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发展集团工业地产房屋交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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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运营管理方案

房屋交付运营管理方案

房屋交付运营管理方案一、引言房屋交付是指在购房者支付完全购房款项之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的一项重要环节。

房屋交付的运营管理方案对于房屋交付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关系着购房者的切身利益以及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本方案将从房屋交付的管理流程、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以及管理要求等方面展开论述,力求提出一套系统全面的房屋交付运营管理方案,以期为房屋交付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二、管理流程1. 准备工作在房屋交付工作开始之前,开发商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是对已建成的房屋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每一处设施的完好无损,同时要对房屋进行全面的清洁和装饰,使其满足购房者的入住要求。

其次是要对相关手续和资料进行核查,确保房屋交付的法律程序的合规性。

2. 交付仪式在房屋交付的当天,开发商应组织一场庄重、温馨的交付仪式,让购房者在领取房屋的同时感受到一份温馨的仪式感。

交付仪式应当包括签署交付书、颁发钥匙、对相关设施的介绍等环节。

3. 按时交付按时交付是房屋交付工作的一个基本原则。

开发商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

同时,对于因开发商原因导致的交付延误,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三、管理机构1. 房屋交付管理中心每个开发商应当成立一个专门的房屋交付管理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房屋交付工作。

管理中心应设立相关的部门和岗位,包括交付准备部、交付执行部、交付监督部、交付服务部等,分工明确,配合协调,确保房屋交付工作的有序进行。

2. 交付负责人每个项目的开发商需要指定一名专门负责房屋交付工作的负责人,统筹协调本项目的房屋交付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交付工作,及时处理和解决交付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保障交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管理制度1. 质量管理房屋交付的质量管理是整个交付工作的核心。

开发商应当严格把关每一个环节,确保交付的房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购房者的期望。

针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当建立健全的整改制度和处理流程,及时解决问题,保证房屋质量。

工业地产管理制度

工业地产管理制度

工业地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业地产管理行为,促进工业地产的有序发展,提高工业地产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促进工业地产的合理利用,提高工业地产的使用效率;2. 完善工业地产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3. 保障工业地产的安全、环保和健康;4. 规范工业地产的租赁和出售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三、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业用途的土地和建筑。

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园区、工业厂房、仓储设施、生产设备等。

四、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

所有工业地产的使用和管理行为必须依法合规,严禁越权行使职权,违规操作;2. 公平公正。

所有工业地产的使用和管理行为都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偏袒特定企业或个人;3. 安全环保。

所有工业地产的使用和管理行为都要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保障环境安全和居民健康;4. 提高效益。

所有工业地产的使用和管理行为都要以提高效益为目标,充分利用资源,提高使用效率。

五、管理制度1. 工业地产征收和出让管理(1)工业地产的征收和出让,必须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和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违法违规;(2)工业地产的出让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不得有暗箱操作、内定等行为;(3)工业地产的出让合同必须明确土地用途、使用期限、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不得违法违规;(4)对于已出让的工业地产,必须有效履行监管责任,监督使用情况,保障正常使用。

2. 工业地产租赁管理(1)工业地产的租赁,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依法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金、使用期限、使用权利义务等内容;(2)工业地产的租赁合同必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遵守公平公正原则,不得存在暗箱操作、偷税漏税等行为;(3)对于已租赁的工业地产,必须有效履行监管责任,监督使用情况,保障正常租赁。

3. 工业地产安全管理(1)工业地产必须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和生产监督,保障安全生产;(2)工业地产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和应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3)对于违法违规的安全行为,必须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4. 工业地产环保管理(1)工业地产必须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相关规定,加强环保管理和环境监测,保障环境健康;(2)工业地产必须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环保治理,改善环境质量;(3)对于违法违规的环保行为,必须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房地产集团公司房屋交接的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公司房屋交接的管理制度
2
房屋交接的管理制度
2.1
2.2
2.3
2.4
2.5
2.6
2.7
《房屋测绘报告》在房屋正式交付时提前两周由项目公司经营部转交销售公司,《商品住宅使用手册》房屋正式交付时提前一周由客户服务中心转交销售公司。
辅助核查项目公司交转的《房屋测绘报告》是否超过3%的误差。根据项目公司交转的竣工实测面积报告,制作《房屋交付对照表》,确定根据实测面积的应缴纳款及应退款。
同项目公司财务部确定客户机打发票的工作配合事项。机打的收据和发票在房屋正式交付时提前两周由项目公司财务部转交销售公司。同客户服务中、项目公司、物业公司确定交房时间及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房程序。
确定销售公司内部交房程序及人员安排,联系交房期间收款银行。
根据交房会议确定内容及交转销售公司的书面交房内容通知业主,告知携带证件及应缴(退)款项。
在整个交付工作中销售公司起协助配合的作用。
通知客户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上一级领导。
3
附则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房屋交接的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____受控_________
发放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___2018-04-02____
版本/修改次第
更改页次/章节
编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1
总则
1.1
1.2
为保证房屋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房地产权及时办理,特制定本制度。
该项管理制度包括房屋交接、房地产权证办理的管理。

厂房交付安全管理规定(3篇)

厂房交付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房交付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厂房的交付过程,包括厂房的土建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环节。

第三条厂房交付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厂房交付安全管理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应商等相关单位共同负责。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建设单位职责:1. 编制厂房交付安全管理方案,明确安全管理目标、任务和措施;2. 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应商等参与厂房交付安全管理;3. 确保安全生产投入,为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资保障;4. 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应商等参与安全管理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5.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第六条施工单位职责:1.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安全生产法规进行施工;2. 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建设单位审批;3.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4.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5.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第七条监理单位职责:1. 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安全生产法规进行监理工作;2.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 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4. 对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等参与安全管理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5. 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建议。

第八条设备供应商职责:1. 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设备;2. 指导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确保设备安全运行;3. 对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 发现设备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产业发展集团工业地产房屋交付管理办法(HXCY-G-CW-A15-01)

产业发展集团工业地产房屋交付管理办法(HXCY-G-CW-A15-01)

产业发展集团工业地产房屋交付管理办法编号: HXCY-G-CW-A15-01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产业发展集团工业地产房屋交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规范工业地产四港类房屋交付相关事项,降低风险,确保房屋交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产业发展集团工业地产四港类房屋交付的财务及业务相关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三条产业园职责产业园为房屋交付的责任主体,园长需统筹房屋交付的各项事宜,保证房屋交付的顺利进行,并对房屋品质及交付过程监督管理。

同时,产业园为园区运营的责任主体,负责园区物业委托的模式制定,并负责后续园区的运营,收支等日常活动。

第四条工业地产事业部职责(一)确保工程进度满足交付要求;确保房屋各项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确保交交付前房屋达到交房标准,并负责交付后客户提出问题的整改。

(二)负责房屋竣工验收等各种手续的报批。

并在合同约定房屋交付前30日内,取得测绘部门提供房屋实测报告。

第五条物业公司负责产业园的安全管理服务,环境管理服务,工程维修,客户服务等。

第六条产业发展集团财务中心职责(一)负责房屋交付的资格审核、面积补差结算审核、办理,相关费用的收缴等财务相关工作。

(二)提供财务方面专业支持。

第七条产业发展集团运营中心职责负责房屋交付各项工作的支持协调及信息备案。

第三章交房前提条件第八条房屋交付前提条件交房前,应确保房屋达到以下交房条件:(一)已获得测绘部门提供的实测报告。

(二)房屋交付四方验收工作已完成,且验收报告已签批完毕。

(三)已签订物业委托协议或物业委托条款已出具书面审批文件。

第九条未达到交房条件交房规范房屋未达到交房条件是指不符合第八条所述的交房条件,此情况下企业需要提前入驻的,应提交《提前入驻审批表》(附件1),经产业发展集团各有关部门审批后给予办理入驻。

第四章交房工作流程第十条房屋交付前品质检查及整改(一)房屋品质检查房屋达成验收条件时,由产业园园长牵头,组织工业地产事业部、物业公司对房屋品质进行验收,确保房屋条件达成房屋使用手册约定的房屋标准,关注要点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房屋使用功能及设计缺陷检查。

房产交接管理制度

房产交接管理制度

房产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房产交接管理工作,促进公司房产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房产交接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房产交接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原则。

第四条公司房产交接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房产交接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产交接管理应注意保护房产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第六条房产交接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必须严格遵守。

第七条公司房产交接管理应遵循便民、高效、服务为本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房产交接管理的责任单位应定期检查、评估房产交接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二章房产交接管理流程第九条公司房产交接管理流程包括:报备、资料准备、审核、备案等环节。

第十条房产交接管理应选派专人负责申请、审核各环节工作,确保流程合规顺畅。

第十一条公司房产交接管理流程应规定办理时限,满足用户需求。

第十二条对于特殊情况,应有特殊处置程序。

第十三条多个单位共同使用的房产,应明确分工和责任,并制定详细的交接管理方案。

第三章房产交接管理流程具体规定第十四条房产交接管理报备1. 各业务部门需要办理房产交接的,应提前将申请表报送至房产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确认无误后进行备案。

2. 房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审核各业务部门提出的房产交接申请,确保流程合规。

3. 房产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尽快安排专人联系申请方沟通细节,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第十五条房产交接管理资料准备1. 申请方需准备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现有房产使用情况等。

2. 房产管理部门应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申请方处理。

3. 房产交接管理资料准备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逾期未提交者,房产管理部门有权拒绝申请。

第十六条房产交接管理审核1. 房产管理部门应根据审核标准,对资料进行审核。

2. 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不通过者应注明原因,并告知申请方。

3. 审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逾期未审核完毕的,由房产管理部门部长负责督促。

【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竣工及交付管理办法

【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竣工及交付管理办法

项目竣工及交房管理办法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1目的明确管理职责,规范工程技术部工程竣工及交房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的开发项目。

在移交物业及小业主前进行竣工验收及验收以后的移交物业。

3术语与定义无。

4职责4.1工程技术部职责:4.1.1负责组建“竣工验收小组”,分别由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各施工分包单位及监理单位派员组成。

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自检,然后报政府质检部门进行竣工验收;4.1.2负责组建“交房验收小组”,分别由物业公司及营销部门、工程技术部派员组成。

5工作内容5.1竣工验收工作内容:5.1.1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自检。

5.1.2督促监理单位组织工程预验收。

5.1.3对存在的质量、材料等问题督促承包商进行整改。

5.1.4对整改后的工作再次进行自检。

5.1.5负责和组织由质检部门参加的竣工验收。

5.2项目交房前的准备:5.2.1交房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按照图纸要求,施工结束。

(2)项目现场建筑垃圾清理干净。

(3)建筑物室内外整洁。

(4)水电接通。

(5)隐蔽工程验收证明、设备测试及检测报告等相应资料齐全。

(6)必要时应提供承包商的自评报告。

5.2.2工程技术部负责组建项目交房验收工作小组,明确交房验收时间。

5.2.3工程技术部要求营销部、物业公司联系好交房接管事项、交接日期、进度。

5.2.4工程技术部要求营销部、物业公司提前参与项目工程技术部申请的竣工验收和机电设备最终安装、调试工作。

5.2.5工程技术部要求营销部、物业公司派出先头技术人员前往工地现场摸底,制定好移交接管计划及顺序。

5.2.6交房验收工作小组准备好交房验收记录表格。

5.3交房验收工作内容:5.3.1根据表格内容,交房验收小组分别对每户进行验收,并对设备设施、配套工程、公共场所的设施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

工程技术部根据验收意见,组织承包商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房地产公司交楼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交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顺利交楼,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交楼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交楼流程,明确责任,确保交楼质量,提高业主满意度。

第二章交楼标准第四条交楼标准:1. 工程全面完工,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楼条件;2. 相关验收合格证书或意见书齐全,包括:a.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b. 质量监督意见书;c. 人防验收备案表;d. 消防验收意见书;e. 环保验收意见书;f.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g. 交楼许可证。

第五条主体工程完成后180天内,须达到上述交楼标准。

否则,每超24小时,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100元、项目开发中心总监100元。

计划管理中心负责考核。

第三章交楼流程第六条交楼流程:1. 项目开发中心负责组织召开交楼筹备会议,确定交楼时间、方案及各部门职责;2. 工程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工程验收,确保工程符合交楼标准;3.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交楼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4. 客户服务部门负责组织业主入住,解答业主疑问,收集业主意见;5. 营销策划部门负责宣传交楼信息,提高业主对交楼的知晓度;6. 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交楼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章交楼责任第七条交楼责任:1. 项目开发中心负责交楼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和监督;2. 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交楼工程的质量和进度;3.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交楼工程的质量监督;4. 客户服务部门负责业主入住和售后服务的协调;5. 营销策划部门负责交楼信息的宣传和推广;6. 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各部门的协调和保障工作。

第五章交楼奖励与处罚第八条交楼奖励:1. 交楼工作提前完成的,给予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开发中心及相关部门一定的奖励;2. 交楼工作取得业主好评的,给予相关部门一定的奖励。

第九条交楼处罚:1. 交楼工作未按期完成的,根据延误时间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2. 交楼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对责任部门进行处罚;3. 交楼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地产公司交楼工作组织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交楼工作组织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交楼工作组织管理制度第一条商品房交付使用组织管理工作由地区公司营销部全面负责。

第二条集团交楼领导小组由集团直管营销的副总裁任组长,组员由营销中心、管理及监察中心、物业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地区公司交楼流程1、实际交楼30天前,营销部牵头组织成立地区交楼领导小组,并在成立当天召开综合协调会。

会议由地区公司董事长主持,讨论确定交楼方案(含交楼时间、进度、地点、应收费用、现场布置、应急预案、甲供材料的备用情况等内容),明确应售已售物业、应售未售物业、自营物业及应向政府移交的物业。

交楼领导小组由地区公司董事长任组长,主管工程或营销的领导任常务副组长,营销部经理、售后服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物业公司负责人任副组长,营销部、售后服务部、开发部、总工室、招投标部、财务部、工程部、合同管理部、物业公司各派一名负责人为组员。

实际交楼方案确定后须报集团营销中心。

未按规定牵头组织成立地区交楼领导小组及确定交楼方案的,给予营销部经理降三级工资的处分。

综合计划部考核。

2、实际交楼20天前,地区公司必须完成分户验收工作,由工程部召集物业公司、营销部、管理及监察部及施工单位进行。

未按规定组织并完成分户验收的,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三级工资的处分。

综合计划部考核。

3、地区物业公司接收钥匙后、实际交楼前,必须进行精开荒,达到五星级标准。

卫生标准未达五星级标准的,给予工程部、物业公司负责人降三级工资处分。

综合计划部考核。

4、实际交楼10天前,由地区公司营销部提交《交楼申请表》及按合同规定应取得的相关交楼证照、交楼组织方案,报请集团营销中心、管理及监察中心及分管营销副总裁审核签署意见,再报集团工程建设分管领导批。

未经集团工程建设分管领导同意擅自交楼的,给予地区公司营销部负责人及营销主管领导、董事长降三级及以上工资处分。

营销中心考核。

第四条因延期交楼造成须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给业主赔偿的,按照赔偿总额的5-15%处罚地区公司。

房屋交付管理办法

房屋交付管理办法
c. 明确应售已售物业、应售未售物业、自营物业及应向政府移交的物业,应收费用。
d. 交房现场布置:交楼动线,各参加单位工作位置,营销管理中心对进入交房现场业主进行交付引导的安排。
e.明确交付过程中工程维修及各部门的分工和协同等内容。
f.明确交付过程中各参加部门/单位统一说词。
h.交房应急预案:明确交房期间的安全保证措施、群体投诉和故意闹事、以各种理由推迟或拒绝收房、天气变化等各种因素。
5.3.8交楼工作完成后,物业公司将交楼的所有维修内容,包括业主姓名、房号、联系电话、报修事项、首次报修时间、维修完成时间及回访时间等整理存档。
5.3.9项目公司必须做好全过程的取证工作,对维修前、维修中以及维修后的情况进行拍照留存,要求照片必须清晰,能判断维修部位的尺寸、面积、现场的状况等。以下维修项目必须由项目公司专业工程师陪同维修承包商前往现场:渗漏水问题、结构裂缝问题、重复维修、责任界限不清,陪同人员需要在《工程维修现场调度通知单》的接单人处同时签字。维修事项系客户原因导致的,由客户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5.2.3物业公司经办人员陪同买受人验楼,填写《楼宇情况反馈表》并请买受人签名。
5.2.4物业公司在买受人办理完楼宇交接手续后,应将买受人所有相关资料入档。
5.2.5物业公司负责接受客户报修,并通知项目公司工程维修办公室及时安排维修。
5.2.6交楼期间直至维保修完成,物业公司安排专人对业主提供一对一服务,负责接待、验房、跟踪问题整改并及时告知业主。
f.因工程维修问题多次与客户沟通无果导致赔付的,由营销管理中心上报专项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50000元(含)以下由地产事业部总经理审批,50000元以上需报总裁审批。在向客户支付赔偿款时,应请客户本人在《赔付情况说明》及《收据》上签字。赔付情况说明原件交公司档案室存档,营销管理中心留存复印件。

地产集团交楼管理制度

地产集团交楼管理制度

地产集团交楼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地产集团交楼管理制度,以确保交楼工作的高效性和质量。

该管理制度适用于地产集团旗下所有项目的交楼过程,并包括项目前期准备、交房验收、相关文档的处理等环节。

2. 项目前期准备2.1 准备工作在项目交楼之前,地产集团需要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以确保顺利开展交楼工作。

主要包括:•确定交楼时间:根据项目进度和相关要求,制定交楼计划,并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最终交楼时间。

•交楼团队组建:成立专门的交楼工作团队,明确每个团队成员的职责和工作范围,确保人员配备合理。

•确认交楼标准:明确项目交楼标准,包括房屋质量、设施设备、配套服务等要求,并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团队工作水平和专业素质。

•设立交楼办公室:为交楼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确保工作的无障碍进行。

2.2 信息收集与整理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地产集团需要进行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为交楼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主要包括:•房屋信息:收集各个楼栋、楼层和户型的详细信息,包括面积、户型图等。

•业主信息:收集业主的联系方式、购房合同等相关信息,并建立业主数据库。

•设施设备信息:收集项目内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等相关信息。

•相关法规法律文件:搜集与交楼工作相关的法规法律文件,确保交楼过程符合法律要求。

3. 交房验收3.1 预验收准备在正式交楼之前,需要进行预验收,确保所有交楼准备工作就绪。

主要包括:•清洁与维修:对房屋、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和维修,确保交楼时的整洁和无故障。

•设施设备运行测试:对各个设施设备进行运行测试,如空调、电梯等,确保正常运行。

•文档整理:整理所有相关文档,如移交单、交接说明等,确保签署和备份完备。

3.2 实际交房实际交房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以确保交房工作的顺利进行。

具体操作如下:•通知业主:提前通知业主交房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签署交房协议:与业主签署交房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开发企业交房法律规定(3篇)

开发企业交房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开发企业投入到房地产开发领域。

然而,在房屋交付过程中,开发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也日益增多。

为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行为,我国法律法规对开发企业交房的规定日益完善。

本文将对开发企业交房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一、交房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房屋预售、房屋交付等环节的法律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了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保障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商品房销售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开发企业的交房责任。

5.《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

二、交房的时间规定1.合同约定: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明确约定交房时间。

若合同中未约定交房时间,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颁发之日起90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业主。

2.法律规定:若合同约定交房时间超过90日,开发企业应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前30日通知业主,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特殊情况: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等原因导致交房延迟的,开发企业应向业主说明原因,并取得业主的谅解。

三、交房的条件1.房屋主体结构、装修及设备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房屋面积误差在合同约定范围内。

3.房屋权属证书齐全。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缴纳。

5.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齐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交房流程1.开发企业应在交房前30日向业主发出书面通知,告知交房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2.业主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交房手续。

3.开发企业应提供房屋验收标准,业主可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验收。

4.验收合格后,业主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购房款尾款。

房产公司规章制度房屋交付管理

房产公司规章制度房屋交付管理

房产公司规章制度房屋交付管理房产公司规章制度房屋交付管理一、交付准备工作1. 交付前首先需要通过验房,确保该套房屋质量基本符合开发商的标准要求,满足购房者的使用需求。

2. 在交付前需要对物业和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联系,准备好所必须的相关服务与手续。

3. 在房屋全部竣工后软装装修要和房屋开发施工无缝衔接,保证所有装修细节精细且与建筑风格统一的配套装修服务。

二、交付事项1. 按照房屋卖方与购房买方签订合同的条款及时为购房买方提供产权证书、土地证等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2. 向购房买方提供房屋竣工验收手续,并应准备好该手续的所有必备物品。

3. 与物业服务公司协调,确保房屋的公用部分及配套设施设备均实现投入使用,并且取得有关使用许可证或者验收合格的证明。

4. 约定购房买方如何保证物业管理费用的不断缴纳,并签署补充协议进行证明,如有必要可采用定期支付物业费的方式。

三、房屋交付服务1. 在房屋交付之日,按照约定的时间向购房买方交付房产权的所有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房屋产权证、贷款抵押证明等,交付工作需要提前提醒公司及供应商并且有足够人力安排细节。

2. 交付房屋时需向购房买方详细讲解房屋使用、操作、保养等相关事项,告知买方房屋设施、功能及其维护细节等,确保买方及时掌握房屋的使用和保养知识,减少日后房屋维护费用。

3. 根据商定的交付日期向购房买方提供房屋交付环节中的质检报告、检验报告和工程验收报告,并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及协助购房买方办理贷款抵押等后续手续。

4. 提供房屋配套服务,包括水电燃气开通、车位等维护服务,确保无论买方处于哪一个层次区域,都能够及时的享受到相应的价格优惠,满足他们的需求。

房屋交付工作是房产销售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必须珍惜机会,严格遵照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给购房业主提供优质便利的交易服务,以提升公司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

地产集团交楼工作管理办法

地产集团交楼工作管理办法

恒大地产集团交楼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交楼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提升交付楼盘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装修工作面验收管理第二条合同交楼10个月前(不含冬歇期),地区公司工程部组织工程技术部、装修单位、管理及监察部等成立联合验收小组,物业公司参与。

第三条联合验收小组分为若干小组,须按《工作面验收合格标准》(附件一)逐栋逐层逐户进行验收,验收期间须每天填报《住宅装修工作面验收问题表》(附件二)。

第四条验收完成后48小时内由工程部负责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计划,限期一个月内整改完成;会后24小时内由招投标部负责将验收问题及整改计划送达主体单位高层。

第五条整改完成后,原验收小组以栋为单位进行复验。

重大问题100%整改完成,一般问题至少80%整改完成才达到合格条件,合格后至少以层为单位办理装修工作面移交手续。

第六条对验收合格的楼栋,工程部可提出工程进度款追加支付申请,报地区公司董事长(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分户验收与楼宇接管第七条合同交楼90天前,地区公司工程部组织工程技术部、营销部、管理及监察部、物业公司、装修单位及其总部管理人员等单位成立联合验收小组。

第八条联合验收小组分为若干小组,逐栋逐层逐户进行验收,验收期间每天填报《分户验收检查表》(附件三)。

第九条验收完成后48小时内由工程部负责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计划,限期一个月内整改完成;会后24小时内由招投标部负责将验收表问题整改计划送达装修单位高层。

第十条整改完成后,原验收小组逐户复验,复验合格的,由物业公司上报物业集团审批同意后,物业公司以户为单位接管钥匙,并承担维保修责任。

维保修费用按装修总造价的0.5%包干,由地区公司从装修单位质保金中转扣给地区物业公司。

复验依然存在《物业分户验收重点问题检查标准》(附件四)所述问题的,物业公司不予接管,由工程部督促施工单位继续整改直至合格。

合同交楼前15天,工程部认为房屋已整改合格,而物业公司认定不合格不予接收的,可由工程部提出《移交物业申请表》(附件五),经管理及监察中心审核后,报集团常务副总裁审批,由物业公司按批示办理。

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交付使用管理。

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开发销售的住宅、非住宅和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水务、人防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邮政、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的相关工作。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房地产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具体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调解和专家评审工作。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项目按设计要求达到下列条件后,方可交付使用:(一)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经城乡规划部门核实符合规划要求,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明文件;(二)主体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表;(三)配套绿化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取得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四)用水水源采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庭院供水支线管网及分户计量水表前(含水表)的供水设施设备应取得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用水水源采用井水的,应取得取水许可批准文件;(五)排水设施符合《郑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城市管理部门出具的室外排水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六)用电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电力配套设施工程取得电力企业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七)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保证供热正常使用;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供热系统的设计与安装须经城市集中供热企业审核验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纳入城市集中供热,并与供热企业签订集中供热并网协议;(八)完成庭院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工程,纳入城市燃气供气网络,同时做好室内燃气管道的安装及衔接工作,取得燃气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九)电话通信线及有线电视线敷设到户,有线电视线纳入区域性有线电视网;(十)住宅项目信报箱安装数量达到一户一箱的标准,技术规格符合国家住宅信报箱标准的相关要求,取得邮政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十一)庭院的道路、照明等配套设施建设符合设计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因分期开发建设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的,应当完成临时通行道路、临时照明等设施的建设;(十二)庭院做到院内清洁、场地平整;分期交付使用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与施工工地隔离;(十三)已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十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简装修工程部分,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十五)项目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证明文件;(十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代化企业工业园物业租赁管理房屋交付使用程序

现代化企业工业园物业租赁管理房屋交付使用程序

现代化企业工业园物业租赁管理房屋交付使用程序
1、房屋交付使用参照住宅交付,分两步:
2、工作指引
(1)施工、验收、办理综合验收均参照住宅做法。

(2)物业租赁助理与工程主管一起参与对物业的验收与移交。

(3)物业租赁助理主要对房屋的装饰、装修配套设施、间隔及编号进行验收,物业部负责全面验收。

(4)物业部须在物.业交付和租赁之前时间内,处理好物业的移交存在的所有问题,使租户的收房顺利进行,以免发生延长起租,增加免租期或减租等问题。

3、工作流程
4、工作指引
(1)财务须审核房屋出租意见表、合同、收房通知无误,收取押金和上期后方能在收房通知上盖章。

(2)物业租赁助理须将合同及收房通知一个工作日内送达物业部,方便客户收铺。

(3)物业部必须在收房通知之日完成交钥匙之前工作。

(4)相关收房消防协议书等文件、装修及监管规定由物业部制定。

(5)物业部对租户的灯箱广告、橱窗设计予以审批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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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集团
工业地产房屋交付管理办法
编号: HXCY-G-CW-A15-01
修订记录
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
产业发展集团
工业地产房屋交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规范工业地产四港类房屋交付相关事项,降低风险,确保房屋交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产业发展集团工业地产四港类房屋交付的财务及业务相关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产业园职责
产业园为房屋交付的责任主体,园长需统筹房屋交付的各项事宜,保证房屋交付的顺利进行,并对房屋品质及交付过程监督管理。

同时,产业园为园区运营的责任主体,负责园区物业委托的模式制定,并负责后续园区的运营,收支等日常活动。

第四条工业地产事业部职责
(一)确保工程进度满足交付要求;确保房屋各项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确保交交付前房屋达到交房标准,并负责交付后客户提出问题的整改。

(二)负责房屋竣工验收等各种手续的报批。

并在合同约定房屋交付前30日内,取得测绘部门提供房屋实测报告。

第五条物业公司
负责产业园的安全管理服务,环境管理服务,工程维修,客户服务等。

第六条产业发展集团财务中心职责
(一)负责房屋交付的资格审核、面积补差结算审核、办理,相关费用的收缴等财务相关工作。

(二)提供财务方面专业支持。

第七条产业发展集团运营中心职责
负责房屋交付各项工作的支持协调及信息备案。

第三章交房前提条件
第八条房屋交付前提条件
交房前,应确保房屋达到以下交房条件:
(一)已获得测绘部门提供的实测报告。

(二)房屋交付四方验收工作已完成,且验收报告已签批完毕。

(三)已签订物业委托协议或物业委托条款已出具书面审批文件。

第九条未达到交房条件交房规范
房屋未达到交房条件是指不符合第八条所述的交房条件,此情况下企业需要提前入驻的,应提交《提前入驻审批表》(附件1),经产业发展集团各有关部门审批后给予办理入驻。

第四章交房工作流程
第十条房屋交付前品质检查及整改
(一)房屋品质检查
房屋达成验收条件时,由产业园园长牵头,组织工业地产事业部、物业公司对房屋品质进行验收,确保房屋条件达成房屋使用手册约定的房屋标准,关注要点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房屋使用功能及设计缺陷检查。

2.核对房屋是否违反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强制性条文。

3.房屋实际交付标准及合同交房标准的核对。

4.重大质量问题:大面积空鼓、裂缝、渗漏,房屋不方正等。

(二)交付前产品缺陷整改
1.涉及质量问题,工业地产事业部应安排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监督整改过程和质量、对整改结果负责,在要求的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产业园园长应及时组织再次验收。

2.对涉及到的功能缺陷、设计缺陷等,整改需要增加成本的,需上报集团决策。

第五章交房信息核实
第十一条业务部门核实交房条件
(一)核实交房关键信息
房屋交付前,招商人员应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财务人员交房事项,并提交《交房明细表》:(见附件2)至各项目财务经理处。

财务人员根据招商人员提供的交房明细核对关键信息:前期手续、房屋编号、房屋面积、房款收取,结算、其他应收费用、代收费用发票开具等。

(二)确认是否存在待处理事项
财务根据核实后的交房信息提醒招商人员交房前未尽事宜,如:面积补差、房款是否结清、需缴纳费用等事项,招商人员根据财务反馈信息及时协助客户办理未尽事宜。

(三)存在未完成事项的交房规范
业务核实交房信息过程中,存在土地证、面积补差、欠款等未处理事宜,因特殊情况急需交房时,相关部门应将未尽事宜明确后续处理方案,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签订补充条款明确责任及处理方案。

(四)交房审批单
财务人员在确认交房财务条件达成后,业务人员应签批《交房审批单》:(见附件3),以此作为交房条件达成的依据。

禁止出现招商人员未取得交房审批单单提前交房的情况。

第十二条签订房屋交付确认书
房屋验收合格后,产业园、客户双方共同在《房屋交付确认书》上签章确认,《房屋交付确认书》一式三份,客户与各部门各留一份备案。

第六章房款结算
第十三条房屋价款确认
(一)房屋价款认定
房屋价款应以最终合同约定的合同额及收款条款为最终价款。

1.付条件生效合同
附条件生效合同,应在交房前确认生效条款对应的合同额,并应按照确认的合
同额及收款条款确认最终价款。

2.面积实测认定
合同约定需按照实测面积进行多退少补的,应在交房前进行面积补差并计算合同额,根据补差后的合同额及收款条款作为最终价款。

(二)面积补差事项
1.面积补差流程
招商人员根据测绘机构提供的实测报告为准,核实合同条款是否需要进行面积补差工作,确定需要进行面积补差的,需使用招商签约流程签订面积补差补充协议。

2.面积补差规范
测绘部门出具面积实测报告后,业务部门应及时提交至财务中心。

2.1面积补差应在交房前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签订正式合同。

2.2面积补差最终确认面积应以实测报告上载明的对应楼栋面积为准。

2.3面积补差导致的房款或租金的变更根据差额进行多退少补,且原则上面积补差款的收款方式为一次付清。

第十四条房款结算确认
财务中心根据房屋价款最终的确认金额及收款方式,确定房屋的应收金额,并在交房前结清房款。

(一)财务收到招商人员交房通知后,根据招商人员提供的交房明细,核实应收款项的收取情况。

(二)财务根据收款条款和房屋性质明确应收款项
1.销售房屋应根据合同约定收款条款,属于交房前应收款的,应全部收回。

2.银行按揭款方式的,除了银行按揭部分外,其余款项全部收回。

3.面积补差款应在交房前一次交清。

4.租赁房屋,应在交房前收取租赁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应收租金。

(三)代收款项及其他应收费用
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收取公共维修基金、契税、门牌费、手续费等款项,如需收取应在交房前30天提前与财务核实确认收费金额,财务根据各项目情况确认是否收取。

(四)房款结算表
房款结算完毕后,财务出具《房款结算表》(附件4),作为交房财务事项结清的审批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罚则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交房工作。

一经发现违规操作,将根据公司规定对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相应惩处。

第十六条解释权限和生效日期
(一)本办法由产业发展集团财务中心、计划运营中心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产业发展集团财务中心、计划运营中心
二零一五年六月
附件:
附件1:《提前入驻审批表》附件2:《交房信息明细表》附件3:《交房审批单》
附件4:《房款结算表》
附件1:《提前入驻审批表》
提前入驻审批表客户名称房屋编号租售类型交房时间合同总额应收金额实测面积契税
公共维修基金其他费用
提前入驻说明1、提前入驻原因
2、房屋是否已达到入驻条件
3、明确未完事项的后续处理方案
4、存在风险说明
园长
大区(片区)总经理
工业地产片区总经理
产业发展集团财务中心
产业发展集团运营中心
产业发展集团副总裁
产业发展集团总裁
附件2:《交房信息明细表》
序号项目客户名称房屋编号租售类型交房日期备注
附件3:《交房审批单》
交房审批单
客户名称房屋编号租售类型交房时间合同总额应收金额实测面积契税
公共维修基金其他费用招商人员意见
园长意见
工业地产项目经理
意见
财务项目经理
产业发展财务
备注
附件4:《房款结算表》
房款结算表
客户名称房屋编号
租售类型合同总额
原面积交房前应收金额
实测面积剩余房款金额
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其他收费
财务片区经理
集团财务
备注
T +86(0)10 5911 5000 F +86(0)10 5911 5088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9层,1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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