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书通用资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债权申报通知书

敬告

各位债权人:

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发生、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而决定解

散,并于年月日成立本清算组。本清算组决定自成立之日起日内(注意不超过十日)通知记名债权

人,并

于年月日、年月

日、年月日在日报第版发布解散公告。敬请

各位债权人及时将债权申报表寄回或送至本清算组,并注意以下事项:

1、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你(单位)如果及时接到通知,应于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

内,如果未及时接到通知,则应于第一次公告日起九十日内

(即年月日之前)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逾

期不申报者,将不能参加分配。为避免损失,务请你(单位)及时申报债权。

2、你在填写债权额时,请注意以下几种债权额的计算:

(1)如果你(单位)的债权为非金钱债权(例如股份有限公司欠你单位钢材一吨)而股份有限

公司又无力偿还债权标的物,则请你单位与本清算组协商,将债权标的物折合成金钱。你单位可在债权表上载明折算

意见。

(2)如果你(单位)的债权为附利息的金钱债权,而债权到期日在清算基准日(即股份有限公司应解散

日年月日,下同)之后,则请你(单位)按下列公式计算申报债权额:

申报债权额=债权原本+到清算基准日前一日的利息

(3)如果你(单位)的债权为无利息的金钱债权,而债权到期日在清算基准日之后,则请你(单位)按下列公式

计算申报债权额:

申报债权额=S/(1+PT)

其中,

S=原债权额;

P=法定利率(我国无法定利率,可按国际通行的商事法定利率年利6%计算);

T=清算基准日至债权到期日的期间。

3.本清算组将于年月日之日报公布债权表,请你注意查看。

4、本表可复印或仿制但不用此表之申报,并不因此无效。

此致

敬礼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盖章)

清算代表(签名)

月日

申报债权联系人:先生

联系地

址:省市区街号

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层号

邮编:

电话:

电传:

接待时间:每日上午点至下午点(节假日不休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