兵,这些士兵大多数时间从事农业生产,农闲季节进行军事训练,这是强兵和节省财政开支的最有效办法;8、减徭役。范仲淹主张省并一些不必要的州、县,以减轻农民的徭役负担,同时减少县衙中的役人,使他们回到农业中去,从而达到国富民强的目的;9、覃恩信。君主应尽量减少赏赐,以免耗费国家大量钱财,而仪式也须减少;10、重命令。各级官僚应该按照国家法律办事,不得贪赃枉法,不得法外用刑。宋仁宗完全接受了范仲淹等的建议,并将其中一些建议制订成法律条文,责成有关部门执行,并将这些条文在全国公开颁布。这就是著名的“庆历新政”。
由于新政触犯了官僚贵族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他们诬蔑范仲淹与富弼、韩琦、欧阳修等人结为朋党。庆历五年(1045)初,范、富、韩、欧阳等人相继被排斥出朝廷,庆历新政仅推行了一年又几个月便宣告夭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