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库存管理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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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库存预警管理制度

血液库存预警管理制度

血液库存预警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输血科各种血液成分的库存量,既能保证临床血液供应,又能最大限度地控制血液过期报废,合理安排报血计划和控制临床用血。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输血科在库各种血液成分的管理。

3、职责
3.1值班岗位人员负责本程序的具体实施,完成血液库存管理;
3.2值班岗位人员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向浦江县中心血站按规定时间报用血计划;
3.4质量监督员监督执行。

4.工作程序
4.1库存基本血量如下:
红细胞悬液(红悬)
新鲜冰冻血浆(血浆)
4.2红悬有效期长达15-30天的,各型红悬应备3U,AB型除外,血
源不足的情况下应保证O型红悬库存3U。

4.3红悬有效期长达7-15天的,各型红悬应备1.5U,血源不足的情况下应保证O型红悬库存1.5U。

AB型除外。

4.4红悬有效期小于7天的,因根据临床需要考虑是否备血,若不备血请告之郑巧珍,也可以直接向主任或副主任请示。

4.5.请班次责任人员严格按品种、效期及数量适时补充,不得为零库存,如果某品种红悬无库存应向科主任(或副主任)汇报,并说明原因。

4.6各种血液成分有效期提前预警要求:血液成分受各种因素影响保存时间不同,为避免造成血液过期,在库存管理中对其进行提前预警,并予以登记:
4.6.1红细胞悬液提前7d预警,并在《红细胞悬液过期预警通知单》进行书面提醒;
4.6.2 冰冻血浆需提前3个月预警,做好预警提示;
4.7 值班人员应在每天交接班时统计各种红细胞悬液的库存量及有无预警的血液成分,核实无误后方可接班。

制定日期:
制定人:
批准人:。

医院血液库存管理制度

医院血液库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血液库存管理,确保血液安全、有效供应,保障患者用血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血液库存管理的部门及人员。

第三条医院血液库存管理应遵循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原则,确保血液质量、安全、有效。

第二章血液库存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血液库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血液库存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血液库存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修订血液库存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血液库存管理;3. 监督检查血液库存管理工作;4. 处理血液库存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输血科负责血液库存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1. 制定血液库存管理制度;2. 负责血液的接收、储存、分发、报废等工作;3. 定期对血液库存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4. 做好血液库存的追溯管理,确保血液来源合法;5. 定期开展血液库存管理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第三章血液库存管理流程第七条血液接收1. 接收血液时,严格核对献血员信息、血液品种、血型、血量、有效期等;2. 检查血液外观、标签、检验报告等,确保血液质量;3. 将血液送至输血科储存。

第八条血液储存1. 血液储存环境应满足国家规定的要求,确保温度、湿度、避光等条件;2. 血液应按照血型、品种、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储存;3. 定期检查血液储存环境,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九条血液分发1. 根据临床需求,制定血液分发计划;2. 严格核对受血者信息、血型、血液品种等;3. 将血液分发给临床科室。

第十条血液报废1. 血液过期、污染、变质等不合格血液应报废;2. 报废血液需填写报废单,经输血科负责人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奖惩第十一条医院定期对血液库存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对在血液库存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血液库存预警管理制度

血液库存预警管理制度

血液库存预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有效管理和利用血液库存资源,确保医院急需血液供应的时候能够及时得到满足,提高血液库存的使用效率和质量,制定血液库存预警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医院血液库存管理工作,旨在规范库存管理流程,科学合理地进行库存预警,及时调整库存量,使得库存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二、管理范围血液库存预警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涉及血液库存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包括血液科、输血科、血液库房、医院军事医疗院所等部门。

三、管理目标1、合理利用血液库存资源,减少库存浪费;2、保证急需血液供应的时候能够及时得到满足;3、提高血液库存的使用效率和质量;4、规范血液库存管理流程,确保血液库存管理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四、管理机制1、库存监控建立健全的库存监控系统,记录和追踪库存量、更新时间、流动情况等信息,及时发现库存异常状况。

2、库存预警设定库存预警值,一旦库存量低于或超过预警值,立即启动预警机制,进行库存调整和补充。

3、库存调整根据库存预警情况,对库存量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库存、减少库存或转移库存等操作,确保库存量在合理范围内。

4、库存补充建立库存补充机制,确保在库存不足的情况下能够及时补充足够的血液供应,满足患者的需求。

5、质量控制性和有效性。

6、人员培训对参与血液库存管理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管理流程1、库存监控定期对库存量进行监控,并设定预警值,确保库存量在正常范围内。

2、库存预警一旦库存量超过或低于预警值,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启动库存调整和补充工作。

3、库存调整根据库存预警情况,对库存量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库存、减少库存或转移库存等操作。

4、库存补充在库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向上级血液库房或供应商申请补充足够的血液供应,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5、质量控制定期对库存的血液进行检测和质量评估,确保库存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6、人员培训定期进行血液库存管理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血液出入库管理制度范文

血液出入库管理制度范文

血液出入库管理制度范文血液出入库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的编制目的是为了规范血液出入库管理,确保血液安全、有效使用和合理配置,保障献血者和受血者的权益。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血液出入库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3.血液出入库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严格执行血液安全管理规范。

二、血液出库管理1.血液出库必须由有相关执业资格的人员操作。

操作人员应接受培训并合格后方可上岗。

2.血液出库应当按需使用,不得超额领取或滞留。

对于有限制使用的特殊血液制品,必须经医疗机构的专家批准后方可出库。

3.血液出库应按照献血者的要求给予补偿,补偿形式可以是现金、礼品或其他形式,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血液出库应留存相关记录,包括献血者的基本信息、献血量、用途等,并按规定归档保存。

三、血液入库管理1.血液入库应由经过验血合格的人员进行。

验血合格是指经过相关检测项目检测,并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定的标准。

2.血液入库应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类登记和储存,确保能够快速准确地找到所需要的血液制品。

3.血液入库时应进行标记,包括献血者的基本信息、采血时间、血液类型等,并在包装上粘贴标签。

4.血液入库后应进行存储管理,包括温度控制、灰尘防护、光线控制等,确保血液的质量。

5.血液入库应留存相关记录,包括献血者的基本信息、血液类型、采血量、验血结果等,并按规定归档保存。

四、血液库存管理1.血液库存管理应按照先进的仓库管理理念进行,保持血液库存的合理水平,防止过量库存或缺货现象出现。

2.血液库存应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和实际数量的一致性。

3.血液库存管理应进行有效的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血液库存的自动化管理和监控。

4.血液库存管理应制定合理的血液调配和使用计划,确保血液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五、血液质量管理1.血液质量管理应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血液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血液质量管理应包括采血过程的质量控制、验血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血液库存过程的质量控制。

血液应急库存管理制度

血液应急库存管理制度

血液应急库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血液供应的安全性和充足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的血液库存管理工作。

三、库存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

确保库存的血液符合相关规定的安全标准,不得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的血液。

2. 充足供应。

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合理分配和储备血液,确保血液供应充足。

3. 严格管理。

对库存的血液进行严格的管理,包括进货、出库、储存和监测等环节。

4. 及时更新。

对库存的血液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库存中的血液始终保持新鲜有效。

四、库存管理流程1. 血液采购和进货:医疗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血液采购,确保血液的来源合法合规,并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2. 血液分类和储存:医疗机构应根据血液的类型和用途进行分类和储存,不同类型的血液应分开储存,避免混淆。

3. 血液监测和检测: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库存的血液进行检测和监测,包括血液成分、过期日期等,确保血液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4. 血液出库和使用: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患者的需求进行血液出库和使用,确保血液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 库存更新和调整: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库存的血液进行更新和调整,及时清理过期或不合格的血液,保证库存的血液始终是新鲜有效的。

五、库存管理的实施1. 建立健全的血液库存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流程,确保血液库存的安全和充足。

2. 对血液的来源、质量、数量等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确保血液的患者消毒合格标准。

3. 定期开展血液库存的检查和更新,确保库存的血液始终符合相关标准。

4. 建立应急血液库存,以备不时之需,如灾难、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

5. 定期对血液库存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库存管理水平和效率。

六、监督和检查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库存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2. 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库存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3. 对违反库存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查处,确保血液供应的安全和充足。

血液制品管理制度

血液制品管理制度

血液制品管理制度一、总则血液制品是一种特殊的药品,对于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血液制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使用,保障患者的健康和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血液制品的采购与储存(一)采购1、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需求,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进行血液制品的采购。

2、建立供应商评估和审核机制,定期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供应能力等进行评估和审核。

3、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产品质量、交货时间、价格、售后服务等。

(二)储存1、血液制品应储存在符合规定的专用冷库或冰箱中,温度应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2、冷库或冰箱应配备温度监测设备和报警装置,定期进行温度监测和记录,确保温度符合要求。

3、血液制品应按照不同的品种、规格、批次分类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4、储存血液制品的库房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防止阳光直射和潮湿。

三、血液制品的验收与检验(一)验收1、血液制品到货后,验收人员应按照采购合同和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检查血液制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要求,核对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3、对需要冷链运输的血液制品,应检查运输过程中的温度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二)检验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疗机构的质量控制要求,对血液制品进行必要的检验。

2、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血型、血红蛋白含量、病毒检测等。

3、检验结果应及时记录和报告,不合格的血液制品不得入库和使用。

四、血液制品的发放与使用(一)发放1、发放血液制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使用的血液制品在有效期内。

2、发放人员应核对领用科室或人员的申请单和相关手续,确保发放的血液制品符合要求。

3、发放血液制品时,应同时提供产品的标签、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二)使用1、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血液制品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诊疗规范进行使用。

2、在使用血液制品前,应再次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诊断、血型等信息,确保无误。

血液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及库存预警管理制度

血液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及库存预警管理制度

血液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及库存预警管理制度一、接收血液管理制度1.接收血液的准备工作:(1)建立接收血液的专门区域,并配备必要的接收设备,确保接收血液的安全性和质量。

(3)对捐献者进行详细的健康调查,并进行临床检验,确保接收到的血液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2.血液接收和验收:(1)将接收到的血液放置在特定的接收区域,并进行分类和分组,确保不同类型的血液不会混淆。

(2)根据血液的类型和数量,进行相应的接收和验收记录,并将记录进行归档,以备后续查验和追踪。

二、入库血液管理制度1.入库前的准备工作:(2)对血液进行必要的标志和分类,以便于后续的管理和使用。

2.血液的入库和储存:(1)将入库血液存放在专用的血液储存设备中,根据血液类型和日期进行分类和分级储存。

(2)对血液储存设备进行定期的清洁和维护,并确保设备的有效性和功能完好。

三、血液储存管理制度1.血液的耐用期管理:(1)对储存的血液按照其耐用期进行分组和管理,并及时记录和更新血液的耐用期信息。

(2)临近耐用期的血液需要进行特殊标识和处理,以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

2.血液存储环境的管理:(1)对血液储存的环境进行定期的温度和湿度监测,确保储存环境符合相关的要求。

(2)对血液储存设备进行定期的校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血液储存记录的管理:(1)对血液的储存记录进行及时的更新和管理,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对血液储存信息进行备份和归档,以备后续查阅和追踪。

四、血液出库管理制度1.血液出库申请和审批:(1)对血液的出库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审批,确保出库血液的合理性和及时性。

(2)对出库血液的数量和用途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后续查验和追踪。

2.血液出库和交接:(1)根据出库血液的类型和数量,在专门的出库区域进行分类和分组,并进行相关的出库记录。

1.库存预警的依据:(1)根据血液的使用情况和消耗速度,建立适当的库存预警指标和预警线,确保及时补充和调整库存。

血液储存质量管理制度

血液储存质量管理制度

血液储存质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已合格入库血液成分的储存方法、储存条件符合质量监控要求,确保血液保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血液成分入库后储存过程管理。

(三)职责
1.所有值班岗位人员执行。

2.实验室负责人和质量监督员监督执行.
(四)工作制度
1.血液运输及入库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血液保
存区域除本科室人员外,非授权人员不得入内。

2.值班岗位人员负责血液保存区域安全,须做好防火、防盗、防水
淹等工作,定期检查和更换灭火器,检查门、窗等设施是否安全。

3.血液贮存设备不应作为他用,待检血液、自体储血应分别应单独
存放,不能与合格血液成分混放.
4.血液保存设备应运行可靠,温度稳定、均衡,有温度记录装置和报警装置。

5.值班人员负责随时检查贮血冰箱及温度监控系统报警装置是否正常.
6.保持贮血室内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
7.各种血液成分的标准保存条件
(1)全血和悬浮红细胞分别保存在2一6℃有明显标志的专用储血冰箱内。

医院血液库存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血液库存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血液库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医院血液库存管理,确保血液安全,合理使用血液资源,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1. 严格血液采购和管理,确保血液质量。

2. 合理调配和使用血液,提高血液资源利用效率。

3. 建立健全血液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血液库存安全。

4. 加强血液库存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第三条血液采购1. 医院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采供血机构购买血液。

2. 医院应当与采供血机构签订血液供应合同,明确供应数量、质量、价格等内容。

3. 医院应当及时支付血液采购费用,确保血液供应的及时性。

第四条血液入库1. 血液到达医院后,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入库。

2. 输血科(血库)应当对入库的血液进行标识,包括血型、采血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3. 输血科(血库)应当定期对库存血液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血液质量安全。

第五条血液储存1. 血液应当储存在符合国家标准的血液储存设施中,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2. 输血科(血库)应当定期对储存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 血液储存过程中,应当注意防止血液污染和损坏。

第六条血液出库1. 临床用血科室需要用血时,应当向输血科(血库)提出申请,并提供患者相关信息。

2. 输血科(血库)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血液。

3. 输血科(血库)应当记录血液出库信息,包括患者姓名、用血科室、用血量等。

第七条血液库存管理1. 输血科(血库)应当定期对血液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2. 输血科(血库)应当根据血液库存情况和临床用血需求,制定合理的血液采购计划。

3. 输血科(血库)应当对血液库存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处理,确保血液库存安全。

第八条信息化管理1. 医院应当建立血液库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血液库存的信息化管理。

2. 血液库存管理信息系统应当具备血液采购、入库、储存、出库、盘点等功能。

3. 输血科(血库)应当及时更新血液库存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血库库存管理制度(5篇)

血库库存管理制度(5篇)

血库库存管理制度一、血液预订管理1.根据本院临床用血需求向本溪市中心血站上报用血需求计划,同时安排专职取血人员到血站领取血液。

2.我院需特殊稀有血型血液时,应提前三天预约,并负责向临床医生做好解释工作,与本溪市中心血站积极沟通,确认取血时间。

二、血液接收核对、入库、贮存管理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验收核对。

内容。

运输条件、物理外观、包装是否合格,血袋是否有破损,标签字迹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

标签上标明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成分制备日期、效期、储存条件等。

2.进入输血科(血库)的血液及成分,必须入库登记。

登记内容: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效期、入库时间、入库人、移交人等。

3.全血、成分血按a、b、o、ab血型分类储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专用冰柜不同层内,标识明显。

不同日期的血液依先后次序存放,整齐排列,不能倒置,以便发血时观察红细胞和血浆层界面。

4.红细胞类制品2-60c保存,血浆和冷沉淀-20℃以下保存,血小板20-240c振荡暂存。

5.当储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每天定时作冰箱温度记录。

6.各类血液及成分严格按照规定储存期限保存,过期血一律不得用于临床,严格执行报废血的报批手续,并作好相关记录。

7.根据临床和库存需要,每天作好用血计划和预约血液工作,节约血液,避免浪费。

8.每天下班前,做好血液交接工作,核对实际库存数量、记录数量、电脑储存数量三者是否一致,作好交接记录,每月盘存库存血液一次。

9.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冰箱每周消毒一次,冰箱消毒效果监测每月一次,菌落数<80cfu/____min或<200cfu/m3(培养皿____mm细菌培养),无霉菌生长。

10.必须随时储存足量的a、b、o、ab型血液,不能空库和缺型,随时保证临床用血需要。

11.做好储血室内的物表、地表、空气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

血库库存管理制度模版

血库库存管理制度模版

血库库存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血库库存管理工作,提高血液产品的利用率、安全性和可追溯性,确保血液产品的有效供应和调配,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血库库存管理工作,包括采血、储存、鉴定、配血、调拨等环节。

三、血库库存管理流程1. 采血1.1 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对合格的无偿献血者进行采血。

1.2 定期组织献血活动,确保血液的持续供应。

1.3 对采血样品进行保存、标识和传递,确保采血样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2. 储存2.1 对采集到的血液产品进行筛查和检测,确保合格产品进入库存。

2.2 严格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条件储存血液产品,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期。

2.3 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及时发现并处理过期和损坏的血液产品。

3. 鉴定3.1 对库存血液产品进行鉴定和分类,确保及时提供合适的血液产品。

3.2 严格按照血型鉴定和免疫学检测的标准进行操作,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3.3 建立鉴定结果录入和查询的系统,便于及时追溯和管理鉴定结果。

4. 配血4.1 根据医嘱和需要,对鉴定合格的血液产品进行配血。

4.2 严格按照血液产品的特性和患者需求进行血型匹配和交叉试验,确保配血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3 建立配血记录和追溯系统,便于及时掌握和管理配血情况。

5. 调拨5.1 根据病情和供需情况,进行血液产品的调拨。

5.2 根据调拨的需要,进行血液产品的包装、标识和传递,确保血液产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5.3 建立调拨记录和跟踪系统,便于及时核对调拨情况和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四、责任分工1. 血库管理员1.1 负责库存管理的全面组织和协调工作。

1.2 负责采血样品的保存、标识和传递工作。

1.3 负责库存血液产品的筛查、储存和过期处理工作。

1.4 负责库存血液产品的鉴定、分类和配血工作。

1.5 负责血液产品的调拨和跟踪工作。

2. 医务人员2.1 配合血库管理员进行献血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工作。

2.2 提供准确的病情和用血需求信息,协助血库管理员进行库存管理。

药店血液制品管理制度全

药店血液制品管理制度全

药店血液制品管理制度全药店血液制品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做好药店血液制品的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本制度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药店管理的有关血液制品。

三、管理要求1、血液制品库房1.1、库房应该有明确的划定,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锁库。

库务人员须对库房及仓库的温度、湿度、内部干净卫生等有两小时检查一次。

1.2、库房内部应清洁、无异味,并且要保证有足够的通风。

1.3、库房内墙应规定标准高度线,不得存放过高或随意搁放,防止倒塌的危险。

1.4、库房内的血液制品应分门别类地标注在书籍或电子文本库存表中。

1.5、库房内应有灭火器等设备和加强消防设备及安全设备的管理。

只准在库房内储存血液制品和其他药品,禁止使用电磁设备、明火等。

2、血液制品管理2.1、血液制品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专用的登记账册,记录血液制品的进出库明细及库存情况。

2.2、血液制品在进库、出库、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剧烈震动、挤压,避免温度变化较大、日光照射等影响物品质量的因素,保证其质量安全。

2.3、由于血液制品是生物制品,因此在存储之后,应按要求及时检查其品质、过期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2.4、在发现血液制品需要更换时,应立即停用,并在检验员的监督下销毁,销毁后应在相应的备注栏中做好记录。

2.5、血液制品在运输时应由专人负责,严肃篡改,加强箱体封口,确保不串货。

四、进货要求1、进货周期不应超过所订货存数(通常为30-90个工作日)。

2、进货量应考虑到使用需求、库存规定、经济效益以及相应血液制品的预售期与使用期等因素。

3、进货积压时应在进货期满当日起一周内办理退回手续,退回数量不应超过每批进货量的10%。

五、售出要求1、药店售出的血液制品应当进行预约,确保受援者的用药安全。

2、在发现患者有不正常副作用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将该数据及时上报。

3、对于确实发生的药物接触事件,应记录有关详细情况及相关解决方案并有人负责监督。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已合格入库血液成分的保存方法、保存条件及质量监控要求,确保血液保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血液成分入库后、发出前的整个保存过程中。

3 职责3.1值班岗位人员执行;3.2实验室负责人和质量监督员监督执行。

4 工作制度4.1血液运输及入库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血液保存区域除本科室人员外,非授权人员不得入内。

4.2值班岗位人员负责血液保存区域内安全,需做好防火、防盗、防水淹等工作。

4.3血液贮存设备不应做为它用,待检血液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合格血液成分混放。

4.4血液保存设备应运行可靠,温度均衡,有温度记录装置和报警装置。

4.5值班人员负责随时检查贮血冰箱及温控系统报警装置是否正常。

4.6保持室内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

4.7各种血液制品标准保存条件。

4.7.1全血和红细胞悬液分别保存在2~6℃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内。

4.7.2新鲜或普通冰冻血浆保存于-25℃以下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内。

4.7.3冷沉淀存放于-30℃以下有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或冰柜内。

4.7.4血小板(机采)保存于22±2℃的血小板专用振荡保存箱内。

4.8血液制品正常保存状态4.8.1全血和红细胞悬液标识清楚,外观颜色正常,无溶血、凝块、气泡、渗漏及冰冻等状况。

4.8.2冰冻血浆和冷沉淀应呈冻实状态,标识清楚,外观颜色为淡黄色,包装完好。

4.8.3液态保存血小板标识清楚,外观呈淡黄色雾状、无凝集、无纤维蛋白析出和气泡,血袋无破损。

4.9 冰箱温度每天记录四次冰箱温度,并随时观察冰箱情况。

4.10血液制品的存放4.10.1按照不同储存要求将不同血型的全血和成分血分别在单独储血设备内存放,并对每一个储血设备进行明显标识。

4.10.2血液存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血液成分正常周转,保证血液质量并杜绝血液浪费。

4.10.3全血和红细胞悬液应按时间次序竖直摆放在冰箱内的储血筐中,不得紧密堆积;值班人员每天应对储血架整理一次,便于发血时查找。

输血科血液库存管理制度

输血科血液库存管理制度

输血科血液储存、库存预警制度
1、贮血室要空气流通,避免阳光直接照射,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2、按A、B、O、AB血型将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3、血液储存量为3-5天的平均发血量。

A、B、O型悬浮红细胞库存警戒线为12u,冰冻血浆库存警戒线为2000ml。

如低于该数量应及时订血并记录。

值班人员及时根据库存状况及时与血站联系,根据血站的发出的预警报告,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制订当日的用血计划。

4、贮血冰箱应保持温度在4±2℃,贮存冰冻血浆冰柜应保持温度在-20℃下,血小板储存温度保持在20-24℃,自动报警装置应始终在工作状态,每日分别观察温度八次,并做记录。

5、当贮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记录和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未能立即解决的及时记录并密切监控,严重者要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处理解决。

6、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毒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
7、贮血期间每日观察血液质量有无变化,如发现异常(如颜色不正常,分界不清,有溶血、脂血、凝块、雾状、絮状物、气泡等)要及时处理。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已合格入库血液成分的保存方法、保存条件及质量监控要求,确保血液保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血液成分入库后、发出前的整个保存过程中。

3 职责3.1值班岗位人员执行;3.2实验室负责人和质量监督员监督执行。

4 工作制度4.1血液运输及入库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血液保存区域除本科室人员外,非授权人员不得入内。

4.2值班岗位人员负责血液保存区域内安全,需做好防火、防盗、防水淹等工作。

4.3血液贮存设备不应做为它用,待检血液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合格血液成分混放。

4.4血液保存设备应运行可靠,温度均衡,有温度记录装置和报警装置。

4.5值班人员负责随时检查贮血冰箱及温控系统报警装置是否正常。

4.6保持室内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

4.7各种血液制品标准保存条件。

4.7.1全血和红细胞悬液分别保存在2~6℃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内。

4.7.2新鲜或普通冰冻血浆保存于-25℃以下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内。

4.7.3冷沉淀存放于-30℃以下有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或冰柜内。

4.7.4血小板(机采)保存于22±2℃的血小板专用振荡保存箱内。

4.8血液制品正常保存状态4.8.1全血和红细胞悬液标识清楚,外观颜色正常,无溶血、凝块、气泡、渗漏及冰冻等状况。

4.8.2冰冻血浆和冷沉淀应呈冻实状态,标识清楚,外观颜色为淡黄色,包装完好。

4.8.3液态保存血小板标识清楚,外观呈淡黄色雾状、无凝集、无纤维蛋白析出和气泡,血袋无破损。

4.9 冰箱温度每天记录四次冰箱温度,并随时观察冰箱情况。

4.10血液制品的存放4.10.1按照不同储存要求将不同血型的全血和成分血分别在单独储血设备内存放,并对每一个储血设备进行明显标识。

4.10.2血液存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血液成分正常周转,保证血液质量并杜绝血液浪费。

4.10.3全血和红细胞悬液应按时间次序竖直摆放在冰箱内的储血筐中,不得紧密堆积;值班人员每天应对储血架整理一次,便于发血时查找。

血液入库、储存、发放和运输管理制度

血液入库、储存、发放和运输管理制度

血液入库、储存、发放、运输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保证血液入库、储存、发放、运输过程中的血液质量,确保临床输血安全、及时、有效,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一、血液入库1、血液入库储存、发放、运输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具有上岗证,且责任心强,工作认真仔细,头脑清晰。

2、血液管理人员应严格掌握血液的库存状况,及时向主管领导反应库存血液的种类、数量和型别,以便合理安排和调整取血计划。

3、市中心血站送来或从市中心血站取回的血液及其制品,有专人负责接收入库。

入库时双方应对照送(取)血单和入库单据,当面清点血液及其制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别是否相符。

检查血液的血型、献血条码、采血日期、有效期、血液标签等内容是否完整、清楚、正确,并验证血袋有无破损渗漏,热合是否严密,经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入库。

4、将血液及其制品按品种、规格、血型及温度保存要求,放入专用储血冰箱、冰柜或特殊保存仪内储存,作好血液入库登记记录。

5、按采血时间、血型、血袋编号、血液种类及血量逐项输入微机系统中保存,以便进行质量追踪。

二、血液储存1、所有血液及其制品必须在30分钟内登记入库完毕,入库前再核对一次送(取)血单、献血条码、血型、血量、血液品种、采血日期、血液的外观、内外包装等。

准确无误后方可入库贮存。

2、分类储存:合格成分血液分品种或规格存放于2-6℃冰箱中,按血型、日期存放于冰箱的不同层次,合格血浆应分品种、血型、日期存放于-20℃低温冰箱内。

2.1、全血及成分血液贮存于2-6℃的专用储血冰箱中;2.2、血小板贮存在专用的血小板恒温振荡保存箱中,振荡保存;2.3、新鲜冰冻血浆及普通血浆贮存在温度为-20℃的低温冰箱内;2.4、冷沉淀凝血因子贮存温度为-20℃以下以上贮血设备均应设有完好的高低温报警装置,温度记录或温度指示正常。

3、正确存放:按采血日期将血液及其成分制品依次放于冰箱框架内,不得挤压,标签向外,不得靠冰箱壁和门存放,血液存放后防止不必要的开启冰箱门。

血液库存预警制度

血液库存预警制度

血液库存预警制度(一)目的规定输血科各种血液成分库存量的高、低限度,保证能满足临床血液供应,又能最大限度地控制血液过期报废,并为合理预订血液提供参考依据。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输血科在库各种血液成分的库存管理。

(三)职责1.输血科值班人员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完成血液库存管理;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制定血液预定计划;最大限度满足临床用血需求,避免血液库存不足、血液过期报废等情况的发生。

2.科室负责人和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执行。

(四)工作程序1.各类血液成分的库存量标准应急库存量,停止择期手术,动员无偿献血,严控输血指征及输血量,根据供血量开展日常临床供血。

以满足临床需求为准则,根据临床申请情况,及时与省血液中心预订以满足临床需求,一般不常规备库存。

2.血液库存量的动态预警管理(1) 红细胞库存量处于Ⅱ级橙色预警且无法补足时,及时报告科主任,临床停止申请量>5 个单位的择期手术。

(2) 红细胞库存量处于Ⅲ级红色预警且无法补充时,输血科立即向医务部门提交红色预警,停止择期手术,动员无偿献血,严控输血指征及输血量,根据供血量开展日常临床供血。

(3) 红细胞库存量处于Ⅳ级黑色预警时,输血科立即向医务部门提交黑色预警,调整医院的紧急用血,仅用于患者不输血会导致死亡的情况。

(4) 各血型冷沉淀库存报警线为 24U,每个血型最后12U 冷沉淀发放时,必须向科室主任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发放,值班人员要严格掌握冷沉淀输注适应证。

3.各种血液成分有效期提前预警血液成分受各种因素影响保存时间不同,为避免造成血液过期,应在库存管理中对其进行提前预警.并予以登记。

(1) 红细胞提前 7 天预警,并在信息系统上进行提醒,值班人员应尽量在失效期前将其发出。

(2) 新鲜冰冻血浆提前 1 个月预警。

新鲜冰冻血浆一年未使用可转换为普通冰冻血浆,但要做好出入库统计。

(3) 冰冻血浆提前 1 个月预警。

4.临床供血监控和预警输血科值班人员每天晨交班应有供血预警内容和记录。

储血库工作制度

储血库工作制度

储血库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储血库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储血库的管理,确保血液质量安全,提高血液供应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本制度。

第二条储血库(以下简称血库)是指医疗机构设置的,用于储存血液及血液制品的专用设施。

血库分为普通血库和脐带血库。

第三条血库的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确保血液质量,满足临床用血需求。

第四条血库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血库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血库的设置与资质第五条血库应当设在医疗机构内,具备独立的储存空间,环境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应当满足血液储存的要求。

第六条血库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医学专业背景或者经过专业培训;(二)掌握血液储存、运输、使用的相关知识;(三)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服务态度。

第七条血库应当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取得相应的资质。

三、血液的储存与运输第八条血液储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不同血型、不同采血日期、不同保存时间的顺序存放;(二)避免剧烈震动、阳光直射、高温等影响血液质量的因素;(三)定期检查血液质量,确保血液安全。

第九条血液运输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专用运输工具,保证血液在适宜的温度、湿度条件下运输。

第十条血库应当建立血液库存管理制度,实时掌握血液库存情况,确保血液供应。

四、血液的入库与出库第十一条血液入库应当进行以下工作:(一)核对血液制品的包装、标签、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二)检查血液质量,确保血液安全;(三)记录血液制品的种类、数量、采血日期、保存期限等信息。

第十二条血液出库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合理调配血液;(二)确保血液在有效期内使用;(三)遵循先过期、先使用的原则。

第十三条血库应当建立血液出库记录制度,记录血液的种类、数量、出库日期、使用科室等信息。

五、血液质量管理与监测第十四条血库应当建立血液质量管理制度,对血液质量进行全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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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输血科血液库存管理制度
一、血液预订管理
1. 根据本院临床用血需求向内江市中心血站上报用血需求计划
2.我院需特殊稀有血型血液时,应提前三天预约,并负责向临床医生做好解释工作,与内江市中心血站积极沟通,确认取血时间。

二、血液接收核对、入库、贮存管理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验收核对。

内容:运输条件、物理外观、包装是否合格,血袋是否有破损,标签字迹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

标签上标明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成分制备日期、效期、储存条件等。

2.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成分,必须入库登记。

登记内容: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效期、入库时间、入库人、移交人等。

3.全血、成分血按A、B、O、AB血型分类储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专用冰柜不同层内,标识明显。

不同日期的血液依先后次序存放,整齐排列,不能倒置,以便发血时观察红细胞和血浆层界面。

4.红细胞类制品4-5℃保存,血浆和冷沉淀-20℃以下保存,血小板20~240C振荡暂存。

5.当储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每天定时作冰箱温度记录。

6.各类血液及成分严格按照规定储存期限保存,过期血一律不得用于临床,严格执行报废血的报批手续,并作好相关记录。

7.根据临床和库存需要,每天作好用血计划和预约血液工作,节约血液,避免浪费。

8.每天下班前,做好血液交接工作,核对实际库存数量
9.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冰箱每周消毒一次,冰箱消毒效果监测每月一次,菌落数<80cfu/10min或<200cfu/m3(培养皿90mm细菌培养),无霉菌生长。

10.必须随时储存足量的A、B、O、AB型血液,不能空库和缺型,随时保证临床用血需要。

11.做好储血室内的物表、地表、空气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

12.做好报废血液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

13.妥善保存血液出入库记录及资料,每年上交档案室保存至少十年。

三、领血、发血出库管理
1.从血站领取血液时,派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持取血证领取。

2.从输血科领取血液,由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持取血单领取。

3.输血科有专人负责发血或谁配血谁发血,禁止非专业人员发血。

4.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血型,献血者条形码号、血型、血量、品种、配血结果、有效期、失效期及血液的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发血。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发血: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液中有明显血凝块;
(3)血袋有破损、漏血;
(4)血浆呈乳糜状(暗灰色)或红色(溶血);
(5)血浆中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有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色;
(8)过期或其它需要查证的情况。

6.配血结果未出来前或配血结果有疑问时严禁发血。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于2~6℃冰箱保存至少7d。

7.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输血科,医护人员取血时,一次只能领取一位受血者的血液,决不允许一人同时领取几位受血者的血液。

8.输血后的血袋应交回输血科2~6℃保存至少1d。

四、血液库存预警管理
1.血液库存预警标准
根据临床用血情况以及紧急用血时对血液制品的选择性,我院对输血科的血液库存储备制定了明确标准,当库存低于以下标准时,启动预警程序
A型、B型、O型红细胞储备量为各6个单位。

五、血液信息溯源性
确保临床输血过程具有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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