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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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人发[2005]103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驻闽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为加快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促进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2]88号), 现就做好2005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技师评聘的工种范围及对象

(一)2005年开展技师评聘试点工作共14个行业55个工种(见附件1)。

(二)考核对象

1、经政府人事部门考核合格,2001年底前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上工作的技术工人。

2、取得工程师、讲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长期在生产一线本职业岗位工作和长期在职业技术学院(或技工学校)教学一线从事实习指导教学的人员,可申报相对应技术工种的技师。

二、申报技师的条件

申报工人技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独特技术、技能特长和传授技艺的能力,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的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有培训高、中级技术工人的水平。

(三)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或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四)对于获得下列三项有关先进奖励、发明革新及竞赛获奖荣誉之一者,可提前一年申报技师任职资格:

1、在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省部级以上的工人技术竞赛中取得个人前十名或地市(厅局)级工人技术竞赛中取得个人前三名。

2、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地市(厅局)级二等奖以上科技进步奖或技术成果奖。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省级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并保持荣誉的。

(五)对于在1976年以前参加工作,表现好,技艺高的技术工人,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同意,今年申报技师学历可适当放宽。

三、技师考评的程序

(一)申请与审查

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对符合技师申报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公示,并由其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省属单位的,由各主管部门人事(干部)处汇总后,将汇总的《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申报工人技师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报省人事厅;市、县(区、市)所属的单位,由各设区的市人事局审核汇总造册后报省人事厅。申报人员的材料应专人专袋,并在袋上注明申报材料情况。经省人事厅审核符合申报技师资格的人员,通知参加培训考核。

申报技师任职资格人员须提交材料如下:

1、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高级工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高级技师任职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

4、《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申报工人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见附件4)一式十份。

5、技术工作总结(即本人对多年技术工作的经验总结或对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实践操作问题的理论总结,能充分体现个人的技术理论水平)或论文一篇。

6、有关的工作成果或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7、提前年限申报的,加附有关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培训考核

技师的培训采取脱产、半脱产和业余自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培训累计总课时不得少于240个课时(其中脱产培训课时不少于120课时)。培训使用指定的教材。

技师考核在培训的基础上进行,考核的内容为职业道德课程、专业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三个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记分,每门课都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为考核合格。

对于去年已进入评审程序,但没有取得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若今年参加考核,可以在理论、技能两科成绩中各加5分计入总分。

若申报某工种岗位的人数少于10人,则该工种暂不进行培训考核。若申报某工种岗位的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而少于该工种所下达的岗位职数(见附表)的,则按申报人数与职数的1.2:1的比例确定该工种职数。

(三)综合评审

技师考核合格的人员,根据理论和技能两门课的总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后,按岗位职数与参加评审人员数1:1.2的比例进入综合评审程序。其中,对于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进入综合评

审程序,此类人员的岗位职数专项单列。

综合评审采取审阅申报材料、评阅论文及论文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其职业态度、工作业绩、技术革新、解决难题、传授技艺、潜在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和审查,力求熟悉评审对象的情况,严格考评,确保评审质量。

综合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投赞同票的须达到出席评审成员总数(至少7人)的2/3以上(含2/3),方为通过。若按职数比例进行投票表决,出现个别被评审人员票数相等情况以致无法淘汰时,则票数相等的人员再次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各行业技师评审小组在全部评审程序结束后,将评审结果报省人事厅审批。审批之后,由省人事厅核发《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即取得工人技师的任职资格。

四、技师的聘任与职数管理

技师的聘任按《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点工作中聘任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3]146号)文规定执行。技师的职数由省人事厅实行总量控制,其比例按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总数的3%分批下达。此次技师评聘试点工作共下达1032个职数。

五、具体问题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本文下达之日起至2005年9月15日。

(二)收费

技师的培训考核收费标准根据我厅《关于转发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机关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收费和工种重新分类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闽人发[2003]110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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