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流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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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 (3)
第三章制度流程编码规范 (3)
ZGTZ XX [XXXX] XXX X XX (3)
第四章制度流程文本编制规范 (4)
第五章制度流程的制定、修订 (5)
第六章制度流程的审查和发布 (6)
第七章制度流程的宣贯 (7)
第八章制度流程的检查 (8)
第九章制度流程的动态管理 (9)
第十章附则 (9)
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9)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制度流程的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制度及流程的制定、执行、评估与修改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定义
本办法所指制度,是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公司运营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制度、办法、规定、细则、规范等。
1.3. 制度流程编制原则
1.3.1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原则。
1.3.2制度流程精简高效原则。
1.3.3制度流程切实有效原则。
1.3.4衔接一致、互不冲突原则。
1.3.5适应公司发展战略,促进公司持续追求卓越,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原则。
1.3.6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原则。
1.4.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中心/部门及下属各项目。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
2.1. 各职能部门/中心负责拟定、修订各自专项制度和工作流程。
2.2. 行政部负责跟进落实公司职能部门制度的拟订、修订、汇编、下发及监督执行;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制度管理体系,保证公司制度流程的制定、执行、评估与修改的制度化、规范化。
2.3. 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负责公司职能部门/中心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审批、签发,中心负责人或授权人负责签发所辖中心内部的管理制度,中心制度需报行政部备案。
第三章制度流程编码规范
编码是指为了便于文件的制订、修订、管理、归档、查寻,而人为指定的使各类文件区别于其他文件的特定代号。为便于编码的制定,对企业标准分类及其代号做出如下明确规定:
ZGTZ XX [XXXX] XXX X XX
表示制度版次号(阿拉伯数字01、02……代表)
表示制度版本号(用大写字母A、B……代表)
表示制度所在类别的序号(用001、002……代表)
表示制度初次拟定的年号
表示部门名称(用所属部门首两字拼音的首字母
表示,人力资源类采用惯用代码“HR”)
表示公司名称
如:文件编号:“ZGTZ-HR[2016]-001-A/01”,表示“珠钢投资2016年制定的人力资源类001号规章制度,A版第01版次”。若制度修订的内容较少,且未改变原制度的主旨内容,一般不需要变更版本号,只需变更版次号。如原版号为A/01,现对制度进行小幅修改,再次进行颁发,其版本号更改为A/02;若制度修订内容较多,且对主旨内容进行了改动,再次颁发时,应改变版本号和版次号,如原编号为A/01,则变更为B/01。
第四章制度流程文本编制规范
制度文件包含封面(审批表)和正文内容两部分。
4.1. 封面(审批表)规范
4.1.1 构成要素:包含页眉、标题、修订记录(修改内容、编制部门、审核部门)等。
4.1.2 格式要求
封面采用单边实线框格显示。
标题:微软雅黑,二号,加粗,居中。
表格内容:宋体,小四号,居中。
页眉字体:宋体,小五号,左对齐;页眉加单实线。
页面规格:左、右边距3cm,上、下边距2cm。
页眉、页脚:1cm。
4.2、正文内容规范
4.2.1 排版规范
页面规格:左、右边距3cm,上、下边距2cm。
页眉页脚:页眉1.5cm,页脚1cm。
页脚插入页码,格式:第X页/共X页;字体:宋体,小五,居中。
4.2.2 字体规范
页眉字体:宋体,小五号;左对齐为公司名称,右对齐为文件编码。
目录:标题宋体,小二号,加粗,居中;内容,宋体,小四号,行距25磅。
正文内容:宋体、小四号,行距22磅。
正文序号:如下
第五章制度流程的制定、修订
5.1. 制度的制定、修订
5.1.1各职能部门/中心应当根据经营管理策略调整、架构调整、实际工作情况等方面的需求,及时制定(修订)相应的制度流程。在制定(修订)之前可以向相关部门征集意见。
5.1.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归口部门应当及时制定(修订)相关制度,如未及时制定(修订),行政部可以责成归口部门实施:
(1)经营或管理机制发生较大调整的。
(2)部门管理职能或者管理架构发生较大调整的。
(3)经实践证明是无效的管理制度未及时进行删减。
(4)经营或管理出现漏洞,与实际工作情况不符的。
5.2 制度的制定、修订要求
5.2.1 除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外,各职能部门/中心每年定期对制度及流程重审、修订。
5.2.2 各中心可以根据公司职能管理制度的原则,结合中心经营管理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报行政部备案。
5.2.3规章制度要做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前后连贯、首尾照应,标点符号、序号使用规范。
5.2.4条款内容不得与政府发布的政策、法律、法规等相抵触,不得与公司已发布的其他制度、文件等规定相矛盾。
5.2.5新起草或修订的规章制度,不得多次重复使用已发布的规章内容,避免出现
雷同现象,影响执行。
5.2.6 在起草规章制度时,规章制度的名称要准确反映管理活动的主题,简单明确。选用的规章制度种类要同第二条的分类规定相一致。
第六章制度流程的审查和发布
6.1 各职能部门/中心所制定/修订的制度如果是专项经营或者管理制度,不涉及其他职能管理部门职责,也不需要会签的制度流程,则在征集各相关部门意见之后,由拟稿部门审查把关,定稿并按公司规定发起OA审批程序(见OA系统,制度体系签批流程)。审批后,由行政部按公司行文流程下发。
6.2 制度流程草案中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综合管理,由起草部门牵头组织讨论,经协商一致并定稿后,由起草部门按公司规定发起OA审批程序。审批后,由行政部按公司行文流程下发。
6.3 制度流程草案中的某些规定与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不一致时,由起草部门将分歧说明,提请公司领导进行专题研讨并决策。
6.4 制度流程会审参会部门,由起草部门依据制度流程审查内容确定。参会部门应由主要负责人参会。
6.5 对涉及公司全局性、综合性的重要制度流程草案,需提交董事局审议的,应按程序提交,经审批通过后,转交行政部行文发布实施。
6.6制度审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驳回。
6.6.1严重偏离建章立制的原则。
6.6.2涉及其他部门的制度拟定部门未征集相关部门意见。
6.7制度签发流程
制度制定、修订流程为“起草制度草案—制度会审讨论—OA发起审批流程—制度流程宣贯—制度检查--制度流程动态管理--归档”具体执行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