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终端管理条例
全国店面渠道管理制度
全国店面渠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国店面渠道的管理工作,提高店面渠道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店面渠道良性运营,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店面渠道。
第三条店面渠道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与客户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是公司品牌形象的重要展示窗口。
因此,各级管理人员和店面渠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做好店面渠道管理工作。
第二章店面渠道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店面渠道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全国店面渠道,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和措施,落实上级要求。
第五条公司为店面渠道确定相关管理人员,包括店面渠道总监、店面渠道经理等,负责店面渠道的具体运营管理工作。
第六条店面渠道总监负责全国店面渠道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工作,领导店面渠道团队,制定店面渠道发展战略。
第七条店面渠道经理负责具体店面渠道的运营管理工作,包括店面布局设计、人员培训管理、服务质量控制等。
第八条店面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店面渠道的良性发展。
第九条店面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店面渠道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店面渠道管理制度第十条店面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店面渠道管理制度,明确店面渠道的经营管理标准和要求。
第十一条店面渠道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店面渠道的定位和发展战略;(二)店面渠道的布局设计和装修标准;(三)店面渠道人员的招聘要求和培训计划;(四)店面渠道服务质量控制标准和考核体系;(五)店面渠道销售目标和绩效评价标准;(六)店面渠道危机管理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七)其他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店面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评估店面渠道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三条店面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店面渠道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各类投诉,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章店面渠道人员管理第十四条店面渠道人员是店面渠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形象的直接代表,应当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渠道秩序管理制度
渠道秩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管理渠道秩序,维护渠道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渠道经营者合法经营,提高渠道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渠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各类渠道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经销商、零售商、代理商等。
三、渠道管理要求1. 渠道经营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保障消费者权益。
2. 渠道经营者应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进行生产制造和经营销售活动,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3. 渠道经营者应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坚决不得搞价格欺诈,不得串通涨价。
4. 渠道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产品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权益,提供质量、安全、卫生的产品。
5. 渠道经营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产品包装,并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等信息。
6. 渠道经营者不得以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方式进行营销,如虚假宣传、强行推销等。
7. 渠道经营者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上下游渠道经营者报送有关产品信息、库存情况、销售情况等数据。
8. 渠道经营者应当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竞争,不得搞垄断、限制竞争、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9. 渠道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税法,按时足额缴纳税款,不得进行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10. 渠道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性广告等违法行为。
四、渠道管理措施1. 对于违反渠道管理制度的渠道经营者,将取消其销售资格,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本单位将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司法机关举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 对于屡教不改的渠道经营者,将列入黑名单,对其进行惩罚,并公开通报其不良行为。
4. 加强渠道经营者的管理和监督,建立渠道经营者信息库,及时更新渠道经营者的经营信息,对其进行全面监控。
《渠道管理》管理办法范本
《渠道管理》管理办法范本渠道管理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渠道管理行为,提高渠道管理效率,促进渠道合作伙伴关系的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渠道管理包括渠道招募、渠道培训、渠道合作、渠道绩效评估等环节。
第三条渠道管理应依法遵循市场经济原则,遵守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渠道管理应注重双方利益,实现共赢,建立长期稳定的渠道合作伙伴关系。
第五条渠道管理应充分发挥渠道合作伙伴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合作伙伴的权益,创造良好的合作环境。
第六条渠道管理应积极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提升渠道管理水平。
第七条渠道管理应定期进行渠道合作伙伴关系的评估,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合作效果。
第二章渠道招募第八条渠道招募是渠道管理的首要环节,应按照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战略,合理确定渠道拓展计划。
第九条渠道招募应通过广告宣传、媒体推广、展会参展等多种方式进行,并与潜在合作伙伴进行深入沟通。
第十条渠道招募应制定明确的招募条件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经验要求、市场影响力、资金实力等。
第十一条渠道招募应建立严格的审批流程,确保合作伙伴能够符合企业的销售要求和服务标准。
第十二条渠道招募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确保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第三章渠道培训第十三条渠道培训是提升合作伙伴综合素质和销售能力的有效方式,应制定渠道培训计划。
第十四条渠道培训应根据合作伙伴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设计相应的培训内容和方式。
第十五条渠道培训应注重实践操作,可以组织实地考察、销售技巧培训、产品知识培训等。
第十六条渠道培训应加强对合作伙伴的销售团队的培训,提高其市场开发和销售能力。
第十七条渠道培训应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计划,提升培训效果和合作伙伴的整体素质。
第四章渠道合作第十八条渠道合作是渠道管理的核心环节,应建立双向的沟通机制,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
第十九条渠道合作应建立完善的产品配送和售后服务体系,确保产品能够及时送达和售后得到及时响应。
渠道合作商管理制度
渠道合作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渠道合作商的行为,维护公司的利益,提高渠道合作商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各种渠道合作商的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商、代理商、合作伙伴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明确渠道合作商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合作双方的行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四条公司与渠道合作商应遵循合作共赢、诚信经营的原则,共同推动产品销售和市场拓展。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渠道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渠道合作商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第六条公司应对渠道合作商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七条渠道合作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遵循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八条渠道合作商应积极配合公司的市场推广活动,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第九条渠道合作商应尽最大努力提高客户满意度,提供优质的售前和售后服务,保障客户权益。
第十条渠道合作商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人员培训和服务流程,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第二章渠道合作商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渠道合作商有权获得公司的产品价格、促销政策、市场支持等信息,以便制定销售计划和营销策略。
第十二条渠道合作商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技术支持、培训服务、售后保障等支持,以提升销售和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渠道合作商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销售任务,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品质,确保客户满意度。
第十四条渠道合作商有义务合理使用公司资源,确保产品的市场定位和品牌形象,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第十五条渠道合作商有义务及时向公司报告市场信息和销售情况,协助公司设计市场推广方案和营销策略。
第十六条渠道合作商有义务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接受公司的监督和考核,认真执行合作协议和协议。
第十七条渠道合作商有义务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公司的秘密和顾客的隐私。
第十八条渠道合作商有义务维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不得侵犯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商标权益。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范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此管理规范遵循“业务合规、市场有序、长期共赢”原则,在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有关收单外包服务规定的基础上制定。
第二条第二条渠道代理商是指经公司全面认证,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专业能力,并按照银联商户管理规范受托从事商户拓展、培训与回访、终端投入、维护与巡检以及耗材配送等非收单核心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任何渠道代理商不得承担或变相实质承担以下收单核心业务:1.特约商户审批和签约;2.特约商户档案和信息管理,含特约商户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3.收单交易处理,含收单交易处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4.为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交易进行资金结算;5.收单业务差错和争议处理;6.收单交易监测、风险控管和处理,含收单交易监测系统和相关风险控管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第四条渠道代理商严禁从事以下业务:1.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及其管理;2.向其他机构转让、转包业务;3.存储银行卡账户信息;4.自主设置交易路由;5.自行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
第五条以下商户管理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不得以包代管:6.商户签约前的实地考察、装机实地考察;7.装机后的电话回访、日常定期商户回访和巡检;8.风险案例调查及调单作业。
第三章分级及考核第六条根据渠道代理商的实际业绩,按一般渠道、优质渠道、钻石渠道三级对渠道代理商进行分级及相应考核。
第七条第七条所有渠道均从一般渠道开始,根据其综合业绩考核可逐步晋升为优质渠道或钻石渠道。
所有渠道晋升的前提条件,必须是代理期间无风险事故发生。
第八条渠道根据不同级别拓展不同的商户类型。
一般渠道只能拓展一般类,高收益类商户;优质渠道拓展以一般类、高收益类作为主要商户拓展类型。
其他类型优质商户可通过销售经理提交需求视情况而定(优质大商户、资金归集行业客户、整体批发市场);钻石渠道可以拓展:高收益类、一般类、超市类、航空机票类.房产类. 其他类型优质商户可通过销售经理提交需求视情况而定(优质大商户、资金归集行业客户、整体批发市场)第八条代理合作商必须按照双方协商根据不同区域指定一定的销售任务量,符合要求的才能参与分润:1.省市级代理每月装机数量不能低于20台/月;特殊区域代理考核数量具体商定,三个月做一个考核周期。
渠道销售店面管理制度
渠道销售店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渠道销售店面管理行为,促进销售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客户利益,提高销售绩效,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渠道销售店面,包括实体店、网店等各种销售渠道。
第三条渠道销售店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定,保持店面秩序和形象,维护公司声誉。
第四条渠道销售店面应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第五条渠道销售店面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销售绩效。
第六条渠道销售店面应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保障销售工作的正常运作。
第二章店面管理第七条渠道销售店面应定期进行店面清洁、陈列产品,维护店面形象。
第八条渠道销售店面应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确保店面和员工的安全。
第九条渠道销售店面应遵守相关规定,保护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第十条渠道销售店面应建立客户档案,做好客户信息收集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渠道销售店面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销售技能和服务意识。
第十二条渠道销售店面应按照公司要求,定期报销销售业绩,确保销售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十三条渠道销售店面应统一价格,不得私自调整价格,损害客户利益。
第十四条渠道销售店面应加强产品知识和销售技能培训,提高销售业绩。
第十五条渠道销售店面应按照公司要求,定期进行销售计划,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
第十六条渠道销售店面应加强对产品库存和销售情况的监控,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第十七条渠道销售店面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解决客户投诉,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八条渠道销售店面应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责任和权利。
第十九条渠道销售店面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渠道销售店面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保护客户信息安全。
第二十一条渠道销售店面应建立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提高员工销售技能。
第五章其他第二十二条渠道销售店面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促进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渠道管理部门渠道管理规章制度
渠道管理部门渠道管理规章制度本文为渠道管理部门渠道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如下:一、目的与范围渠道管理部门渠道管理规章制度旨在规范渠道管理工作,明确各方责任,提高渠道运营效率。
二、渠道分类与管理1. 直销渠道管理(1)招募与培训渠道管理部门负责招募直销代理商,并进行培训,确保代理商了解产品知识和销售技巧。
(2)销售目标与考核渠道管理部门制定销售目标,并对直销代理商进行绩效考核,奖惩措施。
2. 分销渠道管理(1)渠道伙伴选择渠道管理部门根据区域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分销商作为渠道伙伴。
(2)订单管理渠道管理部门负责分销商订单管理,及时处理订单,保证产品供应。
(3)市场推广支持渠道管理部门提供市场推广支持,如提供宣传资料、广告支持等。
三、渠道合作协议渠道管理部门与渠道伙伴签订渠道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与责任。
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1. 双方合作目标2. 渠道产品与价格政策3. 渠道伙伴权益与义务4. 渠道管理部门支持与服务5. 合作期限与终止条件6. 保密条款等四、渠道培训与支持渠道管理部门将定期举办培训活动,包括产品知识培训、销售技巧培训等,以提升渠道伙伴的能力和业绩水平。
同时,渠道管理部门将提供必要的市场推广支持,如广告宣传、市场调研等,帮助渠道伙伴开展业务。
五、渠道绩效考核与激励渠道管理部门将定期对渠道伙伴的销售业绩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如奖金、旅游等。
同时,对于业绩不达标的渠道伙伴,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或取消合作资格。
六、渠道投诉与纠纷处理渠道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渠道伙伴的投诉与纠纷,确保合作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遇到重大纠纷或无法解决的问题,将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七、遵守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渠道管理部门及渠道伙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范,确保渠道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八、附则本规章制度由渠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经批准后施行。
如有需要,可对规章制度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公司渠道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公司渠道管理制度范本范文公司渠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渠道管理工作,提高渠道的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完善渠道销售体系,提升市场营销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渠道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渠道销售业务,包括直销、代理商、分销商等。
第三条渠道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渠道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平竞争。
第四条渠道管理工作应与公司的整体策略和市场目标相一致,并根据市场需求和变化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二章渠道招募与选择第五条渠道商的招募和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一)具备一定的销售能力和市场资源,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二)具备一定的渠道运营经验和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三)愿意与公司一起发展,共同分享风险和收益;(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
第六条渠道商的招募和选择程序如下:(一)广泛开展招募渠道商的信息;(二)接受渠道商的申请和资料审查;(三)对符合条件的渠道商进行面试和考核;(四)签订合作协议,并进行培训;(五)指定专人负责渠道商的跟踪和管理。
第七条渠道商的考核与评估应定期进行,根据渠道商的销售业绩、市场份额、渠道支持与配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第八条渠道商的退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经过多次警告或违反合作协议的;(二)自愿退出合作的;(三)到达合作期限结束的。
第三章渠道管理与协调第九条公司应专设渠道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公司的渠道管理工作。
第十条渠道管理部门应制定渠道管理计划,明确渠道管理的目标、措施和时间节点,并监督执行。
第十一条渠道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各渠道商的市场动态、销售情况、库存状况等,以便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和市场推广活动。
第十二条渠道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渠道商会议,交流经验,解决问题,并及时向渠道商传递公司的相关信息和政策。
第十三条渠道商与公司之间的问题和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第四章渠道支持与合作第十四条公司应提供适当的市场支持和销售促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市场推广资金和物料支持等。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互联网渠道产品及价格管理办法(V1.1版)0704(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互联网渠道产品及价格管理办法(V1.1版)0704(1)中国称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互联网渠道产品及价格管理办法(V1.0版)为贯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终端公司总部”)电子商务运营策略,更加市场化开展互联网渠道终端裸机零售及基于互联网渠道开展的裸机分销业务,基于互联网运营中心“准事业部”管理原则,特制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互联网运营中心(以下简称“互联网运营中心”)互联网渠道产品及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仅适用于互联网渠道裸机零售及基于互联网渠道的裸机分销。
互联网渠道合约机分销按终端广东分公司针对实体渠道的产品及价格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条、主要定义(一)价格定义1、采购价:互联网运营中心向供货方购进终端、配件时的采购价格;2、互联网零售价:指互联网运营中心在自有商城、平台店铺等零售渠道面向末端客户开展裸机零售的价格;3、互联网分销价:指互联网运营中心面向互联网销售商(包括其他商城、其他互联网卖家)开展批量销售的价格。
(二)产品定义1、终端类:(1)总部类终端:总部集采类终端、总部集采且代理类终端、总部代理类终端;(2)广东分公司省代理类终端:指终端广东分公司与终端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指定的国包商签订代理协议,并以此为基础,负责在各渠道开展销售推广的产品。
(3)广东分公司代销类终端:终端广东分公司与终端生产厂家或省代通过代销合同建立合作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开展销售推广的产品。
(4)他省类终端:指由互联网运营中心与其他省终端分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在互联网渠道开展销售推广的产品。
从合作模式来看,具体包括省际铺货代销和分省发货两种模式。
(5)互联网专属类终端:指由互联网运营中心通过买断或代销的方式,与厂家或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基于互联网渠道的销售推广产品。
2、配件类:(1)终端广东分公司类配件:终端广东分公司与配件合作商通过购销或代销的合作方式建立合作,并以此为基础开展销售推广的配件。
渠道管理规章制度(精选6篇)
渠道管理规章制度渠道管理规章制度(精选6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渠道管理规章制度(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渠道管理规章制度1第一条:总则公司的销售渠道是指产品从公司的生产领域向消费者领域转移时所经过的通道,这种转移需要中间商的介入。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的主要对象为国际销售渠道的中间环节。
第三条:企业代理商是受本公司委托,根据协议在一定区域内负责代销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的中间商。
本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给其佣金作为报酬。
第四条:企业代理商与本公司是委托销售关系,它负责推销产品,履行销售业务手续,本身不设仓库,由顾客直接向本公司提货。
第五条:本公司可同时委托若干个企业代理商,分别在不同的地区推销商品,本公司也可同时参与某些地区的直销活动。
第六条:销售代理商是一种独立的中间商,受托付责任带销本公司的全部产品,不受地区限制,并拥有一定的售价决定权第七条:销售代理商是本公司全权独家代理商,本公司在同一时期只能委托一家销售代理商,并拥有一定的售价决定权第八条:销售代理商也实行佣金制,但其佣金一般低于企业代理商。
第九条:寄售商委托进行现货的代销业务。
根据协议,本公司向寄售商交付产品,销售后所得货款扣除佣金以及有关费用后再交付本公司。
第十条:寄售商一般要自设仓库或铺面,便于顾客及时购到现货,且易于成交。
第十一条:经济商既无商品所有权,又无现货,只为买卖双方提供价格,产品以及一般市场信息,为买卖双方洽谈销售业务起到媒介作用。
第十二条:经济商与本公司不签定合同,不承担义务,与本公司无固定的联系,但在买卖过程中又可代表本方,商品成交后,从中提取部分佣金,但比较比较低。
第十三条:直销店需划出A,B,C,D四个等级,要求每户一卡。
第十四条:直销商店业务拜访次数规定为:A/B级店面每月不得少于5次,C和D级店面每月不得少于2次。
渠道代理商管理办法
渠道代理商管理办法渠道代理商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渠道代理商的行为,提高代理商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维护公司和代理商的共同利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渠道代理商的选择1. 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代理商的经营能力进行渠道代理商的选择。
2. 渠道代理商应具备一定的行业经验和客户资源。
3. 渠道代理商的经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4. 公司将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渠道代理商。
三、渠道代理商的权益与义务1. 渠道代理商有权利利用公司提供的产品和品牌进行销售和宣传。
2. 渠道代理商应按照公司的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低于公司指定的销售价格。
3. 渠道代理商应定期向公司提供销售和库存情况的报告。
4. 渠道代理商应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和维修工作。
5. 渠道代理商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外界泄露公司的技术和经营信息。
四、渠道代理商的管理要求1. 公司将对渠道代理商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以提高其销售和服务能力。
2. 公司将建立渠道代理商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销售业绩、客户满意度等指标对渠道代理商进行评估。
3. 渠道代理商应遵守公司的市场规则和销售政策,不得进行价格垄断、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 渠道代理商应积极参与公司的市场推广活动,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额。
5. 公司将根据渠道代理商的表现,适时进行奖励和惩罚。
五、渠道代理商的退出和终止1. 渠道代理商与公司签订合同后,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
2. 若渠道代理商违反合同约定或公司的管理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 渠道代理商在业务计划中不再涉及公司的产品或与公司的产品竞争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4. 终止合同后,渠道代理商应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归还给公司。
六、附则1. 渠道代理商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公司所有。
2. 渠道代理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从事违法行为。
以上为渠道代理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为了减少纠纷和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并对违反管理办法的渠道代理商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调整。
公司渠道管理制度
公司渠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渠道管理行为,提高渠道运营效率,加快市场拓展速度,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渠道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渠道合作伙伴,包括经销商、代理商、零售商等各类渠道合作伙伴。
第三条渠道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建立和谐、稳定、长久的合作关系。
第四条公司渠道管理部门负责渠道合作伙伴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制定相应的渠道管理方针、政策和规定。
第五条公司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渠道管理制度,包括渠道招商、培训、维护等各个环节,不断提升合作伙伴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六条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和反馈市场信息,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第七条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渠道合作伙伴进行考核评估,对表现不佳的合作伙伴采取相应措施,包括终止合作关系。
第八条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解决合作伙伴提出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渠道管理制度应当与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相互协调,形成整体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渠道招商第十条公司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招商计划和招商政策,根据公司的市场定位和产品特点,确定招商对象和招商方式。
第十一条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招商渠道,包括线上线下、展会、合作咨询等多种方式,拓展合作伙伴资源。
第十二条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招商培训计划,对潜在合作伙伴进行宣传、培训和考核,确保其了解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并有能力进行销售和推广。
第十三条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定期的招商评估机制,对招商情况进行考核和总结,及时调整招商策略,保证招商效果。
第十四条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招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合作的方式和规则,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渠道培训第十五条公司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根据合作伙伴的需求和公司的发展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
第十六条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专业的培训团队,对合作伙伴进行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竞争力。
《渠道终端管理》课件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得到有价值的数据信息,并为渠道终端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数据运用
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调整渠道终端的策略和方向,优化渠道终端管理,提高销售业绩。
渠道终端管理的关键指标和测量方法
1
销售额和销售利润率
是评估渠道终端管理效果的重要指标, 是许多其他指标的基础。
2
终端覆盖率
评估品牌产品在渠道终端中的陈列位置,体现品牌代理商的终端布局能力。
3 提升客户满意度
通过对渠道终端的管理, 改善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从而提升满意度。
渠道终端管理的基本原则
导向市场
以客户为中心,满足顾客需求, 关注市场反馈并做出调整。
资源优化
合理配置资源,使成本最小化 并创造更大的利润。
持续创新
不断创新,加强产品及服务创 新能力,从而提高核心竞争力。
渠道终端管理的流程和步骤
渠道终端管理
渠道终端管理是指制定计划、实施和控制各种营销和推广活动,以提高品牌 产品在各种渠道终端(如零售店、专卖店等)的陈列位置、销售和市场份额。
渠道终端管理的意义和重要性
1 增强品牌知名度
通过提高渠道终端的品牌 形象,增加品牌和产品的 曝光率。
2 提高产品销售
通过优化渠道终端的销售 环境、提高销售技能和服 务质量,促进销售及市场 占有率。
通过客户关系管理手段,了解渠道产品和服务的客户满意度,从而优化渠道终端管理。
渠道终端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的关系
1 供应链整合
渠道终端管理和供应链管理整合,实现渠道终端信息和供应链信息的整合,优化产品物 流和库存管理。
2 质量管理
通过加强供应链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品质,从而增加渠道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终端销售与渠道管理制度
终端销售与渠道管理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终端销售与渠道管理工作,提高销售绩效和渠道合作效果,确保企业的可连续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销售人员和渠道合作伙伴。
2. 终端销售管理2.1 销售目标设定销售团队应依据公司战略目标订立销售目标,并依照年度、季度、月度进行划分,确保目标的可衡量性和可达成性。
2.2 销售计划订立销售团队应依据销售目标订立年度销售计划,并将其分解为季度和月度销售计划,确保销售计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3 销售流程管理销售流程包含潜在客户开发、销售机会跟进、报价和合同签订、订单处理等环节。
销售人员应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销售工作,确保销售过程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2.4 销售业绩评估销售团队的业绩将依照公司设定的评估指标进行评估,其中包含销售额、销售增长率、客户满意度等指标。
评估结果将作为销售人员薪酬和晋升的参考依据。
2.5 销售数据分析销售团队应定期对销售数据进行分析,包含销售额、客户结构、销售渠道等方面的数据,以取得销售趋势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不绝优化销售策略和业绩。
2.6 客户关系管理销售人员应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并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和沟通,供应专业的售前和售后服务,以加强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3. 渠道管理3.1 渠道合作伙伴选择企业将依据产品定位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渠道合作伙伴。
选择过程应充分考虑合作伙伴的实力、信誉度和市场影响力等因素,并签订合作协议。
3.2 渠道合同管理企业与渠道合作伙伴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和合作条件。
合作协议中应包含产品价格、销售配额、付款方式、退换货政策等内容,以确保双方利益的公平和合理。
3.3 渠道培训和支持企业将供应相关产品培训和销售技巧培训给渠道合作伙伴,以提高其销售本领和服务水平。
另外,企业也将及时供应市场推广支持、售后服务支持等,以支持渠道合作伙伴的销售工作。
3.4 渠道绩效考核企业将设定渠道合作伙伴的绩效考核指标,包含销售额、市场份额、客户满意度等。
经销与渠道管理制度
经销与渠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经销与渠道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的经销与渠道管理活动,确保经销渠道的健康发展,提高产品销售效率和市场份额,维护和加强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声誉。
第二条经销与渠道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经销商、代理商及合作伙伴,包含但不限于销售、分销、代理等各类合作模式。
全部相关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并承当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经销与渠道选择第三条公司应依照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科学选择合适的经销与渠道合作伙伴。
渠道合作伙伴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良好的商誉和信誉,经营合法,无违法经营行为;2.具备稳定的销售渠道和顾客资源,能够为公司产品供应良好的渠道保障;3.具备肯定的市场影响力和销售本领,能够推动产品销售及市场占有率的提升;4.具备良好的资金实力和支出本领,保证定时、按量支出产品款项。
第四条公司应订立清楚的渠道选择流程和标准,确保渠道选择的公正和透亮。
渠道选择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评估,最终由决策层批准。
第五条公司与渠道合作伙伴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订立相应的目标和考核机制。
第三章经销与渠道管理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经销与渠道管理体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定期对渠道合作伙伴进行绩效评估和排名,并依据评估结果予以相应的激励或惩罚措施;2.对渠道合作伙伴进行培训和引导,提升其销售本领和服务水平;3.建立渠道合作伙伴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了解其经营情况和市场反馈;4.定期开展渠道管理睬议,及时沟通、解决问题,并推动共同发展;5.加强与渠道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第七条经销与渠道合作伙伴应依照以下要求履行合同义务:1.接受公司的市场调查和销售统计,供应真实、准确的销售数据;2.定期报告渠道销售情况和市场反馈,及时沟通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3.维护产品的正常销售价格体系,不得擅自降价或进行不正当竞争;4.搭配公司对经销渠道进行监督和管理,接受相关的考核和评估。
渠道中心日常规章制度
渠道中心日常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渠道中心的运作,保障渠道合作伙伴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渠道中心的职责1. 负责与渠道合作伙伴的沟通协调工作,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2. 收集市场信息,为公司制定市场营销策略提供参考;3. 负责进行合作伙伴的培训和督导工作;4. 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渠道销售目标。
第三条:渠道合作伙伴的资格1. 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资质;2. 具有一定的市场拓展实力和销售团队;3. 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意识;4. 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四条:渠道中心的考核办法1. 每月对渠道合作伙伴的销售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或惩罚;2. 定期对渠道合作伙伴的业绩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合作策略。
第五条:渠道中心的奖惩措施1. 对于表现优秀的渠道合作伙伴,可给予奖金、提成、奖品等奖励;2. 对于业绩不达标或违反合作协议的合作伙伴,可降低合作权益、扣减奖金或取消合作资格。
第六条:渠道中心的管理制度1. 渠道中心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销售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2. 渠道中心必须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公司领导的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渠道中心的服务要求1. 渠道中心必须为合作伙伴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支持,解决其在销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 渠道中心必须为合作伙伴提供相关培训,提高其销售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八条:渠道中心的保密责任1. 渠道中心必须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经营秘密和客户信息;2. 渠道中心必须确保合作伙伴的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侵权行为。
第九条:渠道中心的改进与发展1. 渠道中心必须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服务质量,提升合作伙伴的满意度和忠诚度;2. 渠道中心必须积极开拓市场,拓展新的合作渠道,促进销售额和利润的增长。
第十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2. 对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销售管理部渠道终端经理管理制度
销售管理部渠道终端经理管理制度销售管理部渠道终端经理是总部管理职能在一线市场最前端的延伸,是总部在各地级办事处(以下所指均含省会城市地级办事处)战略、战术的实施的推进者与检查者,将地级办事处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及时发现、反馈至总部,利于总部及时加强管理,调整战略、战术。
(一)、渠道终端经理岗位职责1、对地级办事处人员进行培训,作为培训讲师,协助分公司做好员工培训工作,提高地级办事处一线销售、推广、服务能力;2、对地级办事处所选地级包销商可向总部提出建议,与办事处共同做好地级渠道的规划,并对二、三、四级市场的渠道优化进行调查研究,在渠道创新方面给总部提出建议;3、加强对地级市场的价格管理,定期抽查地级办事处的价格体系,并将抽查结果上报总部,杜绝虚拟地包,加价批发,对地级办事处如何做好价格管理给予指导;4、加强对地级办事处的进销存管理,在例行盘库、调库补差时应对分公司、办事处的库存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在库存管理方面的漏洞,对违规者给出处罚建议,并协助销售管理部做好进销存的管理;5、对地级办事处的人员日常管理与制度管理进行检查,对地级办事处的各岗位人员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办事处在人员工资上吃差额吃空额的现象;6、检查地级办事处对总部的战略、销售政策、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总部销售管理部反馈信息,便于总部及时了解各分公司与地级办事处的执行情况;7、对地级办事处的推广活动进行指导,就专柜、形象墙制作价格、制作质量进行核实、监督,并对市场推广部审批费用提供参考价格;对各大卖场费用及进场后的效果进行分析,对各省大卖场进场提出建议,对各级市场的物料使用情况监督,及时发现物料使用的不规范现象;8、对业绩较差的市场,进行蹲点调查,了解深层次的问题,并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9、了解产品的上柜率情况,终端布置情况,产品陈列与位置情况,督促地级办事处及时改善;10、及时将产品的品质问题反馈到总部销售管理部,提供详细的数据,协助分公司做好售后工作,将较为严重的售后问题直接上报总部售后服务部及销售管理部,并及时跟进,为分公司做好服务;11、了解我公司产品的市场反映,对竞争品牌的产品功能、产品价格进行了解,为公司的价格策略提供第一手资料。
渠道终端控制管理
渠道终端控制管理
渠道终端控制管理指的是对销售终端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管理,以
确保渠道的质量和效率。
渠道终端通常包括零售商、分销商和代理商。
在渠道终端控制管理中,首先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规范和流程,以确保渠道终端的操作符合公司的政策和标准。
其次,需要对渠
道终端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公司要求的销售标准和
效果。
检查的内容包括产品陈列、销售技巧、促销活动等方面,通过
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策略。
同时,在渠道终端控制管理中,还需要与渠道终端建立良好的合
作关系。
通过定期的培训和沟通,增强渠道终端的理解和支持,同时
也能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为业务发展提供参考。
总的来说,渠道终端控制管理是企业销售渠道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通过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合作,可以提高销售终端的效率和质量,为
企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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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终端管理条例企业要想求得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就必须实行一整套营销规划与整合,而多种营销活动和多种传播媒体的广告宣传活动,最终都要归到销售场所——渠道终端,这样就要求渠道终端管理走向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为实现对渠道终端全过程的进一步规范,进而达到最终的促销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终端人员的要求及行为规范第一条:终端人员纪律要求着装整齐,言行举止谦虚、文雅,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在药店嘻笑打闹,不得以公司名义办私事或其它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二条:终端人员应具备的素质要求:●自信:终端人员要有自信心,不怕困难,推销产品首先推销的是个人的素质。
●勤奋:做到手勤、嘴勤、脚勤,勤奋的工作用业绩来说明成绩。
●谦虚:营销工作是动态的,必须谦虚学习,及时调整,明白自己应该干什么,怎样做,如何做得更好。
●敬业:对本职工作忠诚,对产品忠诚,对公司忠诚,不谈论不利于公司的话题,脚踏实地,做到今日之事,必须今日完成。
第三条:终端人员应掌握可对外宣传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的名称,基本架构,职能,负责人。
●企业经营理念,市场定位,荣誉称号。
第四条:终端人员应掌握的产品知识。
●产品的品名,其主要成份、性能、产地、功效及作用。
●了解产品的品质、市场、发展等方面的竞争优势。
第五条:终端人员必须对所辖区内的终端情况(药店、诊所、医院、超市)有一个具体的了解(包括布局、资信、历史)并确定合理的规划,对已铺货的终端情况必须详细的了解,并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填写《零售网点资料卡》《经销商档案》。
客户档案应每月修正一次,并详细记录名称、地址、电话、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爱好、特长、营业面积、日常销售、竞品状况等基本情况。
第六条:终端人员应了解公司产品的价格操作原则。
●掌握产品进入终端的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以及所能承担的扣率。
●及时反馈本地市场的产品价格变化。
第七条:及时拜访客户,对重要的客户在拜访时,应提前约定时间,备全各类用具(如样品、价格表、产品介绍、说明书、名片等),准时拜访。
第八条:终端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谈判能力和推销技巧。
第九条:终端人员必须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将当日工作情况、信息的反馈记录在公司规定填写的表格上,按规定时间送审并备案。
●对于要求填写的表格必须做到内容真实,有参考价值。
●对本日工作中听、看、想到的信息进行分析记录。
第二章客户档案的管理第十条:加强对终端渠道“客户档案”的建立,填写建档,妥善保存,加强管理,充分利用。
建档管理应注意下列事项:●终端人员在访问客户后应立即填写相关表格并归入档案。
●客户档案的各项基本资料必须填写完整。
●终端人员应该充分利用客户资料并保持其正确性。
●建立专用档案柜,放置终端客户资料,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一条:地区负责人督促并监督终端人员善加利用终端渠道的“客户档案”。
●地区负责人每周检查终端人员的客户档案一次。
●督促终端人员访问时依规定参考“客户档案”中所列内容。
●终端工作人员访问时,只携带当天需访问的客户资料。
●终端人员访问结束,应交回“所访问客户档案”并填入相关资料。
●每月地区负责人应分析客户档案,作为调整终端人员阶段性工作的方向。
第十二条:分销渠道的档案管理●加强分销渠道的管理,地区应建立完整的分销渠道档案,县级办事处应建立终端分销档案。
●建档范围:《经销合同》,经销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经销商考察评估表》,《经销商定期评估表》。
●划分客户等级,确定客户访问计划。
分级标准:将地区所属客户按地理位置、经营规模、经营状况、信誉度、回款周期等综合因素分成A、B、C三级,数量确定方法如下:A级客户数=客户总数×1/6 B级客户数=客户总数×1/3C级客户数=客户总数×1/2A级客户每周拜访3次,B级客户每周2次,C级客户每周1次●对客户进行路线分类,制定路线图。
划片:按地域、药店级别合理匹配●对客户投诉进行协调处理并将结果文字备案。
第三章铺货的管理与控制第十三条:选择经销商的要求及考察内容:●经销商的道德声誉,经营管理能力,市场覆盖能力和综合财务能力。
●维护公司定价政策和严守行业规范。
●保持足够存货的资金能力和市场增长的投资资源能力。
●经营本行业产品的经营资格和经营年限,经营场地。
●对新产品的市场开发及分销力度。
按以上内容考虑经销商并填写《经销商考察评估表》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定期评估●对进行合作的经销商每隔3个月要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合同执行情况;分销网络的覆盖和通畅性;双方合作的亲密度;财务资金的保障能力及信誉度等。
●评估人为地区经理、地区主管会计。
县级办事处主任参与评估,评估后填写《经销商定期评估表》并存档。
第十五条:合同管理●凡经考察符合公司要求并予以经销的单位,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公司统一文本的《经销合同书》。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并要求签订的《经销商合同书》一式三份,寄省联管处审批后方能盖章签订,如未经上级批准签订或不符合公司统一文本要求的《经销合同书》,随意签订造成损失,除对直接人员追究全部经济责任外,公司还将追究管理者的管理责任。
●经销合同的原则规定(如有出入,以财务部的统一规定为准):➢经销期限:经考察后初次合作的经销商,经销期限规定为6个月,经定期评估合格的经销商,经销期限为1年,但不得跨年度。
➢限定销售区域:在根据市场划分后的区域范围内进行销售。
➢价格政策:必须维护公司制定的批发及市场零售价格体系。
➢零售网络铺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所属区域主要零售网点铺货到位。
➢货款结算:第一笔货款收回后,方可发出第二批货物。
如有特殊原因,发出第二批货物后,第一笔货款未能及时收回,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天,(或在第三批货发出之前收回)。
第十六条:价格体系结合地区实际具体操作(以财务部的统一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终端冲货的控制与处罚●地区市场应在本区域范围内销售产品,在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冲货。
●地区市场应加强对经销商出货渠道的控制,结合终端销售量分析其要货是否正常,对不正常的出货应提出异议或提出警告。
●在所辖区域内发现外地冲货,应立即将具体批号、数量、价格等情况报省联管处,由省联管处核实并调查货物来源,把调查结果报综合运营办。
●各地区市场部若违反规定,擅自进行低价出货、或经销商选择不当及控制不严而造成的跨区域销售,一经发现,交由综合运营办处理。
第四章硬终端的理货第十八条:企业在营销活动中易陷入的误区之一是:过份倾斜广告拉动市场的作用,忽视终端市场工作,使市场营造变成空中楼阁。
同时,巨额广告投入不同程度流失,甚至被同类产品竞争者分享或于终端拦截,成为难以挽回的悔憾。
目前,有些企业已开始转变营销战略,由只注重高空轰炸,转向地面基础工作,如搞好销售通路及渠道网络、加强铺货、销售终端包装宣传及促销管理等。
实践表明,做好终端宣传对产品销售具有独特的促进作用。
●终端宣传分类➢硬终端。
包括户内:商品展示与陈列。
强化品牌在销售终端的展露度,如争取更大、更好的陈列位置,在售点做特殊陈列,使消费者易看易拿。
POP宣传品要多、全、好,如招贴画、立牌卡、小折页、小手册、柜贴、吊旗、产品模型、灯箱等。
户外:导购牌(展板)、店招、字幅等。
户外静止宣传有公园坐椅、广场氢气球悬吊广告等。
户外流动宣传主要指车贴、车体广告等。
➢软终端。
主要指常规人员促销、专家推广咨询、仪器检测、坐堂医生、营业员口碑推荐、现场促销活动)如有奖销售、配赠销售、惠卖等)。
●终端宣传策略➢以多取胜。
终端宣传品的品种要多,数量要多。
品种数量越多,市场氛围越浓。
➢以牢取胜。
宣传品设计制作要坚固,设置粘贴要牢固,防止被人破坏或挪移。
➢以好取胜。
宣传品设计制作要求品牌醒目,主导诉求突出,图文并茂,色彩鲜明、对比强烈。
视觉冲击效果好,印刷制作档次质量优于竞争产品。
➢以情取胜。
注重与营业员的感情沟通,坚持“以建立感情为主,利益驱动为辅”的原则,把营业员视为企业的“第一顾客”,和营业员交朋友,让营业员成为产品的推销员并维护终端宣传品。
●终端理货的基本原则:随着OTC药品宣传的进一步加强,终端包装跟不上宣传需要的问题日益突出,为有力配合大规模的常规宣传,真正实现所有市场终端包装的一体化。
特制定以下终端市场促销基本要求➢产品陈列及摆放要点✧占据最好位置。
柜台:占据最上层,产品双层纵向排放,做到占位好,醒目、易寻找;要求必须置放在整个货架的显着位置,高度与目光正视高度平行(参考高度:~,黄金档位~米;铜层档位米以上;铁层档位米以下。
):应把产品摆放于黄金档位,并于铜层档位摆放礼盒包装或于货架顶端摆放产品模型。
✧系列产品集中陈列。
柜台中的产品陈列,要求必须要有小包装陈列,其目的是增加系列商品的展示效果,使消费者能一目了然地看到公司系列产品,从而体现公司产品的丰富性。
此外,集中陈列还对新产品或销售弱势的产品有带动作用。
✧产品陈列要有明显的价格标签,并且标签正面朝向客户。
✧争取在客流较多的位置陈列。
将产品尽量摆放在顾客经常走动的地段,如端架、靠近路口的转角处等。
一般来说,看到产品的人越多,产品被购买的机率就越大,若放在偏僻的角落里,产品不易被顾客看到,销售自然就会受到很大影响。
✧经常注意卫生及补充。
除了保持产品清洁外,还要注意随时补充货源,更换损坏品、瑕疵品或过期品,让陈列商品以最好的面貌(整齐、清洁、新鲜)面对顾客,以维持产品的价值。
➢药店POP布设✧制作1×导购牌(展板),设计制作要求品牌突出、诉求重点突出、图文并茂、制作牢固、摆放于药店门口两侧或店内合适位置,注意不要违反当地的市容法规,并要起到宣传、展示、引导的作用。
✧招贴画要选择店外两侧光洁墙面上、店堂玻璃门、或店内~光洁墙面上,粘贴牢固,排列张贴,视觉及宣传效果更佳,要贴放整齐,并且随时补差贴漏。
✧台牌卡靠近产品摆放在产品展示柜台最显眼的位置,内装折面或小手册,便于目标购买者详细了解产品,要与药店协商好,争取支持。
✧吊旗并排悬挂于进店高、正面柜台上方。
✧小册子(折页),要体现方便性,通过摆放可以让消费者更随意的拿取。
✧户内灯箱亦要选择临近产品上方摆放。
(由营销企划管理部发放彩喷稿,依要求制作,必须做到统一性)。
✧店招牌造价低,档次较高,耐久性较强。
(营销企划管理部出彩喷稿,当地广告公司制作。
)✧产品模型分户内和户外两种,户内“金字塔式”拼摆,用透明胶固定,户外应注意避免碰损。
✧巨幅:6×20m,视觉效果极佳、大气,但要注意防风设施。
(悬挂于大型商场、超市下面或面对人流量较大的墙面上)。
条幅要求绷展拉直,且醒目、美观、洁净。
✧户外广告牌:大型广告牌、靠近卖场(售点),置于5层楼顶或裙楼。
(市场成长——成熟期考虑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