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建立财政金融监管人才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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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建立财政金融监管
人才库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监察
【发文字号】财驻甘监[2012]17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2.02.27
【实施日期】2012.0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建立财政金融监管人才库的通知
(财驻甘监[2012]17号)
各有关金融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金融监管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办与金融单位共同协作搞好财政金融监督工作,一方面解决财政金融监督力量不足的矛盾,积极推进联合监管工作,促进财企相长;另一方面,着力为金融单位培养锻炼优秀专业人才,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我办决定从各金融单位抽选优秀专业人才,建立财政金融监管人才库。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金融、财会或审计专业。

(四)熟悉金融或保险业务,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报名推荐
请各金融单位按照上述条件,推荐2-3名专业人才,真实准确填写《财政金融监管人才推荐表》,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并盖章后,于2012年3月5日前报送我办,电子件发送至邮箱LLL3666@。

三、人才管理
(一)我办将对各金融单位推荐人才进行资格审核、考察了解,经研究确定后,组织财政管理、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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