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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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1.1为了进一步加强焊接技术和焊接质量管理,提高焊工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责任心,以提高产品的焊接质量,并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全面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充分调动焊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2 对焊接人员的要求

4.5焊工及热处理工应检查现场环境符合焊接和热处理要求,不影响焊接质量,同时能保证安全、防火、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4.7进一步落实焊接工艺技术控制和质量保证,焊口实行记号跟踪制度,焊接后,焊工应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在焊件的焊缝附近显眼位置打上焊工本人的钢印代号,履行质量、责任跟踪。

5.1班组根据生产情况不定期对焊工业务和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年终进行年度考核。

5.5同一焊口返修处理达二次者扣责任人50元,每再超一次加扣50元,当月奖金及浮动工资不够扣罚时延续至下月。

5.7在产品上不打焊工钢印号或者不做标记者,发现一次考核100元。

5.8不加引弧板随意进行焊接或者引弧,发现一次扣20元。

5.10焊接完毕后,焊工不除渣,不进行自检,发现一次考核20元。若存在遗漏或焊穿,每发现一个洞,考核责任人100元。

5.11用错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焊接材料(如焊条不按要求烘焙)而造成质量问题,按焊接质量不良论处。

5.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焊接质量一贯低劣者,出现质量事故或大面积返工者; 2违反焊接规程规定,不按焊接作业指导书施焊,经教育不改者;

5.13焊工的焊接质量一贯优良,年度检查检验焊口一次合格率均在100%,水压试验焊口没有泄漏,焊接工艺作风良好,年度受监部件焊口合格率达到96%以上时,部门公司给予相应的奖励 7

焊接质量管理措施及质量奖考核办法

1.13.1. 为确保工程焊接质量,根据优质优价的原则,建立焊接质量奖罚措施,以提高焊接人员的质量意识

1.13.

2. 考核目标

1.13.

2.1. 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规范施工。

1.13.

2.2. 做到文明施工,爱护焊接机工具,节约焊材。 1.1

3.2.3. 返修认真及时。

1.13.

2.4. 认真做好自检工作,外观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及时填写自检单。 1.1

3.2.5. 受热面焊口以分项工程为单位,拍片一次合格率达到95%以上。

1.13.3. 奖罚办法按本章规定规定执行

1.14.7. 严禁在被焊工件、焊口外引燃电弧、试验电流或随意焊接临时支撑物。防止地线、电缆线、焊钳与焊件相碰打弧。

1.14.8. 焊工在定位焊(点固焊)时,应采用与正式施焊时相同的焊接材料、焊接工艺和预热温度。在对口定位焊时,如有缺陷应立即打磨除净并重新进行定位焊。对采用填加物方法定位者,在去除其临时点

固物时,不应损坏母材,并将其残留焊疤清除干净,打磨修整。1.14.10. 焊工施焊时,应特别注意焊缝接口和收弧的质量,收弧时应将熔池填满,对多层道焊的焊缝接头应错开,并在施焊焊缝的层间或道间进行清理,仔细检查并确认无裂纹或其它焊接表面缺陷后,方可继续施焊。

1.14.11. 施焊过程中,焊接层间温度应不低于规定的热温度下限,且不高于400℃。

1.14.1

2. 管子焊接时,应有防止管内穿堂风的措施。

1.14.13. 焊接完毕,焊工应及时清理药皮和焊接接头飞溅等。 1.14.14. 焊接接头的返修必须彻底清除缺陷,并按有关返修工艺要求进行焊补,对有热处理要求的焊接接头,返修后应重做热处理。 1.14.15. 严禁在焊接接头上进行加热校正。

1.14.16. 对设置停工待检点的隐蔽焊缝,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14.17. 焊工必须对所焊焊口按有关规定在焊缝附近用油性记号笔写上本人代号钢印,或永久性标记。

1.14.18. 焊接环境出现下列任一情况下,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否则禁止施焊。

1.14.18.1. 焊件温度:碳素钢低于-20℃;低合金钢、普通低合金钢低于-10 ℃;中、高合金钢低于0℃。

1.14.18.

2. 风速:气体保护焊时大于2m/S时,其它焊接方法大于10m/S 时。

1.14.18.3. 雨雪环境。 1.14.18.4. 相对湿度大于90%。

1.14.19. 焊口热处理:必须按规程编制作业指导书、工艺卡。施工中,严格按工艺要求控制加热温度、升降温速度、恒温时间等参数。热处理现场必须有专人监护。热处理记录应符合规定要求,并及时交质量管理部门。

1.14.20. 热处理设备的计量表计应按计量管理要求定期校验并达到计量合格。超过计量检定周期的表计不得使用。

1.14.21. 热处理完毕的焊口,应按金属监督有关规定做硬度试验。1.15.

焊接质量奖罚程序

1.15.1. 考核条件

1.15.1.1. 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规范施工。

1.15.1.

2. 做到文明施工,爱护焊机、工具,节约焊材。 1.15.1.

3. 返修认真及时。

1.15.1.4. 认真做好自检工作,外观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及时填写自检单。

1.15.1.5. 受热面焊口以分项工程为单位,无损检验一次合格率达到95%以上。

1.15.

2. 奖励办法

1.15.

2.1. 受热面焊口达到考核条件时,予以建奖,奖金额=1元x焊口个数。

Ø其中以一次合格率98%为基数,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在原奖励单价

基础上提高25%,给予奖励。

Ø当焊口一次合格率高于92%(含90%)但低于98%时,不予建奖。 Ø当焊口合格率低于92%时,予以罚款,罚款额=20元x不合格焊口个数。

1.15.

2.2. 四大管道等大口径以每个焊口为一个奖励单元,一次检验合格的给予50元奖励,一次不合格的不予建奖并罚款,罚款额为100元。 1.15.2.

3. 焊接难度大的焊口焊接时,设立必要的攻关奖。1.15.2.

4. 质量奖以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区间,以各焊工当月完成的焊口为考核单位,根据奖励单价计算质量奖励金额。

1.15.3. 质量奖发放细则

1.15.3.1. 高压部件焊口每月由项目工程师按分项统计出焊工个人一次合格率,填写质量奖申请单。

1.15.3.

2. 经项目质检科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制表由财务科发放。

1.15.4. 为了严肃焊接工艺纪律,杜绝质量通病再次发生,特制订焊接违规、违纪处罚细则:

1.15.4.1. 重要部件(Ⅰ、Ⅱ)类未经焊接技术人员交底擅自施焊,处以100~300元罚款。

1.15.4.

2. 无焊工合格证擅自点焊、施焊及超越合格项目施焊,处以50~100元罚款。

1.15.4.3. 不按工艺卡、图纸要求执行预热、施焊及热处理,处以100~500元罚款。

1.15.4.4. 焊后不及时进行自检,包括药皮清理,处以30~50元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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