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诈骗的原因、危害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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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信用证欺诈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2024年信用证欺诈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信用证欺诈法律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支付工具,在促进交易双方合作和保护卖方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伴随其广泛使用的背后,也不可忽视的是由欺诈行为所带来的风险。

信用证欺诈现象在近年来呈现出愈发猖獗的趋势,这不仅影响了交易的公平与公正,也对全球的金融安全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因此,对信用证欺诈法律问题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二、信用证欺诈的常见类型及特点(一)常见类型1. 虚假贸易背景欺诈:以虚构或虚假的合同或订单为依托,通过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信用证。

2. 假冒信用证欺诈:不法分子冒充真实买方或卖方开立信用证,通过虚假交易获取货款。

3. 软条款欺诈:通过在信用证中加入不明确的条款或条件,使卖方无法满足要求,从而达到欺诈的目的。

(二)特点1. 隐蔽性强:欺诈者往往通过伪造单据、假冒身份等方式进行欺诈,难以被察觉。

2. 危害性大:一旦成功实施欺诈,会给被欺诈方带来重大损失,影响交易公平性,损害经济秩序。

三、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分析(一)国内法规中国《外贸法》、《商业银行法》以及《票据法》等法律法规中,均有关于防止和打击信用证欺诈的规定。

然而,部分法规过于宽泛,可操作性不强,仍需完善。

(二)国际公约及规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国际公约和规则,为打击信用证欺诈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依据。

这些公约和规则强调了银行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如何处理因欺诈而导致的纠纷。

四、当前法律问题及挑战(一)法律制度不健全:部分国家在打击信用证欺诈方面的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和处罚措施。

(二)执法难度大:由于欺诈行为的隐蔽性和跨国性,使得执法机构在调查和取证方面面临巨大困难。

(三)国际合作不足: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存在差异,导致在处理跨国欺诈案件时存在诸多困难和挑战。

五、应对策略及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各国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提高其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信用证诈骗与防范

信用证诈骗与防范

原 因入手 ,进 而 罗列 了信 用证诈骗 的表现形 式,最后提 出 了信 用证 诈骗 的防范措 施 ,希 望能规避风 险 ,维持 良好
的 国 际 贸 易秩 序 。
关 键 词 : 用 证 ;诈 骗 ;防 范措 施 信
信 用 证 又 称 银 行 信 用 证 , 是一 种 有条 件 的 银 行 付 款 承
款。
( )信 用 证 自主权 一
( )信 用 证诈 骗 的原 因分析 二
二 、信用 证 诈骗 的表 现
( )伪 造跟 单 信 用证 所 一
烈 ,只有 创新 才能 出奇 取胜 ,只有创 新 才能 发展 。 因此 ,只 从 而扩 展 国 际市场 ,参 与 国际市 场竞 争 。这 种渗 透策 略 的优 有选 择 哪些创 新 能力 较强 的合 作伙伴 ,才能在 国际市 场 占有 点在 于投 资成 本较 低 ,风 险较小 ,初 次对 外 投资 应选 择 这种 方式 。 先机 ,才能拓展 投资领域 ,使投资收 到事半功倍 的效果 。 合作 经营 ,是投 资双 方 以平等 身份 进 行联 合 经营 的一 种 四 .渗透 策 略看 成 效 投资 方 式 ,它 通 常是 以海 外公 司为 基 础 ,以签 订合 营合 同为 对 外投 资进 入 方 式是 多种 多样 的 ,其 中,独 资 经营 、合 纽带 ,以联合 开 发为 主导 的 经营方 式 。它 也是 以东道 国资 源 资 经营 和合 作 经营 是其 主要方 式 。然 而 ,独资 经营 、合 资经 开 发和 产 品开发 为主 体 的投 资方 式 ,因而 它 是极 为普遍 的 , 营 与合 作 经营 ,对 东道 国市 场 、产业 和营 销主 体 的渗透 方 式 投 资成 本低 的 贸易投 资方 式 。合 作经 营 ,主要 是 要选 择好 合 是不相 同的 。 作伙 伴 ,找准 合作 的行 业 ,选好 投资环境 。 独资 经 营 ,主要 表 现为 对 外开设 合 资公 司 ,即在海 外设 综 上 所述 ,对 外 贸易 投 资 的本质 ,就是 将 国 内市 场 与 国 立分 支机 构 或成立 子 公司 。它 是跨 国集 团 向海 外 扩张 的一 种 际市 场对 接 ,利用 国外 资源 进行 产 品开 发 ,把 国际市 场 变成 投 资方 式 ,在 东道 国进 行 独资 经营 ,必 须在 国 内拥有 强大 的 国 内市场 ,从 而有 效规 避反 倾销 ,提高 国 际市场 竞 争力 ,扩 经 济 实 力 和 较高 的信 誉 度 ,容 易 被 东道 国所 认 可 。与 此 同 大和 延伸 产 品销售 渠道 ,从 而在 东 道 国拓展 市 场 ,扩大 市场 时 ,还 要有 广泛 的 国际渠 道为 基础 ,否 则独 资 经营企 业难 以 占有率。固 立 足 。因 此 ,独 资 经营 的投 资渗透 力 是最 强 的 ,它有 可 能在 某一个 行业 占据 主导地位 。 参考文献: 合 资 经营 ,是 对 外 贸易投 资 的主 要渗 透方 式 ,它 有控 股 [】 全 良、 王世 春 主 编 : 《 际商 务与 反倾 销 》 ,人 民 出 1叶 国 和 入股 两种 基 本形 式 。控 股 主要 是通 过兼 并 、收购 等方 式在 版 社 ,20 5 。 0年 海 外成 立控 股 集 团公司 ,利 用被 兼并 或收 购公 司 的市场 、技 【 】 仕 辉 《对 华 反 倾 销 的 国 际 比 较 》 , 《管 理 世 界 》 , 2杨 术 、渠道 和资 金等 方面 的现 有条 件 ,扩大 市场 占有 率 ,开 拓 2 0 年 第 4 。 00 期 新 的销 售 渠道 ,并向 国际市 场进 行 延伸 而扩展 产 业链 。入股 [ 】 永 县 、 向 钢 华 : 《 于 博 弈 分 析 的 军 事 威 慑 理 论 研 5王 基 方 式 是参 与或 加入 国 外集 团公 司 ,成 为该 集 团的 分支 机构 , 究》 , 《 华 大 学 学 报 ( 学 社 会 科 学版 ) 2 0 年 第5 。 清 哲 》 05 期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国贸实务第一次个人作业题目: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姓名:班级:学号:指导老师: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由于采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要比其它的结算方式如汇付和托收等安全的多;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所以信用证被认为是国际贸易结算中最重要的支付结算方式;是十九世纪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但在国际贸易中; 屡屡有中国的外贸企业在采用了信用证支付方式后; 而遭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而近些年来;信用证使用比率也在逐年下降..信用证作为支付手段究竟有什么样风险及如何防范呢本文将就这两个问题展开分析..关键词:信用证支付手段风险措施一、信用证概况及特点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由于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汇付和托收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国际贸易的需要;19世纪后期开始出现了由银行保证付款的信用证..信用证的作用主要有安全保证和资金融通..信用证的付款人是银行;银行拥有高于付款人为进口商的信用;因此比较其他支付方式;信用证安全可靠..出口商在交货前;可凭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作抵押;向出口地银行借取打包贷款;用以收购、加工、生产出口货物和打包装船;或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办理货物出运;并提交汇票和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据;叙作押汇取得货款..这是出口地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从而有利于资金周转;扩大出口..信用证方式有以下三个特点:1、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2、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3、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二、信用证风险概述理应指出;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绝不是完美无缺的..例如;买方不按时开证、不按合同规定条件开证或故意设下陷阱使卖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履行交货、交单后因不符合信用证规定被拒付而使出口人遭受损失..而且无论是申请开证;还是审证、审单;技术性均较强;稍有疏漏差错都会造成损失..1、对进口商而言的风险1出口商交货严重违反贸易合同的要求由于信用证是一项自足的文件;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全以L/C条款为依据..银行对于买卖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如货物品质、数量不符概不负责..若出口商以次充好;以假冒真;只要出口商提供的单据与L/C相符;出口商照样可得到货款;而深受其害的则是进口商..(2)出口商伪造单据实施欺诈UCP600第4条规定“信用证就性质而言是独立于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涉及该合同; 银行亦与该合同完全无关; 且不受其约束”;第5 条规定“银行仅处理单据; 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根据其文意; 出口方如果提交了与信用证条款完全一致的单据; 就能保证安全迅速收汇; 即使他没有履行合同..3出口商勾结承运人联合欺诈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 出口商有时会勾结承运人联手进行欺诈..一是在货物实际装船日期已晚于信用证所规定期限时; 为了使提单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出口商要求承运人按信用证上规定的装运日期签署提单;这称作倒签提单; 二是出口商由于货未装船或未备妥或船期延误未到港; 担心不能按期提供提单而要求承运人先行签发已装船提单; 这种在货物装船前被出口商“借走”的提单即预借提单; 三是保函换取清洁提单; 即出口商发的货有重大缺陷而要求承运人签发信用证要求的清洁提单; 承运人出于自身利益往往要求出口商出具保函..2、对出口商而言的风险1由于交货期、交货数量、规格等不符点而造成的风险..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常常发生出口方未按信用证条款规定交货的情况;如品质不符;数量与信用证规定有异;逾期交货等;任何一个不符点都可能使信用证失去其保证作用;导致出口商收不到货款;即使出口方完全按信用证规定出货;但由于疏忽而造成单证不符;也同样会遭到开证行拒付..2因软条款而导致的风险..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开证人可以任意、单方面使单据与信用证不符;即使受益人提交了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也可解除其付款责任..这种信用证实质上是变相的可撤销的信用证..常见的软条款有以下几种:①船公司、船名、目的港、起运港或收货人、装船日期等须待开证人通知或征得开证人同意;开证行将以修改书的形式另行通知..②货物备妥待运时须经开证人检验..开证人出具的货物检验书上签字应由开证行证实或和开证行存档的签样相符..③货到目的港后须经开证人检验才履行付款责任..④信用证暂不生效:本证暂不生效;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或待货样经开证人确认后通知生效..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其支付完全操纵在进口商手中;从而可能使出口商遭受损失..3进口商利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绕过通知行直接寄出口商;引诱出口商发货;骗取货物..4正本提单直接寄进口商..有些目的港如香港、日本等地;由于路途较近;货物出运后很快就抵达目的港..如卖方同意接受信用证规定“1/3正本提单径寄客户;2/3提单送银行议付”的条款;则为卖方埋下了风险的种子..因为3份正本提单中任何一份生效;其他两份自动失效..如果一份正本提单直接寄给客户;等于把物权拱手交给对方..客户可以不经银行议付而直接凭手中的提单提走货物..如果寄送银行的单据有任何不符点而收不到货款;银行将不承担责任..实质上这是将银行信用自动降为商业信用..5进口商申请开立不合格信开证;并拒绝或拖延修改;或改用其他付款方式支付..此时卖方若贸然发货;将造成单证不符或单货不符的被动局面..6开证行倒闭或无力偿付信用证款项..此时;出口商只能凭借买卖合同要求进口商付款;须承担商业信用风险..三、信用证风险的防范措施信用证决不是一种无懈可击的支付方式;银行信用不可能完全取代商业信用;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商业风险;必须注意对信用证项下风险的防范..1、加强信用风险管理;重视资信调查..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进行深入的资信调查;包括买方卖方之间的相互自信的了解;银行与开证申请人、受益人之间的资信了解..外贸企业应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客观分析客户资信情况..在交易前通过一些具有独立性的调查机构仔细审查客户的基本情况;对其注册资本、盈亏情况、业务范围、公司设备;开户银行所在地址、电话和帐号、经营作风和过去的历史等等;进行必要的调查评议;选择资信良好的客户作为自己的贸易伙伴..在交易中;经常与业务员沟通交流;对业务员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疑点、难点问题给予指导帮助..交易后以应收未收帐作为监控手段;防止坏帐的产生;这样;可以最大可能地避免风险;为业务的顺利进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2、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素质;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外贸业务人员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是防止风险的关键..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瞬息万变的市场对业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贸易做法也越来越灵活多变;业务上如果不熟;碰到问题看表面而不看实质;对风险缺少充分的估计;盲目乐观;很容易造成巨大损失..从以往的应收未收帐的案例分析;绝大多数是由于业务员工作马虎;忽视风险而造成的..3、认真审核信用证..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认真地对信用证与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对于软条款要特别警惕..一旦卖方发现信用证中存在不符之处或无法接受的条款;应立即向买方提出改证要求;否则将陷入被动局面..4、开证行应认真审查开证申请人的付款能力;严格控制授信额度;对资信不高的申请人要提高保证金比例;落实有效担保..通知行应认真核对L/C的密押或印签;鉴别其真伪..议付行应认真仔细审核议付单证;确保安全及时收汇..总之;信用证是一种相对安全的结算方式; 只要我们时时提高警惕; 严格审证、谨慎制单; 一定会在国际贸易中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将外贸业务越做越好..。

关于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欺诈风险与防范

关于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欺诈风险与防范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欺诈风险与防范1. 引言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它作为买卖双方之间的一种担保机制,确保了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然而,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信用证欺诈也逐渐增多,给国际贸易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从信用证欺诈的定义和分类入手,阐述信用证欺诈的风险因素,并提出几种常见的防范措施。

2. 信用证欺诈的定义和分类信用证欺诈是指在信用证交易中,买卖双方之一或双方共同伙同他人,通过伪造、篡改或提供虚假文件等手段,获取不当利益或对他方造成损失的行为。

根据受害者的身份和欺诈方式的不同,信用证欺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2.1 假冒受益人欺诈受益人在开立信用证时,伪造或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以获取开证行的支付。

2.2 假冒开证行欺诈欺诈者以假冒或盗用开证行的名义,开具伪造的信用证文件,以骗取受益人的货款。

2.3 中介机构欺诈中介机构通过在信用证交易中伪造虚假文件,以谋取中介费或通过转售货物牟取非法利益。

2.4 合谋信用证欺诈买卖双方共谋伪造信用证文件,以获得虚假支付或非法获利。

3. 信用证欺诈的风险因素信用证欺诈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3.1 技术手段的进步随着科技的发展,伪造信用证文件的技术手段也越来越高级,使得欺诈分子更加难以被识别。

3.2 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交易涉及多方合作,缺乏统一而有效的监管机制,使欺诈行为得以存在。

3.3 信息不对称买卖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一方难以全面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和交易背景,从而容易成为欺诈的受害者。

3.4 清算风险信用证交易的清算周期较长,一旦发生欺诈,追回货款和修复损失的成本较高。

4. 防范信用证欺诈的措施为了有效防范信用证欺诈的风险,以下是几种常见的防范措施:4.1 加强信用调查在进行信用证交易之前应对买卖双方的信用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其交易背景、信用状况等,并与信用报告机构等第三方进行核实。

4.2 严格审核信用证文件开证行和受益人需要对收到的信用证文件进行仔细的审核,特别是对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

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1. 信用证是什么?信用证,听起来挺高大上的,其实就是一种支付工具,常用于国际贸易。

简单来说,信用证是银行给买卖双方的一个保证:买家通过银行向卖家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卖家只要按照约定交货,银行就会付款。

这就像是在打麻将时,有人给你撑腰,你敢放开手脚,哈哈!但,虽然听起来很不错,可这背后却藏着不少风险。

2. 信用证的风险2.1 风险一:买家违约首先,买家的违约是个大问题。

想象一下,你辛辛苦苦做了货,结果买家一声不吭,直接跑路了,简直让人心痛不已。

这种情况虽然银行会介入,但你心里的那份失落和焦虑可不是金钱能弥补的。

毕竟,信任建立得不易,轻轻松松就给推翻了,真是让人心累。

2.2 风险二:卖家不按约然后就是卖家不按约。

这情况同样让人抓狂。

你准备了货物,结果卖家一忙,搞错了规格、数量,甚至干脆给你送了个空箱子。

那时候你就像是掉进了一个黑洞,想要追究责任却发现自己根本无从下手。

哎,这就是为什么大家在做生意时,要认真审核每一个细节,不然可就得为一时的疏忽付出惨痛的代价。

2.3 风险三:银行信用风险还有一种风险,就是银行的信用风险。

虽然大多数银行都还算靠谱,但总有些小银行可能会出现问题。

万一哪天银行跑路了,你的货和钱就成了泡影,想想就让人毛骨悚然。

所以啊,在选择银行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别选了个“小霸王”给自己添麻烦。

3. 如何防范这些风险?3.1 签订合同防范这些风险,首先得从签订合同开始。

在合同中,要把所有细节都写得清清楚楚,不留死角。

这就像买房子时,房产证上得有你名字,买卖合同上同样得清楚明确,谁的责任、义务,一目了然。

这样一来,如果出问题,至少能有个底儿,心里也踏实。

3.2 选择可信赖的伙伴再者,选择合作伙伴时可得谨慎点。

就像交朋友一样,别光看表面,得多花点时间了解对方。

可以通过多方渠道查查对方的背景,听听圈子里的人怎么说。

交朋友讲究的是“以诚相待”,做生意更是如此,大家都有了信任,合作才会顺利,生意也能做得风生水起。

信用证诈骗行为类型、案例及防范

信用证诈骗行为类型、案例及防范

信用证诈骗行为类型、案例及防范一、信用证诈骗行为类型及、案例1、受益人自谋的信用证欺诈这是指受益人或他人以受益人的名义,用伪造或具有欺诈性陈述的单据或假货,欺诈开证行、通知行、开证申请人,以获取信用证项下的银行付款的信用证欺诈。

(1)伪造全套单据或部分单据(主要是提单)(2)在单据中作欺诈性陈述(单据是真的,货物非信用证要求的货物)(3)伪造变更信用证案例1:1985年意大利一诈骗集团,连续诈骗中国浙江温州四个钢材进口合同。

该集团挂两个牌子,一是钢村贸易公司(中间商),另一个是船务公司(承运人),利用这两个公司的身份伪造提单及其他单据,伪造租用意大利某航运公司的“欧洲快车”号轮承运,骗取买方付款1400万美元。

由于提单及其他单据全是伪造的,货物根本没有装船,保险公司也不承担责任,买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损失难以追回。

案例2:1977年,希腊货轮“Lord Baron”号从新加坡装了500吨糖卖给索马里政府,但卖方伪造了一张载有2000吨糖的提单到银行办理了结汇,然后便逃之夭夭。

而索马里政府在付了钱以后,自然安心等待2000吨糖的到来,但当船抵港后发现只有500吨糖,于是在盛怒之下降罪于船东,立即没收了该轮并把船长收监,后来,希腊政府通过外交途径出面交涉,索马里政府仍不予理会。

最后迫于国际舆论的压力,索马里政府才把船、人释放,但船东因此蒙受了巨大损失,而该船的船长在归途中命丧黄泉。

案例3:1987年6月10日,越南A公司与巴西B公司签订合同进口一批咖啡豆,越南A公司通过其银行向B公司开立了一份金额为USD1350000.00的即期议付信用证,7月23日,开证行收到受益人银行提交的单据,经审核为相符交单,按照惯例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付款,越南A公司携提单到约定目的港提货,被告知无该笔货物到港,经查实,发现提单为伪造单据,越南A公司才得知被受益人欺诈。

2、开证申请人自谋的信用证欺诈开证申请人自谋的信用证欺诈主要表现为欺诈人以开证申请人或假冒开证申请人的身份,用假冒信用证或“软条款”信用证等方式欺诈付款行和受益人,使受益人及付款行相信欺诈人的开证申请人的合法身份,达到诈取货物的目的。

关于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欺诈风险与防范

关于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欺诈风险与防范

关于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欺诈风险与防范一、前言二、信用证基础知识1. 信用证定义和类型2. 信用证的结构和内容3. 信用证的操作流程三、信用证欺诈的成因1. 行业规制不完善2. 品质检验不严3. 发货时不注意安全四、信用证欺诈的风险1. 诈骗者的利用手段2. 资金的损失3. 商业形象及信誉的打击五、预防信用证欺诈1. 对买家的调查2. 对供应商的调查3. 修改信用证的结构内容4. 建立信任的关系六、实际案例解析1. 北非国家首都银行案例2. 土耳其行骗科技公司3. 中国货物出口有限公司建筑公司诈骗4. 阿曼航运公司业务欺诈案5. 阿根廷Edesur公司欺诈案七、结论第一篇:前言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开展国际贸易,而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信用证作为一种银行保函,在确保贸易平稳运转的同时,也同样存在着欺诈的风险。

在这篇论文中,将会针对信用证中的欺诈风险做出详细分析,同时也会对防范欺诈的方法和实际案例进行解析。

第二篇:信用证基础知识1. 信用证定义和类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保函,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

它是由买方银行发出的书面证明,保证在商业交易中,买方会按照合同约定,以指定的金额或数量付款给卖方或经过第三方银行支付,同时买方银行还会负责担保买方在支付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信用证可以分为进口信用证和出口信用证,根据不同的业务特点和双方要求,信用证还可以细分为红字信用证、绿字信用证、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等多种类型。

2. 信用证的结构和内容信用证的结构和内容主要包括开证行、受益人、申请人、通知行、规定付款行等要素。

其中,开证行是发出信用证的银行,受益人是指由信用证保证的收款人,申请人是指提出信用证申请的客户,通知行是指在信用证所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受益人提取货款或付款的银行,规定的付款行是指信用证至少规定了一家供货银行或代理银行,向受益人支付货款。

3. 信用证的操作流程操作流程包括开证、通知、提交单据和付款四个步骤。

浅谈国际贸易信用证诈骗

浅谈国际贸易信用证诈骗

浅谈国际贸易信用证诈骗国际贸易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支付方式,它确保卖方在履行交货义务后能够获得支付,同时也保证买方在支付之前能够收到合格的货物和文件。

然而,信用证作为一种金融工具,也存在被不法分子利用的风险,导致信用证诈骗的发生。

本文将就国际贸易信用证诈骗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信用证诈骗的概念及常见手段国际贸易信用证诈骗是指以虚构或伪造的交易为手段,以骗取信用证款项或获取没有付款能力的货物的现象。

常见的信用证诈骗手段包括以下几种:1. 伪造文件: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或篡改相关的文件,如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等,来达到欺骗银行或对方的目的。

2. 虚假交易:以虚假的交易为依据,欺骗银行对信用证的支付。

例如,以不存在的货物或夸大价值的货物欺骗银行进行支付。

3. 中转交易:通过多次中转交易,使得最终支付的货物与信用证要求不符,以此方式来获利。

4. 伪造身份:不法分子冒充买方或卖方的身份,以获取信用证的款项或虚假的货物。

二、信用证诈骗的影响信用证诈骗给国际贸易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经济损失:由于诈骗行为造成的付款风险和损失,使得销售方和购买方双方都遭受到经济损失。

同时,还会影响到合法企业的信用和声誉。

2. 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信用证诈骗,相关各方将会陷入法律纠纷,增加了企业的法律风险和成本。

3. 恶劣的市场环境:频繁的信用证诈骗行为严重破坏了国际贸易的信心和稳定,导致市场环境变得不稳定,增加了交易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三、防范信用证诈骗的措施为了防范信用证诈骗的发生,各方应该采取以下的措施:1. 选择合作伙伴:在国际贸易中,要选择信誉度高、口碑良好的企业作为合作伙伴,提高了解对方企业的信息和信任度。

2. 加强核查:对于国际贸易信用证的各种文件和信息进行详细核查,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被伪造的文件所欺骗。

3. 提高警惕:在交易过程中要保持高度警惕,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辨别和评估。

信用证诈骗的原因、危害及防范

信用证诈骗的原因、危害及防范

个犯罪对象, 也离不开金融市场和 国际贸易这 个特 定的犯罪领域 所 以, 要研究信用证诈骗 犯罪 , 必须 首先了解信用 证及其在赖以生存的
金融市场中的运作程序。
信用证方式的产生, 很大程 度上是为了防止异地、 异国问贸易中
存 在 的 双方 不 信 任 与 欺诈 行 为 , 是 目前 世 界 上 还 没 有一 项 制 度 可 以 但
否相符 , 大额来证还应要求 开证行加押 证实; 于屯开 信用证及其修 对 改书 , 应及时查核密押相符 与否, 以防假 冒和伪造 。 第二、 出口企业必须慎 重选择 贸易伙伴 寻找贸易伙伴和 贸易 在 机会时 。应尽可能通过正式途径 ( 如参加广 交会和 实地考 察) 来接触
和 了解 客 户 , 要 与资 信 不 明 或 资信 不 好 的客 户 进 行 交 易 。 签 订合 不 在
保 护 自 己的 正 当利 益 受 到很 大 限制 , 的 甚 至根 本 没 有 行 使这 种 权 利 有 的可 能 因为 一 旦 诈 骗 出 现 , 骗 者 往 往 已携 款 物 逃 之 天 天 , 国追 行 跨 索 付 出 的人 力 力 等 各 项 支 出 巨大 , 往 接 近 甚 至 超 出 诈 骗 所 造 成 物 往

此, 不能采用过多 的干预 手段 , 只有加强贸易商 、 行 自身 防范措施 、 银 严格审查信用证的表面形式 , 鉴别其真伪 , 发现被诈骗 时及时 向法 院 申请 禁 令 , 止 中 国开 证 银 行 偿 还 贷 款 给 保 兑或 付 款 银 行 , 而 防止 阻 从 欺诈 的发生 。具体可实施如下 防范对策 : 第一、出口方银行 ( 通知行)必须认真负责地 核验信 用证 的真 实
完全防止欺诈 , 总会有“ 高一尺, 道 魔高一丈” 的情况。信用证方式本

信用证常见的风险

信用证常见的风险

信用证常见的风险尊敬的先生/女士,我写信给您是为了就信用证的常见风险进行讨论。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付款方式之一。

尽管信用证为买方和卖方提供了一定的保护,但仍存在一些常见的风险,需要注意和规避。

首先,虽然信用证意味着银行对支付承诺负责,但存在付款风险。

买方可能无法按时向银行提供交付所需的文件,或者文件可能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这可能导致卖方无法及时获得付款,造成经济损失。

其次,信用证还存在欺诈风险。

买方或卖方可能故意提供虚假的文件,以获得不应得的款项。

为了避免这种风险,建议买方和卖方在信用证中规定详细的文件要求,并在交易过程中进行核查和验证。

第三,信用证还存在国别风险。

在一些政治不稳定或经济不健康的国家,买方或卖方可能面临无法获得付款或承兑的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在信用证中规定适用于此类国家的特殊条款或风险保障措施。

此外,信用证还存在货物质量和交货时间风险。

卖方可能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质量交付货物,导致买方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或受到经济损失。

为了减少这些风险,建议信用证中提及清晰的交货期限和质量标准,并在交易过程中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最后,市场波动和汇率风险也可能影响信用证交易。

国际贸易中的货币可能有大幅波动,导致交易双方无法按照原定汇率进行结算。

为了应对这些风险,建议在信用证中规定相应的汇率约定,并留出适当的调整余地。

在信用证交易中,买方和卖方应该充分了解和控制这些常见风险。

定期与银行和其他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此外,寻求专业的法律和贸易咨询也是减少信用证风险的重要一环。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祝您生意兴隆!此致XXX尊敬的先生/女士,上文已经讨论了信用证交易中的一些常见风险。

现在,让我们深入探讨这些风险,并提供一些规避措施和建议。

首先,我们来谈谈付款风险。

对于卖方而言,他们期望能按时收到款项以支付其他生产成本或提供其他商品和服务。

然而,买方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按时付款,例如资金不足、法律纠纷或者其他财务问题。

《信用证诈骗的原因危害及防范》

《信用证诈骗的原因危害及防范》

《信用证诈骗的原因危害及防范》信用证诈骗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以伪造或篡改信用证为手段,骗取贸易相关各方或金融机构的资金或货物。

近年来,信用证诈骗日益频繁发生,给国际贸易和金融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本文将分析信用证诈骗的原因、危害及防范。

一、原因1.制度漏洞信用证机制是国际贸易中的主要支付方式,但该机制缺乏信用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支付方式的多样性等方面的制度保障。

这使得信用证存在被伪造、篡改等风险,诈骗分子得以利用制度漏洞进行诈骗。

2.贸易环节不规范目前国际贸易中,各个环节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

例如,采购、销售、发运、保险等环节的操作流程、规则与标准不统一、不规范,使得贸易车间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从而增加了信用证诈骗的发生概率。

3.管理漏洞金融机构的审批管理和操作流程中也存在漏洞。

一些银行对于信用证的审核、操作过于单一,对于部分涉及到审核流程、证件真伪、访问可信度等方面没有形成高度审查管理,增加了金融机构的出错率与被骗概率。

4.追溯能力不足在交易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多个关键环节,追溯起源或者排查某一环节是否出现问题,有时无法及时追溯到根源,从而加大了信用证诈骗的风险。

二、危害1.经济损失在信用证诈骗的情况下,企业往往会遭受经济损失,这种情况往往会造成企业之间的贸易关系和信任关系的破裂,由于金融机构在信用证业务中承担了一定风险,因此也会对金融机构产生影响。

2.商业风险信用证诈骗还会给企业带来商业风险。

这种风险包括口碑受损、经营难度增加、商业关系受到影响等等,这种风险是企业难以承受的。

3.信誉损失信用证诈骗还会对企业的信誉造成损害。

一旦企业失信,即使下一次在信用证的申请中提供的资料完全合法,银行也可能会对企业持怀疑态度,甚至拒绝为其提供信用证。

三、防范1.完善信用证控制和管理对信用证发证、对帐等管理要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审查;对信用证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的核查要加强;可尝试更安全的支付方式。

2.实施风险控制策略针对信用证诈骗的风险,在交易过程中及时预知可能出现的问题,加强对交易双方的调查与了解,以及提高银行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

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及注意事项

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及注意事项

笔者这里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关于信用证不可不知的风险和需要防范的具体措施又或者说是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信用证不符点风险:不符点是信用证支付中较为常见的风险。

“不符点”指买家开出信用证后,卖家没有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提交单据,一旦卖方的单证跟L/C上有不相符合的地方,即便一个字母或一个标点符号与信用证不相符合,都记为一处不符点。

一旦存在不符点,信用证的银行信用就不复存在,进而转变成客户的商业信用。

因为单证不符,银行无需承担偿付责任,你能否收回款项,就全凭客户信用。

如果客户拒付,卖家将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这就是信用证不符点的风险所在。

信用证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两大类:(1)时间类不符点,包括信用证过期、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受益人交单过期等。

(2)单据内容类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九种:①交单单据不齐,如缺少装船通知或快递单据、证明等;②提单没有"运费付讫"字样(一般来说,如果客户是做FOB的,出的又是船东提单,船公司是不允许提单上出现“FREIGHT PREPAID”字样的);③船证没有按信用证要求出具(船证一般由船公司出具,但大部分船公司都有自己的固定格式,不能完全按照信用证要求显示,因此产生不符);④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⑤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⑥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没有按要求背书;⑦货物短装或超装(一般信用证都会有百分之±5-10的数量上落差允许,可以在客户开证之前再做提醒);⑧单据没按要求签字盖章;⑨单据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包括提单,这是可以提前与货代沟通的)。

【注意措施】当收到信用证草稿的时候,要注意看信用证的限期、出货日期是否在我们能安排的范围内,信用证中是否有要求一些由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或文件,谨记:只有受益人自身能做的单据和文件,才是可控的。

要想更好地控制不符点,提前做好准备是关键。

二、信用证软条款风险:软条款,是一种“陷阱条款”,简单的讲就是出口方(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需要第三方配合,即买方掌握了整个交易的主动权。

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的警示

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的警示

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的警示摘要信用证诈骗是一种屡见不鲜的公司金融犯罪行为。

本文将以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作为案例,详细阐述该案的经过和影响,并提供一些建议以帮助他人避免类似的诈骗行为。

1. 介绍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工具,它凭借信用证银行的支付保证,为国际买卖双方提供了一种可靠的付款方式。

然而,诈骗分子也经常利用信用证这一制度漏洞实施欺诈行为。

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就是一个典型的实例,在此我们对该案进行深入研究,以警示其他企业和个人。

2. 案例经过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是发生在2019年的一起金融犯罪案件。

牟其中是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在国内外都有一些商业伙伴。

他通过伪造文件和伪造交易的方式,从国内和国外银行获得了大量的信用证额度。

他先通过伪造的文件,向银行申请信用证额度,然后利用这些信用证进行虚假交易。

通过这种方式,他成功骗取了数百万人民币的资金。

在该案中,牟其中巧妙地利用了银行对文件审核的不严格和对交易真实性的盲目信任,成功绕过了监管层面。

他的作案手法成熟、隐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被发现。

3. 案件影响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案件本身受害者和银行。

这种金融犯罪行为对整个商业环境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首先,该案的曝光使得信用证制度的可靠性受到了质疑,国内外商业伙伴对信用证付款方式的信任度下降,导致了交易的不稳定性。

其次,银行在该案中未能有效发现和阻止诈骗行为,暴露出其内部管理体系的不完善性,也使得其他银行在信用证业务方面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此外,该案还使得企业和个人对于贸易伙伴的选择更加谨慎,并对交易文件的审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运营成本。

总的来说,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对社会经济造成了负面影响,给商业活动带来了不安定因素。

4. 避免类似诈骗的建议为了避免成为信用证诈骗的受害者,以下是一些建议供参考:•加强对交易伙伴的尽职调查:在与新的贸易伙伴建立业务关系之前,对其进行细致的背景调查,确保其信誉和信用可靠。

信用证诈骗的原因、危害及防范

信用证诈骗的原因、危害及防范

信用证诈骗的原因、危害及防范作者:张凤贤来源:《现代经济信息》 2017年第11期引言信用证的存在的功能是为了防止异地以及异国之间进行贸易时存在两方不信任以及诈骗行为,因为其复杂性与抽象性,使其增加了更多的风险。

而所谓的信用诈骗,其是对金融管理秩序进行危害的一种犯罪,是跟随着信用证的出现以及发展而形成的一种国际性犯罪方式。

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犯罪离不开对信用证的运用,其也是在金融市场以及国际贸易这个领域中滋生的。

因此,对信用证诈骗进行研究,就需要对金融行业的运作情况进行了解。

一、信用证诈骗的相关特点以及危害1. 国际性信用证是目前进行国际贸易中的主要支付方式,国际贸易是在世界上的各国之间进行的,其涵盖的范围十分广泛,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

若是再进行转手以及转租等等,则还会有更多的国家加入。

因此信用证诈骗就会包含很多个国家,并且行骗人员以及受害人员经常是处于不同的国家,在诉讼时就受到外在因素以及各国国家法律不同的影响。

信用证诈骗存在的跨度性,这让受害人员在跨国界维护权益时受到了限制,有些人员甚至于无法行使这种权益。

这种性质的诈骗一旦出现,行骗者就会携款潜逃,严重的危害了受骗者的财产安全。

2. 复杂性与多重性信用证业务不但包含了很多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其中还包含了很多环节的国际惯例以及专业知识等等。

比如一种进口业务中含有很多的单证,其中有运输收据、保险单据、商业发票等等,还有卖方和运输方的资信、货物数量以及质量等等。

因此对于商人而言,全面的了解这些复杂程序并且进行准确的判断,存在很大的困难,并且在环节中有有很多纰漏。

因为银行在付款的时候只是审单而不看货,有些商人趁虚而入,制造各种谎言进行不发货以及少发货等等相关的行为,这种风险总是出现。

信用证诈骗有着贸易的背景,其是产生在国际贸易过程中的。

信用证诈骗不但有犯罪性质,并且还有民商法概念上的违约以及侵权性,这样就导致了信用证诈骗存在了多重非法的性质。

因此运用简单的方式对信用证诈骗进行防范与制约是不够的,其要在多个角度并且结合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性运用,以此来对犯罪行为进行防范。

《信用证欺诈问题》课件

《信用证欺诈问题》课件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信用证欺诈 行为的定义、处罚措施等,为防范信 用证欺诈提供法律支持。
制定行业规范
制定行业规范,规范信用证业务操作 流程,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风 险意识。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风险评估体系
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信用证交易各方进行全面评估,预测可能存在的欺诈风 险,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信用证欺诈问题阻碍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利于各国经济的 共同发展。
降低国际经济合作效果
由于信用证欺诈的存在,国际经济合作的效果会受到严重影响。
06
未来信用证欺诈的趋势与 展望
科技发展对信用证欺诈的影响
科技发展加速了金融交易的电子化,为信用证欺诈提供 了新的手段和渠道。
网络安全技术的滞后,使得信用证欺诈者更容易利用网 络漏洞进行欺诈活动。
制度漏洞
总结词
现有的信用证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和漏洞,使得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详细描述
信用证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为了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和漏洞,使得一些不法 分子能够利用这些漏洞进行欺诈行为。例如,信用证欺诈者可能会利用银行在审单过程中的疏忽或漏洞,通过伪 造单据等方式骗取货款。
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为信用证欺诈提供了更高效和隐 蔽的方式,增加了防范难度。
国际合作对信用证欺诈的制约
01
国际社会加强了对信用证欺 诈的打击力度,推动各国之 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
02
国际组织在推动国际法规制 和标准制定方面发挥了积极 作用,提高了信用证欺诈的
成本。
03
加强跨境合作,共同应对跨 国信用证欺诈活动,形成全
骗取货物或货款。
信用证欺诈的常见手段
伪造提单
通过伪造提单,虚构货物的实际交付情 况,骗取货款。

[信用证诈骗案例]《信用证诈骗的原因、危害及防范》

[信用证诈骗案例]《信用证诈骗的原因、危害及防范》

[信用证诈骗案例]《信用证诈骗的原因、危害及防范》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高科技的发展,金融已成为世界经济舞台上铁马金戈,纵横捭阖的时代英雄。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信用支付工具,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国际贸易结算采用信用证方式都已占很大比重。

在我国,进出口贸易结算的50%以上采用信用证方式。

但是,信用证业务自身的复杂性和游离于基础合同的独立抽象性加重了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的难度。

世界各国不时有信用证诈骗案的发生,发展中国家更成为信用证诈骗的多发地区。

信用证诈骗案数额巨大,危害严重,教训深刻。

因此,有必要对信用证诈骗的原因、危害与特点进行深入的探讨。

信用证(LetterofCredit简称L/C)诈骗,是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其产生与信用证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伴随着信用证的产生、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国际犯罪形式。

信用证诈骗犯罪既离不开信用证这个犯罪对象,也离不开金融市场和国际贸易这个特定的犯罪领域。

所以,要研究信用证诈骗犯罪,必须首先了解信用证及其在赖以生存的金融市场中的运作程序。

信用证方式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防止异地、异国间贸1/ 6易中存在的双方不信任与欺诈行为,但是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项制度可以完全防止欺诈,因为总会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情况。

信用证方式本身也不能完全避免欺诈。

因为信用证的作用,仅是在双方有“信用”的前提下给以保障:对卖方是获得出口项下的货款,对买方是得到与合同相符的货物。

而“信用”、是不能防止欺诈的。

一、信用证诈骗的原因信用证自身存在的理论上的缺陷(即“独立抽象性”原则)是造成信用证诈骗的主要原因之一。

信用证是针对单证文件而非货物。

这一基本原则体现在UCP500(国际商会1993年修订本《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的简称)第4条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有关各方所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但单据文件极易伪造。

在印刷业发达、便利的今天,伪造美钞、名画已能以假乱真,伪造与信用证要求相一致的提单等单证文件则更为容易,也更容易成功。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在全球化的经济背景下,国际贸易日益频繁,信用证作为一种重要的支付方式,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信用证的特点进行诈骗,给企业和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分析几个典型的信用证诈骗案例。

案例一:虚假单据诈骗在一笔涉及服装出口的国际贸易中,卖方_____公司向买方_____公司提供了信用证要求的所有单据。

然而,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的质量和数量与单据上的描述严重不符。

经过调查发现,卖方提供的单据全是伪造的,包括提单、商业发票、质检报告等。

这种诈骗手段的得逞,主要是因为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只负责审核单据的表面一致性,而不审查货物的实际情况。

如果卖方能够提供与信用证条款完全相符的虚假单据,银行就会付款,而买方则可能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了防范此类诈骗,买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卖方的信誉和实力,选择可靠的合作伙伴。

同时,在信用证中应规定一些严格的检验条款,要求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以确保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案例二:软条款信用证诈骗某企业_____在与国外一家公司进行化工原料贸易时,收到了一份信用证。

信用证中包含了一个看似不起眼的条款:“货物需由买方指定的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船运输。

”然而,当货物准备装船时,买方指定的检验人员却迟迟不到场,导致货物无法按时装船,最终错过了销售旺季。

在这个案例中,买方利用软条款设置了陷阱。

所谓软条款,是指信用证中加列一些条款,使信用证下的付款取决于买方或开证行单方面的行为,从而使受益人处于不利地位。

对于此类诈骗,卖方在收到信用证后,应仔细审查条款,对于不合理或不明确的条款,要及时与买方沟通修改,避免陷入被动局面。

案例三: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滥用在一宗机械设备的进出口交易中,买方_____公司以卖方_____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法院申请止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然而,经过调查发现,买方所谓的质量问题并不存在,其目的是为了拖延付款。

探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欺诈风险与防范

探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欺诈风险与防范

探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欺诈风险与防范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是一种常用的支付方式。

信用证作为一项金融工具,在顾客与供应商之间提供了一种安全的支付保障,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欺诈风险。

为了有效地防范信用证欺诈风险,在操作过程中需要了解信用证欺诈的类型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首先,信用证欺诈可能发生的一种情况是虚假证明文件。

供应商可能提交虚假的提单、发票和其他相关文件,以便获取支付。

对于这种情况,买方需要严格审阅和核实每一个文件,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此外,买方还可以委托信用证核查机构对所收到的文件进行详细的核实和检查,以确保其合规性。

第二种信用证欺诈风险是信用证的不正当使用。

对于信用证的开立人来说,他们可能出于不正当的目的,如逃避支付或夸大货物数量,而故意违反信用证规则。

为了防范这种风险,买方可以与银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密切关注信用证的细节和规定。

如果发现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买方应及时向银行报告,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种信用证欺诈风险是密码被盗。

信用证的密码是保护信用证安全的重要措施。

然而,黑客和欺诈分子可能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密码,并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诈骗。

为了避免密码被盗的风险,买方需要定期更新密码,并使用强密码,包括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的组合。

此外,买方还可以采取多因素认证的措施,如短信验证码或指纹识别等,以提高信用证的安全性。

最后,信用证欺诈风险的防范需要买卖双方的合作。

供应商应提供真实的证明文件,并确保在交货和支付过程中遵守信用证的规定。

买方则要保持高度警惕,尽可能获取更多的相关信息,如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资质认证等,以便在信用证操作中做出正确的判断。

总之,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使用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同时也面临着欺诈风险。

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信用证欺诈的风险,买方和供应商需要密切合作,互相监督,确保信用证操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需要不断完善,以加强对信用证欺诈行为的打击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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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诈骗的原因、危害及防范信用证诈骗的原因、危害及防范姓名:薛红红摘要:关键词:诈骗危害防范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高科技的发展,金融已成为世界经济舞台上铁马金戈,纵横捭阖的时代英雄。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信用支付工具,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国际贸易结算采用信用证方式都已占很大比重。

在我国,进出口贸易结算的50%以上采用信用证方式。

但是,信用证业务自身的复杂性和游离于基础合同的独立抽象性加重了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的难度。

世界各国不时有信用证诈骗案的发生,发展中国家更成为信用证诈骗的多发地区。

信用证诈骗案数额巨大,危害严重,教训深刻。

因此,有必要对信用证诈骗的原因、危害与特点进行深入的探讨。

信用证(letterofcredit简称l/c)诈骗,是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其产生与信用证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伴随着信用证的产生、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国际犯罪形式。

信用证诈骗犯罪既离不开信用证这个犯罪对象,也离不开金融市场和国际贸易这个特定的犯罪领域。

所以,要研究信用证诈骗犯罪,必须首先了解信用证及其在赖以生存的金融市场中的运作程序。

信用证方式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防止异地、异国间贸易中存在的双方不信任与欺诈行为,但是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项制度可以完全防止欺诈,因为总会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情况。

信用证方式本身也不能完全避免欺诈。

因为信用证的作用,仅是在双方有“信用”的前提下给以保障:对卖方是获得出口项下的货款,对买方是得到与合同相符的货物。

而“信用”、是不能防止欺诈的。

一、信用证诈骗的原因信用证自身存在的理论上的缺陷(即“独立抽象性”原则)是造成信用证诈骗的主要原因之一。

信用证是针对单证文件而非货物。

这一基本原则体现在ucp500(国际商会1993年修订本《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的简称)第4条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有关各方所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但单据文件极易伪造。

在印刷业发达、便利的今天,伪造美钞、名画已能以假乱真,伪造与信用证要求相一致的提单等单证文件则更为容易,也更容易成功。

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所以,有人形容提单是一把打开浮动黄金仓库的钥匙,而伪造提单比伪造名画容易得多。

那么,在信用证方式下,卖方以假单证特别是提单行骗,说明货物已经付运,其实没有这回事,银行仅机械地“审核信用证规定的所有单据,以确定其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u cp500第3条)后即支付货款,毫无义务核对受益人(卖方)所提供的单据的实际真实性,这对买方是很危险的。

根据ucp500,对单据的正确与否,银行只要认定其“表面相符”便没有任何责任。

ucp500第15条规定:“银行对于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伪造或法律效力、或单据上规定的或附加的一般及/或特别条件,概不负责;对于单据所代表的货物的描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货、价格或存在,或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保险人或其他任何人诚信或行为及/或不行为,清偿能力及资信情况等,也不负责。

”这一免责条文清楚强调银行对于假单证不负任何“把关”责任。

除非是单证表面已可看出有“假”,但这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

银行也没有能力认证单证的真假。

毕竟银行不懂外贸,不知道单证上各种商品货物的合理价格,不知道信用证受益人是否有可靠的货源,等等。

除非和约要求银行“把关”,银行不会自找麻烦。

国内、国际社会法律制裁不力,骗子容易逃避罪责。

由于信用证诈骗是一种非暴力犯罪,其危害性容易被人们所忽视而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各国有关立法及打击措施不力且差距较大。

加之信用证诈骗犯罪的跨国性,涉及国际管辖、法律适用等问题,程序复杂,费用较高,追究难度较大,即使追究处罚也较轻。

例如在古巴通过伪造信用证附随的提单而诈骗了900万美元的案犯,在美国迈阿密州只被判了2个月的监禁。

正由于此类犯罪低风险高回报,国际上许多有组织的犯罪集团(如贩毒集团)已大规模进入此领域,信用证诈骗犯罪更为严重。

1993年,俄罗斯有关银行一次被黑势力内外勾结,通过信用证诈骗损失4000万美元。

受害者的警觉性与素质不高。

在信用证诈骗中,行骗者始终围绕着信用证自身的特点和利用被害人自身的弱点进行诈骗。

我国是外国卖方利用假单证行骗的主要受害国,其中重要原因就是水平不高,不懂信用证业务,不懂航运,消息也不灵通,甚至缺少一般的常识与警觉,给骗子以可乘之机。

因此,国际商会银行技术与实务委员会主席b.s.惠布尔指出:“我们应该注意目前存在的欺诈这个重要问题,清楚地认识到欺诈的起因,首先是由于商业一方与一个无赖签订合同,但是跟单信用证只是为商业交易而办理付款,它不可能当警察来控制欺诈的发生。

”2所以,防止欺诈的关键是买方要“知道信任谁,信任到什么程度,应在某情况下跟谁打交道。

”3二、信用证诈骗的危害信用证方式本身不能防止欺诈,非但如此,它脱离于实体经济的独立自主性的交易规则与程式反而给不法分子进行信用证诈骗提供了可以利用的间隙。

信用证业务在促进国际贸易中起重大作用的同时,亦显现出一定的负面作用,尤其是二战以来,国际金融风波迭起,信用证欺诈案时有发生,且诈骗数目惊人,所造成的损失日趋严重。

虽然无法精确统计究竟发生了多少起信用证欺诈案,但毋庸置疑,利用信用证欺诈,每年可使犯罪分子获取数亿美元的纯利。

1992年世界最大的汽车制造商――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在一起精心策划的信用证欺诈案中被诈骗了4.36亿美元。

由于可以理解的原因,受害人不愿让外人知道他们被欺诈之事。

更有美国人格兰兹所为的“90年代的杰作”,其自称是“欧洲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商业票券私人发行员”,编造一个只存在于世界各大银行之间的信用证市场,买进或押出信用证骗钱,据估计总“营业额”可能超过5亿美元,其中英国救世军被骗1000万美元,全美教堂理事会被骗了800万美元,芝加哥住宅局被骗1900万美元,连远在南太平洋的岛国瑙鲁都跑不掉,被骗1300万美元。

数额之巨,惊动了美国联邦机构包括联邦储备银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以及国际商会的商业犯罪局和美国证管会。

5俄罗斯、英国、古巴等许多国家也不时有信用证诈骗案披露于报端。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更是成为骗子行骗的主要目标。

例如1984年我国有关部门与外商签订进口钢材合同,并租用意大利某航运公司的“欧洲快车”号轮承运,船东签发假提单诈骗,给我国造成1400万美元的损失。

1993年李文凯化名高桥秀雄在海外黑势力操纵下,诈骗我国国内多家单位信用证开证费、手续费2300万元,致使近百个生产厂家蒙受直接经济损失6000万元。

而同年又发生中国农业银行衡水中心支行100亿美元备用信用证诈骗案,该案虽经多方努力,未造成对外支付,但为此已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

信用证诈骗案屡屡发生,触目惊心,危害极大。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信用证诈骗犯罪不仅给受害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而且也必然给银行带来影响,尤其是其信誉受到伤害。

信誉是银行赖以生存的基础。

对一家从事国际金融业务的银行来说,信誉是至关重要的。

一旦在金融诈骗案中受到牵连,不管该银行本身是否遭到经济损失,其信誉必然会受到影响,将使外界感到该银行内部管理不严,经营不善,从而使人们对其失去信心。

如果是西方国家大银行,其上市股票价格往往下跌,严重的还会导致储户挤兑,使银行的整体经营受到沉重打击。

另外还会连锁引起国际金融界对其信用证不信任如不议付,不保兑或要求第三家银行为其保兑等不良反应。

近几年,日益严重的信用证欺诈案,特别是备用信用证欺诈问题,已引起了有关部门和国际司法机构的关注。

1994年1月,国际商会商业犯罪局发表了一篇有关“银行投资欺诈”的特别报告,引述了备用信用证欺诈在世界范围的发生率。

对此问题,国际银行法律及惯例协会还制作发行了一盘录像带和一份长达200页的资料。

6专门从事反国际海事犯罪的伦敦国际海事局也积极致力于反信用证欺诈,为商业界提供有关海事欺诈的咨询服务、侦察服务、谈判调解服务及鉴定分析有关单据服务。

据悉国际海事局每年为中国银行鉴定单据金额达1800万美元以上。

各国也都纷纷采取措施,有些西方国家制定了专门的防止国际贸易及金融欺诈犯罪的法律,有的国家专门成立了防止国际贸易和金融欺诈的机构,打击此类犯罪。

我国立法机关针对我国日益突出的金融诈骗犯罪活动,1995年6月30日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首次规定了信用证诈骗罪,并规定了较重的处罚,以加强对诈骗者的刑事制裁。

1997年新刑法肯定了这一规定。

同时我国海事法院也开始受理诸如预借提单、伪造提单等信用证诈骗案件的侵权诉讼,以期从民事上追究侵权者的责任,求得经济补偿。

同时亦有国内受害者被迫向外国法院起诉。

三、信用证诈骗的特点(一)国际性信用证支付是国际贸易支付的主要方式之一。

国际贸易是在世界各国间进行的,跨洋越界,涉及的范围极为广泛,一般涉及两个以上国家,若是转手贸易或转租船舶,则要涉及多个国家。

由此发生的信用证诈骗案件自然也会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而且行骗者和受害者往往处于不同国度,诉讼必然带有涉外因素,涉及到国家间法律冲突与司法协助问题。

信用证诈骗的这种跨国性使得受害方跨越国界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受到很大限制,有的甚至根本没有行使这种权利的可能。

因为一旦诈骗出现,行骗者往往已携款物逃之夭夭,跨国追索付出的人力、物力等各项支出巨大,往往接近甚至超出诈骗所造成的损失,而且,追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还有的受害人基于“家丑不外扬”及自身利益与信誉考虑,遭欺诈也不报案、不通告。

近年来,信用证诈骗活动之猖獗,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利用了这一点。

(二)复杂性信用证业务不仅涉及到众多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而且涉及到众多的环节以及国际惯例、法律和复杂的专业技术知识。

例如一项进口业务涉及许多单证,包括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商业发票及其它单据以及这些单据下面的租船、商检、配载、卸载、管理和交付等行为,还涉及到对卖方及船方的资信、货物数量和质量、船舶状况及船员配备的了解和贸易程序、水文气象、国际法等知识。

对一般商人来说,全面了解和掌握这些繁琐的程序和实际情况并作出精确判断是有困难的,而且在这些环节中也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间隙与漏洞。

因银行付款时只审单不看货,一些不法商人乘机而入,编造各种骗局不发货、少发货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而提交假提单相欺诈,风险时常出现。

随着电讯技术的飞速发展,诈骗手段也不断更换翻新,且时常各种手段交织在一起,更具隐蔽性、多样性和复杂性,给防范和侦查增加了难度,调查处理更为艰难。

(三)多重非法性通常,信用证诈骗都具有一定的贸易背景,发生在国际贸易过程中。

信用证诈骗不仅具有犯罪性质,而且具有民商法意义上的违约和侵权性质,构成多重的非法性。

由于诈骗者只是利用合同和信用证作掩护,通过非法手段取得他人或银行的财产,丝毫没有履约的本意,其结果必然是造成违约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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