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项目文件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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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项目文件起草说明

一、背景

起草:主持、起草人、配合单位

1、粮食安全是一个长期的基本国情

2、省、市从2012年起,全面部署实施“百、千、万”工程,建设高标准良田,持续到2017年,我县规划60万亩。

3、项目背景:当前,县级单位直接组织实施与粮食生产有关的涉农项目有七类:发改委新增“千亿斤”粮食项目、财政局现代农业粮食类项目、农综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水利局农田水利项目、国土局的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农业局的高标准粮田项目、邮政局的高产示范工程。这些项目的建设内容大多为沟、路、林、渠、井、电力配套、种子、肥料工程和农业技术推广。按照各自行业的规定,这些项目的规划设计标准不统一、投资额度不同,除农综办的高标准项目和国土局的项目内容较为全面外,其他各类不是缺电、就是没有林网、道路,建设时都达不到高标准。在规划和实施时省、市业务部门都要求要整合其他各类项目达到高标准,同时又要求不得与其他项目在布局上重合,“整合项目、高标准建设”最终成了

一句空话。同时林业、农业、农村公路等其他涉农项目都各自为战,形不成合力,不出亮点,项目实际效益发挥不好。

4、我县与其他县的差距:在南阳市内我们落后于唐河、宛城、邓州市,这三个地方一是全县有个整体布局规划,各有关单位在规划申报项目时都往这个区域投放,相互之间有机衔接,互相补充,每年建一片,逐年推进。二是适当调整原计划内容,结合实际搞建设。三是项目区资金投入不足时,县市区财政列专项资金给予补充,提高建设标准。四是宛城区的项目一律由区政府直接安排施工,尤其是道路、电力、林木工程,都是交给区直属部门组织施工,招标时完善手续。比如2014年项目还没有上报,但宛城的土方工程已完成,主体框架已经出来,紧靠住2013年项目区。

我县2010年以来,几家单位分别在晋庄、大冯营、李店、太和、兴隆、郝寨、城郊等乡镇实施项目,一部分很难发挥效益,如太和、兴隆、李店等乡镇的项目区至今电力没有配套,遇干旱,群众用水十分困难,意见较大。

二、有关说明

1、关于项目申报:各类涉农项目在规划时一般

由业务部门自行组织,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做具体设计,标准依照上级规定执行,与南阳市高标准粮田的要求都有差距,所以必须统一。项目申报时,一般由发改委行文上报或与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无需县政府把关,互相之间不沟通。为实现项目整合,需要对发改委、财政局上报项目时设置前置条件。

2、关于项目建设:项目委任乡镇作为业主实施,解决了县直业务部门人少、不能经常在一线、管不好、管不了和乡镇能管住、能管好、没权管的问题,也只有业务部门不直接组织实施,才能发挥好监督作用。

关于实施计划问题,严格地说实施计划一经上级批准,即不能再变更。但往往上级在规划方面的硬性规定不切合实际,基层又不能改变,比如道路工程,硬化路面宽度标准不一,但都达不到高标要求,有的项目打井不配套等,若不适当调整实施计划,就达不到有关效果。改变计划的责任也只有县委、政府可以担当,所以文件上给予明确。

关于土方工程提前开工问题,多数项目批准后由于需要评审、招标时间较长,若不顺应农时,土方工程不在农作物幼苗期施工,不在冬季施工,那么项目建设将推迟一个农业生产周期,就是推迟一年。如果这个现状不改变,就会永远落后,项目实施进度慢、

资金拨的也慢,上级也批评。

土方工程交由乡镇负责,主要是便于协调。

3、道路、电力等工程交由县直有关单位施工,主要是这些工程关乎项目区形象和实际效益发挥,要求较高。如果只靠招标招来的外地企业施工,一是不好管理,二是出现问题无法补救。如个别乡镇的高标基本农田项目的电力工程就是此类问题。同时,本县有关单位组织施工,便于上级领导检查监督,能确保工程质量。

4、9.整合和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稳步推进从财政预算编制环节清理和归并整合涉农资金。支持黑龙江省进行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在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推动符合条件的地方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验。改革项目审批制度,创造条件逐步下放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整合项目事关重大,必须成立高规格领导机构,主要领导经常亲自过问,还需给业务部门创造环境,替基层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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