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借款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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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借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借款管理,减少资金不合理占用,规避借款坏账损失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权限
1、各相关部门负责借款单据的申请提出;
2、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借款的支出、核算及借款凭证的保存;
四、规定内容
1、员工因私借款
(1)本公司原则上不对个人借款,对于新进员工,在职工作时间满15天,还未领第一个月工资,确因经济困难的,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见附件一),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管理部确认,经总经理批准后,借款人凭“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业务,所借款额不应超过500元,每月借款次数仅限1次。
(2)由于员工特殊原因需要借款且数额较大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见附件一),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管理部确认,经总经理批准后,借款人凭“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业务。
(3)员工个人私用借款原则上在工资发放时予以扣除,但对于特殊借款无法一次扣除时,应按借款时约定还款规定分批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对于数额较大的特殊借款如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的则直接由其担保人负责偿还。由于因相关责任人工作疏忽,造成借款人的借款无法收回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该损失。
2、员工因公借款
(1)对于因公借款的,当事人应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借款理由,“借款单”由借款部门负责人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方可受理。如果是借支差旅费的还需要出具借款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核准的“出差申请”,财务部门方可受理借款手续。
(2)公派业务借款应专款专用,严禁公款私用,不论业务是否完成,业务经办人均须在返回公司3日内,凭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经签批后办理报销手续冲抵借款单,报销单不足冲抵借款单的,经办人要补交现金;在规定范围内超出借款单的部分由财务支付现金,实际业务未使用或暂不用的借款,借款应如数清偿原借款单。
3、借款额度控制及管理
(1)员工借支现金前必须预计合理的借支额度,部门负责人应进行额度的审
核,超出合理范围的员工借款,财务部不予借支。
(2)员工借款的报销应取得真实合法的报销票据,部门负责人应审核其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财务部门复核业务的合理性及审核票据的合法性,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报销处理。
(3)员工报销款项应首先用于还借款,如报销同时遇有新工作任务需借支现金时,需再次履行借款审批手续,财务部出纳员不得保留借款人原借款单,而以报销单直接支付现金。
(4)借款单内均应注明借款,还款时间及借款用途,由出纳员负责按规定催还,并及时向财务部负责人反馈情况,个人因私借款还款时间由财务部核定,公派业务借款还款时间的合理性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
(5)财务部应严格控制员工借款额度、准确掌握员工现金借支、报销和还款的情况,及时清理借支,对超过借款单中约定的还款时间一周的,财务部将下发“员工借款清欠通知单”(见附件二)催收。财务部须每季度对员工借款进行一次清理,对于员工逾期借款且收到“员工借款清欠通知单”3日内仍未清还的员工,财务部将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借款。备用金借款在额度内的或总经理特批可以延期还款的除外。
4、借款责任
(1)如审批人审批的借款造成损失的,审批人需要承担30%的经济责任。
(2)对于员工因私特殊借款经担保人担保后造成损失的,由担保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深圳市**公司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实施。
2、本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公司所有,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
**年**月**日
附表一:
借款单
附表二:
员工借款清欠通知单
部门同事:
截止年月日您逾期借支的现金金额为元,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请您在3日内到财务部核对,报销并归还所借款,如逾期未办,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此致!
深圳市麟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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