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的调研分析
海域使用权可抵押贷款海洋渔业金融大门开启
银行叩开海洋渔业金融大门的敲门砖。 “金融排除”现象 “海洋经济具有劳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特点。”一 位银行业人士称,加之生态环境社会公益性和效益外溢 性相互脱节,海洋经济潜
在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减弱了现有金融体系与海洋 经济的融合度,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金融排除”现象。 所谓金融排除,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新兴的一个概念, 是指部分经济主体由于自身缺
、赤潮等天灾容易让养殖户血本无归,二是渔民和远洋 养殖企业缺乏银行认可的抵押物。 明岛样本 明岛实业是一家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万元。2012年,明岛实业获
得福建首个无居民海岛——福建连江洋屿岛旅游综合开发 项目的使用权证。 明岛实业一位财务人员称,目前公司遇到的问题是数亿 元资金投进去之后,后续资金来源困难,缺乏流动资金 购入鱼苗。因
融空间巨大。 李彦发并称,根据第三方对明岛的海域使用权和海岛使 用权的评估,打上一定折扣后,民生银行将会给明岛提 供8000万左右的贷款。 山东青岛鲜美源海产品养殖有限公司的情
况,与明岛实业极其类似。其总经理陈磊,用海域的使 用权证办理了融资抵押,亦获得民生银行3000万元贷款。 银行贷款内流通 通过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创新,民生银行逐渐进入了 海洋
这条产业链,民生银行通过水产加工这家核心企业介入, 往上游深挖到其渔货供应商水产养殖客户,进而对其进 行授信,然后再往上深挖到饲料加工企业,这样给水产 加工客户的贷款会支付给民生银行的水
产养殖客户,水产养殖客户也会付款给民生银行的水产 饲料加工企业。 苏素华解释称,这样保证了企业资金需求的同时,民生 银行的贷款实现了行内流通,有效地降低了授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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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从银行申请贷款是明岛实业的第一反应。但几经碰 壁之后,明岛实业发现,在银行传统的业务模式下,明 岛最值钱的资产——海域使用权和海岛使用权,是多数银 行不认可的抵押品。 几经周折之
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
天津市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第一条为规范海域使用权抵押行为,发挥海域使用权的融资功能,保障海域使用权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贷款通则》、《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天津市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第二条本《实施意见》所称的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指申请人以依法取得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海域使用权为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第三条金融机构在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时,应充分了解本机构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并遵循相应规章,严格贷前调查评价、明确贷中授信条件、加强贷后管理风险预警。
除基本贷款风险外,需关注评估风险、处置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
第四条海域使用权人以海域使用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时,需向金融机构提交下列材料:(一)书面抵押贷款申请书;(二)《海域使用权证书》及复印件;(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四)国家、地方发改委关于海域使用项目的立项、核准或备案文件。
第五条金融机构在对海域使用权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时,应重点审查海域使用权证是否真实有效、申请人是否有权将该海域使用权进行抵押、是否重复设定抵押、海域使用权的用海类型和用海性质、海域使用权的市场价值是否大于所担保的债权额以及海域使用项目的投资计划。
必要时可以向市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查询该海域使用权证的相关档案材料。
第六条经审查拟批准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必须和抵押贷款申请人签定书面海域使用权抵押合同,抵押权自市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做出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抵押贷款申请书和抵押贷款合同格式文本由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负责提供。
第七条海域使用权抵押时,该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一并抵押;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抵押时,该海域的海域使用权一并抵押。
推广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破解渔民融资难题——基于对广东沿海七地市渔民融资需求的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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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 着 海 洋 渔 业 资 源 / 断 枯 竭 , 柴 、汽 油 等 牛 产 f 资料价格小断 l , 涨 业 渔 增 收 lI ,渔 民 返 贫 木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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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海域使用权抵押 贷款是金融支持 海洋渔业发展的重要形 式 ,也是一项重要的农村金融创新。广东省海
洋经济发达 ,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开展却相对滞后 :本文在广东沿海 七地市 渔民融资需求 问卷调查分析的基础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 问题及对策研究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指的是将海域使用权划归市场进行交易,以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益。
在实际海域使用权市场化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和困难。
本文将探讨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面临的问题之一是不完善的法律制度。
当前的海洋法律法规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缺乏明确的界定和规定,导致市场运行不规范。
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是完善海洋法律制度,明确界定海域使用权的产权和使用权利益,建立健全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并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市场公平公正。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还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和不透明的问题。
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公示机制和交易平台,海域使用权的市场交易不够透明,信息不对称导致了交易成本的增加。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公示机制和交易平台,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公开,提供全面准确的海域使用权信息,增强市场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中存在的问题是权益保护不足。
由于缺乏有效的产权保护机制,海域使用权市场化过程中,资源开发商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护,市场交易流程中的纠纷处理也存在难度。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建立健全的产权保护机制,明确海域使用权的边界和权益,加强法律援助和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以及加强对权益受损方的赔偿机制,确保资源开发商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还面临着民众意识和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参与门槛较高,民众缺乏对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了解和参与,也无法有效监督海域资源的利用情况。
为提高市场参与度和民众意识,应加强对海洋资源和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宣传和教育,提供参与渠道和机会,加强民众组织和公众参与机制的建设,增加民众对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了解和意识。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面临的现状问题包括不完善的法律制度、信息不对称和不透明、权益保护不足以及民众意识和参与度不高等方面。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完善法律制度、建立信息公示机制和交易平台、加强权益保护机制的建设,同时加强对市场参与者和民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市场运行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实现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良性发展。
关于推进海南省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思考
20 0 9年 5 .亿元大幅增长了 5 . 75 2 %。其 中 , 5 浙江省 2 1 苏省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不断完善的交易市场促进 了江 00 在 00年江苏省海域 年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货 款 3 O亿元 、 江苏省 2 亿元 、 5 福 苏省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发放 , 2 1
建 省 1. 7 7亿 元 。另 外 , 津 、 6 天 山东 的海 域 使 用 权 抵 押 贷
使用权贷款新发放 2 5亿元 ,而之前年份 累计额才 2 5亿
款 也 具 有 一 定 规 模 。然 而 。 于拥 有 全 国最 大 海 洋 面 积 元 。 对
的海南省而言 , 目前还没有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 。
二 、 海 省市 推 动海 域 使 用 权 抵 押 贷 款 的 措 施 沿
表 1 出 台海 域 使 用 权 抵押 贷 款 指 导 意 见 的沿 海 省 市
总 第 2 1期 8
№
H I N I NE 鲎 塑 A A N C N 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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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贷 款规模 开始大 幅增加 。 国家海洋 局 的统计 数据显
示 ,0 0年 , 国办 理 海域 使 用 权 抵 押 金 额 8 .亿 元 , 21 全 77 比
了南通 市 、 连云港 市海域使用权市场交 易 中心 , 并将 《 江 苏省海域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 试行 )列 入了 2 1 年江 》 01
规 定 海 域 使 用权 人 可 以设 定 抵 押 权 。使 海 域 的物 权 属 性
发 挥海 域使用 不足融 资功能 是解 决涉海 经 济开发 资金 更 加 明 确 , 开 展 海 域 使用 权 抵 押融 资 提供 了法 律 基 础 。 为
的有 效 办 法 。 目前 , 内多 个 沿 海 省 市 的 海 域 使 用 权 抵 国
海域使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海域使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篇一:海域使用管理调研报告海域使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近年来,区海洋与渔业局围绕实施海洋强区战略,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创新海域管理模式,推进海域综合开发,大力服务临港工业集中区建设和海水养殖业发展,有效提升了我区海洋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20XX年全区水产品总产量40.5万吨,创渔业产值26.5亿元,占全区大农业的79.1%。
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区为福建省海洋大区之一,辖区有7个乡镇,其中6个乡镇临海,海域总面积2800平方公里,其中滩涂面积80平方公里,浅海面积2720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243公里,其中大陆岸线172公里,海岛岸线71公里,深水岸线达23公里,可建万吨级码头70-80个。
我区养殖面积255969亩,确定海域使用权属面积247396亩,共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565本,其中池塘养殖8428亩,确权面积4986亩,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203本;盐业用海确定海域使用权属面积24965.5亩,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64宗,发证率100%;港口用海确定海域使用权属面积698亩,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4宗,发证率100%。
二、主要工作措施与成效(一)海域使用管理网络基本建立我局成立了“区海洋与渔业局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对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进行部署,加强协调,开展指导,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在局职能部门中增设海籍管理站,具体负责办理全区的海域使用管理业务。
涉海6个乡镇中配置6个海洋与渔业管理站,配备26名乡镇海管员和67名村协管员,基本构筑了区、镇、村三级海域使用管理网络。
(二)海域使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推行办事公开化。
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的程序、条件、海域使用金征收规定、标准等印制成工作流程图进行公布,对申请所需要的注意事项、办结时限、文件依据等相关材料编印成“办事指南”方便前来办事的当事人。
同时公布窗口受理电话、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
渔船贷款银行调查报告
渔船贷款银行调查报告摘要:一、引言二、渔船贷款银行的概述三、渔船贷款银行的调查方法四、渔船贷款银行的调查结果五、渔船贷款银行的调查分析六、结论正文:【引言】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渔业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为支持渔业发展,渔船贷款银行应运而生,为渔民提供贷款服务。
本文旨在通过对渔船贷款银行的调查报告进行分析,了解其运营情况和存在问题,为推动渔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渔船贷款银行的概述】渔船贷款银行是指专门为渔民提供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为渔民购买、维修、更新渔船以及开展渔业生产等提供资金支持。
渔船贷款银行通常由政府出资设立,以政策性贷款为主要业务。
【渔船贷款银行的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文献资料法、实地调查法和访谈法进行研究。
首先收集渔船贷款银行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统计数据;其次,深入渔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渔船贷款银行的实际运营情况;最后,与渔民、渔船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及有关政府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对渔船贷款银行的看法和建议。
【渔船贷款银行的调查结果】调查发现,渔船贷款银行在支持渔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贷款额度和期限不够灵活,难以满足不同渔民的需求。
2.贷款利率较高,增加了渔民的还款压力。
3.贷款审批流程较繁琐,影响渔民贷款的积极性。
4.部分渔船贷款被挪用,存在风险隐患。
【渔船贷款银行的调查分析】针对调查结果,分析原因如下:1.渔船贷款银行的信贷政策和监管制度不完善,导致贷款额度和期限不够灵活,审批流程繁琐。
2.渔船贷款银行资金来源不足,导致贷款利率较高。
3.渔业产业风险较大,部分渔民信用意识较弱,导致贷款被挪用。
【结论】渔船贷款银行在支持渔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一定问题。
浅论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处理方法
浅论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处理方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海域使用权为抵押物,向贷款人申请获得贷款的融资活动,是充分利用海洋资源、提升海域资产价值、拓宽海洋经济融资渠道的一项重要的海洋金融创新业务,既是增强沿海开发活力、加快沿海地区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拓展银行业务范围、促进银行业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
东部沿海地区境内海岸线长,广袤的海域和滩涂面积以及温和湿润的北亚热带季风气候,为海水养殖、滩涂开发等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海域使用权抵押担保方式的创新,将有效打破发展资金不足的瓶颈,促进海水养殖业的发展,助推蓝色经济的发展。
一、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开办的实际意义海域使用权是以海域实用价值为内容的用益物权。
推行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符合海域使用权法定特征。
随着海洋法律法规和海域使用权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为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近年来,沿海地区稳妥推进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着力拓宽海洋经济融资渠道,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新形势下,积极稳妥推进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意义重大。
(一)缓解了融资困难,支持了企业、养殖户快速发展。
当前,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用海类型主要包括围海造地、渔业养殖、交通运输用海(船舶码头)等,海域使用权人既有公司,也有个体养殖户,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成功投放,进一步丰富了企业、养殖户的抵押形式,有效缓解了资金困难,积极助推了企业的发展与壮大,促进养殖户发展。
(二)提升了金融机构创新能力,促进了金融创新步伐加快。
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投放,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机构的創新意识,锻炼了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有助于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展其他权利抵押方式,诸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其他新产品积累了经验。
(三)加快港口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港口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战略资源。
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促进港口的成功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吸引其他各商业银行支持港口经济建设,拓宽融资途径,解决了港口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以港口建设拉动产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海域使用权的物权性分析及其保护
Legal S ys t em A nd Soci et yf苎墨j查塾金兰!!!竺!!望生!耋遴雹圈豳澄海域使用权的物权性分析及其保护徐春燕摘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颁行,沿海各省市相继颁布有关海域使用管理的法规、规章,海域使用制度逐渐确立,海域使用开始走向法治化道路。
海域使用权主要作为一种私权有着诸多物权特征,运用相关的物权理论明确海域使用权的物权特征,对于处理海域使用相关利益方的法律关系,合理开发使用海域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物权海域使用权用益物权行政保护中图分类号:D9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1.247.022010年5月,备受关注的深圳亿元“海上皇宫”因未获海域使用权已开拆,这宗由深圳市龙岗区海洋局申请执行对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海域行政处罚一案,是深圳法院受理的首宗恢复海域使用权的行政处罚案件,也是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颁布以来,深圳首例国家作为海域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主体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的新类型的海上物权纠纷执行案件。
这个案例再次引发业内对海域使用权的探讨和关注。
一、海域使用权的性质在我国,私法意义上的海域是指具有独立的经济价值、位置固定可以通过表明经纬度JJ u以特定化的海洋区块。
所谓海域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和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使用一定海域的权利。
海域使用权是一种新型财产权利,海域使用权的性质说法不一,有的学者认为,海域使用法为行政法,行政法为公法;有的学者认为,海域使用权的标的即海域是一种公物,而公物系公众所使用的,因此,海域使用权只是一种经主管机关同意的公物使用权。
目前理论上的主流观点是海域使用权属于私权,私权主要是针对物权而言,即民事权利主体对一个具体的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私主体可以自由控制的权利,也即物权理沦学说,但海域使用权与一般的物权稍有不同。
海域使用权问题研究
海域使用权问题研究一、现代海域使用权具有私法性质海洋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用,一直为人们所利用,但长期以来,海洋并未成为私法上的产权主体。
重要原因之一是人们通常不能长期独享海洋。
人类利用海洋的传统方式是船舶航行和捕鱼,两者都不能构成对海洋的独占统治。
一个事物可以排他性控制的前提是该事物是可以指定的,即“物权法中的事物必须具有可以具体确定的属性,难以指定的事物很难被真实支配。
权利,因此不能成为物权法中的物权。
在现代测绘技术进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之前,我们无法通过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测量和定位方法将海洋的一部分与其他部分清楚地区分,也就是无法指定海域。
由于海域不能明确,特别是海域不能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主体,传统民法上不能将海域作为物权客体。
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在规定所有权制度时没有明确将海域列为所有权对象,《民法通则》和《土地管理法》也没有明确规定将海洋列为陆地的一种形式。
但近年来,部分海洋也成为私法监管的对象,其变化是由经济发展的需要、海洋利用技术的提高、海洋利用方式的改变等驱动的。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生产技术的发展,人类越来越重视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
人们利用海洋资源方式的更新和拓展,特别是海水养殖和海洋采矿业的快速发展,导致人们对一部分海洋——海域的专属使用逐渐普遍化。
从事海水养殖,如养殖鱼、藻、虾、蟹、贝类等,需要长期稳定占领特定海域;从事海洋开采,如海上油气勘探,需要在矿区建设钻井平台或采油平台,这也需要长期稳定占领特定海域;此外,在近海建造建筑物或游乐设施,划出一定海域作为旅游经营者经营的观光区或休闲区等,也需要长期稳定的占用。
使用特定海域。
人类使用海洋方式的变化引发了许多必须通过法律解决的问题。
(一)从事海水养殖或海洋采矿等,需要对特定海域进行长期稳定的占用和使用,这些特定海域利用现代测绘技术可以很容易地确定。
因此,这些特定的海域是可用的、特定的,可以看作是民法上的事物。
(二)为有效利用海洋资源,特定海域使用者的经营活动必须受法律保护,不得受他人干涉。
船舶融资租赁纠纷调研报告
船舶融资租赁纠纷调研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天津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公布日期】2014.04.22•【分类】司法调研正文船舶融资租赁纠纷调研报告内容提要:融资租赁是国际航运市场船舶融资的主要方式,众多国家相继出台相关法律、政策,以促进融资租赁对航运市场的积极推动作用。
因船舶融资租赁在我国起步较晚,政策法规方面限制较多,实践经验少,进入海事司法领域的案例较为鲜见。
近两年来,天津滨海新区在融资租赁业务方面突飞猛进,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更成为全国融资租赁业务的先行先试者。
天津海事法院先后受理了多起与船舶融资租赁相关的案件,这些案件明显带有以船舶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
审理船舶融资租赁纠纷的法律依据匮乏,合同法、海商法均没有做出专门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融资租赁司法解释、地方高院的指导性意见只针对动产的融资租赁。
物权法对船舶物权规定了登记公示制度,但目前船舶登记制度中没有船舶融资租赁的事项,这使得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在面对公示制度时对抗乏力。
融资租赁船舶的扣押和拍卖存在争议,出租人、承租人甚至是出卖人如何保护自身的权益缺乏合同之外的其他有效途径。
针对我国船舶融资租赁实践经验少、政策法规制约市场发展、法律法规缺乏明确规定的现状,对海事司法如何应对船舶租赁业务的发展和相关纠纷的审理提出建议。
融资租赁业务在发达国家被视为朝阳产业,船舶融资租赁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遍适用的船舶融资方式,在与海运相关的产业中,属于收益丰厚的上游产业。
目前,我国造船融资仍以贷款为主,船舶融资租赁业务刚刚起步,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税收政策等配套措施上不具有国际优势,一些制定时间较早的法规、规章甚至制约了外资的投入。
一方面国内造船业不断发展和壮大,另一方面船东企业面临航运经营困境无力追加投资,希望采用船舶租赁的方式增强和改善运力,市场迫切需要船舶融资方式的转变。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导向和支持,包括船舶在内的融资租赁市场实现了高速发展。
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2012年第10期山东社会科学No.10总第206期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General No.206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陈书全(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摘要]海域是发展海洋经济实施海洋开发的载体。
市场化配置是加强海域资源管理的必然趋势。
针对我国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坚持依法管海,建立相对集中、统一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的同时,积极培育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运行环境、完善海域使用权以招标拍卖为核心的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建立健全海域资源价值评估体系,加快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的进程,使有限的海域资源最大限度地得到公平高效的开发利用。
[关键词]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市场化配置;市场流转机制[中图分类号]F06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45[2012]10-0146-03一、问题的提出海域是发展海洋经济实施海洋开发的载体。
2002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标志着我国的海域开始从无偿使用到有偿使用的制度转变,也是我国海域公共资源市场化管理的开始。
市场化配置是加强海域资源管理的必然趋势。
首先,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从审批性政府、管制性政府转化为服务性政府。
其次,市场化管理有利于海域公共资源的合理、高效、公平配置。
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把资源转化为资本,把潜在的资源优势转变为现实的经济优势的过程。
通过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机制,能够最大程度的将海域资源交给最具有条件和资格的有经济和技术实力的使用者开发利用,使有限的海域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用。
实践中,我国沿海各地都在探索海域公共资源市场化管理的模式与途径,但在整体组织、制度建设、操作规范、市场培育和实施保障等方面还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与规范的政策设计。
因此,分析当前我国海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不断完善我国市场化配置海域资源的制度框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论海域使用权抵押的成立和实现
物权法草案设 立了海 域使用权的抵押 ,但 对抵 押杈 的实现未作 详细规定 。从 《 海域 法》 实施近 五年 的情 况看 , 海域使用权 的抵押行 为已在实践中出现 , 部分
地 区已普遍 存在,因此 ,研究海域使用权 抵押 的实
对 合理 开发利用海域 资源 . 实现我 国经济社 会更好 更快 发展 有利 . 而且还是 中国物权 法体系 的一个创
将 该海 域使用权作 为债权 的担 保。 当债务人 不履 行 债务 时 , 人有权 依法以该 海域使用 权折价或 者 债权 以转让 、 卖 、 拍 变卖 陔海域 使用 权所得 价款 优先 受
《 海域法》 ,首次以法律 的形式规 范了海域使 用权 )
的取得 、 使用 、 变更 和终止 。 是该法侧重 于行政管 但
现. 规范海域使用权在使用期 限内的合法抵押行为 .
对促进和规 范海域使用 权的流转十分熏要 。 财产 权利基础 上形成 的海域使 用权 的抵 押权 ,
理, 权利层 面的内容仅第 四章有所 涉及。对 于在海
专用码头用海 , 航道 、 避风( 避难 ) 锚地 、 航标 、 由政府
海域使用权的抵押是使用权人将这项权利作为
债的担保加以利用 , 是实践 中一项新 的融资手段 , 方 便使用权人的资金流转 。抵 押权 是否成立 , 首个要
件就是海域使用权抵押合同的缔结 , 该抵押合 同必 须是书面的。抵押合同是海域使用权人( 债务人 ) 和 债权人间抵押法律关系存 在的证 明, 反映双方 的真
记后的海域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 ,从而使该海域成 为海域使用权抵押的客体 。补缴海域使用金 的时间 从海域使用权初始登记始至变更登记止计算 ,金额
发展海洋经济干部调研报告:依托海洋资源优势,加快海洋经济发展
发展海洋经济干部调研报告:依托海洋资源优势,加快海洋经济发展依托海洋资源优势,加快海洋经济发展自2004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建设海洋经济强县”的战略目标,把海洋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加以培育,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为了进一步推进海洋经济强县建设,根据县委要求,开展本次调研。
一、认真回顾近年来我县的海洋经济工作(一)充分肯定成绩。
2007年全县海洋经济总产出预计可达35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预计可达9亿元,两项均比2003年增长40%左右;海洋经济增加值占全县国民经济总值为%。
近年来,我县的海洋经济发展呈现出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一是围垦工程依法推进。
江南海涂围垦工程万亩用海已得到国家海洋局的批准,万亩的大渔湾围垦工程各项前期论证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两大围垦工程可为我县提供超过10万亩的土地储备,可促进养殖业的优化升级,可推进临港工业的发展。
依托江南海涂围垦工程,地跨龙港、芦浦、巴曹三镇,规划总面积32平方公里的苍南临港产业基地建设顺利开展。
二是大型船舶制造业开始转移我县。
位于霞关港外港区的北关岛和南关岛具备优越的深水岸线资源,尤其是南关岛的马祖岙岸线可以说是我市难得的深水岸线,可规划建设十万吨级的码头。
目前,有两家外地投资商看中了这两处岸线资源,分别准备在北关岛和南关岛建万吨以上的船舶修造基地。
其中选址北关岛的温州金岛船舶修理公司5万吨级船坞工程已通过立项、可研、海洋环评等工作,正等待海域使用论证和审批;南关岛的造船基地也已通过了县招商办的准入评审。
位于巴曹的浙江强乐造船厂最近完成了与温州投资方的组建,正准备扩建为2万吨级的船台。
三是电力工业发展加快。
总投资160亿元的华润苍南电厂,自选址巴曹南岙沙以来,积极开展各项前期申报工作,“五通一平”、政策处理都已基本完成,还审查通过19个专题报告,落实批准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支持性文件批复32份,现正报国家评优、核准,预计2008年能顺利通过;北关岛风力发电已通过省发改委的核准,石砰皇帝坪的风力发电正在上报。
推进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不断丰富海域使用权的物权内涵
江苏 省 海 域 使 用 权 抵 押 贷 款 政 策 根 据 《 宪
自身 发展 的需 要
近年 来 ,尤 其 是 金 融 危 机 发 生 以来 ,银 行
业 的发展 也 遇 到 了 很 大 困 难 ,贷 款 业 务 急 剧 下
降 ,导 致银行 业收 益 明 显下 降 。我 们 在调 研 中 ,
盐城 市 一 银 行 的负 责 人 介 绍 ,2 0 0 9年 上 半 年 ,
2 0 年 8月 3 09 1日,江苏省 政府 办公厅 转发 了江苏 省 海 洋 与 渔 业 局 、江 苏 省 政 府 金 融 办 、
海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使 用 管理 工 作 的 不 断 深 入 ,健 全 海 域 自然
资 源要 素 市场 体 系 ,彰 显 海 域 使 用 权 的物 权 属
人民银 行 南 京 分 行 、江 苏 银 监 局 制订 的 《 于 关 推 进海域使 用权抵 押 贷款 工作 的意见 》 ( 苏政 办 发 ( 0 9 0 2 0 1 1 3号) ( 以下 简称 意见 ) 。这 是 江苏
意 义
1 1 推进 海 域 使 用 权 抵 押 贷款 符 合 海域 使 用 .
权 的法 定 特 征
作用 。
1 3 推 进 海域 使 用 权 抵 押 贷款 业务 是 银 行 业 .
根据我国 《 宪法 》 《 物权 法 》的有 关 规 定 , 海域和 土 地 一 样 ,都 是 国 家 所 有 的 自然 资 源 ;
委 、省 政府 的重 要 议 事 日程 。省 里 拟 成 立 沿 海 开发银 行 、组 建沿海 开 发 产业 基 金 和创 投 基 金 。 资金 的压力 将 是 江 苏 省 沿 海 开 发 过 程 中 的 一 个
海域使用权抵押与估价
海域使用权抵押与估价一、海域估价的概念与意义(一)海域估价的概念海域估价(评估)是根据海域的区位条件、利用潜力、利用效益,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对海域资源的价值所作出的评定和估算。
(二)海域估价制度的意义1、提高海域使用金征收的科学化水平《海域使用管理法》第33条规定,国家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
目前,海域使用权通过申请审批和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时,海域使用金征收数额的确定依据不同。
主要有以下两大类: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类的要执行财政部、国家海洋局统一制定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征收标准按照用海类型和海域等别确定,主要反映的是某一行政单元毗邻海域的平均价值。
但事实上,一个行政单元毗邻海域的区位价值、资源条件等因素往往存在较大差异。
就特定海域而言,其实际价值可能高于或低于这一平均价值。
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类的则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估价机构对拟出让使用权的海域价值进行评估,并根据估价结果确定招标(或拍卖)的底价,海域使用金征收金额按照最终招标、拍卖的成交价款确定。
比较以上两类对海域使用金的征收计价方法,不难看出后者较为准确地反映了海域资源的实际价值。
从长远看,为实现海域使用权出让的公平、公正,有必要通过海域估价来确定每一宗用海的海域使用金征收金额。
2、满足海域使用权流转的市场化需要《海域使用管理法》第27条规定,海域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将海域使用权用于流转或融资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海域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已大量发生(仅2007年,全国海域使用权转让115宗,利用海域使用权办理抵押贷款1386宗,尤其福建省海岸线长,海域面积大,海域使用权流转的市场更大,全省建行系统2009年8月在武夷山开办“海域使用权估价培训专题”讲座,足以说明海域使用权抵押、估价是市场化的需求)。
在海域使用权转让过程中,为了合理确定交易价格,保障交易公平,当事人需要对海域价值进行评估;在海域使用权抵押过程中,为了准确反映海域价值,防范金融贷款风险,抵押双方也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对拟抵押的海域价值进行评估。
山东省海域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鲁金办发[2011]11号
山东省海域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正文:---------------------------------------------------------------------------------------------------------------------------------------------------- 山东省海域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鲁金办发[2011]11号)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规范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行为,探索发展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海域、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的重要意义我省海域辽阔,区位条件优越,海洋资源丰富,海洋生态环境良好,具有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巨大潜力。
随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我省沿海地区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海域使用权与土地使用权一样,是物权法确定的用益物权。
积极推进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探索开展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是落实《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创新海洋开发投融资体制、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海洋经济发展,对于拓展金融服务空间、促进涉海产业发展、壮大我省海洋经济实力具有重要作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进海域、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积极开展海域使用权、探索开展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
驻鲁各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开展海域、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工作措施,拓展业务范围,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同时,加大对海洋经济支持力度,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 问题及对策研究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是指将海域使用权进行市场化交易,实现海域资源的最优配置和增加国家收益的一种方式。
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已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但在实践中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针对目前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问题,提出对策并进行研究分析。
一、现状问题1.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目前我国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存在着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的问题,不同海域、不同用途的使用权划分不明确,导致海域使用资源的混乱和浪费。
2.信息不对称海域使用权市场化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一方面是政府对海域资源信息的掌握不足,另一方面是企业对海域使用权市场信息的了解不够,导致交易不公平、价格不合理。
3.缺乏有效监管海域使用权市场化中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一些部门对于海域使用权市场的监管不到位,导致乱象丛生,损害了公共利益和海洋生态环境。
4.利益分配不公海域使用权市场化中存在利益分配不公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公正地对待海域使用权市场参与者,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和投资者不信任。
二、对策研究1.建立健全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立法工作,明确海域使用权的划分和管理机制,保障海域使用权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防止出现利益输送和腐败现象。
2.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建立健全海域使用权市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制度,加强政府对海域资源信息的收集和统一发布,同时鼓励企业和社会参与海域使用权市场信息的监督和公开,确保市场信息的真实可靠。
3.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海域使用权市场的监管和执法机构,加强对海域使用权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打击违法行为,保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4.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海域使用权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建设,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打破利益集团的垄断,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域使用权市场的健康发展。
海域使用权抵押 3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调研报告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以荣成市农村商业银行为例指导教师董彦岭团队成员王鹏程王宇刘果果马梦璇林子浩徐畅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以荣成市农村商业银行为例摘要21 世纪是海洋的世纪,海洋产业是我国未来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
2012年9月,国务院下发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将统筹规划、优化调整海洋经济提上议程。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是我国第一个海陆统筹的蓝色经济发展示范区,也是山东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增长极。
“蓝区”金融业获得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金融业定位不高、服务缺口大、发展不平衡、特色金融服务滞后等问题。
本文将在分析荣成市海上种养业现状、荣成农商行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历程的基础上,依次比较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的优势与瓶颈,并根据调研结果,从风险控制、贷款定价、客户获取等方面出发,深入探讨解决现阶段问题的办法及业务推广举措。
关键字:海洋;“蓝区”经济;海域使用权;融资;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以荣成市农村商业银行为例目录一、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背景 (1)(一)调研背景 (1)(二)调研缘起 (1)(三)调研目的 (2)(四)调研意义 (2)二、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的调研方法 (2)(一)地点和时间 (2)(二)调研方法 (3)三、山东省荣成市海上种养业的发展情况 (4)(一)荣成市概况 (4)(二)种养业发展情况 (4)四、荣成市农商行海域使用权抵押业务现状 (5)五、荣成市农商行海域使用权抵押业务优势 (9)(一)突破了农户和养殖企业资金融通困局 (9)(二)体现了地方金融企业自身的独特优势 (9)(三)开发了农村广阔的金融资源和市场 (10)(五)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降低了贷款风险 (10)六、农商行海域使用权抵押业务的问题与对策 (11)(一)存在问题 (11)(二)改进意见 (12)七、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的推广与发展 (13)(一)规范抵押登记工作,为业务开展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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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的调研分析我国是海洋大国,海岸线长度、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面积均列世界前10 位。
我国拥有约300 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其中有完全主权的内水和领海37 万多平方公里,大陆岸线长18000 多公里,岛屿岸线长14000 余公里,沿海滩涂面积有2 万多平方公里,15 米等深线以内浅海面积有12 万多平方公里。
随着海洋经济的不断发展,海域的用途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海域的大量开发利用,使人们把眼光放在了海域使用权的抵押融资上。
** 是我国唯一以岛建市的城市,近几年海洋经济迅速发展,海域使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强,因此,在** 地区进行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方面的探索,有着积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从宏观层面来看,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一)海域相关的法律框架基本建立,海域的物权属性明晰。
海域是一项重要的物权,世界的法律制度对此一般都有明晰的界定,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对海域的物权属性也进行了相关的规定。
二战以来,海洋产业在各沿海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海洋产值亦呈快速增长趋势。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海洋及其资源,促进海洋产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保护海洋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权益,以英国、美国、日本、韩国为典型的沿海各国相继加强了对海域使用与管理的立法。
从我国情况看,1993 年,财政部、国家海洋局联合下发了《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2001 年10 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海域使用管理法》,2007 年3 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在法律属性上,海域与土地相类似,首先是一种自然资源,其次又是其他自然资源的载体。
海域具备民法意义上物的特征,是一种类似于土地的不动产。
我国立法将海域确定为不动产物权的客体,建立海域物权制度,不仅顺应了现代物权法的发展潮流,而且符合我国的国情和海洋管理的实际需要。
将传统上以土地为核心的物权制度推进到了客体范围包括陆地、海洋和天空的现代物权制度。
物权法的出台,使海域的物权属性更加明确,为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提供了法律基础。
海域使用权作为物权,在满足一定的情况下进行抵押、流转、继承进一步在法律上得到了明确。
(二)海洋管理进一点强化,有偿用海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海域使用权的价值不断体现。
我国是世界上开发利用海洋最早的国家之一,也是对其实施行政管理最早的国家之一。
我国海洋管理从体制和法律上与世界海洋国家的沟通始于清朝,而真正的海洋管理体制的形成、发展和确立则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海域使用管理法》以及《物权法》的颁布,各沿海地区普遍建立了海域使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了海域使用登记、许可证发放和海域使用法规及其配套制度,改变了海域使用的无序、无度、无偿的混乱局面,有偿用海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从全国情况看,截至2005 年底,全国累计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31979本,确权海域面积95 万多公顷,用海类型涉及渔业、交通、旅游、围海造地、海底工程等,其中渔业用海确权79 万公顷。
从**市来看,到2006 年底,根据《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在渔业、交通运输、工矿、旅游娱乐、海底工程、围海造地等方面用海确权11503 公顷。
(三)海域使用权的流转有一定发展。
海域所有权属国家所有,但海域使用权按照法律的规定,是可以流转的,实行海域使用权的流转,是为了促使使用者提高效率和效益,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海域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海域使用权的能否有效流转也是实施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的必要条件。
从全国来看,近年来海域使用权流转市场在全国各地不断发展,例如**省日照市,于2005年6月1日正式施行《日照市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为海域使用管理市场化运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海域使用权流转的市场化,是海域使用权抵押的融资的的一个必要条件。
(四)小规模的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为全面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提供丰富的实践经验。
目前已有不少沿海地区进行了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工作大胆尝试,** 省、** 省一些地市出台了一些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办法,例如**南安市在2002年12月开始,按照《海域使用权证登记办法》,受理海域使用权证的抵押登记申请,当地农业银行开始发放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
** 省长岛县实行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近五个年头,取得了丰富的经验。
当然,目前在在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方面的探索还是小范围的,表现为融资规模不大,抵押范围主要是在养殖用海方面,在工业、交通等用海融资方面尚未得到实质性的拓展,因此还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实践中进一步进行探索和总结。
二、** 市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的前景(一)** 市独特的海洋资源条件是开办海域使用权融资的先天优势二十一世纪被称为“蓝色世纪” 。
海洋由于在全球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日益显现的重要地位而发展成世界各国角逐的必争之地。
近年来,对海域资源的利用日益扩大,不但集中在渔业、盐业、港口和海运上,随着海洋科技的飞速发展,许多效益高、产量大的海洋新兴产业不断出现。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6 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超过2 万亿元,达20958 亿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0.01%。
,比2005 年增长13.97%,高出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3.3个百分点。
各主要海洋产业保持稳定增长态势,特别是海洋船舶业、海洋油气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滨海旅游业的增加值比上年增长均超过17%。
全国涉海就业人员达2960.3 万人。
可以这样说,从经济发展的趋势来看,谁拥有海洋资源, 谁就能取得发展的先机, 而 ** 市独特的资源正符合这个条件。
** 有 1390 个岛屿,是中国最大的群岛。
以“海天佛国、渔 都港城”著称的独特区域优势,构成了港口、海洋和旅游“三大特色经济”资源。
** 是国内 沿海 10大港口之一,可建泊位岸线 1500 多公里,水深 10米以上的岸线占了一半以上,其 中可建 10万至 25万吨以上泊位的岸线长达 103公里,这样的港口优势在 “长三角” 地区是 惟一的。
“十一五”期间 ** 经济发展前景将十分看好,将成为浙江海洋经济的核心区域, 国内领先的海洋综合开发基地,国际上重要的海湾型海洋经济走廊。
(二) ** 海洋经济产业结构决定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有很大的发展市场目前, **市以船舶、 海运、港口物流等直接用海相关的海洋产业已占全市总产值的 50% 以上,例如船舶修造业市场需求旺盛,企业生产饱满,赢利能力也大幅提升,据人行 ** 市中 支对全市 10 家船舶修造企业监测显示, 2006 年年净利润同比增长了 1.49 倍,利润率也由上 年同期的 7.8%上升到目前的 12.3% 。
从未来 ** 产业结构的调整来看, 海洋经济作为 ** 战略重点和主攻方向, 预计船舶工业到 “十一五” 末,年造船能力达到 500万载重吨以上,造船产量达到 350 万载重吨以上, 产值 达到 180亿元以上,修船坞容量 350万载重吨,产值 100 亿元;船舶配件产值 20亿元,船 舶工业总产值达到 300 亿元左右, 成为全省最大、 全国重要的船舶修造船基地; 以深水岸线 为依托的岛屿型重化工业基地, 利用海岛地区丰富的风能资源的发电项目, 潮汐能等其他新 能源项目也将快速发展;港口物流业将随着 “宁波— ** 港”一体化建设的推进,专业泊位和通用泊位、港口物流设施建设,与港口物流项目的配套的港航基础设施步伐进一步加快, 将成为全国重要能源物资储运中转基地、 长三角重要对外贸易物流基地; 海洋旅游业作为 ** 服务业发展的先导型支柱产业,将成为集礼佛朝拜、游览观光、休闲度假、健康养生、商务 会展于一体的国际性亚热带群岛型海洋旅游基地。
海洋经济的高速发展, 对海域使用的依赖性进一步增强, 海域资源的珍惜性进一步得到 体现。
不管是从海域使用、流转,还是从海域抵押融资等角度,潜在的市场需求已经形成, ** 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的市场条件已经具备。
(三 )** 的金融机构对海洋产业的融资经验比较充足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及资源情况, ** 市金融机构多年来在对海洋产业融资积累了丰富创新了多种融资方式。
以船舶制造业为例, 金融机构在多年 船舶预收款退款保函等业务, 不仅方便了企业融资, 也在业 完善了相关的流程。
因此,在** 市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金融机构的管理能力、业务人员的素质,以及信贷操作的技术条件都已经具备。
、当前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的难点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 对海洋经济发展的作用是明显的。
海域使用权抵押业务的开 展,扩大了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 方便了个人、 企业贷款融资, 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用海业 户生产资金紧张和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对银行业来说, 开展海域使用权的抵押贷款, 能够拓 展信贷市场、 降低信贷风险, 实现信贷资产的良性循环。
但由于目前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仍 处于摸索阶段,从 ** 这几年的情况来看,仍受诸多因素制约:的经验,开发了多种金融工具, 的工作中推出了船舶合同质押、 务经办过程中熟悉了产业特性,(一)海域使用权抵押的配套的法规不够健全,有关规章及程序不够完善。
特别是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办法及登记程序,目前尚没有统一的办法。
国家海洋局《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中虽规定了一些相关事项,但是由于缺少在实际办理抵押过程中应参照执行的程序及申请审批办法,对抵押当事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文件、海域使用权抵押年限、海域他权证书的使用和管理等相关规定缺乏,使抵押的操作难度较大。
目前,** 市银行机构在进行海域使用权抵押前,银行机构一般是通过征求海域使用审批部门意见的方式进行求证。
但由于海域使用审批部门目前尚未建立规范的海洋使用权的登记管理办法,也没有相应的电子管理系统,档案管理无法满足抵押登记的需要。
同时更主要的问题在于,由于缺乏规范的制度,对抵押登记中以及抵押登记后发生纠纷的法律责任如何界定,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制约了海域使用权登记工作的开展。
(二)海域使用权抵押与临海土地抵押分离难。
做为临海工业、港口物流等行业来说,海域使用权与临海土地使用权是紧密结合的,这是由海域和海域使用的性质与特点所决定的。
众所周知,临海工业、港口物流用海,其海域和临海土地是一个无法截然分开的空间资源整体,从海域使用功能性来说,脱离了临海土地,海域会失去很多实用性。
目前,除渔业及养殖用海外,海域使用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海域与临海土地结合形成的港口、码头、航道等资源上,如果单独使用临海土地或者海域任一方作抵押,都无法体现海域的实际价值,特别从资产转让角度来看,除渔业养殖等用海外,大多数工矿交通等用海,如果脱离了临海土地,其海域使用权在二级市场很难进行转让,因此,如果摒弃临海土地,单独进行海域使用权抵押没有实际意义,在实践中也是行之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