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企业计量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计量工作管理,提高公司技术装备水平,确保公司计量单位制
的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确保测量和监视结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并根据上级的相关规定及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计量人员、计量标准、监视和测量装置、计量监督等管理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四条•计量工作是生产和经营管理的技术基础,应采
用先进可靠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推广新技术,保证产品质量、推动技术进步、节约能源、降低物资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制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技术研发部负责计量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订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组织、指导公司各试验室的计量认证工作;
(三)对各单位的计量工作进行指导并监督检查;
(四)负责组织大型、新型及进口监视和测量装置项目的立项、论证、选型等工作;
(五)建立公司计量标准器台帐。
第七条公司企业策划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购置及调整计划的审批及上报工作。
第八条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购置审批及固定资产台账的建立,
负责组织大型、新型及进口监视和测量装置采购、验收及索赔等工作;
第九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建立与生产相适应的计量机构,或在归口职能机构中设专(兼)职人员,统一管理本单位
的计量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订本单位计量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本单位试验室的计量认证工作;
(三)负责编制、上报本单位年度监视和测量装置购置建议计划;
(四)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购置、保养、溯源、报废、有偿转让等各项管理工作;
(五)建立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和档案并统一编号,实行A、B、C分类管理并做好状态标识;
(六)组织自校规程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计量人员
••第十条各单位计量人员配备,应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相适应。
••第十一条计量检定人员必须进行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方能从事相应项目的计量检定工作。计量检定人员由地方政府计量部门考核发证。
第十二条各试验室试验人员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考核发证。计量检定员及试验员情况逐级上报到集团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备案(见表1、表2)。
计量标准
第十三条计量标准器由所在地方政府计量部门检验、认定。各单位将标准器情况逐级上报到集团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备案(见表3)。
第十四条标准器的存放与工作环境应满足其本身的技术条件或证书规定的技术条件要求。
第十五条计量标准器只能用于测量装置的量值溯源,不允许用于试验测试。
第十六条计量标准器的操作人员必须经政府计量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建立计量标准,开展自检工作的单位,必须按检定规程进行。对尚无检定系统及检定规程的测量装置,各单位应依据测量装置使用说明书、有关技术指标及标准,编制自校规程开展自校工作,并逐级上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备案。
监视和测量装置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根据需要配备与生产、环境、安全、
科研、能源控制、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具有所需准确度的监视
和测量装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监视和测量装置应选择具有生产资格的生产
厂家进行采购,测量装置必须具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其生产或销售的设备应带有CMC
标记,否则不得购买。
第二十条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购置:
(一)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购置审批权,分别集中在集团公
司、公司、公司所属各单位。
技术含量高、操作复杂、单台价格(含附件、配套装置等)在50万元及以上的高新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进口或国内采购
应报中铁电工生产技术部及集团公司审批;
(二)对于技术含量高、造价高、操作复杂的高新监视和
测量装置,由集团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或中铁电工组织有关
单位收集资料、进行方案对比、必要的调研、与供货厂家的
洽商及技术交流,从中选取优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三)各单位必须严格按计划购置,不允许无计划购置和
超计划购置。
(四)各单位应于当年11月5日前将次年的购置计划报
公司企业策划部,由企划部汇总审定后报集团公司。
(五)各单位应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购置调整计划报
公司企业策划部,由企划部汇总审定后报集团公司。
(六)各单位应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其评价内容包括:供应商的资信能力、供货业绩、价格、交货
情况、服务情况。
第二十一条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验收
(一)验证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合格证书,制造许可证,技
术资料,厂名,厂址等,同时还要验证佩带的专用工具、附件等。
(二)验证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性能,并对外观进行检查。
(三)验证监视和测量装置所佩带的计算机软件,并予以
确认。
第二十二条监视和测量装置固定资产组成:
(一)两个基本条件: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2、单项装置(含装置必备的附件等)价值在5000元以上。
(二)固定资产组成价值包括:购置价款、运杂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改造费、附加购置费、关税、应分摊和负担的贷款利息、汇兑损失等相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监视和测量装置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进行组资,并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建立公司台账,由生产技术部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十四条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号码的编制:
(一)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监视和测量装置构成固定资产
的由公司生产技术部统一编号管理,不构成固定资产的由各
单位自行编号。
(二)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号码由一位英文字母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