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法律行为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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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

区分意义: 区分意义:
成立要件不同。 成立要件不同。
4.以是否应当具备特定的形式: 以是否应当具备特定的形式: 以是否应当具备特定的形式 A、要式法律行为: 、要式法律行为: 约定采用书面合同、抵押合同。 如:约定采用书面合同、抵押合同。 B、不要式法律行为: 、不要式法律行为: 多数法律行为是不要式行为 基于私法自治和合同自由原则, 基于私法自治和合同自由原则,以不要式 法律行为为原则。(法无明文不要式) 法律行为为原则。(
条件成就时发生效力 条件成就时效力消灭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以一定期限的到来 为其效力开始或终止原因的民事法律行为。 期限与条件不同: 期限与条件不同: 确定到来;条件 不确定发生。 发生。 期限 始期(延缓期限):条件到来后才发生效力。 终期(解除期限):条件到来时使期效力消 灭。
2.以有对价为标准 以有对价为标准 (仅对财产行为 仅对财产行为) 仅对财产行为 有偿法律行为: 有偿法律行为: 有偿法律行为是交易的常态。 有偿法律行为是交易的常态。 无偿法律行为: 无偿法律行为: 如赠与合同等。 如赠与合同等。 区分意义: 区分意义: 对行为人责任的认定
3.以成立要件为准: 以成立要件为准: 以成立要件为准 A、诺成法律行为:又称不要物行为。 、诺成法律行为:又称不要物行为。 仅以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仅以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如:买卖合同 B、实践法律行为:又称要物行为。 、实践法律行为:又称要物行为。 除意思表示一致外, 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有一方当事人交付 标的物的行为才可成立。 标的物的行为才可成立。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用合同、 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用合同、保 管合同。 管合同。
(一)无效的法律行为

民法习题——第7章

民法习题——第7章

第七章民事法律行为一、单项选择题1.无效民事行为在被确认无效之前()A.仍有效B.可视为有效C.当然无效D.可有效,也可无效2.民事行为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认定部分无效后,其他部分()A.另签协议后有效B.修改补充后有效C.仍有效D.当然无效3.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时,其民事法律行为()A.开始无效B.效力终止C.开始生效D.继续有效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被撤销后,其行为()A.从法院判决撤销时起无效B.是否发生效力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C.从申请撤销时起无效D.自始无效5.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

因为其()A.行为人不合格B.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C.内容违法D.内容不可能6.甲与乙约定,如乙生产的产品达到国家A级标准,甲则予以包销。

该行为()A.是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是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D.既不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也不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7.赵某因亲属患病急需用钱,遂向王某借钱。

王某趁机索要高额利息,即赵某到期连本带利共还其所借钱的二倍,赵某无奈同意。

此借贷合同属于()的民事行为。

A.受胁迫B.显失公平C.乘人之危D.部分胁迫、部分乘人之危8.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A.任何时候B.行为成立时起6个月以内C.行为成立时起2年以内D.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9.以下不可作为民事行为形式的是()A.无法定或约定的沉默B.公证C.书面D.登记10.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A.乘人之危B.欺诈C.显失公平D.胁迫11.可与原因相分离,原因存在与否不影响其效力的法律行为称为()A.无因行为B.无因管理C.有因行为D.主法律行为12.须采用某种特定形式的法律行为称为()A.要因法律行为B.要式法律行为C.实践性法律行为D.死因法律行为13.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A.视为条件已成就B.视为条件不成就C.该民事行为无效D.可根据情况视为部分条件不成就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的民事行为是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2014年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民法总论在线作业3(第8-10章).

2014年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民法总论在线作业3(第8-10章).

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99分单选题1.我国民法规定的20年长期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 )。

A 权利人知道权利受侵害时B 权利受侵害时C 权利人可以行使权利时D 权利人获得权利时正确答案:B单选题2.甲把自有的三间房屋租给乙,双方商定协议时,甲提出:合同签订后,待本冬季儿子参军走了,再把3间房租交给乙住用,这一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性质是()。

A 附肯定解除条件B 肯定延缓条件C 否定解除条件D 否定延缓条件正确答案:B单选题3.甲不知其女友已与他人结婚而到乙商场订购一枚戒指,以作订婚之用。

甲的意思表示错误属于何种类型的错误?()A 动机错误B 表示内容错误C 表示行为错误D 传达错误正确答案:A单选题4.下列行为中,属于单务行为的是()。

A 买卖行为B 租赁行为C 借用行为D 赠与行为单选题5.代理人知道被委托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的,由()。

A 代理人承担责任B 被代理人承担责任C 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按份责任D 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D单选题6.下列各项中,不能当然引起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情形是()。

A 被代理人死亡B 代理人死亡C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D 代理人辞去委托正确答案:A单选题7.下列哪一项情形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止?()A 权利人死亡,尚未确定继承人B 权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无法定代理人C 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D 当事人间有法定代理关系正确答案:C单选题8.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 李某捡到手表一块B 张某和赵某签订合同C 王某写出一篇文章D 刘某盗窃钱某机动车单选题9.依据我国现行法,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是()。

A 9个月B 1年C 2年D 4年正确答案:B单选题10.以代理权是由被代理人直接授权为标准,代理可分为()。

A 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B 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C 本代理与再代理D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正确答案:C单选题11.甲委托乙将一批西瓜从合肥运往上海市,途中乙患急症入院抢救,乙将西瓜托付给司机丙看管,并请护士打电话将情况告知甲。

民法总论试题及答案

民法总论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单选题(每题1分)1、下列现象中,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DA.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B.甲公民(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地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C.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使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D.某市国家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优先的订立合同的权利2、中学生刘小东在暑假时到其邻居家开的饭店里帮忙,其邻居答应等假期结束时将给其1000元报酬。

假期结束时,邻居以刘小东才13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决定报酬的金额为由拒绝给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CA.刘小东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他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B.刘小东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只有经过其父母的同意才可以C、刘小东有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接受报酬不以民事行为能力为限D.刘小东有权要求该项报酬,但具体金额应由其和其邻居共同协商3、下列行为中,哪项属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为?AA.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B.代理期限届满后,委托人没有继续委托,而代理人仍然进行代理行为C.甲向乙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在此之前未有联系。

甲在要约中明确提出,若局不在1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视为同意,1个月后,乙沉默D.甲向妻子乙提出离婚,乙沉默,后甲以乙的此行为要求法院判决离婚4、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伤概不负责”、“一经结婚即须辞职”的条款无效,是采用了下列何种民法解释的方法?DA.当然解释B.目的解释C.体系解释D.合宪性解释5、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A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6、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司考】民事法律行为之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司考】民事法律行为之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之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1.重大误解(1)基于错误认识的行为,行为人的表意看似是自愿的,但却是违背本意的,所以该行为属于可撤销行为。

(2)构成要件①法律要件须有错误认识;当事人主观上属于过失;须错误性质严重。

②客体:重大误解限缩为对行为的类型、相对人、标的等重要因素产生错误认识。

③造成较大损失。

(3)判断重大误解时的注意点①解释先行于错误:即在判断错误问题时,先通过合同解释确定表示的客观意义:先解释意思表示的客观意义:以一个理性相对人为标准;再判断经由解释的意思表示之客观含义与其内心真意之间是否发生重大误解。

②误载不害真意:当事人就意思表示已经达成一致,仅仅用错了词或者说错了话,不属于重大误解。

属于解释先行于错误的延伸。

③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表意人的错误表示不能撤销。

④动机不属于法律行为的内容,如果仅是作出意思表示的内心起因(动机)发生错误,属于狭义的动机错误,不构成重大误解。

⑤典型风险优先于重大误解——如:古玩市场淘到假货。

保证人对债务人信用状况的错误认识,系保证人应当承担的典型风险,虽属对“当事人特征的重大错误”,作为例外,不构成重大误解。

⑥计算错误:隐藏的计算错误和公开的计算错误,不构成重大误解。

⑦合同中的标的物有瑕疵,不符合约定,且该瑕疵涉及标的物的性质,属于重大误解,此时买受人可以选择瑕疵担保责任或选择因重大误解撤销合同。

2.乘人之危致显失公平以乘人之危为因、显失公平为果,组成一个可撤销行为类型。

(1)须乘人之危,即对他人的危难处境加以利用。

(2)须有乘人之危的故意。

(3)须显失公平,即乘人之危造成的后果对危难人严重不利,而乘危人大得其利,违反了公平原则。

(4)须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一方未利用危难而是进行正常交易,或表意人即使未遭遇灾难,也会作出同样的意思表示,则不构成乘人之危。

3.欺诈(1)欺骗即为使受领人陷于错误而故意将不真实的虚假情况当作真实情况表示。

2022法检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民事法律效力中的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2022法检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民事法律效力中的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2022法检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民事法律效力中的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在招警的考试当中,民事法律行为效力部分可以说是我们考试当中的重难点部分,其难度在于该部分的理论强度略大。

但是,如果将该部分与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的交易行为相联系,便能很好地掌握。

首先,明确何为民事法律行为,它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

即这种行为受到民法调整,在符合法律框架之下,形成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例如张三李四达成买卖摩托车合同,张三作为买方有给付钱财的义务和要求对方交付摩托车的权利。

而李四作为卖方有交付摩托车的义务和有要求张三给付金钱的权利。

但是,我们需要明确的一个前提是,上述所形成的买卖关系必须合法、自愿的,那么如果买卖双方达成合同时,内心真意不自由或者有瑕疵,如遭受胁迫、欺诈等情形从而产生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这样的行为效力变得如何呢?民法中将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四种,接下来就重点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当中的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一、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因行为有法定重大瑕疵而须以诉讼方式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简而言之,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给当事人留有了选择的余地,当事人可以选择撤销也可以选择不撤销。

例如,张三以武力相威胁跟李四达成交易摩托车合同。

我们都知道,民法当中强调意思自治,即当事人有权利按照自己的内心真意与他人达成交易,上述案例中张三在遭受武力胁迫下所达成的交易,违背了张三的内心真意。

那么此时的交易就存在着瑕疵。

法律赋予了张三可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撤销后该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同时,张三还有另外的选择,如张三觉得李四给的价格公道合理,又闲打官司太过麻烦,那么张三放弃了撤销权利,此时该交易摩托车的行为因未撤销而处于有效的状态。

最后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权利产生上,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定重大瑕疵来源于意思表示得不真实。

无效,待定可撤销合同区别

无效,待定可撤销合同区别

可撤销合同的特征

2.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撤销合同,由撤销权人自 由决定。可撤销合同所针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法律为维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而赋子其撤销权。此 种权利当事人是否行使亦应尊重其意愿,当事人不提出 撤销请求,法律不应强制干预。
可撤销合同的特征

3.可撤销合同在末被撤销前,应为有效撤销权人在未行 使撤销权使合同被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并不因合同 存在可撤销的因素就认为其无效,当事人应依合同的约 定履行义务。但当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撤销了合同时, 该合同自始归于无效,产生与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后 果。

可撤销合同是有撤销权一方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对其合 同在法定期限内是否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合同的 撤销。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六.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对比

(三)两者体现的原则也不同。 因为无效合同是危害国家、公共、和第三人的利益,并 且是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所以无效合同即使是当事 人愿意履行其合同义务,国家法律也是坚决不能允许的。 这体现了国家利益、人民利益需要用国家法律的强制力 量来保证有效的合同的正当履行。
3.赔偿损失

合同无效后,如果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有损失,对造成 损失有过错的另一方当事人要予以赔偿

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应当根据过错的大小各自承担相应 的责任
4.追缴财产,收归国家

《合同法》第59条具体规定了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 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发生追缴财产的法律 后果,即将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 利益所取得的财产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 失的集体、第三人。 无效合同不影响第三人取得合法权益
目录
一.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二.效力待定合同 三.可撤销合同

远程教育法学《民法总论》在线作业答案

远程教育法学《民法总论》在线作业答案

远程教育法学《民法总论》在线作业答案1.【第01章】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正确错误正确答案: 对2.【第01章】以下属于民法调整的身份关系的是()。

A 配偶关系B 赠与关系C 借用关系D 租赁关系正确答案:A3.【第01章】民法调整的财产流转关系的特点是()。

A 非营利无偿的B 营利性有偿的C 大部分是营利的,一般是有偿的D 全部为营利性,一般为有偿的正确答案:C4.【第01章】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有()。

A 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B 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C 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D 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正确答案:ABC5.【第01章】下列财产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的有()。

A 借用关系B 税收关系C 买卖关系D 继承关系正确答案:ACD6.【第01章】民法的性质是私法、权利法、程序法以及社会法。

正确错误正确答案: 错7.【第01章】民法原则上是私法,但并不排除其中存在强行性的规定。

正确错误正确答案: 对8.【第01章】以下属于近代民法的是()。

A 《十二铜表法》B 《法国民法典》C 《瑞士民法典》D 《意大利民法典》正确答案:B9.【第02章】以下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有()。

A 意思自治原则B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C 诚实信用原则D 公平原则正确答案:ABCD10.【第02章】我国民法公平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A 民法规范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公平性B 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的公平性C 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公平性D 民事主体资格平等正确答案:ABC11.【第02章】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有()。

A 在法无明文规定时,可依诚信原则弥补法律漏洞B 能指导当事人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C 当双方约定产生异议时,可依诚信原则予以确定D 在与法律条文相抵触时,可依诚信原则排除该法条的适用正确答案:ABC12.【第02章】在法律不完备而需要进行漏洞补充时,应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最高原则予以补充。

名词解释及简答题(充实版)

名词解释及简答题(充实版)

一、名词解释1、意思自治原则:也称私法自治,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在法定范围内广泛的行为自由,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2、诚实信用原则:指的是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本着诚实、善意的态度,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不仅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而且也使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的基本原则。

3、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4、民事法律事实:符合民法规范,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5、法律行为:民事主体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

6、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7、绝对权: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其实施积极协助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

8、相对权:义务人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其积极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

9、支配权: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10、请求权: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11、抗辩权: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12、形成权: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意思表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

13、期待权:成立要件尚未全部实现,将来有可能实现的权利。

14、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收现实和紧急的损害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致他人和本人损害的行为。

15、孳息: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的收益。

16、民事权利能力: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17、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18、合伙: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为实现共同目的,按照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责任的组织。

19、特殊普通合伙:指以利用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为目的,合伙人依法承担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的企业。

民法总论试题及答案

民法总论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单选题(每题1分)1、下列现象中,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DA.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B.甲公民(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地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C.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使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D.某市国家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优先的订立合同的权利2、中学生刘小东在暑假时到其邻居家开的饭店里帮忙,其邻居答应等假期结束时将给其1000元报酬。

假期结束时,邻居以刘小东才13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决定报酬的金额为由拒绝给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CA.刘小东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他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B.刘小东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只有经过其父母的同意才可以C、刘小东有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接受报酬不以民事行为能力为限D.刘小东有权要求该项报酬,但具体金额应由其和其邻居共同协商3、下列行为中,哪项属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为?AA.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B.代理期限届满后,委托人没有继续委托,而代理人仍然进行代理行为C.甲向乙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在此之前未有联系。

甲在要约中明确提出,若局不在1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视为同意,1个月后,乙沉默D.甲向妻子乙提出离婚,乙沉默,后甲以乙的此行为要求法院判决离婚4、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伤概不负责”、“一经结婚即须辞职”的条款无效,是采用了下列何种民法解释的方法?DA.当然解释B.目的解释C.体系解释D.合宪性解释5、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A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6、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第八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八章 民事法律行为

双方民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相互对应 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行为。 多方民事行为:是指有两个以上的多方 当事人共同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 事行为。
区分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 行为的意义:
法律对三者成立的要求有所不同, 单方行为,只要行为人一方作出意思表 示,民事法律行为就能成立;双方行为、 多方行为一般则需要各方行为人的意思 表示达成一致,民事法律行为方能成立, 只有行为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民事法律 行为不能成立。
朱某某、李某某辩称:寻包启事许诺给 付酬金不是其真实意思,且公文包内有 李某某单位及本人的联系线索,李甲不 主动寻找失包人、物归原主,却等待酬 金,请求法院驳回李甲的诉讼请求。王 某某表示仅替李甲保管拾得物,不要求 酬金。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一)民事法律行为是表意行为(以意思 表示的行为为构成要件的行为),属于 民事行为。 意思表示行为以意思和表示为要素 构成。 意思是当事人欲发生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愿望和要求。 表示是将这种内在意思通过一定方 式表达于外部的活动。
(四)要式民事行为和不要式 民事行为
要式民事行为 : 是指必须具备法律要 求的特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的程序才能成 立的民事行为。 不要式民事行为 : 是指不要求具备特 定形式,当事人自由选择一种形式就能 成立的民事行为。
区分的意义:
对于要式行为,不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 不能成立和生效。而不要式行为,当事 人选用任何形式都不影响起成立和生效。
(三)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上 的定义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民事主体发生民事 法律关系变动的意思表示为要素,而发 生意思表示内容要求的民事法律效果的 合法民事行为。
(四)法律行为与准法律行为
1.准法律行为:非基于表意人的表意行为, 而基于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准法律行为的特征在于,不论表示人内 心是否意欲发生一定的法律效果,法律 均使其直接发生某种法律效果。

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存在欠缺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存在欠缺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0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
01
的民事法律行为
02
03.因受胁迫而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02.因受欺诈而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03
04
04.显示公平的民事法 律行为
可撤销的类型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下列哪些选项为重大误解行为? A. 甲不知女友已与他人结婚而购买订婚钻戒 B. 乙误认真画为赝品而贱卖之 C. 丙承揽粉刷他人围墙,因估算平米数错误,报价低,造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2、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民法 典 》第155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 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事法律行为一旦被确认无效,将产生溯及力,民事法律行为从成 立时起即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 典 》第1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 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依此规定,如果民事法律行为的部 分内容无效,且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则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也能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但由于其欠缺民 事法律行为的根本性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进行民事法律行 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甚至产生相反的法律后果。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典型的无效民 事法律行为
虚假的民事法律行为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赔 偿损失 :民事行为被确定无效或撤销后,应由有过错的一方向无过 错的一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在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各自承担相 应的责任。
追缴财产: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实施了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 益的民事行为,其所取得或约定取得的财产应当追缴,收归国家、集体或 返还给第三人。

民法学简答题 (1)

民法学简答题 (1)

1.民法基本原则的效力和功能如何?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其效力贯穿于各项民事制度之中的民法的根本规则,是民法立法的指导方针和解释民法规范,适用民法规范以及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其具体效力表现在:(1)它是民事立法须遵循的准则(2)它是解释民法的基准(3)它是民事活动中的基本行为准则(4)它是在没有具体规定时,裁定民事案件的依据。

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民法基本原则具有评价功能和补充功能。

其评价功能表现在;民法的基本原则可以帮助人们准确地理解民法的精神实质,正确的评价民事关系当事人的行为。

其补充功能表现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可以补充法律的漏洞。

2.什么是民事法律事实?其有何特征?民事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

其特征表现为:(1)客观性。

民事法律事实是一种客观现象,而不是主观现象。

单纯的主观意志并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终止。

(2)法定性。

何种客观现象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是由个人决定的。

3.简述民事权利行使的方式和原则。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民事权利行使的方式有两种:(1)事实方式,即权利人通过事实行为行使权利;(2)法律方式,即权利人通过民事法律行为行使权利。

权利行使应遵循以下两项主要原则:(1)自由行使原则,权利行使是权利人的自由,自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他人不得干涉。

(2)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权利人应依权利的目的正当行使权利,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

4.民事责任有何特征?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的权利为目的(3)民事责任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4)民事责任是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5.简述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是指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措施。

无效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给概念和区别

无效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给概念和区别

无效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给概念和区别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成立后,是否能够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使其确定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区别表现:
1、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效力在形成权人同意或者拒绝前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

2、无效民事行为确定无效,不因第三人的同意而有效;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可因作为有关权利人的第三人的同意而有效。

3、无效民事行为当然无效,无需第三人确定其效力;效力待定民事行为要确定无效,需第三人为拒绝的意思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无效、可撤销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无效、可撤销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4分,2019年试卷一的分值为3.5分,试卷二的分值为2.5分,题型主要为客观题。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的案例分析题涉及本章的“表见代理”,2017年的案例分析题涉及本章的“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2018年的案例分析题涉及本章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本章分为三个单元,共计13个考点。

大多数考点需要准确理解,需要死记硬背的考点并不多,复习难度不大。

复习本章需要5个小时左右。

2020年教材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最近3年题型题量统计表题型2017年2018年试卷一2018年试卷二2019年试卷一2019年试卷二单选题1题1分1题1分3题3分2题2分1题1分多选题1题1.5分1题1.5分1题1.5分1题1.5分1题1.5分案例分析题 2.5分2分合计5分 4.5分 4.5分 3.5分 2.5分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单元民事法律行为制度【考点1】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P23)1.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分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2.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1)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2)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债务的免除、订立遗嘱等)。

(3)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两个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4)多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三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例题1·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须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是()。

(2012年)A.甲免除乙对自己所负的债务B.甲将一枚钻石戒指赠与乙C.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购买一套住房D.甲立下遗嘱,将个人所有财产遗赠给乙【答案】B【解析】(1)选项ACD: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2)选项B: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精简重点民法名词解释与简答题

精简重点民法名词解释与简答题
时效:一定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事实。【不能约定排除】
诉讼时效:针对债权请求权规定,当事人可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我国普通2年,特殊1年】
时效中断:正在进行的时效,因权利人有行使权力的事实或者其他法定的原因使已经进行的期间溯及地消灭,时效期间重新起算。【20年除外】
29.可撤销的法律行为种类:重大误解【误解=错误】、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损害国家利益无效】。
30.法律行为无效、可撤销的法律后果:财产返还、赔偿损失、恶意串通造成的损害追缴收归国家集体或返还第三人。
31.滥用代理权的构成要件:有代理权并行使了代理行为、有背离设立代理的宗旨、有可能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
社团法人:以人为其成立基础的法人。
财团法人:以实现一定目的而捐助的,由专门委任的人依照章程进行管理使用的一定财产。
法人机关: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集体或个人。
非法人组织:不具备法人的资格而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独立活动的社会组织体。
合伙:2个以上民事主体以互约出资经营共同事业的契约而组成的团体。
处分行为:行为的作成,直接发生权利变动的效果,不生给予义务的行为。
诺成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
要物行为: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支付一定标的物合同才成立。
要式行为:除意思表示外需按法律规定采取一定方式才能成立。
有因行为:以给付原因为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财产行为,给付原因存在瑕疵将影响财产行为的效力。
32.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时效中断事由发生以前已过时效溯及地归于消灭、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自中断事由终止日期时效重新计算。
33.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中止期间暂停计算,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仍然有效,时效期间前后合并计算。

第5讲_法律行为(2)

第5讲_法律行为(2)

第二节法律行为与代理(四)无效的法律行为 1.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2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3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无效的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例题 1 · 2019 判断题】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法院宣告其无效时起失去法律约束力。

()【答案】×【解析】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例题 2 · 2018 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法律行为的有()。

A.6 周岁的王某将自己的电话手表赠与赵某B.宋某以泄露王某隐私为由,胁迫王某以超低价格将祖传古董卖给自己C.张某以高于市场价 30% 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李某D. 甲公司代理人刘某与乙公司负责人串通,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答案】 AD【解析】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A 选项系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2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故 D 选项系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D 选项。

(五)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1.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1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XXX《民法总论》在线作业满分答案

XXX《民法总论》在线作业满分答案

XXX《民法总论》在线作业满分答案1.选项A《十二铜表法》不属于近代民法,正确答案是B 《法国民法典》。

2.因意外失踪申请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3个月,选项A是正确答案。

3.选项AXXX具有法人资格,不符合题意,正确答案是XXX。

4.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选项A是正确答案。

5.甲把自有的三间房屋租给乙,商定协议时附加的条件是肯定延缓条件,选项B是正确答案。

6.只提供技术性劳务的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承担连带责任,选项D是正确答案。

7.买股票得到的股息属于孳息,选项D是正确答案。

8.寄存物品灭失后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选项A是正确答案。

9.原欠某银行的贷款由分立出的XXX和XXX连带偿还,选项C是正确答案。

10.配偶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身份关系,选项A是正确答案。

11.根据法律规定,出生日期以户口簿上记载的日期为准,张名的出生日期为8月30日,选项D是正确答案。

12.能够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之一是起诉。

根据司法解释,起诉的范围不包括以下哪种情况:A。

起诉后,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当事人自动撤诉;B。

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起权利保护请求;C。

向有关单位提起权利保护;D。

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

正确答案为A。

13.下列哪种情形会导致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终止:A。

自然人生理死亡;B。

自然人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C。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D。

自然人被宣告失踪。

正确答案为A。

14.对于无权代理的民事行为,如果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则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为C。

15.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哪个人不可能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A。

董事长;B。

执行董事;C。

经理;D。

监事。

正确答案为D。

16.代理可分为本代理和再代理,以代理权是由被代理人直接授权为标准。

正确答案为C。

17.下列哪个不可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A。

塘中的鱼;B。

夜空中的星星;C。

不作为;D。

企业的名称权。

正确答案为B。

18.下列哪个行为属于自力救济且不负责任:C。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后果(3篇)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的合法行为。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部分民事法律行为可能存在效力待定的情况。

本文将探讨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及其法律后果,以期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1. 定义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后,因行为人主体资格、意思表示、标的等因素存在瑕疵,其效力尚未确定,需要等待特定主体确认或者撤销的法律行为。

2. 分类根据法律规定的不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以下几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3)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法律行为;(4)标的物的权利归属不明确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后果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1)行为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行为人可以取得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2)法定代理人拒绝: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1)法定代理人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行为人可以取得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2)法定代理人拒绝: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 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法律行为(1)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法律行为,因行为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相对人可以请求撤销。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法律行为,因行为人非故意或者非重大过失导致,相对人不得请求撤销。

4. 标的物的权利归属不明确的民事法律行为(1)标的物权利归属不明确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可以请求确认标的物权利归属。

(2)标的物权利归属不明确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请求确认标的物权利归属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理。

四、结语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具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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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可撤销法律行为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的区别大家对法律行为有多少了解呢,面对不同的事件发生,大家是否可以辨别出来哪些属于可撤销法律行为,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可撤销法律行为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之间有什么区别?下面赢了网小编给您解答您的疑惑。

一、可撤销的民事行为1、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行为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该已经生效的法律行为归于无效。

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具有以下特点:(1)在撤销前,其效力已发生,而且未撤销,其效力不消灭。

(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

(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为之,非撤销权人不得主张其效力消灭;(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的自由,撤销权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以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归于消灭。

(5)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的开始,即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无效。

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主要有3种:(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另外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之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也可以撤销。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

二、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1、效力待定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的效力有待于第三人确认的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其是否生效则应由第三人确定,因而其效力处于未决状态。

法律行为的效力取决于第三人的行为,第三人同意该法律行为,则有效;反之,则无效。

2、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1)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于其行为成立时是否有效还处于不能确定状态。

(2)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既可能成为有效民事行为,也可能成为无效民事行为。

3、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主要以下4种:(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即合同行为)。

(2)无权代理行为。

(3)无权处分行为(4)债权同意欠缺的债务转移行为上述内容分别由可撤销法律行为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的含义、特点以及种类三个方面分别介绍,我们可以很容易就分清楚哪些事件属于可撤销法律行为与效力待定法律行为,当事人在从事民事行为时,因意思表达不清楚时,可以行使撤销权而使该已经生效的法律行为归于无效。

而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必须是有第三人确认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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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可撤销法律行为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的区别/ht/150572.html)合同纠纷.相关法律知识∙租赁期间房屋被卖出后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吗/ht/801268.html∙企业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员工可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 /ht/801267.html∙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要支付双倍工资/ht/801266.html∙法定无效合同条款有哪些/ht/801265.html∙合同法是怎么规定(2018)超越代理权限的/ht/801264.html∙用人单位拒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有何种法律后果/ht/801263.html∙房屋买卖合同解除_违约方承担中介费/ht/801262.html∙购销合同变更协议如何写/ht/801261.html∙承诺生效的地点在哪里/ht/801260.html∙金厂没有为员工买工伤保险被判为受伤员工支付18万多元/ht/801259.html∙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被追讨二倍工资/ht/801258.html∙劳动合同有什么效力 /ht/801257.html ∙合同法司法解释对于实际履行原则规定(2018) /ht/801256.html∙无劳动合同是否可随意解雇员工/ht/801255.html∙没签劳动合同企业付双倍工资/ht/801254.html∙劳动合同实际薪资和职位变更和合同不符合要如何/ht/801253.html∙分期付款合同违约什么时候起诉,如何计算诉讼时效/ht/801252.html∙未签劳动合同的证明责任在谁法律如何规定/ht/801251.html∙主体资质不符设计合同无效/ht/801250.html∙认购商品房后未签订正式购销合同定金如何处理/ht/801249.html∙奥迪为广告道歉购买二手车哪些法律问题需注意/ht/801248.html∙房改办诉李某赠与合同无效案件/ht/801247.html∙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企业要付双倍工资/ht/801246.html∙显失公平合同的变更期是如何的/ht/801245.html∙未签订劳动合同最长能主张11个月的二倍工资/ht/801244.html∙保姆精神病发作半夜抢孩子家政公司是否有责任/ht/801243.html∙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ht/801242.html∙(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ht/801241.html∙未释明工作制度扣员工工资公司处罚手段不被法院支持/ht/801240.html∙未签劳动合同是否要求双倍工资/ht/801239.html∙未签劳动合同用工一年内应发双倍工资/ht/801238.html∙商家确定的最终解释权有效力吗/ht/801237.html∙手镯事件成功和解疑似被友人坑说其跑路/ht/801236.html∙怎样明确何谓居间合同及居间合同当事人的关系/ht/801235.html∙李某诉段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案件折射出哪些法律概念/ht/801234.html∙委托代理人有什么权限/ht/801233.html∙提前扣除利息如何计算本息/ht/801232.html∙因欺诈在4S店购买了旧车可否请求三倍价款赔偿/ht/801231.html∙签订合同时的法律风险/ht/801230.html∙望江给16名"老赖"定制失信彩铃起诉债务人需要哪些证据/ht/801229.html∙工作4年一直没签劳动合同能不能要求单位付双倍工资/ht/801228.html∙委托代理权终止的原因分析/ht/801227.html∙骑车忘锁欠两千万合同无效的认定/ht/801226.html∙分期付款的股权转让合同_转让人慎用解除权/ht/801225.html∙“补签”劳动合同不能再主张二倍工资/ht/801224.html∙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ht/801223.html∙一般保管合同与储保管合同有什么区别/ht/801222.html∙车辆寄存人过错的认定以及责任承担问题/ht/801221.html∙未签劳动合同是否一定可以获得双倍工资/ht/801220.html∙租赁违章建筑的房屋不付租赁费行吗/ht/801219.html∙支付违约金后合同就解除了吗/ht/801218.html∙以商品房买卖担保借贷合同的行为_应认定无效/ht/801217.html∙怀孕女职工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是否违法/ht/801216.html∙熟人借贷无借条_结合间接证据确定借贷行为/ht/801215.html∙应签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应赔双倍工资/ht/801214.html∙代理行为是否有效的认定/ht/801213.html∙追讨未签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如何算/ht/801212.html∙合同履行的专属原则 /ht/801211.html ∙书面合同应守时拖延过长赔双薪/ht/801210.html∙挂靠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主体是谁/ht/801209.html∙保密协议中的保密期限的规定(2018) /ht/801208.html∙有线电视收视手续后电视台插播广告打断剧情是否违约/ht/801207.html∙自然人借贷双方未对利息作明确约定怎么处理/ht/801206.html∙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 /ht/801205.html ∙转包工程材料款未结算能否行使代位权/ht/801204.html∙合同履行中与合同转让中的债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ht/801203.html∙合同一方未核查代理人身份_支付行为不发生效力/ht/801202.html∙网购手机成被告卖家不按时发货能解除合同吗/ht/801201.html∙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ht/801200.html∙发生租房纠纷应如何处理/ht/801199.html∙书面租赁合同未续签_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ht/801198.html∙赵某诉某公司销售假冒吉普车要求按消法加倍赔偿损失/ht/801197.html∙劳动合同虽未加盖公章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样生效/ht/801196.html∙不同因素引起的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也不同/ht/801195.html∙借条”换“欠条”应认定为广义的“借新还旧”/ht/801194.html∙三期员工解除合同如何赔偿/ht/801193.html∙工作时间未中断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吗/ht/801192.html∙合同重大误解有时效性吗/ht/801191.html∙女子买房签合同才发现一房三主_买卖合同无效/ht/801190.html∙设备租赁合同如何写 /ht/801189.html ∙伪造印章被判刑所签担保合同是否有效/ht/801188.html∙异地户口迁移手续 /ht/801187.html∙农村私有房屋买卖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ht/801186.html∙丧失民事权利能力签订的合同有效吗/ht/801185.html∙旅游合同纠纷_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ht/801184.html∙周某诉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ht/801183.html∙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应当提供的证据是什么/ht/801182.html∙买酒中奖商家拒绝兑奖/ht/801181.html∙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有效吗法院又会做何种判决/ht/801180.html∙男童玩手游半天花五万无民事行为人订立合同效力如何/ht/801179.html∙催款函 /ht/801178.html∙中国禁贾斯汀演出外国歌手来中国演出需要什么手续/ht/801177.html∙转让债权是否要征求债务人同意/ht/801176.html∙顾客就餐被烫伤损失谁该赔偿/ht/801175.html∙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可以吗/ht/801174.html∙在校生在外兼职是否属于劳动关系/ht/801173.html∙签约后房价涨了不想卖_房屋买卖合同并非无效/ht/801172.html∙刘家花诉山东费县益客盛源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合同纠纷案/ht/801171.html∙善意取得合同是否有效/ht/801170.html∙赠与房屋没有过户,赠与合同有效吗/ht/801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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