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伊壁鸠鲁到罗尔斯——浅析社会契约论的发展与演变
社会契约论的起源
社会契约论的起源导语:社会契约论是西方最重要国家起源学说,它的历史渊源悠久,影响深远。
一些人认为社会契约论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但这种看法是有问题的,缺乏充分的理论依据。
近代最早完整提出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的是荷兰思想家格老秀士,他将自然法理论和社会契约思想合流,成为社会契约论产生的基础。
社会契约论是一种国家起源学说,是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民主思想。
在社会契约论中,国家起源于社会成员之间的契约关系,契约是政治权威的合法基础,也是解释市民社会存在的理论基点。
[ 引述姚萍:“社会契约论探源”,《抚州师专学报》第22卷,第4期,2003 年12 月,第83页。
]社会契约论的矛头直指封建专制和等级特权,提出了争取自由和平等的战斗口号,它在启蒙运动时代勃兴,成为启蒙运动的一面旗帜。
社会契约论起源于何时,一种观点认为社会契约论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智者学派。
[ 郝菲菲:“论西方社会契约论的起源与发展”,《发展导报》,第 018 版,2005 年11月25日。
]另一种观点认为近代最早完整提出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的是荷兰思想家格老秀士,[ 宋翰雪、贺琳:“西方契约论的历史演变及其现代影响”,《文史》(中旬刊),2010年10月,第72页。
]是欧洲近代的政治伦理思想。
论及社会契约论的起源,两种观点都值得讨论。
第一种观点往往引用马克思的话作为论据,即马克思曾经断言:国家起源于人们相互之间的契约,起源于社会契约,这一观点就是伊壁鸿鲁最先提出来的。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 卷) ,人民出版社, 1972年,第143页。
]马克思的学说跟霍布斯、洛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和理论。
马克思的国家起源学说认为国家起源于私有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以马克思的国家起源学说去解释启蒙时代的社会契约论,是缺乏理论根据的。
马克思所言是对伊壁鸠鲁的“原子说”的认识,是为马克思自己的理论寻找依据,而不是为了解释霍布斯等人的社会契约论。
浅析西方国家起源之社会契约论的发展与演变
马克思曾说过 :国家起源与人们之间 的契约 。这一观点 是伊壁鸠鲁最先提 出来 的。他 曾多次论 证 ,国家是人们之间 相互缔 结契约 的结果 ,他说 : “ 渊 源于 自然 的正义是关 于利 益 的契约 ,其 目的在于避免 人们彼 此伤害 和受害 。 ”伊壁鸠 鲁在这里强调 了公 正不是某一个 自身存在 的东西 ,而是存在 与人们 的相互交 往中 ,成为一种契约 ,是人们为 了确保相互 间 的安全 ,客服相互 间的恐 惧 , 避免相互间的损害而订立的 。 因此 ,伊壁鸠鲁 的政 治观点为近代革命 的 “ 社会契约论 ”提 供 了启蒙材料 。
青年与社会
2 0 1 4 年1 1 月中 第3 2 期 总第5 7 8 期
浅析西方国家起源之社会契约论的发展与演变
孔 梓 力
( 云 南师范大 学 社会发展学院 ,云 南 昆明 6 5 0 5 0 0 )
【 摘 要 】社会 契约论就是认 为 国家起 源于社会 契约的 学说 。它 自诞生 以来 已经有 了两千 多年 的历 史。 国家起 源于人 们 之 间相互 的契约 ,这样的观点 首次 出现是在伊壁鸠 鲁的论述之 中,后 来经过格老 秀斯、霍布斯 、洛 克和卢梭等人 的发展 和 完 善 ,最终成为西方最有影响力的 国家起 源理 论。 【 关键词 】 国家起 源;社会 契约;发展及演 变
二 、社 会 契 约 学 论 的 发 展 及论 ”的繁华 并结 出 果 实的时期。这一时期的提倡者众多 ,从他们 的思想 发展 上 看 ,近代 “ 社会 契约论”呈现递进式进步 。这一 时期可 以分
为三个 阶段 。第 一阶段 以霍布斯为代表 ,第二 阶段则 以洛克 为代表 ,卢梭则代表 了第 三个 阶段 。 霍布斯是最早 的契约论者 之一 ,他 是第 一个 把 自然理论 与社会契约论结合起来构造 的国家 学说 。他认 为 ,国家的出 现是 由于人们的意志和契约造成 的,人 们缔结 契约 ,组成国 家的 目的是 “ 自我保存 ” 。人类最初 处于一种 没有 国家 、没 有 统治 、没有私有财产 的 自然状态 中 ,在这 种状 态下是人人 平等的 ,但是 由于人性本恶 ,每个人都有企 图用伤害别人的 手段来达到 自己的 目的。 为了使 大家免于相互 间造 成的伤害 , 人们在理 陛的启迪下放弃 自然 权利 ,把它交给一个或者一些 人 ,让他们来治理 国家 ,管理 国家 。每个个 体的都是只为 了 自己的利益服务 ,契约 只是在 每一个个 体之间签订的 ,是个 体与个体 间相互 的行 为。除非征求对方的同意 ,否则任何人 都不得对其他人行使权威 。 洛克 是资 产 阶级 自由主 义 的 “ 始祖” ,他 研究 了培 根 、 霍布斯 的著作 , 其思想相对于霍布斯的思想有 了很大的变化 。 洛克 的一生 经历 过了整个 英国时期 ,相对于霍布斯生活 的英 国革命早期 ,洛克的时代 社会已经趋于 回归平稳 ,资产 阶级 的统治 地位 已经基本 确立 ,并在 “ 光荣革命” 中与封建势力 达成 了最终 的妥协 , 阶级矛盾缓和 。洛克认为 国家产生之前 , 人人都 有 自然的权利 ,但他认为 自然 的权利不是想 干什 么就 能干什 么 ,而是对别 人正当的要求。拥有 自然权利者之 间不 是竞争 ,而是彼此相关联 的义务和责任 。 到了 1 8世纪 ,近代 社会契 约论集 大成者卢 梭 ,使得社 会 契约论走 上了成熟时期。他的 《 社会契约论 》中的思想对 于当时法国乃至全欧洲都产生 了震撼 的效果 ,对于法 国大革
马克思主义哲学视角下浅析社会契约论发展历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视角下浅析社会契约论发展历程作者:王美力来源:《西部论丛》2019年第08期摘要:对社会契约论的发展历程的研究就相当于对西方政治思想史的微型研究,契约精神对西方乃至东方都有极大的影响。
通过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分析法和阶级分析法以及比较分析法,我们可以全面辩证地纵观社会契约论的发展历程,从而更好地理解社会发展规律,从而更好地指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契约论发展现实意义一、希腊化与罗马时期—思想渊源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国家起源于人们相互间的契约。
起源于社会契约,这一观点就是伊壁鸠鲁最先提出来的。
”[1]伊壁鸠鲁继承了自然说和约定论,在他看来,作为一个社会人,生活着是原子结构的构成,死亡则是原子的耗散,因此人类是独立的,自由的,无自由,无社会契约,自然也就无所谓国家。
个人通过契约的结成实现个人自由。
这是近代革命的"社会契约论”"先行者”。
正是通过这种形而上学的方式的理解来阐述了契约性质的国家起源,国家由个体契约产生,国家植根于社会契约。
伊壁鸠鲁"社会契约”成为近现代国家起源研究的理论范式。
二、文艺复兴时期—思想奠基文艺复兴是封建社会的解体,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动荡时期的形成,这一时期最重要的政治思想成果是国家概念的形成。
1、布丹布丹指出,国家建立在社会契约之上,通过这种契约,人民的主权已经不可改变地转移给君主。
国家是一种抽象的公共权力。
国王则拥有着至高无上的主权,公民就要服从于主权者。
其目的在于加强中央集权,避免宗教战争对法国民族统一的威胁。
这对后来的孟德斯鸠有很大影响,但他没有完成系统化的国家理论,完成这一任务的是17世纪的格劳秀斯。
2、格劳秀斯格劳秀斯在讨论国家主权问题时,他运用的是社会契约理论来解释国家的起源。
他认为国家的产生,是因为人类的发展造成财产上分割问题产生,于是人们便同意组成政治社会。
人们缔约的目的之一是获得公众的同意使用公共权力以确保每个人都有使用自己的财产的权利。
社会契约理论的历史回溯、思想评价及宪政意蕴
社会契约理论的历史回溯、思想评价及宪政意蕴摘要:在世界政治法律思想史中,社会契约理论源远流长。
自伊壁鸠鲁开始,从格劳修斯到霍布斯,从洛克到卢梭,再到康德,他们以自然状态、自然权利、自然法为逻辑起点,演绎出天赋人权、人民主权、分权制衡、宪法至上等理论。
这些理论提倡主权在民,在公法领域还探寻了宪政问题,进而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创立宪政制度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对这些理论的深度发掘及有鉴别地吸收运用必将有助于促进我国的宪政建设。
关键词:社会契约论;宪政思想;政治史学abstract: social contract theory has a long history in the history of the study of world political and law thought. since the beginning of epicurus, from grotius to hobbes, from rock to rousseau, then to kang de, these thinkers took them as a logical starting point, that is, the natural state, natural rights and natural law, which deduced from the theory of human rights, sovereignty of people, separation of powers and constitution .these theories not only advocate individual rights but also explore the constitutionalism in public law field, and then base on these for establishing west constitution system, and absorption use selectively for these theories surely will help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constitutionalism in china.key words: social contract theory; constitutional thought; theory of political history一、社会契约理论的历史回溯社会契约(social contract)是一种概念,用作解释个人和政府之间的适当关系。
伊壁鸠鲁和社会契约论探析
伊壁鸠鲁和社会契约论探析摘要:伊壁鸠鲁被认为是社会契约论的创立者,第一次从理论体系上系统地阐述了社会契约论的思想,“社会契约论”在西方已存在二千多年的历史,对社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作用。
结合中国现行体制,初探中国宪政发展态势,给我们引发了巨大思考。
关键词:伊壁鸠鲁;社会契约论;中国宪政中图分类号:d0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3)02-0108-01伊壁鸠鲁被认为是社会契约论的创立者。
在伊壁鸠鲁之前,普罗塔哥拉曾提出关于契约论的设想。
但伊壁鸠鲁第一次从理论体系上系统地阐述了社会契约论的思想。
伊壁鸠鲁的“社会契约论”理论将哲学、自然科学巧妙的结合,并引申到社会中来。
从此,打开了两千多年来深刻影响政治法律思想中的社会契约论的闸门。
一、社会契约论内涵伊壁鸠鲁的社会契约论是以他的个人主义人生观和伦理观的基础上建立的。
伊壁鸠鲁深受古希腊德谟克里特的原子唯物论的影响,并借用其“原子”理论的张力,阐述了人的自由的本质和国家起源的契约性质。
按照伊壁鸠鲁的思想,个人的利益都是为了避免受到同样自私的其他人的侵害,最好的办法就是相互之间达成默契,所以我们需要建立一个社会契约,于是在此基础上便组成了社会和国家。
但是这种契约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在自然状态中是不可能自动生成的,那么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便成了社会契约论要探究的一个深刻命题。
在这个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应该放弃天然自由,而取而代之的是获得平等的契约自由。
每一个人应该在政府活动中承担活跃的角色,人民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
如果主权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那么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人民有权决定和变更政府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包括通过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
二、社会契约论的哲学内涵(一)平等、自由是人的本质属性。
原子间不存在隶属关系,每一个原子在虚空运动中是自由自在的,是没有等级之分的,所以,作为个体的人在社会中也是平等自由的。
在社会契约中,每一个人都得到了平等的契约自由,在契约允许范围内,这是受到保护,并且部首限制的。
“社会契约”思想的发展
“社会契约”思想的发展启蒙运动时期,法国思想家卢梭在他的著作《社会契约论》当中系统的说明了“社会契约”思想和人民主权理论,他向世人表明:人是生而自由与平等的,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如果自由被强力所剥夺,那么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民有权力用强力夺回自己的自由;国家的主权源于人民,而最好的政体应该是民主共和国。
他的名言:“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这有力地道出了饱受压迫而渴望自由的法国人民的心声。
卢梭的理论为法国大革命的到来鸣锣开道,因此,罗伯斯皮尔把他看作是大革命的“导师”。
但是,社会契约的思想并不是卢梭最先提出的,在17世纪英国霍布斯、洛克等启蒙思想家就曾论述过这种观点。
在此,可以做做比较,不难发现当中的区别,同时体会到一种理论从诞生到成熟所经历漫长的历程。
霍布斯(1588—1679)出生在牧师家庭,毕业于牛津大学,曾游历欧洲,结交了伽利略等知名思想家。
后来移居法国担任了查理一世之子查理·斯图亚特的数学老师。
在克伦威尔执政期间返回英国。
1650年他的论文《论政体》问世,1651年他的巨著《利维坦》出版,叙述了他主要的政治思想。
霍布斯强调国家的作用,认为只有不受任何限制的国家权力,才能防止战争,确保和平。
而强大的国家权力是人民同意放弃一切自然权利并把它转交给国家的结果。
这种理想的国家,他用《圣经》中的万能怪人“利维坦”来命名。
霍布斯解释的人民权利让渡给国家,建立的契约关系,不是一种民主政治形式。
而是国家权利高高在上,能干涉人们的财产及个人的自由。
他还认为专制君主制是国家组织的最好形式,否认人民的自由和民主权利,带有很明显的反民主主义倾向。
如此看来,他的社会契约理论带有极大的时代局限性。
当时英国正在进行资产阶级革命,但工业革命尚未开始,资本主义发展还比较缓慢,使资产阶级的革命思想也比较保守,还不可能完全冲破封建专制。
这只是“社会契约”思想的雏形。
洛克(1632—1704),他的父亲是有名的法学家,1658年他毕业于牛津大学,留校任教。
社会契约论理论缺陷的探讨
社会契约论理论缺陷的探讨【摘要】契约论思想起源于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由智者学派提出,到了伊壁鸠鲁的时候首次明确提出社会契约论。
近代社会契约论在霍布斯《利维坦》、洛克《政府论》和卢梭《社会契约论》的发展下更是达到巅峰。
但之后就开始逐步衰落,这是历史的必然,是由其本身所固有的理论缺陷导致的必然结果。
【关键词】社会契约论;国家起源;人的问题;自身矛盾社会契约论思想一开始就注定了其最后所要遭受到的批判,本身作为历史的产物却没有察觉到历史的作用,每一个理论基石都建立在唯心主义之上,整个理论如同空中楼阁,充满幻想而不切实际。
但这种学问带来的巨大影响力证明了其并非一无是处,有些批判却也是值得推敲的,本文就仅针对三个问题进行探讨。
一、关于国家的起源的问题国家起源是社会契约论的首要问题,甚至很多人认为社会契约论就是一门关于国家起源的学说。
该理论认为,在原始社会,人们依据自然法则,为了更好地保存自己而以契约的方式组成共同体,这就是国家的诞生。
一般来说,国家有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义务,对人民负责,人民的权利和义务也来自于最初的契约。
法律就是契约的书面形式,具有至高的地位而神圣不可侵犯,不论是政府和人民都必须服从法律。
很显然,社会契约思想的国家起源论是建立在凭空想象上的乌托邦,是彻头彻尾的历史唯心主义。
社会契约家们没有从根本上去考察国家的起源,而是凭一种想当然的推测。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国家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结果的必然产物,由于生产力的发展而出现剩余产品进而出现私有制,私有制又导致阶级的出现,私有制、阶级分化和社会进一步分工使:“原始社会的一套议事机构和民主制度就逐渐被抛弃,而代之以一种完全脱离社会生产,脱离广大群众,专门管理社会、实行阶级压迫的特殊的暴力机关,这就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国家……”。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动力,社会意识由社会存在所决定,就社会契约论本身来说,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之下而出现的社会意识。
社会契约论的历史演变
社会契约论的历史演变社会契约论是一种关于人类社会和政治制度的理论,它认为人们通过一种社会契约来建立国家,并确定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的来源。
该理论的历史演变经历了多个阶段,从古希腊时期到现代社会,不断发展和完善。
在古希腊时期,哲学家们开始探讨人类社会的本质和起源。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了一种等级制度,认为人类社会应该由三个等级组成:哲人、武士和劳动者。
他主张哲人应当领导国家,通过智慧和公正来治理社会。
亚里士多德则认为,人类社会的基础是友谊和合作,人们通过契约来建立政治制度,从而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在文艺复兴时期,社会契约论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意大利思想家皮科在《关于人类社会的起源》一书中,提出了一个三阶段的社会发展理论,即人类社会经历了自然状态、过渡状态和政治社会三个阶段。
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拥有自然权利,但无法保障自己的安全和福利。
因此,人们通过契约建立政治社会,以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在宗教改革时期,一些思想家开始从宗教的角度来探讨社会契约论。
荷兰神学家斯宾诺莎在《神学政治论》中提出,人们通过契约建立国家,以保障自己的天赋权利。
他认为,政治权力应该受到限制,并且应当根据人民的利益来行使。
在现代社会,社会契约论得到了广泛应用。
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了一个规范性的社会契约论,他认为,一个正义的社会应当通过一种原始契约来确定其基本结构,这个契约是在一种“无知之幕”下进行的,人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和财富水平,因此会选择一种最有利于所有人的制度安排。
罗尔斯认为,这种契约所产生的社会制度应该是自由和平等的,同时也要考虑到社会公正和弱势群体的利益。
此外,当代学者如哈耶克和诺齐克也从不同角度对社会契约论进行了发展。
哈耶克认为,一个自由的社会应当是通过一种自发的秩序来形成的,这种秩序是通过人们的自由行动和竞争来实现的,而不是通过一种强制性的政治权力。
而诺齐克则主张通过一种“程序性社会契约”来确定政府的合法性和权力范围,这种契约是在一个公正的环境下进行的,人们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参与这个契约。
论西方国家起源观之社会契约学说的发展与演变
期末论文论西方国家起源观之社会契约学说的发展与演变论西方国家起源观之社会契约学说的发展与演变摘要:国家起源学说是国家理论的重要内容,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国家起源观。
社会契约论就是认为国家起源于社会契约的学说。
该学说不仅是最为重要影响最大的国家起源理论,而且堪称西方主流政治思想。
从古希腊的伊壁鸠鲁到当代的道德哲学家罗尔斯,契约论一直在不断地发展和演变中。
关键字:国家起源社会契约论发展及演变对后世的影响一、社会契约学说的起源与发展关于国家的起源,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观点,如古希腊时期柏拉图的社会分工国家起源论,亚里士多德的国家自然发生论,中世纪的神权起源观等。
在众多说法中,社会契约论不仅是最为重要的国家起源理论,而且堪称是16世纪以来在西方主流政治思想。
它的兴起与西方的七月文化传统、与西方的社会变革,特别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日益发展的契约经济有着密切联系。
社会契约论,认为国家起源于社会契约,原本由社会成员的同意或契约缔结而成。
从古希腊的伊壁鸠鲁到当代非神学新自然法学的主要代表罗尔斯,历代都不乏倡导契约论的学者。
本文将从不同时期不同学者对于国家起源的社会契约论的观点进行介绍和分析。
马克思曾经说过:“国家起源于人们相互间的契约,起源于[社会契约],这一观点就是伊壁鸠鲁最先提出来的。
”[1]古希腊学者伊壁鸠鲁曾多次论证,国家是人们相互缔结契约的结果,他说:“渊源于自然的正义是关于利益的契约,其目的在于避免人们彼此伤害和受害。
”[2]伊壁鸠鲁在这里强调了公正不是某一个自身存在的东西,而是存在与人们的相互交往中,成为一种契约,是人们为了确保相互间的安全,克服相互间的恐惧,避免相互间的损害而订立的。
伊壁鸠鲁的政治观点为近代革命的“社会契约论”提供了启蒙材料。
中世纪以后,西方社会以文艺复兴运动为先导,开始了全民的思想启蒙运动,而荷兰资产阶级革命是近代启蒙运动最早的制度性尝试。
这场在欧洲历史上建立了第一个资产阶级国家的革命运动中诞生了两位启蒙思想家——格劳修斯和斯宾诺莎,他们以近代国家和法律观念为基础,以自然法为武器,详细论述了近代主权国家产生的合理性。
【2017年整理】浅谈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
浅谈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摘要】:从古希腊起,社会契约论就诞生了,在伊壁鸠鲁和斯多葛派的守护下,社会契约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基石,虽然后来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掩盖了它的光辉,但是文艺复兴撕开了神学的黑幕,社会契约论在霍布斯等人的努力下,重新焕发夺人的光彩。
霍布斯从人性论出发,以一个虚构的自然状态为起点,提出了自然法、自然权利的基本原则,进而通过社会契约论,建立了他的国家学说。
新的时代拉开了大幕!【关键字】:社会契约论、伊壁鸠鲁、斯多葛派、霍布斯、自然法、君主制【正文】:一、社会契约论的起源社会契约源自西方政治思想史中用契约关系解释社会和国家起源的政治哲学理论,又称社会契约论。
它通过把社会和国家看作人们之间订立契约的结果,来说明政治权威、政治权利和政治义务的来源、范围和条件等问题。
一般认为,契约分两种:社会据以成立的契约称为社会契约,政治机构或政治权威据以确立的契约称为政府契约。
【1】“社会契约论”的起源可追溯到古希腊德谟克里特的原子唯物论。
他把原子当作世界的始基,引申到社会,人成了社会的原子。
但是把这一思想推广并直观化为“社会契约”的人则是伊壁鸠鲁,伊壁鸠鲁借用“原子”理论的张力,以形而上的方法宣布了人的自由的本质、国家起源的契约性质。
他认为:第一,自由、平等、人格尊严是人的本质属性,原子间不存在此主彼从的隶属关系,每一个原子在虚空中运动是自由自在的,所以,作为个体的人在社会中也是平等的、自由的、自在的;第二,个人权利先于国家权力,个人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正当来源,个人权利的有效维护是国家权力行使正当性的唯一依凭;第三,突出人本位的个人主义思想。
原子是自由的,个体的,还是坚实独立和不可分割的,所以,作为社会的人,活着有原子构成,死亡是原子消散。
人的本性是独立的、自由的,“社会契约”的存在本质是自由的人的“碰撞”与“排斥”,目的在于作为社会的一分子的个体获得新生。
从自然法的普遍理性出发,斯多葛学派将自然法视为世界主义思想的根据。
社会契约论
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丌在枷锁乊中。”政治权威 在我们的自然状态中幵丌存在,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社会契 约。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 自由;在参不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 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 由。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提出“天赋人 权”,反对与制、暴政和压迫。阐明政府必须分成三个部 分:主权者代表公共意志,这个意志必须有益二全社会; 由主权者授权的行政官员来实现这一意志;最后,必须有 形成这一意志的公民群体。他相信,国家应保持较小的觃 模,把更多的权利留给人民,让政府更有效率。
社会契约思想的局限性
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第一次用人的自然属性和自然理性说明了国家的 起源和本质,它取代了中丐纨的“君权神授”信仰。但霍布斯却极力 为王权辩护,他所觃定的社会契约对被统治者极其苛刻,被统治者被 要求转让除了生命权以外的一切权利。他将国家比作伟大的海兽“利 维坦”,具有绝对的权利和至高无上的权威,政府的权力丌能被取消 和分割。 洛克的社会契约具有重大的创新,它是第一个通过丌可剥夺的自然权 利观念来限制政治权威的契约论,这一高度个人主义的观念是洛克留 给18丐纨以及其后岁月最重要的贡献。 卢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观点,主张实行直接民主制,反对代议制。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不人民主权论较少具有洛克的自由主义色彩,而带 有一种强烈的激迚民主主义色彩,具有典型的民粹主义倾向。
社会契约订立方式的比较
霍布斯认为,订立契约是国家建立的前提,契约的目的是以国家的强 力去保障人们的公共安全,订约者是个人不众人,丌是个人不国家。 因此,国家幵丌是契约的一斱,而高二订立契约的一切具体个人乊上, 是“统一人格”,具有“统一意志”。在权力让渡多少斱面,主张人 民应该把所有权力全部让渡,幵丏权力一经让渡就丌再属二人民,由 国家统一行使,丌可收回。霍布斯用《圣经》中的巨大海兽“利维坦 “比喻威力无比个国家,它强大的以至二可以用自己的力量约束所有 人的欲望,从而确保订约者的安全。 洛克:在洛克看来,政府的目的是保护个体在建立政治旪交出的一部 分权力,特别是财产权,至二个人选择什么样的生活道路戒生活斱式 则由公民自己说了算。政府权力的来源和目的是受限的,所以政府权 力必然是有限的。政府权力既是个人权利的保护神,同旪又是最危险 的侵害者,所以必须对政府权力加以约束和限制。因此,洛克在其经 典著作《政府论》中,把政府看作是“必要的恶”,幵提出法治和分 权的主张来约束政府行为. 卢梭:主张公民的权利是让渡给人民全体,由人民自己管理自己,因 为转让部分权利的做法是丌可行的,一旦人民的权利有所保留,就会 滥用权利,最终影响公意的公正性,导致与制。因此,全部权利以及 权力保留给人民,而政府只是附属性的工具,完全听命二人民。
从伊壁鸠鲁到罗尔斯——浅析社会契约论的发展与演变
从伊壁鸠鲁到罗尔斯——浅析社会契约论的发展与演变从伊壁鸠鲁到罗尔斯——浅析社会契约论的发展与演变社会契约论,如所周知,认为国家起源于社会契约,原本由社会成员的同意或契约缔结而成:社会契约论就是认为国家起源于社会契约的学说。
该学说不仅是最为重要影响最大的国家起源理论,而且堪称西方主流政治思想,一些学者甚至说:“契约理论作为一种纯粹理论,其繁荣兴盛无任何其他理论所能比拟。
”确实,从古希腊的智者学派和伊壁鸠鲁一直到当代的道德哲学家罗尔斯,历代都不乏伟大的思想家倡导社会契约论。
一、社会契约论的起源:伊壁鸠鲁马克思曾经说过:国家起源于人们相互之间的契约,这一观点是伊壁鸠鲁最先提出来的。
伊壁鸠鲁借用“原子”理论的张力,以形而上的方法宣布了人的自由的本质、国家起源的契约性质。
国家由个体的契约产生,国家来源于社会契约。
伊壁鸠鲁的“社会契约说”的历史意义在于:第一,自由、平等、人格尊严是人的本质属性,原子间不存在此主彼从的隶属关系,每一个原子在虚空运动是自由自在的,所以,作为个体的人在社会中也是平等的、自由的、自在的。
第二,在伊壁鸠鲁看来,“部分先于整体”,因此就个人与国家而言,个人权利先于国家权力,个人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正当来源。
第三,突出人本位的个人主义思想。
原子是自由的,原子是个体的,原子还是坚实独立和不可分割的。
作为社会的人,活着由原子构造,死亡是原子消散,所以人的本性是独立的、自由的没有人的自由,就没有社会契约,也就没有国家。
个人通过缔约形成国家,实现个体自由。
这为近代革命的“社会契约论”提供了启蒙材料。
二、社会契约论的发展:霍布斯、洛克出生于战乱年代的霍布斯是一位对生活“缺乏安全感”的人。
对战争和秩序缺失的恐惧伴随了霍布斯的一生,并且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他的学术思想。
霍布斯假设先前人们处于一个肉弱强食、战争不断的自然状态中,并由此得出“人性恶”的论断。
但由于人们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和对安全、和平的向往,故人们宁愿放弃自身全部的自然权利,通过牺牲自由以换取安全。
浅评卢梭《社会契约论》
浅评卢梭《社会契约论》摘要: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既是一部政治学著作,又是一部法学著作,是世界思想史上一部重要的古典文献。
本文即从它的历史背景出发,对书中所提出的“自由平等口号”、“人民主权学说”和“法律观”进行了浅显的评析。
关键词:社会契约论;自由平等;人民主权;法律观卢梭(JJ∙Rousseau∙1712 —1775)在17-18世纪西方的资产阶级革命启蒙思想家中,可以说是一位最激进的、同时也是最具有深远影响的斗士。
他是十八世纪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是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者。
《社会契约论》是卢梭政治法律思想的比较全面的概况,是他在法国启蒙思想中留下的浓墨重彩的一笔。
卢梭所著的《社会契约论》不仅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家在政治和法律上获得正当化的基础,同时也为资产阶级国家以自由、平等为核心理念的法律制度得以确立并发达的先导,为十八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美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提供了理论纲领,成为引领人民向自由前进的航标。
诗人歌德给卢梭的评价恰如其分:“伏尔泰结束了一个时代,而卢梭则开始了一个时代。
”要充分认识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相关学说和主张,不仅要看到其鲜明的进步意义,也要正视其中的缺陷与不足。
一.《社会契约论》创作的历史背景《社会契约论》是时代的产物,所关注的根本问题是18世纪社会的焦点,是近代法国乃至西方的社会现实。
当时的法国处于种种危机包围中,处于十字路口,处于社会变革的前夜,社会中的人有界限森严的等级划分,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僧侣,他们人数少但是地位非常高,在政治文化等方面起到特殊的地位;第二等级是国王贵族,他们拥有着极高的社会地位和权利,通过对第三等级,也就是农民、手工业者以及资产阶级的剥削来获得资产维持其奢侈荒淫的生活。
第一二阶级的通过其“绝对权利”给予第三阶级无比的压迫,并且通过类似“君权神授”的政治宣扬来达到他们垄断的目的;第三阶级由于无法生存而奋起反抗,一二阶级又以政治叛乱等借口以军队镇压,因此达到了一种非常混乱的情况。
从伊壁鸠鲁到卢梭:西方社会契约论的反思与前瞻
快乐 的基 础 之上 , 目的是为 了保 障人 们 的安 全 , 其 避
伊 壁鸠 鲁 的契 约论 作 为最早 的 契约 论 ,经个 人
免彼此间的伤害和痛苦 ,从根本而言是人们相互之
间妥协 的产 物 。 习惯法 中那 些在 相互 交往 产 生 的需 “
要 中证 明是 有利 的做 法本 质 上是 公正 的 ,而 不论 其
从伊壁鸠 鲁到卢梭 :西方社会 契约论 的反思与前 瞻
葛涛安 ( 中共 淮安 市 委党 校 , 江苏 淮安 23 0 ) 20 5
摘 要: 从伊壁鸠鲁 、 劳修 斯、 格 霍布斯、 斯宾诺 莎到洛克、 卢梭 的社会 契约论 , 都设 想描述 了一 个平等 自由的 自然状态 , 都有理
性 为 基 础 的 自然 法 支配 , 一种 人 性 本 质 的要 求诉 求 法律 制 度 , 求 一 种精 神 力 量 。 这种 默 然 的 契 约 实质 上 是 一 种 假 说 , 史 以 诉 历 的虚 构 , 其 理论 与现 实 意 义却 是 不 容置 疑 的 。 但 关键词 : 社会 契 约 ; 自然 状 态 ; 自然 法 ; 性 理
只能 以对人 是否 有 好处 为转 移 ;国家也 是起 源 于人
们 的约 定 。 因而 , 壁鸠 鲁认 为社 会 契约 的签 订是 建 伊
立 在快 乐 、 幸福 的基 础之 上 的 , 并非 神 意 的体 现 , 也 非 正义 的体 现 。 国家和 法律 作 为有 利 于个体 的人 际
交 往 的一种 契约 而产 生 , 目的在于 追求 善 , 其 追求 快
他 直到 临终 时都 不 能确定 是 否会 被人 发觉 。 ”1 显 3 1 然 ,伊 壁鸠 鲁有 着 典型 的希 腊化 时期 但 消极 避世 的
社会契约论探析与研究
社会契约论探析与研究社会契约论是西方政治哲学的重要理论之一,它提出了人们在社会中为了获得利益而达成的一种契约关系,是政治权力合法性的重要基础。
自从霍布斯、洛克、卢梭等思想家提出社会契约理论以来,它就成为了政治哲学领域的热门话题,引发了许多学者对其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
本文将对社会契约论进行探析与研究,从其理论内涵、历史演变、批判与评价等方面展开讨论,以期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并思考这一重要的理论。
一、社会契约论的理论内涵社会契约论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柏拉图所倡导的“理想国”理论,但真正成为了政治哲学的一个重要理论范畴要追溯到十七世纪。
霍布斯在其著作《利维坦》中提出了自然状态下的人们生活在“普遍恐惧和战争”中,为了摆脱这种状况,人们愿意放弃部分自由,将权力交由统治者,从而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
洛克在《论政府》中进一步发展了社会契约理论,他认为人们在自然状态下拥有平等的自然权利和自由,为了保障这些权利和自由,他们愿意放弃一部分自由,接受一个共同的政府来保障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一切人民一致缔结的正义契约”,主张人们彼此之间以平等的身份建立契约关系,但他也强调了社会契约的民主性质,即政治权力应当来自人民的共同意志。
从以上几位思想家的社会契约论可以看出,社会契约理论的核心是建立在人们自愿达成的契约关系之上,以保障他们的个人权利和利益。
社会契约既是一种对于政治权力合法性的解释,也是一种对于政治秩序和社会治理的设想。
这一理论为后世的政治思想和实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也引发了许多的争议和讨论。
二、社会契约论的历史演变社会契约理论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背景下,不同的思想家对其进行了丰富而多样的发展和阐释。
十八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们进一步强调了社会契约的民主性质,提出了新的社会契约观念,主张政治权力应当来自人民的共同意志,这对后来欧洲民主政治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社会契约论的历史演变
社会契约论的历史演变一、本文概述《社会契约论的历史演变》这篇文章旨在探讨社会契约论这一重要政治哲学概念的历史发展轨迹。
社会契约论,作为理解人类社会和政治权力起源的一种理论,自古以来就在思想家和哲学家的探讨中占据重要地位。
本文将从古代哲学家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始,追踪到近代的霍布斯、洛克、卢梭,以及现代社会的各种社会契约论变体,全面梳理和分析社会契约论的历史演变过程。
文章将首先介绍社会契约论的基本概念和理论框架,明确其在政治学、哲学和社会学等领域中的重要性。
随后,通过对不同历史时期代表性思想家的理论进行解读和评价,揭示社会契约论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和变化。
文章还将关注社会契约论在不同文化和社会背景下的应用和演变,以及其对现代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的影响。
通过对社会契约论历史演变的深入研究,本文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而深入的理解社会契约论发展的视角,同时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现代社会的政治结构和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
二、古希腊时期的社会契约论古希腊,作为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其哲学思想对社会契约论的演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尽管古希腊哲学家并未明确提出“社会契约”这一概念,但他们的许多思想却与社会契约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在古希腊,最早对社会契约思想有所涉及的是柏拉图。
在他的理想国中,他描绘了一个由哲学家统治的社会,而哲学家之所以有资格统治,是因为他们拥有真理和智慧。
这种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可以被视为一种隐性的社会契约,即哲学家因其智慧和真理而获得了统治的权力,而民众则通过接受这种统治来换取秩序和和平。
亚里士多德也对社会契约思想有所贡献。
他强调了公民在社会中的义务和责任,认为公民应该为了共同体的利益而行动。
这种思想在某种程度上预示了社会契约论中的“共同利益”概念,即个体通过放弃部分自由来换取社会的整体利益。
斯多葛学派则将社会契约思想进一步推向了普世主义的方向。
他们认为,人类社会应该基于普遍的原则和价值观来建立,而这些原则和价值观是超越个人和民族的。
浅析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
浅析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作者:董霈稔来源:《山东青年》2016年第03期摘要:社会契约论是霍布斯的政治哲学极其重要的内容。
分析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有助于我们更好的把握与理解霍布斯的政治哲学思想。
霍布斯对社会契约系统完整的构建,奠定了近代社会契约论的根基。
正是这样,近代有关于社会契约论的学说就是按着霍布斯的发展,在洛克那开始成熟,在卢梭的最高峰,最后由康德划上了句号。
关键词:霍布斯;社会契约论;政治学说一、引言社会契约论是霍布斯的政治哲学极其重要的一部分,是他政治哲学的一条主线。
它对国家的性质、起源、作用进行了论证,而且也是它政治学说的基础。
并且,社会契约论将霍布斯的各种思想更好的连接在一起,使他的思想变得更为严密。
分析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有助于我们更好的把握与理解霍布斯的政治哲学思想。
霍布斯他的一生十分的漫长,于是他便有了机会见证欧洲当时的各大历史事件,这一时期在他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在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运动的影响下,当时的欧洲逐渐摆脱了黑暗教权的影响,人文主义思想开始萌芽。
并且,17世纪的科技取得了不断的进步,使人们从理性的角度更好的认识了当时的各种自然现象。
霍布斯就在当时各种思想的影响下建立起来自己庞大的政治体系。
霍布斯的思想最先是沿袭于伊壁鸠鲁,正是伊壁鸠鲁确定了契约的作用。
[1]二、社会契约论的具体内容霍布斯的国家理论是从一种“自然状态”入手的,他认为,人类最初并不是生存在一个和平的社会中的,而是生存在一个没有法律、没有政府管理的社会中的。
在国家产生之前,人们生存于这种“自然状态”中,人类都会依据自然法,享有各种天赋的权利,列如生存权、对物质的所有权。
在这种“自然状态”下,人们只受到各自的法则的支配,为了保存自身的利益会采取各种手段来抵触和消灭敌人。
这种“自然状态”,是在国家产生之前霍布斯的一种逻辑假设。
接着问题就来了,既然人们能在这种“自然状态”下生存,那么何必又多此一举的建立国家,订立社会契约来受人的管束呢?霍布斯认为,自然法的第一原则就是,用一切手段来寻且和平跟自卫[2];由此就可以推出第二原则,为了和平跟自卫,人们可以牺牲对一切事物的权利。
浅析西方社会契约论思想
浅析西方社会契约论思想作者:宋书华来源:《文艺生活·文艺理论》2010年第01期摘要:社会契约论是一种关于国家起源的学说,用社会契约的理论来解释国家的本质和起源。
社会契约论所包含的主权在民、自由平等、契约文明等价值观念, 深深地影响了西方政治文明的发展。
关键词:契约;社会契约思想;社会契约论中图分类号:D095.654.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0)01-0044-02社会契约论是一种关于国家起源的学说,用社会契约的理论来解释国家的本质和起源。
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社会契约论是历史唯心主义的,“社会契约论”关于自然状态前提假说是根本不存在的,其逻辑论证的方法也是形而上学的思辨方式。
但是,这社会契约论所包含的主权在民、自由平等、契约文明等价值观念, 深深地影响了西方政治发展的历程。
早在智者学派那里,就已经有了契约论思想的萌芽,苏格拉底的死也体现了社会契约论思想。
伊壁鸠鲁是社会契约论的明确表达着者。
伊壁鸠鲁契约思想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导源于幸福主义的功利原则。
他诉诸于个人的感觉、幸福与福利去阐述他的社会契约论思想。
在卢克莱修那里,契约论思想得到了完整的表达。
后来的斯多葛派虽然坚决反对契约思想,但他们却开创了西方的自然法理论的传统,从而为契约论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进入中世纪,西方的社会历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基督教神学思想一直是西欧封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思想。
哲学、政治学、法学等一切学科都被合并到神学中,以神学的形式出现,成为神学的科目。
但是如果认为中世纪没有任何社会契约论的思想因素,也不符合客观事实。
事实上中世纪流行的是一种有别于古希腊“社会契约论”的“政约论”。
近代社会契约论的倡导者一方面从古希腊人那里吸取了朴素的社会契约论思想,一方面又抛弃了中世纪政约论中维护封建等级特权的思想,以天赋人权说为基础,以自然状态说为前提,把国家的起源、性质、目的以及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等一系列主要问题包容在自己的理论体系中,并以契约的观点予以证成,系统地回答了建立与商品经济相适应的国家体制和法律机制的问题,从而把社会契约论推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近代西方社会契约论变迁初探
摘要社会契约理论的一般观念流行了数个世纪,早在公元前四世纪的柏拉图时代就开始发端,在二十世纪的我们这个时代,它依然出现在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中。
但是社会契约理论的兴盛时期却是肇始于霍布斯《利维坦》的出版,终结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面世。
本文的目的在于研究近代社会契约论兴起的缘由、演变及其衰落的逻辑过程以及当代罗尔斯对社会契约论的复兴。
动荡的社会和分离的政治现实以及对国家统一的期盼迫使霍布斯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原子式的、单独的个人如何组成社会、建构国家?他借助于前人的“自然状态”概念,重新设定了自然状态理论,并由此出发,运用近代机械唯物主义的方法,使处于自由、平等状态中的人们通过放弃他们的某些权利并交于他们中的某一个人或者某些人所组成的集团,服从他或他们的命令以保全自身,因为保全自身是最大的善。
这个人或这些人具有绝对的权力。
洛克认为,自然状态中的人们天生就有自由权、生存权和财产权,人们组成社会,设立政府的目的在于保存他们的财产。
政府的权力是一种委托的权力,一旦政府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人们的财产,人们就有最终的权力解散政府,重新订立契约建立新政府。
卢梭不满意霍布斯所提出的体现主权的公意,即利维坦的意志,因为这一意志虽然是实质性的,但不是一般的;他也不满意洛克的主权公意概念,因为这是一般性的,而不是实质性的。
因而卢梭所提出的公意是由自然状态中平等而自由的人们通过订立契约而把所有人的权利交付给所有人而形成的。
在理论上,这种公意既是一般的、又是实质的,但把某一具体的公意转化为实际的政府运行机制就出现了矛盾:这种不可剥夺的公意完全可能转化为个人或某些人的自我意识,产生的后果将会比利维坦意志产生的实际后果更为严重。
这是卢梭本人所无法接受的,因此他不得不求助于柏拉图所谓“哲学王”或古罗马“执政王”这一类贤者圣明。
近代社会契约论在卢梭那里达到了顶峰,因为社会契约论的基础“自然状态”的灵活性,不同理论家通过设定不同的自然状态来达到不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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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伊壁鸠鲁到罗尔斯——浅析社会契约论的发展与演变
社会契约论,如所周知,认为国家起源于社会契约,原本由社会成员的同意或契约缔结而成:社会契约论就是认为国家起源于社会契约的学说。
该学说不仅是最为重要影响最大的国家起源理论,而且堪称西方主流政治思想,一些学者甚至说:“契约理论作为一种纯粹理论,其繁荣兴盛无任何其他理论所能比拟。
”确实,从古希腊的智者学派和伊壁鸠鲁一直到当代的道德哲学家罗尔斯,历代都不乏伟大的思想家倡导社会契约论。
一、社会契约论的起源:伊壁鸠鲁
马克思曾经说过:国家起源于人们相互之间的契约,这一观点是伊壁鸠鲁最先提出来的。
伊壁鸠鲁借用“原子”理论的张力,以形而上的方法宣布了人的自由的本质、国家起源的契约性质。
国家由个体的契约产生,国家来源于社会契约。
伊壁鸠鲁的“社会契约说”的历史意义在于:第一,自由、平等、人格尊严是人的本质属性,原子间不存在此主彼从的隶属关系,每一个原子在虚空运动是自由自在的,所以,作为个体的人在社会中也是平等的、自由的、自在的。
第二,在伊壁鸠鲁看来,“部分先于整体”,因此就个人与国家而言,个人权利先于国家权力,个人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正当来源。
第三,突出人本位的个人主义思想。
原子是自由的,原子是个体的,原子还是坚实独立和不可分割的。
作为社会的人,活着由原子构造,死亡是原子消散,所以人的本性是独立的、自由的没有人的自由,就没有社会契约,也就没有国家。
个人通过缔约形成国家,实现个体自由。
这为近代革命的“社会契约论”提供了启蒙材料。
二、社会契约论的发展:霍布斯、洛克
出生于战乱年代的霍布斯是一位对生活“缺乏安全感”的人。
对战争和秩序缺失的恐惧伴随了霍布斯的一生,并且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他的学术思想。
霍布斯假设先前人们处于一个肉弱强食、战争不断的自然状态中,并由此得出“人性恶”的论断。
但由于人们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和对安全、和平的向往,故人们宁愿放弃自身全部的自然权利,通过牺牲自由以换取安全。
这些被放弃了的权利被让渡一给主权者,从而抵御外来侵略和制止相互侵害。
但主权者不是该契约的主体,因此主权者的权力是绝对的、不受任何限制的。
由此出发,霍布斯最赞成君主制政体,但他显然忽略了对权力的制约。
当权力被滥用时,社会契约的基础便不复存在!人们对社会契约的期望也荡然无存。
洛克是西方自由主义和民主制度的创始人。
生逢其时,其思想一经产生就广为传播。
洛克否定了霍布斯所假定的人的自然状态为“人对人是狼”,而将自然状态规定为人与人的互助的和平状态。
洛克将人的自然权力规定为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并将财产权规定为人们物化的劳动,谁通过劳动改变了自然物的印记,就占有了自然物,即成为谁的财产。
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人们需要转让出去一部分财产权交给一个机构,这个机构就是国家。
国家的职能在于保护人们的财产权,而人的其他自然权利如生命权、自由权等则神圣不可侵犯,亦不可转让。
洛克抨击霍布斯将国家比做“利维坦”,认为这是不合逻辑的。
因为人组成国家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安全与利益,而不是陷入更大的强制力的约束。
因此,洛克认为国家不是凌驾于社会契约之上的,而是订立契约的另一方。
因此,如果国家侵犯了人民利益,人民有权推翻它。
洛克为了限制国家滥用权力,提出“三权分立”与“宗教宽容”。
洛克的自由主义思想对后世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产生了巨大影响。
三、社会契约论的成熟:卢梭
卢梭的代表作之一便是《社会契约论》。
卢梭在书中提出了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即“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他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是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的自由。
”卢梭是要在个体自由的世俗基础之上建立政治共同体的秩序,使得个体的自由不妨碍这种政治共同体秩序的建构,同时已经建立的政治共同体的秩序又不至于危害个体自由,个体的自有与共同体层面的整体的自由是完全一致的。
因此,人们高度集合成了一个意志,即“公意”——这是共同体本质意义上的最高意志,而不同于代议制民主程序产生的统计意义上的“众意”。
为求此目的,卢梭反对代议制民主和社会中间组织,主张直接民主和政治参与。
因此,在社会契约的具体内容上,卢梭便坚持“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的集体。
……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只是一瞬间,这一结合行为就产生了一个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
”
卢梭版本的社会契约论的最大问题在于无论在民族国家的规模上得到政治实现,因为直接民主受到特定的时空的限制,只能在“小国寡民”的条件下(比如希腊城邦)实现。
代议制民主在后来的政治实践中被证明可以较好的解决现代政治共同体的秩序建构问题,同时又能够较好的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
四、社会契约论的再次兴起:罗尔斯
随着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纷纷取得胜利,政权日益巩固,“社会契约论”作为一种历史的虚构,逐渐从一种显学降格为“残羹冷炙”。
西方自康德之后关于“社会契约论”的话题有一个多世纪归于沉寂。
“对于绝大多数政治理论家来说,契约的观念属于前几个世纪,它是与诸如托马斯·霍布斯、约翰·洛克和让·雅克·卢梭这些思想家联系在一起的。
在这些政治理论家看来,契约论思想竟然可以运用于当代,这着实令人吃惊,甚至是异想天开。
”然而,1971年罗尔斯出版《正义论》,却使“社会契约论”以一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并由此产生出许多的“社会契约论”的变体。
罗尔斯的“社会契约论”可以高度概括为:在一个假想的“原初状态”下的人们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去找到正义的理想。
“原初状态”是一种纯粹的理论假设。
这种状态是一种理性状态,是一种“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
“原初状态”的人们处于厚厚的“无知之幕”后面,不知身份、地位;也不知宗教、哲学,即每个人对他本人和社会的特殊知识信息一无所知。
在此前提下,人们按契约的方式做出的选择只能是:两个正义原则,一为自由原则,二为平等原则。
这表明罗尔斯的“社会契约”是发现正义的方法和手段。
因此,罗尔斯的“社会契约”是评价性的而非合法化的。
并且他的“社会契约”也不是对道德的定义,而是确认道德的指针。
“社会契约”只是人们发现正义存在的手段,它本身不是“正义”。
所以“社会契约”是启发性的,而非定义性的。
因此,罗尔斯通过进一步概括以洛克、卢梭、康德为代表的“社会契约论”,使之上升到更高的抽象水平,提出了“公正的正义”理论。
罗尔斯在程序上论述“社会契约论”,赋予“社会契约论”的程序理性和工具理性,远远超过了近代“社会契约论”的历史虚构所具有的范畴,使“社会契约论”在新的形式下得以存续。
五、一点思考
迄今为止,“社会契约论”在西方已存在二千多年的历史。
古代的“社会契约论”是朴素的、非系统的;近代“社会契约论”是系统的、理性的、革命的但却是超验的、虚构的;现代罗尔斯的“社会契约论”则是程序的、工具的。
古代的“社会契约论”和近代“社会契约论”反映的是实质理性,现代罗尔斯的“社会契约论”反映的则是工具理性。
“社会契约论”的这种由实质理性向工具理性转换的趋势体现了法律对程序正义的重视。
程序正义是实质正义的保障。
我认为,一国的宪法在形式上往往具有“社会契约”的性质。
如果说,我国的宪法还须进一步完善的话,那么强调工具理性的罗尔斯的“社会契约论”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