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施工工艺纪律及工艺质量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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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处罚制度

工地处罚制度

工地处罚制度
1、对违反国家法规和技术质量政策;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忽
视工程质量,粗制滥造,质量低劣,对其责任者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罚1000元---10000元,严重项目部不在录用。

2、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忽视质量管理,不按规定进行质量自检,
造成分部分项工程达不到相应质量标准,其直接责任者给予处罚500元—1000元。

3、工程项目经上级核验达不到相应质量标准等级,项目经理、技
术负责人、质检员、按规定给予处罚。

4、公司质量部门每月巡回检查,发现没有工序交接检验记录,栋
号未能按规定次数自检罚款1000元。

5、水电安装工程,应密切与土建配合,保证预留孔洞,预埋线管
位置准确,在无特殊情况下安装、打孔、凿洞应在抹灰前完成,未完成按累计凿数罚款,每凿一点罚款500元。

6、工程技术内业资料应按工程形象要求及时整理归档,杜绝工程
交工时后补和能虚做假,经检查每发现一份内业手续不全,达不到标准和缺陷、漏项、给其责任者暂时停发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罚款处理。

7、年终项目部完不成各项质量指标,除取消一切评比资格外,并
按承包合同给予处罚。

工程施工罚款细则

工程施工罚款细则

工程施工罚款细则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我司所有工程施工项目的罚款事项。

第二条罚款范围工程施工罚款主要包括以下范围:1. 违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行为;2. 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进度和投资控制要求的行为;3. 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4.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违规行为。

第三条罚款标准1. 违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每项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2. 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进度和投资控制要求的,每项罚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至10000元;3. 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罚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0.5%至2%;4.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违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00元至5000元。

第四条罚款程序1. 发现工程施工违规行为,由项目管理人员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报告;2. 上级组织调查,确认违规行为后,依据本细则确定罚款金额;3. 向违规方送达罚款通知书,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罚款;4. 违规方逾期不支付罚款的,的项目管理人员依法追缴。

第五条例外情况以下情况不适用本细则:1.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程施工延误或质量问题;2. 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政策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的调整;3. 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紧急抢修、救援等特殊情况导致的违规行为。

第六条附则1. 本细则由我司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适时予以补充;3. 本细则的修改权归我司所有。

工程施工罚款细则旨在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促进工程施工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职责,降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风险。

希望全体工程施工管理人员认真遵守本细则,共同维护工程施工的秩序。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罚款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3. 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本制度执行罚款。

二、罚款范围及标准1. 设计单位未按规范进行设计,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项目合同总额的1%-3%。

2. 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偷工减料,罚款金额为该部分工程造价的5%-10%。

3. 监理单位未能履行职责,导致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或处理,罚款金额为监理费的2%-5%。

4. 对于重复出现质量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倍处罚。

三、罚款程序1. 发现质量问题后,应由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2. 确认违规行为后,由项目管理部分出具罚款通知单,明确罚款金额和缴纳时限。

3. 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应在接到通知单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逾期将加收滞纳金。

4. 罚款收入应专项用于工程质量提升和质量管理改进工作。

四、其他规定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工程质量问题,对于查实的举报,可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2. 对于屡次违规的单位或个人,除罚款外,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参与后续项目、暂停资质等措施。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五、结语本罚款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提高整个建筑工程行业的质量管理意识,确保每一项工程都能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

通过经济手段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鼓励所有参与者共同维护工程质量,从而保障社会的利益和人民的安全。

我们期望通过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施工工艺不合格罚款单

施工工艺不合格罚款单

施工工艺不合格罚款单施工工艺不合格罚款单一、罚款依据根据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和施工合同约定,对发现的施工工艺不合格问题进行罚款。

二、施工工艺不合格定义施工工艺不合格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与施工标准、施工程序、图纸要求或规范规定不符的情况,导致施工工艺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情况。

三、违规情况及罚款标准根据施工工艺不合格的严重程度和对工程质量影响,将违规情况进行分级以确定罚款标准。

1. 一级违规:严重违反施工标准、施工程序或图纸要求,或使用明显不合格的材料,且对工程造成重大风险或损坏。

罚款金额:根据工程造价的5%、但不低于100万元。

2. 二级违规:违反施工标准、施工程序或图纸要求,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且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需要返工或重新施工。

罚款金额:根据工程造价的3%、但不低于50万元。

3. 三级违规:轻微违反施工标准、施工程序或图纸要求,虽对工程质量稍有影响,但不需要返工或重新施工。

罚款金额:根据工程造价的1%、但不低于10万元。

四、罚款流程与程序1. 违规情况发现违规情况由现场工程监理或质量检测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报告。

2. 违规情况评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联合成立罚款评估小组,对违规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罚款级别和金额。

3. 罚款通知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发送罚款通知书,明确违规情况、罚款级别、金额和缴纳时间。

4. 罚款缴纳施工单位在收到罚款通知书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金额。

5. 罚款记录和汇总建设单位对每起施工工艺不合格的罚款情况进行记录和汇总,保留相关证据和文件。

五、罚款奖惩制度1. 罚款应当公平、公正执行,不得有任何歧视、偏袒和乱收费的行为。

2. 施工单位对罚款金额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申诉,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和调解。

3. 如施工单位拒不缴纳罚款或超过规定时间未缴纳,建设单位有权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中止工程进度、扣除保证金、解除合同等。

施工质量、进度处罚条例

施工质量、进度处罚条例

施工质量、进度处罚条例一、总则1.为了搞好工程质量,提高施工队伍在工程质量、进度方面的管控能力和质量意识,特此定本条例.2.施工中由于施工队伍自身原因而造成返工的,由施工队伍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处罚.3.凡是分公司限时要求整改的,而未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或不及时回复整改通知单的,每次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2000~5000元.4.各分项验收必须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再通知分公司检查,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二、模板工程1.模板支撑未按分公司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处罚款5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2.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位置偏差50mm以上者,每次处罚2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3.混凝土工程、构件在浇筑过程中发生爆模或模板塌陷情况,视其造成质量问题轻重罚款200~1000元。

4.底模板接缝不得大于2mm,违者罚款200元;梁、柱等几何尺寸超过+4mm、-5mm者罚款1000元。

5.模板拆下后下次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并维修好整齐摆放好,违者每平方米罚款50元。

6.私自将插筋抽动、挪位、打弯,每根罚款50元。

7.每次模板安装完毕必须清理干净,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钢筋绑扎,凡是不进行该道程序的罚款500元/次。

(以层为单位)8.模板支撑体系每次搭设好后,必须报请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模板铺设施工,否则罚款300元/次。

9.未按要求随意拆除模板支架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结构裂缝等后果严重的,加倍处罚。

模板拆除不干净的,每处罚款50元。

10.每次砼浇筑施工时无足够人员值班(施工队负责人员不小于1人,木工不小于1人,钢筋工不小于1人)每次每人100元进行处罚。

11.各部位模板拆除未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意,每次罚款500元.12.构造柱模板与砼表面接口要平顺,不得漏浆,否则每处罚款200元。

13.拆除后的模板、木方、钢管、扣件必须在指定区域分种类码放整齐,不得混堆,否则每次、每处罚款500元。

工程施工岗位罚款制度

工程施工岗位罚款制度

工程施工岗位罚款制度一、总则1. 本罚款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3. 罚款的执行应公正、合理,不得随意加重或减轻处罚。

二、罚款范围及标准1. 安全生产违规行为:- 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者,每次罚款50元。

- 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者,每次罚款100元。

- 未经授权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者,每次罚款200元。

2. 工程质量问题:-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偷工减料者,每次罚款500元。

-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使用者,每次罚款300元。

- 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者,每次罚款500元。

3. 工程进度延误:- 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者,每日罚款1000元。

- 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面未能按时完成者,每次罚款200元。

4. 环境保护违规:- 随意丢弃垃圾、污染环境者,每次罚款50元。

- 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废水、废气者,每次罚款500元。

三、罚款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的管理人员应立即制止,并记录违规事实。

2. 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罚款金额。

3. 发出罚款通知单,明确违规事项、罚款金额及缴纳方式。

4. 违规者应在接到罚款通知后三日内缴纳罚款。

四、罚款的管理与使用1. 罚款由项目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和管理。

2. 罚款收入用于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提高工程质量。

3. 罚款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全体施工人员公示。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以最新规定为准。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门所有。

工程施工相关处罚条例(3篇)

工程施工相关处罚条例(3篇)

第1篇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工程施工相关处罚条例。

一、违反工程质量标准及规范1.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至5%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未及时整改的,责令整改,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0.5%至2%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工,直至达到整改要求。

3.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根据事故等级,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至1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定1. 施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至5%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直至达到整改要求。

2.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3. 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事故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事故发生单位上年度营业收入1%至5%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法分包及转包1.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工程分包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至5%的罚款;构成违法分包的,依法吊销资质证书。

2. 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责令改正,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至5%的罚款;构成转包的,依法吊销资质证书。

四、违反合同约定1. 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工程款的支付义务,责令改正,并处以应付款项1%至5%的罚款。

2. 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擅自停工或拖欠工程款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至5%的罚款。

五、其他违法行为1. 施工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至5%的罚款;构成违法承揽的,依法吊销资质证书。

2. 施工单位在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违规处罚条款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违规处罚条款
5000/次
5
未经同意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及施工做法的
1000元/次
6
各工序施工技术交底资料不全或签字不全。
500元/次
7
重要隐蔽部位施工无现场旁站方案或旁站人员擅离职守
500元/次
9
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署有关文件资料擅自进行下一步施工或进行工程隐蔽的。
1000元/次
10
严重施工质量缺陷(除常规处理以外)。
5000元/次以上
8
材料进场未按要求进行申报或所附的质保资料不全及提供虚假资料的
1000元/次
15
建筑材料未经审批或未经检验合格擅自使用。
5000元/次以上
12
材料应抽检的未抽检,或者应现场取样的未现场取样,弄虚作假。
500元—5000元/次
11
砂浆、砼试块、钢筋试件少做漏做的
500元—1000元/例
13
对监理或业主方发出的关于质量方面发现的问题通知单未予有效整改和回复的
500元—2000元/次
14
违反其它国家和地方关于质量管理规定、规范但未造成事故的
5000元/次以上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违规处罚条款
序 号
内 容
违约金额
1
违反国家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000元—10000元/次
2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中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认真落实的
1000元/次
3
现场施工前未按要求上报施元/次
4
总包单位未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和未按要求制定质量管理操作细则的

工程施工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处罚规定一、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工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程施工处罚规定。

二、处罚对象本工程施工处罚规定适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各方主体,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处罚内容1. 工程质量方面:(1)违反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4%的罚款;(2)未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责令整改,并处工程合同价款1%~3%的罚款;(3)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责令整改,并处工程合同价款1%~3%的罚款;(4)擅自修改设计文件的,责令整改,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4%的罚款;(5)未按照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检测的,责令整改,并处工程合同价款1%~3%的罚款。

2. 安全生产方面:(1)未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责令整改,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4%的罚款;(2)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责令整改,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3)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整改,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4)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工程合同价款1%~3%的罚款;(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情节,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3. 工程进度方面:(1)未按照工期计划完成施工进度的,责令整改,并处工程合同价款1%~3%的罚款;(2)延期竣工的,按照延期天数每日处以工程合同价款0.5%~1%的罚款;(3)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工期的,责令整改,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4%的罚款。

4. 投资控制方面:(1)未按照投资预算进行施工的,责令整改,并处工程合同价款1%~3%的罚款;(2)超出投资预算的,超出部分按照3%~5%的比例处以罚款;(3)未经批准擅自增加投资额的,责令整改,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4%的罚款。

施工质量处罚条例细则

施工质量处罚条例细则

施工质量处罚条例细则施工质量是建筑工程的重要问题,对于质量不合格的施工行为,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为此,制定施工质量处罚条例细则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质量的处罚行为,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处罚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并对施工单位、工程监理、质量检测机构等有关行为人给予处罚。

第三条处罚工作应依法公正、及时、有效,通过处罚使违法者受到惩罚,见效快,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第四条处罚的目的是纠正违法行为,恢复施工质量,保护建筑工程的安全,提高工程质量,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条处罚应实行罚款和整改两种方式,具体的处罚方式和程度应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性、造成的损失以及当事人的情况来决定。

第二章违法行为和处罚第六条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使用劣质材料;(二)施工工艺不当;(三)无合法手续开工;(四)违反施工规范;(五)隐瞒或篡改施工记录等。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经查实后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七条对于使用劣质材料的行为,可以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对存在施工工艺不当的行为,应指导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八条开工无合法手续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一定比例的罚款;对于违反施工规范的行为,应指导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处以一定比例的罚款。

第九条隐瞒或篡改施工记录的行为,应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并责令整改;对于施工单位,可以处以一定比例的罚款。

第十条行政执法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执法资格,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提供相关证据。

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应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一条违法行为的查处应由相关执法单位进行,执法单位应保证查处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十二条查处程序包括了解违法情况、调查取证、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作出处罚决定等环节。

第十三条处罚决定应书面通知违法行为人,明确处罚依据、事实和理由,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享有申诉的权利。

施工质量处罚制度

施工质量处罚制度

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处罚条例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力争为社会创建优质的精品工程,保障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切实做好质量防范及综合治理工作,并根据工程现阶段质量管理需要,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参见单位商讨制定本制度,经共同签发有效。

1、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处罚措施:1.1施工不符设计图纸、规范及工艺要求,在书面指出要求时间内未整改到位,处以罚款500元/次。

1.2现浇混凝土浇筑出现质量缺陷的(蜂窝、麻面、未振捣、现场钢筋笼摆放不合规),并视其严重性,每个罚款200元,对于掉角、裂缝、烂孔、烂根施工方应立即整改,严重者处以500元/个。

1.3现浇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养护,发现未养护的,给予罚款200元/个。

1.4组件安装过程中,严禁踩踏组件,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元/次,三次以上(含三次)对于责任人处以2000元罚款。

1.5在关键部位施工,项目部未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技术上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处以罚款1000元/次。

1.6现场施工过程中,必须有质检员在场,如不在场,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元/次。

1.7管桩规格\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桩基础施工过程中发现地基异常不作处理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1.8桩基施工发生水平位移、桩顶标高、垂直度等偏差超标,罚款500元/次。

2、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处罚措施:2.1所有材料进场需经现场监理验收,如发现现场使用未报审的材料,将处以罚款2000元/次。

2.2材料未经送样复试而使用的处以罚款2000元/次。

2.3严禁使用及替代使用三无产品及不合格材料,一经发现处以罚款20000元/次,并且进行整改。

3、管理责任不到位的处罚措施:3.1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建设单位、施工监理提出的问题应积极整改落实,监理采取口头通知、工作联系单、工程例会及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限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如所发通知内容未整改或拒不改正的,由监理上报建设单位并向政府有关质检部门发函通报,并赋予罚款10000元/次。

施工现场施工工艺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施工工艺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施工工艺管理处罚条例本条例旨在规范施工现场的施工工艺管理行为,维护施工工艺的安全和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一条:施工工艺管理的定义施工工艺管理是指针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工艺操作,对施工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过程。

第二条:施工工艺管理的原则1. 安全原则:施工工艺管理应以安全为前提,确保所有工艺操作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2. 质量原则:施工工艺管理应保障工艺操作的质量,确保施工项目达到预期的标准。

3. 有效性原则:施工工艺管理应具有有效性,能够提高工艺操作的效率和效果。

第三条:施工工艺管理的要求1. 施工工艺方案: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工艺方案,并在施工前进行审批和备案。

2. 施工操作规范:施工人员应按照相关施工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不得违反工艺要求。

3. 工艺监督检查:施工工艺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工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4.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施工工艺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照相应的处罚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罚款和停工整改等。

第四条:处罚程序1. 查处依据:处罚行为必须有明确的违法违规事实和相关证据作为查处的依据。

2. 处罚主体:由施工工艺管理部门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3. 处罚决定:对于违规行为,施工工艺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决定,并书面通知相应责任人。

4. 处罚程序:被处罚方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的7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施工工艺管理部门应依法予以考虑。

第五条:附则1. 施工工艺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工艺技术。

2.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施工现场施工工艺管理处罚条例,用于规范和指导施工工艺管理行为,确保施工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细则1. 背景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通过建立一套处罚细则,对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从而维护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

2. 违规行为及处罚细则2.1 建设资质违规- 未按规定提供有效的建设资质文件:罚款元,并要求限期补齐。

- 使用伪造或过期建设资质文件:罚款元,并要求限期更换有效建设资质文件。

2.2 施工安全违规- 未按规定提供施工安全方案和措施:罚款5000元,并要求立即补充完善。

- 施工现场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罚款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 发生严重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施工许可证。

2.3 施工质量违规- 未按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罚款元,并要求限期重新检验和验收。

- 施工过程中使用劣质材料或违规操作:罚款5000元,并要求立即更换材料或进行整改。

- 施工过程中造成重大质量问题或损失:罚款元,并要求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3. 处罚程序- 违规行为被发现后,质量管理部门将进行调查和核实。

- 调查结束后,质量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和处罚细则,决定是否给予处罚并确定处罚的具体条款。

- 被处罚方有权在接到处罚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诉,质量管理部门将进行审查并作出最终决定。

- 处罚决定一经作出,被处罚方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整改。

4. 处罚执行- 被处罚方应配合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处罚的有效执行。

- 若被处罚方未按要求履行处罚决定,质量管理部门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增加罚款、吊销施工许可证等。

5. 处罚结果公示- 质量管理部门将公示各项处罚结果,以便相关方面监督和参考。

以上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细则的完整版。

请所有施工相关人员遵守并严格执行,以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和处罚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章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对以下情况,施工单位将根据程度受到相应处罚:1.未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2.未经审批就擅自更换施工材料或工艺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3.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4.违反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5.违反施工质量验收规定,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第三章施工过程监督和处罚监督单位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应按照以下处罚措施进行处理:1.对未按照工程质量监督计划的要求进行检查的,处以警告并责令整改。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质量检查的,处以警告并责令加强监管。

3.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4.对施工单位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工程事故的,处以罚款,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违法责任及处罚违反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按以下措施进行处罚:1.违法建设行为造成轻微事故的,处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2.违法建设行为造成一般事故的,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3.违法建设行为造成重大事故的,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

4.违法建设行为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以罚款并吊销建筑施工许可证。

附件:1.施工单位处罚记录表2.监督单位检查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对建筑活动进行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建筑的各项基本原则和建筑活动的法律责任。

2.施工图纸: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设计要求绘制的图纸,用于指导施工过程。

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处罚条例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标准,保障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切实做好质量防范及综合治理工作,并根据工程现阶段质量管理需要,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参见单位商讨制定本制度,经共同签发有效。

1、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处罚措施:1.1 施工不符合设计图纸、规范及工艺要求,在书面指出要求时间内未整改到位,处以罚款500元/ 次。

1.2 混凝土外观质量管理处罚措施:1.2.1 後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玲浇捣原因造成楼面标高、平整度超标(表面平整度允许误差8 mm,标高允差±0 mm)且整层平均合格率V 85%时,每层次罚款500元。

1.2.2 因碇浇捣时标高控制不严,造成露面板、梁明显露筋时每处罚款200元;因磴浇筑前,对浇筑工作面没有按要求清理到位,造成玲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结构构件内存在明显的建筑垃圾时,每次每处罚款100 元。

1.2.3 碇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玲浇捣原因造成缺陷,如蜂窝、麻面大于150mmx150 mm 每处罚款500元。

(修补处理前必须由项目部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征得甲方或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加倍处罚)因振捣不到位造成楼板碇结构渗漏,每处处以500元罚款。

1.2.4 後浇筑完毕后,楼面後观感质量差,有明显脚印、严重起砂、严重麻面、明显裂痕时每处处以500元罚款;因後浇捣未按要求进行操作,造成严重漏振、明显冷缝、出现孔洞,对结构质量有一定影响时,每处罚款2000 元。

1.2.5 每月需认真检查後结构渗漏及开裂情况,将项目部检查及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如发现虚报、瞒报或处理不及时的每次处罚500 元。

1.2.6 後的实体检测必须符合相关施工规范要求,对隐瞒或虚报後实体检测质量的以及实体检测不能满足要求的,根据情况给予处罚2000 元或以上的罚款。

1.2.7 後施工中,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应正确,後试块的留设及养护应符合要求,结构断面、楼板厚度等应满足规范要求;後强度评定符合设计要求,一处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 元。

《违反工艺规范整改时限和处罚条例》

《违反工艺规范整改时限和处罚条例》

违反施工工艺的违约处罚条例一、电路、水路改造工程1、施工必须规范,线路顺直,管件连接应使用专用配件。

暗件设置的,必须用切割机开槽。

违反规定,限24小时内整改,并处100元违约罚款。

2、电路验收应用兆欧表检测,水路验收应打压检测。

违反规定,限24小时内整改,并处300元违约罚款。

3、管线内电线,用断线接头施工。

违反规定,罚款500元。

4、线路要分色配置,火线必须用红色。

违反规定,限24小时内整改,否则处100元违约罚款。

5、插座线必须有地线连接,违反规定,限24小时内整改,否则处100元违约罚款。

二、瓷、地砖工程1、铺地砖、水泥砂浆配合比一律使用水泥:沙子=1:2.5,厚度/10mm,也可采用干铺法,厚度/15mm。

违反规定,立即整改,否则处100元违约罚款。

2、瓷砖粘贴,砂浆厚度/6mm。

违反规定,立即整改,否则处100元违约罚款。

3、瓷砖浸泡,必须用清水,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阴干后才能上墙。

如空鼓大于3%,须把关键位置及时反工。

违反规定,限24小时内整改,否则处100元违约罚款。

4、厨、卫地砖禁止积水,违反规定,限三日内整改,否则罚款300元。

5、瓷地砖铺设须平整,沟缝须平直、均匀、顺畅,不合要求,须及时整改。

违反规定,限三日内整改,否则处100元违约罚款。

三、木制品工程1、基层必须牢固顺直,800mm×3800mm×3300mm以内柜体,各面允许公差≤2mm,对角线长度允许公差≤2mm, 800mm×3800mm×3300mm以上柜体,各面允许公差≤3mm,对角线长度允许公差≤3mm。

超过标准,限48小时内整改,否则处100元违约罚款。

2、饰面板清漆木作,饰面板应先试装,色彩、纹理一致后,才可打胶、固定。

违反规定,限48小时内整改,否则处100元违约罚款。

3、石膏板饰面接缝,必须加纤维网带处理。

违反规定,限24小时内整改,否则处100元违约罚款。

4、木龙骨框架不得大于400mm×3400mm,吊筋间距不得大于600mm×3600mm。

对违反公司工艺流程的处罚

对违反公司工艺流程的处罚

江苏海之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于违反公司工艺流程的处罚通知一:签单二:传合同摘要到公司,上交合同到公司1、合同摘要中填写的内容要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填写错误或不按公司规定填写的将对设计师罚款100元,最晚在签单次日将合同摘要传到公司,对于不及时传合同摘要的,将对设计师罚款100元。

2、签订合同后三天内将合同、图纸、报价上交公司,如三天内不上交公司将对设计师处以100元罚款处理。

3、合同上严格按统一规范填写,不允许在合同上更改任何内容,客户的详细现住址(客户可收到信件的住址)必须在合同上写明,对于补充合同上的材料明细,一定要按照公司统一规定的材料上报。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将对设计师罚款200元。

三:派单(客户交齐首款后派单)四:监理组织店面交底工队详细检查图纸报价,图纸、报价不全的对设计师处以100元罚款处理,并在正式开工前将图纸、报价补齐,否则将对设计师罚款500—1000元。

五:监理组织现场交底,对工程报价有疑义时要在交底时提出,施工后再出现此问题公司将不予解决。

现场交底时要对原始房屋(包括水、电、暖、气及墙体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施工手册中详细注明现场情况,如未有现场情况记录,后期出现问题将视实际情况对工队及监理进行相应处罚。

六:监理组织成品保护三天内完成成品保护,对于没按时完成或保护不达标的将对工队罚款200元。

七:监理出具开工证,工程开工1、监理不进行成品保护验收就出具开工证的将对监理罚款200元。

2、工队没有领到开工证私自开工者将对工队罚款200元。

八:监理组织材料验收1、工长到公司开代金券后才可领料。

(如有其它情况不能先开代金券者要提前报备工程部,若不及时报备及代金券丢失的将对工长处罚,罚款金额为补开代金券金额的10%)2、不按补充合同材料明细上指定材料使用的将对责任人处以5000元罚款处理。

九:监理组织隐蔽验收1、进场不做闭水试验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起、监理罚款100元起。

2、做完防水后进行二次闭水试验,此次不做的将对责任人罚款300元,监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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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施工工艺纪律及工艺质量处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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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编号: G-QA--03
违反施工工艺纪律及工艺质量处罚标准
前言
为实现“达标投产,创省优质工程”的质量目标。

项目部要求参建的全体员工,必须树立牢固的质量意识,以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进行施工,用明确的质量目标、严格的工艺纪律和有力度的处罚标准规范和约束员工的行为,达到对内预防质量通病,降低质量损失,减少无效劳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外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创立优质工程,满足顾客要求,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为坚决贯彻公司“今天的质量和服务就是明天的市场”的质量方针,实现“达标创优”的合同承诺,项目部在总结公司以往先进的现场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青钢环保搬迁2x240㎡烧结工程现场管理的实际需要,编制了《违反施工工艺纪律及工艺质量处罚标准》。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标准掌握和认识程度上的不同,将在以后不断修改完善。

十五冶七公司青钢项目部
二○一四年二月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建筑专业
3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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