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商政教〔2013〕17号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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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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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文件信商政教〔2013〕21号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共选修课(下简称公选课)以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文化素养为宗旨,旨在通过选修课程的学习,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扩大学生知识面,真正做到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融合。

第二条公选课共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经济与管理、工程与技术、文学与艺术等方面,面向全院开课。

第三条公选课开课审批由教务科技处负责,教师资格审查由组织人事处和教务科技处负责,具体管理由人文素质教研室统一负责。

第四条为了规范我院公选课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选课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开课原则第五条公选课的课程内容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文明中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

(二)有利于提高学生以不同学科领域视角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及创新能力。

(三)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情怀、优美情感和健康人格。

(四)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各学科的前沿信息。

(五)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身体心理素质。

第六条公选课课程以1学分为基本计量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

鼓励开设有特色的公选课,以丰富公选课课程体系。

第七条学院将建设部分精品公选课和优秀公选课,并通过立项建设形式予以资助。

第八条任课教师必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并具备所申请开设课程相关的教育背景和学科知识,具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开展相关研究的能力。

公选课名称与教学内容应相符;每位教师每学期申请开设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门。

第三章开课程序第九条每学期的第10-12周为公选课申报时间。

人文素质教研室根据学院公选课开设需要,组织教师进行课程申报并负责课程的管理,包括教学大纲的编写、教师的聘请、课程的考核、禁选专业等。

第十条教师申请开设公选课课程,应向人文素质教研室提交《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公选课开课申请表》(见附件),并附课程教学大纲(参照《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条例》制定)。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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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洋洋
空乘124
95
主校区
艺术设计系
尹子辰
空乘122
96
主校区
艺术设计系
胡良艳
环艺125
97
主校区
艺术设计系
常梦瑶
空乘126
98
主校区
信息工程系
张争光
S信息112
99
主校区
外语系
常 婷
日语112
100
北校区
会计系
杨梦可
会计104
101
北校区
会计系
裴永超
财管101
102
北校区
会计系
王艳举
财管103
103
姚梦冉
数媒112
44
主校区
计算机科学系
陈 浩
网络111
45
主校区
计算机科学系
陈梦丹
影多121
46
主校区
计算机科学系
郭肖丽
网络122
47
主校区
建筑工程系
闵 彪
建环112
48
主校区
建筑工程系
余东升
建环111
49
主校区
建筑工程系
吴建林
建筑112
50
主校区
建筑工程系
张 丹
建筑111
51
主校区
建筑工程系
聂世鹏
广告102
121
北校区
艺术设计系
吕海冰
视觉103
122
北校区
艺术设计系
李梦杰
服设101
123
北校区
艺术设计系
叶梦楠
服工101
124
北校区
艺术设计系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党务工作实用手册.doc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党务工作实用手册.doc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党务工作实用手册2013年03月前言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院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原工学院党委组织部有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定,经中共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委员会研究同意编印本手册,作为我院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指南,希望广大基层党务工作者遵照执行。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申请入党的条件 (1)第三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2)第四章发展对象的确定与公示 (4)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接收与审批 (6)第六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8)第七章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纪律 (10)第八章组织关系接收与转移 (11)第九章党费收缴 (18)第十章党务信息系统的管理 (20)第十一章党支部 (20)第十二章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支部的改选委员、增补委员、撤销、新设、分设等相关程序 (25)第十三章其它 (27)附件:(一)发展党员必备的材料 (28)(二)《入党志愿书》主要栏目填写要求 (29)(三)发展党员流程图 (31)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党务工作实用手册第一章总则一、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二、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三、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四、保证党的基层组织工作认真、规范,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办事。

第二章申请入党的条件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提出入党申请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5个方面:1、必须年满18岁;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4、愿意执行党的决议;5、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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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商政研〔2013〕5号
关于公布2013年度院级优秀课程和精品课程
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条例》(教字〔2007〕7号)相关规定,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各系(部)申报的28项优秀课程和3项精品课程立项建设项目进行了评审。

共评选出19项优秀课程和3项精品课程作为2013年度院级课程立项建设项目,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本次立项的项目,学院给予相应的建设经费资助,建设资助经费随公布的立项项目一起下达。

二、请各有关部门按照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条例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抓好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三、本次优秀课程建设立项项目原则上应在2015年5月完成。

各项目组应建立责任制,明确分工,加强合作,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教务科技处除进行中期检查外,对完成的项目还将
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验收。

附件:1.2013年度院级优秀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及经费资助一览表
2.2013年度院级精品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及经费资助一览表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院级课程立项建设项目
报送:中原工学院2013年6月28日印发附件1 2013年度院级优秀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及经费资助一览表
附件2:2013年度院级精品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及经费资助一览表。

中原工学院学生手册细则

中原工学院学生手册细则

中原工学院学生手册细则中原工学院大学生行为规范1、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中原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大学生形象;讲公德,讲文明;敬老爱幼,尊重女同学;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珍爱校誉。

2、与外宾接触,要以礼相待,不卑不亢,不做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的事。

3、语言文明,说话和气;尊敬师长,师长询问时,应有问必答;入办公室先敲门或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

4、崇尚荣誉,自勉、自律、自觉、自省;不吵闹,不打架斗殴;不吸烟,不赌博,不酗酒,不沉迷游戏;不看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上不健康网站。

5、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脏物、杂物;保持校园环境整洁,不在校园内随便张贴。

6、注意公众形象,服饰整洁,言谈举止文明大方;在公共场所不大声交谈,接打电话文明。

不在公共场所着睡衣、背心、拖鞋及做不文明的举动。

7、勤俭爱校,厉行节约。

爱护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损坏公物要主动赔偿。

8、抵制非法活动,不参加非法传销,不在校园内从事经商活动。

9、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10、随身佩戴学生身份证件,服从学校老师及校风校纪检查人员的管理,不无理顶撞、纠缠。

中原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第6次院办公会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原工学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坚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3篇)

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3篇)

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是学校对于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制度。

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学籍类型及注册管理: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设立不同类型的学籍,如全日制学籍、非全日制学籍等。

学生需按规定时间注册学籍,并提供相关材料。

2.学籍变动管理:学生学籍在学习期间可能发生变动,如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等。

学校会对这些学籍变动进行管理,包括申请手续、条件要求、审核程序等。

3.学籍的保留与恢复:学生休学期满、退学后可能会申请保留学籍,学校会根据规定对其进行管理。

同时,学生也可以根据学校规定,申请恢复学籍。

4.学籍注册与管理:学校会根据需要,设立学籍注册和管理机构,负责学籍的注册、管理以及信息更新等事宜。

5.学籍档案管理:学校会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保存学生相关的学籍资料和档案材料,并做好保密工作。

6.学籍奖惩管理: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和行为表现,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惩罚,包括学籍的荣誉称号、学籍警告、学籍处分等。

7.学籍的注销与归档管理:学生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学校会对其学籍进行注销,同时将其学籍档案进行归档管理。

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和细则会因学校而有所差异,学生应具体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学籍管理。

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的规范,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三条学校对本科学生学籍的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科学、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将依法依规予以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第二章学籍注册第五条学生入学后需参加学籍注册。

学籍注册包括个人信息登记、档案材料提交和相关费用缴纳,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完成注册手续。

第六条学生学籍注册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如有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信息,学校有权取消其学籍。

精品范文-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教务系统-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精品范文-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教务系统-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精品范文-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教务系统|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成立于2xxx年4月,是首批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办学资格的独立学院。

2xxx年3月,经教育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原工学院与中国嘉宏控股集团联合,重组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管理模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学院拥有主校区和北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1000亩。

主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南龙湖宜居教育园双湖大道2号,北校区位于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两区已建成校舍建筑面积共计42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以下简称信息商务学院)成立于2xxx年4月。

经过十年的发展,学院先后荣获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先进独立学院、河南省民办教育办学先进单位、河南发展(成长)最快的院校、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2xxx年度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等荣誉称号。

[1]2办学规模编辑学院下设学院办公室、教务科技处、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处、财务资产处、后勤保障处、督导室、图书馆、信息中心等9个职能部门,共有经济管理系(2xxx年5月,划分为商学系,会计系两个系)、政法与传媒系、外语系、计算机科学系、艺术设计系、机械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基础学科部等教学单位。

拥有管理学、艺术学、工学、经济学、文学、法学等六大学科门类,设有会计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艺术设计、英语、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26个本科专业和旅游外语、会计等6个专科专业。

截止2xxx年底,有全日制在校生(1)、5万人。

办学规模在河南省独立学院中名列前茅。

[2]3师资力量编辑总体概述学院截止2xxx年12月,拥有专职教师573人。

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34人,中级职称教师292人。

师资队伍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4)、64%。

关于在校生学籍清查及核对学籍信息的通知

关于在校生学籍清查及核对学籍信息的通知

关于在校生学籍清查及核对学籍信息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10]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文件中的有关精神,教育部从2010年起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施在线即时电子注册,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关联着学生顺利就业和稳定离校。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对全院学生学籍情况进行清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学籍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学生学籍信息是信息化时代高校最重要的基础数据,保证学籍信息的准确性是高校师生学籍管理和建立电子学籍档案最重要的一个目标,同时也牵涉到毕业环节的学历电子注册,在保护学生权益、维护学院稳定、打击假文凭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清查对象所有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清查方式1、学生自查学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 点击左侧上方“学籍查询”按钮,进入查询页面:◆2010级新生:请点击页面中间“全国普通高校2010级新生学籍查询系统”,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依次核对个人的学籍信息。

◆其他在校生:请点击页面中间“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查询”进入> > 进入页面后,请按照页面提示内容进行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查询并核对自己的学籍信息。

2、各系核查在校学生各系按照学院教务系统或学生名单打印系统核实在校学生信息,将不在校学生情况摸查清楚后,汇总上报教务科技处和学生工作处,然后依据学院规定对这部分学生进行及时处理,保证在校学生信息准确及学院各项工作的稳定。

四、学籍信息有误的对应处理办法1、如发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上不一致,或者属于后来变更相关信息所致,请同学说明详细情况并按学校相关修改学籍信息的通知进行修改。

2、如发现专业信息有误,请说明情况并报到各系汇总,等待教务科技处核实情况并下一步处理。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14年3月份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14年3月份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14年3月份考勤情况通报根据《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考勤管理实施办法》(信商政人〔2014〕3号)要求,组织人事处对2014年3月份考勤数据进行了提取和统计,根据4月15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3月份考勤结果通报如下:一、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文件要求: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三天在主校区上班;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至少有1位负责人在主校区上班。

未达到文件规定要求的有:教务科技处:谭恒:第一、二周未签到,第三周仅21号签到,第四周仅24、27号签到,周签到少于3天。

财务资产处:马会军:第一周仅6号签到,周签到少于3天。

学生工作处:张颖:主区第三周仅17、20号签到,第四周仅24、27号签到,周签到少于3天。

二、教学单位负责人:文件要求:系部主任、副主任及主任助理在工作日内每天应至少有1人在主校区上班,并遵守打卡考勤制度。

只有1位主任的系部,每周至少有2天应在主校区上班,并遵守打卡考勤制度。

两区均有学生的坐班制工作人员结合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工作时间及地点(总支副书记在主校区上班时间不得少于三天)。

未达到文件规定要求的有:政法与传媒系:李庆:4-12、18、28号未签到,共计9天。

杨骅骁:4-31号工作日内未签到,共计20天。

两位负责人4号-12号、18、28号不符合工作日内每天应至少有1人在主校区签到上班的要求。

商学系:闫丽霞:4、6、10、12、14、17-21、25、26号未签到,共计12天。

孙学军:4、7、11、18、25-28号未签到,共计8天。

两位负责人4、18、25、26号不符合工作日内每天应至少有1人在主校区签到上班的要求。

机械工程系:张雪松:25、26号未签到,共计2天。

孙东阳:4、5、7、11、12、18、20、21、24、25、27、28、31号未签到,共计13天。

两位负责人25号不符合工作日内每天应至少有1人在主校区签到上班的要求。

艺术设计系:牛玖荣:4-12、17-19号未签到,共计10天。

中原工学院学生学习考核工作规范

中原工学院学生学习考核工作规范

中原工学院学生学习考核工作规范学生学习考核指对学生所修课程和其它教学环节学习情况进行的考核。

学生学习考核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方面,是监控学生学习质量及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的重要手段之一。

搞好考核工作,对于从严治校、从严治学,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保障我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使我校学生学习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

一、考核方式第一条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和其它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及格方可取得学分。

考核成绩、学分数等均载入学生成绩登记表,并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二条学校所开设的课程必须进行考核。

原则上主干基础课程 (简称考试课程) 的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其它课程 (简称考查课程) 的考试在教学进程中完成,于考试周前结束,由课程所属院(系、部)组织。

其它教学环节根据各自特点可采用灵活、适当的方式考核,由承担该教学环节教学任务的部门组织。

第三条学生学习考核可采用笔试(闭卷或开卷)、口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际操作、应用设计、论文或笔试加口试、笔试加操作等方式,具体由课程或其它教学环节所属院(系、部)根据各自特点决定,并在教学大纲中注明。

无论采用何种考核方式,都应注重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并注意客观性和区分度。

考核方式一经确定,任课教师不得随意改变。

在课程或教学环节开始后一周内,任课教师或课程组应填写《课程考试考核方式登记表》(附表一),并于学期初向学生公布。

二、考试组织与实施第四条为了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如下:组长由学校主管教学的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分管考试工作的处长担任,成员由各院(系、部)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主任)、监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等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l、领导全校各教学环节的考核工作;2、检查教务处和各院(系、部)考试组织和考务准备工作;3、组织有关部门和各院(系、部)负责人对考场的巡视和监督等;4、处理考试工作中发生的事故和有关重大问题;5、组织考试工作的评估。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成立于2020年,是中原工学院的二级学院,旨在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商务教育和培训。

该学院秉承“扎根实际,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信息技术和商务管理双重能力的优秀人才。

学院设置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三个本科专业,并设有硕士研究生专业。

学院的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批高质量的教师团队,他们既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又具备较高的科研水平。

学院还与多家知名企业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践教学的机会和科研项目的支持。

在学院的专业设置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是该学院的特色专业之一。

该专业以培养具有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能力的优秀人才为目标,注重学生的实际能力培养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学生将学习到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开发、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等领域的核心知识和技能,为他们未来从事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电子商务专业是近年来兴起的一门热门专业,也是信息商务学院的优势专业之一。

该专业培养具有电子商务运营和管理能力的人才,注重学生对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运营、电子商务法律等方面的学习。

学生将学会运用信息技术和商务知识,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商品交易和市场营销,具备在电子商务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的能力。

供应链管理专业是适应现代商务发展的专业之一,也是信息商务学院的新兴专业。

该专业注重培养学生对企业供应链的整体规划和管理能力,强调学生对供应链网络、物流管理、采购和供应等方面的学习。

学生将了解全球供应链管理的最新理念和实践,掌握供应链信息系统的应用和供应链风险管理的方法,为企业的供应链运作提供专业支持。

信息商务学院注重学生的实践教学,为学生提供多种实践教学机会。

学院与企业合作开展实训基地和实习基地,让学生在企业实际工作中学到更多的实战经验。

学院还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竞赛和沙盘模拟,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除了教学工作,信息商务学院还积极开展科学研究。

12131学期评教通知

12131学期评教通知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通知一、评教的目的和意义学生评教是评价教师的重要方式,是教学效果评价的必要环节,也是评价教师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之一。

评教结果是促进教师今后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参考。

请同学们务必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

二、评教时间2012年11月23日—2011年11月27日三、参评主体主校区、北区所有在校生四、评教实施1、教务科技处负责基本数据录入并联系有关部门做好技术准备、网络维护工作和评教过程中数据的维护;2、教务科技处将不再做统一安排,请各辅导员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按照信息中心老师要求,协调好本班的评教时间;3、登陆方式(1)登陆“信息商务学院网站→友情连接→校内友情连接→青果教务系统(内网)”进行连接;(2)启动IE后,在地址栏输入评教址:http://10.240.5.20/jwweb/default.aspx按回车键确认,进入用户登录。

按要求输入学号(按学生证上的完整学号填写)和密码,选择网上评教,点击第二项提交教学评价表,开始进行评教。

4、注意事项学生评教只针对本学期给本班上过课的教师。

并对同一个教师所教不同课程进行评价。

若忘记密码,初始密码一般为“123”,登陆后及时完善信息更改密码。

有问题及时联系教务科技处靳老师 67698825 624998155、请各位系主任老师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指导本系辅导员认真组织学生评教,确保全体学生按时参加,教务科技处将从11月23日开始每天通报各班参评人数;同时请各辅导员老师认真统计参加评教人数,并于本系评教结束后将缺评人数报至教务处靳楠老师处。

恳请各系辅导员认真负责,同学们积极配合,与教务处共同努力,确保网上评教工作顺利进行!另,不参与评教的学生期末将无法查询考试成绩,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负。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教务科技处2012年11月20日。

信商政教〔2013〕17号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信商政教〔2013〕17号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文件信商政教〔2013〕17号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规范学生学籍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2005年3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我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其它相关证件,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书面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能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经教务科技处和主管院长批准,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后,可以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按当年新生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对应征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按照教育部教学[2013]8号文《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准许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

学生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在每学年开学前,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新生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等材料,经学校复查合格后,按当年新生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或请假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等费用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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