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
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二、考核内容1.教学成果评估:根据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教学成果和效果。
可以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议、教学记录、教学论文等。
2.学术研究评估:根据教师的学术研究工作,评估其科研成果和水平。
可以包括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参与科研项目等。
3.教学评估:评估教师在教学中的贡献和创新。
可以包括制定教学计划、教学方法创新、教学资源开发等。
4.师德师风评估:评估教师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可以包括教学态度、师生关系、团队合作等。
5.业务能力评估:评估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可以包括教学技能、辅导能力、课堂管理等。
三、考核标准1.教学成果评估:根据学生评价、同行评议和教学记录,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2.学术研究评估:根据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和参与科研项目,分为A 级、B级、C级。
3.教学评估:根据教学计划、教学方法创新和教学资源开发,分为优秀、良好、一般。
4.师德师风评估:根据教学态度、师生关系和团队合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
5.业务能力评估:根据教学技能、辅导能力和课堂管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
四、考核程序1.提交申请材料:教师应提交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材料、学术研究成果材料、教学材料、师德师风材料等。
2.评审小组评议:根据提交的材料,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估和打分,确定每项指标的分值。
3.个人答辩:教师应进行个人答辩,向评审小组介绍自己的教学成果、学术研究、教学和师德师风情况。
4.综合评分:根据评审小组的评议和个人答辩情况,给予教师综合评分,确定是否符合职称评聘要求。
五、考核结果1.优秀:在各项考核指标中,获得优秀评价的教师可以评聘为高级职称。
2.良好:在各项考核指标中,获得良好评价的教师可以评聘为中级职称。
3.及格:在各项考核指标中,获得及格评价的教师可以评聘为初级职称。
4.不及格:在各项考核指标中,获得不及格评价的教师无法评聘为相应职称。
六、考核周期七、考核结果的使用1.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教师的职称评定结果,对教师的岗位安排和职业发展进行指导和支持。
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评细则赋分表(征求意见)-A3
SCI、EI、SSCI检索的本专业学术期刊论文
5
基准分值+IF×50%
B
在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报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4
C
专业核心期刊、A&HCI收录论文
3
D
被EI、ISTP、ISSHP全文检索的本专业国际会议学术论文或其他综合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2
E
非核心一般期刊论文
0.5
科研、教学研究项目
项目
主持人
5
由学院(部)职称评审组专家打分。
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1分,指导青年教师0.5分。
2
个人荣誉称号
国家级
省部级
厅、校级
2
指各类优秀、先进等个人所获荣誉称号。
2
1
0.5
教学情况
授课情况
参评教授、副教授职务者,自任现职以来,系统讲授过全日制本科专业必修课或基础课2门及以上,并承担全日制研究生教学任务。对参评讲师者,不作讲授专业课的硬要求,完成规定教学任务即可。
3
校厅级
2
出版物
著作
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个人学术专著5分;本专业学术著作主编3分、副主编1分;参编文科10万字以上0.5分,5-10万字0.3分,5万字以下0.2分;参编理科5万字以上0.5分,3-5万字0.3分,3万字以下0.2分;出版个人美术作品集、音乐专辑1分。
5
与本专业无关的出版物不计分。
教材
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全国大中专蒙文规划教材主编5分、副主编2分;参编文科10万字以上2分,5-10万字1分,5万字以下0.5分;参编理科5万字以上2分,3-5万字1分,3万字以下0.5分。其他一般教材按照以上分值的50%计算。
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考核办法
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考察方法依照国家人事部、自治区人事厅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本质,特拟定本方法。
一、核查的原则与方法(一)教师核查是对教师今年度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授课科研工作业绩及水平的全面评估。
(二)教师核查要坚持脚扎实地,侧重工作实绩,力争对教师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出客观、全面、公正的议论,以弘扬成绩,战胜不足,互相促进。
(三)核查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
其总的原则是:教师核查总得分 =按《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核查量化评分细则》所得分×70%+院系考评小组评分× 30%。
定量核查:院(系、部)核查小组依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核查量化评分细则》和个人授课态度及从事过的授课工作量、授课质量、科研成就和水平等,对教师进行评分,占总分的70%。
授课质量评估成绩 =学生评估成绩× 60%+教师评估成绩× 40%。
其中,学生评估成绩以教务处组织的评估为基准,若一年内解说多门课程,则评估成绩取多门课程评估的平均值。
教师评估成绩由各院(系、部)核查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教师或院系授课委员会或教研室成员等对其授课质量进行评分,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开。
个人年关核查评分表应依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核查量化评分细则》和《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职务基本工作定额参照建议》填写。
定性核查:院(系、部)核查小组依照教师一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授课科研业绩等全面核查打分(60---100 分),占总分的 30%。
(四)核查等次确定1、核查总分 60 分以下者定为不合格。
2、核查总分 60---65 分者定为基本合格。
3、核查总分 65 分以上者定为合格。
4、优秀人员的产生方法:按总分排队,每个层次取前30%为侯选人,院系核查小组对其进行投票,取前1/2 为优秀。
5、以下情况者定为不合格(1)今年度受学校警告(不含警告)以上处分;(2)不遵从组织安排,擅离职责,一年旷工累计 3 天以上。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内人社发〔2011〕74 号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包头市公务员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处,各有关高评委办事机构,自治区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现将《201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尽快部署,确保今年职称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201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201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和客观公正的选拔机制为目标,以重水平、重业绩、重创新为政策导向,结合全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实际,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完善政策,加强管理,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进富民强区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一、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政策(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范围、程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内人发〔2004〕4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办法》(内人发〔2005〕32号)的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条件,继续执行1993年以来颁发的各系列相关文件,其中有新修订的,执行修订后的评审条件。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暂行规定》(内人发〔2007〕6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行规定》(内人发〔2007〕61号)的规定执行。
(四)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内人社办发〔2011〕50号)执行。
继续教育证书审验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到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验证人员花名册一份。
申报人员的材料中,须提供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和近三年继续教育证书相关页的复印件。
(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论文的要求,按照各系列评审条件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6.26•【字号】内教人字[2009]20号•【施行日期】2009.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人字[2009]20号)各高等院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内人发[2009]82号)的规定,从2009年开始,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研究系列、思政研究系列和实验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设在自治区教育厅。
为了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改革评审办法,下放学科评审权从有利于我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出发,考虑目前我区高等学校的实际,经自治区人事厅同意,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部分高等学校。
1. 将教师、研究、思政研究、实验系列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以下学校: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医学院。
2. 将教师、研究、思政研究、实验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以下学校: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3.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医学院除外)的正高级及其他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正、副高级教师、研究、思政研究、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组织评审。
二、严格执行评审条件,努力保证评审质量(一)2009年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继续执行1993年以来颁发的高校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其中有新修订的,执行修订后的评审条件)和《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内人发[2009]82号)的有关规定。
教师评聘办法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评聘办法量化考核细则1、教学效果考核:(1)学生学业成绩:对任课教师所任课程的学生在期末考试中的平均成绩进行评估。
根据成绩分布情况,对教师进行排名和评分,以此作为评估教师教学质量的一个指标。
(2)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评价。
可以通过问卷调查、面谈等方式,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满意度和评价意见。
2、教学效率考核:(1)教学资源利用情况:教师是否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包括教室设备、教材资料等的使用和利用情况。
(2)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师是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并上交相应的教学报告等材料。
3、教学态度考核:(1)教师激励学生的能力:教师是否能够激励学生积极学习,鼓励学生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学习动力。
(2)教师的课前准备:教师是否能够充分准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以提高教学效果。
(3)教师对学生的关心和帮助:教师是否能够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积极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4、科研成果考核:(1)教师在学术论文上的贡献:教师在科研领域的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等。
(2)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科研的情况:教师是否积极指导学生参与科研实践,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
5、教学管理考核:(1)教师课程计划和教学安排的合理性:教师是否能够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
(2)学科竞赛成绩:学生在学科竞赛中的成绩。
教师通过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学科水平,也可以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
6、师德师风考核:(1)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师是否具有正确的教育教学理念,能够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2)教师的职业道德:教师是否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是否能够保护学生的权益和尊严。
7、教务工作考核:(1)组织教研活动的能力:教师是否能够积极组织和参与教研活动,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2)评估教师的能力:教师是否能够积极参与学术研讨会和培训班等活动,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以上是对教师评聘办法量化考核细则的提出,通过这些细则的量化考核,可以客观地评估和比较教师们的教学质量和综合素质,为学校和教师提供参考和改进的方向。
2022年度学校关于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进行补充及说明的通知
2022年度学校关于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进行补充及说明的通知各处室、学院,附属医院: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推荐工作,促进学校提升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水平,科学合理设置评审条件。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学校关于修订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做出以下补充和说明: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量化标准Go分,自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起执行,适用于教师(实验)人员)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讨论稿)》,督学组每学年以课堂听课等形式开展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按照如下标准进行量化:评价平均得分三90分,计10分;评价平均得分280且<90分,计7分;评价平均得分三70且〈80分,计4分;评价平均得分260且<70分,计1分;评价平均得分<60,计0分。
任现职以来,按教学督导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年平均分数计算。
二、辅导员“三个习惯培养”量化标准(10分,自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起执行,适用于专职辅导员)(一)满足以下条件计5分学生的出课率98%,早操出勤率98%;学生无违纪计 1 分,学生学业警示率(学生每学期考试课不及格门数大于等于3门受到学业警示)低于10%计1分。
所带班级获“三个习惯”培育年度优秀班级1次。
(二)超出部分业绩按以下标准计分(上限5分)“所带班级宿舍获年度“善学达人”、“运动达人”、每人次计0∙l分,上限3分,“乐学寝室”、“乐动寝室”,每宿舍计0.2分,上限3分,获“三个习惯”培育年度优秀班级1次计1分。
三'关于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建设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说明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以《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为参照。
四、关于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纳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说明具有直接指导(不限名次)的学生团队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比赛一等奖,国家级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如有特等奖时,视为一等奖,以此类推。
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核实施办法为维护我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切实提高我院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现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岗位职数情况和学科建设需要,对我院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核有关事项制订以下实施办法。
一、申报类型申报高级职务的教师要根据实际承担的教学任务分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申报:以教学为主,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全校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化学、体育、艺术等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可按教学型申报;以教学为主,承担一定的科研工作,主要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的教师须按教学科研型申报。
学院鼓励有条件的教师积极按教学科研型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教学科研型和教学型分别按照当年可使用空缺职数的60%和40%的比例确定职数。
二、申报条件教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首先必须符合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所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以省人社厅、教育厅评审当年下发文件为依据),此外还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一)教学必备条件专任教师年均授课时数不得少于280学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授课时数不得少于140学时。
课堂教学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教学水平和效果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水平,学生评价良好。
专业课教师晋升讲师须有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6个月以上的经历。
(二)科研必备条件申报高级职务者,应主持或主要参与(前5名)过省部级课题(包括省教育厅或省有关厅局科研项目,或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省教育科学指令课题、规划课题、一般课题等)的研究工作,并已结项,或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名)过横向课题研究,或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名)的院级课题通过省级鉴定获学院课题结项二等奖以上。
申报中级职务者,应主持或主要参与(前5名)过横向课题或院级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已结项。
申报初级职务者,至少发表1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三)其他必备条件1.师德师风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024年教职工量化考核细则(2篇)
2024年教职工量化考核细则一、考核目标教职工量化考核的目标在于激励教职工积极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成果,推动学校整体发展。
通过量化考核,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责任,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考核内容1. 教学(1)教学质量:包括课堂教学效果、教学设计和教学方式等。
(2)学生学习情况:包括学生成绩、学生反馈等。
(3)教学管理:包括课堂纪律、作业批改等。
(4)教学创新:包括教学方法改进、教材改进等。
2. 学术研究(1)科研成果:包括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科研项目等。
(2)学术影响力:包括在学术界的声誉和影响力。
(3)科研团队建设:包括指导学生科研和培养学术接班人。
3. 学生工作(1)学生发展情况:包括学生成长状况、学生自律和社会实践等。
(2)学生服务:包括学生指导、心理辅导、创新创业等。
(3)班级管理:包括班级纪律、班级活动策划等。
4. 成果奖励根据各项考核内容的综合评定结果,对表现优秀的教职工进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和晋升机会等。
三、考核指标及占比具体考核指标及占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要保证各项指标的公平性、客观性和可度量性。
1. 教学:占比30%(1)教学质量:占比10%(2)学生学习情况:占比10%(3)教学管理:占比5%(4)教学创新:占比5%2. 学术研究:占比30%(1)科研成果:占比15%(2)学术影响力:占比10%(3)科研团队建设:占比5%3. 学生工作:占比20%(1)学生发展情况:占比10%(2)学生服务:占比5%(3)班级管理:占比5%4. 其他工作:占比20%其他工作包括学校和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定。
四、考核流程1.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学年,从上学期开始,到下学期结束。
2. 考核方式(1)定期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定期评定。
(2)临时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特殊情况,可进行临时评定。
3. 考核结果处理(1)考核结果根据各项指标占比的权重进行加权得出。
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3
负责人:
(章)
年月日
审核人:
负责人:
(章)
年月日
审核人:
负责人:(章)
年月日
评审情况
到会人数
同意数
反对数
弃权数
评委会主任:
年月日
注:1、此表由申报人填写,经单位审核盖章后,随材料一并上报,盟市、厅局意见可只在原件上盖章。
2、单位性质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企业单位填写。
是否有继教审验卡
有
本专业最高学历
本科
考核情况
07
08
09
合格
合格
合格
学历
毕业时间
院校与专业
进修
进修时间
院校与专业
1
1996、7
包头师范专科学校化学教育
1
2006
包头市电化教育管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
2
2000、7
内蒙古师范大学化学教育
2
2008
包二十五中电教、教育理论培训
3
3
2009
人事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读本
3、单位(栏):属旗县的要写明所在旗县及单位全称。
包头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获奖者
获奖者
获奖者
获奖者
获奖者
获奖者
获奖者
撰写者
撰写者
撰写者
课题负责人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及时间
中学一级教师2004年11月
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及时间
中教一级2004年11月
外语考试时间
语种、级别
成绩
准考证号
计算机能力考试时间
2004、2
模块数
3
成绩
90
内蒙古教师职称的评定方法
内蒙古教师职称的评定方法嘿,咱今儿就来唠唠内蒙古教师职称的评定方法。
你说这职称评定啊,就像是一场教师的大考!先说说基本条件吧,那肯定得有教师资格证呀,这就好比是进入这场考试的入场券。
然后呢,教学年限也得够,这就像游戏里升级打怪,得一级一级来,没个几年的功夫可不行。
教学业绩那可是重中之重啊!你得把课教得好呀,学生们爱听,成绩也得拿得出手。
这就好比是厨师做菜,得色香味俱全,才能让人竖起大拇指。
要是你的课堂死气沉沉,学生都没兴趣,那咋能评上职称呢?还有教育教学研究这一块呢,你得有点自己的想法和成果呀。
参加课题研究啦,发表论文啦,就像是给自己的教学武功秘籍里增添新招式。
你想想,要是别人都有厉害的招式,你却啥都没有,那能行吗?再说说师德表现,这可太重要啦!你得关爱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要是对学生不好,那可绝对不行。
这就像是一棵树的根基,根基不稳,树能长得好吗?公开课、示范课也不能少呀,这就像是在舞台上表演,得把自己的风采展现出来,让大家都看到你的实力。
评定职称的时候,那可真是紧张又刺激呢!就好像等待开奖一样,心里七上八下的。
但咱也别怕呀,只要平时努力做到最好,该有的都有了,还怕评不上吗?内蒙古的教师们呀,可得把这些评定方法牢记在心。
平时就朝着这些方向努力,别等到要评职称了才临时抱佛脚。
就像盖房子,得一砖一瓦慢慢垒起来,这样盖出来的房子才结实呀!咱当老师的,不就是为了教好学生,让他们茁壮成长嘛。
职称评定也是对我们努力的一种认可呀。
所以呀,加油吧,老师们!让我们在教学的道路上不断前进,向着更高的职称冲刺!咱可不能落后呀,要为内蒙古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让咱内蒙古的孩子们都能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06.03•【字号】内人社办发〔2024〕98号•【施行日期】2024.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8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自治区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符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30号)规定的相关人员。
二、申报程序要求(一)线上注册申报申报人员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在业务办理—2024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保存后下载导出《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及完善申报材料。
评审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栏要明确填写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参评条件,是否同意参评及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等情况。
(二)线下提交材料申报人员提交线下材料渠道和要求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为准。
申报材料目录见内蒙古人才信息库。
申报人员线下提交材料时,技工院校教师须按隶属关系经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技工院校管理部门对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量、工学一体化工作量、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盟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情况、盟市级及以上技工院校各类竞赛活动参与及获奖情况等初审并出具材料真实性说明后,按规定再行提交材料;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须按隶属关系经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部门对学校年检情况、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量、工学一体化工作量、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盟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情况、盟市级及以上技工院校各类竞赛活动参与及获奖情况、所聘用教师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等初审并出具材料真实性说明后,按规定再行提交材料。
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考核细则一、教学工作量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是评定职称的重要指标之一、教学工作量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量化考核:1.教学课时数量:根据教师所授课程的学时和学分,计算教师每学期的教学工作量。
2.参与教学活动的数量:包括组织校内外学术讲座、教学研讨会等教育教学活动的次数。
3.教学反馈评价:采集学生对教师教学的评价,包括教学效果、教学态度、教学内容等方面的指标,通过对学生的问卷调查、课堂观察等方式,定量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
二、教学成果教师的教学成果是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教学成果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量化考核:1.教材和课程建设方面的成果:包括教材编写、教程制作、课程设置等方面的成果。
2.教学方法和手段方面的创新:教师是否运用了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是否对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进行了改进,通过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评价来评判。
3.教学科研成果方面的贡献:教师是否参与教学研究项目,是否发表过与教学相关的论文,是否有教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等。
三、学术研究能力教师的学术研究能力是评定职称的重要指标之一、学术研究能力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量化考核:1.学术论文发表数量:教师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是评判教师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2.学术研讨会参与度:教师是否积极参与学术研讨会,是否有学术报告和演讲的经历。
3.科研项目参与度:教师是否参与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研究工作,是否有科研项目的结题和成果。
四、教学管理和团队合作能力教师的教学管理和团队合作能力是评定职称的重要指标之一、教学管理和团队合作能力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量化考核:1.教学管理工作的组织和推进:教师是否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评估的组织等。
2.团队合作表现:教师是否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是否能够与其他教师合作开展课程建设、教学实践等工作。
3.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成果:教师是否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重要的贡献,如获得过教学管理方面的奖励。
内蒙古科技大学专任教师工作量化及考核办法—2014-07-12
内蒙古科技大学专任教师工作量化与考核暂行办法(试行)2014年07月内蒙古科技大学专任教师工作量化与考核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涵发展,促进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满负荷工作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每年度要完成额定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行满负荷工作制。
满负荷工作量标准定为每年1200工作时。
第二条教学工作量化办法一、理论教学任务包括:备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平时测验、考试、考查、监考、试卷命题、阅卷评分、成绩录入和试卷分析;教学日历、教案、教学工作总结等基本教学文件的编写。
工作时数=计划时数×课前系数×技术职务系数×重复课系数+计划时数+计划时数×课后系数×授课人数系数其中:(1)计划时数:相关部门下达教学任务时数。
(2)技术职务系数:高级=1;中级=1.3;初级=1.5。
(3)课前系数、课后系数如下表:*新增设的课程,课前系数为课程类别相对应课前系数的5倍。
(4)本、专科授课人数系数如下表:(5)研究生授课人数系数如下表:说明:公共学位课包括:外语读写、英语听说、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数值分析、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泛函分析、数理方程、运筹学、线性代数;专业学位课程和专业非学位课程包括:培养方案内设臵的其他课程;必修环节课程包括:文献检索、科学道德宣讲。
(6)重复课系数:一学期内同一教师为多个教学班讲授同一课程,第1个教学班重复课系数=1,其它教学班重复课系数=0.1。
理论课教学分阶段规范如下:(一)课前工作1、工作内容依据教学大纲编写教学日历、教案、讲义和必要的课件。
2、工作要求(1)研究教学大纲,掌握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具体要求,把握课程体系,明确授课内容的重点、难点,形成规范教案。
(2)教师要广泛阅读和积累相关文献、材料,了解本课程、本专业的最新发展动向,及时充实更新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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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评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规范和完善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强化政策导向,引导广大教师多出高水平的成果,促进教学、科研和人才队伍建设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职称改革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准,科学量化。
严格执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制定相关指标体系,对申报晋升职务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教学科研水平等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全面考评,按照量化标准综合排名逐级上报参评。
(二)注重实绩,保证质量。
全面考核参评人员履职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在教学、科研方面不只计数量,更加注重质量,充分体现教学和学术水平,择优晋升。
(三)公平、公开的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提高职称评审工作的客观性、公平性和可信度,严格按评审程序,层层把关,层层落实,确保量化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逐步形成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职称评审机制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四)整体谋划,统筹兼顾。
根据学校和各单位职称结构比例、岗位设置结构比例,确定当年的职称结构和数量,合理推进,稳妥实
施。
二、适用对象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条件,申报晋升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的在岗、在编人员,均须按本办法进行量化考评。
量化考评结果作为择优晋升的重要参考。
三、量化考评的内容
量化考评由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现实表现、教学工作、教学科研成果等5项内容组成。
详细量化赋分标准见《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评细则赋分表》(附件)。
四、量化考评分值分配
五、对量化考评细则的有关说明
(一)学历、学位是指取得由教育部统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学历认证。
双学历(或学位)人员只计与从事专业相符或相近的一个学历(或学位),不重复计算。
(二)现实表现中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表现”学院职称评审组专家打分赋值;“个人荣誉称号”是指任现职以来个人所获各类荣誉称号,包括劳动模范、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等相应称号。
(三)教学情况
1、教学工作量的要求。
教学工作量是指讲授本专科、研究生课程工作量。
申报高、中级职务的教师须完成学校规定的年均额定教学工作量。
在科研岗的教师和兼职副处以上党政职务的教师年基础教学工作量可减免1/2;对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和休产假女教师,期间教学工作量可全部减免。
超额定教学工作量的,超出部分按年限累加赋分,设封顶分。
授课学时,只计算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授课学时,其他不计入。
2、教学能力和水平的评分由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分、专家听课评分和说课评价分组成。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分由教务处教学评估系统完成;专家听课评分由所在学院组织教学委员会专家对授课教师日常实际教学进行的听课评分;说课评价分是由各学院(部)组成说课评分组,对参评教师进行说课评价。
说课评分组由7—11名职称较高的教师代表(不含党政领导和评审组专家)组成。
(四)对教学、科研成果要求及说明
1、学术论文分为A、B、C、D、E五类,并在论文评价中引入期刊的影响因子作为论文的评价依据。
以论文等级分别赋予基准分值的基础上,加上期刊的影响因子分值,得出论文实际得分。
2、对参评者上报的教学、科研成果进行数量限制。
其中论文限报8篇,著作限报4部,课题限报6项。
3、除引进人才和在读博士期间成果外,其他人员的教学科研成
果必须以内蒙古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学术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利为第一完成人;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等科研成果内容为从事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本专业不作为计分依据。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评细则赋分表
内蒙古师范大学
二〇一四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