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100问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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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100问
一、物业管理基本概念
1、什么是物业管理?
答:物业管理指业主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活动。主要从三个角度理解:
一业主选聘有合格资质等级证书的物业管理企业来实施物业管理;
二物业管理活动中两个重要的主体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物业管理的容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
2、为什么要实施物业管理?
答:主要有三方面原因客观上要施物业管理:
(1)房屋产权多元化。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90年代初以来我市住房制度改革逐步变化,房屋商品化,房屋产权多元化,个人拥有房屋产权的比例越来越高,原来的公房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市场化和产权转移的形势。
(2)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需求增强。房屋作为价值高的资产,是大多数家庭最主要财产以及财富积累的主要形式,人们对房屋财产的使用、维护、保值提出了较强的服务要求,一方面要求住得好,房屋状况保持的好,环境整洁优美,同时还要求房屋的保值增值,这些都需要高水平的专业物业管理服务。
(3)物业项目建设规模大,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要求专业性程度高。一个物业项目里往往有成百上千业主,众多业主由于房产毗邻,在使用管理物业、在物业的保值增值等方面,全体业主形成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需求,而且房屋建筑结构及设施设备较为复杂,对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转业文化程度高。这种公共性的物业管理服务不可能由单个业主或少数业主来完成,需要通过全体业主委托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企业来提供这种服务。
3、什么是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主要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答: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在成立业主大会及组建业主委员会过程中,除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认定为“业主”外,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
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购房人”可以视为“业主”。业主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主体,物业管理离不开业主的参与。业主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是建立在对房屋拥有的财产权基础上,业主既拥有物业管理区域的一份房产,也是物业管理区域的成员。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权利,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力主要有:接受物业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等。同时负有遵守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执行业主大会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义务。
二、购房时应关注的物业管理事项
4、为什么购房时要关注物业管理事项?
答:购房时就关注物业管理,才能为将来的物业管理打下好的基础。因为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物业服务费用、服务容和质量要求等有关物业管理事项按房屋买卖时的约定实行。如果购房时没有约定,房屋买卖关系已经形成,业主到入住时发现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容等不满意,就容易产生矛盾。因此在购房时要与开发单位书面约定好房屋入住后的有关物业管理事项,即使是预售房屋,购房时离入住还有一段时间,也应在购房时与开发单位约定好物业管理事项,才能有效避免入住后的物业管理纠纷。
5、购房时应注意哪些物业管理事项?
答:主要签订好两个文件:房屋买卖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购房时与开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要包含有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容和质量要求等容;买房人同时要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6、是否可以到办理入住手续时再看业主临时公约?
答:买房人在购房时就要看业主临时公约,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要书面承诺遵守临时业主公约。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房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房屋销售时,将业主临时公约向买房人明示,并予以说明;不能到办理入住手续时再将业主临时公约出示给买房人看。
7、业主临时公约具有什么作用?
答:业主临时公约要求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共同遵守,能起到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行为,维护全体业主整体权益的作用。例如,业主临时公约规定不允许在小
区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就是为了保证小区全体住户的安全;又如业主临时公约规定对欠缴费用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公布欠费催缴,是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对欠费业主的约束。
8、业主临时公约包括哪些主要容?
答:业主临时公约由开发企业在售房前制订,主要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开发企业制订的业主临时公约不能侵犯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9、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怎么处理?
答:业主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个别业主不按照公约的规定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是对其他业主的利益侵害,应该赔偿损失。对业主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督促其改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报告有关部门。
10、新业主临时公约制度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原来已经签署的物业管理公约是否继续有效?
答:2003年12月9日后申领预售许可证的新建项目,实行新的业主临时公约制度。
原来已经签署的物业管理公约(或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在业主大会通过新的公约前,原公约继续有效。
11、业主临时公约和业主公约有何区别?
答:业主临时公约和业主公约均对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临时公约适用于业主大会成立前的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业主公约是业主大会成立后,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
12、房屋买卖合同中包含哪些有关物业管理的条款?
答:市国土房管局2003年12月发布的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示文本第二十九条、二十条以及附件四均为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条款。容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容和质量要求以及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等。
13、开发企业制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关物业管理的容,购房人为什么不能随意修改,是不是霸王条款?
答:由于物业管理服务具有公共性的特点,绿化、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等物业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