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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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引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引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引目录第1部分:总则 (1)第2部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 (6)第3部分:政府采购 (17)第4部分:国有产权转让 (31)第5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68)第6部分:矿业权出让 (90)第1部分:总则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交易内容和流程、场所要求、人员要求、评标(评审)专家抽取与评价、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档案管理、监督与评价。

本部分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是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和监督渠道进行规范。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2.1 公共资源机关、事业单位和经授权的其他组织拥有、控制或管理的具有专业性、公益性的以及其他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资产、资金和资源。

2.2 公共资源交易涉及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

2.3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2.4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指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根据功能的不同,分为交易系统、服务系统和监管系统。

2.5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联通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监管系统和其他电子系统,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数据交换共享,并提供公共服务的枢纽。

2.6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类交易特点,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对接和运行,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交易活动的信息系统。

2.7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政府有关部门在线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息系统。

3 基本要求3.1 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网上交易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产权公开交易行为,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广东省企业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暂行规则》和《汕头经济特区市级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网上交易”,是指转让方或出租方(以下统称“委托方”)在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后,委托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组织,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以网上公开竞价的方式转让(出租)国有产权的交易活动。

第三条委托市交易中心组织的国有产权公开交易活动,原则上采用“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

因现有交易系统无法适应的项目,由市交易中心会委托方商定交易方式。

第四条市交易中心组织的国有产权网上交易,适用本规程。

第五条国有产权交易的业务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执行。

第六条委托方应当按规定履行交易项目的审批程序,并对交易项目的合法性负责。

第七条市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各方依法依规进行公开交易活动,不负责交易标的物的保管、维护和相关属性证明。

第八条交易标的应当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第九条产权网上交易对竞买人的资格实行“后审”制度,即在竞价结束后,由竞得入选人提交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条产权网上交易按如下程序进行:一、受理交易项目;二、发布交易信息;三、竞投人办理CA认证;四、竞投人提交竞投申请;五、竞投人交纳保证金,获得竞投资格;六、竞投人网络竞价;七、审查竞得入选人资格;八、成交确认,发布结果公告;九、资金结算。

第二章受理交易项目第十一条委托方申请办理产权网上交易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产权网上交易委托书》和《承诺函》;二、有权机关批准交易的文件;三、委托方的身份证明(法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四、委托方制定的产权公开交易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基本情况、受让人的资格条件、交易起始价、竞价方式、保证金及其处置方式、交易价款的支付、交易标的的移交等,其他对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也应当一并说明;五、交易标的依法需进行权属登记的,需提交权属证明,其它标的应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六、依法需进行价格评估的,应提供经备案或核准的评估报告书;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国有产权交易业务办事指南

国有产权交易业务办事指南

国有产权交易业务办事指南一、国有产(股)权交易业务各主体需提供资料详单(一)股权转让方需要提交的资料转让方资料:1、产权转让申请书、产权转让承诺书;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公司章程(盖章);5、股东会决议或国资监管机构同意转让的批文原件;6、拟出让股权的权属证明(工商部门公司登记基本情况表)。

标的企业资料:7、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复印件);8、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备案表复印件;9、标的企业同意出让的股东会决议原件;10、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11、评估报告及核准备案文件(含土地评估报告及核准文件);12、企业重大事项说明。

其他需提交的资料:13、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原件。

14、转让股权如设置抵押、担保的,须提供担保权人许可意见书原件。

15、涉及土地性质变化的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16、转让企业国有股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附送经债权金融机构书面同意的相关债权债务协议。

17、产权交易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股权受让方需要提交的资料1、产权受让申请书;2、产权受让承诺书;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受让方为个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介;4、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关于受让该项股权的决议原件;5、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6、受让方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以及金融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7、产权交易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8、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转让方若要求一份),加盖鲜章。

二、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各主体需提供资料详单(一)、转让方应提供的资料详单1、《资产转让协议》或《资产转让申请书》;2、转让方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3、转让方内部决策文件;4、转让标的权属证明文件;5、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报告;6、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包括资产清单及基本情况说明、资产使用情况、现状、是否涉及共有、抵押、出租、查封等情况。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操作流程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操作流程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操作流程(试行)为规范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运行,特制定此操作流程:(一)拟定方案实施交易前,由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填写《农村产权交易立项申请》并拟定《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实施方案》,向乡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审核小组提出申请,《方案》应包括资产资源基本情况、招租发包对象基本条件、行业要求、交易要求、租金收缴办法、租赁时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立项预审乡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审核小组对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提交的申请进行立项预审,决定是否进入交易中心。

(三)民主表决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对已通过预审的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项目按照民主议事程序提交成员(股东)大会或成员(股东)代表会议民主表决并公示。

(四)交易申请经表决通过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15日内提出交易申请,并到各乡镇(街道)网点进行立项录入并上传相关附件后提交审核。

(五)材料审核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审核小组对各村(社区)提交的交易相关资料内容进行审核,对不符合交易的事项不予受理,对符合交易事项提交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资料齐备的交易申请,应予以审核通过;对资料不完备,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或通过系统告知所缺材料,对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或不属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业务范围的交易申请,不予审核通过,写明驳回意见。

(六)信息发布对于以通过的交易申请,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及时在全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等公共媒体发布信息,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也应同时在村(社区)范围内公布。

信息发布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涉及权属变更的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间,未经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同意,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撤回或变更交易信息,如确需撤回交易或变更信息的,应有合法合规的理由,并在交易日的三个工作日前向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书面或通过系统提出申请。

(七)征集受让意向受让方(企业)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公告要求向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以下资料,并接受资格审查:1、意向受让申请表;2、受让方为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受让方征信证明;4、其他要求的相关资料。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试行)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试行)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试行)目录业务活动规范总体框架........................................... - 2 -1.总则........................................................ - 4 -2.术语和定义................................................... - 4 -3.交易目录规范................................................. - 7 -3.1交易目录编码 (7)3.2交易目录清单 (7)4.交易服务规范................................................. - 9 -4.1交易流程规范 (9)4.1.1公共流程 (9)4.1.2各专业交易流程 (11)4.1.3交易流程说明........................................ - 17 -(1)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 17 - (2)投标................................................. - 17 - (3)提交投标保证金 .. (18)(4)开标 (18)(5)组建评标委员会 (19)4.2交易项目公开流程节点 (22)4.3异地评标规范 (23)5.交易管理规范................................................ - 24 -5.1专家库建设管理 (24)5.2投诉与处理 (25)5.3应急处理情形 (28)5.4终止交易的规定 (29)6.其他...................................................... - 29 -6.1信息库管理规定 (30)6.1.1交易申请人(招标人)信息库管理 (30)6.1.2被交易人(投标人)信息库管理 (30)6.2交易文件(投标文件)封存 (32)6.3投标保证金管理 (32)6.4工程担保管理 (33)6.5交易平台数据标准 (34)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活动规范总体框架- 2 -- 3 -1.总则1.1 为了规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遵循标准先行、按照章程办事为重要原则,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企业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企业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企业1.快速使用指南1.1.注册进入门户首页,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输入注册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注册”按钮即可完成初步注册输入用于登录的手机号码、登录密码、再次确认登录密码、图形验证码、手机验证码进行注册;1.2.登陆1.2.1.用户名登陆进入到登录页面,选择登录角色,输入登录账号和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登录后自动进入后台桌面1.2.2 实体CA登陆实体CA登陆,需提前绑定CA,通过CA认证后登陆进入平台,进行招投标的业务。

1.3.企业认证登录后进入到后台桌面,点击弹窗中「现在认证」或桌面中「企业认证」,点击「现在认证」按钮填写,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提交后方能进行完善企业资料的操作。

1.4.完善企业资料「企业认证」完成后,点击桌面中「企业资料」,填写企业资料,保存成功后,方能进行招投标操作。

(注:没有完善企业资料,则无法进行招投标,需尽快完善企业资料)2.业务流程2.1.项目台账① 我的消息:显示用户需处理的流程,包括评标过程中发起的咨询,联合体发起的组建邀请,用户可以在我的消息台账进行回复。

② 我的项目:显示已参与的项目,在台账中可查看参与的项目,点击详情或投标按钮可进入到项目页③投标邀请:显示被邀请的项目,可参与项目:显示目前可参与投标的项目,点击参与项目按钮可进入到项目页,查看招标公告,选择是否参与项目。

2.2.参与投标招标公告:可以查看到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参与项目,进行项目的关联。

招标文件:支付标书费用,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设置联合体:选择「联合体企业」,点击「添加联合企业」添加联合体企业,点击「确定联合企业」确定。

提问质疑:在项目「提交质疑截止时间」前,可点击新增填写提问标题和内容进行提疑。

投标保证金:选择「现金/转账」,选择银行后,点击「申请子账号」,由企业基本户转账至给出的子账号中,支付完成后即可查看到缴纳记录。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零开始-注册、投标、报名全流程介绍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零开始-注册、投标、报名全流程介绍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注册、投标、报名全流程注册、投标报名流程:●一、注册单位信息/找回密码●二、办理CA●三、下载文件报名●四、制作投标文件●五、查看项目信息●六、缴纳保证金●七、开标方式一、注册单位信息/找回密码1、第一次在省交投标的单位,点击用户注册,注册单位信息;2、注册过的单位,也可以在用户注册登录界面,点击忘记密码,自行找回(用户名默认是公司名称)。

二、办理CA1、统一注册登录之后,完善单位信息,其中资料核验部门、是否办理CA等内容需要注意,业务方向、机构类型、法人角色可以按截图勾选;2、如果选择线上办理,那么全部填写完成,提交核验通过之后,重新登录,选择CA的位置会显示CA办理的链接,点击链接办理。

注意:工程、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要办理CA;但是产权、土地竞买不需要办理。

CA实物图片CA办理好拿到手之后,插在电脑上,还需要在电脑上安装CA驱动才能用。

下载安装驱动步骤1下载安装驱动步骤2下载安装驱动步骤3下载安装驱动步骤4下载安装驱动步骤5安装CA驱动后,插上CA,能显示公司信息(签名证书、加密证书),就说明安装成功了。

三、下载文件报名3.1交易云首页,右边用户登录选择上面第一个交易大厅。

第二个是直接登录贵州省交易中心系统。

备注:截图上面第一个交易大厅是整合贵州省内所有地州市交易中心系统的综合平台,包含省交易中心、贵阳市交易中心、遵义市交易中心等贵州省内所有交易中心的招投标项目;第二个交易平台:是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系统,不包含其他市州的项目。

3.2使用CA登录之后,先确认角色;工程项目选择投标人;采购项目选择供应商;如果没有找到对应角色,请登录统一注册平台修改,重新勾选法人角色确认角色后,点击文件下载、报名。

3.3在搜索框搜索项目名称如果项目全称查不到,可能是项目名称中有特殊符号,可以试试关键字查询,比如:贵州省某单位*办公用品采购,可以搜”某单位“,搜出来之后,点击下载报名。

4.公共资源一般交易流程及常用评标办法(附件2)

4.公共资源一般交易流程及常用评标办法(附件2)

附件2绍兴市柯桥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交易流程及常用评标办法一、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流程(一)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交易流程和要求:详见绍兴市柯桥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规定。

(二)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交易流程和要求:(1)交易申请。

采购单位向所在限额交易中心提出招标申请,填写《招标采购审批表》,明确采购方式、投标资格、采购需求等内容,由限额交易中心报交易领导小组审批。

申报材料需附相关审批手续、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及上限价等资料。

采购方式已经交易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党〔工〕委、政府会议纪要或文件)。

材料不全的,限额交易中心应要求其补充。

(2)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制定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应当明确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程序、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

还应当明确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谈判文件一般由谈判小组制定或确认,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并应报交易领导小组同意、交易监督小组备案。

(4)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自谈判文件发放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3日。

(5)谈判1、谈判准备。

谈判小组阅读谈判文件,熟悉评标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通过分析对比各有效报价文件,提出需要澄清、解释问题清单,确定谈判要点,谈判要点应根据项目实际,一般包含范围、质量、价格、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主要内容。

2、谈判。

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

顺德区国有产权交易操作指引

顺德区国有产权交易操作指引

顺德区国有产权交易操作指引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广东省企业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暂行规则》、《广东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意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建立健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监管体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区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监管和指导,规范和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的业务操作,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范围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中“D01国有产权交易”的项目内容:企业国有产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等所有权和经营权全部或部分出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权,不包括企业国有资产租赁权。

前款所称企业,是指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区属行政单位(含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区属事业单位。

根据交易内容和性质不同,国有产权交易分成六大类:(一)企业产权转让,即企业转让其以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二)企业增资,即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政府以增加资本金方式对企业的投入除外;(三)企业资产转让,即企业的重大资产转让行为,包括底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资产对外转让;(四)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转让,包括其占有、使用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股权等资产有偿转让;(五)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权出让,包括其持有或占有的房产、物业、土地及其他资源的经营权有偿出让;(六)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租赁权出让,包括其占有的房产、物业、土地及其他资源的租赁权有偿出让。

二、监管职责(一)区财税局负责对区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负责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租赁权出让等交易事项进行审批,对交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肇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3.03•【字号】肇府〔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肇府〔201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肇庆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2月26日十二届4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2016年3月3日肇庆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广东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粤府办〔2016〕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及监督管理相关活动。

第三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高效的原则。

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竞买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不得对潜在竞买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四条我市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应进行公开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均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属于特殊情况不能进场交易的,经同级财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务、国资、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备案。

特殊情况的情形及范围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第二章进场交易范围及程序第五条下列公共资源项目均进场交易:(一)政府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

(二)依法以公开竞争方式交易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矿业权出让转让。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鹤政办〔2015〕31号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鹤政办〔2015〕31号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鹤政办〔2015〕31号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是指项目单位对涉及的自然性、资产性、社会性或行政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或经营权,通过规定交易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受让人、成交人)的活动。

本条所称项目单位,是指以项目业主身份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控股)企业,包括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等。

第三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含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进行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以及对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流程、统一规范管理、统一监督管理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交易,不得非法干涉交易活动。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分工第六条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管办)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负责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日常指导、规章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场内监督管理工作;(三)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四)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五)协调、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争议、纠纷、举报、投诉和违法违规行为等。

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网上报名、竞价系统使用手册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录1.前言 (3)2.系统简介 (3)3.系统首页地址 (3)4.竞买人注册 (3)5.网上竞价操作 (4)5.1.系统登录 (4)5.2.竞价报名 (5)5.3.在线竞价 (6)5.4.未开始项目 (7)5.5.已完成项目 (7)5.6.成交项目 (8)1.前言本使用手册主要提供给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用户使用,包括注册时如何填写资料,已经注册成功后如何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2.系统简介本系统由产权竞买人使用。

使用时,竞买人需先进行注册,注册后可直接登录本系统。

具体流程请咨询产权交易科。

3.系统首页地址系统首页地址为:/cqjj/4.竞买人注册登录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左侧,点击【竞买人注册】后进入用户注册页面,阅读用户服务协议后,点击“同意”,按图示填写注册信息,如下图:如竞买人性质为个人的,统一社会信用编号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其他信息按要求填写,注册后,即可直接登录【柯桥区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

5.网上竞价操作5.1. 系统登录系统采用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用户名为注册时填写的统一社会信用编号或个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注册时自主设置的登录密码;如下图:5.2. 竞价报名登录系统后,系统将默认跳转至“竞价报名”页面。

如下图所示(以下图例均为测试数据):页面上半部分列举出了当前可报名的项目。

下半部分列举了已报名成功能的项目。

图:页面上半部分为项目公告及附件下载,下半部分为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内容,竞买人需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如下:●竞买人上传资料:按“竞买人需提交材料”要求,逐项上传材料文件,文件为jpg图像格式,点击浏览,选择文件后上传即可;●联系人及联系手机按实际填写;●银行开户行及账号:填写实际汇出保证金的银行开户行及帐号信息,如输入错误,则不能实现网上保证金项目自动关联及自动退款;以上信息填写完毕并请仔细核对,之后勾选“已阅读并同意公告及附件内容”报名后当前页面下方将显示“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竞买人需将保证金款项打入当前显示的帐号,汇出帐户需与报名时填写的银行开户及帐号信息保持一致;保证金提交后,竞买人才能在竞价时间内参与竞价。

宿州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细则

宿州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细则
交易过程保障
场所、设施、技术等服务保障
招投标股
政府采购股
开评标前一天做好准备工作。开评标当天做好应急工作。开评标后做好善后工作。
卫生、技术、设备运行
1、开标前场地卫生干净,室内设备摆放整齐,设备均可正常使用。
2、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状况,在5分钟之内必须有人处理。
3、交易结束后,门窗、电气设备的电源应当关闭,且打扫好室内卫生。
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各类问题咨询
1、有礼貌性用语,回复文件开文有:“您好”或者“你好”等字样,结尾有:“感谢您的提问”等;2、接到提问7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于答复
项目登记
工程建设项目登记
招投标股
招标人将项目前期资料准备齐全后,扫描成电子档,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栏目下的项目注册菜单内,并填写项目基
本信息,确认录入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分标段发布公告和邀约文件。
2、项目办结时限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3、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项目登记所需材料;
4、为审核通过的项目明确服务负责人。
5、为代理机构提供要约邀请文件标准化模板, 但不得对要约邀请文件模板进行强制性要求或对要约邀请文件进行审批、核准、备案。
产权交易项目登记
政府采购股
招标人将项目前期资料准备齐全后,扫描成电子档上传至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的产权交易栏目下的项目受理菜单,政府采购股审核通过后,即可对项目分标的,发布出让公告。
现场咨询
办事大厅
到交易中心五楼咨询服务台即可现场咨询
接受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各类问题咨询
1、语言清晰,说普通话;
2、不得对咨询人有侮辱性言语;
3、有问必有果,当场可以给与答复的给予答复,不能给予答复的可以指明其它咨询途径,复杂问题可以延期答复;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流程图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流程图

拍 卖
发布拍卖公告 举行拍卖会
签订成交确认书 拍卖结果公示
结算服务费 许可发证
挂 牌
发布挂牌公告 竞买人报价登记

一 个 竞 买

个 以 上
竞 买
现 场 竞 价

签订 成交 确认书
与出价 高者签 订成交 确认书
签订 成交 确认书
挂牌结果公示 结算服务费 许可发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流程图
缴费结算
受理竞买报名
接受投标报名
实施网上竞价
出具交易凭证
组织实施拍卖
招标投标
签订交易合同
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签订交易合同
定标结果公示
成交审查
成交审查
发送中标通知书
缴费结算
缴费结算
签订交易合同
出具交易凭证
出具交易凭证
成交审查
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缴费结算
出具交易凭证
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乡镇交易站建设工程交易流程图
前期准备 向纪检部门告知
交易登记 发布公告 接受报名、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现场踏勘及答疑 收取投标保证金 接受投标文件 抽取评标专家
开标 评标 中标公示 制发中标通知书 结算服务费 退转投标保证金 签订合同 资料存档
前期准备 向监察机关告知 登记转让申请及审查 披露转让信息(挂牌) 意向受让登记 受让资格审查 通知挂牌结果 确定交易方式
协 议


网 络
转 让


竞 价
交易双方充分协商
委托拍卖人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制作竞价文件
签订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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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的须提供资料:
资产转让类项目
1、转让方和资产占有方的身份证明资料(如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
2、资产的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3、转让行为的论证、内部决策和审批的情况材料;
4、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权属登记证或购买发票等);
5、资产转让估价的相关资料(需要时提供);
6、资产转让的底价确认文件资料;
7、资产转让行为的法律意见书(需要时提供);
8、交易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资产租赁(经营权转让)类项目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单位法人登记证);
2、公共资源项目市场化配置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
进行市场配置获审批或内部决定的情况,权属或管理权来源说明,市场准入条件等);
3、项目进行市场配置获审批或内部决定的材料;
4、权属或管理权来源说明;
5、经营权或资产出租的相关基本要求说明;(如:经营范围规定或资产用途的
限定、转让或出租年限、转让或出租租金底价、转让履约保证金或租赁押金规定等);
6、确定经营权转让底价或出租租金底价的相关材料;
7、交易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参加竞买的单位、个人须提供材料:
竞买方为单位的:1、电子竞价竞买申请书2、竞买申请与承诺;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无授权除外);
8、意向竞买人基本情况。

竞买方为个人的:1、电子竞价竞买申请书2、竞买申请与承诺3、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4、自然人授权委托书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6、意向竞买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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