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合规检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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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构建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下简称“本行”)合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合规风险管理,保障各项业务和管理工作合规操作,依据《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等法规和监管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合规检查的职责、检查要求、检查流程等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合规检查工作的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合规管理部负责组织本行合规检查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合规管理部检查组成员分工
(一)检查组组长: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对检查组工作负全部责任。
(二)主检查人:负责复核检查工作底稿、检查事实确认书,对检查材料进行汇总,编制检查报告。
(三)检查组成员:负责编制分工内检查事项工作底稿、检查事实确认书,对分工检查事项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被检查单位负责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开展工作,按规定提供必要的报表、账册、资料等。
第八条分管行领导负责检查立项、实施和通报等事项的审批。
第三章内容与要求
第九条合规检查的范围
对全行所有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进行合规管理和操作检查。
第十条检查的方法和要求
(一)调取电子数据,进行分析性检查。对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
检查。核对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电子流水与电子总分账。在电子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贷款核对、核查的范围和重点。
(二)听取被检查人工作汇报,召开员工座谈会等方式。
(三)现场观察被检查人管理或操作,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四)据检查内容,调阅相关资料。
(五)注意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以及在管理上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行领导汇报。
(六)检查结束后应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分析,及时完成检查报告。
(七)检查报告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违规行为提出与违规事实、处罚办法相适应的处理建议。
(八)根据行领导对检查报告的批示及被检查单位的反馈意见,拟写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下发被检查单位执行。
(九)严格执行检查纪律。要严于职守,不徇私情,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娱乐消费等。
(十)做好检查保密工作,防止检查资料的泄密。
第四章合规检查管理流程
第十一条合规检查立项
(一)确定规检查项目
合规管理部根据批准的年度合规管理工作计划,依据国家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银监会、人民银行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有关政策规定,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以及相关文件确定合规检查项目。
(二)合规检查项目经分管行领导审批后具体实施。
(三)成立合规检查组
1.合规管理部根据检查项目成立检查组,确定检查组组长、主检查人,和检查组成员。
2.检查项目组组长:负责组织检查组成员开展现场检查,确定检查小组成员的分工;与被检查对象协调重要事项;检查定检查方案、检查通知书、检查报告、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把握检查质量和进度;安排其他相关工作。
3.项目主检查人:负责检查组成员分工,组织、收集、分析被检查对象的
有关资料,组织起草检查方案、检查通知书;组织各小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定检查事实确认书,起草检查初步意见、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编制检查报告;组织整理检查档案;完成检查组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4.检查项目组成员:根据检查方案进行现场检查、调查分析、编制分工内检查事项工作底稿;及时汇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完成项目主检查人和项目小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制定检查方案
合规管理部根据本次检查项目类型,详细制定检查方案:
1.被检查部门(人)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2.检查的目的、对象、范围、内容、方式、检查实施时间;
3.检查组成员与分工;
4.检查的方法和要求;
5.注意事项;
6.编制日期。
(五)检查方案检查审批
合规管理部将检查方案送交分管行领导检查批后实施检查。
第十二条检查准备
(一)发送检查通知书
1.检查通知书应载明:
(1)检查的依据、目的、范围、内容、方式、实施期限;
(2)检查组组长及主检查人等;
(3)被检查部门应提供的资料及应予配合的其他事项。
2.检查通知书应提前发送或通知被检查部门,特殊情况下可在进场时交被检查部门。
3.对被检查部门准备工作的要求:
(1)被检查部门人员应准备自查材料。自查材料应包括检查事项主要情况、主要工作或履行职责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被检查部门准备相关的资料,安排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明确检查人员分工
检查组组长在进驻被检查部门之前应组织成员学习检查计方案,明确检查计
重点,确定具体分工和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检查实施
(一)检查组组长说明检查计的目的、内容、工作安排和要求。
(二)被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作相关情况汇报。
(三)进行检查分析
1.检查组组根据检查方案,确定需调阅的文件和其他书面材料、会议记录以及原始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
2.检查组组成员根据调阅的资料,对检查计内容进行检查分析,亦可通过听取汇报、观察、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
(四)编制工作底稿
1.检查组成员实施检查时,要如实、序时记载检查工作记录,并以工作记录为依据及时编写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包括检查(谈话)的主要内容、查证的主要事实,计算的结果等。
2.工作底稿应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确认事实
1.检查项目小组长根据检查过程中编写的工作底稿,审定检查事实确认书。
2.检查事实确认书可按所检查内容分别拟写,经汇总后交被检查部门人员确认。
3.被检查部门人员对检查事实确认书的内容提出确认意见并签章。如有异议,被检查部门可说明情况,并附相关证据。
4.主检查人根据检查事实确认书和被检查部门的确认意见,汇总形成检查初步意见。
5.检查初步意见经检查组组长检查定后,可召开会议与被检查部门人员交换意见。
6.被检查部门要在检查组确定的期限内对检查初步意见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在确定的期限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没有异议。
第十四条检查报告
(一)项目主检查人根据检查初步意见和被检查对象的反馈意见拟写检查报告。
(二)检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