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实验室质量体系文件转版等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

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目标
在质量方针的指导下,制定具体、可衡量的短期和长期目标 。
进行实验室质量策划
识别和评估实验室的质量需求,包括人员、设备、材料、方法等方面的要求。 制定并实施实验室质量计划,明确实现质量目标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
编写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
质量手册
详细描述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包 括组织结构、职责、程序、标准等内容。
案例二
• 背景介绍:某企业实验室主要承担产品研发过程中的质量控 制任务。为了确保新产品能够顺利地投入市场并获得良好的 口碑,该实验室开始关注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案例二
实践经验分享
1. 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流程:从样品采集、检测方法确定、数据记录 与分析到结果评估,每个环节都有详细的质量控制流程。
管理职责
质量方针和目标
制定明确、科学的质量方针和 目标,为实验室各项工作提供
指导和方向。
质量手册
编制详细的质量手册,包括质量 管理体系的范围、程序、流程图 等,确保实验室人员对质量管理 体系有统一的理解和遵循。
责任与权限
明确实验室各部门、人员的责任与 权限,确保在质量管理体系下,各 项工作有人负责、有章可循。
要点二
纠正措施
分析不合格原因,制定并实施有效的纠正措施,防止问 题再次发生。
预防措施的实施与改进效果的验证
预防措施
根据经验教训和风险评估,制定预防措施 并严格执行,降低问题出现的概率。
改进效果验证
定期评估改进措施的有效性,确保实验室 质量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并符合预期目标。
05
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常 见问题与解决方案
系统性: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不 仅关注单个实验或检测项目的质 量控制,还关注实验室内各项工 作的系统性协调和配合。

实验室质量监控计划(精简版)

实验室质量监控计划(精简版)

实验室质量监控计划实验室质量监控计划实验室质量监控计划一:实验室质量控制计划为了规范本实验室的检测作业技术活动,严格控制好质量体系运行的各种因素,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检测质量,特制定检测质量控制计划。

一、内部质量控制计划1、实验室全体人员认真系统学习《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等体系文件,做好新增工作的岗前培训,严格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规定要求完成检测任务;集中举办国家新颁布有关实验室检验标准的宣贯和地方实验室检测规范等业务培训学习;聘请有关仪器厂家技术人员讲解仪器使用方法,并进行现场操作演示,进一步提高检测人员技术操作水平。

2、按照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维护规定和计划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并做好记录,对实验室环境进行监控并记录。

3、质量监督员实验室的日常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仪器设备、试剂药品、检测过程、报告记录等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工作进行控制并及时予以纠正。

4、年内安排一至两次内审和一次管理评审。

内部审核计划应包括管理体系的全部要素,并重点审核监督评审和对检验结果的质量保证有影响的重点区域。

实验室负责人根据预定的日程表和程序,年底对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和技术活动进行管理评审,对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改进完善,以确保其持续适用和有效。

5、仪器管理员按计划于明年3月份对仪器设备进行送检,并定期自校和做好期间核查。

6、各类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的填报严格执行授权签字人审核制度。

7、按照规定程序做好采样现场和实验室内部的质量控制工作,努力提高检测水平。

二、外部质量控制计划积极参加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宜昌市质量监督测试所等上级单位举办的能力验证、比对试验和考核活动。

三、结果质量控制1、定期采用下列方式监控检测结果的有效性:(1)进行盲样考核:当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盲样考核时,检测结果在证书标示值及其不确定度范围内为合格。

(2)参加一至两次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当实验室之间或能力比对时,2个同等条件实验室各自测定的平均值间的绝对差值不得大于方法规定的2次重复测定结果间的值,否则为不合格。

检验科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检验科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检验科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xx医院2019年6月依据ISO15189:201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编制编制:xx审核:xx批准:xx生效日期:2019.12.15批准令检验科全体人员: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本科室依据《质量手册》编制了《程序文件》,经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批准,现予以颁布,本手册自即日起实施。

《程序文件》是《质量手册》的支持性文件,是实验室按ISO15189:201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编制的文件化管理体系,是医学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手册》中涉及的要素的具体描述。

本科的一切质量活动必须严格执行该文件,以实现“公正、科学、准确、高效”的质量方针。

《程序文件》是检验科实验室质量活动的基本法规和准则。

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严格维护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切实保证产品的检测质量。

本《程序文件》持有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转让和复制。

程序文件目录保护机密信息程序1 目的保护机密信息不被侵犯和泄漏,维护本科室诚信、独立、公正的形象。

2 范围2.1 临床医生提供的患者信息;2.2 检验结果;2.3 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室的验证结果;2.4 质量体系的各层文件和相应运行资料;2.5 法定保密的信息。

3 职责3.1 科主任(1)落实保护机密信息的各项措施所需的资源和责任人;(2)批准借阅保密资料。

3.2 综合组组长(1)对各项保密措施的组织进行监督检查;(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检验科主任报告。

3.3 各专业组组长(1)批准本组相关人员借阅本专业保密资料,并报科主任最终批准。

(2)协助综合组负责人,对本室人员执行各项保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4 档案管理员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3.5 其它有关人员(1)对本人从事和接触到的保密内容保密;(2)对违反保密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向上级报告。

4 工作程序4.1 临床医生提供的患者信息对临床医生提供的患者信息由承担检验任务的人员负责接收、保管、保密。

如何做好实验室内部质量监督工作

如何做好实验室内部质量监督工作

如何做好实验室内部质量监督工作质量控制是指为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目的在于监视过程并排除导致不合格、不满意的原因以取得准确可靠的数据和结果。

采用合理有效的质量控制手段,可监控检测工作过程,预见到可能出现问题的征兆,或及时发现问题的存在,使得能够有针对性地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避免或减少不符合工作的发生。

质量监督是为了确保实验室内的检测活动满足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所规定的要求,对实验活动中的人员、设施、环境等影响实验数据的因素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记录进行分析。

它是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也是管理者对检测工作实施监管的一个重要渠道。

质量监督不是一种个人行为,它是在实验室最高管理者的授权下开展的,是确保检测全过程有效运行的重要保证。

质量监督是质量控制环节的方法之一,根据实验室评审准则等文件的规定,实验室应当设立监督人员,由监督人员对检测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

1 任命监督人员根据实验室评审准则等文件的规定,实验室应当设立监督人员,并在管理体系文件中规定监督人员的职责、工作要求和程序、实施监督的正式性记录和结果,以及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不符合”工作的处理意见等。

监督人员应当能够胜任监督工作的需要,由熟悉各项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担任,并由实验室予以任命。

监督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保证最终结果的质量。

人员素质与水平对实验室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实验室的水平高低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员素质与水平。

此项规定从人员配备上说明了实验室要做好质量监督需要开展工作,只有在关键岗位上配备最强的力量才能切实地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 确定详细的监督计划监督工作是保证检测工作质量的重要方式,要将监督工作贯穿于全年的检测工作中。

实验室应该根据自身、行业、季节等特点,结合日常工作有计划地、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工作可按月开展、按季度开展或者更频繁。

将质量监督的内容列出,按照计划实施,可以确保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技术监督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03.20•【文号】质技监局认发[2001]53号•【施行日期】2001.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2001年3月20日质技监局认发〔200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自1995年印发的《质量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质量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执行五年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备案150余家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对规范质量认证咨询市场起到了一定作用。

随着质量认证的发展,从事认证咨询活动的机构也迅猛增加。

为进一步加强对质量认证咨询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质量认证咨询市场,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的有关精神,我们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并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修改后的《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质量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技监认函〔1995〕214号)同时废止。

附件: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附件: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质量认证咨询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质量认证咨询市场,维护质量认证咨询活动中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质量认证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认证咨询机构的备案登记及其监督和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质量认证咨询机构是指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或者健全管理体系的机构。

第三条在中国境内从事质量认证咨询活动的机构(含境外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应具备必要的从事咨询活动的资源,进行必要的备案登记。

关于成立体系标准换版文件修订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体系标准换版文件修订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换版文件修订领导小组的通知各部门、单位:为满足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换版要求,公司结合现有的体系文件与公司运营实际,为改进和完善体系文件,特成立体系标准换版文件修订领导小组与体系文件换版修订工作小组。

体系标准换版文件修订领导小组组长:蔡斌华副组长:刘正印组员:张世杰、何新庄、鲍志远、向伦富、王书刚、任兆国、吴智明体系文件换版修订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

办公室主任:刘正印(兼)成员:谭慧丽、崔明建、黄小烜、佘亚妮、丁勇、缪李、芦东辉、梁宸、任兆国、韩财权、吴智明、朱伟成、欧琳、张慧。

体系文件换版修订人员具体工作安排如下:1QHSE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以及部门管理制度、办法的修订由生产技术部谭慧丽、崔明建、行政人事部黄小烜和财务经营部佘亚妮负责;2作业文件的修订由各基层单位具体实施:井下技术事业部丁勇、缪李。

2.1.2.2设备部芦东辉、梁宸。

2.3工矿产品分公司任兆国、韩财权。

2.4运输服务部吴智明、朱伟成。

2.5塔林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欧琳、张慧。

3作业文件修订工作要求:3.1按照修订工作计划,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的文件进行修订,按期进行文件评审;3.2公司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原则上不将修订工作人员集中办公修订文件,但是为了不影响公司体系工作计划实施进度,每周对文件修订工作进度进行汇报(时间每周四下午16:00,地点生产技术部办公室)。

3.3作业文件修订时,(作业指导书)应考虑需要的记录、相关标准、法律法规。

4公司希望各部门、单位领导重视体系文件修订工作,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支持和指导体系文件修订工作,确保体系文件修订工作按计划实施,确保第三方(认证公司)对公司换版体系文件及体系运行审核实施注册的目标。

附:《建立和实施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计划》《根据新标需要新增程序文件编制计划》《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表》体系标准换版文件修订领导小组.2017.4.12.建立和实施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计划单位名称新疆塔林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和实施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计划项目工作内容负责人完成日期阶段内容天数时间/、成立体系标准换版文件修订领导小组与体系1年月日领导决策与准备总经理决策与准备阶段天 1 4 172017 文件换版修订工作小组、确定管理体系范围 2总经理、相关部门负责、确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 3 日月年 4 192017 体系策划设计阶人(管理者代、组织机构、职能(职责)的策体系策划准表、安全事务代表任命、员工代表任命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相关部门负责1201信息策划(文件名称、数量及主管部门版标准培201GB/T1900版标准培201GB/T2400培训老标准培11201(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各单位负责人、内审员、对公司、部门、单位原有文件、记录表格行收集、梳理,对照新版标准要求进行修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实施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实施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实施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12.21•【文号】质检监函[2001]006号•【施行日期】2001.1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4月23日实施日期:2007年4月23日)废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实施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质检监函[2001]0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已于2001年11月21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1年12月4日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发布。

新发布的《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在原免检办法的基础上,对免检申请、审查、监督管理和证书、标志等内容作了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为指导产品免检工作,现将实施免检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说明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实施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2001年12月21日附件:关于实施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为明确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简称免检)工作的具体要求,指导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有关企业做好产品免检实施工作,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免检办法》),现将免检工作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负责确定开展免检的产品类别目录及每类产品的基本申请条件,确定免检申请的开始、截止日期及工作日程安排;对免检产品进行审定,颁发免检证书并向社会公告,组织对违反《免检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企业进行处理。

维护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持续运行的措施

维护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持续运行的措施

维护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持续运行的措施定期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工作是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标志,下面是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供大家阅读参考。

作为为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检测实验室,为确保检测活动的科学、公正、准确、高效,须建有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及持续改进。

持续改进是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基本思想,必须依靠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才能保证实验室改进的持续性,促使实验室不断提升和完善。

现就本人实际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对如何维护好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运行进行讨论.1 树立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意识质量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每个人员都必须认识到体系改进的必要性,都有责任和义务发现体系运行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树立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意识。

这就需要质量负责人与质量管理部门经常做好质量体系文件的宣贯,让每一员工都意识到体系运行的好与坏与自己息息相关。

2 不断修订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宣贯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符合性和有效性是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和不断改进的根本保证,是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的指南.首先,在标准版本、法律法规版本、技术标准发生变动后,必须根据变动修订原有的体系文件,其次,实验室的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岗位职责调整或运作方式改变后,必须结合变化后的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相应的体系文件。

在不断修订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同时,也要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宣贯培训,主要是以宣贯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宣贯学习是一个不断持续的过程,宣贯的内容不仅有质量管理体系变动的条款,还有其他未做修改的条款,主要的是针对工作过程中容易出错的程序或是重复出现错误的程序;宣贯的对象不只是针对新来的和轮换岗位的相关人员,还包括现有岗位人员。

目的是使员工了解质量方针、目标及实验室管理的基本要求,按照体系文件要求进行工作.3 定期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工作定期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工作是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标志,也是不断发现问题,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1)内部审核作为一种自我改进机制,它能使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保持有效性,不断改进和完善。

国家计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体系认证收费管理暂行办

国家计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体系认证收费管理暂行办

国家计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体系认证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计价费[1997]698号
【失效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1997.04.24
【实施日期】1997.04.2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国家计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体系认证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和《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计价费(1997)698号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技术监督局:
为规范质量体系认证收费行为,维护被认证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发展,参照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国家计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了《质量体系认证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一、质量体系认证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二、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试行)
附件一
质量体系认证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质量体系认证收费管理,规范质量体系认证收费行为,保护被认证方的利益,促进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认可机构认可的质量体系认证机构的质量体系认证收费。

第三条质量体系认证机构为中介服务组织,独立核算,自收自支和自负盈亏。

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可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向被认证方收取认证费。

第四条质。

如何做好实验室的质量监督工作

如何做好实验室的质量监督工作

如何做好实验室的质量监督工作作者:田玲玲来源:《中国纤检》2011年第03期质量监督是为了确保实验室内的检测活动满足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所规定的要求,对试验活动中的人员、设施、环境等影响试验数据的因素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记录进行分析。

它是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同时也是管理者对检测工作实施监管的一个重要渠道。

质量监督不是一种个人行为,它是在一个单位最高管理者的授权下开展的,是代表最高管理者实施质量监督的,是检测全过程有效运行的保证。

在《实验室认可准则》和《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对实验室的质量监督都有条款要求。

其中,CNAS—CL01《实验室认可准则》4.1.5g“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的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校准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充分的监督”:第5.2.1条规定:“当使用在培员工时,应对其安排适当的监督”;第5.2.3条规定:“在使用签约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及关键支持人员时,实验室应确保这些人员是胜任的且受到监督”。

《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则》4.1.10“实验室应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或校准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质量监督员的设置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就需要保证质量监督员的数量、能力和权利。

质量监督员的数量应根据实验室检测工作所涉及的专业技术领域,保证所有的检测过程都有监督。

不同的专业技术领域应设置不同的监督员以满足工作的需要,例如化学分析、物理性能、感官检验等。

质量监督员一般占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数量的10%。

质量监督首先是一项技术性工作,因此监督员必须了解熟悉检测的标准、程序、结果评价,就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而言,要高于一般的检测人员;其次,质量监督也是一项管理工作,因此要求监督员必须熟悉本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和协调能力。

为使质量监督员有实施“足够的监督”的工作权利,必须对其有足够的授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5.24•【文号】国质检法函[2009]293号•【施行日期】2009.05.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09年5月24日国质检法函[2009]293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厅、局):为了更好地履行质检部门的职责,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尽可能避免发生风险事故或减少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总局在多次研究讨论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总局。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是质检部门履行职责、完善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质检工作的实际,现对质检系统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目标和思路(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质检职责,进一步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二)工作目标。

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收集、报送、研判、处置为中心环节的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做到对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沟通、早报告、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尽可能避免出现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尽可能减轻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

质检总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质检总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质检总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2.06•【文号】国质检认〔2018〕45号•【施行日期】2018.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质检总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质检认〔2018〕45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推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以下简称《意见》)。

为做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意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新时期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了质量认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为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加强认证认可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全面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要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意见》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质量工作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作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质检管理与服务水平的有力手段。

实验室质量体系文件

实验室质量体系文件

质量体系文件总那么一、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实验室治理工作的职责,范围和本制度的制定,实施的职责。

二、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制度的制定,修定和实施,应以提高检测质量为目的,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修订,指导及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形,由实验室负责实施。

三、实验室的工作方针及治理目标实验室的工作方针: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公正科学。

实验室的治理目标:产品合格率:100%。

合同履行率:100%。

用户中意率≥90%。

四、实验室的治理组织与治理职能(见组织机构图)一、关于实验室检测独立性的声明实验室在公司技术负责人领导下,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从事公司内部的检测工作。

为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公司各部门必需遵守以下规定:1)公司各级领导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对实验室的检测数据和结果进行干与。

2)当企业内部发生利益冲突时必需保证实验室工作的独立性。

即生产、材料、营销或财务等部门,不得对实验室的检测数据和结果产生不良阻碍。

二、治理职能一、公司实验室必需负责原材料、产品的查验和实验工作,并做好查验和实验记录的治理,正确利用质量否决权,确保原材料和产品知足质量要求,负责生产进程中相应工作的质量操纵。

二、实验室必需踊跃组织人员开展科研和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和应用。

为确保混凝土质量,改善混凝土性能,进行混凝土配合比的优化工作。

3、实验室必需开展实验员上岗证培训及技术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实验室检测的工作质量。

4、实验室测量设备的配置和人员和上岗证配置必需知足相关要求。

五、测量设备的测量范围和精度必需符合相应国标、标准及地址标准的要求。

不符合要求的测量设备应及时修复、更新,并及时进行校验、检定。

实验室职责条例实验室是在公司技术质量部直接领导下,充分发挥辨别、把关、报告三大质量职能,负责对产品的全进程进行质量查验和实验的职能部门。

其大体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加强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加强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加强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1.28•【文号】国质检科[2008]54号•【施行日期】2008.0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加强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8年1月28日国质检科[2008] 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直属单位:为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的规划与能力建设管理,提高国家质检中心的技术把关能力、科技创新和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国家质检中心技术装备和科研能力达到国际水平,总局制定了《加强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已经发布的《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与评估指南》(国质检科[2006] 618号)和《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验收实施细则》(质检科函[2007]56号)两个指导文件,共同构成了指导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的有机整体,基本形成了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管理体系,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加强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附件:加强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加强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质检中心)的规划与能力建设管理,科学规划国家质检中心布局,提高国家质检中心的技术把关能力、科技创新和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国家质检中心技术装备和科研能力达到国际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国家质检中心的性质、地位和基本职责(一)由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各级技术机构承建、其他科研事业单位划归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理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过资源整合或联合社会力量建立的国家质检中心,是社会公益性检测机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由国家授权、具有第三方公正性地位,承担国家各类产品质量检验任务,向社会提供公正检验测试服务,开展检测技术研究开发,承担有关标准(规程)的试验验证及制(修)订等工作。

做好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做好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做好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思路和举措杨林峰摘要:质量监督检测是公众生活及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保障。

介绍了实验室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目的及存在的问题,从质量检测管理体系文件、实验室设备、人员的组织以及管理体系等方面探讨了做好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为同行业质量检测工作提供参考价值。

关键词:质量检测;思路举措;实验室中图分类号:D630.9文献标识码:B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个领域的实验室质量检测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建设提供了全方位的技术服务,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实验室的责任和使命是向社会、政府及其顾客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校准数据和结果。

实验室质量检测就是要把监测分析误差控制在允许的限度内,保证测量结果的精密度和准确度,使分析数据在给定的置信水平内,有把握达到所要求的质量。

品质量,达到产品质量法规的要求,同时起到控制违法生产和违法销售产品的作用。

1.2 质量监督检测存在的问题目前实验室质量检测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2.1 思想放松意识淡薄在质量检测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缺乏主动管理的自觉性,不能积极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有些工作人员、甚至高级管理层人员没有树立“质量监测数据质量是质量监测生命线”的质量意识,忽视监测质量管理,致使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1.2.2 人员素质偏低能力不强质量管理人才缺乏,业务素质不高,没有经过正规质量管理培训,缺乏全面系统的质量管理理论和知识,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质量管理的需要。

1 质量监督检测的目的及存在的问题1.1 质量监督检测的目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是以产品作为监督检验的对象,对产品的质量进行质量特征检测、检查、试验、度量,并将检验结果与质量标准进行对比,做出该产品是否合格的结论,它具有鉴别产品质量、预防产品质量问题、反馈产品质量信息的综合作用。

其目的是督促生产者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场,为当地的食品及相关企业做好服务工作,给他们提供技术咨询,解决生产检验中出现的问题,帮助企业培训检验人员,提供相关的检测标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协助企业做好部分检验项目的委托检验,做好实验室数据比对工作。

实验室的质量监督

实验室的质量监督

实验室的质量监督实验室的管理者对实验室的产品(数据和结果)质量负全责,一旦出现质量事故,要承担法律责任。

而产品的一系列质量活动是由各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去开展的,虽然各职能部门明确了职责分工,也有一整套质量控制的办法、程序。

但是,相关人员是否严格按程序办事,这些程序是否确实有效,实验室的管理者需要组织一部分独立的人员对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活动或人员实施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技术核查、质量监督,以便及时发现质量控制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促进质量控制有效实施。

实验室的人员是十分重要的,是实验室的第一资源,只有对人员控制好了,才能确保实验室的产品(数据和结果)的正确、可靠,因此,需要对实验室的人员实施监督。

对人员的监督是内部质量保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验室内部循环自我完善的有效措施,它是确保实验室产品质量满足要求的重要手段,必须十分重视。

一、质量监督定义:为了确保满足规定要求,对实体状况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记录进行分析。

注:1、可由顾客或以顾客名义实施质量监督;a)顾客可以到实验室监视与其工作有关的操作;b)这种监督可以由顾客进行,也可以顾客的名义进行,以顾客的名义可由顾客指定,也可由实验室自己以顾客的名义进行;c)在确保其他顾客的机密的前提下进行。

2、质量监督可包括为防止实体【如过程】随时间推移而变质或降级所进行的观察和监视的控制;3、“连续的”一词是指持续的或一定频次的。

4、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认定可包括下述活动:——变换方法进行计算;——将新设计规范与已证实的类似设计规范进行比较;——进行试验和演示;——文件发布前的评审。

5、确认——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确认所使用的条件可以是实际的或模拟的。

6、实体——可单独描述和研究的事物。

实体可以是活动或过程、产品、组织、体系或人、上述各项的任何组合。

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认可准则对实验室质量监督的要求:1.实验室认可准则(ISO 17025)的要求:(“实验室认可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4.1.5: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的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校准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充分地监督。

江苏省质监局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苏质监规发[2009]1号

江苏省质监局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苏质监规发[2009]1号

江苏省质监局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质监局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苏质监规发〔2009〕1号2009年8月19日)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今年要在工业企业中试行开展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大力推进企业质量诚信机制建设,为企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追求卓越提供发展方向。

省局通过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专家研讨、选择企业试点等工作,依据《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国家标准,制定了《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现将该《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试点工作意见:一、各市局可在本地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国家实施行政许可及市场准入产品生产企业中,试行开展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工作,为全面建立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制度打好基础。

二、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坚持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各市局在评价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各市局根据《管理办法》评定的质量信用等级企业,目前暂不发质量信用等级证书,其结果作为系统内开展扶优扶强工作的参考。

四、为做好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省局将于近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工业企业增强质量法制意识,切实履行法定质量义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观念,引导企业信守质量信誉,推进工业企业质量诚信自律机制的形成,引导消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企业质量信用质量等级划分通则》国家标准,制定本办法。

如何做好实验室的质量负责人?

如何做好实验室的质量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在公司组织机构中是一个重要而不可忽视的岗位。质量负责人只有具 备了专业水平、个人素质、管理经验,与此同时,在平时的工作岗位上既要到位, 也要有位,还不能越位;要能管,会管,敢管,只有这样,质量负责人才能在检 测机构发挥应有独特的作用,才能使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康稳定地运行,才能 真正做好检测机构的质量负责人。
11
为了确保公司在检测能力、公正性、诚实性和保密性等方面的可 信度,对于违反规定的,
为了确保公司在检测能力、公正性、诚实性和保密性等方面的可信度,对于违反 规定的,由质量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最高 管理者决定处理。
组织制订和执行质量考核和质量奖惩制度。
12
为完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质量管理体系的贯彻执行,质 量负责人要在质量管理体
03
质量负责人的职责范畴。只有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才能有目标 地去做好它。这也是做好
质量负责人的职责范畴。只有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才能有目标地去做好它。这也是做好 检测机构质量负责人的充分条件
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制定、执行和维护工作。
04
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现行有效是对公司质量检测活动的保证。 质量负责人应结合公司
组织实施质量体系的内部审核工作。
05
公司内部进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是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符 合性、有效性和适合性进
公司内部进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是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和适合性进行的证实。内审工 作是公司质量负责人组织实施的。质量负责人于每年初根据《内审程序》的规定,制定年度内审计划,报总 经理批准。计划覆盖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部门、要素和检测能力。在内审过程中,质量负责人要对 内审组成员进行分工,批准现场审核计划,审核内审报告。对于不符合项,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 按《不合格检测控制程序》和《纠正措施程序》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由内审人员进行跟踪验 证,及时将验证结果报告质量负责人,并附相关整改记录,最后由质量负责人输入管理评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实验室质量体系文件转版等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8.01.08
【实施日期】2008.0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实验室质量体系文件转版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实验室: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所有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实验室应于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质量体系文件转版工作。

为顺利实施我市质量体系文件转版工作,省质监局已在南京市举办了五期《评审准则》转版培训班,大部分实验室按要求参加了培训,并着手对质量体系文件进行了转版。

近日,省局认证处要求对质量体系文件转版工作、数据网上录入工作进行审查并对旧版计量认证证书进行换发。

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