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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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

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

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简称基本药物目录,是指国家对药物进行分类管理和适用范围划定的重要法规。

根据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基本药物是指用于满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药物,应当保证其基本安全性、疗效和质量的药物。

基本药物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促进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基本药物目录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保证人民群众基本药物的需求和供应。

依照基本药物目录的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将基本药物列为首选使用的药物,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最基本的药物服务。

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既根据人民群众对药物的需求,又考虑临床对疾病治疗所必需的药物,因此能够保证人民群众在就医过程中能够获得必需的基本药物服务。

其次,基本药物目录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控制药品价格的上涨趋势。

由于基本药物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国家对基本药物的价格进行了严格监管。

通过将基本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限制其价格上涨幅度,国家可以控制药品价格的涨幅,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负担得起基本药物。

再次,基本药物目录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将更多的基本药物列为基层医疗机构必备的药物。

这样可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和提高,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药物供应能力,改善基层医疗服务的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就医的便利性和满意度。

此外,基本药物目录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药品。

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严格控制了药品种类和范围,避免了药品过度和滥用的现象。

同时,国家对基本药物的生产和销售也进行了相关的监管,规范了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证了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

综上所述,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的实施对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保证人民群众基本药物的需求和供应,控制药品价格上涨趋势,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药品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应当更加重视基本药物管理规定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管理制度,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管理规定

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管理规定

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药品遴选时,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和上海市补充基本药物的品种,根据医院临床实际情况进行足量配备,供临床优先选用。

二、药学部应保障基本药品的供应,定期公布基本药物的品种、价格,并做好基本药物信息的维护工作。

三、各科临床医师应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并以《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为用药依据。

四、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所占药品总金额需符合相关规定,医务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临床科室的疾病收治情况,制订每个科室基本药物的使用指标。

五、医务部、药学部应定期对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每季度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通报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

六、医务部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统计分析,公布不合理处方,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

七、对基本药物使用不达标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诫勉谈话,同时结合科室目标管理责任书扣取相应分值。

八、定期组织医师和药师进行优先用药、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相关知识的培训。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详细完整版)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详细完整版)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一、优先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的原则: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确定的药物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必备的,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其供应。

2.药品采购过程中,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并按需储备合理数量,确保供应充足。

3.药品采购在质量、价格和供应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的特点和需求。

二、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与采购: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编制并不定期修订,医疗机构应按照目录进行药品采购。

2.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建立药物保障制度和合理用药制度。

3.药品采购过程要公开、公平、透明,建立有效的采购评审机制,确保合理价格和质量安全。

三、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1.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的库存管理制度,储备充足的合格药品。

2.国家基本药物供应不足时,医疗机构应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确保患者的合理用药需求。

3.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研发工作,提高自主供应能力。

四、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1.疗机构要加强药物治疗的临床监测和评估,推广合理用药的宣传和教育。

2.医生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指南进行处方,合理选择和使用药物。

3.加强药物的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处方和电子监控系统,提高药物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监督与责任: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规定的执行情况。

2.对违反配备和使用规定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罚和追究责任。

3.鼓励社会各方面监督机制的建立,接受公众监督,并及时处理涉及国家基本药物的投诉和举报。

以上是关于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的详细完整版。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充足和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药物需求。

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不断加强监督和改进工作。

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规定

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规定

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规定“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规定”是指针对基本药物的使用,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药物需求,优先保障基本药物的供应,并且通过合理使用来降低药物的危害性和成本,提高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的一项管理规定。

基本药物是指对于维护公民的基本健康需求至关重要、临床疗效确切、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和供应可及的药物。

基本药物的供应和使用管理是保障公众能够获得必需的药物,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

1.优先供应基本药物。

国家和地方应加大对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储备力度,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充足。

药品经销企业应当优先保障基本药物的供应,不得恶意囤积基本药物,造成供需紧张的局面。

2.合理用药宣传和教育。

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当在明显位置张贴有关合理用药的宣传资料,并向患者和公众提供相关合理用药的指导和教育。

政府和药品监督部门应当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活动,提高公民的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

3.限制非基本药物的乱象。

非基本药物使用应当严格遵守医疗适应症的规定,不得滥用和过度使用非基本药物。

医生和药品销售人员不得进行不实宣传、虚假夸大疗效,以及推销非基本药物。

4.加强基层医疗服务。

政府和医疗部门应当加大对基层医疗服务的支持和投入,提高基层医生的诊疗水平和用药水平。

基层医生应当严格按照基本药物清单来开具处方,防止滥用和过度使用非基本药物。

5.监督和处罚措施。

药品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基本药物供应和使用的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对于以非正当手段获取基本药物、虚假销售基本药物等行为,要依法严厉惩处。

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可以使得基本药物的供需矛盾得到缓解,基本药物供应不足的情况得到改善,公民能够得到必需的药物。

同时,通过合理用药的宣传和教育,可以提高公民的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减少滥用和过度使用药物的情况。

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管理规定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的工作,需要政府、医疗机构、药品销售企业和公民的共同努力。

最新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

最新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

最新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为了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权利,本文制定了以下办法:一、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时,需遵循“一品两规”的原则,即基本药物应作为首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少于药品总使用金额的70%。

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增加规定数量的自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

二、药房应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并接受公众监督。

对参保人员按购进价实行零差率使用。

三、基本药物的保管、购进和不良反应监督管理应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属于基本药物目录中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计划生育药具以及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基本药物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行处方点评制度,按照《处方点评规范》对处方内容进行点评,对评定为不合理处方和超常处方进行经济处罚。

由分管院长组织基本药物药事委员会和相关专家,按季度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进行评估。

六、药剂科应加强药事行政管理,完善医师处方、药师调剂监督检查和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医务科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临床医师和药师进行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为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提供保障。

七、医师和药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和调剂所需药品,并对药品的有关情况有告知义务。

患者有权知悉处方所列药品的相关信息,有优先选择治疗效果相同或相近基本药物的权利。

八、医务科应加强合理用药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普及公众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形成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执业医师若有故意不使用基本药物、不按照处方管理规定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以及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相关要求开具处方、不能正确引导患者接受基本药物治疗,故意制造医患矛盾和纠纷等行为之一,将被给予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得晋升职称或职务。

十、医院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若有下列行为之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两年内晋升职称、职务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公职或解聘。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等基本药物方面相关政策的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女全、有效、经济,结合我院临床用药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及措施如下:一、国家基本药物的概念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二、指导思想国务院《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文)、河南省《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卫药政【2019】1号文)以及驻马店市《关于认真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驻卫药政【2019】4号文)等文件明确要求,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国家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使用比例。

各科室要统一思想,扎实做好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工作。

确保达到二级医院要求的使用比例,即我院的国家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50%o三、组织管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我院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

日常工作由药剂科全面负责:组织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供应、基础数据的维护。

药剂科人员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的处方点评,对科室是否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把考核结果与科室质控相结合报质控办。

并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时间,定期在河南省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系统网站进行网络直报我院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临时性上报上级部门要求的其他数据。

四、具体措施和规定1 .加强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培训药剂科负责整理我院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目录及相关资料,每年定期组织对医务人员进行基本药物合理应用培训教育工作。

2 .加强处方点评药剂科每月对医师处方(医嘱)是否优先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进行检查、分析、反馈、上报。

3 .实行科室负责制临床优先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科室负责制,并与科室质量考核挂钩,将国家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分解到每个临床科室。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一、前言药品管理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国家基本药物是维护国家公共卫生的重要保障,是参保人群及医疗服务机构必备的药品,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的水平和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本文根据我国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和其所面临的问题,着重阐述了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二、基本药物的定位及选取基本药物是指公认疗效确切、安全有效,临床必需,常用药物。

传统药物需要基于病情进行选用,现代药物则会有不同适应症,无法一概而论。

国家基本药物的定位是为保障广大参保人民和医疗服务机构在医疗需求中得到及时、规范、合理的药物服务,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关键保障之一。

国家基本药物的选取是依据疾病谱、患病率、治疗效果、药物安全性、合理用药等因素进行选取,经过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

在选取时应综合考虑疾病的严重程度、患病率以及药品的疗效、安全性、价格、全国范围内的应用情况等因素。

同时,基本药物的选取还需与药品组合和基础医保制度结合,更好满足全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求。

三、优先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1. 监测药品的供应状况各级医疗服务机构应及时掌握基本药物的供应状况,遇短缺及时向上级医疗服务机构馈报,由政府部门采取措施并统筹协调,保障基本药物的供应,提高基本药物及医疗服务的保障水平。

2. 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积分制对于医疗服务机构和医生,通过使用基本药物获得积分,积分可以用于提高基本药物的供应量。

同时,积分高低也会影响到医疗服务机构及医生的绩效评价,对于确诊、规范、标准化开具处方的医生及医疗服务机构,积分将得到提高,从而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率。

3. 建立基本药物使用审核制度为保障国家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各级医疗服务机构需建立基本药物使用审核制度,对于非基本药物的使用要进行审查,如果确实需要使用,需经过多名医务人员的会诊后方能开具。

同时,通过严格的审核制度,也能针对非基本药物的使用进行控制,降低基本药物使用成本。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 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 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一、引言国家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于保障公众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基本药物的配备(一)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的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按照规定的比例配备国家基本药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将国家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配备品种数量不低于机构药品总品种数的一定比例(如50%);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逐步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比例。

(二)医疗机构在制定药品采购计划时,应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

对于临床必需但市场供应短缺的基本药物,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协调保障供应。

(三)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储备制度。

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库存情况,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国家基本药物,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紧急医疗救治的需要。

三、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一)加强医务人员培训。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国家基本药物相关政策和知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基本药物的药理作用、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

(二)规范处方行为。

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临床诊疗规范开具处方,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

对于同一疾病,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首选基本药物进行治疗。

(三)开展处方点评。

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定期对处方进行点评,重点关注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

对于不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处方,应及时进行干预和纠正,并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培训。

(四)加强临床用药监测。

医疗机构应建立临床用药监测制度,对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合理。

四、基本药物的采购与配送(一)医疗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国家基本药物。

采购过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质量和价格合理。

医院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机构,而基本药物是医院药物供应的基础和保障人民基本用药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可以更好地满足患者的治疗需求,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效益。

为此,制定医院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是确保基本药物供应和使用质量的重要举措。

二、基本药物的定义和范围基本药物是指药物学通用术语委员会认可的用于满足社区卫生服务的医疗和预防卫生需求、常用且具有疗效、安全、质量可控、价格合理的药物。

医院基本药物的范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当地卫生健康需求和药物基本清单进行规定,同时也可根据医疗技术的发展及时调整。

三、基本药物的供应管理1.医院应根据基本药物的需要量,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及时报批采购,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充足。

2.采购部门应依法进行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选择符合质量标准、价格适宜的药品供应商,保证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3.采购部门应实行合理库存管理,控制基本药物的库存量,避免过多库存或缺货现象的发生。

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管理1.基本药物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临床指南、药理学和药物治疗学等规范进行,确保使用的安全有效。

2.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史等情况,选择合适的基本药物进行治疗,并遵循合理用药原则,如“适应症、合理剂量、适当疗程、监测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

3.医生应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知识培训,提高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增加对药物的了解和掌握。

4.医院应建立药物使用评价系统,对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医生的绩效考核。

五、基本药物的信息公开和宣传1.医院应建立基本药物的相关信息数据库,包括药品说明书、不良反应疫苗接种意外事件报告等信息,方便医生和患者查询和使用。

2.医院应加强对基本药物的宣传,向患者普及基本药物的相关知识,引导患者正确使用基本药物,并提供药品的价格信息,确保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3.医院应定期公布基本药物的供应情况、使用情况及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药物的需求,提高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加强药物的管理和监管,国家制定了。

一、概述基本药物是指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疾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服务需要,临床使用广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的选择和配置是基于人民群众的疾病谱、临床需求和经济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科学确定的。

二、基本药物的确定和更新1. 基本药物的确定要兼顾疾病的流行状况、可治愈率、病残率、疾病负担以及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等因素。

2. 基本药物的更新要定期进行,及时调整或替换失效的药物,增加创新药物,促进优质药物的进入市场,不断提高基本药物的质量和疗效。

三、基本药物的配备1. 医疗机构要优先采购和配备国家基本药物,合理配置药物库存,确保药物供应充足。

2. 药品生产企业要保障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供应,不得垄断、虚假宣传或提高价格。

3. 市场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基本药物市场的监管,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价格。

四、基本药物的使用1. 医疗机构要按照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和基本药物目录的要求,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不得滥用抗生素和其他易滥用的药物。

2. 医师要遵守医学伦理规范,准确诊断,合理用药,提倡临床路径的应用,降低药物的使用风险和费用。

3. 患者要按照医嘱正确使用药物,不滥用、不超量使用,遵守药物的使用说明书,咨询医师和药师的建议。

五、基本药物的价格和支付1. 基本药物的价格应根据成本合理确定,不得擅自涨价,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2. 支付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保障基本药物的支付能力,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

3. 基本药物的医保支付政策要科学合理,鼓励患者使用基本药物,降低医疗费用。

六、基本药物的监管和评价1. 国家药监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2. 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要进行定期的评价和反馈,收集患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改进。

充分发挥基本药物制度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和促进公共卫生服务中的重要作用,需要有相关管理规定的支持和监管。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3篇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3篇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3篇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一)一、基本药物指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物,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本实施办法中所指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二、组织领导及责任一医院成立基本药物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领导小组,人员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兼任;二职责及分工1、基本药物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的引进、使用、评价及监管等各项制度;2、医务科负责组织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3、药剂科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基本药物的供应、处方专项点评及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等相关知识的资料收集;三、基本药物的配备及引进一医院优先配备基本药物,药品遴选专家在遴选本院基本药物目录时,在满足临床需要的原则上,优先选择基本药物进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医院配备的基本药物品种必须达到国家及广西制定的基本药物总品种的3096以上;二新品种的引进: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等相关要求拟定需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品规目录,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然后按照卫生厅基本药物中标厂家进行引进;三现有品种的调整:我院现有基本药物品种予以保留,未中标的品规由药剂科参照卫生厅基本药物中标结果确定中标厂家,报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执行;四药品采购人员合理制订药品采购计划,应适当增加基本药物的采购量,保持药库有充足的库存,尽可能防止基本药物短缺;药品验收入库人员,对基本药物应优先验收,优先入库,优先发放;四、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相关措施一加强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培训;药剂科收集国家及省增补基本药物R录、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等相关材料,由医务科采用网上学习或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全院医师进行培训并考核;二医院将基本药物使用金额的比例分解到每个临床科室,医院根据各临床专业科室的诊疗特点及我院基本药物的供应情况,设置各科室的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各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指标情况见后附表;特殊情况下无法达到此比例的科室必须书面向医务科说明理由,经医务科论证后重新确定其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三严格落实贵重药品审批制度,通过医院网络系统控制医师贵重药品处方权限,提高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五、监督管理一医院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及统计分析,基本药物使用指标不达标的临床科室,医疗质量考核科室评分中扣2分;同时将科室基本药物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对使用较好的科室给予表彰;二药剂科按规定对基本药物的使用进行专项处方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上报医务部;医务部对处方点评结果进行公示,对使用不达标的科室主任进行告诫谈话和通报;三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长效机制,将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情况与医师定期考核、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发放、年终评奖评优等工作挂钩,推动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管理规定

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管理规定

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管理规定
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一般所指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

根据《关于做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XX药政发〔2011〕1 号),二级综合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不低于基本药物品种总数的 80%,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 35%,三级综合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不低于基本药物品种总数的 70%,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 17%。

根据《关于规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XX药政发〔2013〕2 号),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以下简称“试点医院”)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80%,除中药饮片外,严格落实零差率销售政策。

为巩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本院配备和使用的基本药物,需符合“一品两规”的原则,医院配备基本药物的比例与医疗功能相匹配。

二、医师开具处方时应首选基本药物,各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品种与临床专业诊疗范围相符合。

三、各临床科室使用基本药物金额数占总药品金额数比例符合
相关规定。

四、医务部负责落实每月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总,对使用结果进行院内通报。

五、药学部对列入医院用药目录的基本药物品种及时采购,有适宜的库存数量,以保证基本药物的供应。

六、对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列入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评,视执行情况给予奖惩。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举措,旨在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医疗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不仅能够提高人民的获得医疗服务的机会,还能够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

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对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进行详细探讨。

首先,关于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管理规定应该明确规定哪些药物属于国家基本药物,以及如何配备到各级医疗机构中。

国家基本药物的选取应该是科学、公正的,需要充分考虑药物的临床疗效、安全性、经济性和适用人群等因素,确保选择的药物既能够满足基本的临床需求,又能够尽量降低医疗费用的负担。

另外,管理规定应当规定各级医疗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配备标准,以确保基本药物能够覆盖到所有的医疗机构,并且合理分配和使用。

其次,关于国家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管理规定应当包括合理用药的指导和监督机制。

合理用药是指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药物、剂量、疗程和用药方式,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管理规定应当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药物管理制度,包括药品审查、处方审核、用药监测等环节,确保医生和患者在用药方面的决策不受不必要的影响。

此外,管理规定还应当规定药师的职责和权利,加强药师在药品治疗过程中的参与,提供药物知识和用药指导,帮助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再次,管理规定还应当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的价格管理机制。

药品价格是影响患者用药选择的重要因素,也是药品合理使用的重要保障。

管理规定应当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的价格制定机制,包括药品价格的审定、优先采购、招标和采购方式等。

同时,应当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管和调控,防止不合理的药品价格过高,确保患者能够合理用药。

最后,管理规定还应当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供应管理。

国家基本药物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国家应当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供应环节的管理,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的草案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的草案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的草案根据国家基本药物规定,以下是一份关于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的草案:
一、基本原则
1.国家基本药物是政府保障公民基本医疗需求的重要药物,在药品采购和使用中应得到优先保障。

2.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是医疗质量管理的核心之一,要在确保疗效的前提下合理控制药品使用成本。

3.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要积极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和药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药品目录和采购
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作为政府采购和医保支付的重要指标。

2.医疗机构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并在药品使用评估和医院绩效评价等方面加以考虑。

3.药品集中采购应当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为重点,实行公开竞争性招标,确保药品价格合理、质量可靠。

三、合理使用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南和审查制度,严格控制药品的开具和使用。

2.鼓励医生开具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对超出目录范围的药品开具应进行权限审核和专家会诊,确保药品临床必要性和经济合理性。

3.加强药品监管,严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或超标药品,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

四、药品信息管理
1.提供药品信息查询和比价工具,方便患者和医生查询药品信息和价格,提高药品透明度和公平性。

2.加强药品信息管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信息库和临床应用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药品的临床应用情况和性价比等数据。

该规定旨在从政策层面促进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让更多的人受益于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并有效降低医药费用负担,保障人民健康。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通过建立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实现对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管理。

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基本药物的供应和质量,规范药物使用行为,保障用药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确保人民群众能够从容易于负担的价格购买到符合国际标准的基本药物,并且在使用过程中获得安全有效的治疗效果。

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首先,国家在制定基本药物列表时,依据公共卫生需求、疗效、安全性、经济性等因素,对药物进行严格筛选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准则。

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充分考虑了国内外临床实践、流行病学和药物研发等方面的数据和证据,确保基本药物的选择符合科学合理、适应性强的原则。

其次,国家建立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通过统一采购、集中竞价等方式,降低基本药物的价格,提高供应的稳定性和可及性。

这种集中采购制度可以减少分散采购的浪费,并通过竞争来获得更好的价格和服务。

同时,国家还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采购的基本药物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再次,国家通过健全的基本药物供应链管理制度,加强对基本药物的流通和分销环节的监管。

国家设立了药品质量检验机构,对基本药物进行质量检测,确保药物的质量符合要求。

此外,国家还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许可和备案,加强对药品市场的规范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用药权益。

最后,国家加强对基本药物的使用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国家制定了临床应用规范,明确基本药物的适应症、使用剂量、疗程等等。

医生在用药决策时必须遵循这些规范,确保用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国家还鼓励开展不同的临床疗效评价研究,通过科学评价来改进基本药物的使用策略和指南。

综上所述,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通过制定政策、建立机制、加强监管等方式,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安全有效地使用基本药物。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学校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学校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学校基本药物的管理
规定
目标:
本规定的目标是确保学校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以满足学生的基本医疗需求,保障学生的健康与安全。

定义:
- 基本药物:指经常使用、适用于常见疾病、价格合理且安全性高的药物。

- 学校:指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大学在内的各级学校。

规定:
1. 学校应在校园内建立医疗保健中心,负责学生的日常医疗工作。

2. 学校医疗保健中心应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确保基本药物的配备充足且合理。

3. 学校医疗保健中心应定期进行药物库存清点,及时补充并更新基本药物。

4. 学校医疗保健中心应建立学生用药档案,包括学生姓名、药物名称、用药时间等信息,以便对学生使用基本药物的情况进行跟踪和管理。

5. 学校医疗保健中心应严格控制基本药物的使用,确保学生在真正需要时获得优先使用。

6. 学校医疗保健中心应定期组织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的认识和合理使用能力。

7. 学校应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基本药物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副作用,促进学生和家长对基本药物的正确使用和了解。

执法和监督:
学校管理部门应确保本规定的执行,并建立相关监督机制,对学校医疗保健中心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生效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则:
对于特殊疾病和特殊药物,学校医疗保健中心应根据需要进行额外配备和管理,确保相关学生得到必要的医疗服务。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规定(3篇)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基本药物,是指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疾病防治需要,从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方面综合考虑,经科学评价和遴选,公布的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

第三条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优先,确保用药安全;(二)合理使用,提高用药效果;(三)经济实用,减轻患者负担;(四)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基本药物使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药物使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二章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与发布第五条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第六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广泛征求意见,包括专家咨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等各方意见;(二)科学评价,根据疾病防治需要、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三)遴选公布,经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药品名称、规格、剂型;(二)适应症、用法用量;(三)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准文号;(四)药品价格、采购信息;(五)其他需要规定的内容。

第八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疾病防治需要、药品市场变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第三章基本药物采购与供应第九条基本药物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集中采购。

第十条基本药物的采购应当采取以下方式:(一)省级集中采购,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二)市级集中采购,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三)县(市、区)级集中采购,由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

第十一条基本药物的采购价格应当通过公开招标、询价谈判等方式确定,确保价格合理。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定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定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定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定是指国家对一些特定的药物制定了优先使用的规定。

这些药物通常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的常用药物,涵盖了不同病种的药物和医疗器械。

国家通过这一规定,希望推动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合理的药物治疗。

1.优先采购:国家将优先采购基本药物列入药品采购清单,鼓励医疗机构在采购时优先选择这些药品。

通过集中采购,可以降低药品价格,增加供应量,提高药品的可及性。

2.优先配备:国家要求医疗机构在药房配备过程中,要将基本药物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确保基本药物的库存充足,减少因短缺而影响临床用药的情况。

3.优先使用:医生在治疗患者时,要优先选择基本药物进行治疗。

对于同类作用的非基本药物,要经过合理的临床评估后方可使用。

这样可以避免患者因病情严重而延误治疗,也能减少因药物选择不当而产生的不良反应。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定的实施,对促进医疗服务公平性和合理用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它可以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减少医生开具不必要的药品,减少了医疗资源的浪费。

同时,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定也促进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衡发展,改善了患者的就医体验。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药品价格的不断上涨和供应链的不稳定,一些基本药物可能会出现短缺现象,影响患者的用药。

其次,医生的处方习惯和医保政策等因素也会影响基本药物的优先使用。

有些医生可能更倾向于开具价格较高的药物,或者会受到药企的影响而选择不合理的药品。

此外,有些地区的医疗资源相对匮乏,基本药物的供应和使用也存在一定的困难。

为了更好地推进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定的落实,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首先,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

加大对药品仿制品的推广力度,降低药品价格。

其次,加强医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基本药物的认识和了解。

推广合理用药的知识,引导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来选择药品。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国家基本药物是指政府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而确定的适合我国国情、具备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物,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的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以促进基本药物的供应、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一、国家基本药物的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的确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综合考虑公众需求、疾病谱、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等因素。

一方面,国家基本药物的选择应紧密关联我国的疾病谱和病种分布情况,确保能够有效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

另一方面,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国家基本药物确立的重要指标,必须经过科学的评价和临床验证。

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的药物,才有资格被列为国家基本药物。

二、国家基本药物的优先配备合理的基本药物配备是国家保障人民群众用药需求的重要举措。

在医疗机构中,国家基本药物应当具备一定数量的库存,以满足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的诊疗需求。

同时,国家基本药物的优先供应也需要与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明确规定,保证其在临床需要时能够及时得到使用。

针对基本药物的配备,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严禁擅自调换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替代药品。

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及时完善不足,确保基本药物的配备数量合理、充足,并避免浪费和过期现象的发生。

三、国家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提高治疗效果的重要环节。

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时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准确的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史和药物使用情况,选择合适的基本药物进行治疗。

同时,医务人员要注重对患者的合理解释和指导,提高患者对基本药物的正确使用率,避免滥用或浪费。

此外,国家基本药物清单也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

通过不断调整和更新国家基本药物清单,及时将新的药物纳入基本药物范围,满足患者的新需求,同时淘汰已不适用或不再安全有效的药物,以确保国家基本药物清单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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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管理规定。

一、本院配备和使用的基本药物,需符合"一品两规"的原则,医院配备基本药物的比例与医疗功能相匹配。

二、药学部对列入医院用药目录的基本药物品种及时采购,有适宜的库存数量,以保证基本药物的供应。

三、医生开具处方应以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各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品种与临床专业诊疗范围相符合。

四、各临床科室使用基本药物金额数占总药品金额数比例符合医院相关要求,能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统计。

五、药学部对全院临床基本药物购入数量和金额情况进行统计,对使用情况进行汇总,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对结果进行院内通报。

六、对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列入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评,视执行情况给予奖惩。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医院药学部,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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