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商业银行代收业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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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XX商业银行代收业务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浙江XX商业银行分(支)行

负责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相关业务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业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业务范围

经甲方申请乙方同意为甲方代收□学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费□保险费□燃气费□物业费□其他。

第二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收取代收资金总额:

(1)甲方在乙方开立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用于代收业务,并以书面形式提供下列信息:

开户行:浙江XX商业银行分(支)行

账号:

户名:

甲方同意乙方在代收业务完成后将代收资金转入以上账户。

(2)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在乙方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应提供单位相关资料,并以书面形式提供下列信息: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甲方同意乙方在代收业务完成后将代收资金转入以上账户。

2.甲方在委托乙方代收业务前,应要求付款人在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用于代收业务扣款,并由付款人向银行出具授权委托书进行相关业务的代扣代缴。

甲方负责向扣款账户付款人解释其业务资费情况,并向付款人提供费用查询、业务咨询、出具发票收据等服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扣款金额正确性、合法性不负有审查责任。乙方不负责向扣款账户付款人出具发票收据(扣款凭证除外)。

3. 甲方委托乙方批量代理开立用于代收业务扣款的个人银行账户时,应对提供的个人开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已征得开户申请人的同意,同时提供乙方要求格式的批量开存折(卡)开户清单。如因开户申请人身份、证件有误或未经开户申请人同意而擅自开立账户而引起的各类纠纷,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

甲方收到乙方交给的批量开立的存折(卡),应及时将存折(卡)交给开户申请人,并告知开户申请人需到乙方营业网点柜面办理账户激活后,该账户方能正常使用。

4.甲方在委托乙方代收业务前,应要求付款人保证扣款账户中资金足额。因付款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代收金额而延误代收业务造成的经济责任由甲方和付款人协商解决,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付款人账户余额不足,甲方要求重新进行代收时,应重新通知乙方并提供乙方要求的代收资料。

5.甲方负责代收业务各类信息的建立和维护,对于付款人的增

减、代收日、扣款账户、所属单位账户的变更,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在代收日的营业终前,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的格式,提供代收业务数据文件、代收业务明细清单,交给乙方处理。代收业务明细清单应加盖甲方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

7.甲方应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数据信息有误而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和承担责任。

8. 甲方承诺遵守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代收业务从事洗钱、偷逃税等非法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9.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按的标准,按月支付手续费,当月支付上月手续费。

甲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手续费:

(1)每月日(节假日顺延)前由甲方开出转账支票支付;

(2)甲方授权乙方,同意乙方每月日(节假日顺延)前从甲方指定的账户(账号:,户名,开户行:)上自动扣除;

(3)其他。

第三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根据扣款账户付款人意愿接受付款人代扣代缴的书面授权,乙方对于扣款账户付款人是否为甲方代收对象不负审查责任。

扣款账户付款人可以自行要求撤销代扣代缴的书面授权或办理扣款账户的销户,乙方对上述事项不负有通知甲方的责任。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办理代收业务所需的文本和数据格式,甲方不得随意变更文本和数据格式。

3.乙方在每个工作日均可受理甲方的代收业务申请(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除外)。对甲方送来的代收业务资料,乙方核对无误后,应在接到甲方代收业务资料的当日及时处理,确保代收资金及时入账,不得压单延误。因压单延误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代收业务处理完成后,应及时将代收业务情况(含成功、不成功明细)以文本文件或数据文件形式返传给甲方。

5.在甲方提供的代收业务资料准确无误的情况下,因乙方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出现差错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甲方单位有权查询人(具体经办本单位此项业务的人员)查询本单位代收业务情况、付款人个人查询本人账户情况,乙方应按其制度规定提供查询服务,并解答相关的问题。

第四条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到期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协议自期满之日起顺延。一方拟在到期后不再顺延的,应于本协议到期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2.本协议变更或解除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本协议变更或者解除。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出现未履行本协议的行为,另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因未履行本协议所造成的责任与后果均由违约方承担。

2.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手续费,乙方有权按照每日‰向

甲方收取滞纳金。

第六条不可抗拒力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甲方或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甲方或乙方在取得有关部门证明后,可以免于承担不可抗拒力所造成的相应的违约责任。但甲方或乙方应尽力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条款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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