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合同常用条款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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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细则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细则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细则引言概述:《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是上海市政府颁布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合同的公平、合法和稳定执行。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实施细则。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1.1 签订范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适合于上海市范围内的劳动合同签订。

1.2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

1.3 签订方式:劳动合同可以书面签订、口头约定或者以邮件、短信等形式确认。

二、劳动合同的执行2.1 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应当明确,普通不得超过两年。

2.2 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双方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商议解决。

2.3 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应当经双方商议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进行确认。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3.1 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商议续签或者解除合同。

3.2 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因双方商议、一方提前通知或者违约等原因解除。

3.3 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终止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4.1 变更方式:劳动合同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商议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进行确认。

4.2 变更内容:劳动合同变更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不得伤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3 变更通知: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并经过双方书面确认。

五、劳动合同的争议解决5.1 商议解决:劳动合同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商议解决,双方应当保持沟通。

5.2 法律诉讼:若商议无果,双方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5.3 法律援助: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综上所述,《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实施细则涉及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终止、变更和争议解决等多个方面,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024年上海劳动合同法规定

2024年上海劳动合同法规定

上海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和解释1.1定义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工作地点”指甲方提供的位于上海市的办公场所。

(2)“工作内容”指乙方根据甲方的安排,从事的具体工作职责。

(3)“工资”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1.2解释本协议各条款的仅为阅读方便而设,不影响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解释。

第二章:合同期限2.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除非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2.2除非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在合同期限届满后自动续约______年。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1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安排,从事______工作,并履行与该职位相关的职责。

3.2工作地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位于上海市的办公场所,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第四章:工资和福利4.1工资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4.2福利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第五章:保密条款5.1保密义务乙方在合同期间及终止后______年内,应对其在工作中接触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2保密期限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终止或履行完毕之日止。

5.3例外情况(1)该等信息已进入公共领域,非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致。

(2)该等信息已由甲方事先同意披露。

(3)该等信息根据法律、法规或法院、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披露。

第六章:工作时间与休假6.1工作时间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和甲方安排的工作班次履行工作职责。

6.2加班工作如因工作需要,乙方应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和甲方安排的工作班次履行工作职责。

加班工作的时间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2024年上海市劳动合同版本

2024年上海市劳动合同版本

2024年上海市劳动合同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关系管理, 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劳动合同。

第二条本劳动合同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

第四条劳动合同双方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原则达成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并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双方应当各留一份。

第六条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劳动争议解决方式;2.劳动合同期限;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7.责任和违约;8.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章劳动合同期限第七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劳动合同的起止日期;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起止日期。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经劳动者同意, 可以约定不超过两年的固定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 双方当事人可以续签合同, 但每次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两年;2.连续订立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合同期满后,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

但一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十个工作日前提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 应当提前三十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劳动者提供再次就业的优先权。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不得以订立裁减劳动合同为前提, 辗转雇佣劳动者。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二条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十三条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可以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固定工资等形式。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1.用人单位延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 应当按照劳动报酬数额的百分之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上海劳务合同离职补偿条款

上海劳务合同离职补偿条款

一、离职补偿原则1.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双方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公平、合法、自愿的原则,对离职员工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2. 本条款所述的离职补偿,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二、离职补偿范围1. 员工在合同期内因以下原因离职,用人单位应给予离职补偿:(1)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

(2)员工因用人单位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未依法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3)员工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 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但未满三年的;b. 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三年,但未满五年的;c. 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五年,但未满十年的;d. 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2. 员工在合同期内因以下原因离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离职补偿:(1)员工违反合同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2)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3)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离职补偿标准1. 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但未满三年的,离职补偿标准为:(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以月为单位)乘以本人上一个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2)工资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以月为单位)乘以本人上一个月平均工资的100%计算。

2. 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三年,但未满五年的,离职补偿标准为:(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以月为单位)乘以本人上一个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2)工资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以月为单位)乘以本人上一个月平均工资的100%计算。

3. 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五年,但未满十年的,离职补偿标准为:(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以月为单位)乘以本人上一个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2)工资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以月为单位)乘以本人上一个月平均工资的100%计算。

2024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2024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劳动合同的综合管理工作。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情况,如实告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

第六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联系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七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质和居民联系或者其他有效联系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劳动合同除前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

2024年上海劳动合同常用版(5篇)

2024年上海劳动合同常用版(5篇)

2024年上海劳动合同常用版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甲方地址: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个月。

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2024版上海劳动合同

2024版上海劳动合同

2024版上海劳动合同合同目录第一章:合同总则1.1 合同目的与适用范围1.2 合同的法律效力1.3 合同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双方基本信息2.1 甲方(用人单位)基本信息2.2 乙方(劳动者)基本信息2.3 合同类型与期限第三章:工作内容与岗位3.1 工作内容与职责3.2 岗位安排与调整3.3 工作地点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4.1 工作时间制度4.2 休息日与法定节假日4.3 带薪年休假第五章:劳动报酬5.1 工资结构与支付方式5.2 工资调整机制5.3 加班工资与补贴第六章:社会保险与福利6.1 社会保险的种类与缴纳6.2 公积金缴纳6.3 其他福利待遇第七章: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7.1 劳动安全与卫生7.2 劳动保护措施7.3 工作环境与设备第八章:劳动纪律与规章制度8.1 劳动纪律要求8.2 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8.3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第九章: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9.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9.2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后果9.3 合同终止的情形第十章:违约责任10.1 违约责任的确定10.2 违约赔偿的范围与标准10.3 免责条款第十一章:争议解决11.1 争议解决的方式11.2 争议解决的程序11.3 法律适用与管辖第十二章:其他约定12.1 保密协议12.2 知识产权归属12.3 其他特殊约定第十三章:签字与生效13.1 双方签字13.2 签字时间13.3 签订地点以上为2024版上海劳动合同的目录。

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合同总则1.1 合同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范围内的劳动用工。

1.2 合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并履行合同条款。

1.3 合同的基本原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建立和维护劳动关系。

第二章:双方基本信息2.1 甲方(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甲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______。

2024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

2024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

2024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款(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劳动合同条款。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劳动合同条款适用于在上海市境内从事劳动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合同条款。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关系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平等的原则,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劳动合同签订前将劳动的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事项与劳动者充分协商。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不得超过3年,经劳动双方同意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6年。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试用期满后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执行。

劳动关系的解除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三章劳动条件与保护第六条工作时间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第七条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方式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应当符合国家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休假劳动者享有带薪年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探亲假等休假。

年假根据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时间确定。

第九条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第十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生效后,如发生劳动条件变化,劳动合同变更需经劳动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进行明确。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补偿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解除补偿。

第五章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纠纷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解决。

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2024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劳动合同

2024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劳动合同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甲方应负责乙方往返项目地的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其他各种费用。项目地指_____市。
第七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七、服务保证:
1、如果在乙方推荐的过程中甲方另行找到该职位人选,则乙方应按甲方需求推荐另一职位人选。
2、若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在试用期内自行离职或试用不合格,甲方在候选人离开十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将免费按甲方要求重新推荐。直至举荐成功并通过试用,甲方再将第二次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八、保密原则:
1、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甲方员工信息进行保密。
第一条聘用期限:
1、聘用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协议期限届满后,任何一方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经营管理模式
1、乙方在甲方公司担任CEO职务期间内,全面负责公司管理、经营、市场开拓工及财务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如果擅自解除合同,对甲方产生经济影响的部分将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附件一《岗位职责书力资源劳动合同1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

2024上海劳动合同标准版

2024上海劳动合同标准版

2024上海劳动合同标准版甲方名称:乙方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_。

期限为:_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

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具体为:__________。

二、试用期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_。

第七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第八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计时形式。

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

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解读上海高院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

解读上海高院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
一、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处理(意见第二条)
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信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六条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解读:
裁审规定将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分为:用人单位原因、劳动者原因(劳动者拒绝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并拒绝履行)、客观原因三种。第一种原因用人单位需要付双倍工资,但是对于后两种原因,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信用义务(如通知等),但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合同且拒绝履行合同,视为劳动者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裁审规定将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进行进一步的明确界定,防止劳动者滥用该权利。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或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均可以终止合同。
解读:
解决到了退休年龄却未达条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只得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到可以享受养老保险的不合理情况的发生。
十三、
连续工作年限的计算问题(意见第十八条)
2008年9月18日之后,不是由劳动者本人提出,而是由用人单位以组织调动、委派等方式安排到另外一个用人单位工作,且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属于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而由单位安排到新用人单位的情况。2008年9月18日之前产生的类似问题,按当时的规定处理。”
解读:
裁审规定对变更用人单位时工龄连续计算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即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非由劳动者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以组织调动、委派等方式安排,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否则,就不能连续计算。

2024年上海劳动合同简单版(三篇)

2024年上海劳动合同简单版(三篇)

2024年上海劳动合同简单版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在乙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时,甲方不得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且尚处于规定的医疗期内;2. 乙方为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3. 乙方为义务兵复员退伍或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4. 乙方正在履行义务服兵役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若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在以下任一情形下,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 乙方处于试用期内;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乙方劳动;3. 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对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在离休、退休、退职、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二十九条在以下任一情形下,甲方违反或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1. 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在补足差额的同时,额外支付相当于差额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在以下任一情形下,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1.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在以下任一情形下,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2.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3.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细则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细则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细则引言概述:《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是上海市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实施细则。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1.1 签订方式:《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签订,但书面形式更具法律效力。

1.2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

1.3 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进行确认。

二、劳动合同的执行2.1 合同期限:《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超过两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书面约定。

2.2 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应当依法进行,解除原因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者违反合同等。

2.3 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一致、法定终止条件发生等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

三、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3.1 劳动者权利:劳动者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权利。

3.2 劳动者义务:劳动者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保守公司商业秘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3 用人单位权利: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有权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劳动合同的保障措施4.1 合同备案:《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备案,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

4.2 合同解决争议: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

4.3 合同违约责任:劳动合同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

五、劳动合同的监督和检查5.1 劳动监督机构:上海市设立了劳动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和检查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

5.2 投诉举报渠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投诉举报渠道反映劳动合同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五篇)

2024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五篇)

2024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在上海市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所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2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劳动关系、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4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书面形式,并在劳动关系确立之前订立。

第5条劳动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三)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五)劳动者享有的权益和义务;(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事由;(七)劳动争议解决的方式。

第6条劳动合同订立时,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7条劳动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者享有的权益。

第8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违法违规劳动行为,并应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9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10条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关系终止。

第11条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5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

第12条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解除,但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或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13条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14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章劳动争议解决第15条劳动合同争议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不服调解决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6条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争议离职的,用人单位不得限制其人身自由。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17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条例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劳动合同年限与试用期

上海劳动合同年限与试用期

上海劳动合同年限与试用期一、引言在我国,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

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合同期限,同时也可以约定试用期。

本文主要探讨上海劳动合同年限与试用期的相关问题。

二、上海劳动合同年限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三种。

具体年限如下:1. 短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 中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 长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上海试用期相关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劳动者也有机会了解用人单位的企业文化、工作内容等。

试用期满后,双方认为合适,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四、上海劳动合同年限与试用期的实际应用在实际应用中,上海劳动合同年限与试用期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 试用期条款的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试用期的起止时间、试用期工资、试用期考核标准等内容。

2. 试用期延长:在试用期满前,用人单位如需延长试用期,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书面通知劳动者。

延长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原试用期的长度。

3.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细则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细则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细则引言概述: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是上海市政府制定的一项规范劳动关系的法规。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条例,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细则的五个部份,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和休假、劳动争议的解决等方面。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1.1 合同形式:劳动合同可以是口头或者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更为常见,有助于保障双方权益。

1.2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条款。

1.3 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自愿签订,双方应保留合同副本作为备案。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终止2.1 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商议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进行。

变更内容可以涉及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

2.2 终止:劳动合同可以因双方商议一致、合同期满、劳动者提前通知或者违约等原因终止。

终止合同应当依法进行解除手续,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3 终止争议解决:劳动合同终止后,如有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商议、调解或者劳动争议仲裁等方式解决。

三、劳动报酬3.1 报酬计算: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计算,可以是月薪、时薪、计件工资等形式。

3.2 报酬支付:劳动报酬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及时支付,并提供相应的工资清单。

3.3 加班和加班费:劳动者加班应当符合法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或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进行补偿。

四、劳动时间和休假4.1 工作时间: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加班,应当保障劳动者的歇息时间。

4.2 年休假: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根据劳动者的工龄和工作年限进行计算。

4.3 病假和产假:劳动者有权享受病假和产假,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病假工资和产假津贴。

五、劳动争议的解决5.1 商议和调解:劳动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商议和调解解决,可以自行商议或者通过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5、《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6、《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7、《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动合同基本格式、内容(以下所列的合同形式仅供参考) 甲方名称乙方姓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住所住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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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合同常用条款解读1、《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六条规定:工会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方面的指导、帮助,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会应当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交涉,依法维护劳动者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

3、《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八条规定: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4、《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

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5、《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基本格式、内容(以下所列的合同形式、条款及其编排,仅供参考)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地址住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

期限为:____。

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从下列类型中任选一种:(一)有固定期限合同。

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具体为:____。

法规示要:《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提示:当事人双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约定属于选择性约定。

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须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规示要:1、《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____。

使用提示:如文化知识、身体状况、劳动技能等。

三、工作内容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使用提示:甲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说明新岗位的有关情况及调动的具体理由。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条件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使用提示:现行法定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

当事人应明确选择其中之一。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法规示要: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法规示要:1、《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4、《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五、劳动报酬第十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使用提示:企业工资计发一般有计时或计件两种形式,当事人可从下列方式中任选一种:(一)计时形式。

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

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使用提示: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大多数从事此类岗位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

法规示要:1、《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根据《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二、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第十一条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使用规范的工资单及签收形式,作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

法规示要:《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法规示要:《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法规示要: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六、保险福利待遇第十四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使用提示:本市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类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使用提示:甲方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劳动纪律第十八条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法规示要:《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第二十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法规示要:《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第二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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