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计量保证确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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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企业计量保证确认规范(试行)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企业计量保证确认规范(试行)
引言
为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使计量为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提供准确可靠的计量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并参考GB/T19001(1SO9001一1994)《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和GB/T19022?1一1994(idtIS010012一1:1992)(测量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第一部分:《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体系》,制定本规范。
1 范围和适用领域
1.1 范围
本范围规定了对企业进行计量保证确认的要求,它还包括实施要求的指南。企业应根据自身产品(服务)特点、生产规模、市场和消费者需要等情况选择相应的方法实现本规范的要求。
1.2 适用领域
---工业企业,尤其是产品技术含量较高、生产工艺较为复杂,有一定规模和计量管理基础的企业。
--- 用测量结果来证实其服务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或用户要求的商贸服务企业,尤其是一定经营规模和计量管理基础的企业。
2 定义
2.1 计量管理
确立计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在计量体系中通过诸如计量策划、计量保证和计量改进使其实施全部的管理职能的所有活动。
2.2 计量体系
为实施计量管理所需要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
2.3 计量保证
为了提供足够的信任表明企业能够满足计量要求、在计量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证实的全部有计划有系统的活动。
2.4 计量方针
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总的计最宗旨和计量方针。
注:计量方针是总方针的一个组成部分,由最高管理者批准。
2.5 确认
通过检查和提供客观证据表明一些针对某一特定预期用途的要求已经满足的认可。
2.6 客观证据
建立在通过观察,测量、试验或其他手段所获得事实的基础上,证明是真实的信息。
2.7 计量设备
所有的计量器具、计量标准、标准物质和辅助设备以及进行测量所必须的资料,本术语既包括测试和检验过程中使用的、也包括检定(校准)中使用的计量设备。
3 要求
3.1 计量管理
3.1.1 计量方针
企业领导人应根据计量法的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规定本企业计量方针和目标,并写成文件。企业应保证各级人员都了解计量法、理解企业的计量方针,并能坚持贯彻执行。
3.1.2 计量组织
企业应明确主管计量工作的企业领导;有归口管理计量工作的机构和计量管理人员,能统一管理本企业计量工作并能发挥职能作用。机构及各类计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应形成文件。
3.1.3 计量文件
企业应编制复盖本规范要求的计量文件并能有效的贯彻执行。文件一般包括计量手册、计量管理程序和计量技术文件三部分。企业应规定文件的批准、发布和更改的程序,使文件得到有效控制。
(指南:1、计量文件可以是独立的计量管理手册,也可是质量体系文件组成部分。
2、计量管理手册应包括或引用计量管理程序,并列出主要计量技术文件的目录。
3、1S010013《质量手册编制指南)可供编制计量文件时参考。)
3.1.4 审核和评定
企业应定期对计量活动进行审核,以保证机构及文件持续有效。
企业领导应根据审核的结果和需方反馈等有关信息对计量管理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改。
应将审核和评审的计划和程序编成文件,并记录审核和评审的活动及其后的纠正措施。
3.2 计量单位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一律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指南: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输批准手续。)
3.3 计量设备
3.3.1 总则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配备符合预期使用所要求的计量特殊(如准确度、稳定性、量程和分辨力等)的计量设备,并编制主要检测项目能力分析表。
(指南:计量检测能力的分析和配备应该在开始投产和提供服务前进行。)
3.3.2 企业可根据产品设计/开发的需要,配备相应的计量设备,并对计量检测能力进行分析。
3.3.3 企业必须根据生产工艺控制的要求,确定计量检测点,配备相应的计量设备,并对计量检测的能力进行分析。
3.3.4 企业必须根据产品(服务)标准规定的项目与要求,配备终端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并对计量检测能力进行分析。
3.3.5 企业可根据经营管理、能源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需要确定计量检测点或编制计量网络图。配备相应计量设备。
3.4 计量检测
3.4.1 总则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开展计量检测工作,计量检测必须按文件化的程序进行,检测结果要有记录。
(指南:检测程序应包括检测要求、检测设备、检测方法、步骤、频次及检测结果处理等内容。)
3.4.2 企业可根据产品设计/开发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检测、试验程序,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检测,试验结果要有记录。
3.4.3 企业必须根据生产工艺控制的要求制定相应检测程序,并按规定的程序执行,检测结果要有记录。
3.4.4 企业必须根据产品(服务)标准的要求,制定终端产品(服务)的检测程序,并按程序执行,检测结果要有记录。
3.4.5 企业可根据经营管理、能源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相应检测程序,并按规定程序执行,检测结果要有记录。
3.5 贮存和管理
企业应建立计量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贮存、发放、降级、报废等制度,以防止滥用、误用及损坏。
3.6 量值溯源
企业应编制完整的量值溯源系统图,保证全部计量设备的量值能溯源到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指南:企业开展检定项目的要编制量值溯源系统图,送检的仪器列表指明送检单位)
3.7 计量标准
企业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必须经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开展检定,计量标准器必须按期执行检定。
3.8 计量检定(校准)
3.8.1 总则
企业应编制本企业计量设备管理帐册并制定计量设备分类管理办法和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对计量设备的检定(校准)实行统一管理。
(指南:计量设备分类管理办法,凡国家和行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企业制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其中送外检定的由当地政府技术监督部门审批,自检的由企业领导审批。)
3.8.2 企业必须将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送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技术机构按周期执行强制检定。
3.8.3 企业应合理确定非强制检定计量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由内部或社会有资格开展计量检定(校准)的技术机构执行检定(校准),检定(校准)必须按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进行,
3.8.4 企业应对计量设备实行标志管理,标志应说明检定(校准)日期、有效期和检定校准校准人员,标志必须与实际状态相符。企业认为不需周期检定(校准)的计量设备也应作出明显标记。
3.9 不合格计量设备的控制
企业对任何不合格的计量设备都应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并作出明显的标签或标志。不合格设备应在不合格原因已排除并经再次检定(校准)后才能重新投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