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室剧毒物品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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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1、目的:建立实验室剧毒物品管理规程,保证实验、人身安全。
2、范围:实验室剧毒物品。
3、责任人:QC检验员、QC主任。
4、正文:
实验室剧毒物品系指毒性大的试剂、试药、对照品、标准物质和规定按剧毒物品管理的物品。
实验室剧毒物品由QC主任指派一名QC检验员管理。
实验室剧毒物品应放入密闭容器,容器贴有标签和警告语。
存放剧毒物品容器应置于专用保险柜中,剧毒物品管理员保管钥匙,QC主任保管密码。
领取实验室剧毒物品必须有剧毒物品管理员和QC主任同时在场开启保险柜。
领取剧毒物品必须填写领用记录。
不能一次使用完的剧毒物品,用过后必须及时归还,并在使用前后由使用者分别称量并记录,剧毒物品管理员复核,本次用前称量的数值应和上次用后的称量数值相符,如不相符,立即查找原因并由剧毒物管理员写出报告。
剧毒物品用完后,剧毒物品管理员应检查其盛装容器,应无明显残留物,并用适当溶剂充分洗涤后方可丢弃。
使用剧毒物品时应小心谨慎,戴好橡胶手套称量、配制溶液,必要时戴上口罩。
操作人员使用剧毒物品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发生剧毒物品误入口、腐蚀皮肤等,及时呼救并救治。
RQOS-004-01 剧毒物品使用记录(一)品名
RQOS-004-02 剧毒物品使用记录(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