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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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使用管理制度(5篇)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5篇)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车使用,加强公车管理工作,提高公车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级部门、办事处、单位和员工,包括所有的公务车辆和一切归公司管辖的用车活动。

第三条公车使用目的主要为了开展公务活动,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节省时间和人力资源,同时减少环境污染。

第四条公车使用必须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禁滥用公车,严厉打击公车私用和其他违规行为。

第五条公车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违法乱纪,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一经发现,必须按照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追究相应的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公车的管理工作由公司的财务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并由总经理亲自抓总。

第七条公车使用管理工作应当做到保证安全、便捷、高效、优质,并严格控制公车使用的成本。

第二章公车使用的权限和范围第八条公车使用的权限和范围应当按照公司的实际需要来确定,有必要的人员可以使用公车进行公务活动。

第九条公车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领导干部出差或参加会议;2. 公司组织的业务考察或培训活动;3. 公司的物资采购、运输和配送活动;4. 公司的市区间交通和其他公务活动。

第十条公车使用活动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报备,并得到车辆管理部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公车使用的具体权限和范围由公司的领导决定,并以文件形式下达到各级部门和单位,并向全体员工公告。

第三章公车使用的程序和要求第十二条公车使用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批、派车、安全检查、公示等。

第十三条公车使用的要求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合理安排时间、路线和行车速度,做到文明驾驶,节约用车,保护环境,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公车使用的程序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使用公车的单位或部门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公车使用申请;2. 公车使用申请应当明确填写公车使用人、目的地、出发时间、预计返回时间、返回里程等信息;3. 公车使用申请必须得到车辆管理部门的审批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安排;4. 公车使用人在使用公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5. 公车使用完成后,必须填写公车使用情况报告,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备。

公车管理使用规定

公车管理使用规定

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管理使用规定一、公车使用管理的原则1. 公车使用应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资金的有效运用。

2. 公车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滥用职权、违规占用公车。

3. 公车使用应遵循“安全可靠”的原则,确保公车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可靠性。

4. 公车使用应遵循“便捷高效”的原则,提供便利的公共交通服务。

二、公车管理使用的具体规定1. 公车配备管理(1)根据单位实际需求,合理配置公车数量,并做好公车登记、统计工作。

(2)公车使用人员应对所在单位的公车进行相应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3)定期对公车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公车的正常使用状态。

(4)公车管理人员应建立公车管理制度,规范公车使用和保管等工作。

2. 公车使用管理(1)公车使用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且具有相应的驾驶经验。

(2)公车使用人员应正确使用驾驶技术,确保行驶安全。

(3)公车使用人员在驾驶过程中应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

(4)公车使用人员在行驶公车时应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人,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5)公车使用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公车,严禁私自乘坐、借用和转借公车。

3. 公车日常维护管理(1)公车使用人员应对公车进行日常的清洁工作,保持公车的整洁和卫生。

(2)公车使用人员应定期对公车进行检查,保证公车的安全可靠性。

(3)定期对公车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公车的正常使用状态。

(4)公车使用人员在使用公车时应注意节约能源,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加油、维修费用等开支。

(5)公车使用人员应及时向公车管理人员上报公车故障和需求,确保故障及时得到修复。

4. 公车使用纪律(1)严禁私自改装或加装设备,保持公车的原样。

(2)公车使用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禁接受礼品、款待等违规行为。

(3)公车使用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公车,不得将公车用于私人目的。

(4)公车使用人员在公车上应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举止文明,不得影响公车形象和单位形象。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
根据公司内部规定,以下是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
1. 公车使用权限:只有经过公司授权的员工才能使用公司公车。

没有授权的员工不能自行使用公车。

2. 公车使用场景:公车仅可用于公司业务需要或公司活动。

私人用途或其他非工作需要的场合不得使用公车。

3. 公车预约制度:员工需要提前向公车管理部门预约公车。

预约需提供详细的出行计划、时间、地点等信息。

4. 用车时间限制:公车使用时间一般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段。

非工作时间段如需使用公车,需要提前进行申请,并且经过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5. 公车驾驶人:公车驾驶人应持有有效驾驶证,并且需要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和技巧。

6. 公车安全行车:公车驾驶人需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不得超速行驶、违章停车、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

7. 公车保养维护:公车驾驶人需要定期保养维护公车,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8. 公车油耗管理:公车驾驶人需要合理使用燃油,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在长途出行时,需要提前计划加油站点。

9. 公车行驶记录:公车驾驶人需按规定填写公车行驶记录,记录行驶里程、时间、路线等信息。

10. 公车事故处理:如遇到公车事故,公车驾驶人需要及时报告公司,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事故处理和报告。

11. 公车违规处理:如发现公车驾驶人存在私自使用公车、违章行驶、酒驾等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可能包括停用公车权益、扣除奖金、追究法律责任等。

以上是公司对公车管理使用的基本规定,希望员工能够遵守,做到规范使用,确保公车资源合理利用。

关于公车使用的管理规定(3篇)

关于公车使用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车管理,提高公车使用效率,保障公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使用单位”)的公务用车。

第三条公车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节约原则:公车使用应当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二)高效原则:公车使用应当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公务需求。

(三)安全原则:公车使用应当确保行车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四)公开原则:公车使用情况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制度,确保公车使用规范有序。

第二章公车配备第五条公车配备应当根据使用单位的公务需求、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量确定。

第六条公车配备应当遵循以下标准:(一)小型轿车:主要用于县处级及以下领导干部和普通公务人员。

(二)中型轿车:主要用于地厅级领导干部。

(三)大型轿车:主要用于省部级领导干部。

(四)其他车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可配备其他车型。

第七条公车配备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第三章公车使用第八条公车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公车。

第九条公车使用范围:(一)执行公务活动。

(二)处理紧急公务。

(三)保障领导干部正常工作、生活需要。

(四)经批准的其他公务活动。

第十条公车使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驾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驾驶资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二)公车不得用于私人目的。

(三)公车不得用于接送亲友、旅游、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

(四)公车不得用于办理与公务无关的事项。

(五)公车不得用于公款宴请、娱乐等活动。

第十一条公车使用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包括使用时间、地点、事由、油耗、维修保养等信息。

第四章公车维护与保养第十二条公车维护与保养应当定期进行,确保公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公车维护与保养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定期进行保养,及时更换零部件。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5篇)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5篇)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一、管理总则1、目的:为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提高公务用车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做到公司车辆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并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凡本公司驾驶员管理、车辆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车等均按本制度执行。

3、可使用车辆:1)公司车辆,丰田凯美瑞;2)有油补的私家车。

在公司车辆不够用且公司有较紧急的事情要办理时,可派用私家车。

4、权责:车辆由行政中心主管、用车部门或用车人监管。

二、驾驶员管理办法1、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必须服从行政中心统一调配并做到及时出车。

如有出车任务应立即执行。

4、无出车任务时应做到如下几点:1)做好指定车辆的清洁、维护、检修、保养及安全检查等工作,以确保出车行驶安全;2)做好油料准备工作;3)准备工作做好后、一律在指定位置里待岗;不得到处游走、串岗,以影响公司形象或影响他人工作;不得在车内、休息室及其它地方打牌、高声聊天、吸烟、饮酒等;4)不得借故随意外出或无《派车单》时将车辆开出公司;5)手机要保持____小时畅通。

6)以上条款如有违反则每次处罚____元;一月累计违反____次或一次造成影响严重的予以辞退,并扣除当月工资。

5、车辆完成任务后不得将车辆停放家中或它处,必须停放公司或指定位置。

否则,每次处罚____元或车辆发生任何毁坏,均由司机负全部责任。

6、不准公车私用、不准擅自借车给他人使用、不准将车辆给他人驾驶、不准中途带人带货搞收入。

否则,予以辞退。

7、车辆所有手续、证件、工具、钥匙和附件等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8、注意职业礼仪,要时时处处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要严守公司秘密。

9、上下班均应打卡。

如公务在外或接送领导确不能按时回公司打卡者,回司后应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由用车人签证。

三、车辆使用办法1、下列情况下可申请用车:1)员工因公务外出时;2)财务部门外出取款、存款、转账、结账或报税时;3)其它特殊情况时。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5篇)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5篇)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1、各种车辆归本单位所有,其资产及使用管理由单位机关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派(定向配置车辆除外)。

2、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要本着“为单位服务、为业务服务”的宗旨,对申请派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要热情周到、妥善安排、明确答复、及时派车,若派车确有困难时,应如实说明原因或提出其他变动建议。

3、为保障单位领导随时开展工作和处理紧急事务,实行专车专用。

4、定向配置车辆相对固定,由用车单位(部门)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和调派,但必须按照此规定执行,指定符合车辆驾驶条件的人员驾驶,服从单位领导因需要临时派遣。

5、单位分管主任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车辆使用和管理的重大问题。

二、用车程序与要求凡动用单位车辆(除中心领导和特殊情况用车外),原则上必须先申报、登记,经机关办公室上报主任批准方可出车。

必须按“四个保证”和“两项制度”的要求作出安排。

(一)“四个保证”1、保证单位紧急公务或特殊情况用车。

在本县范围内,如果情况(公务)紧急,直接电话告知车辆管理人员即可出车。

如果临时无车,也可以先打出租车,相关费用待事后由机关办公室核实经主任签批后,到财务科报销。

2、保证单位领导工作用车。

单位领导用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实行登记制度和派车单制度,确保随时随地工作用车。

3、保证市场检查工作用车。

属本单位统一组织的安全检查、专项督查和工作会议等工作,由机关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

其他会议、公差或同时多路出差,原则上乘坐火车、客车或公交车等交通工具。

4、保证单位机关在县内的公务和事务用车。

属上述“四个保证”范围之内的事项一般应当派车,在现有车辆不能同时做到“四个保证”时,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予以保证,顺序如下:紧急公务或特殊情况用车—单位领导工作用车—检查工作用车—市区内公务和事务用车。

(二)“两项制度”1、用车登记制度(适用于本系统各单位、部门在市内短时用车)。

需用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应提前告知机关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经分管主任同意后在《用车登记簿》上进行登记,载明时间、事由和地点然后出车。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6篇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6篇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6篇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1)1.目的为了使公司公车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公车的合理和有效使用,加强用车安全及用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车驾驶者及用车过程的管理。

3.车辆管理公车的使用必须坚持:“安全、节约、规范”的原则。

公司公务车由总经办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货运车暂交由采购部代为管理,公车使用部门需建立公车使用台帐,明确记载公车使用事由、使用时间、使用人及批准人备查。

3.1车辆的购置与管理3.1.1公司总经办负责车辆的购置工作。

3.1.2公司总经办负责相关车籍资料、证件和保险资料的保管,以及办理证照审验等工作。

3.2车辆的调度3.2.1公司总经办负责公车的统一调度。

3.2.2公务车的使用仅限于接送公司重要客人、财务部门到银行取送数额较大金额、办理有关紧急公务等事项;不提供私人用车,如遇特殊的紧急情况,须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同意,经总经办安排用车,同时自行承担车辆通行费、油耗和意外损失责任。

3.3车辆的使用3.3.1用车部门及使用人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

3.3.2总经办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的审批情况,统筹安排车辆使用。

3.3.3紧急情况下,可先安排用车,但事后相关用车人须补办上述手续。

3.3.4车辆使用人在用车后,须填写当日出车记录,在《车辆使用申请单》上按实填写“起点表数”、“止点表数”等数据,以便相关部门建立台帐及审核。

车辆使用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场地,不得擅自将车子开回家或私用,若由于工作等原因当天无法返回,除要在《车辆使用申请单》上注明外,在用车前需提前报公司领导同意。

4.驾驶者管理4.1驾驶者资格申请驾驶车辆者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正式驾驶证,凭证驾车,否则发生其他一切交通意外情况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其本人承担,一概与公司无关。

4.2驾驶者要求及纪律4.2.1驾驶者要遵守国家有关驾驶员、车辆各项管理法规,遵守公司制定的用车管理规定。

机关公车管理使用规定(4篇)

机关公车管理使用规定(4篇)

机关公车管理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车管理使用,合理利用公共资源,维护公务用车的安全与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资产评估透明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机关公车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各级机关的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公务用车是指属于机关的,用于履行公务或为公务活动提供服务的、由机关提供且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出行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轿车、越野车、客车等。

第四条公务用车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预算执行到位、资金使用透明。

第五条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车管理机构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务用车的购置第六条公务用车的购置应当遵循节约为本、实用为本的原则。

第七条机关购置公务用车应当以质优、价廉为原则,严禁任性、奢侈。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购置资金应当依法纳入机关预算,不得以其他名义变相购置。

第九条机关购置公务用车应当进行采购招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机关购置公务用车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选择节能、环保的车辆。

第三章公务用车的使用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符合机关公务需要,服务于机关工作,不得超出公务需要范围。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保护公共道路设施。

第十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公务用车的使用时间和里程限制,严禁滥用或私自使用公务用车。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及时保养、维修,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第十五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注意节约能源,合理使用燃料,减少污染排放。

第十六条公务用车的使用记录应当完整、真实,并及时上报公务用车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公务用车应当遵守机关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私自转借、出售、非法改装或私自加装设备。

第十八条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应当按规定购买车险,并及时缴纳车船税。

第十九条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车辆及相关车辆证件和钥匙,确保不丢失。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公车使用管理规定_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精选30篇)公车使用管理规定_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篇1一、车辆使用1本公司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派车单,通知出车。

2各工作人员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3禁止公车私用。

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和办私事等。

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驾驶员要根据中心办公室的安排,凭派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

无派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二、车辆的管理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

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派车单每月向公司领导核实里程,由公司领导负责核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5、休息日、节假日、晚上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休息日、节假日应将车钥匙统一交给车辆主管保管。

6、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实行定点维修保养。

维修必须到定点维修部维修(除外出用车等特殊情况外),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向中心办公室和公司领导报告,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维修。

维修后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需有驾驶员签字认可)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负责维修费用报销事宜。

三、奖惩1、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

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错给他人造成车辆失盗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四、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车使用管理规定_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第二章车辆管理与使用第三条公司车辆由行政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公务用车公车管理规定(四篇)

公务用车公车管理规定(四篇)

公务用车公车管理规定第一章绪论第一条基本原则公务用车公车管理是为了规范公务用车的采购、使用、保管和管理,保障公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防止公车滥用、浪费和损失,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公共服务。

本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公务用车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第二章公务用车的采购第三条基本原则公务用车的采购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遵循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原则,符合节能减排要求。

第四条采购程序公务用车的采购程序包括需求申报、评审和采购实施等环节。

1. 需求申报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公务用车需求申请。

需求申报应包括用车数量、车型要求、预算金额等。

2. 评审上级主管部门对需求申报进行评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采购。

评审时应考虑节约、环保和其他相关因素。

3. 采购实施使用单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需求申报,按照有关规定拟定采购方案并组织实施。

采购程序应包括招标或比价、评审、中标或定价、签订合同、付款等环节。

第五条采购要求公务用车的采购应符合以下要求:1. 车型选择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公务用车的功能要求,选择适合的车型。

车型应具备良好的舒适性、安全性和节能性能。

2. 质量要求公务用车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使用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应注重选择品牌信誉好、售后服务完善的车辆。

3. 节能减排要求公务用车应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具备高效节能、低排放的特点。

使用单位应优先选择油耗低、尾气排放达标的车型。

第六条经费保障公务用车的采购经费应由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财政规定安排。

使用单位应合理安排和使用经费,确保公务用车的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公务用车的使用第七条用车登记使用单位应建立公务用车的登记制度,对公务用车进行统一登记。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范文(4篇)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范文(4篇)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车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公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运营安全,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司公车指公司所有的用于工作需求的专用车辆。

第三条公司公车的使用对象为公司员工和公司指定部门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公司公车的使用原则为“严格管理、合理使用”。

第五条公司公车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社会公共秩序,树立优良企业形象。

第六条公司公车的使用具有工作性质和正当性,不得滥用公车进行私人用途。

第二章公车的使用管理第一节公车的分配和使用第七条公车的分配原则为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等因素,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相关部门分配。

第八条公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司员工和公司指定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出借或转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九条公车的使用人员必须持相关有效证件(驾驶证、工作证等)并取得公司领导的书面批准方可使用。

第十条公车的使用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行车路线和时间进行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和时间。

第十一条公车的使用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正确使用和保养公司公车,确保车辆安全和维护。

第十二条公车的使用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加油地点和方式加油,并妥善保管相关费用发票和记录。

第二节公车的保养和维修第十三条公司公车的保养和维修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或经授权的维修单位负责。

公车的保养和维修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进行。

第十四条公车的保养和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使用人员不得私自承担。

第十五条公车的保养和维修工作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填写相应的申请和报告表格。

第十六条公车的保养和维修所需的备件和材料应由专门的负责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和库存。

第十七条公车在保养和维修期间,应由专门负责人员提供借用车辆或其他应急车辆。

第三节公车的报废和调配第十八条公司公车因达到报废年限或出现严重故障无法维修时,应及时报废,并由公司指定部门进行调配或处置。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单位公车使用行为,合理利用公共资源,提高单位运行效率,保障公车使用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公车管理原则第一条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确保公车资源合理利用,维护公共财产安全。

第二条坚持公车使用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公车安全、服务工作。

第三条公车使用必须符合公务需要,不得用于私人事务。

第四条公车使用必须符合公车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定,禁止超标使用、超范围使用、私自借用、私自挂靠、挪用公款等行为。

第五条公车使用必须注意文明、规范用车行为,严禁违反交通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公车使用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七条公车使用必须制定合理使用计划,确保公车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第三章公车使用权限第八条单位公车使用必须由负责公车管理的部门审批,并授权相关人员使用。

第九条公车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权限,且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和资格审核。

第十条公车使用权限应按照职务级别和工作需求确定,且必须进行动态管理。

第四章公车使用申请与审批第十一条公车使用申请必须提前填写《单位公车使用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公车使用审批必须经过负责公车管理的部门审核,并按照权限和职责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公车使用申请审批原则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

第十四条公车使用审批决定应当予以明确,包括使用车辆、使用时间、使用事由等要素。

第十五条公车使用审批决定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相关事宜。

第五章公车使用登记与备案第十六条公车使用人员必须在使用前填写《单位公车使用登记表》,并报经审核人签字。

第十七条公车使用登记表必须详细记录使用事由、用车时间、用车地点等信息。

第十八条公车使用登记表必须及时报送负责公车管理的部门,并进行备案。

第十九条公车使用结束后,必须填写《单位公车使用归还登记表》,并报经审核人签字。

第六章公车使用计划制定与执行第二十条单位公车使用计划必须根据工作需求制定,并报请领导批准。

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5篇)

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5篇)

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需要,最佳发挥公务车使用效率,在公司原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一、车辆的管理及使用1、公司公务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包括使用、维修、保养、清洁等工作。

2、用车人应事先向办公室申请派车,办公室按重要性及顺序,合理派车,应避免重复派车造成浪费。

不按规定办理用车申请的,不得派用车。

任何人不得点名指定用车,任何人不得将公务车固定为个人专车或变相固定为个人专车。

3、严禁公车私用,不得用公务车接送个人上、下班。

私人用车及外部协作单位借、用车,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办理派车手续。

经批准的私人用车,应按规定交费,私人用车发生事故或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除扣掉保险赔偿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4、公务车应填写行车记录,详细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并由派车人和用车人签字确认。

经营部及车管专人应每月将行车记录收集汇总一次,用以车辆考核及对司机薪酬的发放。

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的,应呈报主管领导对司机提出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5、公务车燃油由办公室统一开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外出购油报销时应到经营部说明并进行登记。

6、公务车保养应按规定到指定保养厂进行。

公务车维修、购件应由办公室进行认定,开具送修单,列明维修项目,到公司指定维修点进行,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在市外临时需购件或修理时,一般应电话请示批准后进行;通讯不便时,可先进行,回公司后说明原因,补办有关手续。

7、公务车不执行公务时,应按规定整齐停放在公司院内,任何人不得将公务车随便停放在家中或外边。

8、公务车在执行任务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应按交通法规定,先抢救伤患人员,保护现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司车管专人,协助处理。

如属可自行处理的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车管专人报告。

9、因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或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公务公车管理规定(3篇)

公务公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公车管理,规范公务公车使用,提高公务公车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使用公务公车的单位(以下简称“公务用车单位”)。

第三条公务公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使用;(二)厉行节约,提高效率;(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公务公车范围和标准第四条公务公车是指公务用车单位用于执行公务活动的车辆,包括:(一)公务用车单位公务出行所需的车辆;(二)公务用车单位用于保障公务活动所需的车辆;(三)公务用车单位用于执行应急、抢险、救灾等任务的车辆。

第五条公务公车分为以下类别:(一)一类公务车:主要用于领导同志公务出行,包括轿车、越野车等;(二)二类公务车:主要用于其他公务人员公务出行,包括轿车、越野车等;(三)三类公务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单位内部公务活动,包括面包车、客车等。

第六条公务公车配备标准:(一)一类公务车: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二)二类公务车: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三)三类公务车: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务公车更新周期:(一)一类公务车: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二)二类公务车: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8年;(三)三类公务车: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

第三章公务公车使用管理第八条公务公车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确保公务活动需要;(二)节约使用,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三)安全驾驶,确保行车安全;(四)文明驾驶,树立良好形象。

第九条公务公车使用范围:(一)执行公务活动;(二)公务出行;(三)执行应急、抢险、救灾等任务;(四)公务用车单位内部公务活动。

第十条公务公车使用审批:(一)公务出行:公务用车单位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二)执行应急、抢险、救灾等任务:公务用车单位应立即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11篇

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11篇

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11篇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 (1)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车辆的通行和停放,确保车辆、人员安全,保证道路的整洁畅通;二、管理办法:1、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按程序操作:下车打卡—进入停车场—打卡离开停车场 ;2、车辆停放,必须按指定的车位整齐有序停放;3、车辆在停车场内应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4、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5、车辆进场停妥后,车主应拉紧手掣、熄火、带走贵重物品;6、车内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7、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完好,残缺或漏油、漏水车不得进入停车场;8、在停车场内如发生碰擦等事故,由双方车主自行协商解决。

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考核办法:1、未按上述规定整齐有序停放的车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考核50元/次;重犯加倍;2、在停车场内乱丢垃圾,考核30元/次。

重犯加倍;3、在停车场内吸烟的,考核1000元/次,造成相关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重犯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4、未按规定带走车内贵重物品,如有丢失,由车主本人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5、所有车主均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造成的损坏或导致他人受伤或损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6、员工严禁将停车卡借给他人用于停放车辆之用,一经查实,考核100元/次,重犯加倍;7、车辆在停车场内肇事,造成停车场损失的,由肇事车主照价赔偿。

以上规定请各位员工共同遵守,营造一个文明停车环境。

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 (2)一、目的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公司开票员、在外业务员(普药、基药)、司机、各部门主管及享受话费补贴人员。

三、具体内容1、手机应保证24小时开机,包括休假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公司座机在上班工作时间保证开机。

如有特殊原因须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2、手机、座机应保证电量充足,保障通信畅通,若如有事请假,本人负责接听的座机应托付给他人暂为接听。

国企公车使用管理规定(3篇)

国企公车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公务用车,包括但不限于公务用车、特种车辆、备用车辆等。

第三条公务用车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服务原则: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服务企业发展;2. 节约原则:合理使用公务用车,降低运行成本;3. 公开原则: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4. 规范原则:公务用车使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二章公务用车配备第四条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如下:1. 部门正职领导:配备一辆公务用车;2. 部门副职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可配备一辆公务用车;3. 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需要,经批准后可配备公务用车。

第五条公务用车配备程序:1. 提出申请: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公务用车配备申请;2. 审核批准:企业领导对公务用车配备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3. 购置车辆:根据批准结果,购置符合标准的公务用车;4. 登记注册:对购置的公务用车进行登记注册,并纳入企业公务用车管理。

第三章公务用车使用第六条公务用车使用范围:1. 执行公务;2. 参加企业组织的活动;3. 因公出差;4. 其他经批准的公务活动。

第七条公务用车使用程序:1. 提前申请:使用公务用车前,需填写《公务用车使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企业领导批准;2. 领用车辆:经批准后,到公务用车管理部门领取车辆;3. 使用车辆: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确保行车安全;4. 返回车辆:使用完毕后,将公务用车返回公务用车管理部门。

第八条公务用车使用注意事项:1. 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非公务活动;2. 不得擅自改变公务用车的用途;3. 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转借、出租、出售;4. 不得利用公务用车谋取私利。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3篇)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公务用车单位)的公务用车。

第三条公务用车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

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节约原则。

公务用车使用应当坚持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三)规范原则。

公务用车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四)责任追究原则。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公务用车范围和标准第四条公务用车范围:(一)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公务用车。

(二)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特殊领域的公务用车。

第五条公务用车标准:(一)公务用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车型、排量和配置标准。

(二)公务用车应当根据单位性质、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三)公务用车应当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车辆数量。

第三章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第六条公务用车配备:(一)公务用车配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进行。

(二)公务用车配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三)公务用车配备应当充分考虑车辆使用效率、维护成本等因素。

第七条公务用车使用:(一)公务用车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二)公务用车使用应当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三)公务用车使用应当节约燃油、减少尾气排放,保护环境。

(四)公务用车使用应当禁止以下行为:1. 超过规定标准配备公务用车;2. 私自使用公务用车;3. 用公务用车办私事;4. 转借、出租、出售公务用车;5. 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公务用车维护保养:(一)公务用车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维护保养制度。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5篇)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5篇)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为了严格镇政府机关车辆管理,使车辆管理正规化、规范化,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镇政府车辆管理规定如下:一、车辆管理的原则、范围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及上级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厉行节约、保障正常工作开展”的原则,实施本制度。

2、车辆管理的范围:凡属镇政府机关、计生站、企业站所属的车辆,均纳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二、车辆的管理和调度1、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专职司机出车”的管理制度。

2、车辆使用的范围是公务用车,其它私人事务一律不得使用公务用车。

3、镇机关所有车辆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如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车的,必须上报党政办公室,经领导签批后由专职司机凭签批意见出车。

4、镇机关所有车辆,在晚上和公休日必须停放在镇政府院子内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5、因工作需要夜晚及公休日用车的,需事先向镇主要领导请示,经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进行登记后方可用车。

二、车辆的使用1、车辆由指定专职司机负责开车,其它人员一律不准私自驾驶。

2、公务车不得借给非本单位人员使用。

如将车辆私自借给他人或不用专职司机私自出车,由此造成的后果的,不论所办的事为公事或私事,均由违反规定的个人负责。

3、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车辆驾驶资格,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违反操作程序驾驶,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驾驶者负责。

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

5、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其它私用。

6、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7、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的,应先向镇党政办公室申请,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8、公车私用时若受到违规处罚或发生事故、损毁、失窃的,在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借用者负担。

2023年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大全(19篇)

2023年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大全(19篇)

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篇一第一条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行政部申请派车并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车队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部分车辆须由董事长签字批准),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车队负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第六条车队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

第七条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八条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

第九条每辆车须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乘车人签字确认;行政部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罚当事驾驶人耗油款。

第十条车辆使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驾驶人员有权拒绝;第十二条原则上公司车辆是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的,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经董事长特批后方可做为他用。

机关公车管理使用规定(3篇)

机关公车管理使用规定(3篇)

机关公车管理使用规定一、严禁公车私用。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不准外借参与社会婚丧嫁娶等红白喜庆活动。

本单位工作人员确有特殊需要动用公车的,须经单位主管车辆的领导批准并报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

经批准动用的公车,一律不准遮挡号牌、躲避监督,且要严格实行用车缴费制度。

领导干部个人学习车辆驾驶技术,一律不准动用公车。

领导干部因工作异动,一律不准带走原单位的公车。

二、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单位公车必须安排取得汽车驾驶证照的专业技术人员驾驶。

领导干部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本单位公车,一律不准利用职权影响向下属单位或其它单位借用车辆擅自驾驶。

因特殊公务确需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必须有本人通过专门机构培训后取得的汽车驾驶证照,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由单位签署意见并报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设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备案。

三、严禁领导干部固定使用特殊公车。

经批准作为特殊用途的公车必须严格按批准范围使用,严禁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相对固定用车。

非特殊用途公车的使用,也要从执行公务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出发,防止单位公车个人化。

四、严禁套挂军车号牌。

严格执行《____湖南省委____湖南省人民政府____严禁党政机关违规使用军车号牌____通知》(湘办〔____〕____号)精神,党政机关车辆一律不准套挂军车(含武警、消防)号牌。

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国家税费流失,强化交通管理,维护军队尊严。

五、严禁私车公养、私费公报。

任何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承担私家车保险、维修等应由个人负责的任何费用。

不准办理公车私户、私车公户或异地公车注册登记手续,杜绝公、私混淆不清的问题。

一律不准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领导干部个人学习驾驶技术和驾驶证照年检等费用。

任何人驾驶公车时,违反交通和道路管理法规所受到的罚款处罚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经济赔偿损失,一律由肇事者个人负责,不准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

公车的维修和保养,要严格按规定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不得自行选点维修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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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公务车辆(以下简称公车)的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格用车制度,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行车安全,节约各项费用支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建管站公车。

第三条公车的日常管理由办公室或授权的相关人员负责。

办公室或授权的相关人员履行如下职责:
l、掌握车辆的安全状况,合理调度车辆,保证工作活动用车。

2、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3、实行车辆的强制维护和视情修理制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维修工作,指导做好例行保养工作。

4、实行车辆定点保养、维修与加油制度,联系和确定车辆保养、维修和加油的特约单位,实行IC卡加油制度。

5、在定点保险机构和险种范围内办理公车保险。

6、组织参与行车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7、拟定车辆的大修、报废和更新计划,递送单位领导审批。

第四条驾驶员的职责
l、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工商联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2、严格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车辆例行检查与保养,保持车容整洁,确保车况完好与行车安全。

3、按要求认真及时填写《公车使用情况登记册》,并请用车人签字。

4、严格遵守公务车辆“准驾证”制度。

严禁擅自将公车外借,严禁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5、严禁利用公车谋取私利。

6、严禁酒后开车。

7、认真做好车辆的防盗防破坏措施。

8、自觉加强车辆技术知识和安全行车知识的学习。

9、做好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10、保持24小时通讯联系,确保通讯畅通,以保证顺利派车。

11、不得无故拒绝出车。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出车的,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负责人请假。

第四条用车人职责
1、公务用车,用车人必须向办公室或授权的相关人员申请用车,由办公室或授权的相关人员合理安排。

车辆紧张安排不过来时,用车人不得无理取闹;
2、严禁私自叫驾驶员出车;
3、用车途中,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严禁怂恿驾驶员开英雄车、赌气车;
5、严禁公车私用;
6、用车完毕后,用车人应在《公车使用情况登记册》上签字。

第五条公车动用
1、公车动用须由办公室或授权的相关人员统一调度,统一派车。

派车本着“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的原则进行。

2、驾驶员必须根据办公室或授权的相关人员的通知才能出车,并按规定的时间出车、路线行驶。

其他任何人不准擅自叫驾驶员出车,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否则视为公车私用和私自出车。

3、驾驶员在出车任务完成后,及时将车辆驶入单位指定地点停放,按要求认真及时填写《公车使用情况登记册》,并向派车人汇报出车情况。

第六条不准公车私用
1、未经办公室或授权的相关人员同意出车的,视为私自出车。

2、不准动用公车接送子女学、亲属上下班及办其它私事。

3、公车在工作之余,必须按规定及时进入单位指定地点停放。

未实行定点停放的,视作公车私用。

第七条油耗限额管理的规定
1、公车必须在单位定点的加油单位使用IC卡加油。

2、车辆油耗必须与车辆的技术参数及所运行的公里数相符。

第八条车辆使用费用的管理
l、车辆的例行保养、清洁按实际费用给予报销。

2、车辆的维修,须报其所在单位的办公室和站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维修费用一次一报。

3、过路(桥)、停车费用报销时,应填写报销凭证并写清楚起讫地点,一月一报。

4、因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的费用报销每年最高限额为400元,超出部分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5、公车私用的费用不予报销,由驾驶员承担。

6、在定点加油单位以外加油的费用不予报销(出差等特殊情况除外)。

7、事故处理费用按事故责任情况,驾驶员承担相同的比例。

因私自出车造成的事故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第九条奖惩办法
1、凡被发现公车私用的,按每公里1.00元向当事人收取用车费用并扣发其年终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奖的20%(按
上年度考核奖标准扣发,未纳入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参照执行)外,还将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全机关通报。

2、下列情况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1)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造成车辆被盗、被抢、被毁的;
(2)违规驾驶公车的;
(3)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
(4)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5)酒后驾驶车辆的;
(6)公车在工作之余,未按规定及时进入单位指定地点停放造成损失的;
(7)有其他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
3、驾驶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交通规章制度。

凡不服从派车调度而影响工作的,可视情给予批准教育、书面检查、交车待岗等处罚。

4、给予驾驶员出车以每公里0.1元的车公里补助;
5、驾驶员一年中未发生交通违章而被处罚的或处罚数额低于400元的,给驾驶员以400元差额部分的奖励。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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