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音乐创编教学中应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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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音乐创编教学中应遵循的原则
江阴市周庄实验小学赵晓琴
《音乐新课程标准》指出:创造是发挥学生想像力和思维潜能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生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和发掘创造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对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小学音乐课程中的音乐创造,目的在于通过音乐丰富学生的形象思维,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在教学过程中,应设定生动有趣的创造性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情景,发展学生的想像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意识。对音乐创造活动的评价应主要着眼于创造性活动的过程。
音乐学科是创造性最强的学科之一,音乐在人的发展和个性特征形成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最大优势是培养人的创新精神。而音乐学科的实践性特征、教学内容所具有的体验性和操作性特征,决定了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和课堂活动形成的多变性。音乐课堂教学用非说教式的感性作用于学生,使学生在愉悦和亲切中获取知识显示出了音乐创造的独特魅力。新的教学理念特别强调运用多种感官参与,多种形式表达,引导学生进入意境,抒发美好的情感,充分调动学生的兴趣和参与,为学生提供多种感受和表现的形式及通道,引发他们对音乐的热爱,从而发展各种潜能,达到丰富的艺术体验。
在音乐课上创编教学具有多元的教育功能:它不仅能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自主创新的意识,还给学生带来了创造的快乐——用音乐语言来表现情境、塑造形象和表达情感的快乐,而且让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学到了更多的知识和技能,掌握了更灵活的学习方法。
音乐创编有其创作的原则和规律,并不是一种随意性的行为。新课标中认为,音乐创造具有“发挥学生想象力和思维潜能”的作用,但这种创造应该是“学生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和“发掘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这就是说,它不仅是有目的的,而且还是有规律的行为。无目的、无规律地胡编乱造,没有经过思考的音符堆砌,那不是“积累音乐创作经验”,更不是“发掘思维能力”,反而会让学生认为音乐就是用几个音符胡乱组合起来的东西。其结果是不利于学生的音乐学习。因此我认为音乐课的创
编教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音乐创编教学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
教学活动是师生的双边活动,学生在教学中处于“主体”的地位。如果把一堂课比作一场戏,那么演员和主角应该是学生,不是教师,教师则处于导演的位置上;教学过程中,是学生由已知到未知,由低级到高级,由片面到全面,由浅到深的认识过程,也是学生从感知到理解,从理解到应用的过程。学生从未知到知的矛盾在这个认识过程中属于内因,是认识的基础,教师的作用属于外因,是认识的条件,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因此,教师只有深入地了解学生,才能使教学工作做到“胸有成竹”“有的放矢”,使教学能取得预期的良好的效果。
因此,音乐课的创编教学,必须在深入了解学生的基础上进行。试想,如果学生连什么叫节奏都不知道,怎么让他们去创编节奏;如果学生音高概念很差,怎么让他们进行旋律的创编呢?只有了解了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了他们对音乐的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的掌握,才能更有效地进行创编活动。
二、音乐创编教学要循序渐进,由易而难
我国古代的教育家都很注重教学中的循序渐进,南宋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朱熹就曾说过:“君子教人有序,先传以小者近者,而后教以远者大者。”也就是说要注意由近到远、由易到难、由浅到深、由已知到未知、由具体到抽象。无论是获取知识,还是理解方法、提高能力,特别是受到人文素质的熏陶,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都要有一个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的逐步积累的过程。音乐创编也不例外,并不是学生任意编两句就说他已经掌握了创编的方法了。拿节奏创编来说吧,节奏是音乐的骨架,也是音乐最基本的元素,我们音乐教师在上课时一般都比较重视训练学生的节奏创编。我认为,首先要让学生感受节奏、理解节奏。感受节奏,不仅要了解节奏的时值,更重要的是要理解节奏语言的意义,也就是说要理解怎样的节奏代表怎样的速度、情绪、情境,学生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但要具有一定的道理。其次,在理解节奏意义的基础上,可以采用一些节奏问答或节奏填空的形式,让学生在模仿中用节奏来和教师对话,进行表情达意,更加体会节奏创编的乐趣。最后才是学生独立的节奏创编。在理解节奏、模仿节
奏的基础上,就可以试着以命题的方式让学生自己创编节奏,如:慢吞吞的小乌龟、神气地踏步、快乐的游戏……这样一来,学生在节奏创编时肯定就不会再出现过于随意,乱七八糟的情况了,节奏创编也会变得更有意义。
三、音乐创编教学要加强教师的指导
我国传统的师生关系是一种典型的主体——客体的交往关系,教师始终处于控制与主导的地位,学生处于服从与被控制的地位。新课程改革后,要求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把课堂还给学生,尊重学生的想法,倡导学生自主合作学习。教师的主导地位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应该说并不是矛盾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有的老师又把自己的位置退得太后了,把自己需要担负的对学生进行指导、教育的责任给屏弃了。现在我们的音乐课中,有的老师为了让一节课的内容更加丰富,更体现新课程的理念,都会添加音乐创编这一环节,创编的内容很多:歌词创编、节奏创编、旋律创编、律动创编……可是我一直有这样的感觉,总觉得学生的创编缺少精彩,创编出来的东西缺乏音乐的美感:歌词不押韵,节奏不符合乐曲情绪,律动有些就是瞎动,旋律创编更是五花八门,因为学生对音高的概念不是很强,所以他们创编的旋律基本上都是想当然的,其实真正到琴上弹出来没几首好听的。归根到底是教师在创编时缺乏对学生的指导。在我自己身上就存在这样的问题。在教《亲爱的回声》这一课时,我安排了创造回声这一环节,学生创编得很多、很好。在教完歌曲后,我就请学生把自己创编的回声填进歌曲中去唱一唱,进行再一次创编,多方面地表现歌曲。因为有很多种声音,如拍凳、拍手、唱歌、跺脚、吹笛……所以需要进行取舍,我把这个权利让给了学生,让学生自己来选择。结果学生选择的是吹笛、拍手、跺脚,而我也就照单全收了。课后评课时,教研员及其他老师都针对这一环节,提出了教师的指导问题。因为拍手和跺脚都属于声势动作,因此老师应该适当地做一下引导,使歌曲的表现能更丰富、更完整。因此在音乐创编中,我们既不能固守传统,也不能排斥传统,更不能让教师主导性丧失,导致学生主体性地位绝对化,以及学生绝对自主。有时一个小小的点拨,不仅能达到好的教学效果,而且能让学生的思维更开阔,有利于他们今后更好地进行创编。
四、音乐创编教学要强调音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