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石灰行业规范条件政策解读

贵州省石灰行业规范条件政策解读
贵州省石灰行业规范条件政策解读

贵州省石灰行业规范条件政策解读

2020年10月10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的通知(黔工信原材料〔2020〕69号,下称《规范条件》)。现就《规范条件》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范条件》出台的背景

目前,全省约有1786家砂石骨料企业和站点(其中有证砂石企业约1500家),从业人数在10万人左右,带动相关就业人员在30万人以上,砂石骨料产量达到8.9亿余吨,产值超过300亿元。贵州省使用机制砂已有五十余年历史,在机制砂生产、应用以及标准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机制砂一直作为地方材料(地材),没被当作产品或材料加以管理,尚存在布局不合理、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技术装备水平落后、非法企业及非法开采多等问题。

基于上述原因,为鼓励砂石骨料行业技术进步、推进绿色生产和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依据工信部《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本规范条件。明确政策措施,推动我省机制砂石行业结构调整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布局,引导行业绿色生产和高质量发展。

《规范条件》从“总体要求”、“质量、工艺和装备”、“能源消耗与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规范管理”、“附则”七个方面,对机制砂石骨料企业提出了要求,必将对机制砂石骨料行业的规范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规范条件》的制定原则有哪些?

2020年10月10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贵州省石灰行业规范条件》(黔工信原材料〔2020〕71号,下称《规范条件》)。现就《规范条件》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范条件》出台的背景

石灰是新型建材、现代化工、健康医药等战略性产业发展的重要后处理及添加剂材料。随着石灰相关应用领域的扩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对石灰企业的规范性和产品的质量都有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我省石灰行业虽然经过多年发展,规模不断壮大,产量得以稳定提高,但是实际也存在企业生产工艺装备落后、环保配套设施不健全、产业链条不长、产品附加值不高、标准体系不完善、企业发展得不到合理引导等突出问题。

为解决我省石灰行业生产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规范行业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业机构开展全省石灰行业摸底调研,同企业相关负责人“现场考察座谈交流”,同时由相关科研院所研究编制,结合各地石灰行业的发展现状,在满足现有需求、充分考虑行业发展特性的基础上合理、科学的提出了我省石灰行业的规范条件。

二、《规范条件》的制定原则有哪些?

(一)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

(二)符合石灰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三)充分考虑我省石灰行业目前的发展水平,以石灰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与绿色生产、环境保护、能源消耗与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智能制造等工作相结合;

(四)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选择石灰行业常用指标。

三、《规范条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规范条件》共包括七部分内容,分别是“总体要求”、“质量、工艺和装备”、“能源消耗与资源综合利用”、“绿色生产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规范管理”、“附则”,具体内容为:

(一)总体要求:该部分提出了石灰生产企业应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满足相应法律法规等要求。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该部分提出了石灰生产企业及矿山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采用先进可靠、节能环保的工艺及装备;并对单条生产线装置生产能力明确了相应技术指标参数。

(三)能源消耗与资源综合利用:该部分提出了石灰行业项目水循环利用率须达到100%,产生的废料、次废产品应收集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对工艺过程中余热及工业固废进行回收利用。鼓励企业建立、实施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控中心,明确了石灰生产企业能耗及电耗指标要求。

(四)绿色生产与环境保护:该部分提出了企业须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并鼓励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并提出厂区煅烧装置烟气排放、含尘气体无组织排放和噪声等技术方案及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五)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企业应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配备符合规定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对危险源辩识,制定应急预案。

(六)规范管理:对石灰行业企业规范条件的申请、审核、公告及公告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提出了规范管理要求。

(七)附则:对规范条件涉及的标准、条件的解释和修订、申请规范企业、实施时间进行了要求。

四、《规范条件》的作用有哪些?

《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的石灰行业企业,是对稳定运行一年以上项目的评估和认可,不同于以往新建项目的核准、审批或行政许可,强调其作为促进技术进步和规范行业发展的引导性作用,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规范条件》关注产品质量、工艺和装备、绿色生产与环境保护、能源消耗与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社会责任等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方面,是对现有石灰行业企业的规范管理、正确引导以及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新思路、新办法。省所有企业经审核,符合《规范条件》,就能纳入规范管理,因此《规范条件》将有助于提升石灰行业管理水平,有助于提高我省石灰行业绿色化、集约化、智能化生产水平。

通过《规范条件》的实施,对现有石灰行业企业生产经营进行规范审核,公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加大对符合条件公告企业宣传力度,树立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对规范现有石灰行业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淘汰落后、引导行业绿色生产、智能制造和高质量发展等发挥积极作用。

五、如何申报规范条件?

凡已建成投产1年以上(含1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制砂石骨料企业,均可依据本行业规范条件自愿申请《规范条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机制砂石行业企业规范管理,并以公告的形式发布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接收本地区相关企业规范条件申请和初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集中接收相关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并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企业报告进行复审,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征求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意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公告,并抄送有关部门。

六、公告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公告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动态管理是为了保证列入公告的企业能够持续保持《规范条件》所要求的各项条件;通过动态管理,是为了更好服务符合规范条件公告企业,协调帮助解决问题,并在政策扶持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列入公告的企业,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区域公告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与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公告企业进行抽查。鼓励社会各界对公告企业规范情况进行监督。若发现企业存在弄虚作假、不能保持规范条件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撤销其资格。

(一)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规划;

(二)符合机制砂石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三)充分考虑我省机制砂石骨料产业目前的发展水平,以机制砂石骨料企业生产经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与绿色生产、环境保护、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智能制造等工作相结合;

(四)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选择机制砂石骨料行业常用指标;

三、《规范条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总体要求”、“质量、工艺和装备”、“能源消耗与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规范管理”等六个方面与机制砂石骨料企业的生产经营息息相关,与我省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既是推动我省机制砂石骨料行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行业转型升级的主要因素,也是关系到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另外,在以上六个方面国家和行业目前都有相应较成熟规范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体系,从以上环节入手法律依据充分,也便于实际操作。

四、产品质量条件的确定是如何考虑的?

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与实验室能力条件是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必要条件,本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建立专项试验室,具备砂石骨料产品质量进出厂检测项目的检验条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建立可追溯的产品质量检测原始记录、台账、报表等体系和质量档案制度。

规范化建设工厂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条件,也是淘汰落后,提高产业集中度的基本要求。《规范条件》要求机制砂石企业工厂设计须达到《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GB51186)要求,生产运行应达到《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JC/T2299)要求。利用建筑废弃物等固体废弃物生产再生骨料企业设计须达到《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标准》(GB51322)要求。鼓励机制砂石企业宜优先采用先进可靠、节能、环保、安全、高效的工艺及设备,先进的PLC 生产控制、数字化管理及智能化生产技术。

五、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条件的确定是如何考虑的?

在能源消耗方面,《规范条件》要求机制砂石企业的万吨产品能耗(不含矿山开采和污水处理),以石灰石等软岩为原料的不高于10吨标煤,以花岗岩等中硬岩为原料的不高于13吨标煤。

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鼓励机制砂石企业应融入当地循环经济产业链,节约自然资源,提高行业绿色制造水平。充分利用建筑废弃物、尾矿、废渣等固体废物生产再生骨料。

鼓励机制砂石企业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实施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六、环境保护条件的确定是如何考虑的?

为保护环境,条件要求机制砂石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机制砂石企业矿山建设应达到《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要求。生产过程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

七、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条件的确定是如何考虑的?

为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实现企业与社会之间和谐发展,考虑规范条件的全面性,《规范条

件》对机制砂石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依据是《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社会保险法》和《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和省内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以及企业必须承担的依法纳税、保障职工应得报酬和福利等社会责任。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是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生产运行的基本条件,树立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观念,搞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才能更好地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不仅关系到社会和谐、安定大局,同时也是企业文化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强调企业安全、职业和社会责任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八、《规范条件》的作用有哪些?

不同于以往新建项目的核准、审批或行政许可,《规范条件》关注总体要求、质量、工艺和装备、能源消耗与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方面,是对现有和新建机制砂石企业的规范管理、引导省内机制砂石骨料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举措。所有企业只要符合规范条件,就能纳入规范管理,因此《规范条件》将有助于对机制砂石骨料行业实施规范管理。通过《规范条件》的实施,对现有机制砂石骨料企业生产经营进行规范审核,公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将使各管理部门有据可查,对规范现有机制砂石骨料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淘汰落后、引导行业绿色生产和高质量发展等发挥积极作用。

九、如何申报规范条件?

凡已建成投产1年以上(含1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制砂石骨料企业,均可依据本行业规范条件自愿申请《规范条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机制砂石行业企业规范管理,并以公告的形式发布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接收本地区相关企业规范条件申请和初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集中接收相关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并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企业报告进行复审,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征求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意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公告,并抄送有关部门。

十、公告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公告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动态管理是为了保证列入公告的企业能够持续保持《规范条件》所要求的各项条件;通过动态管理,是为了更好服务符合规范条件公告企业,协调帮助解决问题,并在政策扶持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列入公告的企业,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区域公告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与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公告企业进行抽查。鼓励社会各界对公告企业规范情况进行监督。若发现企业存在弄虚作假、不能保持规范条件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撤销其资格。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各行业标准

各行业标准规范号 标准目录 标准规范号标准规范名称 一、城镇建设 CJJ10-86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1-90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28-29 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2-90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33-8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5-90 钢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90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42-91 乳化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44-91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4-97 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替代CJJ4—83) CJJ62-95 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 CJJ63-95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9-85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城市防洪工程) 二、电力行业 DL/T5047-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替代SDJ245-88) DL/T5048-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篇) (替代SDJ67-83) DL/T5069-96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 检验篇)(替代SD143—85) DL438-91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替代SD107-83) DL5007-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DL5009.1-9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DL5009.2-9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DL5011-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替代SDJ53-83) DL5017-93 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DL5031-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替代DL56-79) DL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代替SD167-85) DLJ58-8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 三、纺织行业 FJJ211-86 夹套管施工及验收规范 FJJ213-84 VD406~LVD802型涤纶短纤维设备安装质量标准(试行) FJJ215-86 粘胶纤维设备安装质量检验标准(试行) FJJ216-86 日产50吨涤纶短纤维设备安装质量检验标准(试行)(替代FJJ216-86) FJJ218-87 涤纶长丝高速纺丝设备安装质量检验标准(试行) 四、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CECS01:88 呋喃树脂防腐蚀工程技术规程 CECS02:88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CECS10:89 埋地给水钢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技术标准 CECS19:90 混凝土排水管道工程闭气试验标准 CECS21:90 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 CECS27:90 工业炉水泥耐火浇注料冬期施工技术规程 CECS28:90 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CECS29:91 柔毡屋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CECS40:92 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控制规程 CECS41:92 建筑给水硬聚氯乙烯管道设计与施工验收规程

石灰工业废渣基层

石灰工业废渣基层 (一)路拌法施工 石灰工业废渣的路拌法施工工艺流程如图所示。 石灰工业废渣工艺流程图(路拌法施工) 1、施工准备 (1)准备下承层 当石灰工业废渣用做基层时,要准备底基层;当石灰工业废渣用做底基层时,要准备土基。对下承层总的要求是:平整、坚实、具有规定的路拱,没有任何松散的材料和软弱地点。因此,对底基层或土基,必须按规范规定进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路段,必须采取措施,使其达到标准后,方能在其上铺筑石灰工业废渣层。若底基层或土基因开放交通而受到破坏,则应逐一进行找平、换填、碾压等处理,使其达到标准,逐一断面检查下承层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在槽式断面的路段,两侧路肩上每隔一定距离(如5~10m)应交错开挖泄水沟(或做盲沟)及时排出积水。保证底基层或土基的干燥。

(2)测量 测量的主要内容是在底基或土基上恢复中线。直线段每15~20m设一桩,平曲线段10m设一桩,并在两侧边缘外0.3~0.5m设指示桩,然后进行水平测量。在两侧指示桩上用红漆标出石灰工业废渣边缘的设计高。 (3)备料 ①粉煤灰被运到路上、路旁或厂内场地后,通常露天堆放。此时,必须使粉煤灰含有足够的水分(含水量15%~20%),以防飞场。特别在干燥和多风季节,必须使料堆表面保持潮湿,或者覆盖。如在堆放过程中,部分粉煤灰凝洁成块,使用时,应将灰块打碎。 ②土或粒料的准备。采备集料前,应先将树木、草皮和杂土清除干净。集料中的超尺才颗粒应予筛除。应在预定采料深度范围内自上而下采集集料,不应分层采集,不应将不合格的集料采集在一起。对于粘性土,可视土质和机械性能确定土是否需要地筛。 ③石灰的准备。石灰宜选在公路两侧宽敞而邻近水源且地势较高场地集中堆放。预计堆放时间较长时,应用土或其它材料覆盖封存。石灰应在使用前7~10d充分消解。1t石灰消解需用水量一般为500~800kg。消解后的石灰应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免过干飞扬,但也不能过湿成团。消石灰宜过孔径10mm的筛,并尽快使用。 (4)其它 ①如路肩用料与石灰工业废渣层用料不同,应采取培肩措施,先将两侧路肩培好。路肩料层的压实厚度应与稳定土层的压实厚度相同。路肩上每隔5~10m应交错开挖临时泄水沟。 ②计算材料用量,根据各路段石灰工业废渣层的宽度、厚度及预定的干压实密度,

铝行业规范条件

附件: 铝行业规范条件 为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抑制铝冶炼产能无序扩张,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和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依据《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铝工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和《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等,制订铝行业规范条件。 一、企业布局、规模和外部条件 (一)企业布局 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和再生铝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铝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根据资源、能源、环境条件,合理布局建设铝冶炼企业。现有生产要素缺乏竞争力地区的电解铝企业要逐步转移退出,在规划引导和总量控制下,有序向竞争力强的地区转移,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防止盲目投资加剧产能过剩矛盾。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军事设施等重点保护地区,城镇中心区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等敏感区域附近建设氧化铝、电解铝及再生铝企业,应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 (二)生产规模及主要外部条件 铝土矿:开采铝土矿资源,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遵守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关政策。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浪费资源。 氧化铝:氧化铝项目建设,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同时落实铝土矿(包括高铝粉煤灰)资源、水资源和交通运输等外部建设条件。氧化铝项目建设规模必须在80万吨/年及以上,利用国内铝土矿的氧化铝项目,配套建设的铝土矿矿山比例应达到85%以上,资源保障年限应在30年以上;利用进口铝土矿的氧化铝项目,必须有长期可靠的境外铝土矿资源作为原料保障,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取得5年以上铝土矿长期合同的原料必须达到总需求的60%以上。利用高铝粉煤灰资源生产氧化铝项目必须接近粉煤灰产地,建设规模应达到年生产能力50万吨及以上,高铝粉煤灰资源保障服务年限应不得低于30年。 电解铝:新增生产能力的电解铝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同时要有氧化铝原料供应保证,并落实电力供应、交通运输等内外部条件。鼓励电解铝企业通过重组实现水电铝、煤电铝或铝电一体化。电解铝项目最低

钨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钨行业规范条件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钨行业结构调整,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本规范条件。 一、企业布局和生产规模 (一)企业布局 钨矿山开采、冶炼、深加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建设钨矿山、冶炼和深加工项目,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 (二)生产规模 开采钨矿资源,应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遵守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关政策。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采矿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超指标开采、无证开采和乱采滥挖。矿山建设规模不得低于6万吨/年,服务年限应在5年以上。 冶炼及加工企业应落实原料供应,不得购买违法开采、无计划和超计划开采的矿产品、仲钨酸铵等原料。现有及改

造仲钨酸铵项目综合生产能力应达到5000吨/年及以上,新建、改造及现有钨粉项目综合生产能力应达到3000吨/年及以上,碳化钨粉项目综合生产能力应达到2000吨/年及以上,钨铁综合生产能力应达到6000吨/年及以上,硬质合金项目生产能力应达到500吨/年及以上,单独处理废钨催化剂冶炼项目,单系列废催化剂处理能力应达到5000吨/年及以上,单独处理废钨金属或合金类等二次资源冶炼项目,单系列实物处理能力应达到1500吨/年及以上。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 (一)质量 钨矿山开采、冶炼、加工企业应建有完备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钨精矿应符合行业标准(YS/T231-2007),仲钨酸铵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0116-2007),钨粉应符合国家标准(GB/T3458-2006),碳化钨粉应符合国家标准(GB/T4295-2008),再生碳化钨应符合国家标准(GB/T2605-2010),硬质合金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8376.1-2008)、(GB/T18376.2-2001)、(GB/T18376.3-2001),其他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二)工艺技术和装备 矿山应采用适合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的先进采矿方法,积极采用露天陡帮开采、全尾砂充填采矿法,应采用大型先进

各类行业规范大全

GB类 GB50009-2006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 GB50013-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GB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GB50038-2005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 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GB50090-2006 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99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 GB50188-2007 镇规划标准 GB50189-200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97-2005 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 GB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94 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0349-2005 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范 GB50350-2005 油气集输设计规范 GB50351-2005 储蓄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50352-200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4-200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0353-200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5-2005 住宅建筑室内振动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 GB/T50356-2005 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50357-200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T50358-2005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50359-2005 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 GB50360-2005 水煤浆工程设计规范 GB/T50361-2005 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范 GB/T50363-2006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50362-2005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 GB50364-2005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5-2005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GB50366-2005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67-2006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8-2005 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9-2006 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3-2006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374-2006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0375-2005 建筑工程施工评价标准 GB/T50378-2006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9-2006 工程建设堪察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GB/T50380-2006 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论工业废渣在路基施工中的应用

论工业废渣在路基施工中的应用 工矿企业常有大量的废渣需要处理,利用这些废渣修路,既可解决筑路材料的来源问题,又可解决工矿企业废物排放的问题,对环境保护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如钢铁厂的矿渣和钢渣,化工厂的电石渣、漂白粉渣、磷石膏、钛白石膏和硫铁矿渣,火力发电厂的粉煤灰、铝厂废渣赤泥,煤矿生产过程中的煤矸石等。这些废渣中含有较高的[1]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或氧化钙,当掺入足量的石灰、水泥、沥青及其他材料后,经过拌和、压实及养生后,可以得到具有较高后期强度和较好的整体性及水稳定性的材料。活性二氧化硅和三氧化二铝在饱和的Ca(OH)2溶液中会产生火山灰反应,生成水化硅酸钙和铝酸钙凝胶,把颗粒胶结在一起。若将废弃尾矿料成功地用作旧路面基层或新建道路(底)基层材料,不仅可节省每年用于防止废弃尾矿料污染而治理环境的大笔费用,而且避免堆放地点发生倒塌以及发洪水时易形成泥石流等安全问题,因而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社 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工业废渣的成分和特性 各种工业废渣的化学成分、矿物成分、有害物质及在利用时的正副作用都不尽相同,在利用工业废渣做路面基层材料时,应在分析各种废渣的特性之后,根据其强度形成原理,制定出合理的配比。工业废渣中一般都含有大量的经过焙烧后的活性二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铁等酸性氧化物,以及少量的CaO等。 在了解各种工业废渣成分的基础上,就可以将几种工业废渣相互搭配,优劣互补或优势协同来进行利用:例如将粉煤灰和赤泥结合起来用路面基层材料,赤泥中CaO的含量较高,可以充分激发粉煤灰中的活性成分,满足路面基层的强度的要求。粉煤灰粒径比较小,单独做路面基层缺少大颗粒的骨料作用,而具有较大粒径分布的钢渣,就可以满足此条件。CaO含量比较低的工业废渣,其自凝性差,在抗剪强度指标方面表现为粘聚力值较低。生石灰的化学成分主要是CaO,工业废渣中掺入一定的生石灰后会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工业废渣基层所用的结合料,可以是石灰或石灰下脚料,所谓石灰下脚料是指含有氧化钙或氢氧化钙成分的各种工业废渣。常用的有电石渣、炼钢下脚、造纸下脚、石灰窑下脚。大多数石灰窑的活性CaO含量在4以上,当活性CaO含量较低时,应该在采用前做一些实验,确定其活性CaO的含量,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道路既受到车辆载荷的复杂力系作用又受到各种复杂自然因素的恶劣影响,所以,用于修建道路的材料不仅要具备一定的理学性能,同时还要有在恶劣的自然因素的作用下,不产生明显强度下降的耐久性。工业废渣做路面基层材料有很多优良的性能,主要有以下几点:(1)工业废渣做为基层材料一般都具有一定的活性,在饱和的Ca(OH)2溶液中会发生火山灰反应,能产生氢氧化钙结晶和硅酸钙、铝酸钙结晶,形成有一定强度和整体性的水硬性材料。还有一些材料本身没有活性,但是在激发剂的激发下就会表现出一定的活性。(2)工业废渣基层一般具有水硬性。(3)工业废渣基层具有缓凝的优良性能。此种基层结构相对于水

锑行业准入条件

锑行业准入条件 一、生产企业的设立和布局 (一)新建和改扩建锑冶炼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锑行业规划,有合法稳定的原料来源(与合法矿山签定原料采购合同,不得购买违规开采的矿产品),项目投资中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50%。 (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食品、药品、电子等环境条件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锑冶炼企业。已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的锑冶炼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通过搬迁、转停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二、生产规模和工艺装备 新建、改扩建项目精锑(锑锭)或锑白(三氧化二锑)年生产能力不得低于5000吨。主要设备鼓风炉风口区截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座,反射炉炉膛不小于10平方米/座,浸出槽罐不小于5平方米/台。拥有综合回收和“三废”处理等完整的工艺流程。

三、资源回收利用及能耗 (一)精锑 冶炼综合回收率:以硫氧混合矿为原料,锑≥90%;以氧化矿为原料,锑≥88%;以硫化矿为原料,锑≥95%;以脆硫铅锑矿为原料,锑≥80%、铅≥88%。有价金属综合回收率≥80%。 精锑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低于1.03吨标准煤/吨,单位产品电耗低于460千瓦时/吨。 (二)锑白(三氧化二锑) 直接法生产锑白:锑回收率≥90%,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0吨标准煤/吨,单位产品电耗≤450千瓦时/吨。 间接法生产锑白:锑回收率≥99%,单位产品综合能耗≤0.02吨标准煤/吨,单位产品电耗≤100千瓦时/吨。 (三)熔析法生产三硫化二锑的综合回收率锑≥98%。 (四)综合回收利用水资源,水循环利用率≥95%。

命题点1 城市道路石灰稳定土基层施工技术要求

命题点1 城市道路石灰稳定土基层施工技术要求 (1)粉碎土块,最大尺寸不应大于15 mm。生石灰应在使用前7~10 d充分消解,用水量约为石灰重量的1~5倍,用10 mm方孔筛筛除未消解灰块。丁地上消解石灰的方法有花管射水消解法和坑槽注水消解法。消解用水可采用自来水或不含油质、杂质的水。根据所用层位、强度要求、土质、石灰质量经试验选择最经济合理的石灰掺量。为提高强度,减少裂缝,可掺加最大粒径不超过0.6倍石灰土层厚度的集料。 (2)拌和应均匀,每层摊铺虚厚不宜超过200 mm,严格控制灰土的含水量。 (3)碾压应在最佳含水量时进行,先用8t压路机稳压,如发现摊铺和碾压的缺陷,加以改进后即用12 t以上压路机碾压。碾压方向分别白两路边开始向路中心,每次重轮重叠 1/2~1/3。要保持路拱和横坡不变。碾压一遍后检查平整度和标高,即时修整,控制原则应是“宁高勿低,宁刨勿补”。 (4)交接及养护:施工间断或分段施工时,交接处预留300~500mm不碾压,便于新旧料衔接。常温季节,灰土层上洒水湿润养护7 d。养护期严禁车辆通行。 (5)应严格控制基层厚度和高程,其路拱横坡应与面层一致。 (6)应在春末和夏季组织施工。施工期间的日最低气温应在5 t以上,并应在第一次重冰冻(-3℃~-5℃)到来之前1~1.5个月完成。 命题点26水泥稳定土的分类、特性及适用情形 水泥稳定土根据混合料中原材料的不同,可分为:水泥土、水泥砂、水泥碎石(级配碎石和未筛分碎石)和水泥砂砾。同时用水泥和石灰稳定某种土得到的混合料,称为综合稳定土。 因此,水泥稳定土具有良好的整体性,足够的力学强度,抗水性和耐冻性。 水泥稳定土可(适用)各种交通类别的基层和底基层,但水泥土不应作高级沥青路面的基层,只能作底基层,在快速路和主干路的水泥混凝土面板下,水泥土也不应用作基层。 命题点2 影响水泥稳定土强度的主要因素 1.土质 土的类别和土质是影响水泥稳定土强度的重要因素,各类砂砾土、砂土,粉土和黏土均可利用水泥稳定,但稳定效果不同。用水泥稳定级配良好的碎(砾)石和砂砾效果最好,不但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附件: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15)为加快铅锌行业结构调整,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本规范条件。本规范条件中铅锌冶炼企业是指除单独利用废旧铅蓄电池等含铅废料生产再生铅项目外的冶炼企业。 一、企业布局和生产规模 (一)企业布局 新建及改造的铅锌矿山、冶炼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新建铅锌冶炼项目应布局于依法设立、功能定位相符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建设铅锌项目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严禁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工业规划建设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新建铅锌项目。 (二)生产规模 开采铅锌矿资源,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遵守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关政策。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采矿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浪费资源。新建小型铅锌矿山规模不得低于单体矿10万吨/年(300吨/日),服务年限应在10年以上,中型矿山单体矿规模应大于30万吨/年

(1000吨/日)。采用浮选工艺的矿山企业其矿石处理能力应不小于矿山开采能力。 对于单独处理锌氧化矿或者含锌二次资源的项目,新建及改造项目,火法处理工序规模需达到1.5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湿法单系列规模须达到5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现有企业火法处理工序须达到1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湿法单系列规模须达到3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单独处理冶炼渣回收稀贵金属的项目,单系列废渣处理规模须达到5万吨/年及以上,单系列铅铋合金电解生产线规模须达到2万吨/年及以上。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 (一)质量 铅锌采选、冶炼企业须建有完备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铅锌精矿必须符合《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GB20424-2006),铅锭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469-2013),锌锭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470-2008),其他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二)工艺技术和装备 铅锌矿山:新建大中型铅锌矿山须采用适合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的先进采矿方法,优先采用充填采矿法,尽量采用大型先进设备,提高自动化水平。根据矿石种类和成分,采用先进适用的选矿工艺,提高选矿回收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铅冶炼:新建、改造及现有铅冶炼项目,粗铅冶炼须采用先进的富氧熔池熔炼-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或一步炼铅工艺,以及其他生产效率高、能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先进炼铅工艺,并需配套双转双吸或其他先进制酸工艺,必要时制酸尾气需配套脱硫设施。鼓

公共场所“五小行业”行业规范要求

公共场所“五小行业”行业规范要求 1、小美容、美发卫生规范标准:①有严格的消毒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提示标志;有专人负责,并掌握正确的消毒操作程序和方法;用品、用具用后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毛巾细菌总数不超过规定标准,刀具、胡刷、毛巾、围布等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②各类美容美发用具、用品的数量按规定配备,理发工具、围布与座位数均按1:1配置;毛巾与座位数按5:1以上配置。③设有专用的理发(美容)工具消毒箱和其它用品、用具的消毒设施。④备有供患有头癣等皮肤病顾客使用的专用理发工具,单独存放,标志明显,用后及时清洗消毒。⑤染(焗)、烫发场所设有机械通风装置。烫发、染(焗)发、美容均设有单独的操作间,布局合理。使用的染(焗)、烫发剂及美容化妆品等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要求。 2、小洗浴卫生规范标准:①有禁止皮肤病、性病等传染性疾病患者就浴的措施,入口处警示标志醒目。②有严格的消毒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提示标志;有专人负责,并掌握正确的消毒操作方法;各类公共用具、用品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和保洁。各类公共用品、用具数量足够,供顾客使用的毛巾、浴巾做到面巾与身巾分开、垫巾与披巾分开。并有明显识别标志,随脏随换。 ③每日歇业后,及时打开门窗进行充分的自然通风换气。彻底清洗浴池,经消毒后注水;营业期间定期、足量补充新水2次以上,每次水量占总水量20%以上;浴盆一客一清洗一消毒。清洗、消毒和补充新水台帐齐全。④洗浴用水、补充新水水质必须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淋浴用水水质达到二次供水水质卫生标准。⑤候浴、更衣、休息室、浴室间等室内设计、布局合理,应设有保暖设施和机械通风换气设施;男浴室按要求配有一定数量的淋浴设施;女浴室禁止池浴。洗浴间地面有坡度,防滑、防渗、无积水。⑥设有公共用具、用品清洗、消毒专用消毒间,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齐全。设有水冲式厕所,蹲式便器,粪便排泄通畅和无渗溢。有独立的排风换气设施。 3、小游泳池(场、馆)卫生规范标准:①禁止皮肤病、性病和传染性疾病患者入池游泳,

锡质监字[2010] 07号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主体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的若干规定 (发稿时间:2010-5-12 阅读次数:379) 锡质监字[2010] 07号 为加强对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在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过程中的工作程序和质量责任,以确保工程实体质量。针对近期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提出补充意见如下。 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 第一条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应验收合格。 2、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应完整。 3、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第二条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 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主体分部工程验收。 第三条为切实提高实体质量标准,主体分部验收时施工、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落实以下工作: 1、监理单位已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核查,基本齐全,已出具主体结构质量评估报告。 2、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质量整改问题已落实,并经监理单位签字确认。 3、沉降观测点设置完好,沉降观测资料齐全。 4、监理、施工单位对结构实体按规定进行实测的资料齐全。 5、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结构实体抽测的资料。 第四条监理、施工单位对结构实体实测的有关规定 1、楼板厚度:住宅工程不低于总户数的30%,非住宅工程不低于楼板总数的30%;有地下室的单位工程顶层、底层必测,中间层次应兼顾每个单元不同的楼层及公共部位。实测要求:按附表一所示位置进行检测,并将实测部位及实测值在现场标识,实测数据如实填写于附表一。 2、主要砼构件断面尺寸:实测该构件的中间部位并将检测部位及实测值在现场标识。实测要求: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对设备基础,应全数检查。实测数据如实填写于附表二。

工信部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20210201040409)

附件 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 为加快铜工业结构调整,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 场体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依据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现将《铜行业准入条件(2006 年)》修订为《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利用铜精矿和含铜二次资源为原料的铜冶炼企业。 、企业布局、生产规模 (一)企业布局 新建或者改造的铜冶炼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等规划要求。在城镇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以及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重点地区建设铜冶炼项目,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合理确定厂址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 (二)生产规模 新建和改造利用铜精矿和含铜二次资源的铜冶炼企业, 冶炼能力须在10万吨/年及以上。鼓励大中型骨干铜冶炼企 业同时处理铜精矿及含铜二次资源。现有利用含铜二次资源为原料的铜冶炼企业生产规模不得低于5万吨/年。铜冶炼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 (一)质量 铜冶炼企业须具备完备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阴极铜必

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必须达到20%。 须符合国家标准(GB/T467-2010 ),其他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应标准。 (二)工艺技术和装备 新建和改造利用铜精矿的铜冶炼项目,须采用生产效率 高、工艺先进、能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好的先进工艺,如闪速熔炼、富氧底吹、富氧侧吹、富氧顶吹、白银炉熔炼、合成炉熔炼、旋浮铜冶炼等富氧熔炼工艺,以及其他先进铜冶炼工艺技术。必须配置烟气制酸、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等设施。烟气制酸须采用稀酸洗涤净化、双转双吸(或三转三吸)工艺,烟气净化严禁采用水洗或热浓酸洗涤工艺硫酸尾气需设治理设施。设计选用的冶炼尾气余热回收、收 尘工艺及设备必须满足国家《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标准铜冶炼业》(HJ558-

2021年贵州省情地域文化的期末复习习题答案

贵州省情(地区文化)期末复习习题答案 (一)填空题 1.贵州同步具备“生态河”、“美酒河”、“历史河”美誉河流是:(赤水河)。(P9) 2.在贵州各类土壤中,面积最大是:(黄壤)。(P11) 3.横亘贵州中南部,成为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分水岭山脉是(苗岭)。(P3) 4.贵州水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同步拥有氵舞阳河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系是:(沅江水系)。(P10) 5.有一种山脉呈东北至西南走向斜贯贵州北部,成为赤水和乌江分水岭。其上被称为“黔北第一险要”川黔要隘是(娄山关)。(P3) 6.贵州气候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类型。(P4) 7.位于贵州东北部,属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联合国“人与生物圈保存地网”成员,是国内亚热带生态系统保护较为完整典型地区之一,被称为“镇黔之宝”山是(梵净山)。(P3) 8.贵州平均年降水量在(850~1600)毫米之间。(P6) 9.发源于云南省宣威市板桥乡西南,是珠江干流西江上游左岸一级支流,流域内水量十分丰富,水能及矿产资源也较丰富河流是(北盘江)。(P10) 10.贵州森林资源丰富,分布最多地区是(黔东南)。(P15)

11.贵州电力工业6000千瓦及以上发电装机容量为1366.18万千瓦,以(火电为主)为主。(P103) 12.保有储量26.7亿吨,居全国第2位,其富矿约占全国富矿总量44%,成为华夏之冠矿产是(磷矿)。(P19) 13.贵州名称由来是开宝七年(974年)彝族首领普贵以所领(矩州)归顺朝廷,宋太祖敕书:“惟尔贵州,远在要荒……”,使“贵州”名称初次见于文献。(P23) 14.抗战时期贵州作为大后方,某些沿海地区机关、学校、商号、公司纷纷迁入,使贵州社会经济浮现了短暂繁华。学校中最有代表性是浙江大学,其旧址在(湄潭)。(P153) 15.贵州从开始,筹划用左右时间实现由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历史性跨越,那时全省人均生产总值将达到(3000)美元。(表述有误,参见P65) 16.“一五”筹划时期,贵州建设重要以(发展农业)为重点。(P53) 17.贵州史前文化以(“观音洞”)文化为代表。(P32) 18.从(1953)年起,国家开始制定和实行发展国民经济第一种五年筹划,逐渐建立经济建设筹划管理体制。(P53) 19.辛亥革命爆发后,贵州人民在自治学社组织领导下,于1911月4日在贵阳发动了武装起义,推翻了清王朝在贵州统治,成立了(“大汉贵州军政府”)。(P44)

装修行业标准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结构安全和验收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家庭装饰工程的施工检查和质量验收。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在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B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定义 本规范采用QB1838的定义及下列定义。 家庭装饰工程(home decorative engineering) 是指对居民住宅(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进行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及室内用品配套供应、陈设布置、达到一定技术、艺术效果的系统工程。 4、质量要求 4.1饰面板(砖)工程 适用于大理石、花岗石、墙地砖等工程。 4.1.1各种石材、墙地砖应符合设计的要求,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量缺陷。 4.1.2根据墙地砖、花岗石的规格检查边长和对角线尺寸,按其颜色深浅程度,将墙地砖分类码放。 4.1.3大理石应根据其天然纹理及色彩的差异,施工前应预排,并将试拼后的板材编号堆放。 4.1.4采用水泥作粘结材料时,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425#以上的水泥,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砂=1:2(体积比) 4.1.5基层应清理干净,凸出部分凿去,如果是光滑的楼地面,应凿毛地面(凿毛面积大于70%),并提前10小时浇水湿润基层表面。 4.1.6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4.1.7饰面板(砖)接缝应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宜。 4.1.8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等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手工焊接技术要求标准规范

手工焊接技术要求规范 1、目的 规范在制品加工中手工焊接操作,保证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生产车间需进行手工焊接的工序及补焊等操作。 3、手工焊接使用的工具及要求 3.1 焊锡丝的选择: 直径为0.8mm或1.0mm的焊锡丝,用于电子或电类焊接; 直径为0.6mm或0.7mm的焊锡丝,用于超小型电子元件焊接。 3.2烙铁的选用及要求: 3.2.1 电烙铁的功率选用原则: 1) 焊接集成电路、晶体管及其它受热易损件的元器件时,考虑选用20W内热式电 烙铁。 2) 焊接较粗导线及同轴电缆时,考虑选用50W内热式电烙铁。 3) 焊接较大元器件时,如金属底盘接地焊片,应选100W以上的电烙铁。 3.2.2 电烙铁铁温度及焊接时间控制要求: 1) 有铅恒温烙铁温度一般控制在280~360C之间,缺省设置为330± 10C, 焊接 时间需小于3秒。焊接时烙铁头同时接触在焊盘和元件引脚上,加热后送锡丝 焊接。部分元件的特殊焊接要求:

SMD器件:焊接时烙铁头温度为:320± 10C ;焊接时间:每个焊点1~3 秒。 拆除元件时烙铁头温度:310~350C (注:根据CHIP件尺寸不同请 使用不同的烙铁嘴。) DIP器件:焊接时烙铁头温度为:330± 5C;焊接时间:2~3秒 注:当焊接大功率(TO-220、TO-247、TO-264等封装)或焊点与大铜箔相 连,上述温度无法焊接时,烙铁温度可升高至360C,当焊接敏感怕 热零件(LED CCD传感器等)温度控制在260~300C。 2) 无铅制程 无铅恒温烙铁温度一般控制在340~380C之间,缺省设置为360± 10 C,焊接时间小于 3秒,要求烙铁的回温每秒钟就可将所失的温度拉回至设定温度。 3.2.3电烙铁使用注意事项: 1) 电烙铁不宜长时间通电而不使用,这样容易使烙铁芯加速氧化而烧断, 缩短其寿命,同时也会使烙铁头因长时间加热而氧化,甚至被严重氧化后很难再 上锡。 2) 手工焊接使用的电烙铁需带防静电接地线,焊接时接地线必须可靠接地, 防静电恒温电烙铁插头的接地端必须可靠接交流电源保护地。电烙铁绝缘电阻应 大于10MQ,电源线绝缘层不得有破损。 3) 将万用表打在电阻档,表笔分别接触烙铁头部和电源插头接地端,接地 电阻值稳定显示值应小于3Q;否则接地不良。 4) 烙铁头不得有氧化、烧蚀、变形等缺陷。烙铁不使用时上锡保护,长时 间不用必须关闭电源防止空烧,下班后必须拔掉电源。 5) 烙铁放入烙铁支架后应能保持稳定、无下垂趋势,护圈能罩住烙铁的全部发热部 位。支架上的清洁海绵加适量清水,使海绵湿润不滴水为宜。 3.3手工焊接所需的其它工具: 1) 镊子:端口闭合良好,镊子尖无扭曲、折断。 2) 防静电手腕:检测合格,手腕带松紧适中,金属片与手腕部皮肤贴合良好,接地

稀土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新)

附件1 稀土行业规范条件(2016年本) 为有效保护稀土资源和生态环境,推动稀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制定本规范条件。 一、项目的设立和布局 (一)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项目(含稀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企业的冶炼分离项目,下同)应符合国家资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矿产资源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安全生产规划等要求。 (二)开采稀土矿产资源,应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企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计划进行开采,严禁无证、越界开采和超总量控制指标开采,严禁选用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采选矿工艺。 (三)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投资项目应按照《政府

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规定,经核准后方可建设生产。 二、生产规模、工艺和装备 (一)生产规模 企业或大型稀土集团生产规模: 混合型稀土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20000吨/年(以氧化物计,下同);氟碳铈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5000吨/年;离子型稀土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500吨/年。禁止开采单一独居石矿。 使用混合型稀土矿的独立冶炼分离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8000吨/年;使用氟碳铈矿的独立冶炼分离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5000吨/年;使用离子型稀土矿的独立冶炼分离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3000吨/年;稀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企业的冶炼分离项目生产规模应不低于3000吨/年。 以上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20%。 (二)工艺及装备 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企业选用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清洁生产工艺,推广使用《国家重点行业

林业行业标准

林业行业标准 《主要香调料培育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标准任务来源 《主要香调料培育技术规程》为国家林业局2018年林业标准制订项目,项目编号:2018-LY-147。 二、制定本标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丰富完善2008年发布的L Y/T 1776-2008八角栽培技术规程、2011年发布的L Y/T 1942-2011顶坛花椒培育技术规程、L Y/T 1945-2011肉桂丰产栽培技术规程、L Y/T 2454-2015八角低产林改造技术规程。进一步规范我国几种主要香调料树种山苍子、花椒、八角、肉桂种子采集及贮藏、苗木培育,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采摘技术和方法,为我国主要香调料树种良种选育、丰产栽培提供技术支撑。 本项目联合当前国内主要从事山苍子、八角、花椒、肉桂培育的单位开展主要香调料培育技术的研究,对2008年发布的L Y/T 1776-2008八角栽培技术规程、2011年发布的L Y/T 1942-2011顶坛花椒培育技术规程、L Y/T 1945-2011肉桂丰产栽培技术规程、LY/T 2454-2015八角低产林改造技术规程,以GB/T1.1-2009的新要求进行修正。融合新的科研成果和生产技术进行丰富,对苗木培育、栽培技术进行细化,并整合了几个树种的技术规程内容,使修订后的标准具备更好的针对性和覆盖的全面性。 三、工作简况 1、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四川省林业科学 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昆虫 研究所。 2、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阳东,高暝,陈益存,吴立文,郭红英,马锦林,廖声 熙,杨志武。 标准起草过程

除锡方法

选矿厂分离钨锡金属矿。在电选之前对白钨矿用含钾、钠离子的工业用碱类药剂:氢氧化钾或氢氧化钠、碳酸钠、无水碳酸钠等特别是用碳酸氢钠进行搅拌处理,清水漂洗后,进行分级干燥、分级电选除锡,使钨精矿含锡量在0.2%(重量)以下。该法工艺简单可靠,产品性能标准符合要求,省电,减少环境污染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钨酸钠溶液的深度净化除锡方法。它包括将钨酸钠溶液预先氧化,再用酸调节溶液碱度至1.2~2.6g/l,而后加入含Fe3+的可溶性铁盐溶液,铁盐的添加量按重量比计算为Fe∶WO3=1~4∶1000,搅拌30~60分钟后过滤,滤液在碱度为1.0~1.2g/l,溶液煮沸的条件下,再采用硫酸镁等沉淀除磷、砷、锡、硅的经典镁盐沉淀法处理。钨酸钠溶液预先氧化是加入氧化剂H2O2进行加热氧化,或在空气中自然氧化。添加的含Fe3+的可溶性铁盐是三氯化铁,或硫酸铁,或硝酸铁。本发明方法在经典镁盐沉淀法的基础上,只增加少量试剂和一次过滤就可深度除去钨酸钠溶液中的锡、硅,工艺流程和操作简单,适于净化含锡、硅杂质较高的钨酸钠溶液,净化后的钨酸钠溶液可达含Sn0.0001g/l,SiO2 0.02g/l。 1、一种钨酸钠溶液的深度净化除锡方法,包括在碱度为1.0~1.2g/l,溶液煮沸的条件下,用硫酸镁除磷、砷、锡、硅的镁盐沉淀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将钨酸钠溶液预先氧化,再用酸调节溶液碱度至1.2~2.6g/l,而后加入含Fe3+的可溶性铁盐溶液,搅拌30~60分钟后过滤,滤液再用镁盐沉淀法处理,铁盐的添加量按重量比计算为Fe∶WO3=1~4∶1000。

.一种铜电解液除锑脱杂方法,其特征在于:除锑脱杂过程为根据铜电解液中所含杂质锑的量加入H2O2,其加入比例为(重量比)Sb∶H2O2=1∶0.2-1.0;在电解液中加入Hi作催化剂,加入量为(1-20)g/m3;电解液中的Sb3+氧化形成锑酸盐,经陈化处理,将形成的沉淀物过滤除去。 锑(antimony),元素符号为Sb,取自其拉丁文名stibium,属于元素周期表中第Ⅴ主族,原子序数51[1]。锑是两性稀有金属,总共有四种价态(-3,0,+3,+5),后两者为环境中的主要价态[2] [3]。环境中的锑污染来自两部分:1、人为污染,这部分包括含锑的生活垃圾,采矿作业造成的粉尘、废水、废渣,汽油和火电站所用的煤炭等含锑燃料的燃烧[4]。2、自然污染,它主要指富集锑地区如锑矿区、,某些温泉和地热地带因其特殊的地质条件造成周围环境的含锑量偏高现象。Nriagu等指出,人为污染要比自然污染严重得多。受岩石风化、雨水冲刷和人为排放等因素的影响,天然水体将最终成为大部分锑的环境归宿。锑以各种化合物形式或以悬浮态或以溶解态存在于水环境中。一些研究表明,锑对生物和人体有慢性毒性和致癌性。锑污染问题不容忽视。有关环境中的锑污染及其分布、毒性国外已有文献报道[5]。本文在综述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对水中锑的各种去除方法进行评述,为锑污染的治理和研究工作提供参考。 二、锑的毒性和环境标准 锑不是生物体必需的元素。不同价态的锑毒性大小顺序如下:0价>+3(Ⅲ)价> +5(Ⅴ)价>有机锑。其中三价锑的毒性比五价锑高十倍。基于对锑的毒性研究,一些学者得到了土壤中锑的最大允许浓度为3.5-5mg/kg[6]。 美国环保局和欧盟分别在1979年和1976年将锑列为优先考虑的污染物,日本环卫厅也将其列为密切关注的污染物[7]。世界各国都对锑制定了严格的环境标准。德国规定人体每日平均吸锑量为23μgSb/d[8]。欧盟规定饮用水中锑的最大允许浓度(maximum admissible concentration)为5μg/L[9]。日本规定为2μg/L[10]。美国环保局将饮用水中锑的MCLG(maximum contaminant level goal)和MCL(maximum contaminant level)值均定为6μg/L[11]。世界卫生组织基于从家鼠身上观测到的0.43mg/(kg.d)的致病含锑量,规定饮用水中的锑含量应低于5μg/L[12]。我国也对环境中的锑作了相应的限值规定。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生部,2001年)中均将锑的限值定为5μg/L。《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规定水厂出水中锑<10 μg/L,同时还规定饮用水水源中锑<50 μg/L。 三、天然水体中锑的价态、形态及反应 1、分析方法与仪器 有效、迅速、灵敏的检测分析方法是研究锑在环境中的形态、迁移、转化规律的必需条件,相关的研究和文献也比较多。随着科研工作者的努力和分析方法的不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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