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大部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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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大部制改革
改革以来,历次机构改革都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轴心。但之所以不彻底,一是我们还处于市场经济完善和社会转型的进程中,二是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认识不是很到位,三是政府权力没有受到应有制约,从而导致改革更多着眼于机构本身的分分合合,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循环。
大部制改革要打破此种循环,就不能把重点放在机构的整合归并、加减计算,以及裁减了多少人员上,如果政府职能切实得到转变,人员自然会得到精简,利益也可以削弱。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有一个简政放权,进一步理顺政府、市场与社会间的关系问题,以使政府职能具有和谐合理的规制基础。对此,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提出了应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等。这就要求中央职能部门减少对地方及市场主体的直接微观干预,提高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调节作用。
政府应把更多权力和职能让渡给社会和市场,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去行使原先由政府行使的职能。只有政府管得少,才可以管得好。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分工不断细化、公共需求不断扩大的背景下,政府要把更多职能转到做好宏观规划、政策制定、公共服务及市场监督上来,为社会创造一个好的发展环境。
加快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有现实紧迫性,但鉴于大部制改革涉及党政、政企、政事等多重关系,还涉及政府内部权责关系、组织结构和人员的调整,所以,推进大部制改革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先行。这实际上提出了本轮大部制改革的思路,表明本轮改革更多着眼于部委职能“微调”,不会急于求成;同时把重点放在谋求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上。
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具有明显的结构性、综合性和配套性特点,科学地设计改革战略,既要着眼全局,体现长远利益,亦要考虑当下情形,审时度势,把握时机,整体部署,周密安排,统筹协调,在这一过程中,大部制的改革路径,可以作为行政改革近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的结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