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学生组织(团体)外出审批表(审批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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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集体外出审批表

学生集体外出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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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学院
专业年级班级
出行时间
月 日— 月 日
目的地
人数
出行方式
自行车、船、飞机、汽车(租车单位:本校、其他单位:)、
其他方式:
带队教师
姓名
移动电话
辅导员意见
学院审批
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备注:本表一式两联,本联留学院存底。
华侨大学学生集体外出审批表(报备联)
年 月 日
学院
专业年级班级
出行时间
月 日— 月 日
目的地
人数
出行方式
自行车、船、飞机、汽车(租车单位:本校、其他单位:)、
其他方式:
带队教师
姓名
移动电话
辅导员意见
学院审批
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备注:本表一式两联,本联送学生处(学生事务办事大厅)备案。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表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表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表申请学院(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活动中的突发事件,保障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在籍学生。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寒、暑假回家除外),以班级、班团组织或学生团体等集体名义到校外举行集会、参观游览等活动,不含校外教学、实习活动。

经学校或二级学院研究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学生未经学校批准私自组织学生外出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对学生外出活动严格管理,控制不必要的外出活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明确活动的责任人,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应遵循“安全、就近”原则,对地理条件复杂、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或安全设施不能得到保证的地方或场所,严禁学生组织前往活动。

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和活动场所环境不明的情况下,严禁学生组织外出活动。

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参加商业性活动。

第三条学生申请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的,各相关部门须认真进行安全审查,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同时,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带队老师、活动组织者责任,加强带队老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活动前各项准备事项,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禁止组织广东省地区以外的活动。

第四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严格实行审批制度。

原则上提前两周申请,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个别特殊活动项目,由于没有时间提前申请但认为确有必要组织的,须经二级学院负责人特批,由组织单位负责人直接通知学生或组织者凭审批表当面通知学生。

各二级学院组织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由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批,并报学生处备案;各部门组织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学生处备案。

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外出活动报备表

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外出活动报备表

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外出活动报备表
备注:
1、若团体活动可以由组织者提起报备,参加人员分别承诺及签名。

2、若已填写《华侨大学学生活动外出申请表》报备的可免填本表。

1、各班级组织学生校外活动,需填写《华侨大学学生活动外出申请表》向学院申请,报备联送院团委,由学院指定带队教师、班主任或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2、学生外出参加专业类赛事等活动的应出具赛事规程,事先请假,填写《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外出活动报备表》向班主任报备送院团委,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准时返校,来往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3、学生应遵守学校对校外勤工助学的相关管理规定,注意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

因个人原因,外出从事家教的学生,要告知班主任家教和联络方式,填写《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外出活动报备表》送院团委,并签定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准时返校,来往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申报表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申报表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申报表
活动名称
主管单位
活 动
起止时间
月日时至月日时
活动组织者
及联系电话
活动参加人
和参加人数活ຫໍສະໝຸດ 地点活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交通工具
带队老师
及联系电话
安全检查保障人
及联系电话
活动内容
安全保障

防范措施
活动组织者签名: 年 月 日
辅导员或
带队老师意见
辅导员/带队老师签名: 年 月 日
书院或
组织单位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工作处
意 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领导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表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复印3份,活动组织者、辅导员、书院各一份,原件交学生工作处备案。

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安全教育管理办法

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安全教育管理办法

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安全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出国(出境)管理,增强学生出国(出境)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学校师生因私出国(出境)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华侨大学正式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生,包括学生外出演出、参赛、志愿服务、实践考察、校际交流、参加学术会议以及自费外出交流、参赛、访友等因公因私出国(出境)行为。

第二章活动管理第三条活动组织单位或相关负责部门须认真进行安全审查,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带队老师、活动负责人的责任,落实各项准备事项,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第四条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制度。

学生出国(出境)须根据活动主办方要求填写相关书面申请材料以及《华侨大学出国(出境)交流学习监护人声明》等材料,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同时,须填写《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备案表》并按照学生类别分别报送至学生处、研究生院备案。

第五条参加与我校签订校级合作协议的交流生项目的,包括联合培养、学分交流、假期研学范畴的双向交流项目,需向国际学院交流项目部申请审核并报备。

第三章安全教育第六条各组织单位或负责部门应建立学生出国(出境)宣传和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强学生出国(出境)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教育。

加强学生出国(出境)的保密教育,提升保密意识。

第七条在学生出国(出境)之前,组织单位或负责部门须开展行前教育和培训工作。

可通过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有出国(出境)经验的人员或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举行讲座、培训或经验分享会等形式,提升学生在政治、法律、环境、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各组织单位或负责部门应根据出国、出境实际情况,制定并与学生本人签订《华侨大学学生外出安全协议书》,并与学生的出国(境)材料一并存档。

第八条各组织单位或负责部门应引导学生在出国(出境)前登陆外交部网站()或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查询前往国(地区)的中国驻使领馆联系方式以及相关旅行提醒、警告等海外安全信息。

志愿服务活动审批登记表

志愿服务活动审批登记表

华侨大学志愿服务活动审批登记表
注:1、本学院内部招募的活动,应报所在学院审批,同时向校团委报备;跨学院或全校性招募的活动,经学院审批并协调告知相关学院负责人后,再报校团委审批,经校团委审批和备案后的活动方可进行工时登记;
2、审批通过的活动,按照教育部2015年相关文件要求,请各单位在组织实施前要与服务单位签订协议书(特别大规模以及长期性活动),并做好风险防控和安全教育,必要时要求服务单位购买相关保险。

组织外出请按照《华侨大学学生集体外出审批表》相关程序办理。

学校师生外出审批制度流程

学校师生外出审批制度流程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保障师生安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特制定以下师生外出审批制度流程:一、申请阶段1. 师生外出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或班级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学校师生外出申请表》。

2. 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外出事由、时间、地点、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安全保障措施等。

3. 部门或班级负责人对申请表进行初步审核,如无异议,签字同意。

二、审批阶段1. 师生外出申请经部门或班级负责人同意后,报送至学校行政部门。

2. 行政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主要包括:外出事由是否合理、时间是否安排合理、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完善等。

3. 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学校领导审批。

4. 学校领导对申请进行审批,如无异议,签字同意。

三、备案阶段1. 师生外出申请经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送至学校保卫部门备案。

2. 保卫部门对申请进行备案,主要包括:外出时间、地点、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

3. 保卫部门备案后,将备案信息通报至相关部门。

四、外出阶段1. 师生在外出前,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了解外出目的地的天气、交通等情况,确保出行安全。

(2)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明确时间、地点、人员分工等。

(3)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4)备好必需的应急药品、防护用品等。

2. 师生外出期间,需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安排,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五、返回阶段1. 师生外出活动结束后,需及时返回学校。

2. 返回后,填写《学校师生外出情况反馈表》,内容包括:活动总结、收获、存在问题等。

3. 部门或班级负责人对反馈表进行审核,如无异议,签字同意。

4. 填写《学校师生外出审批表》并归档。

六、特殊情况处理1. 如遇突发事件,师生需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2. 突发事件发生后,师生需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师生外出审批制度流程进行适时调整。

通过以上流程,我校师生外出审批制度将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师生外出活动的安全、有序、高效。

华侨大学本科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

华侨大学本科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

华侨大学本科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为做好本科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课程学分和成绩认定工作,拓宽本科生学习视野,促进短期交流学习、联合培养项目的有序开展,完善本科生交流学习制度,规范交流学习学生的学籍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学籍管理第一条学校保留本科生赴境内外交流学习期间的学籍。

学生在境内外学习期满必须按时回校,逾期不归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条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须按规定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学生保留学籍期间,与其实际所在学校建立管理关系。

第三条交流学习及联合培养的学习时间计入我校最长学习年限。

第二章选课管理及课程认定第四条学生赴境内外交流学习前,应填写相应的交流学习选课申请表,确定在对方学校预选课程,经所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通过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交流生在境内外学校选课应以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为指引,首选本专业培养方案安排的课程,其次可选择修读辅修专业相关的课程,所选课程必须事先得到学生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才能承认其学分,并进行学分认定。

第六条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应该按照联合培养项目要求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

第三章学分认定第七条学分认定是指学生在境内外交流学校修读的学分为我校所承认,并将该部分学分从我校培养方案应修总学分中替换的过程。

短期交流学习学生学分认定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学生所修读的课程名称、内容、性质应与拟替代课程相同或相似,所修读课程学分应不小于拟替代课程学分。

二、所修读课程与拟替代课程名称不同或不相似,学生应提交对方学校教务处(或学院)提供的课程简介或教学大纲等,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批,可认定为相应的课程学分。

三、所修课程与拟替代课程性质、名称相同,但学分小于拟替代课程学分,则应多修与本专业相关课程以补足拟替代课程学分。

四、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请学分认定,所修读的课程应符合培养方案规定的跨学科要求。

2024年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范文1、对于____师生的外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必须制定详尽周密的计划及安全措施。

活动方案需经过校领导的仔细审阅、签字确认,并上报教育局相关部门获得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

2、全校范围内____师生的外出活动,以及社会上要求学生参与的活动,必须提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则需报请校长审批。

在____学生外出参加大型活动时,应确保有领导和足够数量的教师带队,指派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提前勘察活动场地,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在组织学生参与劳动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应坚持就近、徒步的原则。

需对劳动场地、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劳动纪律要求,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严禁组织学生进行强度过大或存在危险性的劳动,同时不得安排学生为私人提供劳务。

4、每次活动应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并关注参与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进行合理搭配。

5、在活动前,应对活动的路线、地点进行实地勘查,确保安全无虞。

6、活动的交通工具应租用自专业运输部门,并严格遵守乘车安全要求。

在出行前,应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辆进行全面检修。

严禁租用状况不佳或无牌无证的交通工具,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

如需搭乘个体营运的交通工具,必须确保该车辆已经过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并获得许可。

7、每次活动都应制定安全、保卫及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以备不时之需。

8、在野炊、爬山、野餐等活动中,应特别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及防摔伤事故的发生。

9、若活动地点附近有河流、水库等水域,且未采取相应____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允许学生下水。

10、在____师生外出参加各种活动期间,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应对活动全过程进行严密监控。

11、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华侨大学学生团体收费情况登记表

华侨大学学生团体收费情况登记表

华侨大学学生团体活动收费情况登记表
团体负责人签名:团体财务负责人签名:挂靠单位签章:
1.在有申请表的情况下需缴交此表。

当学生团体要花费活动费用时,要求其在活动开展前
上交收费登记表;如果不是活动费用的,要求其在收费申请表返还给学生团体后两周内上交此表。

2.缴费人签名必须为亲笔签名,不能由学生团体相关负责人代签,凡是发现代签行为的一
律不予受理,挂靠单位审核包括盖团委公章(红章),不得复印盖章,审核完毕只收取一份存档。

3.如有学生团体因挂靠单位方面的原因不能及时缴交收费情况登记表,要及时到办公室申
请缓交(缓交时限为3天),需按照要求填写缓交申请书,否则记为迟交。

4.此表如有格式填写上的任何问题即发回整改,除格式外的任何问题都将在权益部整理审
核、权益日或是其他形式公示并确认无误后记入年审评分。

5.意事项内容不需复印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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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学生组织(团体)外出审批表(报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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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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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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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船、飞机、汽车(租车单位:本校、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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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教师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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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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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指导)单位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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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一式两联,本联送学生处教育科备案。
华侨大学学生组织(团体)外出审批表(审批联)
年 月 日
学生组织
(团体)名称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出行时间
月 日— 月 日
目的地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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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方式
自行车、船、飞机、汽车(租车单位:本校、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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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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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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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备注
备注:本表一式两联,本联由挂靠(指导)单位存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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