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胀管管孔中心与焊缝边缘的距离,以及管孔中心至管板边缘 弧起点的距离,应不小于管孔直径 d 的 0.8 倍,且不小于 0.5d+12mm。 2.2.5.7 在受压元件主要焊缝及其影响区域内,应避免焊接零部件, 如不能避免时,焊接零部件的焊缝可穿过主要焊缝,不要在焊缝上及
6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其热影响区终止,以避免在这些部位发生应力集中。 2.2.5.8 构件和连接
(1)焊接管孔应尽量避免开在焊缝上,并避免管孔焊缝与相邻焊 缝的热影响区互相重合,如不能避免时,须满足下列条件:
管孔中心四周 1.5 倍管孔直径(若管孔直径小于 60mm 时取 d/2+60mm)范围内的焊缝,经检测合格,且孔边不应有缺陷(能被 孔开掉的缺陷除外);管接头焊后经热处理或局部热处理消除应力。
1
第二章 工厂认可程序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第一节 资料审查
1、工厂应提交工厂认可资料的范围和细目 1.1 工厂概况(包括工厂历史与现状),锅炉的生产历史、生产能力及 近三个月的产品生产的合格质量水平的统计数据和有关产品不合格 主要原因的说明。如产品经过专门的验证或鉴定,可附上有关报告和 证书。 1.2 主要部门(包括车间、储备场所,试验室等)的职责及各部门的 关系和从事检验、试验、焊接及重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数量和所具备的 资格或资历。 1.3 主要工序的生产设备:如焊接设备、切割设备、热处理设备、卷 板机、剪板机、弯管机、车床等设备的数量、规格。 1.4 主要检测、试验设备及工厂试验室情况:拉力试验机,冲击试验 机、硬度计,温度计、探伤机等的种类、数量、规格及其检定证书, 试验记录表格。 1.5 标明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生产流程图和重要的工艺规程,包括对 允许修理缺陷的修理工艺规程。 1.6 为实施质量控制所规定的程序、制度。 1.7 产品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 (1)产品主要性能规格表:包括设计压力、工作压力、过热温度、额
对于锅炉的筒体、封头、联箱、管板、炉胆、燃烧室底环、炉管 等受压部件及开孔加强等均应按《规范》第 3 篇第 6 章进行强度校核。
如果送审的计算资料未采用本社《规范》规定的公式或计算方法、 审查人员应按《规范》规定的公式和方法进行校核。如果送审方提供 了按《规范》规定进行的计算资料,审查人员应核对计算是否正确, 有关结果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2.5 审查各部件结构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2.5.1 锅炉上的主要焊缝均应采用对接焊缝,锅炉上的短管、法兰和
4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座板等,一般应采用双面连续的角焊缝。若筒体与管板采用 T 形填角 焊缝,应满足以下条件,且经本社批准。
a.必须采用全焊透的接头型式、且坡口须经机械加工 b.焊缝坡口必须开在管板上 c. T 形接头连接部位的焊缝厚度应不小于管板的壁厚且其焊缝背 部能封焊的部分应封焊,不能封焊的部位应采用氩弧焊打底,并保证 焊透。 2.2.5.2 应避免两条以上的焊缝相交于一处,对接焊缝不可在尖锐的角 接下相交,主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200mm。受压部件的角焊缝与 对接主焊缝边缘间的距离一般不小于 50mm。 非受压部件的焊缝应不穿过主焊缝或接管焊缝。非受压部件焊接 的边缘与主焊缝或接头焊缝边缘之间距离不小于受压部件板厚的 2 倍或 40mm(取较小值),如不可能时,则应穿过主焊缝并对称布置, 且不可在靠近主焊缝或管接头焊缝区域停止。 应避免在焊缝上或靠近焊缝处开孔,当焊缝中心线到开孔边缘的 距离小于 60mm 或 4 倍开孔板厚度(取较大值)时,开孔也应穿过焊 缝,使焊缝中心线与开孔的中心线尽可能重合,此时,焊缝开孔处的 两侧均应做无损检测,每侧检测的长度至少为 60mm 或 4 倍开孔板厚 度(取较大值),且需进行热处理。 2.2.5.3 锅炉应设有人孔,以便对内部进行检查,对于尺寸过小无法进 入内部检验的锅炉部件,则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检查孔以便进行内部检 查和清洗。
船用锅炉的受压部件所用钢板应符合《材料与焊接规范》第 1 篇 第 3 章规定。船用锅炉所用钢管应符合《材料与焊接规范》第 1 篇第 4 章的规定,焊接船用锅炉所用的焊接材料应符合《材料与焊接规范》 第 3 篇第 2 章的规定:若采用上述规定以外的材料、应将有关技术资 料提交本社审核,经同意后方可使用。送审资料的内容见附录 1。 2.2.4 审查强度计算书
验证工厂为焊接船用锅炉而制订的焊接工艺规程的正确性。该工 艺经我社认可后,在以后的产品焊接时应予以遵守。若工厂的焊接工
9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艺以前业经我社认可且又无变化时,则可申请免做此项试验。对已批 准的焊接工艺规程进行改动时,工厂应将改动的部分报告本社,验船 师根据改动的具体内容决定是否重新进行焊接工艺认可试验。 1.2 适用范围
每节筒体的纵向焊缝不得超过两条,且两条焊缝的中心线间外圆 弧长不得小于 300mm。
相邻筒体的纵向焊缝、封头、管板的拼接缝和相邻筒体的纵向焊 缝均应错开,两焊缝中心线间的弧长不得小于较厚钢板的 3 倍,且不 得小于 100mm。
筒体的环向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300mm。 2.2.5.6 锅炉管孔在管板中布置的要求。
a.钢材和焊接材料的适用范围一般为认可试验时采用的相同等 级钢材和焊接材料,但韧性级别高的材料工艺试验通过后,若能证实 焊接工艺参数对焊缝性能无明显影响,可以同意将此工艺用于韧性级 别较低的材料。
b. 当采用多道焊工艺时,钢材厚度的适用范围为试验用所用钢 材厚度的 50%-200%,当采用单道焊工艺时,钢材厚度的适用范围 为试验用所用钢材厚度的 80%-110%。
(1)筒体如由不同厚度的壳板和管板组成时,应使筒体横剖面上 不同厚度的板的中心线形成一个连续的圆。厚板的焊缝边缘应削斜, 削斜长度不小于厚度差的 2 倍。
(2)扁球形封头或椭球形封头和筒体壳板的连接。封头和筒体沿 整个圆周的厚度差均相同时,则较厚的板应削斜,削斜的长度不小于 厚度差的 4 倍,使封头和筒体在圆周接缝处的厚度相等,厚板经削斜 后在削斜的末端和焊缝坡口之间可留有平直部分,但也可以将焊缝坡 口作为削斜长度的一部分。
8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无损检测发现有不允许存在的缺陷时,应根据《材料与焊接规范》 第 3 篇 7.5.5 条的要求制定相应的修补工艺予以修补。 2.3.4 其它工艺
工艺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不同工序的相应工艺文件,以满足锅 炉生产的需要,保证锅炉的制造质量。 2.4 工厂认可试验大纲
认可试验大纲应明确产品名称,典型产品取样原则,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条件及要求,技术标准,试验场所,试验不合格时的处理 原则等。 3、图纸/文件的批准
审核过程中,若图纸/文件因有严重问题而需修改后重新送审, 则应书面通知送审方。审查合格后,应写出“产品图纸/技术文件批 准通知书”并在相应的图纸资料上盖上批准或备查章,其中一套连同 批准通知书退回送审方。
第二节 工厂认可试验
锅炉制造厂的工厂认可试验应包括工艺认可试验和锅炉的型式试 验。 1、焊接工艺认可试验 1.1 试验目的
工厂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工厂送审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3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应符合本社《产品认证规则》的要求 2.2 技术图纸和技术文件 2.2.1 注意引用标准的有效性。图纸引用的规范、标准等必须是现行 有效的。 2.2.2 注意图纸内容的完整性。并且注意在总图上应标有表征特性的 主要数据。在焊接结构图上,应有构件的材料、尺寸、焊缝结构详图, 无损检测要求等。 2.2.3 材料的选用
工厂应根据本厂产品生产制造的需要制定出符合《规范》规定 的焊接工艺,每种工艺文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母材的牌号、级别、厚度和交货状态。
7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2)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和保护气体)的型号、等级和 规格。
(3)焊接设备的型号和主要性能参数。 (4)坡口的设计和加工要求。 (5)焊道的布置和焊接顺序。 (6)焊接位置(平、立、横、仰焊等) (7)焊接规范参数(电源极性、焊接电流、电弧电压、焊接速度、 保护气体等)。 (8)焊前预热和道间温度,焊后热处理及焊后消除应力的措施等。 (9)施焊环境:现场施焊或车间施焊。 (10)其它有关的特殊要求。 2.3.2 焊后热处理工艺 热处理的温度,保温时间,加热和冷却速度的选择应使锅炉的残 余应力得以消除,性能得到改善,而不能使材料性能下降。 如两种不同材料的受压部件焊接,则应按需要较高焊后热处理的 材料的规定进行焊后热处理,如非受压部件焊接在受压部件上, 则应按受压部件焊后热处理要求进行焊后热处理。 对较大的锅炉在热处理炉内确无条件进行整体热处理时,可允许 分段进行热处理,但应保证焊缝的整个长度均受到热处理。 2.3.3 无损检测及缺陷修补工艺 锅炉的焊缝应进行无损检测。无损检测的范围、方法及工艺应符 合《材料与焊接规范》第 3 篇第 7 章第 5 节的规定。
5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2.2.5.4 封头或管板拼接缝 封头、管板尽可能用整块钢板制成、必须拼接时、封头焊缝不得
通过扳边孔,亦不得全部布置在扳边圆弧上,焊缝至扳边边缘的距离 不得小于 100mm,焊缝与中心线的距离不得超过公称内径的 0.3 倍, 管板焊缝应尽量避开汽水分界区域和成排管孔。 2.2.5.5 筒体纵缝
中国船级社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版本号:XMPA16-1.0-2002 生效日期:2002.09.01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工厂认可程序 第三章 制造检验 第四章 检验标识及证书 附录 1 锅炉新材料送审内容 附录 2 参考文献及相关标准
中国船级社工业产品处
第一章 总则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1.1 为了更好地贯彻我社现行《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以下简称 《规范》)、《材料与焊接规范》、《产品检验规则》及相关国家标准的 要求,确保船用锅炉的制造质量,特编制本《船用锅炉验船师须知》 (以下简称《须知》)。 1.2 本《须知》适用于《规范》第 3 篇第 6 章规定的焊接结构锅炉的 工厂认可及制造检验。
(3)半球形封头与筒体对接时,则筒体部分应削斜过渡至端板, 并使筒体的削斜部分和焊缝成为半球形封头的一个环段。 2.2.5.9 审查锅炉附件的数量、规格、布置:应符合《规范》第 3 篇第 6 章第 5 节的规定。 2.2.5.10 校核安全阀通径:核算锅炉安全阀的直径,应符合《规范》 第 3 篇第 6 章第 5 节的规定。 2.3 工艺文件: 2.3.1 焊接工艺 2.3.1.1 注意焊接工艺的完整性及适用性。
2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定蒸发量、受热面积等。 (2)总装配图:包括附件布置图、本体结构图。 (3)主要零部件图:包括筒体、汽水包、联箱、燃烧室、炉胆、锅炉 底脚焊接结构图,减热器、经济器、过热器、燃烧器、安全阀、液位 表、液位控制器及其他主要附件图。 (4)主要系统原理图及安全报警装置:包括通风、燃油、给水、蒸汽、 自动控制原理及安全报警装置。 (5)强度计算书及安全阀通径计算书。 (6)有关验收标准:包括无损检测标准,液压及密性试验标准。 (7)主要零件材料理化性能一览表。 (8)主要工艺文件:包括焊接工艺规格,热处理工艺规程等。 (9)产品交货验收技术条件。 (10)产品出厂试验/检验大纲。 (11)产品说明书及铭牌、出厂合格证(样本)。 (12)工厂认可试验大纲 *注:如果图纸和技术文件以前经过本社批准,则应提供原批准的书 面审查(或审核)意见或书面通知,并说明是否对图纸和文件进行了 修改,如有必要或图纸和文件不是由接受工厂认可申请的检验机构批 准的,工厂还应将上述图纸和文件提交该检验机构确认和备查。 2.审查要点 2.1 工厂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c. 钢管直径的适用范围为试验用钢管直径的 50%-200%,管壁厚 度认可范围按钢板的厚度范围认可。 1.3 试件要求 1.3.1 试件所选用的母材和焊接材料应与焊接工艺规程所规定的母材 和焊接材料同等级别。 1.3.2 焊缝坡wk.baidu.com形式、装配、焊接及热处理工艺均应与工艺规程中规 定的相同。试件的焊接位置应与实际焊接位置相同。 1.3.3 平板对接焊试板的尺寸按表 1.3.3 规定。试板的取向应使焊缝平 行于试板的轧制方向。
6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其热影响区终止,以避免在这些部位发生应力集中。 2.2.5.8 构件和连接
(1)焊接管孔应尽量避免开在焊缝上,并避免管孔焊缝与相邻焊 缝的热影响区互相重合,如不能避免时,须满足下列条件:
管孔中心四周 1.5 倍管孔直径(若管孔直径小于 60mm 时取 d/2+60mm)范围内的焊缝,经检测合格,且孔边不应有缺陷(能被 孔开掉的缺陷除外);管接头焊后经热处理或局部热处理消除应力。
1
第二章 工厂认可程序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第一节 资料审查
1、工厂应提交工厂认可资料的范围和细目 1.1 工厂概况(包括工厂历史与现状),锅炉的生产历史、生产能力及 近三个月的产品生产的合格质量水平的统计数据和有关产品不合格 主要原因的说明。如产品经过专门的验证或鉴定,可附上有关报告和 证书。 1.2 主要部门(包括车间、储备场所,试验室等)的职责及各部门的 关系和从事检验、试验、焊接及重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数量和所具备的 资格或资历。 1.3 主要工序的生产设备:如焊接设备、切割设备、热处理设备、卷 板机、剪板机、弯管机、车床等设备的数量、规格。 1.4 主要检测、试验设备及工厂试验室情况:拉力试验机,冲击试验 机、硬度计,温度计、探伤机等的种类、数量、规格及其检定证书, 试验记录表格。 1.5 标明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生产流程图和重要的工艺规程,包括对 允许修理缺陷的修理工艺规程。 1.6 为实施质量控制所规定的程序、制度。 1.7 产品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 (1)产品主要性能规格表:包括设计压力、工作压力、过热温度、额
对于锅炉的筒体、封头、联箱、管板、炉胆、燃烧室底环、炉管 等受压部件及开孔加强等均应按《规范》第 3 篇第 6 章进行强度校核。
如果送审的计算资料未采用本社《规范》规定的公式或计算方法、 审查人员应按《规范》规定的公式和方法进行校核。如果送审方提供 了按《规范》规定进行的计算资料,审查人员应核对计算是否正确, 有关结果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2.5 审查各部件结构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2.5.1 锅炉上的主要焊缝均应采用对接焊缝,锅炉上的短管、法兰和
4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座板等,一般应采用双面连续的角焊缝。若筒体与管板采用 T 形填角 焊缝,应满足以下条件,且经本社批准。
a.必须采用全焊透的接头型式、且坡口须经机械加工 b.焊缝坡口必须开在管板上 c. T 形接头连接部位的焊缝厚度应不小于管板的壁厚且其焊缝背 部能封焊的部分应封焊,不能封焊的部位应采用氩弧焊打底,并保证 焊透。 2.2.5.2 应避免两条以上的焊缝相交于一处,对接焊缝不可在尖锐的角 接下相交,主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200mm。受压部件的角焊缝与 对接主焊缝边缘间的距离一般不小于 50mm。 非受压部件的焊缝应不穿过主焊缝或接管焊缝。非受压部件焊接 的边缘与主焊缝或接头焊缝边缘之间距离不小于受压部件板厚的 2 倍或 40mm(取较小值),如不可能时,则应穿过主焊缝并对称布置, 且不可在靠近主焊缝或管接头焊缝区域停止。 应避免在焊缝上或靠近焊缝处开孔,当焊缝中心线到开孔边缘的 距离小于 60mm 或 4 倍开孔板厚度(取较大值)时,开孔也应穿过焊 缝,使焊缝中心线与开孔的中心线尽可能重合,此时,焊缝开孔处的 两侧均应做无损检测,每侧检测的长度至少为 60mm 或 4 倍开孔板厚 度(取较大值),且需进行热处理。 2.2.5.3 锅炉应设有人孔,以便对内部进行检查,对于尺寸过小无法进 入内部检验的锅炉部件,则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检查孔以便进行内部检 查和清洗。
船用锅炉的受压部件所用钢板应符合《材料与焊接规范》第 1 篇 第 3 章规定。船用锅炉所用钢管应符合《材料与焊接规范》第 1 篇第 4 章的规定,焊接船用锅炉所用的焊接材料应符合《材料与焊接规范》 第 3 篇第 2 章的规定:若采用上述规定以外的材料、应将有关技术资 料提交本社审核,经同意后方可使用。送审资料的内容见附录 1。 2.2.4 审查强度计算书
验证工厂为焊接船用锅炉而制订的焊接工艺规程的正确性。该工 艺经我社认可后,在以后的产品焊接时应予以遵守。若工厂的焊接工
9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艺以前业经我社认可且又无变化时,则可申请免做此项试验。对已批 准的焊接工艺规程进行改动时,工厂应将改动的部分报告本社,验船 师根据改动的具体内容决定是否重新进行焊接工艺认可试验。 1.2 适用范围
每节筒体的纵向焊缝不得超过两条,且两条焊缝的中心线间外圆 弧长不得小于 300mm。
相邻筒体的纵向焊缝、封头、管板的拼接缝和相邻筒体的纵向焊 缝均应错开,两焊缝中心线间的弧长不得小于较厚钢板的 3 倍,且不 得小于 100mm。
筒体的环向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300mm。 2.2.5.6 锅炉管孔在管板中布置的要求。
a.钢材和焊接材料的适用范围一般为认可试验时采用的相同等 级钢材和焊接材料,但韧性级别高的材料工艺试验通过后,若能证实 焊接工艺参数对焊缝性能无明显影响,可以同意将此工艺用于韧性级 别较低的材料。
b. 当采用多道焊工艺时,钢材厚度的适用范围为试验用所用钢 材厚度的 50%-200%,当采用单道焊工艺时,钢材厚度的适用范围 为试验用所用钢材厚度的 80%-110%。
(1)筒体如由不同厚度的壳板和管板组成时,应使筒体横剖面上 不同厚度的板的中心线形成一个连续的圆。厚板的焊缝边缘应削斜, 削斜长度不小于厚度差的 2 倍。
(2)扁球形封头或椭球形封头和筒体壳板的连接。封头和筒体沿 整个圆周的厚度差均相同时,则较厚的板应削斜,削斜的长度不小于 厚度差的 4 倍,使封头和筒体在圆周接缝处的厚度相等,厚板经削斜 后在削斜的末端和焊缝坡口之间可留有平直部分,但也可以将焊缝坡 口作为削斜长度的一部分。
8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无损检测发现有不允许存在的缺陷时,应根据《材料与焊接规范》 第 3 篇 7.5.5 条的要求制定相应的修补工艺予以修补。 2.3.4 其它工艺
工艺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不同工序的相应工艺文件,以满足锅 炉生产的需要,保证锅炉的制造质量。 2.4 工厂认可试验大纲
认可试验大纲应明确产品名称,典型产品取样原则,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条件及要求,技术标准,试验场所,试验不合格时的处理 原则等。 3、图纸/文件的批准
审核过程中,若图纸/文件因有严重问题而需修改后重新送审, 则应书面通知送审方。审查合格后,应写出“产品图纸/技术文件批 准通知书”并在相应的图纸资料上盖上批准或备查章,其中一套连同 批准通知书退回送审方。
第二节 工厂认可试验
锅炉制造厂的工厂认可试验应包括工艺认可试验和锅炉的型式试 验。 1、焊接工艺认可试验 1.1 试验目的
工厂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工厂送审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3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应符合本社《产品认证规则》的要求 2.2 技术图纸和技术文件 2.2.1 注意引用标准的有效性。图纸引用的规范、标准等必须是现行 有效的。 2.2.2 注意图纸内容的完整性。并且注意在总图上应标有表征特性的 主要数据。在焊接结构图上,应有构件的材料、尺寸、焊缝结构详图, 无损检测要求等。 2.2.3 材料的选用
工厂应根据本厂产品生产制造的需要制定出符合《规范》规定 的焊接工艺,每种工艺文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母材的牌号、级别、厚度和交货状态。
7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2)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和保护气体)的型号、等级和 规格。
(3)焊接设备的型号和主要性能参数。 (4)坡口的设计和加工要求。 (5)焊道的布置和焊接顺序。 (6)焊接位置(平、立、横、仰焊等) (7)焊接规范参数(电源极性、焊接电流、电弧电压、焊接速度、 保护气体等)。 (8)焊前预热和道间温度,焊后热处理及焊后消除应力的措施等。 (9)施焊环境:现场施焊或车间施焊。 (10)其它有关的特殊要求。 2.3.2 焊后热处理工艺 热处理的温度,保温时间,加热和冷却速度的选择应使锅炉的残 余应力得以消除,性能得到改善,而不能使材料性能下降。 如两种不同材料的受压部件焊接,则应按需要较高焊后热处理的 材料的规定进行焊后热处理,如非受压部件焊接在受压部件上, 则应按受压部件焊后热处理要求进行焊后热处理。 对较大的锅炉在热处理炉内确无条件进行整体热处理时,可允许 分段进行热处理,但应保证焊缝的整个长度均受到热处理。 2.3.3 无损检测及缺陷修补工艺 锅炉的焊缝应进行无损检测。无损检测的范围、方法及工艺应符 合《材料与焊接规范》第 3 篇第 7 章第 5 节的规定。
5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2.2.5.4 封头或管板拼接缝 封头、管板尽可能用整块钢板制成、必须拼接时、封头焊缝不得
通过扳边孔,亦不得全部布置在扳边圆弧上,焊缝至扳边边缘的距离 不得小于 100mm,焊缝与中心线的距离不得超过公称内径的 0.3 倍, 管板焊缝应尽量避开汽水分界区域和成排管孔。 2.2.5.5 筒体纵缝
中国船级社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版本号:XMPA16-1.0-2002 生效日期:2002.09.01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工厂认可程序 第三章 制造检验 第四章 检验标识及证书 附录 1 锅炉新材料送审内容 附录 2 参考文献及相关标准
中国船级社工业产品处
第一章 总则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1.1 为了更好地贯彻我社现行《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以下简称 《规范》)、《材料与焊接规范》、《产品检验规则》及相关国家标准的 要求,确保船用锅炉的制造质量,特编制本《船用锅炉验船师须知》 (以下简称《须知》)。 1.2 本《须知》适用于《规范》第 3 篇第 6 章规定的焊接结构锅炉的 工厂认可及制造检验。
(3)半球形封头与筒体对接时,则筒体部分应削斜过渡至端板, 并使筒体的削斜部分和焊缝成为半球形封头的一个环段。 2.2.5.9 审查锅炉附件的数量、规格、布置:应符合《规范》第 3 篇第 6 章第 5 节的规定。 2.2.5.10 校核安全阀通径:核算锅炉安全阀的直径,应符合《规范》 第 3 篇第 6 章第 5 节的规定。 2.3 工艺文件: 2.3.1 焊接工艺 2.3.1.1 注意焊接工艺的完整性及适用性。
2
船用锅炉检验须知
定蒸发量、受热面积等。 (2)总装配图:包括附件布置图、本体结构图。 (3)主要零部件图:包括筒体、汽水包、联箱、燃烧室、炉胆、锅炉 底脚焊接结构图,减热器、经济器、过热器、燃烧器、安全阀、液位 表、液位控制器及其他主要附件图。 (4)主要系统原理图及安全报警装置:包括通风、燃油、给水、蒸汽、 自动控制原理及安全报警装置。 (5)强度计算书及安全阀通径计算书。 (6)有关验收标准:包括无损检测标准,液压及密性试验标准。 (7)主要零件材料理化性能一览表。 (8)主要工艺文件:包括焊接工艺规格,热处理工艺规程等。 (9)产品交货验收技术条件。 (10)产品出厂试验/检验大纲。 (11)产品说明书及铭牌、出厂合格证(样本)。 (12)工厂认可试验大纲 *注:如果图纸和技术文件以前经过本社批准,则应提供原批准的书 面审查(或审核)意见或书面通知,并说明是否对图纸和文件进行了 修改,如有必要或图纸和文件不是由接受工厂认可申请的检验机构批 准的,工厂还应将上述图纸和文件提交该检验机构确认和备查。 2.审查要点 2.1 工厂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c. 钢管直径的适用范围为试验用钢管直径的 50%-200%,管壁厚 度认可范围按钢板的厚度范围认可。 1.3 试件要求 1.3.1 试件所选用的母材和焊接材料应与焊接工艺规程所规定的母材 和焊接材料同等级别。 1.3.2 焊缝坡wk.baidu.com形式、装配、焊接及热处理工艺均应与工艺规程中规 定的相同。试件的焊接位置应与实际焊接位置相同。 1.3.3 平板对接焊试板的尺寸按表 1.3.3 规定。试板的取向应使焊缝平 行于试板的轧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