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第一次作业
纳税筹划形成性考核作业1案例分析计算题
纳税筹划形成性考核作业1案例分析计算题一、刘先生是一位知名撰稿人,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
在与报社合作方式上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调入报社;兼职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
请分析刘先生采取哪种筹划方式最合算。
答:第一,调入报社。
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他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刘先生的年收入预计约60万元,则月收入为5万元左右,实际适用税率为30%。
因此刘先生应缴税款为:[(50000-2000)*30%--3375]*12=132300元第二,兼职专栏作家。
在这种合人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按月平均支付,适用税率为30%。
因此刘先生应缴税款为:[50000*(1—20%)*30%--2000]*12=120000元第三,自由撰稿人。
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稿酬所得,适用税率20%,并可享受减征30%的税收优惠,则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因此刘先生应缴税款为:600000*(1—20%)*20%*(1—30%)=67200元由计算结果可知,如果仅从税负的角度考虑,刘先生作为自由撰稿人所获得的收入适用的税率最低,应纳税额最少,税负最低。
比作为兼职专栏作家节税52800元,比调入报社节税65100元。
二、王先生承租经营一家餐饮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人数为20人)。
该企业将全部资产(资产总额30000元)租赁给王先生使用,王先生每年上缴租赁费100000元,缴完租赁费后的经营成果全部归王先生个人所有。
2009年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为190000元,王先生在企业不领工资。
试计算比较王先生如何利用不同的企业性质进行筹划?答:方案一:果王先生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按税法规定其经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且其税后所得还要再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在不考虑其他调整的情况下,企业纳税情况如下: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90000*20%=38000元王先生承租经营所得=190000—100000-38000=52000元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2000-2000*12)*20%-1250=4350元王先生实际获得的税收收益=52000-4350=47650元方案二:王先生将原企业改为个体工商户,则承租经营所得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直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作业1 4答案
纳税筹划作业1 4答案纳税筹划作业1-4答案税务规划作业1答案特殊说明――所有简答题和案例分析计算题都不用写在作业本上,任选两个题作为讨论题目,写在后面的讨论记录表上,该表项目要填写齐全具体,可以到百度搜搜参考样式。
第一章税收筹划的基础一、单项选择题a纳税人2、d合法性3、c非违法性4、c成本费用5、b节税原理6、c货币时间价值7、a守法原则二、多项选择题1、abcd2、abcd3、abcd4、abc5、abcd6、ad三、判断问题1、错2、错3、错4、错5、对6、错7、错8、对9、对10、错四、简答题1、1. 简述对税收筹划定义的理解。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凭借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的事先安排与规划,以达到减少税款缴纳或递延税款缴纳目的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对其更深层次的理解是:(1)纳税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
纳税人在经营、投资、财务管理等业务中涉及计税、纳税的行为,属于涉税行为。
只有纳税人才能在同一业务中涉及不同的税收法律法规。
他们可以调整自己的涉税行为,以减轻相应的税收负担。
税收筹划更明确地定义了“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作为纳税人。
(2)纳税筹划的合法性要求是纳税筹划与逃税、抗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的根本区别。
(3)纳税筹划是法律赋予纳税人的一项正当权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追求自身财务利益最大化是一项正当权利。
个人和家庭作为国家法律保护的对象也有权利谋求自身合法权利的最大化。
纳税是纳税人经济利益的无偿付出。
纳税筹划是企业、个人和家庭对自身资产、收益的正当维护,属于其应有的经济权利。
(4)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系列综合性谋划活动。
这种综合性体现在:第一,纳税筹划是纳税人财务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纳税人总体财务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
第二,纳税人在经营、投资、理财过程中面临的应缴税种不止一个,而且有些税种是相互关联的,因此,在纳税筹划中不能局限于某个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而应统一规划相关税种,使总体税负最低。
2016上半年税收筹划第一次作业
《税收筹划》2016年上半年第一次作业问题 1得2 分,满分2 分下列可以税前扣除项目的是答案所选答案:资产盘亏净损失问题 2得2 分,满分2 分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答案所选答案: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问题 3得2 分,满分2 分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是答案所选答案:自产产品对外投资问题 4得2 分,满分2 分下列项目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有答案所选答案:企业将自产钢材用于扩建厂房问题 5得2 分,满分2 分不能达到节税目的的租金支出的节税筹划是答案所选答案:在支出水平相等的情况下,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问题 6得2 分,满分2 分关于利用纳税人的选择进行增值税筹划的原理不恰当的是答案Array所选答案:从一般纳税人变为小规模纳税人比较困难问题7得2 分,满分2 分关于混合销售和兼营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答案所选答案: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时若未分别核算销售额,从低适用税率问题8得2 分,满分2 分对于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造成的未缴或少缴税款,在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的追征期是3年,在特殊情况下,追征期是()年答案所选答案:5问题9得2 分,满分2 分按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权限不同分类,下列全部属于中央税的是答案所选答案:消费税、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问题10得2 分,满分2 分税基是计算应纳税额的直接依据,而且税基一般与应纳税额成正比关系,适合税基式避税的税种是答案所选答案:所得税问题11得2 分,满分2 分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答案所选答案: B.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问题12得2 分,满分2 分按照现行消费税制度规定,企业下列行为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答案Array所选答案: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的药酒问题13得2 分,满分2 分关于利用纳税人的选择进行增值税筹划的原理不恰当的是答案所选答案: C.从一般纳税人变为小规模纳税人比较困难问题14得2 分,满分2 分下列项目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有答案所选答案: D.企业将自产钢材用于扩建厂房问题15得2 分,满分2 分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进行投资、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以及抵偿债务时,计算缴纳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答案所选答案:纳税人销售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价格问题16得2 分,满分2 分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纳税筹划第一次作业
4.纳税人筹划的一般方法
第一、企业组织形划的选择
第二、纳税人身份的转变
第三、避免成为某税种的纳税人
5.计税依据筹划的方法
第一、税基最小化
第二、控制和安排税基的实现时间
第三、合理分解税基
6.税率筹划的方法
第一、比例税率的筹划
第二、累进税率的筹划
第三、定额税率
体会
从以上两题讨论中,体会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税收筹划日益成为纳税理财或者经营管理整体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税筹划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树立风险意识,认真分析各种可能导致风险的因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避免落入偷税逃税的陷阱,从而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姓名
班级
09秋会计(本)第3组
地点
时间
讨论内容
1.简要叙述纳税筹划的步骤。
2.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筹划有哪些?
发言提纲
1.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凭借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的事先安排与规划,以达到减少税款缴纳或递延税款缴纳目的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2.纳税筹划的步骤:
第一、熟练把握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二、分析基本情况,确定筹划目标
1、基本情况
2、财务情况
3、以往纳税情况
4、投资意向
5、筹划目标要求
6、风险承受能力
第三、制定选择筹划方案
第四、筹划方案的实施与修订
3.纳税人的定义:
纳税人也称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有时也被称
企业作为纳税人依法纳税是其应尽的义务,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的加剧,纳税已成为企业一项重要的成本支出,如何合理地降低该项支出是许多企业越来越关心的重大问题,纳税筹划就是为解决税收方面的问题而产生的。
税务筹划第一次作业
1、简述税收筹划的特点。
答:1.不违法性。
税务筹划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在在对税法进行认真研究比较厚,对纳税进行的一种最优化选择,符合政府的宏观调控目标。
2.超前性。
税务筹划一般都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之前进行规划、设计和安排的,它可以在实现测算出税务筹划的效果,因而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3.目的性。
目的行表示纳税人要取得税务筹划的税收利益,包含两层意思,意思选择低税负,二是滞延纳税时间,其结果都市税款支付的节约。
4.普遍性。
各个税种规定的纳税人、纳税对象、纳税地点、税目、税率、减免税及纳税期限等,一般都有差别。
这就给纳税人提供了税务筹划的机会,也就决定了税务筹划的普遍性。
5.多变性。
各国的税收政策,尤其是各税种的实施细则等,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会经常发生变化,因此,税务筹划具有多边性。
6.专业性。
专业性是指面临社会化大生产、经济全球化、国际经贸业务的日益频繁及规模越来越大,而各国税制越来越复杂,机考纳税人自身进行税务筹划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作为第三产业的税务代理、税务咨询便应运而生。
2、简述偷税的法律界定及法律责任。
答: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
纳税筹划作业1-4答案
纳税筹划作业1-4答案纳税筹划作业1答案特殊说明——所有简答题和案例分析计算题都不用写在作业本上,任选两个题作为讨论题目,写在后面的讨论记录表上,该表项目要填写齐全具体,可以到百度搜搜参考样式。
四、简答题1、1.简述对纳税筹划定义的理解。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凭借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的事先安排与规划,以达到减少税款缴纳或递延税款缴纳目的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对其更深层次的理解是:(1)纳税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
对于纳税人来讲,其在经营、投资、理财等各项业务中涉及税款计算缴纳的行为都是涉税事务。
只有纳税人在同一业务中可能涉及不同的税收法律、法规,可以通过调整自身的涉税行为以期减轻相应的税收负担,纳税筹划更清楚地界定了“筹划”的主体是作为税款缴纳一方的纳税人。
(2)纳税筹划的合法性要求是纳税筹划与逃税、抗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的根本区别。
(3)纳税筹划是法律赋予纳税人的一项正当权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追求自身财务利益最大化是一项正当权利。
个人和家庭作为国家法律保护的对象也有权利谋求自身合法权利的最大化。
纳税是纳税人经济利益的无偿付出。
纳税筹划是企业、个人和家庭对自身资产、收益的正当维护,属于其应有的经济权利。
(4)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系列综合性谋划活动。
这种综合性体现在:第一,纳税筹划是纳税人财务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纳税人总体财务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
第二,纳税人在经营、投资、理财过程中面临的应缴税种不止一个,而且有些税种是相互关联的,因此,在纳税筹划中不能局限于某个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而应统一规划相关税种,使总体税负最低。
第三,纳税筹划也需要成本,综合筹划的结果应是效益成本比最大。
2.纳税筹划产生的原因。
纳税人纳税筹划行为产生的原因既有主体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主体财务利益最大化目标的追求(2)市场竞争的压力(3)复杂税制体系为纳税人留下筹划空间(4)国家间税制差别为纳税人留有筹划空间3.复杂的税制为纳税人留下哪些筹划空间,(1)适用税种不同的实际税负差异。
税务筹划作业及答案
一、税务会计第一次作业答案(1)当期销项税额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10*11700/(1+17%)=117000/1.17=100 000元领用货物应视同销售=150*600*(1+10%)=99000元销项税额==(300000+100000+99000)*17%=84 830元(2)当期进项税额34000+50000*7%=37500元(购进货物10万元为普通发票不能抵扣)(3)当期应纳税额=84 830—37 500=47 330元二、13日课堂讲例题例题1立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20 000元,增值税款37400元,当月实现销售收入350 000元,销项税额59 500元。
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该企业减半征收增值税一年,如果该企业享受免税优惠属于直接减免形式,请做出会计处理。
例题2、承上例,假设立华公司按规定享受先征后退办法进行减免,该企业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三、第2次作业某金属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金属材料的采购和供应业务。
2010年3月期初增值税留底税额5 000元,3月各类金属材料的销售收入额为987500元(不含税)货款已收到。
本月外购货物情况如下:(专用发票已认证通过)款项已支付。
⑴、外购罗纹钢120吨,单价每吨4300元,价款516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7720元。
⑵外购镀锌板100吨,单价每吨4900元,价款49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3300元。
⑶外购铲车一部,价款42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7140元,交付仓库使用。
⑷将本月购进的螺纹钢20吨,转为本单办公楼建设使用,价款86000元。
⑸由于仓库管理不善,本月购进的镀锌板被盗丢失10吨,价款49000元。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公司本月应纳增值税额,并做出会计处理。
电大纳税筹划第一次作业
电大纳税筹划第一次作业685字纳税筹划作业(一)(第1―3章)学习小组讨论(从以下两类题目中各任选1题进行讨论)理解内容1.如何理解纳税筹划基本概念的几层涵义?2.纳税筹划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有哪些?3.按照企业运行或个人理财过程分类,纳税筹划如何划分?4.按照节税原理分类,纳税筹划如何划分?5.纳税筹划应遵循哪些原则?6.简要叙述纳税筹划的步骤。
7.纳税筹划可能遇到哪些形式的风险?8.防范纳税筹划风险的方法包括哪些?9.纳税人的筹划主要从哪些角度切入?10.计税依据的筹划有哪些操作方法?请举例加以说明。
11.比例税率与累进税率有何区别?税收筹划的侧重点有何不同?12.请举例说明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13.所有的商品都能实现税负转嫁吗?为什么?14.税负转嫁筹划法能最终降低应纳税款吗?为什么?15.简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选择纳税筹划的基本原理。
16.简述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纳税筹划方法。
17.销项税额筹划的方法有哪些?18.进项税额筹划的方法有哪些?19.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纳税筹划方法有哪些?20.简述增值税出口退税纳税筹划原理与方法。
应用内容1.找出你生活中或工作中直接节税和间接节税的案例进行分析。
2.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筹划有哪些方法?3.税负转嫁筹划的具体方法。
4.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筹划方法的应用5.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方法的应用6.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筹划方法的应用要求:1.按实有人数分组讨论,每组不超过10人,讨论时间为1课时。
2.当堂认真填写讨论记录表中的每一项内容。
3.教师按照参与者的实际表现,给出成绩。
教师评语:。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第一次作业:一,纳税人A购买了100000元的公司,债券利率为10%,纳税人B购买100000政府债券,利率为8%,这两种债券的到期日和风险日相同。
AB纳税人的所得税税率为25%要求:(1)计算两个纳税人获得税后收益率是多少?(2)如何选择。
解析:纳税人A:税后收益=100000【1-25】*100%=7.5%纳税人B:按税法规定,企业购买政府债券免所得税,故投资收益与利率相等为8%。
筹划结论:两种债券到期日和风险日相同的情况下,纳税人B的投资收益高于纳税人A。
二,一家大公司聘请你作为纳税顾问,这家公司有累积税收亏损,并预计以后几年会维持这种状况,该公司打算在外地建立一家新配送工厂,估计该工厂的投资成本1000万元,公司考虑3种方案:A方案:借入1000万元建厂;B方案:发行普通股筹款1000万元;C方案:向当地所有者租用厂房;要求:准备一份简要报告,描述出每种方案的税收结果,在报告中,清你推荐从税收角度分析最有效方案。
关于**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分析报告**企业:现将该企业成立配送公司的三个投资方案的从税收角度分析情况报告如下:A方案的分析,企业借入资金1000万元所产生的利息税前列支可以节所得税,减少了企业税负;但是高负债给企业带来了高风险的同时使企业投资收益大。
B方案的分析,发行普通股筹款1000万元,其股利分配属于税后分配,会使所得税税负增加,但投资风险小,与方案一相比投资收益低。
C方案的分析,厂房租金税前列支可节所得税,同时会减少现金流出量,减低了风险性。
综上所述,从税收角度看选择方案C对降低低税负及风险比较有效。
三、避免成为法定纳税人案例:甲公司是一家餐饮店,主要为乙公司提供商业招待服务,甲企业每月营业税为500000元,发生总费用200000元。
甲公司缴纳的营业税=500000+5%=25000(元)要求:双方企业如何筹划。
解析:如果甲、乙双方进行税收筹划,由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兼并,兼并之后原本存在的服务行为就变成了企业内部行为,而这种内部行为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
《税收筹划》课程案例作业(1)
《税收筹划》课程案例作业
专业与班级:
组长:
组员及分工:
成绩:
2012年5月16日
要求:
1、以小组为单位(每个小组由4人组成),每组选择一家企业,为其设计税务筹划方案,完成不少于5000字的案例分析报告。
2、案例分析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1)报告名称,如“某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2)介绍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所在的地区、所属行业、生产经营范围、企业规模大小、生产经营状况(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情况)、涉及的税种和现行税负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等;
(3)设计税务筹划方案;
(4)计算分析以上方案的筹划效益;
(5)分析上述税务筹划方案的可行性。
3、每组选一位代表以POWERPOINT形式在课堂上演示,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
4、每组提交一份书面的案例分析报告,WORD文档格式,A4纸张打印,左边装订。
5、封面上须注明组内成员的分工情况。
6、案例分析报告的格式要求:
一级标题:用“一、二、三、”表示序号,黑体小二号字,单倍行距,段前段后各36磅。
二级标题:用“(一)(二)(三)”表示序号,括号就是标点,故与文字之间不要加顿号。
黑体三号字,段前段后各24磅。
三级标题:用“1、2、3、”表示序号,黑体四号字,段前段后各18磅。
四级标题:用“(1)(2)(3)”表示序号,括号就是标点,故与文字之间不要加顿号。
黑体小四号字,段前段后各9磅。
正文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间距为固定值20磅。
7、案例分析报告作为该文档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该文档的第2页开始。
1。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纳税筹划》网络课形考任务1作业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纳税筹划》网络课形考任务1作业及答案形考任务1一、单选题(10道,共40分)题目1税务筹划与逃税、抗税、骗税等行为的根本区别是具有()选择一项:A. 合法性B. 前瞻性C. 可行性D. 违法性题目2以下选项中,不属于累进税率形式的是()选择一项:A. 超额累进税率B. 定额累进税率C. 超率累进税率D. 全额累进税率题目3以下选项中,属于纳税人的有()选择一项:A. 代收代缴义务人B.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C. 居民企业D. 代扣代缴义务人题目4税收筹划是在纳税人()对相关事项的安排和规划。
选择一项:A. 生产经营行为发生后B. 纳税义务发生之前C. 纳税义务发生之后D. 生产经营行为发生后题目5税收筹划的目标是()选择一项:A. 成本最小化B. 税负最小化C. 企业利润最大化D. 企业价值最大化题目6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表述错误的是()。
选择一项:A.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用先分后税的原则B. 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收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可以逐年延续弥补C. 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比例确定各个投资者的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D. 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家庭成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题目7下列单位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选择一项:A. 股份制企业B. 有经营所得的其他企业C. 合伙企业D. 外商投资企业题目8我国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是企业所得税的独立纳税人,经营亏损不能冲抵母公司利润。
选择一项:A. 总公司B. 子公司C. 母公司D. 分公司题目9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的表述正确的是()。
选择一项:A. 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接受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B. 租金收入,依照承租人实际支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C.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实际分配利润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D.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题目10需要同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是()选择一项:A. 合伙企业B. 个体工商户C. 个人独资企业D. 公司制企业二、多选题(5道,共30分)题目11递延纳税筹划法是()选择一项或多项:A. 企业没有减少税款的缴纳B. 获取了货币时间价值的相对收益C. 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D. 企业减少了税款的缴纳题目12税收管辖权筹划法是()选择一项或多项:A. 避免自己的所得成为行使地域管辖权国家的征税对象B. 减轻或消除有关国家的纳税义务C. 避免成为行使居民管辖权国家的公民D. 避免成为行使居民管辖权国家的居民题目13由于税收待遇的差别,以下()承担全面纳税义务。
税务筹划第一次作业
税务筹划第一次作业第一篇:税务筹划第一次作业如何理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现实意义?并联系实际予以阐述。
从2012年1月1日起,以上海作为示范地区,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改革,而后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等8个省(直辖市),目前已初见成效。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一次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意义重大,有利于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有利于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国家综合实力的提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情况(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逐步扩大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下面简称为《试点方案》),以及根据《试点方案》制定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1]111号),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以上海作为示范地区,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改革。
2012年7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第212次常务会议决定精神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
各地新旧税制转换的时间不同,北京市为2012年9月1日,江苏省、安徽省为2012年10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为2012年11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为2012年12月1日。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初见成效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上海市共有12.9万户企业经审核确认后纳入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范围。
税收筹划作业题1参考答案
税收筹划作业题11.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0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23万元、3.91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发票)3万元;(2)购进钢材20吨,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8万元、1.36万元;(3)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为42万元;(4)销售产品一批,货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货款未到,向买方开具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为50万元;(5)将本月购进的20吨钢材及库存的同价钢材20吨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工程使用。
要求:计算企业当期应纳税增值税。
计算:(1)进项税额=3.91+3*7%=4.12(万元)(2)购买钢材进项税额1.36万元(3)进项税额=42*13%=5.46(万元)(4)销项税额=50*17%=8.5(万元)(5)进项税额转出=1.36*2=2.72(万元)应纳税额=8.5-(4.12+1.36+5.46-2.72)=8.5-8.22=0.28(万元)2.某酒厂接到一笔粮食白酒订单,议定销售价格是280万元(不含增值税)。
组织白酒的生产有以下方案可以选择:(1)委托A厂加工成酒精,然后由本厂生产成白酒。
酒厂以价值75万元的原材料委托A厂加工成酒精,加工费65万元;运回后由本厂加工成白酒,需支付人工及费用60万元。
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
(2)委托A厂直接加工成白酒,收回直接销售。
酒厂以价值75万元的原材料让A厂加工成白酒,加工费72万元;运回后仍以280万元对外销售。
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
(3)酒厂以价值75万元的原材料自己完成白酒生产。
需支付人工及其他费用72万元。
酒精的消费税税率为5%,粮食白酒的消费税比例税率是20%。
根据以上资料,通过分析各方案的税后利润选择最优筹划方案。
(不考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白酒的定额税金也忽略不计)。
税务筹划第一次作业
1、我国目前的税制结构特征是什么?简述其合理性。
我国目前税制结构是以: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的多种税,多环节征收的双主体税制结构
合理性:1.适应我国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多层次生产关系结构的经济基础以及多种经营的经济形式;2.优势互补、协调搭配;3.符合我国目前税收征管水平以及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2、联系实际阐述我国税收公平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税收公平方面的几种现象(以个税为例):
•现象一:高收入阶层控管不力导致对工薪阶层不公平
有资料表明,我国目前20%的高收入阶层只负担约10%的个人所得税,而在美国则是5%的高收入阶层缴纳了近50%的联邦所得税。
相比之下,我国高收入阶层交税较少,而工薪阶层的工薪收入则成了个人所得税最重要的税源。
•现象二:偷逃税行为惩治不力导致对诚信纳税人不公平
我国虽在有关税收法规中对偷逃税行为作了明确的惩罚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会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而“走样”,出现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甚至会出现有法不依的现象。
如前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某明星涉嫌偷逃税事件,从最初的依法刑事拘留到最后的无罪释放,补交罚款和滞纳金这一变化中可窥见一斑。
•现象三:采用分类所得税制,难以体现公平税负原则
如甲、乙两位每月的收入分别为3000元和4000元,甲的收入全部为工资薪金所得,则按税法规定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000-1600)×10%-25=115元;
乙的收入2000元为工资薪金所得,750元为房屋出租所得;750元为稿酬所得;500元为应邀讲学收入,则按税法规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000-1600)×5%=20元。
可见,收入高的人,纳税却少;而收入低的人,纳税却多,显然这是不公平的。
税收筹划作业
第一次作业:1.某企业为商贸企业,2009年被核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当年购进的含税原材料50万元,实现含税销售额为90万元(税率均为17%)。
2010年1月份主管税务机关开始新一年的纳税人认定工作,该企业依据税法认为自己虽然经营规模达不到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标准,但会计制度健全,能提供准确的纳税资料,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因此,该企业可以进行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试从税务筹划的角度为该企业作出决策实际含税增值率=(90-50)/90×100%=44.4%税负平衡点增值率=3%×(1+17%)/17%×(1+3%)=20.05%实际增值率大于平衡点增值率,一般纳税人税负要重于小规模纳税人。
因此企业不应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是维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更为有利若为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90/(1+17%)×17%-50/(1+17%)×17%=5.81万元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90/(1+3%)×3%=2.62万元2. 某科研所为非企业性单位,所研制的产品科技含量高,2005年预计含税销售额将达到2000万元,购进的含税原材料价款约为1000万元。
该科研所应如何进行纳税人身份的筹划?该科研所为非企业性单位,应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若该科研所经测算后认为一般纳税人身份更有利于节税,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设其产品适用税率17%)预计抵扣率=1000/2000×100%=50%平衡点抵扣率=1-20.05%=79.95%预计实际抵扣率大大低于平衡点抵扣率,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更有利于节税,应继续维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第二次作业1、收取手续费模式:乙商贸公司用收取手续费的方式为甲制衣公司代销品牌服装,销售价格由甲公司设定,销售单价为1000元/件,每销售1件收取手续费300元。
2005年6月乙商贸公司共销售服装100件,收取手续费20000元。
税收筹划作业
税收筹划作业第一次作业一、名词解释1.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2. 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3. 价格折让临界点二、材料分析1. 某出版社准备制作一批学习光盘出售,根据市场预测这批光盘的销售收入可以达到450万(含税销售额),成本估计要150万,内含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5万元。
该出版社应如何进行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方案一生产光盘直接销售。
光盘的销项税额为450/117×17%=65.38万元应纳增值税为65.38-15=50.38万元。
不考虑其他成本利润为450-150-50.38=249.62万元方案二假若该出版社将准备要制作的光盘改制成为电子出版物出售则可享受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假设其制作成本上升到300万元预计其收入也会相应上升到600万元包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600×3%-20=-2万元。
不考虑其他成本利润为600-300+2=302万元显然出版社将光盘制作成电子出版物后可以大大减轻税收负担在不考虑其他成本的情况下节税高达52.38万元。
21. 某苦瓜茶厂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
该苦瓜茶厂为了在该市茶叶市场上打开销路,与一家知名度较高的茶叶商店协商,委托茶叶店(以下简称茶庄)代销苦瓜茶。
在洽谈中,他们遇到了困难:该茶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
由于苦瓜茶厂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苦瓜茶的增值税税负将达到13%。
如果他们改变做法,将茶庄的一角柜台租赁给茶厂经营,则茶庄只需按租赁费缴纳营业税即可,而无需缴纳增值税。
现比较如下:方案一:苦瓜茶厂以每市斤250元的价格(含税)委托茶庄代销,茶庄再以每市斤400元的价格(含税)对外销售,其差价作为代销手续费。
预计每年销售1000斤苦瓜茶。
方案二:茶庄与茶厂签订租赁合同。
茶厂直接在茶庄销售苦瓜茶,仍按价差1000×400÷(1+13%)-1000×250=103982.3(元)作为租赁费支付给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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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现实意义?并联系实际予以阐述。
从2012年1月1日起,以上海作为示范地区,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改革,而后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等8个省(直辖市),目前已初见成效。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一次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意义重大,有利于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有利于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国家综合实力的提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情况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逐步扩大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下面简称为《试点方案》),以及根据《试点方案》制定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1]111号),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以上海作为示范地区,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改革。
2012年7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第212次常务会议决定精神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
各地新旧税制转换的时间不同,北京市为2012年9月1日,江苏省、安徽省为2012年10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为2012年11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为2012年12月1日。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初见成效
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上海市共有12.9万户企业经审核确认后纳入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范围。
从企业类型看,一般纳税人为4.1万户,占31.8%;小规模纳税人为8.8万户,占68.2%。
截至4月份申报期结束,上述12.9万户试点企业的应纳增值税税款累计为49.3亿元。
与原实行营业税税制相比,实施改革后,今年一季度上海市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整体减轻税收负担超过20亿元,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相应减少税收收入、增加财政支出。
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明显下降,降幅为40%左右;大部分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略有下降;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增加而普遍下降
结合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实践分析我国的税收公平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并没有对税制模式进行改革,这不仅与我国经济的发展现状和居民收入多样化不相符,而且也抑制了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发展和税收公平原则的实现。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在费用扣除方面的缺陷,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历程可以看出,我国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扣除额正在逐步提高,尤其是刚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是历次改革费用扣除额变动幅度最大的一次,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额提高到3500元。
这次费用扣除额的提高符合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客观上削减了纳税人的纳税负担,具有进步性。
但这次改革仅仅是费用扣除制度一个方面,是我国个税法改革的冰山一角。
费用扣除制度设置之目的就是为了针对纳税人负担能力的不同情况而加以区别对待,以体现量能课税原则。
但我国现行个税法关于费用扣除制度的规定并未综合考量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而是仍以所得作为衡量纳税人纳税能力的单一标准,仅仅扣除纳税人的个人生计费用,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
主
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个人所得税是对纳税人的净收入征税,即应当是对必要费用扣除后的余额征税,也就是说,衡量个人税负能力的标准只能是纳税人的纯所得。
因此,费用扣除额应当首先包括纳税人的成本费用和基本的生计费用。
但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在费用扣除方面规定的过于简陋,仅规定了按所得性质的不同,采用定额扣除或定率扣除两种方法,并规定了一些与纳税人基本生计费用无关的减税或者免税的税收优惠项目。
纵观世界上发达国家的税收体制,在费用扣除方面大都考虑纳税人赡养义务、婚姻家庭等情况,并以家庭作为课税单位的基础,以更好的体现纳税人的纳税能力。
然而,我国个税法关于费用扣除制度仅仅规定了一个扣除标准,既没有区分成本费用和生计费用,也没有考虑到通货膨胀对费用扣除标准的影响。
而美国对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规定,不仅规定了纳税人的家庭生计费用扣除,而且其费用扣除额中的个人宽免部分每年都会根据通货膨胀率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我国现实生活中,不仅存在着相同所得的纳税人税负不同,也存在着大量的收入水平相同、家庭负担不同,但却承担同等税负的纳税人,这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不完善有很大关系,这不仅使得个人所得税没有发挥收入再分配作用,反而会扩大纳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与税收公平原则背道而驰。
其次,基于分类所得税制,我国在个人所得税法的费用扣除方面采用分项扣除方法,或采用累进税率或适用比例税率。
因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有可能导致收入来源多元化的纳税人不交税,而收入来源相对集中的纳税人却承担较多的税额。
也可能导致性质相同,所得相同的纳税人承担不相同的税负。
最后,虽然我国个税法也规定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减税、免税项目,但这些优惠政策并非从纳税人基本生计费用考虑,且适用于特殊领域和群体。
比如对省级政府颁发的奖金、军人转业费,抚恤金等免征税;对于在我国无住所而从我取得工资的人适用附加减除费用。
另外,这些优惠政策纷繁复杂,多散见于一些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比如国务院在1999年发布的《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中取消了对储蓄存款利息的规定;在1994年发布的《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等等文件。
这些规定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缺乏系统性,一方面造成计征上的困难,另一方面导致了纳税人之间税负不公。
特别是针对外籍人员规定,虽然新修订的个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外籍人员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但因其享受附加减除的优惠政策,还应在减除3500元的基础上,再减除费用标准1300元,所以综合起来,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仍为4800元。
在以税收公平原则为税制改革目标的大背景下,对外籍人员实行实行内外有别的费用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虽是为了吸引先进的人才,但已明显不合时宜,这不仅有悖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也违背税收的公平性原则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竞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